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 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有鬼圪针苗,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
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
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
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小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B.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
(4)你觉得小说结尾的“后话”交代有无必要?为什么?请联系小说的情节加以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6分)
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 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
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小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B.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4分)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4分)
4.你觉得小说结尾的“后话”交代有无必要?为什么?请加以探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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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 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有鬼圪针苗,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
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
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
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小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B.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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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规 矩
侯发山
兄弟两个每逢遇到争打不停的事情时,就比赛跑步,以输赢来定夺。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规矩。在弟弟的印象当中,每次赛跑,哥哥总是跑不过他。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临近年关,爹去镇上赶集置办年货,顺便买回一顶新帽子。哥儿俩高兴得不行,争抢着要戴。哥哥说,我是老大,帽子应该让我戴。弟弟说,我是小的,帽子应该归我。爹把帽子举起来,看看这个,瞧瞧那个,不知道该把帽子给谁。娘埋怨爹,说你要买买两个,买一个咋整呢?爹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说割了肉,买了鞭炮,剩下的钱就只能买一顶帽子了。弟弟说让我和哥赛跑,谁跑得抉,帽子就归谁戴。爹看了看哥哥,哥哥点头同意了。比赛路程就是村头到村尾,不足一千米的路。比赛开始后,哥儿俩都攒足了劲,像两匹脱缰的野马撒腿就跑。两个人的体力差不多,几乎是一前一后,当然是哥哥在前,弟弟在后。弟弟急了,索性甩掉身上的棉袄,赤着上身跑起来……在别人的惊呼声中哥哥一愣神的当口儿,弟弟超过了他。弟弟赢了,戴上了新帽子。
哥儿俩长大以后,日子依然好不到哪儿去。哥哥到了三十多岁还没找到媳妇儿,爹急,娘也急,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最后托人从四川领回来一个女人。
按照爹和娘的意思,这个四川女人应该给哥哥当媳妇儿,弟弟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可是,弟弟不干,非要娶这个女人,甚至和爹闹,和娘吵。弟弟说,我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再不结婚,过了三十岁更不好找了。一时间,搞得家里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爹愁眉不展,不住地叹气。娘呢,想起来就掉眼泪,责怪自己没本事,让孩子跟着自己受委屈。
哥哥就提议,跟弟弟赛跑,谁跑得快谁娶这个四川女人。
哥哥比自己大六岁,不一定能跑过自己。弟弟想了想就答应了。既然是哥哥提议的,爹和娘也没啥好说的;再说,不管谁娶,都是他们的儿媳妇,索性任由两个孩子去折腾。
比赛地点还是村头到村尾。比赛一开始,弟弟就跑到了哥哥的前面。弟弟累得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等到他跑到终点,累得泥一般瘫倒地上,把哥哥落下了好大一截。
规矩是哥哥立下的,那就按规矩办吧。在一阵《百鸟朝凤》的唢呐声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弟弟当上了新郎官。哥哥跑前跑后地招呼客人,丝毫看不出他的不高兴。爹和娘这才都松了一口气,心里的愧疚减少了几分。
尽管后来富裕了,因为年龄的问题,哥哥也一直没找下媳妇儿。
大概是前年吧,娘得了肾衰竭,需要换肾。哥儿俩都很孝顺,争抢着给娘捐肾。医生说,你们兄弟两个先别争,需要配型,只有配型合适才能换。
二十天后,配型结果出来了,哥哥和弟弟都可以给娘换肾。这下,两个人又争开了,都说自己是最合适的人选。弟弟建议,跟哥哥赛跑,说谁跑得快谁给娘捐肾。他想,哥哥每一次赛跑都输了,这次肯定也赢不了。
哥哥沉默了半天,叹口气,点了点头。
比赛场地还是村头到村尾。然而,出乎弟弟的预料,这一次他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尽管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吐血,还是没撵上哥哥。哥哥刚开始落在后面,当跑到三分之一的路程时超过了弟弟,之后一直跑到终点弟弟也没撵上他。
弟弟不甘心,还想跟哥哥争。哥哥说咱哥儿俩不能坏了规矩,弟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进了病房。他不明白,以往每次赛跑,都是他赢,这次怎么就输了呢?
