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郑樵的夹漈(jì)山
黄文山
几年不见,再见涵江,亲切中夹杂着几分疏陌。这座有着浓郁水乡风味的千年古镇,变繁华了,城区扩大了许多,现代化的建筑触目可见。
在一帘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我们来到宫河口。当年繁闹的江南水街景象已全然不见,河口旁仅存的一列欧式红砖拱形骑楼,正寂寞而无奈地凝望着身下淤塞的河道。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
社会的进程就是这样,我们正在得到些什么,同时也在丢弃些什么。
这种感觉不断困扰着我,直到我们走进一座山的怀抱,走进一个人的世界。
这座山叫夹漈山。普通地图册上没有它的标识,因为它太小了,如果把戴云山的群峰比做连绵起伏的海浪,夹漈山也许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簇浪花。
这个人叫郑樵,是生活在九百年前的一位民间史学家。他编撰的《通志》是继西汉司马迁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史学巨著,与唐杜佑的《通典》、元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并称为“三通”。自来有“士不读三通,是为不通”的说法,可知郑樵在中国古代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因了郑樵,这座在地图上看不到名字的小山被载入中国文化史册,而郑樵也因了这座小山而被世人称为“夹漈先生”。
喧闹的城市在我们眼里渐渐远去,清明的山色,正沿着盘旋的道路尽情铺展。这里已是戴云山脉的东段,处处林幽涧深,闲云悠游,野径明灭。忽然感到生活的节奏放慢了许多,心也变得宁静起来。在一片幽篁中,在一角翘檐下,恍惚中,夹漈先生似乎正缓缓向我们走来。
九百多年前的这位读书人,憎恶官场黑暗,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却立下宏志,要读尽天下古今之书,通百家之学。并决意隐居山野,以布衣之身为国家著述一部集史学大成的《通志》。
他自筑茅屋三间,取名“夹漈草堂”。他这样描绘自己的选择:“斯堂本幽泉、怪石、长松、修竹、榛橡所丛会,与时风、夜月、轻烟、浮云、飞禽、走兽、樵薪所往来之地。”于是,“结茅夹漈山中,与田夫野老往来,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
为什么郑樵偏要选择这样一处荒僻之地读书著作呢?
这和南宋初年的时局政治有很大关系。一个动荡的年代最容易滋养浮躁的心态,求功名的人多了,做学问的人少了。“靖康之变”后,年轻的郑樵也曾热血沸腾,多次上书枢密宇文虚中,请缨抗金,报效国家,但皆如泥牛入海。一番冷静之后,郑樵明白了许多,收起种种幻想,毅然选择了一条隐居修史的漫漫之路。在当时,私人修史是违法的事。郑樵此举,便注定了他一生要与穷困做伴、与寂寞为伍。
最初与郑樵一起在夹漈山读书做学问的还有他的堂兄郑厚。两人志趣相投,互为砥砺,一起度过了6年的光阴。这6年是兄弟俩最快活的日子,当知道谁家有藏书,他们甚至不远千里结伴前往,必将藏书读尽方归。春暖花开的季节,只要兴致来了,他们就提着酒饭到深山里去,在水石相激处,饮酒赋诗,畅论天下大事。兄弟俩一面读书,一面讲学授徒。当他们“讲学于芗林,四方从游者云集”。
郑樵29岁那年,在芗林寺旁建了一座修史草堂,作为今后长年修史著书的地方。他对这座草堂十分满意:“堂后青松百尺长,堂前流水日汤汤。西窗尽是农桑域,北牖无非花葛乡。”但就在这年,堂兄郑厚难耐孤寂,决意下山参加科考,在乡试、会试中均名列前茅。主考官夸赞他的文字:“索之古人中,当无一、二。”不久郑厚就被授了官,而且官越做越远,直做到湖南湘乡知县。而坚持在夹漈山读书修史的郑樵却因家庭变故而陷入了极度困穷之中,常常“厨无烟火”,但他仍然“风晨雨夜,执笔不休”,独力著述“汇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
出仕后的郑厚,似乎官声并不显赫,遗著也不太丰盛。而穷愁潦倒的郑樵,历30年的寂寞和30年的坚韧,最终完成了200卷近700万字的《通志》。
我们登上草堂后山,郑樵石雕坐像就静静地树立在苍翠的松林里。周围听不到喧闹的人声,只有游云、野鸟、流泉日日和他相伴。夹漈先生左手握卷,右手执管,双目微启,若有所得。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
选择僻静,选择孤独,选择坚持,也许,就是选择了成功。
夹漈草堂远在戴云山东麓,其实,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离尘嚣愈远,离先生愈近;离功名利禄愈远,离先生精神愈近。
(摘自2006年8月25日《光明日报》)
1.请简要分析“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这句话在结构上和内容上的作用。
2.“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这里的 “选择”、“境界”分别指的是什么?
