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分)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4-17题。
山乡的五月
金 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窸窸窣窣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颗麦穗在手中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拿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掉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木木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着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根西在家停了一周,父亲不让他沾庄稼的边儿,他是眼看着父亲割了麦再脱粒,然后扬麦、晒场,一点点将麦子弄回家里的。临走时,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世上的事就这么不如意,两年后,根西所在的那家化工厂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化工原料价格猛增,化工产品却销不出去,全厂1000多名职工几个月发不下工资。厂里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痛下了改革的决心,决定减员增效,第一批减员百分之二十,根西首当其冲。
下岗了,根西好几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他毕竟已跳出农门了哇,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来,根西只好爬起来狠狠地抽烟,但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还是没有好法子,根西就回到了家。父子俩静静地对坐着,良久,父亲终于开口了:“娃,土地是人的根啊,不行咱回来,只要有地就饿不死!”
根西掐灭了手中的烟,无奈地点了点头。
根西上地了,起初,那双稚嫩的手打出了许多血泡,他咬牙挺了过来。一年时间,他重新跟着父亲学会了种麦子,种玉米,种大豆,种各种蔬菜,根西成了种庄稼的好把式。
第二年,根西和父亲商量,说要种地就要种出名堂来,小打小闹不行。父亲赞许地点了点头。根西就承包了村里的60亩红土坡地,他雇了两个帮手在上面栽上烟苗,一天到晚忙碌起来。秋后,除了交清承包费、付清雇工的工资外,净挣两万元。根西成了当地有名的种田大户,当上了县里的劳动模范。
又是五月,山乡的小麦一片金黄,根西家的窑场地里,一条大汉正挥舞着镰刀在割麦,身后的空地上,码放着一排排整齐的麦铺。上午10点多,根西父亲来到地头,喊:“娃,回去吃饭。”
根西仍然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根本没听见父亲在叫他。父亲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声。
“啊,喔,饭熟了?”根西这才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父亲上前接下镰刀,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抢过说:“我来拿。”然后手一提将麦捆放在了肩膀上。
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
(选自《语文世界》2009年第6期)
1.小说前后两次设置了割麦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6分)
2.概括小说中根西父子这两个人物形象。(6分)
3.根据要求,回答问题。(6分)
(1)文章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请简要概述。(2分)
(2)文章写根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 “摇头”和“点头”的所反映的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请简析。(4分)
4.小说结尾写道:“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这一剪影式的描写给人无尽的想象,其中包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请你结合全文加以探究。(4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22分)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4-17题。
山乡的五月
金 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窸窸窣窣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颗麦穗在手中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拿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掉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木木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着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根西在家停了一周,父亲不让他沾庄稼的边儿,他是眼看着父亲割了麦再脱粒,然后扬麦、晒场,一点点将麦子弄回家里的。临走时,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世上的事就这么不如意,两年后,根西所在的那家化工厂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化工原料价格猛增,化工产品却销不出去,全厂1000多名职工几个月发不下工资。厂里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痛下了改革的决心,决定减员增效,第一批减员百分之二十,根西首当其冲。
下岗了,根西好几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他毕竟已跳出农门了哇,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来,根西只好爬起来狠狠地抽烟,但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还是没有好法子,根西就回到了家。父子俩静静地对坐着,良久,父亲终于开口了:“娃,土地是人的根啊,不行咱回来,只要有地就饿不死!”
根西掐灭了手中的烟,无奈地点了点头。
根西上地了,起初,那双稚嫩的手打出了许多血泡,他咬牙挺了过来。一年时间,他重新跟着父亲学会了种麦子,种玉米,种大豆,种各种蔬菜,根西成了种庄稼的好把式。
第二年,根西和父亲商量,说要种地就要种出名堂来,小打小闹不行。父亲赞许地点了点头。根西就承包了村里的60亩红土坡地,他雇了两个帮手在上面栽上烟苗,一天到晚忙碌起来。秋后,除了交清承包费、付清雇工的工资外,净挣两万元。根西成了当地有名的种田大户,当上了县里的劳动模范。
又是五月,山乡的小麦一片金黄,根西家的窑场地里,一条大汉正挥舞着镰刀在割麦,身后的空地上,码放着一排排整齐的麦铺。上午10点多,根西父亲来到地头,喊:“娃,回去吃饭。”
根西仍然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根本没听见父亲在叫他。父亲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声。
“啊,喔,饭熟了?”根西这才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父亲上前接下镰刀,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抢过说:“我来拿。”然后手一提将麦捆放在了肩膀上。
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
(选自《语文世界》2009年第6期)
1.小说前后两次设置了割麦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6分)
2.概括小说中根西父子这两个人物形象。(6分)
3.根据要求,回答问题。(6分)
(1)文章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请简要概述。(2分)
(2)文章写根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 “摇头”和“点头”的所反映的是一种怎样的心理?请简析。(4分)
4.小说结尾写道:“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这一剪影式的描写给人无尽的想象,其中包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请你结合全文加以探究。(4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分)阅读下面的作品。
山乡的五月 金 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窸窸窣窣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颗麦穗在手中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拿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掉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木木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着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
根西在家停了一周,父亲不让他沾庄稼的边儿,他是眼看着父亲割了麦再脱粒,然后扬麦、晒场,一点点将麦子弄回家里的。临走时,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
世上的事就这么不如意,两年后,根西所在的那家化工厂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困境:化工原料价格猛增,化工产品却销不出去,全厂1000多名职工几个月发不下工资。厂里实在抵挡不住了,便痛下了改革的决心,决定减员增效,第一批减员百分之二十,根西首当其冲。
下岗了,根西好几天不吃不喝躺在床上,他毕竟已跳出农门了哇,现在怎么办?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法子来,根西只好爬起来狠狠地抽烟,但烟抽了一支又一支,还是没有好法子,根西就回到了家。父子俩静静地对坐着,良久,父亲终于开口了:“娃,土地是人的根啊,不行咱回来,只要有地就饿不死!”
