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叽叽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 ,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是作者童稚的心灵中和少年的记忆里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时光消逝的不舍这一主题。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
3.第⑦段运用了比喻、烘托、视听结合等手法,请选择两种手法赏析。
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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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 群
高亚平
①又是一个金风送爽的季节,我携妻带子回到了故乡。原野上,一丘丘成熟的水稻、苞谷、大豆散发出一种诱人的清香。农人们正在修车磨镰准备秋收,孩子们在乡场上玩耍,一群群的鸡在田畔渠头觅食。我望着眼前这些熟悉的场景,心里感到异常亲切。然而,于我的记忆中,似乎总少了一些什么,是什么呢?是鸟群。那种一到秋天,便一群一群的,于空中盘旋起落呼啸而过的鸟群。
②在我童稚的心灵里,在我少年无羁的记忆里,鸟群实在是一种令人陶醉的景观。
③我的家乡在樊川的腹地,它南依终南山,北靠少陵原,东傍一片丘陵,西依神禾原。川地中有无数的溪渠沟汊穿流其中。独特的地理环境,使这里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记忆中,少年时代家乡的鸟似乎特别地多,房前屋后,水湄旷野,到处可见到鸟儿们飞翔的身影,觅食、嬉戏的踪迹。我家的门前是一道小溪,缘溪边生长着两排高大的树木,树木多为白杨、榆柳,也有一棵苦楝。树木的顶端有许多鸟窝,小巧玲珑的斑鸠窝,棕色硕大的喜鹊、铁老鸦窝,还有白鹤窝、黄鹂窝,以及一些不知名的鸟窝。至于燕子和麻雀,它们的窝多筑于人家的檐下屋内,树上找不到它们的巢穴。因了这个缘由,故而,我一年四季可以听到鸟儿们的鸣啼。
④春天,草木萌动,乡间便是一片欣欣向荣。“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燕子、大雁北迁,它们开始忙碌筑巢。杜鹃声声,黄莺乱啼,麻雀亦叽叽喳喳,让人觉出一片盎然的春意。我常常于酣眠中被窗外树木上的鸟鸣声惊醒 ,睁眼一看,外面已是一片明媚;阳光已越上了窗棂,爬上了树木梢顶。这时,我的心情便无限愉悦,穿衣、起床、吃饭。邀上小伙伴们,奔向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掏鸟蛋,或用自制的弹弓打鸟。鸟往往罹弹而殒,鸟蛋也往往被我们从树洞鸟窝中摸出,这些都被我们用湿泥裹了,放在火中烧透烤熟,洒上从家中偷出来的盐巴,分而食之。那种甘美、醇香,让我至今难忘。
⑤一首外国歌谣这样唱到:“夏日来了,令人回忆。”其实,令我回忆的鸟群,在家乡的夏日里是绝然看不见的。这并非鸟儿不多、不能成群的缘故,而是因为鸟儿们这个季节正忙于繁殖哺育后代;或者耐不得炎热,藏进绿树丛中。整个夏天,其实是鸟儿最多的时候,它们不扎群,亦不大鸣叫,只是在蓊蓊郁郁的树林里飞来飞去。只有到了傍晚,百鸟噪林的时候,你才可感到鸟儿的繁多,鸟群的庞大。一次,我和几位伙伴在树林中找蝉蜕,耐不得鸟儿的聒噪,我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向树枝间使劲扔去。随着一声哀鸣,一只麻雀便若一片骤遭虫蛀霜打的树叶一样,从树枝间掉了下来。受惊的鸟儿“轰”地一声飞向天空,霎时间,鸣声一片,黑了头顶上的一片天空。
⑥然而,最让我痴迷的还是家乡秋天原野上的鸟群。
⑦几场秋风、几场秋雨之后,故乡的原野上便是一片金黄了。于丽日下,于澄明的碧空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道魅人的风景,那就是雁阵。大雁们排着“一”字形或“人”字形的队伍,嘎咕嘎咕地鸣叫着,从我们的头顶飞过,由北而南,渐去渐远,以至于无,令少年时代的我,生出无限的畅想。而呼啸的麻雀群,若风暴骤起于萍末,在庄稼地的上空,在乡场,刮来刮去,亦让人有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有时,麻雀群停驻在十几棵光秃秃的树上,树上便立刻像长满叶子。这些叶子在叫嚷着,吵闹着,让人觉出一种无限的生意。至于灰喜鹊,它们往往也在这个季节一大群一大群地从村庄的上空飞过,从原野上飞过,不知从哪里来,亦不知往哪里去了。还有一种鸟,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专门吃柿子。也是大群地来,每次来,家乡的柿子便会遭一次劫。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在摘完柿子后,往往还给树上留下几个,供这些迟来的鸟儿们吃。