3.从文中看,郑樵选择荒僻的夹漈山读书著作的原因是①__________ ;②_____ _____。
4.夹漈草堂明明远在戴云山东麓,可作者却又说“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请根据文意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郑樵的夹漈(jì)山
黄文山
几年不见,再见涵江,亲切中夹杂着几分疏陌。这座有着浓郁水乡风味的千年古镇,变繁华了,城区扩大了许多,现代化的建筑触目可见。
在一帘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我们来到宫河口。当年繁闹的江南水街景象已全然不见,河口旁仅存的一列欧式红砖拱形骑楼,正寂寞而无奈地凝望着身下淤塞的河道。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
社会的进程就是这样,我们正在得到些什么,同时也在丢弃些什么。
这种感觉不断困扰着我,直到我们走进一座山的怀抱,走进一个人的世界。
这座山叫夹漈山。普通地图册上没有它的标识,因为它太小了,如果把戴云山的群峰比做连绵起伏的海浪,夹漈山也许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簇浪花。
这个人叫郑樵,是生活在九百年前的一位民间史学家。他编撰的《通志》是继西汉司马迁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史学巨著,与唐杜佑的《通典》、元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并称为“三通”。自来有“士不读三通,是为不通”的说法,可知郑樵在中国古代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因了郑樵,这座在地图上看不到名字的小山被载入中国文化史册,而郑樵也因了这座小山而被世人称为“夹漈先生”。
喧闹的城市在我们眼里渐渐远去,清明的山色,正沿着盘旋的道路尽情铺展。这里已是戴云山脉的东段,处处林幽涧深,闲云悠游,野径明灭。忽然感到生活的节奏放慢了许多,心也变得宁静起来。在一片幽篁中,在一角翘檐下,恍惚中,夹漈先生似乎正缓缓向我们走来。
九百多年前的这位读书人,憎恶官场黑暗,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却立下宏志,要读尽天下古今之书,通百家之学。并决意隐居山野,以布衣之身为国家著述一部集史学大成的《通志》。
他自筑茅屋三间,取名“夹漈草堂”。他这样描绘自己的选择:“斯堂本幽泉、怪石、长松、修竹、榛橡所丛会,与时风、夜月、轻烟、浮云、飞禽、走兽、樵薪所往来之地。”于是,“结茅夹漈山中,与田夫野老往来,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
为什么郑樵偏要选择这样一处荒僻之地读书著作呢?