根西掐灭了手中的烟,无奈地点了点头。
根西上地了,起初,那双稚嫩的手打出了许多血泡,他咬牙挺了过来。一年时间,他重新跟着父亲学会了种麦子,种玉米,种大豆,种各种蔬菜,根西成了种庄稼的好把式。
第二年,根西和父亲商量,说要种地就要种出名堂来,小打小闹不行。父亲赞许地点了点头。根西就承包了村里的60亩红土坡地,他雇了两个帮手在上面栽上烟苗,一天到晚忙碌起来。秋后,除了交清承包费、付清雇工的工资外,净挣两万元。根西成了当地有名的种田大户,当上了县里的劳动模范。
又是五月,山乡的小麦一片金黄,根西家的窑场地里,一条大汉正挥舞着镰刀在割麦,身后的空地上,码放着一排排整齐的麦铺。上午10点多,根西父亲来到地头,喊:“娃,回去吃饭。”
根西仍然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根本没听见父亲在叫他。父亲提高嗓门又喊了一声。
“啊,喔,饭熟了?”根西这才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父亲上前接下镰刀,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抢过说:“我来拿。”然后手一提将麦捆放在了肩膀上。
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 (《语文世界》2009年第6期)
1.小说前后两次设置了割麦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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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括小说中根西父子这两个人物形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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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要求,回答问题。(6分)
(1)文章第二段划线的句子在结构上有何作用?请简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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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写根西“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无奈地点了点头”, “摇头”和“点头”的含义是否相同?请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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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说结尾写道:“五月的田埂上,走着一老一小两个庄稼汉。”这一剪影式的描写给人无尽的想象,其中包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请你结合全文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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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水底的微光
任紫钰
他试了试水,温的。
一群孩子聚集在浅水区,水汽笼着他们,只能听见他们说笑的声音,像哗哗的流水。这个游泳馆有些年头儿了,暗沉的池水映着斑驳的墙壁,到处都雾蒙蒙的。来这里的多是周边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工人,像他和他的工友们。这是个星期二,深水区空无一人,他对自己说: “很好,很完美。”此时在他的心里,游泳就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只有在无人之处,安静时分才显出意义。
只几秒的时间,水便淹没了他,从脚趾到头顶。在润滑的温暖里,他想起了四面环山的故乡,想起了大海。现在,他北上打工,离海更远了。他只能偶尔来这池水里想象大海,想象自己抓住了海的一片衣角。
他将头深埋进水里。水淹没了他的五官,阻断了他与世界那细若游丝的联系。拍拍耳廓,能听见孤独的声音。在这回声里,他不断下沉。终于,他的脊梁接触到池底,他的身体微微发颤。他竟然想起了社区的图书室。图书室不大,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里面逼仄地挤着几排书架。闲时,他总爱去那里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阳光透过窗棂,照着空气中悠闲翻飞的尘埃,他竟觉得很美,美得如他的梦境。在那无数次出现的梦境里。他是一个手捧诗集的白衣少年。把他从梦境中惊醒的总是他那些粗鲁的工友、整日骂骂咧咧的食堂师傅、颐指气使的工头儿。就是在那间图书室里,他遇见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才翻上两页,他就觉得像腿上刚结痂的伤口瘙痒难耐。他边读边想,所谓的字字珠玑,说的就是这样的文字吧。读到一半,他用袖子遮住了满脸的泪水,在人们诧异的眼神中匆匆离开。他开始攒钱,两个月后,他买下了《人间失格》。他用干净的细白棉布把书包好,珍重地放好。