⑧曾几何时,家乡的鸟群在我们不知不觉间消失了。生态的破坏,环境的变迁,使河流干涸,树木减少,鸟群再也找不到一个可供栖身、生存的家园。现在,家乡广袤的原野上偶尔还能见到麻雀群。但在我看来,亦没有记忆中的庞大、壮观了。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社会在进步,人类在繁衍,但我们谁愿意面对一个没有鸟群的明天呢?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翻捡着少年时代的记忆,于心灵深处默默地呼唤:归来吧,我的鸟群!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回到故乡,感到异常亲切,却因为没有看见过去那种秋天时节一群一群的鸟儿在天空翻飞的景象,心里若有所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B.作者的故乡水丰地肥,林木丰茂,是鸟类栖身觅食、繁衍生息的理想所在,鸟群是作者童稚的心灵中和少年的记忆里令人陶醉的景观。
C.第④段写作者少年时代早上穿衣、起床、吃饭,然后和小伙伴们到原野上拔猪草、游玩嬉戏、找鸟窝等,意在突出作者小时候天真、活泼、淘气和爱鸟。
D.作者家乡有一种专吃柿子的鸟,但家乡人似乎并不恨这种鸟,有时甚至还在树上留下几个柿子,让迟来的鸟儿们吃,这体现了家乡人浓浓的温情。
E.全文以故乡的鸟群为叙写对象,以记忆中的故乡的鸟群带给作者的独特感受为线索,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时光消逝的不舍这一主题。
2.本文围绕“鸟群”展开叙述,条理清晰,请具体分析作者的行文思路。
3.第⑦段运用了比喻、烘托、视听结合等手法,请选择两种手法赏析。
4.作者最后说:“若干年后,连麻雀们是否也会弃我们远去?我说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说不清楚”?他要表达什么?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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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草
刘翠婵
①这个时节,草是村庄最新鲜的主人,它惬意地盛开,有点乍乍乎乎。各种各样的草竞相开放,比花儿还要热烈。有的草小得只有米粒大,挤挤挨挨偎在一起,一个春天长下来,还是那么小,看着人心生疼。有的草大大咧咧地长,一个晚上不见,就会蹿出老高。后院一堵不大的矮墙上,就有十几种草在这里聚会。
②村子是离不开草的,人和牲畜都离不开。如果没有稻草,就长不出稻谷,没有稻谷,一年的希望又在哪里?如果没有各种各样的草,牛吃什么羊吃什么猪又吃什么?鸡鸭鹅不怎么吃草,但有草的地方,就有它们肥沃的粮食,各色虫子、蚯蚓随时恭候着它们的到来。
③稻草香甜。稻谷在草叶上扬花、抽穗,凝结一年的希望,从嫩绿到金黄,村人忧心忡忡地牵挂着。当金黄来临,村庄就丰硕,香喷喷的气息萦绕在村头村尾,像村口溪流哗哗的碎语,止也止不住。稻草在我心里是一种有温度的草,它恰到好处地温暖了我童年的许多个冬天。那时夏天收割完,每家每户都会在稻草堆里挑出一些长得好的草杆,晒干后扎成草垫,待到冬天铺在席子下,就暖和了。
④盛开的草,漫山遍野站着,站成村庄一季一季的依靠。很多不知名的草,长在村庄之上,墙头、瓦顶、乱石堆,无处不在且长势良好。长在屋顶上的草带着一身的侠气,春归时醉享天涯春风,夏日里骄阳烈焰缠身,挺到秋来又要饱尝风霜雨雪,冬临就化作檐角的一撮泥土。这样的草,孤独地长在高处的瓦上,是藏在村庄深处的魂魄。死了一拨,瓦就黑上一层,村庄就在它们一次次死去活来中渐渐老去。
⑤一些废弃的墙头上,每年都有不同的草在长。生在废墟上,便是野草了。伫立风中,它们的命运并不会随村庄的命运起伏。除了神,只有野草可以在废墟上歌唱。
⑥有了盛开的草,村子就像有了一件压箱子的衣料,大太阳底下一抖,就会抖出许多难言的气息。
⑦草的一生是一个四季轮回,村人的一生是六七十年或七八十年。村庄的一生又是多长?我以为,所有的村庄都应该是长生不老的。可是我看着它渐渐不在了,最初是人声在这里低落下去,接着是牲畜开始稀疏,最后是草爬满了老屋的许多角落。在屋里盛开的草,丧失了平原上的芬芳,因为此时的它已是荒草。
⑧村子里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沉睡中死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最得体最幸福的死法,不用劳烦子女们奔波,不用拖着疲弱之躯苦等油尽灯枯。村庄又少了一个人,村上的草又多了一棵或一丛。老人们总说自己的命和草一样贱,到头来只有草可以做最后的陪伴,在灵魂没入土地的时候,一生的凄苦都化作了来年坟上青葱的草叶。
⑨草是有来生的,无论死得多么难看,春风一点染,它就又是芳草了。村庄和村庄上的人们没有来生,一旦离去,永不回头。
(选自《福建文学》2011年第1期,有删节)
1.文章第①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描绘了怎样的情景?(4分)
2.在作者笔下,稻草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概括说明。(4分)
