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咿呀
刘建超
夏花十三岁考上了老街戏校。
夏花的模样好看,身段漂亮,在一群孩子当中格外显眼。几年过去,唱念做打四门功课孩子们都基本掌握了,成绩好的还去老街剧团参加演出了,唯有夏花的唱功总是上不去。老师说夏花的嗓音先天不足,出不了宽音。老师让夏花离开学校改行算了。
那晚,一轮圆月挂在丽景门的檐角。学员们都跟着老师去剧场看名角梨花白的《红娘》,夏花没心思去,独自一人在梨树园里徘徊,听着远处剧场隐约传来的叫好声,想着自己多年的努力要付诸东流,泪水朦胧了月光,情不自禁地喊出一声:咿——呀——
夏花的这一声咿呀,透过梨园在丽景门上回荡,惊到了正在丽景门上品茶赏月的老街戏霸洛半城。洛半城是老街剧团的团长,有名的铜锤花脸,唱功了得,嗓音亮丽,粗狂豪放,唱花脸能声穿半个洛阳城,故而被称作洛半城。洛半城下得丽景门,来到梨园,看到了月光下发呆的夏花。
小姑娘,刚才可是你在练声?夏花认得眼前的洛半城,怯生生地点点头。
来,你再喊一嗓子。咿——呀——
洛半城兴奋地拉起夏花的手说,走,去剧场。剧场里的《红娘》已经接近尾声,懂戏的人都知道,最后一场戏已没什么高潮,不少观众开始起身离场,剧场里就有些嘈杂凌乱。饰演崔夫人的演员最怕这个时段上场。
落半城让夏花在内台喊,夏花也不怯场,放开嗓子:咿——呀——
嘈杂的场子立刻被这一声给镇住了,这本是戏里没有的啊,而这一嗓子清脆悠扬,韵味十足,戏迷们虽然一头雾水却也齐声叫好,掌声雷动。洛半城急忙把发愣的夏花推到台前,夏花头一次面对老街这么热情的戏迷,不知所措,只得又喊了声:咿——呀——
夏花就这样进了老街剧团。
在剧团里,夏花几乎就是个跑龙套的。但是,只要戏开场,必有夏花的一声“咿——呀——”,乱槽糟的剧场顿时安静下来。洛半城对夏花说,观众认可你的一声咿呀,这也是最高赞赏了。有人喝一辈子戏,观众也记不住他一句。你这一嗓子,值了!
就凭着一嗓子,夏花在剧团里待了十年。夏花出落得更加俊俏了,团里团外追求夏花的人不少。
团里唱武生的祥子模样一般,是洛半城的徒弟,死缠硬打把夏花追到了手,洛半城是他们的证婚人。
祥子演出时摔断两条腿,坐在了轮椅上。虽然夏花百般用心地伺候,祥子还是经常莫名其妙地发火。开始大伙还能理解,可时间一长,许多好心人都看不惯了,都劝夏花趁年轻还是离了吧!夏花虽然感激大伙的好意,却依旧如初。夜深人静,尚未入睡的人们常能听到那声“咿——呀——”,只是多了一丝隐约的悲凉。
几年后,剧团解散,夏花报了个中医按摩班,每天都要给祥子泡脚按摩。
一天,洛半城来看望样子,夏花正给祥子按摩腿脚。洛半城看着夏花娴熟的手法,建议夏花开家浴足店,反正每天要给样子按摩,开个店还能堆持生计。样子虽说不情愿,可眼下也没什么能做的事情。
夏花的浴足小店还真开起来了,店名更有特色:咿呀浴足。
小店生意挺好,许多都是夏花和祥子的戏迷。也有来想歪使坏的人,泡脚时,说些挑逗的话,讲些让人脸红的段子。夏花只管做活儿,不搭理。有人做足疗时,故意抬脚往夏花的身上蹭,夏花就加重手法,疼得那人嗷嗷叫。夏花说,这儿是心脏反应区,先生你的心可是有毛病哩。
送走了客人,夏花打水给样子泡脚,祥子气呼呼的,怪夏花对不正经客人太迁就。夏花给祥子捏着脚,说,来的都是客,他们有他们的想法,我不当真就行了。客人们的脚哪能都一个尺码?