过了几个月,工头儿开始拖欠工资。他和工友急了,追着讨要。又怕因此丢了饭碗。他和几个人商量,要告,联名书签了好几页,到了站街那天,却只剩了他。他挥舞着名单,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他说:“你们一起来啊!这是我们应得的!”工友们纷纷别过脸去,不看他。他感到有口气憋在嗓子里,憋得他胸口闷疼。他跑出了工棚,陪着他的只有身后的风。
他终归是无处可去。天黑了。他回到工棚。屋里人头攒动,地上一片狼藉。包书的细白棉布躺在地上,一片污浊。工头儿扭头看着他,半笑不笑地说:“还知道回来,能耐了啊?!”说着,他从一个工友手里拿过那本《人间失格》一撕两半,扔在地上。工头儿又环视工友们,吆喝着:“都愣着干嘛?”工友们互相看看,又看看他,看看工头儿。终于,有几个工友对他动手了。拳头落在他的背上,手掌推搡在他的臂上。说实话,并不重。可他,承受不了。他再次转身跑了,跑进了这个游泳池。
水继续淹没着他。他的胸膛感受到了压力,他体验到了一种生命的快感。他的耳边想起了太宰治的话:“幸福感,就是沉入悲哀之河的河底的那些闪着微光的金砂。就是那种感觉吧,经历过悲伤的极限,心情不可思议地,朦胧地明亮起来。”
他的胸腔撕裂般疼痛,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口鼻全张,水一股脑灌下去,顺过气管刀枪一样呛入。他的身子开始抽搐,水恣意地从四面八方挤进毛孔……黑暗应该如约而至了。就在黑暗来临前的瞬间,他看到了水底的微光。在水底的微光中,他看见了工友们的脸孔,那些他再也不想见到的脸孔。他能感到工友们粗糙的手,一双一双锤在他的背上,按在他的胸前。说实话,这力道比在工棚打他的时候重多了。他甚至还听见他们透着痛惜的骂声:“这个闷憨书生,就知道他心里不痛快了会来这里,万没想到他会寻死!”“这个憨货要真见阎王了,我们这些人这辈子也别想安生了。”
他努力睁开眼,透过工友们的肩膀,看到了浅水区的孩子们。那些孩子都惊讶地站立在水中,他们明亮的面孔犹如开在晨雾中的新鲜花朵。
(选自《金山》2017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既再现了这个“有些年头儿”的游泳馆陈旧破败、水汽迷蒙的特点,也烘托了主人公沉重黯淡的心情。
B. 虽然工友打得“并不重”,但“他”还是“承受不了”,说明“他”无法忍受的不是工友们的打击和推搡,而是他们的出卖和背叛。
C. 读书读到满脸泪水、用干净的细白棉布包书、受了委屈选择轻生,这些情节都体现了小说主人公性格敏感脆弱的一面。
D. 小说善于运用对比手法,如第四段中梦境与惊醒后的情景形成对比,表现主人公人生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突出了其不幸遭遇。
2.小说在叙事谋篇方面很有特点,请简要说明。
3.请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标题“水底的微光”的丰富意蕴。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水底的微光
任紫钰
他试了试水,温的。
一群孩子聚集在浅水区,水汽笼着他们,只能听见他们说笑的声音,像哗哗的流水。这个游泳馆有些年头儿了,暗沉的池水映着斑驳的墙壁,到处都雾蒙蒙的。来这里的多是周边在社会底层讨生活的工人,像他和他的工友们。这是个星期二,深水区空无一人,他对自己说:“很好,很完美。”此时在他的心里,游泳就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只有在无人之处,安静时分才显出意义。
只几秒的时间,水便淹没了他,从脚趾到头顶。在润滑的温暖里,他想起了四面环山的故乡,想起了大海。现在,他北上打工,离海更远了。他只能偶尔来这池水里想象大海,想象自己抓住了海的一片衣角。
他将头深埋进水里。水淹没了他的五官,阻断了他与世界那细若游丝的联系。拍拍耳廓,能听见孤独的声音。在这回声里,他不断下沉。终于,他的脊梁接触到池底,他的身体微微发颤。他竟然想起了社区的图书室。图书室不大,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里面逼仄地挤着几排书架。闲时,他总爱去那里看书,一看就是几个小时,阳光透过窗棂,照着空气中悠闲翻飞的尘埃,他竟觉得很美,美得如他的梦境。在那无数次出现的梦境里。他是一个手捧诗集的白衣少年。把他从梦境中惊醒的总是他那些粗鲁的工友、整日骂骂咧咧的食堂师傅、颐指气使的工头儿。就是在那间图书室里,他遇见了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才翻上两页,他就觉得像腿上刚结痂的伤口瘙痒难耐。他边读边想,所谓的字字珠玑,说的就是这样的文字吧。读到一半,他用袖子遮住了满脸的泪水,在人们诧异的眼神中匆匆离开。他开始攒钱,两个月后,他买下了《人间失格》。他用干净的细白棉布把书包好,珍重地放好。