病房外,四川女人,也就是弟弟的媳妇儿,忍不住告诉丈夫,说在这段时间里,哥哥每天半夜都起来跑步!
弟弟瞪大眼睛瞅着自己的女人,恶狠狠地说,你为啥不早告诉我?你说啊?说罢挥拳要打她。一旁的爹拦住了他,说你知道吗?为了让你娶上媳妇儿,那一次赛跑,你哥哥是故意输给你的。
弟弟愣了一下,心里一热,隔看病房的玻璃对着哥哥忘情地叫了一声:哥!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中的兄弟二人总是采用赛跑的方法来处理矛盾问题,对他们而言,这是最公平合理的解决之道,同时亦属无奈之举。
B. 小说以时间为序具体讲述了兄弟俩以赛跑定夺输赢的三件事,从中不只可以感受到哥哥对弟弟的谦让与关爱,也可以看出弟弟的任性与不懂事。
C. 小说开头写“哥哥总是跑不过他”这句话,情节上设置悬念,为下文写哥哥赢得为母亲换肾的机会作铺垫,前后形成对比,彰显出了作为哥哥的精神气度。
D. 小说取材于农村,从爹买帽子、给儿子找媳妇,到哥哥因年纪大没找到媳妇,再到兄弟争着为母捐肾等事上,可感受到农村家庭关系的面貌。
2.小说中的哥哥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规矩”为题,有什么内涵和作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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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是义与利的关系。其实,义也是利,不过是受惠范围稍大的利。弟弟帮哥哥与邻居打架,在邻居看来是争利,在哥哥看来是可歌可泣的仗义。民族冲突时的举国奋争,对民族之外是争利,在民族之内是慷慨悲歌的举义。义与利是一回事,也不是一回事,只是取决于不同的观察视角。
一个高尚者大爱无疆,爱及人类之外的动物、植物,乃至整个银河星系。但从另一角度看,如此大爱其实也是放大了的自利,无非是把天下万物视为人类家园,打理家园是确保主人的安乐。如果有人爱到了这种地步:主张人类都死光,以此阻止海王星地质结构恶化,那他肯定会被视为神经病,思想比邪教还邪教,其所谓的高尚其实一文不值,且不可思议。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其实很世俗,充满人间烟火味,不过是一种福利分配方案,一种让更多人活下去或活得好的方案。一个人有饭吃了,也让父母吃一口,也让儿女吃一口,就算得上一位符合最低纲领的道德义士。
作为历史上宏伟的道德工程之一,基督教曾提交了最为普惠性的福利分配方案。“爱你的邻居”,《旧约》这样训谕。基督教创始人耶和华在《以赛亚书》里把“穷人”视若宠儿,一心想让陌生人受到欢迎,让饥民吃饱肚子。耶和华要求信奉者“寻求公平,解放受欺压者,给孤儿申冤,为寡妇辨屈”,这种视天下受苦人为自家骨肉的情怀,以及相应的慈善制度,既是一种伦理,差不多也是一种政纲。这与儒家常宣传的圣王一体,与亚里士多德将伦理与政治视为一体,都甚为接近;与某些宗教更醉心于永恒(道教)智慧(佛教)等等,则有较大的差别。
中国不乏西哲之同道。《尚书》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管子》称“王者以民为天”。《左传》称“夫民,神之主也”。而《孟子》的“民贵君轻”说,也明显含有关切民众的天道观。稍有区别的是,中国先贤们不谈“怪力乱神”,不习惯人格化传奇化、神话化的赎救故事,因此最终没有走向神学。中国先贤虽然也有“不愧屋漏”或“举头神明”(见《诗经》等)之类的玄语,但对头顶上的天意、天命、天道一直语焉不详,或搁置不论。西方的“天赋人权”具有神学背景,是宗教化的;中国的“奉民若天”则是玄学话语,具有半宗教的性质。但不管怎么样,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置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道德核心,“上帝”也好,“天道”也好,与“人民”均为一体两面,不过是道德的神学符号或玄学符号,是精神工程的形象标志,一种方便流传和教化的代指。
(摘編自韩少功《重说道德》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道德的核心内容是价值观,实质上是义与利的关系,利是从义中产生的。