3.文章第⑤段写生长在废弃墙头上的野草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本文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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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游侠李白
李白的生命是由西域移植到大唐版图的。
异域情调、漂泊情怀其实充满李白所有诗文。李白是没有故乡的,或者说无处不是故乡,醉酒的地方就是故乡。他由碎叶入蜀,由蜀入荆楚入山东,由山东又辐射到大唐各地,沸腾的血液使他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安住,他永远行走在漂泊的长路上,饮他的酒,洒他的泪,唱他的歌。“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这是诗人眼中的时间和宇宙——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诗人拒绝根的存在。这是彻底的漂泊情怀:把生命看做一场纯粹的漂泊,并这样实践着,在中国文化史是没有第二人的。
李白实在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却不是他的偶像。他有时也说孔丘几句好话,那是他向往功名富贵了。在他眼里,游侠比皓首穷经的儒生光彩多了。“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意轻千金裘,顾向平原笔。吾亦坦荡人,拂衣可同调。”(李白《古风其十》只有鲁仲连这样的侠客才是可与之同调的朋友。李白自称“十五好剑术”,传说中他曾手刃数人。他二十几岁便“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在维扬(今扬州)不到一年,“散金三十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这都是此游侠行径。他与朋友吴指南游楚,吴不幸病死于洞庭,李白抚尸大哭。大约那时洞庭一带还是很荒凉的,老虎来了,李白坚守不动。老虎走了,他将朋友权且葬下,后又返回旧地,起出朋友骨殖,就着湖水洗将,背着这骨殖走了很远的路,为朋友重新选择了葬地。有这份超乎功利之上的痴情,就是一位真正的游侠了。即命名闯进了朝廷,他那强横的乃至有无赖的游侠脾气也不是改的。力士脱靴,贵妃捧墨,御手调羹,他要求权贵尊重他,皇帝也应把他当朋友待才好。他不习惯仰视。他之信任自己远胜过别人对他的信任。这一切足令权贵齿冷,令谦谦君子瞠目结舌。
鲁仲连功成却拒绝平原君赏赐给他的富贵功名,因而取得了不仰视权贵,进而折服权贵的资格。李白大呼要功名,要富贵,要酒,要女人,要朋友,却仍然要求权贵与平交,不得小看他。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
在喀什、若羌、阿勒泰、伊犁这些西域城市之间跋涉,每个地方的人文地理都给我有力的震撼,几十个世纪以来,这片广袤的大地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表演的舞台,今日,我们仍能感受到游牧者后裔的单纯与猛烈。昆仑山、天山、阿勒泰山,像横亘中亚细亚的三架竖琴,将咚咚的马蹄声传递到最遥远的地方。骑士们贲张的血脉不理会任何荒凉。成吉思汗的马队从塔尔马哈台从伊犁河从阿勒泰山掠向中原,将浩瀚的里海变成内陆湖。多么凶蛮单纯而强烈的节奏啊。这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大汗可真是大手笔啊。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大地高山冰川骏马胡姬,他为他精神的马队。他不在意中原已有的温柔敦厚细腻空灵,大笔横扫,狂飚突进,给大唐诗坛注入西域骑士的剽悍与纯粹,令所有骚人墨客为之一惊。沿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下子飞扬起来。
游侠李白飒沓而来,他的双脚和诗等生动了大唐山水。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诗人之所以拒绝根的存在,是因为他认为天地间只有逆旅和过客,他把生命看作一场纯粹的漂泊。
B、李白是中国诗人中的游侠,“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光阴者,百代之过客”、“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这些诗句都体现了“侠”对李白的影响。
C、文章中概括描绘了“昆仑山”、“骑士”和“成吉思汗的马队”等诸多形象,这些形象都具有西域的特征,与李白独特的诗风无大关系。
D、文中说“李白从另一个方向来了”,与“另一个方向”相对的方向指的是游牧民族用剽悍纯粹的武力进入中原。
E、文章的结尾直白,点明了李白独特的诗风对大唐诗坛的影响以及他在唐代诗坛上的重要位置。
2.文章是从哪些方面表现“游侠李白”的?(6分)
