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说 笑
钱钟书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说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像。据荷兰夫人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做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像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
(选自《写在人生边上》,有删改)
1.在作者看来,什么是真正的幽默?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6分)
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二段的论述层次。(6分)
3.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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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笑
钱钟书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说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像。据荷兰夫人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做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像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
(选自《写在人生边上》,有删改)
1.在作者看来,什么是真正的幽默?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6分)
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二段的论述层次。(6分)
3.文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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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笑
钱钟书
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
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 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说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像。据荷兰夫人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做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像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
(选自《写在人生边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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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简要分析文章第二段的论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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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下面语句排序,衔接恰当的一项是( )
①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哭,马嘶如笑。”
②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
③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
④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因为脸太长的缘故。
⑤老实说,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于马鸣萧萧,充不得什么幽默。
A.⑤①④③② B.①④⑤②③ C.③②①④⑤ D.②③⑤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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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幽默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着叛逆的天性。
B.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C.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反映他的勇于创新,和不为失败而气馁的执着精神。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2.划线的第二自然段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是否可以删去呢?
3.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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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卖笑的人
[德]海因里希·伯尔/草芳译
每当人们问起我的职业,我总感到尴尬:我这个平素以自信著称的人会变得脸红,言语支吾。我羡慕那些能直截了当地说“我是泥瓦匠”的人们,我也羡慕理发师、会计和作家,因为他们可以简单明了地说出自己职业的名称而无需冗长的解释。我,是一个卖笑的人。这一介绍必须附有说明,因为接踵而来的问题就是“您以此为生吗?”对这一问题我也必须按照实际情况给予肯定的回答。
我确实是以我的笑来谋生的。我生活得并不坏,用商业用语说,因为我的笑销路很好。我是一个经过训练的很不错的卖笑者。我笑起来和谁都不一样,谁也不具备我这样的艺术色彩。为了避开令人烦恼的解释,长期以来我一直自称为演员。然而怎奈我的表演和语言天才欠缺,使我感到这样称呼自己不符合真实情况。我主张实事求是,而事实却是,我是一个卖笑的人。我既不是小丑,又不是滑稽演员,我并不使人们活跃,而是通过我的笑声使场面活跃:我像一位古罗马的将军一样地笑着,或者,像一位多愁善感的高中毕业生一样地笑着。无论是十七世纪的笑还是十九世纪的笑,我都熟练自如。如果需要,我能把各个世纪的笑,一切社会阶层的笑,各种不同年龄的笑统统表演出来。要问我怎么学的笑,其实这十分简单,就像学习修鞋一样的简单。美洲人的笑蕴藏在我胸中,还有非洲人的笑,白种人的笑,红种人的笑,黄种人的笑我都会。我按照导演的规定,发出报酬各不相同的笑声。
我成为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我的笑灌入了唱片,录了音,而且广播剧的导演们对我百般照顾。我心情沉重地、适度地,歇斯底里地笑着——我像一名电车售票员或者一位食品部的学徒工一样地笑着,我表演早晨的笑、晚间的笑、夜里的笑以及黄昏时分的笑,一句话,不管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只要该笑了,我都能笑。