B. 为了方便流传和教化,东西方分别创造“天道”“上帝”作为精神的标志。
C. 道德是一种福利分配方案,这个方案就是一个人有饭吃,也让全家有饭吃。
D. 中国先贤对天意、天命、天道一直语焉不详,或搁置不论,因此不喜欢神灵。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文章从义与利的关系入手,阐述了道德的世俗性,对道德进行重新解读。
B. 文章辩证分析,深入浅出,既有浅显通俗的事例,也有权威著作的言论。
C. 文章在论证中,东西方言论并举,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文立论的普适性。
D. 文章最后一段运用对比论证,论证中国和西方对于道德的认识的差异。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高尚者的大爱可以理解为放大了的自利,但这种高尚不加节制也会走向反面。
B. 分别属于东西方文化的儒家和基督教有相似之处,同属中国文化的儒道释有所差别。
C. 中国哲学不尚神学,无法像西方宗教那样提供最为普惠性的福利分配方案。
D. 我们对中国历史上的某些人物是否为民族英雄的争论,其实是视角不同所致。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鞋
孙如静
①我七岁之前是没有鞋穿的,我们兄弟三人,只有上学的哥哥有鞋穿。我和弟弟常年都是赤着脚走路,即使是寒冷的冬天,双脚冻得像两只透明的水晶萝卜一样,也只能在火盆边烤一烤,取取暖。
②七岁那年,我终于上学了,母亲没能给我买上一双新鞋,而是把哥哥的旧鞋洗干净了,补了补。我觉得很委屈,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为了不让母亲难过,第二天,我穿着那双旧布鞋走出了家门。一路上,我看到很多同学踏着五颜六色的鞋,背着各式各样的书包欢欢喜喜地走进学校,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布鞋,悄悄把它脱了下来,塞进了书包。从那天起,我得了一个外号——赤脚大仙。
③那时候,街上流行白球鞋,家里条件好的同学穿上一双白球鞋特别让人羡慕。我偷偷去百货商店看过,一双白球鞋要3块8毛钱。这个数字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只能望“鞋”兴叹了。接着,一条新的制度出来了,学校要求,每个学生要穿上球鞋上体育课。那段时间,母亲生病住院已经花了家里一大笔钱,我实在无法再张嘴要钱了,一双白球鞋让我整天萎靡不振。
④一天,我当值日生,在打扫讲台的时侯.看到地下散落的粉笔头,心中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把所有的粉笔头收集起来,涂在我的布鞋上,黑布鞋变成了白布鞋。心想,都是白色的谁会注意看呢?再说了,我站在最后一排,老师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就这样,我混过了两节体育课。
⑤这招儿并不是很管用,白粉末在黑布鞋上很容易褪落,所以要经常给黑布鞋上色,否则一褪落就容易被发现。
⑥一天下午,我在捡粉笔头的时候被班上的一个同学发现了。他大声喊:
“抓小偷啊,有人偷粉笔了。”
⑦我听后,被吓坏了,手中的粉笔头纷纷落在地上,他的叫声引来了好多同学。大家把我围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小偷,小偷,学生随便拿粉笔头也不可以,因为那是公共财产。”我红着脸,低着头,不敢争辩。大家捡起地上的粉笔头,纷纷向我砸来,我顿时成了同学们射击的靶子。
⑧这时,教物理的李老师来了。他看了看这个场面,严肃地说:“这位同学不是小偷,是我让他帮忙收集粉笔头的,他是在帮老师做好事呢。”李老师的一句话解救了我,在同学们半信半疑的目光中,李老师牵着我的手离开了教室。
⑨李老师带我来到了他的宿舍。“为什么收集粉笔头呢?”李老师问我。
⑩我什么也没说,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那双褪去白色的黑布鞋。看到这双鞋,再看看我那双满是尘土的脚,李老师什么也没说,而是打来一盆水,让我把脚洗干净。