过了几个月,工头儿开始拖欠工资。他和工友急了,追着讨要。又怕因此丢了饭碗。他和几个人商量,要告,联名书签了好几页,到了站街那天,却只剩了他。他挥舞着名单,想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他说:“你们一起来啊!这是我们应得的!”工友们纷纷别过脸去,不看他。他感到有口气憋在嗓子里,憋得他胸口闷疼。他跑出了工棚,陪着他的只有身后的风。
他终归是无处可去。天黑了。他回到工棚。屋里人头攒动,地上一片狼藉。包书的细白棉布躺在地上,一片污浊。工头儿扭头看着他,半笑不笑地说:“还知道回来,能耐了啊?!”说着,他从一个工友手里拿过那本《人间失格》一撕两半,扔在地上。工头儿又环视工友们,吆喝着:“都愣着干嘛?”工友们互相看看,又看看他,看看工头儿。终于,有几个工友对他动手了。拳头落在他的背上,手掌推搡在他的臂上。说实话,并不重。可他,承受不了。他再次转身跑了,跑进了这个游泳池。
水继续淹没着他。他的胸膛感受到了压力,他体验到了一种生命的快感。他的耳边想起了太宰治的话:“幸福感,就是沉入悲哀之河的河底的那些闪着微光的金砂。就是那种感觉吧,经历过悲伤的极限,心情不可思议地,朦胧地明亮起来。”
他的胸腔撕裂般疼痛,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他口鼻全张,水一股脑灌下去,顺过气管刀枪一样呛入。他的身子开始抽搐,水恣意地从四面八方挤进毛孔……黑暗应该如约而至了。就在黑暗来临前的瞬间,他看到了水底的微光。在水底的微光中,他看见了工友们的脸孔,那些他再也不想见到的脸孔。他能感到工友们粗糙的手,一双一双锤在他的背上,按在他的胸前。说实话,这力道比在工棚打他的时候重多了。他甚至还听见他们透着痛惜的骂声:“这个闷憨书生,就知道他心里不痛快了会来这里,万没想到他会寻死!”“这个憨货要真见阎王了,我们这些人这辈子也别想安生了。”
他努力睁开眼,透过工友们的肩膀,看到了浅水区的孩子们。那些孩子都惊讶地站立在水中,他们明亮的面孔犹如开在晨雾中的新鲜花朵。
(选自《金山》2017年第4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第二段的环境描写既再现了这个“有些年头儿”的游泳馆陈旧破败、水汽迷蒙的特点,也烘托了主人公沉重黯淡的心情。
B. 虽然工友打得“并不重”,但“他”还是“承受不了”,说明“他”无法忍受的不是工友们的打击和推搡,而是他们的出卖和背叛。
C. 读书读到满脸泪水、用干净的细白棉布包书、受了委屈选择轻生,这些情节都体现了小说主人公性格敏感脆弱的一面。
D. 小说善于运用对比手法,如第四段中梦境与惊醒后的情景形成对比,表现主人公人生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突出了其不幸遭遇。
2.小说在叙事谋篇方面很有特点,请简要说明。
3.请结合全文,分析小说标题“水底的微光”的丰富意蕴。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那年落雪时分
连俊超
清晨雾蒙蒙。
雾蒙蒙的时候,我们干一些不想让别人看见的事情。那时我一定还在睡梦中,否则我会看见父亲赶着母猪和一群小猪崽子在雾中行走的情形。
父亲把猪从猪圈里赶出来时,在它的脖颈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以示对它慢腾腾的不满。父亲很着急,他要在明亮的清晨到来之前,把猪赶出去。他尽量在雾中睁大无神的眼睛,但他仍希望雾气能更浓重些,即使人们和他撞个满怀也看不清他不安的脸庞。
父亲像管理一支纪律散乱的娃娃兵一样,赶着猪走在冬雾笼罩的街道上。当把猪赶进一个小院子时,父亲松了一口气。那是一户人家多年前就废弃掉的院子,草木荒芜。
父亲把猪赶进去时,一定对那个凄凉的院子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他可以放心地走回家,迎接即将到来的马兄弟。当父亲还是个小老板的时候,他就是我们家的常客,而当父亲一贫如洗的时候,马兄弟依然如故地每年到我们家来——只不过今年把注意力放在了猪身上。因为当小猪长大的时候,他要理直气壮地赶去抵债。
然而,那个雾蒙蒙的清晨,父亲决心敷衍他的马兄弟了。他不能在来年春天两手空空地应付他大儿子的订亲大事。
马兄弟像往年一样在冬天的上午把自行车停在我家的院门口。他热情地跟父亲打招呼,眼睛却关注着靠近西墙的猪圈。但他支起的耳朵并没有得到猪哼哼声的答复,因此他向西挪了两步,空荡荡的猪圈让他大惊失色。
这时,母亲的哭声从厨房飘了出来,穿过渐渐散开的薄雾在院子里飘荡。她凄惨的哭诉让我感到灰蒙蒙的天空也许再也亮不起来了。马兄弟对母亲的哭泣感到不解,父亲冷静地告诉他:“对不住,要让你白跑一趟了。昨夜里母猪和猪娃儿都让人给赶走了。“
马兄弟皱起了眉头。
“怎么会呢?”他念叨着。
父亲把他请进屋坐下,叹了口气说:
“村里冬天一直都很乱,咱家的院墙又矮。夜里我听见母猪叫,也没太在意。后来我听见小猪都叫了起来,就赶紧起来看看是咋回事。我开门看见三个人正往院门外赶猪,其中一个人手里端着一杆大猎枪!”