祥子掀翻了水盆,水溅了夏花一脸一身。夏花没生气,她知道祥子心疼女人,心里憋屈。待夏花收拾停当,已是午夜。
夜色静谧,秋风习习,弯月如钩。夏花揉揉酸胀的臂膀,扭扭僵硬的腰身,望着无际的星空,轻轻叹了一声:咿——呀——
夏花第二天就关闭了小店。夏花说,我不能让样子心里不痛快。有人帮忙,让夏花在车站的候车室里摆个书报摊,虽然赚钱不多,夏花却干得带劲。祥子也来帮衬,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
中秋,吃过晚饭,夏花推着祥子出屋赏月。夜空之下,秋月如珪,秋露如珠,祥子心情大好,非得夏花来上一嗓子。夏花欣然允诺,清了清嗓子,一声极具穿透力的“咿——呀——”腾空而起,在空气中久久回响。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4期,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折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秋风习习,秋月溶溶,秋露荧荧,小说的环境描写,寥寥数笔既营造了一种清凉静谧的氛围,又使得小说充满诗情画意。
B. 夏花虽然十三岁就考上戏校,模样、身段都很好,可就是先天不足,唱功跟不上,没有演出的机会,以致老师劝她改行。
C. “有人唱一辈子戏,观众也记不住他一句。你这一嗓子,值了!”洛半城朴实的话语蕴含深刻的哲理,也安慰了夏花。
D. 在剧团内外的众多追求者中,夏花最终却选择了其貌不扬的样子,一是因为样子的死缠硬打,二则祥子是洛半城的徒弟。
2.夏花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以“咿呀”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咿呀
刘建超
夏花十三岁考上了老街戏校。
夏花的模样好看,身段漂亮,在一群孩子当中格外显眼。几年过去,唱念做打四门功课孩子们都基本掌握了,成绩好的还去老街剧团参加演出了,唯有夏花的唱功总是上不去。老师说夏花的嗓音先天不足,出不了宽音。老师让夏花离开学校改行算了。
那晚,一轮圆月挂在丽景门的檐角。学员们都跟着老师去剧场看名角梨花白的《红娘》,夏花没心思去,独自一人在梨树园里徘徊,听着远处剧场隐约传来的叫好声,想着自己多年的努力要付诸东流,泪水朦胧了月光,情不自禁地喊出一声:咿——呀——
夏花的这一声咿呀,透过梨园在丽景门上回荡,惊到了正在丽景门上品茶赏月的老街戏霸洛半城。洛半城是老街剧团的团长,有名的铜锤花脸,唱功了得,嗓音亮丽,粗狂豪放,唱花脸能声穿半个洛阳城,故而被称作洛半城。洛半城下得丽景门,来到梨园,看到了月光下发呆的夏花。
小姑娘,刚才可是你在练声?夏花认得眼前的洛半城,怯生生地点点头。
来,你再喊一嗓子。咿——呀——
洛半城兴奋地拉起夏花的手说,走,去剧场。剧场里的《红娘》已经接近尾声,懂戏的人都知道,最后一场戏已没什么高潮,不少观众开始起身离场,剧场里就有些嘈杂凌乱。饰演崔夫人的演员最怕这个时段上场。
落半城让夏花在内台喊,夏花也不怯场,放开嗓子:咿——呀——
嘈杂的场子立刻被这一声给镇住了,这本是戏里没有的啊,而这一嗓子清脆悠扬,韵味十足,戏迷们虽然一头雾水却也齐声叫好,掌声雷动。洛半城急忙把发愣的夏花推到台前,夏花头一次面对老街这么热情的戏迷,不知所措,只得又喊了声:咿——呀——
夏花就这样进了老街剧团。
在剧团里,夏花几乎就是个跑龙套的。但是,只要戏开场,必有夏花的一声“咿——呀——”,乱槽糟的剧场顿时安静下来。洛半城对夏花说,观众认可你的一声咿呀,这也是最高赞赏了。有人喝一辈子戏,观众也记不住他一句。你这一嗓子,值了!
就凭着一嗓子,夏花在剧团里待了十年。夏花出落得更加俊俏了,团里团外追求夏花的人不少。
团里唱武生的祥子模样一般,是洛半城的徒弟,死缠硬打把夏花追到了手,洛半城是他们的证婚人。
祥子演出时摔断两条腿,坐在了轮椅上。虽然夏花百般用心地伺候,祥子还是经常莫名其妙地发火。开始大伙还能理解,可时间一长,许多好心人都看不惯了,都劝夏花趁年轻还是离了吧!夏花虽然感激大伙的好意,却依旧如初。夜深人静,尚未入睡的人们常能听到那声“咿——呀——”,只是多了一丝隐约的悲凉。
几年后,剧团解散,夏花报了个中医按摩班,每天都要给祥子泡脚按摩。
一天,洛半城来看望样子,夏花正给祥子按摩腿脚。洛半城看着夏花娴熟的手法,建议夏花开家浴足店,反正每天要给样子按摩,开个店还能堆持生计。样子虽说不情愿,可眼下也没什么能做的事情。
夏花的浴足小店还真开起来了,店名更有特色:咿呀浴足。
小店生意挺好,许多都是夏花和祥子的戏迷。也有来想歪使坏的人,泡脚时,说些挑逗的话,讲些让人脸红的段子。夏花只管做活儿,不搭理。有人做足疗时,故意抬脚往夏花的身上蹭,夏花就加重手法,疼得那人嗷嗷叫。夏花说,这儿是心脏反应区,先生你的心可是有毛病哩。
送走了客人,夏花打水给样子泡脚,祥子气呼呼的,怪夏花对不正经客人太迁就。夏花给祥子捏着脚,说,来的都是客,他们有他们的想法,我不当真就行了。客人们的脚哪能都一个尺码?