不知什么时候,李老师拿出一双白球鞋放在我眼前。“穿上试试吧。”李老师说。这双白球鞋和我脚上的布鞋差不多大小,球鞋虽然有些旧了,但是和我这双满是补丁的黑布鞋相比就像白天鹅和丑小鸭。我小心翼冀地穿上,生怕弄疼了它。真合适啊,仿佛是为我专门定制的。我试着走两步,真舒服,如果赛跑,我肯定能得第一名。
“送给你了。”李老师说。我离开的时侯,给李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下午的体育课上,列队报数的时侯,我第一次大声喊:“到!”一双白球鞋让我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这双鞋我一直穿了半年多,直到母亲的病好转以后,可以做一些活计,家里条件慢慢好转,我才终于拥有了一双真正属于自己的白球鞋。
那天,我把那双白球鞋洗干净后,准备拿去还给李老师。给我开门的是一个与我年纪一般大的男孩子。他笑眯眯地说:“我爸不在,给我吧。”我把鞋递给他的同时,却看到他脚上穿的正是我那双破旧不堪的黑布鞋。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11)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欣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以鞋为线索展开叙述,情节为:“穿旧鞋——涂旧鞋——送球鞋——还球鞋”,表现了我少年时的一段特殊经历,体现了贫穷给我幼年留下的深深的精神创伤。
B. 我要上学了,没有新鞋,穿着旧鞋上学,最后宁可打赤脚,体现了我既感到委屈,又懂事,还略微有点虚荣的性格。
C. “我”用粉笔涂布鞋一事,既体现了我没钱买球鞋的窘迫之状,又表现了“我”想蒙混过关的侥幸,儿童心理跃然纸上,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为下文李老师将他儿子的鞋让我穿埋下伏笔。
D. “望‘鞋’兴叹”一词,运用了仿词的修辞,形象地写出了“我”不能买球鞋的惋惜之情,以及想得到一双球鞋的极度渴望,语言幽默风趣。
2.文章标题是“鞋”,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鞋”这一物象在全文中蕴含的深意。
3.文章结尾一段有何艺术效果?请具体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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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孙如静
①我七岁之前是没有鞋穿的,我们兄弟三人,只有上学的哥哥有鞋穿。我和弟弟常年都是赤着脚走路,即使是寒冷的冬天,双脚冻得像两只透明的水晶萝卜一样,也只能在火盆边烤一烤,取取暖。
②七岁那年,我终于上学了,母亲没能给我买上一双新鞋,而是把哥哥的旧鞋洗干净了,补了补。我觉得很委屈,偷偷哭了一个晚上。为了不让母亲难过,第二天,我穿着那双旧布鞋走出了家门。一路上,我看到很多同学踏着五颜六色的鞋,背着各式各样的书包欢欢喜喜地走进学校,我低头看看自己脚上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布鞋,悄悄把它脱了下来,塞进了书包。从那天起,我得了一个外号——赤脚大仙。
③那时候,街上流行白球鞋,家里条件好的同学穿上一双白球鞋特别让人羡慕。我偷偷去百货商店看过,一双白球鞋要3块8毛钱。这个数字对我们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我只能望“鞋”兴叹了。接着,一条新的制度出来了,学校要求,每个学生要穿上球鞋上体育课。那段时间,母亲生病住院已经花了家里一大笔钱,我实在无法再张嘴要钱了,一双白球鞋让我整天萎靡不振。
④一天,我当值日生,在打扫讲台的时侯.看到地下散落的粉笔头,心中有了一个好主意。我把所有的粉笔头收集起来,涂在我的布鞋上,黑布鞋变成了白布鞋。心想,都是白色的谁会注意看呢?再说了,我站在最后一排,老师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就这样,我混过了两节体育课。