这和南宋初年的时局政治有很大关系。一个动荡的年代最容易滋养浮躁的心态,求功名的人多了,做学问的人少了。“靖康之变”后,年轻的郑樵也曾热血沸腾,多次上书枢密宇文虚中,请缨抗金,报效国家,但皆如泥牛入海。一番冷静之后,郑樵明白了许多,收起种种幻想,毅然选择了一条隐居修史的漫漫之路。在当时,私人修史是违法的事。郑樵此举,便注定了他一生要与穷困做伴、与寂寞为伍。
最初与郑樵一起在夹漈山读书做学问的还有他的堂兄郑厚。两人志趣相投,互为砥砺,一起度过了6年的光阴。这6年是兄弟俩最快活的日子,当知道谁家有藏书,他们甚至不远千里结伴前往,必将藏书读尽方归。春暖花开的季节,只要兴致来了,他们就提着酒饭到深山里去,在水石相激处,饮酒赋诗,畅论天下大事。兄弟俩一面读书,一面讲学授徒。当他们“讲学于芗林,四方从游者云集”。
郑樵29岁那年,在芗林寺旁建了一座修史草堂,作为今后长年修史著书的地方。他对这座草堂十分满意:“堂后青松百尺长,堂前流水日汤汤。西窗尽是农桑域,北牖无非花葛乡。”但就在这年,堂兄郑厚难耐孤寂,决意下山参加科考,在乡试、会试中均名列前茅。主考官夸赞他的文字:“索之古人中,当无一、二。”不久郑厚就被授了官,而且官越做越远,直做到湖南湘乡知县。而坚持在夹漈山读书修史的郑樵却因家庭变故而陷入了极度困穷之中,常常“厨无烟火”,但他仍然“风晨雨夜,执笔不休”,独力著述“汇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
出仕后的郑厚,似乎官声并不显赫,遗著也不太丰盛。而穷愁潦倒的郑樵,历30年的寂寞和30年的坚韧,最终完成了200卷近700万字的《通志》。
我们登上草堂后山,郑樵石雕坐像就静静地树立在苍翠的松林里。周围听不到喧闹的人声,只有游云、野鸟、流泉日日和他相伴。夹漈先生左手握卷,右手执管,双目微启,若有所得。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
选择僻静,选择孤独,选择坚持,也许,就是选择了成功。
夹漈草堂远在戴云山东麓,其实,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离尘嚣愈远,离先生愈近;离功名利禄愈远,离先生精神愈近。
(摘自2006年8月25日《光明日报》)
1.请简要分析“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这句话在结构上和内容上的作用。
2.“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这里的 “选择”、“境界”分别指的是什么?
3.从文中看,郑樵选择荒僻的夹漈山读书著作的原因是①__________ ;②_____ _____。
4.夹漈草堂明明远在戴云山东麓,可作者却又说“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请根据文意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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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这些文章充满浓郁的政治热情,紧密地联系社会现实,切中时弊,激浊扬清,入木三分,读者拍案惊叹。
B. 袁隆平,这位泥腿子科学家,长期坚持在第一线培育优良稻种,他为中国,为世界每年增加几十亿斤稻米,可谓劳苦功高;而他却从不以此居功。
C. 这座山山势陡峭,山路崎岖,百折不回,历来让人望而却步。
D. 《特别关注》和《特别文摘》中的文章短小精悍,却蕴含着很深的哲理,很多文章都给人以启发,让人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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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寒冷也是一种温暖
迟子建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沾染了这样气韵的北方人的日子,定然是有阴霾也有阳光,有辛酸也有快乐。我每年的日子,大抵是在写作和旅行中度过的。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的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英英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我去香港两次,但唯有这次时间最长,整整一个月。香港的十月仍然炽热,阳光把我的皮肤晒得黝黑。运动是惹人上瘾的,逢到没有活动的日子,我便穿着一身运动装出门了。去海边,去钻石山的禅院等。有一天下午,我外出归来,乘地铁在乐富站下车后,觉得浑身酸软,困倦难挡,于是就到地铁站对面的联合道公园睡觉去了。别看街上车水马龙的,公园游人极少。我躺在回廊的长椅上,枕着旅行包,听着鸟鸣,闻着花香,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向西了,我听见有人在喊“迟———迟———”,原来是爱尔兰女诗人希斯金,她正坐在与我相邻的椅子上看书呢。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国外,蜷在公园长椅上睡觉的,基本都是乞丐。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的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的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1.第2段,作者浓墨重彩铺叙了她在故乡感受到的哪些情景?请分条概括说明。
2.指出画线句所运用的修辞手法,简要说明表达作用。
3.作者在文中叙写了香港之行的哪些感受?在全文构思上起何作用?请简要说明。
4.联系全文,请简要说明作者感到“寒冷也是一种温暖”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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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系列小题。
乡下人哪儿去了
王开岭
我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荡,拖长,像歌。所谓赊小鸡,就是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刚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小脑瓜还琢磨,你说,要是赊鸡的人搬家了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那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
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他们把能省的心思全给省了。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的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
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们擅长算术、崇尚精明,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羡慕和投奔城市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水泥、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源源往城里走。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谋略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古代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书“童叟无欺”,一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有一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张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祖上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就是“乡下人”的涵义。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草木味。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几十年的事。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新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去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个铺子,叫“寻人启事”。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满筐的嘤嘤鸡崽。
(选自王开岭《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
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乡下人有哪些品格。
2.请赏析文中的画线句子。
3.文中写“赊小鸡”这件旧事有何作用?