祥子掀翻了水盆,水溅了夏花一脸一身。夏花没生气,她知道祥子心疼女人,心里憋屈。待夏花收拾停当,已是午夜。
夜色静谧,秋风习习,弯月如钩。夏花揉揉酸胀的臂膀,扭扭僵硬的腰身,望着无际的星空,轻轻叹了一声:咿——呀——
夏花第二天就关闭了小店。夏花说,我不能让样子心里不痛快。有人帮忙,让夏花在车站的候车室里摆个书报摊,虽然赚钱不多,夏花却干得带劲。祥子也来帮衬,脸上挂着幸福的微笑。
中秋,吃过晚饭,夏花推着祥子出屋赏月。夜空之下,秋月如珪,秋露如珠,祥子心情大好,非得夏花来上一嗓子。夏花欣然允诺,清了清嗓子,一声极具穿透力的“咿——呀——”腾空而起,在空气中久久回响。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4期,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折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秋风习习,秋月溶溶,秋露荧荧,小说的环境描写,寥寥数笔既营造了一种清凉静谧的氛围,又使得小说充满诗情画意。
B. 夏花虽然十三岁就考上戏校,模样、身段都很好,可就是先天不足,唱功跟不上,没有演出的机会,以致老师劝她改行。
C. “有人唱一辈子戏,观众也记不住他一句。你这一嗓子,值了!”洛半城朴实的话语蕴含深刻的哲理,也安慰了夏花。
D. 在剧团内外的众多追求者中,夏花最终却选择了其貌不扬的样子,一是因为样子的死缠硬打,二则祥子是洛半城的徒弟。
2.夏花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以“咿呀”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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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
红酒
风月是相思镇剧团里的台柱子,扮相俊美,嗓音稍稍带些鼻音儿,听起来反而格外有韵味。剧团有三四十人,旦角演员也不少,却只有风月是科班出身。省戏校毕业后分到团里,一来就挑大梁。
风月扮演过许多角色,《铡美案》中的秦香莲,《断桥》中的白娘子,《龙风呈祥》里的孙尚香。最拿手的两出戏是《秦雪梅》和《铁弓缘》。
风月考入戏校时年龄还小,选什么行当自己做不了主。不过这也没关系,注定吃这碗饭了,只要不演媒婆,不演大花脸都成。风月心中暗想。
风月的授业老师姓萧,她深知选一个合适的青衣演员有多难。十几个俊丫头排成两行,萧老师从左往右再从右往左挨个儿相看。风月站最后一排,萧老师在她面前驻足不前。这个小丫头柳叶眉,丹凤眼,不用勒头眉眼都向上挑,羞羞看人一眼,就低下头笑,不声不响,安静得像朵栀子花。萧老师问一句,风月柔柔回一句,嗓音像画眉子叫。萧老师拉着风月的手走到一边,说愿不愿学青衣?风月使劲点点头。
唱念做打,手眼身法步,是做演员最基本的艺术修养。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风月比别人学得都上心。风月一个“卧鱼”没做到位,萧老师手中的板子就敲过来了。风月“呀”一声,摸着被打痛的胳膊,眼泪成对儿成对儿地掉,宛如梨花带雨,楚楚动人。萧老师后悔自己下手重了。
玉不琢,不成器。梨园行自古以来有陋习,老艺人们爱说“打戏”,出师后即便是红遍天下,学戏时挨打总是难免。萧老师曾是当红的大青衣,也是这么过来的。萧老师取来一枚新鲜的生鸡蛋,细心地把蛋黄分出,仅留下蛋清,轻轻揽住风月,在她已经青紫的胳膊上涂抹,怜爱不已。我不怪萧老师,你是为我好呢……风月抽泣着,反过来却安慰萧老师。即便是哭,也能咬字分明,萧老师仔细端详着风月还挂着泪珠的小脸,心中一动。
萧老师说,一个好演员不能过于单一,梅兰芳梅大师正工青衣,可刀马戏、闺门旦都拿得起放得下。老师没有门户之见,你学学闺门旦吧,《秦雪梅》这样的悲情戏也适合你。风月答应了。
秦雪梅这个剧中人物的行当属于闺门旦。在《哭灵》一折中,有这么一句:秦雪梅见夫灵悲声大放,哭一声商公子我那短命的夫郎……秦雪梅拿着祭文,手抖得如同风中秋叶。可别小看这个抖手,那是个功夫,风月苦练多日,还是不得要领。风月急得直跺脚。萧老师逗她说,去集市上买条活鱼,把手放松,顺着劲儿,随鱼而动。细细揣摩,反复练习,功夫到了,自然就会。
风月却当真了。那时她是个学员,没钱买鱼。伊茗湖畔经常有人垂钓,风月就趁课余时间跑到这里,静静地蹲在人背后,看见人家钓上一尾活蹦乱跳的鱼,就忙不迭地帮着把鱼钩取下,有意在手中多拿一会儿找感觉。钓鱼人都喜欢这个文文静静不爱说话的小姑娘,鱼一咬钩,就冲风月使眼色打手势招呼她过来捡鱼。后来知道风月是戏校的学生,拿活鱼是为了练习基本功,越发喜欢她了。有个老伯还送她一只红色小水桶,钓了鱼专门送到风月的住处。
手势语言在戏剧中被称为演员的第二张脸,风月一次次抓鱼,一遍遍地找感觉,终于掌握了其中的奥妙。萧老师发现,这丫头双手动起来,表现力极强,尤其听说她真的练抓鱼,惊讶极了。
上了妆的风月一袭白衣,宛如天人。手拿祭文,跪拜在商公子灵前,一声“商──郎──”,凄艳哀绝,荡气回肠,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尤其是唱到,“商郎夫你莫怨恨莫把我想,咱生不能同衾死也结鸾凰”时,风月藏在水袖里的双手上下抖动,犹如白蝶飞舞,银花翻卷,凄美空灵,令人眼花缭乱。
一下台,萧老师就把风月抱住了,说丫头,你抓了多少条活鱼呀。
在团里挑大梁的风月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来和花脸海椒结合了,事业上顺风顺水,家庭美满幸福,风月依然是剧团的台柱子,青衣,闺门旦甚至刀马旦都拿得起放得下,可谓文武全才,色艺双绝。
真正让风月名声大震的是《铁弓缘》这出戏,花旦、青衣、小生、武生四个行当全在一出戏里集于一人之身,唱念做打缺一不可。风月把青春貌美武艺高超的太原守备之女陈秀英演活了。
就在《铁弓缘》这出戏赴京演出的前夕,风月突然病了。这一倒下,就是小半年。
病愈后的风月基本没有变化,就是手抖动得厉害,连一小杯水也端不牢。风月郁闷地问海椒,我还能不能上台了?海椒说能,《铁弓缘》咱不能演,还演不了《秦雪梅》?风月含着眼泪笑了。
萧老师闻讯,心疼坏了,心急火燎专程赶来探望风月。
师徒俩深情地望着对方,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半晌,风月好像想起了什么,就把一双手举到萧老师面前,眨了一下眼,说,萧老师,要是现在练习抖手,我就不用去抓活鱼了吧?