⑤这招儿并不是很管用,白粉末在黑布鞋上很容易褪落,所以要经常给黑布鞋上色,否则一褪落就容易被发现。
⑥一天下午,我在捡粉笔头的时候被班上的一个同学发现了。他大声喊:
“抓小偷啊,有人偷粉笔了。”
⑦我听后,被吓坏了,手中的粉笔头纷纷落在地上,他的叫声引来了好多同学。大家把我围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小偷,小偷,学生随便拿粉笔头也不可以,因为那是公共财产。”我红着脸,低着头,不敢争辩。大家捡起地上的粉笔头,纷纷向我砸来,我顿时成了同学们射击的靶子。
⑧这时,教物理的李老师来了。他看了看这个场面,严肃地说:“这位同学不是小偷,是我让他帮忙收集粉笔头的,他是在帮老师做好事呢。”李老师的一句话解救了我,在同学们半信半疑的目光中,李老师牵着我的手离开了教室。
⑨李老师带我来到了他的宿舍。“为什么收集粉笔头呢?”李老师问我。
⑩我什么也没说,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那双褪去白色的黑布鞋。看到这双鞋,再看看我那双满是尘土的脚,李老师什么也没说,而是打来一盆水,让我把脚洗干净。
不知什么时候,李老师拿出一双白球鞋放在我眼前。“穿上试试吧。”李老师说。这双白球鞋和我脚上的布鞋差不多大小,球鞋虽然有些旧了,但是和我这双满是补丁的黑布鞋相比就像白天鹅和丑小鸭。我小心翼冀地穿上,生怕弄疼了它。真合适啊,仿佛是为我专门定制的。我试着走两步,真舒服,如果赛跑,我肯定能得第一名。
“送给你了。”李老师说。我离开的时侯,给李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
下午的体育课上,列队报数的时侯,我第一次大声喊:“到!”一双白球鞋让我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这双鞋我一直穿了半年多,直到母亲的病好转以后,可以做一些活计,家里条件慢慢好转,我才终于拥有了一双真正属于自己的白球鞋。
那天,我把那双白球鞋洗干净后,准备拿去还给李老师。给我开门的是一个与我年纪一般大的男孩子。他笑眯眯地说:“我爸不在,给我吧。”我把鞋递给他的同时,却看到他脚上穿的正是我那双破旧不堪的黑布鞋。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7.11)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欣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以鞋为线索展开叙述,情节为:“穿旧鞋——涂旧鞋——送球鞋——还球鞋”,表现了我少年时的一段特殊经历,体现了贫穷给我幼年留下的深深的精神创伤。
B. 我要上学了,没有新鞋,穿着旧鞋上学,最后宁可打赤脚,体现了我既感到委屈,又懂事,还略微有点虚荣的性格。
C. “我”用粉笔涂布鞋一事,既体现了我没钱买球鞋的窘迫之状,又表现了“我”想蒙混过关的侥幸,儿童心理跃然纸上,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也为下文李老师将他儿子的鞋让我穿埋下伏笔。
D. “望‘鞋’兴叹”一词,运用了仿词的修辞,形象地写出了“我”不能买球鞋的惋惜之情,以及想得到一双球鞋的极度渴望,语言幽默风趣。
2.文章标题是“鞋”,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鞋”这一物象在全文中蕴含的深意。
3.文章结尾一段有何效果?请具体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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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星期天,我在家里写作业。不知什么时候,隔壁邻居国税局孙局长家八岁的小孙子童童进来了,站在我面前,似乎想说什么。
“童童,有什么事情要跟哥哥说呢?”
“大哥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当然可以啊,什么事呢?”
“我的风筝挂在树上了,你能帮我拿下来吗?”