4.请探究作品最后一段文字的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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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不 染
袁炳发
高三学生杨直,清华、北大任他选读。老师和同学都这么认为。但杨直家的邻居们不见得这样认为。
杨直的爸爸或妈妈每次开过家长会,回到家里就急不可待地支起麻将桌,还一边不迭声地叫:开这么长的大尾巴会,耽误穷人半天工。
杨直家住平房,大门永远敞开着,隔着几条路的邻居无聊了也会奔来,图个热闹,在家不被允许抽烟,但在杨直家几乎没什么不可以。杨直家是老少屋,他住一小间。杨直和父母房间的屋门隔着一个开放的厨房,但是屋内却仅有一道薄墙间壁,上面还有一个玻璃窗,不隔音,甚至烟气和人散发出的臭气都会从玻璃窗缝隙挤到小屋来。
两口子全下岗,吃着低保,心思都用在麻将上,骗几个昧良心的钱,过着不死不活的日子。赌客们弄到深更半夜时,杨直的妈妈就给他们煮面条,现成的挂面,吃一碗10元。半夜赌客们自带的香烟抽没了,所有的小铺又都歇了,杨直的爸爸就拿出一元一包的香烟,按支出售,一支5元。
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杨直有时听到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杨直高一军训时,由于没有早饭吃,训练强度又大,晕倒了。他知道这样不行,虽然从小到大他几乎没怎么吃过妈妈做的早饭,但他知道高中之后绝对不行,杨直开始自己做早饭。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地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偶尔得闲,杨直会径直奔胡同口吴爷爷摆着的象棋残局,坐在吴爷爷的对面一眼不眨地盯着棋盘。吴爷爷就一眼不眨地盯着杨直黑发浓密的头顶,悠然道来:贵人不顶众发。
我的头发很多。杨直仍低着头。
哈哈,孩子,这“众”字你道是多的意思?非也,说的是不顶着一般俗人的头发,不囿于一般俗人的困难!
杨直抬起头来,目光炯炯地看着吴爷爷,俩人就那么对望着,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转眼两年过去,杨直迎来了高考。
高考作文时,根据材料,杨直本打算写一篇议论文,用著名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做论据,就在要落笔时,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改变主意,写成一篇感人的散文。就在这个春天,杨直在小河边背单词,他偶然看见一棵芽儿已经破土,但不幸的是,这颗种子天命使然落在一块石头下面。杨直心一愣,下意识伸手要拿开那块对于芽儿来说巨大的石头,但杨直终于把手停在半空中。以后几天杨直每天早晨必去看望那棵芽儿,他忧心忡忡矛盾丛生担心它会夭折。但第四天奇迹出现了,芽儿竟然掀翻了背上巨大的压力,并脱胎换骨,由一棵鹅黄羸弱的芽儿变成一棵翠绿茁壮的苗儿!
杨直的作文得了满分。杨直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梦想,考入了清华大学。
当然,杨直考入清华大学,并不仅仅依靠他的满分作文。
(选自《第五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
1.文章开头的三段文字有什么作用?
2.文章前半部分为什么花大量的笔墨介绍杨直的家庭情况?