马兄弟四顾无语,父亲也只顾抽烟
他们沉默着,母亲忙活着,天阴沉着,北风刮着,我呆呆望着情绪低落的天空。
父亲朝院子里望了一眼,他眼神中的不安和脸颊上的焦躁是因为突如其来的雪。母亲说了声:“下雪了。”马兄弟起身到门口仰脸张望。父亲的眼里这才燃起了希望。
马兄弟推车到门口时,大片的雪花飞扬散落。父亲不停地向马兄弟赔不是,马兄弟则很痛苦地跨上了自行车。当父亲准备转身回家时,他的眼神忽然呆住了——
他清晨安置好的母猪领着它的娃娃们浩浩荡荡地回来了。·它们哼哼着,一路小跑,从马兄弟的自行车旁经过,朝我们奔来。马兄弟停下车,回过头来。父亲低声对母亲说:
“别让它们进家。”说着便上前拦截。母猪调头钻个空子,朝家门冲刺,但门口还有我和母亲这道防线。父亲抄起一根木棍挥去,母猪就围着大门口来回周旋,猪娃娃们叫唤着,在它身后绕来绕去。
父亲忙乱之中还不忘朝马兄弟那边喊一声:“谁家的猪;怎么跑到这来了。”马兄弟不吭声,坚定地站着。
北风呼号,雪花狂舞,母猪肥大的身躯却显得尤为灵活。·父亲胡乱叫骂着,挥动着木棍,跌倒又爬起,驱赶这头死心眼的猪。雪地被践踏得凌乱不堪。父亲手中的木棍终于击中了母猪,它尖叫着在雪地里奔逃,小猪们紧慈其后,父亲穷追不舍,似乎要把它们赶到天边去,他那由于过度激动而扭曲颤抖的身体在雪中趔趄地奔向远处。
我忘记了那天父亲在雪地里跌了多少跤。但我那时觉得,小猪们摇头晃脑地跟随母亲在雪地里奔跑时一定很快乐,因为那是它们一生中难得的欢快时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一开篇,呈现在读者眼前的就是“蒙蒙冬雾”,小说的情节也如同那弥漫的冬雾一样让人看不透,极大地激起了读者的好奇心。
B. 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方式,给读者一种如历其事、如临其境的真实感,拨动着读者的心弦,引起读者强烈的情感共鸣。
C. 这篇小说犹如一出戏剧,展现了激烈的矛盾冲突。这些矛盾冲突相互依存,尺水兴波,极大地丰富了小说的故事情节。
D. 小说塑造了一位身陷困境的“父亲”,想采取“耍赖”的方式,躲避讨债,不料“弄巧成拙”,狼狈不堪。既含有对父亲耍“小聪明”的嘲讽,又传达了对“父亲”的深深同情。
2.请分析“雪”在文中的作用。
3.鲁迅先生说:“要极俭的画出一个人的特点,就画他的眼睛。”文中多处描写“父亲”的眼神,请找出并作简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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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材料,完成作文。
据报载,家在偏僻山乡的同学张文同学,母亲已故,父亲瘫痪在床。在艰难处境中,张文一边照料父亲,一边读书,靠希望工程的捐款读完了初中,并顺利地考入了县高中。张文捧着录取通知树,将头蒙在被子里哭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将录取通知书撕了,毅然决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要求:(1)请给张文写一封信,谈谈你对这件事的看法。(2)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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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家(节选)
这一年除夕的前一天的下午,觉慧和觉民一起到觉新的事务所去,他们买了几本新杂志,还买了一本翻译小说《前夜》。
刚走到觉新的办公室门口,就听见里面算盘珠子的响声,他们掀起门帘进去。
“你出来了?”觉新看见觉慧进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吃惊地问道。
我这几天都在外面,你还不晓得?”觉慧笑着回答。
“那么,爷爷晓得了怎么办?”觉新现出了为难的样子,但他仍旧埋下头去拨算盘珠子。“我管不了这许多,他晓得,我也不怕。”觉慧冷淡地说。觉新抬头看了觉慧一眼,把眉头皱了皱,继续披算盘珠子。
“不要紧,爷爷哪儿记得着许多事情?我想他一定早忘记了。”觉民在旁边解释道,他在窗前的藤椅上坐下来。觉慧也拿着《前夜》坐在一把椅子上,随意翻着书页,口里念着:
“爱情是个伟大的字,伟大的感觉……但是你所说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照我的意思看来,所有的爱情,没有什么区别,若是你爱恋,一心去爱恋。”
觉新和觉民都抬起头带着惊疑的眼光看了他两眼,但是他并不觉得,依旧用同样的调子念下去: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一股股热气在他的身体内直往上冲,他激动得连手也颤抖起来,他不能够再念下去,便把书阖上,端起茶碗大大地喝了几口。
陈剑云从外面走了进来。
“我在读书,宇宙里有生有死,爱情里也有死有生……”
“这是什么意思?”剑云低声说。没人回答他,一种莫名的恐怖在这小小的房间里飞翔,渐渐地压下来。
“这样的社会,才有这样的人生!”觉慧觉得沉闷难受,愤愤不平地说,“这种生活简直是在浪费青春,浪费生命!”
这种思想近来不断地折磨他,可他无意间遇见了觉新的茫然的眼光,连忙掉过头去,又看见剑云的忧郁的、忍受的表情。他转眼去看觉民,觉民埋着头在看书。屋子里是死一般的静寂。他觉得什么东西在咬他的心。他不能忍受地叫起来:
“为什么你们都不说话?……你们,你们都该受诅咒!”众人惊讶地望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大叫。
“为什么要诅咒我们?”觉民阖了书溫和地问,“我们跟你一样,都在这个大家庭里面讨生活。”
“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觉慧依旧愤恨地说,你们总是忍受,你们一点也不反抗。你们口里说反对旧家庭,实际上你们却拥护旧家庭。你们的思想是新的,行为却是旧的。你们没有胆量……你们是矛盾的,都是矛盾的!”这时侯他忘记了他自己也是矛盾的。”
“三弟,平静点,你这样吵又有什么好处?做事情总要慢慢地来,”觉民依旧温和地说,“你个人又能够做什么?我们的痛苦不见得就比你的小。”
觉慧扭过头,又遇见觉新忧郁的眼光,好像在责备他似的。他埋下头去,过了一会儿,他的声音又响了。
“我们不是奢侈家,不是贵族,也不是命运和自然的爱子,我们只是劳动者。穿起我们自己的皮制的围裙,在自己的黑暗的工厂里,做自己的工作。在我们这黯淡的生活里,也有我们自己的骄傲,自己的幸福!”