从事这样一种职业是相当吃力的,特别是因为我精通这种感染力强的笑的艺术——这是我的特长,但愿人们会相信我的话。就这样,对于三等、四等的滑稽演员来说,我也成为不可缺少的人物,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们担心自己演出的滑稽效果。我几乎每天晚上以一个敏感的喝彩者的身份坐在剧场,以便在节目效果差的时刻发出笑声去感染观众。这种笑要有分寸:我所发出的由衷的狂笑既不可太早,又不可太晚,必须恰到火候——到时候我按节目的要求爆发出笑声,全体观众就跟我一起狂叫,就这样,挽救了节目的滑稽效果。而我呢?演出结束之后拖着疲惫不堪的步子回到衣帽问,披上大衣,庆幸我终于下了班。而在家里,经常放着拍给我的电报,诸如“急需您的笑,星期二录音”。于是,在几小时之后,我乘上一辆供暖过分的直达快车,坐在车上抱怨着我的命运。
人人都会理解,为什么我在下班之后或休假期间很少有兴趣一笑:挤奶工人,当他可以忘记奶牛时,泥瓦匠,当他可以忘记泥浆时,该是何等轻松呀。木匠家里的门常常开关不灵,或者抽屉得费牛劲才打得开。烤甜点心的工人爱吃酸黄瓜,卖肉的人喜欢吃杏仁糖,面包师不爱吃面包而爱吃香肠,斗牛者喜爱拨弄葡萄,拳击家看见自己的孩子流鼻血就会吓得脸色苍白:这一切的一切我完全理解,因为我下班以后从来不笑。我严肃得要命,有人说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这也许是有道理的。
我们结婚以后的头几年,我的妻子常常对我说:“你倒是笑一笑呀!”但是后来她清楚了,我不可能满足她的愿望。每当我有机会松弛一下我那紧张的面部肌肉时,每当我可以用十分严肃的表情休息一下我那过度劳累的心绪时,我总感到幸福。是的,在这时,连他人的笑都会使我变得神经质,因为只要是笑声就太容易引起我想到自己的职业。就这样,我们过着安静而和平的夫妻生活,因为连我的妻子也忘记怎么笑了。间或,我捉住她脸上的一丝微笑,这时我也报以微笑。我们说话的声音很轻,因为我痛恨滑稽剧场的嘈杂,也痛恨录音室里可能发出的噪音。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性格孤僻,也许我是性格孤僻,因为我只为卖笑而开口的次数实在太多了。
我以麻木不仁的表情度过着我自己的一生。我只允许自己偶尔轻轻地微笑一下,而且,我常常在思索着一个问题:我究竟是否真的笑过。我认为我从来没有真的笑过。我的兄弟姐妹们说得好:我向来是一个严肃的小伙子。
就这样,我以多种不同的方式笑着,却不了解我自己的笑。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在作为捧场者经过恰如其分的“笑”的工作后,“我”高兴地下班回家,表明对自已的工作有着成就感。
B.“我”的笑是“热门货”,所以“我”也成了缺少不了的人,广播剧的导演、三四流的滑稽演员都会需要“我”。
C.小说中“我”介绍自己的职业时,用了“尴尬”“变得脸红”“言语支吾”等语句,表明他对自己从事职业的能力没有信心。
D. 这篇小说生动细致地刻画了一位以“卖笑”为生的人,通过他的动作、语言、神态的描写,写出了他内心的真切感受。
E. “我”回家后反而从来不笑,对笑有着厌烦感,说明工作状态下的笑是职业性的笑并不是基于内心真正的高兴而笑。
2.小说开头写“我”的心理状态,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的“我”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以“我以多种不同的方式笑,却不了解我自己的笑”,结尾这样的安排 有点画蛇添足,对此你有什么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山水及自然景物的欣赏
郁达夫
①自从亚里士多德的文学模仿论创定以来,以为诗的起源是根据于模仿本能的学说,到现在还没有绝迹。富有独断性者,甚至于说出“所有的艺术,都是自然的模仿”。虽则说得太独断,太笼统,但反过来说,自然景物以及山水,对于人生,对于艺术,都有绝大的影响,绝大的威力,却是一件千真万确的事情;所以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
②自然的变化,实在多而且奇,没有准备的欣赏者,对于他的美点也许会捉摸不十分完全的。就单说一个天体罢,早晨的日出,中午的晴空,傍晚的日落,都是最美也没有的景象;若再配上以云和影的交替,海与山的参错,以及一切由人造的建筑园艺,或种植畜牧的产物,如稻麦牛羊飞鸟家畜之类,则在一日之中,就有万千新奇的变化,更不必去说暗夜的群星,月明的普照,与四季寒暖的更迭了。
③我们人类都有一种特性,就是喜新厌旧,每想变更。一碗最珍贵最可口的菜,若每日吃着,到了后来,宁愿去换一碗粗肴淡菜来下饭。唯有对于自然,就决不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太阳自东方出来,西方下去,日日如此,年年如此,我们可没有听见说有厌看的。还有月亮,初一出,月半圆,月底全没有,而无论哪一个人,看了月亮,总没有不喜欢的。自然的伟大,自然的与人类有不可须臾离的关系,就此一点也可以看出来了。
④欣赏自然景物的本能,是大家都有的。不过有些人忙于衣食,不便沉酣于大自然的美景;有些人习以为常了,虽在欣赏,也没有欣赏的自觉。更有些人,将自然范围限制得很小,以为能如此这般的欣赏,自然景物就尽在他们的囊中了。
⑤我从前有位同事,平时只晓得钻门路,积私财,以升官发财为惟一的人生乐趣,现在他居然位至极品,财积到了几百万了,但闻他惟一娱乐,还是出外则装学者的假面,回家则翻存在英国银行里的存折,对于自然山水,非但不晓得欣赏,并且还是视若仇敌似的。对于这种利欲熏心的人,我以为对症的良药,就只有一服山水自然的清凉散。因为山水自然,是可以使人性发现,使人格净化的陶冶工具。
⑥自然景物所包涵的方面,原是极博大、极广阔的。天地岁时、社会人事,静而观之,无一不是自然,无一不可以资欣赏,但这却非要悠闲自得,像朱夫子那样的道学先生才办得到。至于我们这种庸人,要想得到些自然的美感,还是要上山水佳处去较为直截了当。
⑦大抵山水佳处,总是自然景物的美点发挥得最完美、最深刻的地方。孔夫子到了川上,就觉悟到了他的栖栖一代,猎官求仕之非;太史公游览了名山大川,然后才死心塌地,去发愤而著书。可知我们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自然的威力,到了山高水长的风景聚处,就会得同电光石火一样,闪耀到我们的性灵上来。
⑧我曾经到过濑户内海去旅行,月夜行舟,四面青葱欲滴,当时我就只想在海岸做一个半渔半读的乡下农民。依船楼而四望,真觉得物我两忘,生死全空了。后来也登过东海的崂山,上过安徽的黄山,更在天台雁荡之间,逗留过一段时期,总没有一次不感到人类的渺小,天地的悠久。所以要想欣赏自然的人,还是先上山水优秀的地方去训练耳目,最为适当。
⑨从前有一个赞美美术批评家拉斯肯的人说,他在没有读过拉斯肯以前,对于绘画,犹如瞎子,读了之后,眼就开了。这话对于高深的艺术品的欣赏,或者是真的,但对于自然美,尤其是山水美的感受,也未必尽然。乡下愚夫愚妇的千里进香,都市里寄住的小市民的窗槛栽花,都是欣赏自然的心情的一丝表白。我们只教天良不泯,本性尚存,则但凭我们的直觉,也就尽够做一个自然景物与高山大水的初步欣赏者了。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是( )
A. 第②段有关自然的描述涉及时间、空间、光线、色彩等元素,平常的自然景物、人文景观流转变化,姿态万千。
B. 作者笔下的自然山水具有陶冶性灵的作用,“清凉散”之喻形象地告诫人们不要因为工作的繁忙而忽略对自然的欣赏。
C. 本文以吃饭为例表现人类喜新厌旧的特性,以“小市民的窗槛栽花”为例表明凡夫俗子也能欣赏自然美,具有生活气息。
D. 本文谈古论今,写人写己,由景物而人生,从山水而艺术,紧扣自然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2.文章第⑧段写“我”在濑户内海旅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文中说:“欣赏山水以及自然景物的心情,就是欣赏艺术与人生的心情。”请结合本文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要求观点明确,阐述河里,有说服力。