青衣风月话说得很轻松,那神态,像个俏皮的小花旦。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理解,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风月成为剧团里的台柱子是因为它不仅扮相漂亮,嗓音有韵味,而且是剧团里唯一的科班出身。
B. 萧老师在挑演员的时候,从左往右又从右往左挨个看,最后在风月的面前驻足不前,萧老师的表现从侧面表现出风月的漂亮。
C. 萧老师是个对学生既严格又怜爱的好老师,梨园行当里学戏挨打是常有的事,萧老师因风月动作不到位打了风月后常常自责不已,给风月涂抹蛋清以减轻风月的疼痛。
D. 小说采用了插叙的方法,插入了风月考戏校的经过,既丰富了人物形象,突出了风月漂亮文净,又使文章内容更加充实,行文有起伏,避免了平铺直叙。
2.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风月的性格特点。
3.鉴赏文中画线的语句。
(1)风月藏在水秀里的双手上下抖动,犹如白蝶飞舞,银花翻卷。凄美空灵,令人眼花缭乱。
(2)风月含着眼泪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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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谁的电话
何 燕
老葛能在快递公司下班前把月饼寄出,心情格外舒畅。
团圆之夜,主任看老葛一人在家,便请他到自己家喝酒。主任还说,他要好好向老葛学习怎样教育孩子。
老葛老来得女,为了女儿小若能考出好成绩,可谓劳心劳肺,烟不抽酒不喝,挣断脊梁筋大手大脚为小若买书,送学习班。用别人的话说,这些年,老葛为了孩子活得极其不男人。小若的高分数给老葛长了不少脸,从小学到高中,多少次家长会,老葛都被请到主席台就坐。高考后,老葛还被请去演讲。
“老葛兄,在做父亲方面,我要向你学习。来,我敬你。”主任举起酒杯,老葛惶恐地站起来,主任“吱”的一声把酒喝了下去。老葛觉得主任喝得很有型,很有风范,很男人。搁以前,主任是不用正眼瞧自己的,更别提敬酒。老葛也想大男人一回,像主任一样“吱”的一声喝下去,可刚喝一半,就被呛住了,憋红着脸直直地僵着。等缓过了劲,老葛才喝下剩下的半杯酒。
“老葛兄,你教子有方呀,你家小若九年时间就完成了十二年的学习,现在进的还是名牌大学!”主任竖起大拇指,“连跳三级。”
“哪有?小学跳了两级,初中才跳了一级。”老葛打着酒嗝习惯性地回答。这话回答主任是头一回,可回答三亲六戚左邻右舍像背九九乘法口诀。小若成长的这些年,老葛跟他们也只有这几句话了。从孩子一驻扎在婆娘的肚子里,老葛就开始忙胎教,接下来忙这教忙那教,一忙就是十六年。
“爸爸,爸爸,你是我的大树!”主任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主任看了一眼,把电话掐了。“老葛兄呀,不怕你见笑,作为家长,我是失败的。我儿今年连三本都考不上,现在还拒绝复习,跑去读什么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主任的电话铃声又响了起来,主任看了电话一眼,又想掐掉。
老葛问:“谁的电话?毛毛吗?接吧!”
主任一接通就说:“毛毛,你如果不回来复习,别想我搭理你。”
“老爸,别气坏身子,中秋节快乐!”电话那头传来毛毛的声音,“收到我给你寄的月饼了吗?你尝尝跟家里的有啥区别。”
老葛摇了摇微晕的头,看见月光从天空洒下来,像银色的缎子,扯都扯不断。老葛责怪自己,早一天给小若寄月饼就好了。
这时,老葛的手机也响了起来。老葛一看电话,脸上沟壑纵横的皱纹笑成了一团,像地球仪上密密麻麻的经纬线:“我家小若的!喂,小若呀……”老葛愣了一下,看了看主任,乐呵呵地说,“知道了,今天中秋节,我很快乐,你也要快乐!”说完,老葛埋怨,“这孩子,真浪费,千里迢迢打电话就为了祝我中秋节快乐!”