3.作者在文中连用了两个“一眼不眨”,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4.结合上下文,说说你对画线句含义和作用的理解。
5.阅读下面两段文字,请比较他们在写作手法上的异同点。
【甲】邻居老太太说起杨直就叹息:这孩子,天养活的。杨直有时听到也不说什么,礼貌地笑笑就走过去了。杨直心里想他吃饭现在还要靠父母养活,但自己的心灵自己一定要养活。
……几天的工夫,杨直能熟练地做饭了,自己吃好,爸爸妈妈起床之后竟然也吃上儿子温在锅里的饭菜了。惹得邻居老太太又叹息:我这话放在这,将来那两口子必是借上儿子的大光了,等着吧,吃香的喝辣的享福。
(选自《不染》)
【乙】老太太慌了,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他爬将起来,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拍着笑着,一直走到集上去了。
(选自《范进中举》)
相同点:___________________
不同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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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两首唐诗,完成小题。
南园十三首(其一)
花枝草蔓眼中开,小白长红越女腮。
可怜日暮嫣香落,嫁与春风不用媒。
南园十三首(其六)
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不见年年辽海上,文章何处哭秋风?
1.对这两首诗的字句的解说,下列不恰当的一项是 ( )
A.第一首诗歌中的 “花枝”指木本花卉,“草蔓”指草本花卉,“花枝草蔓”概括了园内所有的花,有的高昂刚劲,有的低垂柔婉,参差错落,姿态万千。
B.第一首诗歌还写了花的颜色,有红色的,有白色的。这些娇艳的鲜花让人不由地联想到越地美女的面颊,赋予物以某种人的素质。
C.第二首诗歌中的“老”字用作形容词,用来修饰雕虫,包含着无限的辛酸。
D.第二首诗歌中的“玉弓”一词,暗点兵象,为“辽海”二句埋下伏笔,曲曲相关,见出文心之细。“辽海”指东北边境,这一带多战事。
2.关于这两首诗,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一项( )
A.第一首中作者先是看到日中花开,姹紫嫣红的美景。可是好景不长,到了“日暮”,百花凋零,落红满地。“可怜”二字表达了诗人无限惋惜的深情,惜花、惜春。
B.第二首在表现方法上灵活多变。首句、次句都为叙事兼言情,第三句只点明时间和地点,不言事(战事)而事自明,颇具含蓄之致。
C.这两首诗歌都选自南园十三首,是李贺辞官回乡居住昌谷家中所作,“南园”是李贺的家乡。
D.两首七言绝句,以赋笔为主,兼用比兴手法,清新委婉,风格别具,是不可多得的抒情佳品。
高一语文诗歌鉴赏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下面有关文学常识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称《诗》或《诗三百》,汉代奉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
B. 《楚辞》是屈原的一部诗歌集,因为它具有浓郁的楚地风味,所以后世人称这种诗体为“骚体”。
C. 《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它与《木兰诗》齐名,被后人合称为“乐府双璧”。
D. 《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末年一批文人诗作的选辑。它是五言诗歌样式,对后世的诗歌创作有重大影响。
高一语文选择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下面有关文学常识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称《诗》或《诗三百》,汉代奉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
B.《楚辞》是屈原的一部诗歌集,因为它具有浓郁的楚地风味,所以后世人称这种诗体为“骚体”。
C.《孙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早的长篇叙事诗,它与《木兰诗》齐名,被后人合称为“乐府双璧”。
D.《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末年一批文人诗作的选辑。它是继四言、六言后的又一种成形的诗歌样式,对后世的诗歌创作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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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有关文学常识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原称《诗》或《诗三百》,汉代奉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