3.文章中“这个李白呀,他不知道这是怎样一个妄想!”提到的“妄想”具体指什么?体现了李白什么性格?(6分)
4.简析作者游走西域之路的目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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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
A. 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 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 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 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2.本文第一部分中,作者为什么强调自己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
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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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7分)
农 家
【德国】黑塞
①当我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福地时,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仿佛终于又站在我理应站的山的那一边。这里,太阳更亲切,群山更红,这里生长栗子、葡萄、杏仁、无花果,人们善良、友好、彬彬有礼,虽说他们都很贫穷。他们所建造的一切,看来是那么好,那么恰当而可爱,仿佛都是自然生成的。房屋、围墙、石级、道路、种植地和梯田,这一切既不新也不旧,这一切仿佛不是靠劳动建造的,不是用脑筋想出来的,不是巧夺天工的,而是像岩石、树木、苔藓一样自然形成的。葡萄山的围墙、房屋、屋顶,这一切都是由同样的褐色片麻岩石砌成的,这一切相辅相成,像弟兄手足一般。没有一样看来是陌生的、怀有敌意的和粗暴无情的,一切都显得亲切、欢畅和睦邻友好。
②你愿坐哪里就坐在哪里,围墙上、岩石上、树桩上、草地上或者土地上,全都可以;不论你坐在哪里,你周围都是一幅画和一首诗,你周围的世界汇成优美而幸福的清音。
③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他们没有牛,只有猪、羊和鸡,他们种植葡萄、玉米、果树和蔬菜。这所房屋全部是石头砌成的,连地板和楼梯也是,两根石柱间一道凿成的石级通往场院。不论在哪里,植物和山头之间,都浮现出蓝色的湖光。
④忧虑仿佛已留在雪山那边了。处在受折磨的人和可憎的事情之间,人们的忧虑实在太多了!在那里,要找到生存的理由,是那么困难,又是那么至关重要。不然的话,人该怎么生活呢?面对真正的不幸,人们煞费苦心,郁郁寡欢。——在这里,不存在难办的问题,生存无需辩护,思索变成了游戏。人们感觉到:世界是美丽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是万念皆灭。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我把双腿伸进草丛里,并希望它们变得更长一些。
⑤我愿成为一个巨人,那样,我就可以把头枕在积雪旁一处高山牧场上的羊群中间,我的脚趾则伸进山下深深的湖中去戏水。我就可以这样躺着,永远不站起来,在我的手指间长出灌木丛,在我的头发里开出杜鹃花,我的双膝变成前山,我的躯体上将建起葡萄山、房屋和小教堂。我就这样躺上千万年,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对着湖水眨眨眼睛。我一打喷嚏,便是一阵雷雨。我呵上一口气,积雪融化,瀑布舞蹈。我死了,整个世界也死了。随后我在宇宙中飘洋过海,去取来一个新的太阳。
⑥这一夜我将睡在哪里?反正都一样!世界在做什么?创造出了新的神、新的法律、新的自由?反正都一样!但是,这儿山上还开着一朵樱草花,叶子上银珠点点,那儿山下的白杨树间,甜蜜的微风在歌唱,在我的眼睛和天空之间,有一只深金色的蜜蜂在嗡嗡乱飞——这可不是一回事。它哼着幸福的歌,它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
【注】赫尔曼·黑塞(1877-1962),德国作家,后入瑞士国籍。194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他是个爱国者,却不为当政者所容;他反对战争,向往和平,却遭到德国沙文主义者的攻击。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农家》是一篇游记体散文,但作家侧重点不单纯在风光的游览上,他在景物的描摹中渗透了内心的感受,使文章充满了诗情画意。
B.文中农家的一切显示出超脱尘世的自然美、和谐美,这情景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很有几分相似,两位作者的思想感情也有相同之处。但是有着真实与虚幻的区别