“小若懂事,不像毛毛。你看他都这年龄了,还把我手机接他电话的铃声设成《爸爸去哪儿》……”
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短信!老葛看了一眼就删了,边删边说:“是婆娘的。不管她,来,咱俩继续喝,不醉不休!”
两个男人继续喝。
中间,老葛的手机又响了起来。老葛看了一眼,没接。
“谁的电话?小若吗?接吧!”主任说。老葛摇晃着接电话:“喂,喂,你说什么……我不是,你打错了!”说完,捣鼓了几下手机,又灌起酒来。
酒局残余,老葛喝得醉醺醺的,手机再次响了起来,主任嘟哝:“谁的电话呢?”拿起老葛的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讨债的,别接!”老葛深深的低着头,不敢接这个电话。
老葛人虽醉,可脑里还记得小若刚才的电话和信息。小若第一次来电话,只说了一句:“喂,这个月打一千!”就挂了。
过后又发来一信息: “还是打一千一吧,我看中了一条裙子!”
看老葛不回信息,小若第二次来电话:“看到信息了吗?打一千一!”老葛气急地说:“打错了!”话还没说完,那头已是忙音。老葛一气之下,把小若的电话备注名改成:“讨债的,别接!”
老葛醉倒下去时,脑里回现出小若给自己长脸的高分试卷外,耳边也回荡着小若这些年简洁的话语:小学时“我得了第一”,初中时“我又得了第一,汇三百”,高中时“我还是第一,汇六百”,到现在的“打一千”。没有问候,也没容老葛说话。像刚才,老葛多想跟小若说说你妈病了,我在医院忙了两天……当然,也有老葛不想说的,那就是他把家里唯一的一盒月饼快递了。
老葛也想跟主任说,在做父亲方面,他要向主任学习。
可醉了的老葛什么都没说出来。
(选自《红豆》2015年第12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老葛把家里仅有的一盒月饼寄给了女儿,而且后悔自己没有早一天把月饼寄出去,这表明了老葛对女儿无微不至的关怀。
B.主任过去正眼不瞧老葛,现在却热情地请老葛喝酒,这表明他受社会风气影响,放下身架向老葛学习如何教育孩子,想使自己的儿子也考入名校。
C.主任敬酒,老葛惶恐地站起来,想一口气喝完酒,可刚喝一半就被呛住了,这表明老葛因女儿“连跳三级”并考上名牌大学,摆脱了自卑。
D.主任的儿子连三本都没有考上,并且不听劝告拒绝复读,去读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这表明他极有主见,不满当前束缚自己的应试教育。
E.老葛觉得在做父亲方面他应该向主任学习,与打电话的情节相照应,暗示了老葛心态的变化,表现了作者对当下教育的思考。
2.小说中“接打电话”的情节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老葛三次接电话的反应都不同,暗示了他怎样的心理活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小说发表后,有评论家指出结尾“可醉了的老葛什么都没说出来”删去更好,你认为删了好还是不删好?说说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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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丁
张格娟
城市中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将头发留得参差不齐,染成黄的、白的、红的、蓝的颜色。总之,怎么另类怎么染,怎么新潮怎么做。用他们自己的话说,这叫酷。
这天,儿子出去玩时,一双牛仔磨砂鞋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他回家后沮丧地递给我说:“妈妈,扔了吧。”我默默地接过那双鞋,这可是我花280元买的,穿了还不到一周,我能不心疼吗?
我拿着鞋来到小区门口的鞋摊前,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师傅说:“没办法了,实在要修,只能换底面了,还不如买一双新鞋。”
紧挨着年轻师傅的老师傅和善地接过鞋子说:“让我试试吧,兴许能补好。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想给这两只鞋都打上补丁,这样对称一些,而且不影响美观。”看来,也只好这样了,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只好放下鞋子走了。
过了几天,我去取鞋时,在琳琅满目的鞋子中,一眼就看见了那双鞋。果不其然,另一只鞋子也被刻意地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用粗粗的麻绳一左一右地缝合起来,而且裂缝呈树枝状,针脚也有些歪歪扭扭,看样子是故意做成这样的,与牛仔的质地浑然一体,风格粗犷,比先前多了一种别样的风味。我惊叹老师傅的手艺,真可谓巧夺天工啊!
鞋子拿回家后,我没有立即给儿子,我怕他不肯穿。正好全家人在看电视,是一个抗战题材的电视剧,我就顺口问儿子:“知道什么叫补丁吗?”
儿子郑重地答道:“补丁就是软件当初设计得不完美,后来又设计了一些用来弥补缺陷的程序。”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我想跟他说的是鞋上的补丁啊。
儿子还在滔滔不绝地讲他的电脑补丁,我就想用忆苦思甜的方法让他接受那个鞋子上的补丁。我打断了他的回答,给他讲了我小时候的故事:
小时候,家里很穷,孩子也多,妈妈不但要做农活,还要照顾我们四个孩子,往往是老大的鞋子小了,留给老二老三穿,等一双鞋到了我这个老四的脚上,鞋帮都掉了,鞋底也磨薄了。母亲就在灯下给我一遍又一遍地缝补。那时,我多么希望有一双属于自己的新鞋啊。
不知儿子听懂了没有,我拿出那双鞋子,递给儿子说:“这就是补丁啊。”
他接过鞋子左瞧瞧,右看看,欣喜若狂地对我说:“哇,老妈,你真是神来之手,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创意啊!”说着,他奔过来,夸张地在我脸上亲了一口。我欣慰像他这一代人还能接受鞋上的补丁,笑笑说,老妈没那么伟大,这是门口老师傅的杰作啊。
第二天,我刚踏进门,发现门口齐刷刷地放着五六双鞋,我吓了一跳。每双鞋子都是崭新的,可让我费解的是,每只鞋子上都有大小不等的口子。我心里直纳闷:这小子,不会把老妈当成修鞋的吧?