①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郁达夫《故都的秋》)
②陶渊明、谢灵运这般人的山水诗那样的好,是由于他们对于自然有那一股新鲜发现时身入化境浓酣忘我的趣味;他们随手写来,都成妙谛,境与神会,真气扑人。(宗白华《论<世说新语>和晋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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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 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 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 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 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 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 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 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 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 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有人这样谈 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
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 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 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 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 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 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 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 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 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 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鳞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 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 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 书的缅怀与尊敬。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
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 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2)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6分)
(3)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6分)
(4)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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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 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 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D. 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 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2.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6分)
3.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6分)
4.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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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2.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3.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4.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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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秋思
庐 隐
自从我们搬到郊外以来,天气渐渐清凉了。那短篱边牵延着的毛豆叶子,已露出枯黄的颜色来,白色的小野菊,一丛丛由草堆里钻出头来,还有小朵的黄花在凉劲的秋风中抖颤。这一些景象,最容易勾起人们的秋思,况且身在异国呢!低声吟着“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之句,这个小小的灵宫,是弥漫了怅惘的情绪。
在那一天午饭后,波便提议到附近吉祥寺去看秋景。我们走进牌坊,便见马路两旁树木葱笼,绿荫匝地,一种幽妙的意趣,萦缭脑际,我们怔怔地站在树影下,好像身入深山古林了。在那枝柯掩映中,一道金黄色的柔光正荡漾着,使我想象到一个披着金绿柔发的仙女,正赤着足,踏着白云,从这里经过的情景。再向西方看,一抹彩霞,正横在那迭翠的峰峦上,如黑点的飞鸦,穿林翩翻,我一缕的愁心真不知如何安排,我要吩咐征鸿把它带回故国吧!无奈它是那样不着迹的去了。
经过这一带森林,前面有一条鹅卵石堆成的斜坡路,两旁种着整齐的冬青树,只有肩膀高,一阵阵的青草香,从微风里荡过来,我们慢步的走着,陡觉神气清爽,一尘不染。下了斜坡,面前立着一所小巧的东洋式茶馆。
“呀!好眼熟的地方!”我不禁失声地喊了出来。于是潜藏在心底的印象,陡然一幕幕地重映出来,唉!我的心有些抖颤了,我是被一种感怀已往的情绪所激动,我的双眼怔住,胸膈间充塞着悲凉,心弦凄紧地搏动着。自然是回忆到那些曾被流年蹂躏过的往事;“唉!往事,只是不堪回首的往事呢!”我悄悄地独自叹息着。但是我目前仍然有一副逼真的图画再现出来……
一群骄傲于幸福的少女们,她们孕育着玫瑰色的希望,当她们将由学校毕业的那一年,曾随了她们德高望重的教师,带着欢乐的心情,渡过日本海来访蓬莱的名胜。在她们登岸的时候,正是暮春三月樱花乱飞的天气。那些缀锦点翠的花树,都是使她们乐游忘倦。最后她们发现了这个位置清幽的茶馆;便立刻决定进去吃些东西。大家团团围着矮凳坐下,点了两壶龙井茶,和一些奇甜的东洋点心,她们吃着喝着,高声谈笑着,她们真像是才出谷的雏莺;只觉眼前的东西,件件新鲜。……
但是流年把一切都毁坏了!谁能相信今天在这里低徊追怀往事的我,也正是当年幸福者之一呢!哦!流年,残刻的流年呵!它带走了人间的爱娇,它蹂躏英雄的壮志,使我站在这似曾相识的树下,只有咽泪,我有什么方法,使年光倒流呢!