“没问题,走啊?”说着,我便站起来,快步朝屋外走去。
可我走到门口时,童童却还站在那里没动,一只手藏在背后。
“童童,还有什么事吗?”
“我……我……”
“你怎么啦,童童?”
他的那只手始终藏在背后,头低着。
“给,大哥哥。我妈妈说,求别人办事要送东西。”说着,他把那只藏在背后的手伸出来,塞给我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
小说揭示的主题是什么,请作简要的分析?(5分)这种现象有什么不良影响?(4分)(1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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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数学家陈景润
①陈景润是福建人,生于一九三三年。他排行老三,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是一个多余的人。
②陈景润上小学和中学时,瘦削、弱小、内向,像一只丑小鸭,总是被人歧视,他习惯于挨打,从来不讨饶。演算数学习题占去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成为他唯一的乐趣。陈景润上高中三年级时,因为交不起学费,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在家自学了一个学期。高中没有毕业,但以同等学力报考,他考进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成效非常高。同学间有共同的数学语言。大学中间,没有人歧视他,他全身心沉浸在教学的海洋里,成绩特别优异。
③一九五三年秋季,陈景润被分配到了北京一所中学当数学老师。他是完全不适合当老师的。他那么瘦小和病弱,他的学生却都是高大而且健壮的。他不善于说话,很难做到循循善诱,他私下里骂自己是笨蛋。他一向不会照顾自己,又不注意营养。积忧成疾,查出有肺结核和腹膜结核病症。这一年内,陈景润住进医院六次,做了三次手术。他没有能够好好的教书。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数学专业。华罗庚的名著《堆垒素数论》,刚摆上书店的书架,就被陈景润买到了。陈景润一头扎进了《堆垒素数论》,废寝忘食的钻研。住进医院,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仍然不放弃研究那高深的理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就是数学。他不能忘记自己的高中老师沈元曾说过的数论中至今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他要不惜一切地去努力摘取那颗数学明珠。
④一次,陈景润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遇见来北京开会的厦门大学校长,谈起陈景润时,连连摇头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王亚南--厦门大学校长,听到这样的话后,非常吃惊。他一直认为陈景润是他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他同意让陈景润到厦门大学工作。
⑤说也奇怪,陈景润听说自己可以回厦门大学,他的病也就好多了。王亚南安排他在厦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却不让他管理图书,只让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王亚南不愧是专家,他懂得价值论,懂得人的价值。陈景润也没有辜负老校长的培养。他果然精深地钻研了华罗庚的《堆垒素数论》和大厚本的《(数论导引》。
⑥陈景润在厦门大学图书馆中也很快写出了数论方面的专题文章,文章寄给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主持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工作的华罗庚一看文章,就看出了奇光异采,提出把陈景润选调到数学研究所来当实习研究员的建议。
⑦一九五六年年底,陈景润再次从南方海滨来到了首都北京。自从陈景润被选调到数学研究所以来,他的才智的蓓蕾一朵朵地烂漫开放了。在圆内整点问题、球内整点问题、华林问题、三维除数问题等等之上,他都改进了中外数学家的结果。单是这一些成果,他那贡献就已经很大了。但当他已具备了充分依据,他就以惊人的顽强毅力,来向“哥德巴赫猜想”挺进了。他废寝忘食,昼夜不舍,潜心思考,探测精蕴,进行了大量的运算。一心一意地搞数学,他把全部心智和理性通通奉献给这道难题的解题上了,他为此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的两眼深深凹陷了。他的面颊带上了肺结核的红晕。喉头炎严重,他咳嗽不停。腹胀、腹痛,难以忍受。他跋涉在数学的崎岖山路上,他无法统计失败了多少次,但他毫不气馁。他向着目标,不屈不挠,继续攀登。一张又一张的运算稿纸,像漫天大雪似的飞舞,数字、符号、引理、公式、逻辑、推理,积在楼板上,有三尺深。他终于登上了攀登顶峰的必由之路,登上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的台阶。
⑧陈景润证明了这个命题,写出了二百多页的长篇论文。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颗璀璨的讯号弹升上了数学的天空,陈景润在中国科学院的刊物《(科学通报>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
⑨1972年2月,他完成了对“1+2”证明的修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外国数学家在证明“1+3”时用了大型高速计算机,而陈景润却完全靠纸、笔和头脑。如果这令人费解的话,那么他单为简化“1+2”这一证明就用去的6麻袋稿纸,则足以说明问题了。
⑩陈景润的论文发表后,西方记者迅即获悉,电讯传遍全球。国际上的反响非常强烈。当时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教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正在印刷所校印,他们见到了陈景润的论文立即要求暂不付印,并在这部书里加添了一章,第十一章:“陈氏定理”。他们誉之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在国外的数学出版物上,诸如“杰出的成就”“辉煌的定理”等等,不胜枚举。一个英国数学家给陈景润的信里还说,“你移动了群山!”