C.第三段点出“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意在指出现实社会是贫富悬殊不合理的社会,表达了作者对贫穷农民深切的同情。
D.作者说“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含义是:生命短暂,而农家的世界实在让人流连,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尽情享受这美好的世界,美好的生活。
E.文章最后写一只蜜蜂“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意在说明大自然才是永恒的,大自然的变化才能称为历史,否定了人类的世界史。
(2)文章开头写道“我仿佛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对这一句如何理解?(4分)
(3)第四段中作者写“雪山那边”有什么作用?(4分)
(4)在第五段中作者用了怎样的写法?抒发了什么思想感情?(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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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9分)
活 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分析文中画线的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4分)
“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2.小说中“两个福贵”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6分)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5分)
4.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通过“沾满了泥”“微微晃动”等细节描写,表现出老人与牛的老态和劳作之后的疲惫。
B.本文一直运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手法,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了老人的故事,显得客观真实。
C.本文以“活着”为题概括了老人、老牛的生存状态,使读者产生如何对待生命的思考,形象生动,耐人寻味。
D.老人叫“福贵”,却越过越落魄,他还给牛取名叫“福贵”,这是一种反讽的做法,表现了他对命运的控诉和对社会现状的指责。
E.余华的《活着》以农村为背景,人物对话符合形象特点,质朴,幽默,生动,是“含泪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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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农 家
【德国】赫·黑塞
①当我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福地时,我仿佛总觉得自己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仿佛终于又站在我理应站的山的那一边。这里,太阳更亲切,群山更红,这里生长栗子、葡萄、杏仁、无花果,人们善良、友好、彬彬有礼,虽说他们都很贫穷。他们所建造的一切,看来是那么好,那么恰当而可爱,仿佛都是自然生成的。房屋、围墙、石级、道路、种植地和梯田,这一切既不新也不旧,这一切仿佛不是靠劳动建造的,不是用脑筋想出来的,不是巧夺天工的,而是像岩石、树木、苔藓一样自然形成的。葡萄山的围墙、房屋、屋顶,这一切都是由同样的褐色片麻岩石砌成的,这一切相辅相成,像弟兄手足一般。没有一样看来是陌生的、怀有敌意的和粗暴无情的,一切都显得亲切、欢畅和睦邻友好。
②你愿坐哪里就坐在哪里,围墙上、岩石上、树桩上、草地上或者土地上,全都可以;不论你坐在哪里,你周围都是一幅画和一首诗,你周围的世界汇成优美而幸福的清音。
③这里是贫穷农民居住的一个田庄。他们没有牛,只有猪、羊和鸡,他们种植葡萄、玉米、果树和蔬菜。这所房屋全部是石头砌成的,连地板和楼梯也是,两根石柱间一道凿成的石级通往场院。不论在哪里,植物和山头之间,都浮现出蓝色的湖光。
④忧虑仿佛已留在雪山那边了。处在受折磨的人和可憎的事情之间,人们的忧虑实在太多了!在那里,要找到生存的理由,是那么困难,又是那么至关重要。不然的话,人该怎么生活呢? 面对真正的不幸,人们煞费苦心,郁郁寡欢——在这里,不存在难办的问题,生存无需辩护,思索变成了游戏。人们感觉到:世界是美丽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是万念皆灭。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我把双腿伸进草丛里,并希望它们变得更长一些。