“三弟,请你不要念了。”觉新痛苦地哀求道。
“为什么?难道你没有幸福,就连别人说把幸福争过来的话也不敢听吗?”觉慧对他的大哥不客气地说,他很不满意大哥那种日趋妥协的生活方式。
“唉,你不了解我,你的环境跟我的不同,”觉新推开算盘,叹口气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怕听见人提起幸福,因为我已经没有得到幸福的希望了,我也做过美妙的梦,可是我的幸福早就給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我的痛苦你们不会了解……我还记得爹病中告诉我的一段话:‘我的病恐怕不会好了,我把继母同弟妹交給你,你好好地替我看顾他们。你的性情我是知道的,你不会使我失望。’从此以后,我每想到爹的话,就不住要流泪,同时我也觉得除了牺牲外,再也没有别的路。我愿意做一个牺牲者。然而就是这样我也对不起爹,因为我又把你们大姐失掉了……”觉新愈说下去,心里愈难过,眼泪落下。觉慧的眼泪快要流出来了,但是他极力忍住,他看见剑云拿着手帕在揩眼睛,觉民用杂志遮住了脸。
觉新继续又说:“妈嫁到我们家,一直到死,并没有享过福。她那样爱我,期望我,我究竟拿什么来报答她呢?为了妈我就是牺牲一切,我也甘愿。只要使弟妹们长大,替爹妈争口气,我一生的志愿也就实现了……”觉新说到这里便摸出手帕揩脸上的泪痕。
觉慧让眼泪流了下来,但他马上又止住了泪。他心里想:“过去的事就让它埋葬了罢!为什么还要挖开过去的坟墓?”但是他却不能不为他的亡故的父母悲伤。
“三弟,你刚才念的话很不错。我不是奢侈家,不是命运和自然的爱子。我只是一个劳动者。”觉新漸渐地安靜下来,他望着觉慧凄凉地笑了笑说,“然而我却是一个没有自己的幸福的劳动者,我——”他刚说了一个“我”字,忽然听见窗外的咳嗽声,便现出惊惶的神情,改变了语调低声对觉慧说:“爷爷来了,怎么办?”
觉慧稍微现出吃惊的样子,但是马上又安静了。他淡淡地说:“有什么要紧?他又不会吃人。”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就“出场”的翻译小说《前夜》,是文中重要的道具,觉慧朗读该作品的举动不仅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也自然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B.巴金小说擅长以家庭生活画面来折射时代的风云变幻,本文主要从高家几个兄弟的生活,来折射他们所处时代的特点。
C.小说从语言、动作、心理等多种描写角度塑造人物形象,笔法细腻,尤其用墨较多的是觉新和觉慧,他们虽然性格迥异却又手足情深。
D.巴金小说的语言风格总体来说是热烈、明快而朴素的,本文就是鲜明的代表,三兄弟的对话富有亲人的温暖和青春的激情,感染力很强。
2.小说中觉新、觉民与觉慧三兄弟的性格各不相同,请概括出三人的不同形象特征。
3.巴金文学思想的核心之一是“真”,请分析本文“真”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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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焕镛——生物学界的“周作人”
智效民
①陈焕镛是中国植物调查采集的创始人之一。他1890年出生在香港一个官宦人家。陈焕镛14岁那年随父亲的一位朋友去美国读书。大学期间,他了解到中国珍稀植物的标本大多保存在欧美等国,以至于要研究中国植物就必须远渡重洋到外国去寻找资料。为此,他从哈佛大学毕业后就立刻回到中国,投身于植物和昆虫的采集调查工作。
②回国以后,陈焕镛首先去海南岛五指山采集标本。五指山虽然有丰富的物种资源,却是一个人迹罕至、瘴气弥漫的地方。当时的海南岛对于科学界来说还是一个“未开垦的处女地”,因此陈焕镛被誉为第一个到海南岛工作的科学家。在采集标本的过程中,他曾经摔伤手腕并感染了恶性疟疾。最后,他因为遍体鳞伤,不得不被人用担架抬了回来。
③康复之后,陈焕镛把他在海南岛采集到的标本包装好,暂存在上海招商局轮船公司的仓库里,准备运往波士顿做进一步整理研究。不幸的是,由于这个仓库失火,他在海南岛采集的标本也被烧毁。因此他原计划在中国工作一年后返回波士顿的想法随之取消。
④1920年以后,陈焕镛先后在金陵大学和东南大学执教,于是他把在海南岛采集的标本复份运到南京,保存在东南大学生物系的标本室内。不料该标本室所在的大楼在1923年意外失火,致使这些标本化为灰烬。至此,陈焕镛在海南岛辛辛苦苦采集到的标本全部被大火吞没。
⑤1925年,东南大学发生“易长风波”,致使许多教授纷纷离去。1926年,陈焕镛向校方告假一年,返回香港度假。第二年,他接受中山大学聘请,担任了该校植物学教授。随后,他创办了农林植物研究所,下设标本室、图书馆和植物园等机构,并与国外同行建立了标本交换关系。紧接着,他把采集标本的范围从广东扩展到广西、四川、湖北、贵州等地。
⑥进入上世纪30年代以后,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在此期间,陈焕镛领导的华南植物研究所也发现了许多新的物种,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并引起国际学术界的关注。
