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的气味
林海音
秋天来了,很自然地想起那个地方──西单牌楼。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来一斤吧!热栗子刚炒出来,要等一等,倒在箩中筛去裹糖汁的沙子。在等待称包的时候,另有一种清香的味儿从身边飘过,原来眼前街角摆的几个水果摊子上,枣、葡萄、海棠、柿子、梨、石榴……全都上市了。香味多半是梨和葡萄散发出来的。沙营的葡萄,黄而透明,一撅两截,水都不流,所以有“冰糖包”的外号。京白梨,细而嫩,一点儿渣儿都没有。“鸭儿广”柔软得赛豆腐。枣是最普通的水果,郎家园是最出名的产地,于是无枣不郎家园了。老虎眼,葫芦枣,酸枣,各有各的形状和味道。“喝了蜜的柿子”要等到冬季,秋天上市的是青皮的脆柿子,脆柿子要高桩儿的才更甜。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些都是秋之果。
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 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海棠和石榴人格化,形象地生动地说明北京秋果的成熟以及对人的诱惑力。
B. 北京城很大,作者只选取西单牌楼和安儿胡同口儿上的烤肉铺来写,因为这两处地方最能体现出北京的特色,是季节变换的代表。
C. 文章要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秋的气味”应该够大,但作者围绕“炒栗子的香”和“牛羊肉的膻”着笔,这样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的欣喜和欲望,足以让人玩味不已。
D. 本文语言精炼,娓娓道来,本色真实,自然天成。作者笔调平实,京味儿纯正,文化底蕴厚重。
2.请结合文章,分析老五的人物形象。
3.《秋的气味》中“气味”具有哪些含义?请结合全文进行赏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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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的气味
林海音
秋天来了,很自然地想起那个地方──西单牌楼。
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来一斤吧!热栗子刚炒出来,要等一等,倒在箩中筛去裹糖汁的沙子。在等待称包的时候,另有一种清香的味儿从身边飘过,原来眼前街角摆的几个水果摊子上,枣、葡萄、海棠、柿子、梨、石榴……全都上市了。香味多半是梨和葡萄散发出来的。沙营的葡萄,黄而透明,一撅两截,水都不流,所以有“冰糖包”的外号。京白梨,细而嫩,一点儿渣儿都没有。“鸭儿广”柔软得赛豆腐。枣是最普通的水果,郎家园是最出名的产地,于是无枣不郎家园了。老虎眼,葫芦枣,酸枣,各有各的形状和味道。“喝了蜜的柿子”要等到冬季,秋天上市的是青皮的脆柿子,脆柿子要高桩儿的才更甜。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这些都是秋之果。
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 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海棠和石榴人格化,形象地生动地说明北京秋果的成熟以及对人的诱惑力。
B. 北京城很大,作者只选取西单牌楼和安儿胡同口儿上的烤肉铺来写,因为这两处地方最能体现出北京的特色,是季节变换的代表。
C. 文章要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秋的气味”应该够大,但作者围绕“炒栗子的香”和“牛羊肉的膻”着笔,这样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的欣喜和欲望,足以让人玩味不已。
D. 本文语言精炼,娓娓道来,本色真实,自然天成。作者笔调平实,京味儿纯正,文化底蕴厚重。
2.请结合文章,分析老五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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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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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 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海棠和石榴人格化,形象地生动地说明北京秋果的成熟以及对人的诱惑力。
B. 北京城很大,作者只选取西单牌楼和安儿胡同口儿上的烤肉铺来写,因为这两处地方最能体现出北京的特色,是季节变换的代表。
C. 文章要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秋的气味”应该够大,但作者围绕“炒栗子的香”和“牛羊肉的膻”着笔,这样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的欣喜和欲望,足以让人玩味不已。
D. 本文语言精炼,娓娓道来,本色真实,自然天成。作者笔调平实,京味儿纯正,文化底蕴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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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哪个方向来,到了西单牌楼,秋天,黄昏,先闻见的是街上的气味。炒栗子的香味弥漫在繁盛的行人群中,赶快朝向那熟悉的地方看去,和兰号的伙计正在门前炒栗子。和兰号是卖西点的,炒栗子也并不出名,但是因为它在街的转角上,最是扎眼,就不由得就进去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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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一包热栗子和一些水果,从西单向宣武门走去,想着回到家里在窗前的方桌上,就着暮色中的一点光亮,家人围坐着剥食这些好吃的东西的快乐,脚步不由得加快了。身后响起了铛铛的电车声,五路车快到宣武门的终点了。过了绒线胡同,空气中又传来了烤肉的香味,是安儿胡同口儿上,那间低矮窄狭的烤肉宛上人了。