B.《楚辞》是屈原的一部诗歌集,因为它具有浓郁的楚地风味,所以后世人称这种诗体为“骚体”。
C.《孙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早的长篇叙事诗,它与《木兰诗》齐名,被后人合称为“乐府双璧”。
D.《古诗十九首》是东汉末年一批文人诗作的选辑。它是继四言、六言后的又一种成形的诗歌样式,对后世的诗歌创作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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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多事芭蕉
张瑞
①中国的文人大多是喜欢梅竹兰的,固然这些都是气清晶莹的东西,但用得滥了,反而匠气,倒是芭蕉,逸气里有着亲切,家常里又带点桀骜之感,反是更讨人喜欢,有一点真率的东西在里面。
②在画里,芭蕉与梅兰竹是不能一列的,倒是与瓜瓜果果的东西颇为投缘。当然,文人眼里的瓜瓜果果也不单是菜篮子里的瓜果,那是蕴涵着出尘的意味的——越是家常的越是要出尘,也就越具有了禅意。我们看齐白石的大白菜真是好,淡墨浓墨地一勾一染,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简单里的逸气却又不是人人可为的了。其实,芭蕉较之大白菜,仙气本来更浓一些,这样反倒不适合齐白石的笔墨了。齐白石的笔墨有点像汪曾祺的散文,都是很白菜味的东西,也是很士大夫气的讲究平和淡远的东西,像个遗老似的。丰子恺是弘一大师的弟子,自然也是慈悲为怀、儒雅温厚一类的人物。丰子恺倒是也真作了些很具佛性的诗文书画,但我真正喜欢看的,是他那幅“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觉得诗倒仿佛天生是为画而存在着的,是这样一种浑然里漫溢着的禅意,没有一丝一毫的刻意为之,较之佛性,更是空灵。这真是好,但仿佛,这样的笔意,有点温润晶莹有余而率性狂放又不足,也是不适合芭蕉的。倒是书法史上有个“以蕉代书”的人物,酣畅淋漓的,正是蕉身上的那种气息。说的是那个“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龙蛇走”的疯和尚怀素,于寺庙旁植蕉百亩,每每大醉之时,便于蕉叶上翻墨倒海,此时,山风啸啸,蕉叶滔滔,那些游走的线条,如天地间游走的精灵一般,自由洒脱,狂放不羁,啸傲于尘世之上。
③中国人的性情本多拘谨而内敛,能张扬的本就不多,张扬又能张扬出点味道的就更少。当然,魏晋人是颇为张扬的,但观之总让人觉得有做戏的成分,不够透彻。透彻的也不是全无,像刘伶,可惜越看就越让人觉得像无赖。率性的文人让人观之可喜,无赖文人只让人闻之可憎。倒是那个疯和尚怀素更本色一些,破衣袈裟,鞋儿破,帽儿破,芒鞋走天涯,像极了武侠里的异人,舞墨如泼,洋洋洒洒,又有着方外之人的狂傲,才正是芭蕉的那种韵味。
④不过可惜的是,淋漓如芭蕉者,在画里,往往只有做陪衬的份儿,它们常常是要与樱桃、枇杷这些明艳的水果为伍的。“红了樱桃,绿了芭蕉”,要的是红绿参差的清新可喜。若是枇杷,则一定要染出色来,芭蕉到底只是一片或浓或淡的背景。
⑤有次读到一则小文,是讲董桥的,题目是“红了董桥,绿了芭蕉”,观之可喜,真是俏皮得玲珑可爱。董桥的文字,本就像精灵古怪又通身灵慧,本是像极了樱桃。董桥身上的那现代士大夫气,恐怕也只有用芭蕉托着,才算出味。
⑥当然也有故作风雅的人物,用芭蕉来嬉戏,小情小调的,虽也绮丽,但到底脱不了小家子气。比如清代那个叫秋芙的,就曾在芭蕉上题了诗,与她的夫君玩笑。“是谁多事种芭蕉,朝也潇潇、暮也潇潇。是君心事太无聊,种了芭蕉,又怨芭蕉。”在芭蕉上题诗,历代都有,本也不是秋芙的原创,秋芙做了,只因为她是那种袅娜的人物,病恹恹地歪在床角,气若游丝的样子,但更多的还是紫陌深处的那种沉沉的没落味道,过于唯美了,反而不若李清照的爱蕉那么直率天然一些。“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她本来就是心高气傲的率性人物,只可惜命不好,后半生给弄得那么阴气沉沉。她的爱蕉,倒还是早年的口味——个人早年的癖性,即便让岁月的尘掩了再掩,也还是要不时地露出来的。那次去漱玉祠,看古幽的院内那样的几株芭蕉,在北地,竟也活出一派淋漓,觉得芭蕉到底是很大气的植物,也难怪易安要切切地喜欢着。
1.芭蕉具有怎样的韵味?请结合全文进行概括。
2.本文在写疯和尚怀素之前先写了丰子恺,请说说这样安排的作用。
3.赏析第②段末尾的画线句子。
4.作者通过联想、比较,写了不少与芭蕉有关联的内容。请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要以“多事芭蕉”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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