⑤我愿成为一个巨人,那样,我就可以把头枕在积雪旁一处高山牧场上的羊群中间,我的脚趾则伸进山下深深的湖中去戏水。我就可以这样躺着,永远不站起来,在我的手指间长出灌木丛,在我的头发里开出杜鹃花,我的双膝变成前山,我的躯体上将建起葡萄山、房屋和小教堂。我就这样躺上千万年,对着天空眨眨眼睛,对着湖水眨眨眼睛。我一打喷嚏,便是一阵雷雨。我呵上一口气,积雪融化,瀑布舞蹈。我死了,整个世界也死了。随后我在宇宙中飘洋过海,去取一个新的太阳。
⑥这一夜我将睡在哪里?反正都一样!世界在做什么?创造出了新的神、新的法律、新的自由?反正都一样!但是,这儿山上还开着一朵樱草花,叶子上银珠点点,那儿山下的白杨树间,甜蜜的微风在歌唱,在我的眼睛和天空之间,有一只深金色的蜜蜂在嗡嗡乱飞——这可不是一回事。它哼着幸福的歌,它哼着永恒的歌。它的歌是我的世界史。
(选自《林中水滴》)
1.作者重新见到阿尔卑斯山南麓这块土地时,为什么感到自己仿佛“从流亡中回到了故乡”?
2.⑴第四段中作者为什么说“我想再增一对眼睛,一叶肺”?
⑵作者写“雪山那边”有什么作用?
3.蜜蜂的歌有什么思想内涵?为什么说“它的歌是我的世界”?
4.作者笔下的“农家”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有什么异同?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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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家训文化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家训文化,可分为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衰败期、蜕变期,但不管是在哪一个时期,家训都离不开对子女的教育。
中国的家训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家训最早是通过父母对子女的当面训诫来体现的。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西周政权建立以后,遍封功臣,建立诸侯国。周武王之弟周公旦,受封于鲁国。周公旦由于要留在京城辅佐侄子周成王,不能就封,就让自己的儿子伯禽就封于鲁。伯禽临行之前,“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周公训子,是一段关于中国家训文化、最早又最可信的记载。
父母对子女面对面的训诫,用文雅的词来说,就是“庭训”。“庭训”典出《论语·季氏》,讲的是孔子当面训诫儿子孔鲤的故事。由此,“趋庭”、“鲤对”、“庭对”也成为中国家训文化的代名词。后来,中国的家训通过书信、训词和遗嘱等形式传递;再后来,家训又通过制定完整的家规、家约、家范来体现,形成了家庭内部所有成员的行为准则。家训的形式日益丰富。
中国的家训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伦理道德的要求、文化知识的教育、谋生技能的传授、为人处世的告诫等,几乎涉及个人、家庭、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的家训文化从一开始就有着明确的指向。
一是训导教育子女成人成才。这是家训最基本的一个功能。前文说到周公戒子、孔子庭训,都体现了这一点。中国的家训文化,可分为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衰败期、蜕变期,但不管是在哪一个时期,家训都离不开对子女的教育。
二是实行家庭的自我控制。任何一个家庭都不是孤立的。它作为社会细胞、社会的基本单位,必须接受来自外在的社会控制。这种社会控制包括法律控制、行政控制、道德控制以及习俗控制。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内部的稳定,调整和处理好家庭内部关系,将子女培养成人,使家庭得以承继和绵延,还必须要有家庭的内在控制及家庭的自我控制。这种自我控制的一个主要方面,就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各种形式的家训来体现,从而起到对子女、对全体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约束作用。
三是确立良好的家风。家风是指一个家庭的传统风习,是人们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逐渐形成和世代言传下来的生活作风、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的总和。家风的形成,是家庭长辈和主要成员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诲的结果,而家训和家风有着密切的联系。隋朝初年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治家篇》中说过这样一段话:“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父慈而子逆,兄友而弟傲,夫义而妇陵,则天之凶民,乃刑戮之所摄,非训导之所移也。”在这里,作者强调了家风引导和家庭中长者、尊者的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在近现代,江南钱姓家族人才辈出,若星汉灿烂。这和其先祖制定了《钱氏家训》,钱氏子孙代代相传、恪守不移、形成良好的家风是分不开的。