一群和儿子年龄一般大小的孩子从屋里涌了出来。儿子说:“大家都说我的鞋有创意,都买了新鞋子,让你拿给那个修鞋的老师傅,尽全力给他们做得有个性一点……”
儿子还在一边叮咛我,我的心在疼痛,泪水也不知不觉地滑落下来。
(选自《短小说精选》,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 小说一开篇对城市中一群染发扮酷、追逐新潮的孩子的介绍,为后文的情节埋下了伏笔。
B. 小说对人物心理神情的描写真实传神,如第二段、第十三段都写到了妈妈心疼,细致地刻画出了妈妈珍惜财物的心理。
C. 老年修鞋师傅是一个修鞋技艺高超又善于洞察他人心理的人物形象,他理解家长的心思,也明白年轻人的追求。
D. 文中“左瞧瞧”“右看看”“奔过来”“亲一口”等一连串的动作描写,生动形象地表现出儿子发现妈妈的创意时的喜悦兴奋之情。
E. 本文是一篇视角独特、构思新颖的小小说。语言精致典雅,取材小中见大,立意深远,发人深思。
2.“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是小小说情节设置的常见特点,这篇小说在这方面有充分的体现,请任选一处情节做具体分析。
3.本文多处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水底的微光
任紫钰
他试了试水,温的。
一群孩子聚集在浅水区,水汽笼着他们,只能听见他们说笑的声音,像哗哗的流水。这个游泳馆有些年头儿了,暗沉的池水映着斑驳的墙壁,到处都雾蒙蒙的。来这里的多是周边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工人,像他和他的工友们。这是个星期二,深水区空无一人,他对自己说:“很好,很完美。”此时在他的心里,游泳就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只有在无人之处,安静时分才显出意义。
只几秒的时间,水便淹没了他,从脚趾到头顶。在润滑的温暖里,他想起了四面环山的故乡,想起了大海。现在,他北上打工,离海更远了。他只能偶尔来这池水里想象大海,想象自己抓住了海的一片衣角。
他将头深埋进水里。水淹没了他的五官,阻断了他与世界那细若游丝的联系。拍拍耳廓,能听见孤独的声音。在这回声里,他不断下沉。终于,他的脊梁接触到池底,他的身体微微发颤。他竟然想起了社区的图书室。图书室不大,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里面逼仄地挤着几排书架。闲时,他总爱去那里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阳光透过窗棂,照着空气中悠闲翻飞的尘埃,他竟觉得很美,美得如他的梦境。在那无数次出现的梦境里。他是一个手捧诗集的白衣少年。把他从梦境中惊醒的总是他那些粗鲁的工友、整日骂骂咧咧的食堂师傅、颐指气使的工头儿。就是在那间图书室里,他遇见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才翻上两页,他就觉得像腿上刚结痂的伤口瘙痒难耐。他边读边想,所谓的字字珠玑,说的就是这样的文字吧。读到一半,他用袖子遮住了满脸的泪水,在人们诧异的眼神中匆匆离开。他开始攒钱,两个月后,他买下了《人间失格》。他用干净的细白棉布把书包好,珍重地放好。
过了几个月,工头儿开始拖欠工资。他和工友急了,追着讨要。又怕因此丢了饭碗。他和几个人商量,要告,联名书签了好几页,到了站街那天,却只剩了他。他挥舞着名单,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他说:“你们一起来啊!这是我们应得的!”工友们纷纷别过脸去,不看他。他感到有口气憋在嗓子里,憋得他胸口闷疼。他跑出了工棚,陪着他的只有身后的风。
他终归是无处可去。天黑了。他回到工棚。屋里人头攒动,地上一片狼藉。包书的细白棉布躺在地上,一片污浊。工头儿扭头看着他,半笑不笑地说:“还知道回来,能耐了啊?!”说着,他从一个工友手里拿过那本《人间失格》一撕两半,扔在地上。工头儿又环视工友们,吆喝着:“都愣着干嘛?”工友们互相看看,又看看他,看看工头儿。终于,有几个工友对他动手了。拳头落在他的背上,手掌推搡在他的臂上。说实话,并不重。可他,承受不了。他再次转身跑了,跑进了这个游泳池。
水继续淹没着他。他的胸膛感受到了压力,他体验到了一种生命的快感。他的耳边想起了太宰治的话:“幸福感,就是沉入悲哀之河的河底的那些闪着微光的金砂。就是那种感觉吧,经历过悲伤的极限,心情不可思议地,朦胧地明亮起来。”
他的胸腔撕裂般疼痛,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口鼻全张,水一股脑灌下去,顺过气管刀枪一样呛入。他的身子开始抽搐,水恣意地从四面八方挤进毛孔……黑暗应该如约而至了。就在黑暗来临前的瞬间,他看到了水底的微光。在水底的微光中,他看见了工友们的脸孔,那些他再也不想见到的脸孔。他能感到工友们粗糙的手,一双一双锤在他的背上,按在他的胸前。说实话,这力道比在工棚打他的时候重多了。他甚至还听见他们透着痛惜的骂声:“这个闷憨书生,就知道他心里不痛快了会来这里,万没想到他会寻死!”“这个憨货要真见阎王了,我们这些人这辈子也别想安生了。”