1.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陈景润在上小学、中学的时候总是受人欺侮,是因为他只知道演算数学习题,不愿和同学们交往。 |
B.第④段中陈景润曾任职的那个中学的领导对厦门大学的校长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言外之意,是想了解大学如何培养高材生的问题。 |
C.王亚南让陈景润回到厦门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又不让他管理图书,是因为王亚南懂得陈景润的价值,为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提供更好的条件。 |
D.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数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被国际上誉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 |
E.陈景润的人生经历也能说明出身贫寒、性格内向、被人歧视等并不可怕,鼓励人们要有理想有毅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陈景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内容简析。(6分)
3.文中多处使用对比,请你结合全文,谈谈这涉及了哪些方面并作分析。(6分)
4.文章以“数学家陈景润”为题,却写了陈景润中学任数学老师的事情。这样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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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记傅雷
杨绛
说起傅雷,总不免说到他的严肃。有一次,几个客人在客厅里谈得热闹,阵阵笑声,傅雷自己也正笑得高兴。忽然他灵机一动,蹑足走到通往楼梯的门旁,把门一开,只见门后哥哥弟弟背着脸并坐在门槛后面的台阶上,正缩着脖子笑呢。傅雷一声呵斥,两个孩子在登登一阵凌乱的脚步声里逃跑上楼。梅馥也忙赶了上去。在傅雷前,她是抢先去责骂儿子;在儿子前,她却是挡了爸爸的盛怒,自己温言告诫。等他们俩回来,客厅里渐渐恢复了当初的气氛。但过了一会儿,在笑声中,傅雷又突然过去开那扇门,阿聪、阿敏依然鬼头鬼脑并坐原处偷听。这回傅雷可冒火了,梅馥也起不了中和作用。只听得傅雷厉声喝,夹杂着梅馥的调解和责怪,一个孩子想是哭了,另一个还想为自己辩白。傅雷回客厅来,脸都气青了。梅馥抱歉地为客人换上热茶,大家又坐了一会儿,辞出,不免叹口气:“唉,傅雷就是这样!”