⑦1937年爆发的卢沟桥事变打断了这一进程。由于战争来得过于突然,所以北平的静生生物所、南京的中央研究院动植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等机构,都因为缺乏准备,致使许多标本资料不是落入敌手,就是被战火焚毁。陈焕镛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日军进攻广州之前,就把农林植物研究所的标本和图书分批运往九龙,保存在陈氏家族的一个仓库里面。
⑧迁港之后,农林植物研究所在陈焕镛的领导下,获得“国际声誉日隆”的美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香港被日军占领,因有人举报农林植物研究所是“重庆敌产”,遂遭日军搜查,致使所内15万号珍贵的植物标本、4000余部中外图书和许多仪器陷于险境。因此,如何才能保护这批珍贵的科研资料,乃是陈焕镛当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⑨正在这时,汪伪政权的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林汝珩来访,表示只要陈焕镛将农林植物研究所搬回广州,就可以继续从事研究工作。为此,陈焕镛召开全所会议,决定迁回广州。对于这件事,陈焕镛的同事何椿年在1952年的交代材料中说,当时陈所长表示:“目前只有先将本所物品设法脱离日寇掌握,将其运回中国大陆的任何地方,才有归还祖国的希望。他本人愿将名誉生命孤注一掷,做最后挣扎。所中同仁,有愿留者则听之,但须准备杀头处分;不愿留者,设法筹集川资,送返内地。”抗战胜利后,陈焕镛因为附逆受到法律追究。这种情况与周作人有点类似,当年周作人留在北平,也承担了保护北大财产的任务。不同的是,周作人被判处多年监禁,而陈焕镛却获得“不予起诉”的结论。这是否反映了大家对文人和科学家的不同要求?这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选自2014年6月18日《齐鲁晚报》,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陈焕镛,著名植物学家,我国近代植物分类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祖籍广东新会,1890年6月6日生于香港。1919年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森林系,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研究员、所长。1955年被选聘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1971年1月18日逝世。
②1946年6月17日,检察官以汉奸罪对周作人提起公诉。周作人说他参加伪组织的动机完全在于维护教育,抵抗奴化;说他在任伪职期间,忍辱冒死,虚与委蛇,保全了北大等校的图书仪器,使北大文化机关各种设备有增无减。周作人的辩护律师力陈其冤,改判其有期徒刑十年。
(摘自王吴军《周作人:隐居与附逆中的纠结者》)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为使自己研究中国植物不需远渡重洋到外国去寻找资料,陈焕镛从哈佛大学毕业后立刻回国,投身于植物和昆虫的采集调查工作。
B.作为官宦子弟的陈焕镛,为采集标本在海南岛得病受伤;但世事难料,所采集到的标本在先后发生的两次火灾中全部被大火吞没。
C.在抗战爆发之后,陈焕镛就把农林植物研究所的标本和图书分批运往广州,使它们不被战火焚毁,不致落入敌手。这表明陈焕镛有先见之明。
D.日军占领香港后,陈焕镛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困守香港,标本很可能会被日寇掠夺;返回广州,标本虽能保存,自己却会背上汉奸的罪名。
E.因为周作人是文人而陈焕镛是科学家,所以他们虽同因附逆受到法律追究,但最终周作人被判多年监禁,而陈焕镛却“不予起诉”。
2.作为一位著名的植物学家,陈焕镛有哪些突出的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作者为什么把陈焕镛视为“生物学界的‘周作人’”?结合材料文章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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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小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修 面
晓 尧
随着九爷推子擦擦的声响,父亲浓密而微卷的胡子一绺一绺地掉在白色的围布上。父亲紧闭着眼,一动不动。
很快,九爷就将父亲的络腮胡子和嘴唇周围的胡子推了一遍,父亲剩着胡碴的脸像收割后的麦地。
九爷放下推子,说你爹怕有一两个月没剃胡子了吧?