他努力睁开眼,透过工友们的肩膀,看到了浅水区的孩子们。那些孩子都惊讶地站立在水中,他们明亮的面孔犹如开在晨雾中的新鲜花朵。
(选自《金山》2017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既再现了这个“有些年头儿”的游泳馆陈旧破败、水汽迷蒙的特点,也烘托了主人公沉重黯淡的心情。
B. 读书读到满脸泪水、用干净的细白棉布包书、受了委屈选择轻生,这些情节都体现了小说主人公性格敏感脆弱的一面。
C. 虽然工友打得“并不重”,但“他”还是“承受不了”,说明“他”无法忍受的不是工友们的打击和推搡,而是他们的出卖和背叛。
D. 小说善于运用对比手法,如第四段中梦境与惊醒后的情景形成对比,表现主人公人生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突出了其不幸遭遇。
2.小说在叙事谋篇方面很有特点,请简要说明。
3.请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标题“水底的微光”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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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寓言课上的预言
李克南
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年轻教师姜琳,正在给孩子们讲寓言故事《乌鸦和狐狸》:一只狐狸见到乌鸦嘴里衔着一块肉,就赞美乌鸦羽毛漂亮、身材健美,并说要是再唱支歌那就更可爱了。乌鸦心里高兴就开始唱歌,可是刚一开口,嘴里的肉就掉在了地上,狐狸叼起肉得意洋洋地走了。
姜琳讲完故事的寓意,让大家做练习,她说:“同学们,请你们每人对受骗的乌鸦说一句话。”几乎每个学生都是按老师的暗示对乌鸦说,以后别再虚荣了,听了恭维话就得意忘形,要接受教训。只有一个名叫董玉素的胖乎乎的女孩说:“乌鸦,你别难过了,再吃肉时我分给你一块。”
小女孩说完,班上同学一阵哄笑。姜老师说:“你这个孩子,是非不分,就像《农夫和蛇》那则寓言里讲的农夫一样,将来走到社会上非吃亏不可。”小玉素心里不服气:乌鸦受骗心里正难过呢,它这个时候一定最需要好朋友的安慰了。
接着,姜老师又说:“大家再想想,如果乌鸦和狐狸再见面,会发生什么故事呢?”同学们抢着回答:无论狐狸怎么夸奖乌鸦,乌鸦就是不理它,最后,狐狸只好垂头丧气地走了。
老师说:“同学们回答得都很正确。”这时,一个小男孩高高地举起手说:“狐狸是狡猾的,它不会再重复老一套办法了。”老师问:“那你说会怎样?”
于是,那男孩绘声绘色地讲道:“狐狸再一次见到乌鸦,就对乌鸦说:‘乌鸦老弟,上次我骗了你的肉,真是对不起,我妈妈知道后狠狠地批评了我,要我再见到你时,一定要向你道歉,如果你不肯原谅我,我就站在这里不走了。’乌鸦见它说得很诚恳,就对它说:‘狐狸大哥,我原谅你了。’乌鸦一说话,嘴里的肉又掉了,狐狸赶紧跑过去把肉抢了过来。狐狸正要把肉吃下去,忽听乌鸦在树上哈哈大笑,‘臭狐狸,这回你死定了,我在肉里下了毒!’狐狸一听,连忙把叼到嘴里的肉吐出来,跑向不远处的小溪边,不停地用水漱口。这时,乌鸦从树上飞下来,不慌不忙地叼起地上的肉飞走了。”
小男孩讲完,班上的同学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姜老师也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说:“吴宝河同学想像力很丰富,故事讲得也很精彩。好好努力,日后你一定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转眼20年过去了,当年的年轻老师姜琳,已经成为一名著名的特级教师。
这天,她作为教育界知名人士,应邀到一所监狱,为那里的服刑人员作帮教演讲。到了那里才发现,一同受到邀请的还有本市享有很高声誉、由下岗职工组成的“三实”家政服务公司的女经理,她就是当年那个安慰受骗乌鸦的小女孩董玉素。让她料想不到的是,演讲结束,代表监狱服刑人员发言的那个穿着囚服的人,竟是她当初预言会成为作家的吴宝河。
两个身份悬殊的人同时叫她老师,让姜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听了董玉素介绍她的“三实(诚实、踏实、朴实)”公司经营理念,以及她对服刑人员充满关爱、鼓励的话,姜琳老师突然明白,当年自己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一个小女孩,不顾老师提示的所谓正确答案,去安慰寓言中被讽刺、嘲笑的对象——乌鸦,这是多么可贵的童心、爱心!而那个年纪小小,连狐狸都敢骗的孩子,所表现出的那种“智慧”后面,又隐藏着多么可怕的东西啊。这孩子生活在怎样的家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狡诈的心计?自己当年怎么就没有想过呢?