有人说傅雷“孤傲如云间鹤”;傅雷却不止一次在钟书和我面前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傅雷的自比,乍听未免滑稽。但傅雷这话不是矫情,也不是谦虚。我想他只是道出了自己的真实心情。傅雷曾告诉我们:某某“朋友”昨天还在他家吃饭,今天却在报纸上骂他。这种事不止一遭。傅雷讲起的时候,虽然眼睛里带些气愤,嘴角上挂着讥诮,总不免感叹人心叵测、世情险恶,觉得自己老实得可怜,孤弱得无以自卫。他满头棱角,动不动会触犯人;又加脾气急躁,止不住要冲撞人。他知道自己不善在世途上圆转周旋,他可以安身的“洞穴”,只是自己的书斋;他也像老鼠那样,只在洞口窥望外面的大世界。他并不像天上的鹤,翘首云外,不屑顾视地下的泥淖。傅雷对国计民生念念不忘,只潜身书斋,做他的翻译工作。
傅雷爱吃硬饭。他的性格也像硬米粒儿那样僵硬、干爽;软和懦不是他的美德,他全让给梅馥了。朋友们爱说傅雷固执,可是我也看到了他的固而不执,有时候竟是很随和的。他有事和钟书商量,尽管讨论得很热烈,他并不固执。他和周煦良同志合办《新语》,尽管这种事钟书毫无经验,他也不摈弃外行的意见。他有些朋友批评他不让阿聪进学校会使孩子脱离群众,不善适应社会。傅雷从谏如流,就把阿聪送入中学读书。
一九五四年在北京召开翻译工作会议,傅雷未能到会,只提了一份书面意见,讨论翻译问题。傅雷信手拈来,举出许多谬误的例句;他大概忘了例句都有主人。他显然也没料到这份意见书会大量印发给翻译者参考;他拈出例句,就好比挑出人家的错来示众了。这就触怒了许多人,都大骂傅雷狂傲。平心说,把西方文字译成中文,至少也是一项极繁琐的工作。译者尽管认真仔细,也不免挂一漏万,译文里的谬误,好比猫狗身上的跳蚤,很难捉拿净尽。假如傅雷打头.先挑自己的错作引子,或者挑自己几个错作陪,人家也许会心悦诚服。假如傅雷事先和朋友商谈一下,准会想得周到些。
傅雷对于翻译工作无限认真,不懈地虚心求进。他经常写信和我们讲究翻译上的问题,具体问题都用红笔清清楚楚录下原文。傅雷从不自满——对工作认真,对自己就感到不满。他从没有自以为达到了他所悬的翻译标准。他曾自苦译笔呆滞,问我们怎样使译文生动活泼。他说熟读了老舍的小说,还是未能解决问题。我们以为熟读一家还不够,建议再多读几家。傅雷怅然,叹恨没许多时间看书。有人爱说他狂傲,他们实在是没见到他虚心的一面。
傅雷翻译传记的时候,是在“阴霾遮蔽整个天空的时期”。他要借伟人克服苦难的壮烈悲剧,帮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他要宣扬坚忍奋斗,敢于向神明挑战的大勇主义。可是,智慧和信念所点燃的一点光明,敌得过愚昧、褊狭所孕育的黑暗吗?对人类的爱,敌得过人间的仇恨吗?向往真理、正义的理想,敌得过争夺名位权利的现实吗?为善的心愿,敌得过作恶的力量吗?傅雷连同他忠实的伴侣,竟被残暴的浪潮冲倒、淹没。傅雷已作古人,人死不能复生,可是被遗忘的、被埋没的,还会重新被人记忆起来,发掘出来。
(本文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傅雷两次偷偷打开门阻止孩子偷听大人讲话,呵斥赶跑他们,表明了他的严肃,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严父。不过这也表现了傅雷的孩子气。
B.梅馥一面抢先责骂儿子,一面挡住丈夫的盛怒,温言告诫。这些都表明她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与傅雷在本质上相同,只是策略不同。
C.杨绛对傅雷在北京翻译工作会议时大挑别人翻译谬误的做法提出委婉的建议,认为他的做法过于直接,应该先从自身去挑毛病。
D.在听从了我们的建议后,傅雷熟读老舍的小说来使自己的译文生动活泼,可惜没有再多读几家书,以致未能解决译笔呆滞的毛病。
E.本文通过记述和傅雷共同度过的时日,择取一件件生活小事,让我们感受到一个真实而生动的翻译家形象,也让我们反思那段惨痛的历史。
2.傅雷为什么自比为“墙洞里的小老鼠”?请结合本文简要分析。
3.朋友们爱说傅雷固执,杨绛却认为他很随和;有人爱说傅雷狂傲,杨绛却说他虚心,这矛盾吗?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在文革初期,傅雷不堪受辱,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人认为傅雷应该忍受委屈活下来,这样会翻译出更多优秀的作品。你对此是如何看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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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 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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