(选自胡申生的《中国家训家风中的文化传承》,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第二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家训最早是古代父母对子女的当面训诫,是以口头表达的形式来体现的。
B.中国的家训文化源远流长,“周公训子”就是这种文化最早最可信的源头。
C.“周公训子”说的是周公旦对替自己就封鲁地的儿子临行前当面训诫叮嘱的事。
D.周公旦以自己为迎接贤士而常中断洗头和吃饭的事来告诫儿子要礼贤下士。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论语•季氏》中讲述了孔子训诫儿子的事,后人归纳出了“庭训”“趋庭”“鲤对”“庭对”等词语,这些词语后来成为中国家训文化的代名词。
B.家训的体现形式在不断更替,从口头训诫发展到通过书信、训词、遗书等传递的形式,再后来又演变为完整的家规、家约、家范等准则性条文。
C.中国家训文化的内容要求是指向家庭及其成员的,其功能包括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实行家庭的自我控制以及确保形成良好的家风。
D.中国家训的内容十分广泛,几乎涵盖了个人、家庭、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伦理道德、文化知识、谋生技能、为人处世等多方面的内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管是在中国家训文化的萌芽期还是发展期、成熟期,乃至衰败期和蜕变期,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始终是家训最基本的一个功能。
B.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必须接受社会多方面的控制,同时,家庭也必须要有内部的自我控制,这样家庭才能稳定并得以延续。
C.家训和家风有着密切的联系,家庭中的尊长以身作则,同时又教育其他成员循规守矩,久而久之,良好的家风便逐渐形成并延传下来。
D.江南钱姓家族的先祖制定了《钱氏家训》,钱氏代代相传、恪守不移,形成了良好的家风,故而其后代人才辈出,如星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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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置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用冷水冲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从未有过的柔情。
⑾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1.文章开头为何要从故乡的秋景写起?
2.文章中间④―⑦节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被蜜蜂蜇了的情节,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3.作者自己被蜜蜂蜇后非但不记恨,反而对蜜蜂产生感激之情,这是为什么?
4.一般来说,黑暗是人们贬斥的对象,而作者却会对黑暗产生柔情,这是为什么?你是否认为作者故意标新立异,有意颠覆人们对黑暗的看法?并阐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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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一棵树
夏阳
母亲去世十年后的那个清明节,我和父亲还有弟弟回到了久别的故乡,也就是那座小县城,去寻她的坟。
母亲去得突然,四十出头,便倒在她和父亲所在的造纸厂的车间里。那天是4月15日,还有两个来月,我就 要参加高考。父亲犹豫再三,还是告诉了我。父亲指着饭桌上一个黑漆漆的骨灰盒,对我和弟弟说,你妈在里头。说完,看也不看我们,扭头出去,一屁股坐在家的 门槛上,默默地抽烟,任凭我和弟弟在他身后哭得死来活去。