(2007/10《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的题目《寓言课上的预言》十分新颖,巧妙地运用了谐音,“寓言”是故事的载体,“预言”是故事的焦点,读题目引人入胜,读完小说,回味无穷。
B.“小女孩说完,班上同学一阵哄笑。”“小男孩讲完,班上的同学都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姜老师也用赞许的目光看着他。”这是典型的侧面描写。
C.小说的构思有些脱离现实生活实际,20年后董玉素和吴宝河的变化与20年前的反差太大,而且生活中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D.小说结尾“这孩子生活在怎样的家庭?为什么会有这样狡诈的心计?”表明姜琳老师又在犯一个新的错误,难道吴宝河的犯罪一定与家庭有关吗?
E.小说的主旨是,通过董玉素和吴宝河两个孩子的成长历程的叙述,引发人们进一步对传统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的思考,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姜老师的“错误”指什么?她是一位怎样的老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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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篇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巧妙之处,试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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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姜老师的 “预言”或“反思”你怎样评价?(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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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5分)
3.请从艺术手法角度赏析第⑦段。(6分)
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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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4分)
3.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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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嘁嘁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只是成为作者童稚的心灵中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写出了作者回到故乡后看不到鸟群的无奈与苦闷的心情。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4分)
3.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材料一:
我很高兴发现一群和我一样喜欢自然的孩子,但聊着聊着就发现他们中有一半人最喜欢的是在自然里骑车。有个男孩说:“我和爸爸在沙漠里骑车,基本上都不走大路。我爸爸和越野车们赛车。他说就算走大路去沙漠也很好玩,因为还是可以看到动物,而且和汽车比赛很有趣。”还有个男孩说:“我们每年8月都去犹他州,我妈妈的朋友有3辆全地形车。我们骑着好玩,但最主要是晚上看鹿啊臭鼬啊之类的动物。你要是把鱼的内脏丢在外面,晚上出去就能看到5头黑熊。太好玩了!”第三个男孩说:“我们每周末都去沙漠,他们那儿有比赛。有个小山没人去,因为上面都是石头,所以我们把它改造了一下,上山后可以跳下去,我们在那儿看到蛇洞和蛇了。热的时候我们就出去找蜥蜴。”还有一个女孩天真地补充说:“我爸爸有辆四轮驱动的卡车,我们去沙漠,不去自然之类的地方。”
(摘编自理查德·洛夫著,郝冰等译《林间最后的小孩——拯救自然缺失症儿童》)
(注)其他,指机构一类的特殊群体,如政府机构等。自然教育,指以有吸引力的方式,让人们在自然中体验、学习关于自然的知识,建立与自然的联结,树立生态的世界观。
材料三:
去爱非人类的生物,其实并不太困难,只要多了解它们就不难办到。这种能力,甚至是这种倾向,可能都是人类的本能之一。这种现象被称为“亲生命性”,是一种与生俱来、特别关注生命以及类似的生命形式的倾向,有时甚至会想与它们进行情感交流。人类能够很敏锐地分辨出生命与无生命。我们认为其他生物是新奇、多样的。未知的生物,不论生活在深海、原始林,还是遥远的深山中,都会令我们觉得兴奋。其他星球上可能有生物的想法,也总是吸引着我们。恐龙更是人们心目中生物多样性消失的象征。在美国,参观动物园的人数要超过职业运动比赛的观众数。而在华盛顿的国家动物园,最受欢迎的是昆虫馆,因为这儿展示的物种最新奇,样式也最多。
(摘编自爱德华·威尔逊著,杨玉龄译《生命的未来》)
材料四:
与亲生命性相对的是生物恐惧症。和亲生命性一样,这些生物恐惧症也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恐惧的强度会因个人的遗传与经历差异而有所不同。最轻微的症状只是稍微厌恶,或感觉不安。但严重的案例,可能就是标准的临床恐惧症,激发交感神经系统,造成恐慌、恶心以及冒冷汗。这种根植于天性里的生物恐惧感,随时准备为危险源所激发,而危险源就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在自然界中所遭遇到的危险,包括高度、密闭空间、湍急的水流、蛇、狼、老鼠、蝙蝠、蜘蛛以及鲜血,却不包括刀子、磨损的电线、汽车以及枪支,虽然它们比起古代的危险源,更具杀伤力,但在进化历史上还是太过近代,不足以形成可遗传的天性。
(来源同材料三)
1.下列对材料中“亲生命性”和“生物恐惧症”的相关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 人类生来就可能有对生物的爱和恐惧,天生就能与自然界的生物进行感情交流。
B. 人类生来就有对生物的爱和恐惧,随时都会因自然危险源而激发生物恐惧症。
C. 人类对生物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的遗传基因里便具有对生物爱的反应能力。
D. 人类对生物的爱可能是与生俱来的本能,我们对生物恐惧的反应是通过学习而获得的。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喜欢自然的孩子中有一半喜欢在自然里骑车,这种自然体验符合儿童天性,有利于他们形成亲近自然、热爱生命的意识。
B. 从当前我国自然教育的受众群体特征看,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和公司占比较小,二者是自然教育行业很大的潜在市场。
C. 在美国,去动物园参观的游客比去体育场馆看职业运动比赛的观众多,这一事实是人类“亲生命性”的证据之一。
D. 人对高度、密闭空间、湍急水流的恐惧,跟他具备的知识有关,也可能跟他的经历有关,还可能跟人类基因有关。
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出重视自然教育必要性的事实和理论依据。
(1)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理论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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