我说是的,他病了两个多月了。
九爷取出香皂盒,吩咐我去倒点热水来。
我提起墙角那只父亲用了许多年的铁壳水瓶,倒了开水,又从缸里舀出冷水对上,试了试水温,把脸盆端给了九爷。
九爷拿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脸帕,卧进水里,停了一会儿后捞起,稍稍捏捏水,便用帕子在父亲的腮上和嘴唇四周来回地润;润过后,才用细毛刷子刷上香皂沫子,刷在父亲刚推过的胡碴上;然后九爷才掰开剃刀,向父亲抹满香皂沫子的脸上刮下去。我看着九爷努力地叉开腿,弓下身,不断地变换着姿势,以便更好地剃掉父亲粗壮的胡碴……
小的时候,父亲总爱用他的胡碴扎我的脸。记得有一次我拉着父亲的手,指着墙上的马克思、恩格斯像对他说:爹,你为啥不留个他们那样的“大扫帚”呢?父亲笑着刮刮我的鼻子,说那多不方便,吃饭还得撩着胡子。说着父亲就做了一个撩起胡子的动作,惹得我哈哈大笑。其实我知道。作为民办教师的父亲工资微薄,同时也没有足够的时间经常去理发修面,因为每天都有两个班七八十名学生的课等着他去上,作业等着他去批改,还有许多永远做不完的家务。而父亲的胡子又属于长得特别快的那种,像割后的韭菜,因此父亲不得不每隔两三天,就用剪刀剪掉自己的胡子。父亲不是那种不修边幅的人,相反,他在学生面前总保持严肃、端庄、整洁的形象,剪掉胡子可以说是父亲不多的课余时间里十分关注的事情。 九爷的剃刀刮过,父亲的腮边及嘴唇四周一片铁青。应当说,刮了胡子的父亲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尽管那脸庞多少显得有些苍白和瘦削。二十多年来,父亲很少正经八百地修过面,现在父亲有时间躺下来享受那每个成熟男子应当享有的刀子轻轻拂过的快感了……九爷是个地道的老剃头匠,每道工序都极熟练极认真,不多时,九爷的剃刀就又刮完了父亲的额头、眉下、鼻梁、耳廓,最后拧一把热毛巾,给父亲擦了脸。这样,修面的全部工序才算结束。九爷撤去围布,我扣上父亲半新的中山装的风纪扣,然后走出门,对等在门外的一长串臂缠黑纱、手拿白花的学生说,你们可以进去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
1.写出你对“剪掉胡子可以说是父亲不多的课余时间里十分关注的事情”的理解。
2.“等在门外的一长串臂缠黑纱、手拿白花的学生”中“一长串”一词可否删去?为什么?
3.故事的结尾出人意料,但并不是故弄玄虚,文中有多处伏笔,请写出其中的3处。并写出这样结尾的作用。
4.作者晓尧曾说:“小小说就是那种真正让自己感动过的东西,久久萦绕于怀之后,最终以绝佳的方式流泻出来。”在这篇小说中,①真正让作者感动过的“久久萦绕于怀”的是什么?②“绝佳的方式”又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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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4分)
波兹曼的诅咒
周国平
①美国文化传播学家波兹曼的《把我们自己娱乐死》是一部声讨电视文化的著作。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确实时时听见一声声急切有力的喝问:难道我们真的要把自己娱乐死?
②无人能否认电视带来的便利,问题在于,这种便利在总体上是推进了文化,还是损害了文化。
③波兹曼认为媒介的变化意味着并且导致了认识世界方式的变化。在文字一直是主要媒介的时代,人们主要通过书籍来交流思想和传播信息。在书籍的阅读中,我们得以进入用文字记载的悠久传统。相反,电视则以现时为中心,所传播的信息越具有当下性似乎就越有价值。文字是抽象的符号,作为一种媒介,它要求阅读的同时必须思考。而电视直接用图像影响观众,它有时甚至忌讳思考,因为思考会妨碍观看。在波兹曼看来,做一个有文化的人,就是置身于人类精神传统之中进行思考。书籍能够帮助我们实现这个目标,电视却会使我们背离这个目标。那么,电视究竟把我们引向何方?引向文化的反面——娱乐。一种迷恋当下和排斥思考的文化,我们只能恰如其分地称之为娱乐。
④并不是说娱乐和文化一定势不两立,问题也不在于电视展示了娱乐性内容,而在于电视上的一切内容都必须以娱乐的方式表现出来。波兹曼的结论是,在电视的强势影响下,一切文化都依照其转变成娱乐的程度而被人们接受,因而在不同程度上都转变成了娱乐。“除了娱乐业没有其他行业”——到了这个地步,本来意义上的文化就荡然无存了。
⑤波兹曼是把美国作为典型来对电视文化进行分析和批判的,但是,电视主宰文化、文化变成娱乐的倾向却是世界性的。譬如说,在我们这里,通过电视剧学习历史,而历史仅仅作为戏说、也就是作为娱乐而存在,消灭历史的方式再也不可能有比这更加彻底的了。又譬如说,在我们这里,电视也成了印刷媒介的榜样,报纸和杂志纷纷向电视看齐,蜕变成了“电视型印刷媒介”。且不说那些纯粹娱乐性的时尚杂志,只要翻开几乎任何一种报纸,你都会看到一个所谓文化版面,所报道的全是娱乐圈的新闻和大小明星的逸闻。这无可辩驳地表明,文化即娱乐日渐成为新的约定俗成,只有娱乐才是文化即将成为不争的事实。
⑥赫胥黎曾预言:一旦无人想读书,无人想知道真理,一旦文化成为滑稽戏,文化就灭亡了。波兹曼认为,赫香黎的预言应验了。这个结论也许太过悲观,我相信,只要人类精神存在一天,文化就决不会灭亡。不过,我无法否认,对于文化来说,一个娱乐至上的环境是最坏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严肃的精神活动都不被严肃地看待,人们不能容忍不是娱乐的文化,非把严肃化为娱乐不可;如果做不到,就干脆把戏侮严肃当作一种娱乐。面对这样的行径,我的感觉是,波兹曼的书名听起来像是诅咒。
1.文章第③段阐述了波兹曼的媒介文化观,请作简要概括。(不超过40个字)(4分)
2.文章第⑤段说明“电视主宰文化、文化变成娱乐的倾向却是世界性的”观点时,为什么以中国为例?在阐明中国情况时采用了什么方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3.作者既说波兹曼的结论“也许太过悲观”,又说“波兹曼的书名听起来像是诅咒”,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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