唉!这仅仅是九年后的今天。呀,这短短的九年中,我走的是崎岖的世路,我攀缘过陡削的崖壁,我由死的绝谷里逃命,使我尝着忍受由心头淌血的痛苦,命运要我喝干自己的血汁,如同喝玫瑰酒一般……
唉!这一切的刺心回忆,我忍不住流下辛酸的泪滴,连忙离开这容易激动感情的地方吧!我们便向前面野草漫径的小路上走去,忽然听见一阵悲恻的唏嘘声,我仿佛看见张着灰色翅翼的秋神,正躲在那厚密枝叶背后。立时那些枝叶都悉悉索索地颤抖起来。草底下的秋虫,发出连续的唧唧声, 我的心感到一阵阵的凄冷;不敢向前去,找到路旁一张长木凳坐下。我用滞呆的眼光,向那一片阴阴森森的丛林里睁视,当微风分开枝柯时,我望见那小河里潺湲碧水了。水上绉起一层波纹,一只小划子,从波纹上溜过。两个少女摇着桨,低声唱着歌儿。我看到这里,又无端感触起来,觉得喉头梗塞,不知不觉叹道:
“故国不堪回首”,同时那北海的红漪清波浮现眼前,那些手携情侣的男男女女,恐怕也正摇着画桨,指点着眼前清丽秋景,低语款款吧!况且又是菊茂蟹肥时候,料想长安市上,车水马龙,正不少欢乐的宴聚,这飘泊异国,秋思凄凉的我们当然是无人想起的。不过,我们却深深地眷怀着祖国,渴望得些好消息呢!况且我们又是神经过敏的,揣想到树叶凋落的北平,凄风吹着,冷雨洒着的这些穷苦的同胞,也许正向茫茫的苍天悲诉呢!唉,破碎紊乱的祖国呵!北海的风光不能粉饰你的寒伧!今雨轩的灯红酒绿,不能安慰忧患的人生,深深眷念祖国的我们,这一颗因热望而颤抖的心,最后是被秋风吹冷了。
1.从文中看,作者流露了哪些思想感情?请分点概括。(6分)
2.第二段中作者是怎样来描写吉祥寺的秋景的?请作简要分析。(5分)
3.著名翻译家张培基教授把本文的题目译为“Autumn in a Foreign Land”(异国之秋),根据你对本文的理解,你认为妥当吗?请结合全文做简要分析。(6分)
4.下列关于本文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全文以时空变化为线索,移步换景,景中含情,物境、人事均融贯于作者的情绪之中,折射出她那无法消逝的悲愁。
B.作者开篇描写秋天、毛豆叶子、小野菊等,景色苍凉而凄冷,勾起了作者无限的惆怅,借景抒情,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与文题相照应。
C.作者在文中描写了一个充满着欢乐、骄傲与希望的人生暮春的游玩图景,与作者历尽苦海、心痴百结的人生初秋形成鲜明对比,倾注了作者难以排遣的辛酸与叹息。
D.作者用词富有文采,讲求修饰。特别是双音节词(如凉劲、弥漫等)和四字结构(如树木葱茏、菊茂蟹肥等)的使用,驾轻就熟,信手可拈,准确而富有浓郁的文学气息。
E.作者触景生情,感时生悲,在注重传达心情意绪与韵味同时, 着力于描景状物写人,运用对比映照,随物赋形,在有限的画面中引出无限的诗情。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