母亲的坟,说坟也不是坟。我们全家,除了造纸厂分发的两间低矮潮湿的平房,便上无片瓦,下无寸地。母亲 葬在哪里,还真是个问题。父亲袖着手在外面寻摸了一天,回来等天黑严实了,重新领着我和弟弟出了门,悄然上了县城西郊的观音山。观音山是一座孤山,树木葳 蕤,山虽不高,却能俯视整个县城。从观音山的北面上山,是一条人迹罕至的山路,翻过山顶,到了南面的半山腰,衍生出一个岔路口,往左是回县城,往右是去造 纸厂的一条小路。父亲在岔路口站立了一会儿,带领我们往左走了下去。走了两百步,父亲指了指路边,叹了口气,说,就这里吧。
一个小时后,母亲的骨灰盒,被我们安葬在一个小土包下面。父亲生怕别人发现,特意弄了一些草皮盖在新土上,还移栽了两棵小树侍立两旁作为记号。临下山时,我们三人站在母亲的坟前,望着山脚下的一城灯火,神情漠然,彼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如父亲所愿,我总算为他争了口气,被南方一所大学录取了。父亲也因为母亲的早逝而惊恐万分,执意要离开造纸厂这个污染严重的伤心之地,带着弟弟南下去打工。走的那天,父亲独自去母亲的坟前坐了半晌,回来时,我感觉他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母亲的离去,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家庭来说,是巨大的灾难和难以言说的悲恸。十年间,我们三人聚在一起,从不敢谈起母亲,甚至连她的照片也刻意地藏了起来。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刚刚被医院查出肝癌晚期,没人会主动提出去寻她的坟。
可是,坟没有了。我们回到县城是日暮时分,和上次一样,沿着观音山北面的那条山路上了山,翻过山顶,等 来到山南面的那个岔路口时,不由惊呆了。岔路口的右边,依旧是树木葱茏,依旧是那条羊肠小道蜿蜒而下,依旧是造纸厂五颜六色的污水在山脚下的小河里肆意流 淌。岔路口的左边,别说两百步,就在不到一百步的地方,那条拐下去的小山路硬生生地被一圈围墙砍成了断头路。围墙里面,搅拌机轰鸣,工人们紧张忙碌,一栋 栋别墅在一堆堆凌乱的钢筋水泥中张牙舞爪。父亲惊得张了张口,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最后一只手捂住心口,浑身抽搐,痛苦地蹲了下去。我和弟弟顿时醒悟过 来,忙跑过去一把搀住他喊,爸,爸,您怎么啦?
好一会儿,父亲才缓过一口气来,手指着围墙里面,抽泣着说,你妈的坟……
我妈的坟……我脑海里高速运转着,惶然四处张望。突然,我指着岔路口的右边,急中生智地说,我妈的坟不是在那里吗?您,您记错了呢。
我怎么可能记错?父亲抹了抹眼泪,惊讶地问。我朝弟弟使了个眼色,弟弟立马反应过来,忙在一边附和道,您肯定是记糊涂了,我和哥哥明明都记得是在右边。你那晚不是还说,右边好,男左女右,葬在右边,你妈就可以守住我们在造纸厂的那个家了。
是吗,我有这样说过?父亲将信将疑地问。我和弟弟猛点头。父亲犹豫了一下,便朝岔路口的右边望了望。
岔路口的右边,大概是两百步的地方,有一棵大树矗立在路边。大树枝繁叶茂,树干笔直粗壮,高耸入云。父亲疾步走了过去,踮起脚尖,一把抱住大树,将脸亲昵地贴在树干上,嘴里喃喃自语,仿佛在倾诉什么。
我和弟弟不敢贸然上前去打扰父亲,只好呆杵在岔路口,内心凄惶不安。附近的树林,山脚下的县城,还有更远处的乡村田野,笼在水烟四起的暮色里,影影 绰绰, 轮廓模糊,直至漫漶不清。而身边一墙之隔的围墙里面,却是那般的清晰可见,亮晃晃的夜灯下,人影憧憧,搅拌机像一头巨大的鳄鱼,吞进吐出,在永不知疲倦地 嘶吼着。我和弟弟不禁对望了一眼,彼此神情悲郁。那一刻,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在忧虑:父亲没几天活头了,他老人家走后,该何处安息?
(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篇用语看似平常,却涵蕴丰富,既写出了母亲去世日久、父子三人离乡日久,也写出了父子回乡的时间与缘由,引发读者阅读兴趣。
B.母亲去世突然,令全家猝不及防;而贫困如洗的家境和“我”高考在即的现状,令我们无力也无暇好好安葬母亲。这为日后“寻坟而不得”埋下伏笔。
C.母亲的去世给全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难以言说的悲恸。父子三人因为惊恐和伤心而离开家乡,直至父亲身染重疾,才想起重回故乡去寻母亲的坟。
D.小说不仅写出了母亲坟墓被毁,父亲故去后不知何处安息的家庭悲剧,更揭示了工业化进程中暴露的种种社会问题,如环境污染、毁山滥建等。
E.小说借助排比、比喻、夸张、拟人、反语等手法来描写景物,环境描写除了具有渲染气氛、烘托心情、深化主题的作用外,还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作用。
(2)你认为父亲有可能记错坟的位置吗?前文哪些地方设了伏笔?
(3)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他经历了什么样的心绪变化?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本文的标题应该是“坟”而不是“好大一棵树”。请结合文本,谈你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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