门前挂着清真的记号,他们是北平许多著名的回教馆中的一个,秋天开始,北平就是回教馆子的天下了。矮而胖的老五,在案子上切牛羊肉,他的哥哥老大,在门口招呼座儿。他的两个身体健康、眼睛明亮,充分表现出回教青年精神的儿子,在一旁帮着和学习着剔肉和切肉的技术。炙子上烟雾弥漫,使原来就不明的灯更暗了些,但是在这间低矮、烟雾的小屋里,却另有一股温暖而亲切的感觉,使人很想进去,站在炙子边举起那两根大筷子。
老五是公平的,所以给人格外亲切的感觉。它原来只是一间包子铺,供给附近居民和路过的劳动者一些羊肉包子。渐渐地,烤肉出了名,但它并不因此改变对主顾的态度。比如说,他们只有两个炙子,总共也不过能围上一二十人,但是一到黄昏,一批批的客人来了,坐也没地方坐,一时也轮不上吃,老五会告诉客人,再等二十几位,或者三十几位,那么客人就会到西单牌楼去绕个弯儿,再回来就差不多了。没有登记簿,他们却是丝毫不差地记住了先来后到的次序。没有争先,不可能插队,一切听老五的安排,他并没有因为来客是坐汽车的或是拉洋车的,而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他的公平和亲切。
一边手里切肉一边嘴里算账,是老五的本事,也是艺术。一碗肉,一碟葱,一条黄瓜,他都一一唱着钱数加上去,没有虚报,价钱公道。在那里,房子虽然狭小,却吃得舒服。老五的笑容并不多,但他给你的是诚朴的感觉,在那儿不会有吃得惹气这种事发生。
秋天在北方的故都,足以代表季节变换的气味的,就是牛羊肉的膻和炒栗子的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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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文语言精炼,娓娓道来,本色真实,自然天成。作者笔调平实,京味儿纯正,文化底蕴厚重。
B.“海棠红着半个脸,石榴笑得露出一排粉红色的牙齿” 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海棠和石榴人格化,形象地生动地说明北京秋果的成熟以及对人的诱惑力。
C.文章要从大处着眼,小处落笔。“秋的气味”应该够大,但作者围绕“炒栗子的香”和“牛羊肉的膻”着笔,这样的细节写出了作者的欣喜和欲望,足以让人玩味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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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都的房
李开周
很多年前,郁达夫回忆北京的生活,说自己不逢北国之秋已经十年了,每年到了秋天,都要想起北京,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想起“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的静谧岁月。
人的回忆往往靠不住,郁达夫离开北京后,感觉北京很美好,却完全忘了他当年在北京居住的时候撂下的一些狠话。1924年,他给郭沫若写信说:“上北京来,本是一条死路,北京空气的怎样腐劣,都城人士的怎样险恶,我是知道的。”那时候在他心目中,北京还是“风雪弥漫的死都”。
不过郁达夫有一条回忆是可靠的——他确实曾经在北京租过“一椽破屋”。
1923年秋天,郁达夫从上海来到北京,开始在北大教书。那时候,他没有住处,借住哥哥郁华的房子。几个月后,他的原配妻子孙荃带着他的小儿子龙儿也来到北京,不方便再借住哥哥家了,只好在什刹海北岸的一条小胡同里租了一间小平房,一家三口住在里面。
郁达夫在北京没有买过房。不是买不起,而是不想买。民国时代重视教育,教授的收入和地位远远高于普通人,例如北大,刚上岗的讲师每月可以拿到上百块大洋,评上教授以后最低月薪是两百块大洋,以后按年限和资历累加,最高可以挣到六七百块大洋。另外还都可以去其他大学兼课,像周作人、钱玄同、钱稻孙等人,既在北大教书,也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法政大学上课,出去讲课一小时,一般可以拿到五六块大洋的车马费,这样下来,一个勤奋的教授一个月可以挣到上千块大洋。
郁达夫只是讲师,也不在其他学校兼课,月薪在120块大洋左右,但他写书,写文章,有稿费作补贴。他去北大之前,已经凭着留学时期写的小说《沉沦》蜚声海内外,算是文坛名家了。民国前期出版界惯例,名家出书,版税一般按15%计算,郁达夫写一部小说或者文选,首印至少一万册,定价一般是大洋7角,一算版税,也能拿到上千块大洋。他只需要攒上几个月的钱,就能在北京买一所相当不错的四合院。
可惜郁达夫始终没有攒到钱,因为他生活奢靡,开销极大:雇听差,雇厨子,抽名牌香烟,出入八大胡同,每个月都要吻别大量的现洋。从北京到上海的特快列车,硬座25块大洋,卧铺45块大洋,郁达夫想去上海探望留日的同学成仿吾,竟然连车费都拿不出,遑论买房。
民国前期的北京房价虽然很低,但也在逐步上涨,假如把钱省下来投资到房产上,其收益还是超过存款的。问题是郁达夫毫无投资理念,他不买房,也不存钱,有钱就花光。他在北大的一些同事,像钱玄同,像吴虞,过日子相对节俭,存款颇多,但是也想不到去买一套房子。
郁达夫的哥哥郁华在北京买过房,1919年购买的四合院,只花了2 200块大洋,到1924年,已然涨到五六千块大洋,升值一倍还要多。可郁华买了一所以后,再有余钱就存进银行,想不到再买第二所房子作为投资。要知道那时候国内各大银行的一年期存款利息只有7%左右,虽然比现在的利息高,但是跟投资房地产的收益相比,就差得太远了。
这段时间老有朋友问我民国前期北京房价为什么那么低,我想,也许正是因为那时候的有钱人(例如教授阶层)太笨,没有学会把房屋当成一种投资品吧。
(摘自《中国经营报》)
(1)下列对于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要写“故都的房”,开篇却用了大量的篇幅来写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和他当年在北京居住的时候撂下的“一些狠话”,用了抑扬的手法。
B.北京的空气不好,北京的人也十分险恶……所以,郁达夫没有在北京买房;因此,郁达夫一直对北京的印象很坏。
C.因为当时北京的房价很低,所以,在学校给郁达夫的薪水不高的情况下,他只需攒上几个月薪水,也能在北京买一所相当不错的四合院。
D.郁达夫挣的钱并不少,因为他根本不打算在北京买房,所以生活非常奢靡,雇听差,雇厨子,抽名牌香烟,出入八大胡同。
E.在当时,房价逐步上涨,郁达夫像钱玄同、吴虞一样,没有投资理念,即使有钱,也不会去买房。
(2)郁达夫对北京的情感变化是怎样的?请作简要概括。
(3)文章说“也许正是因为那时候的有钱人(例如教授阶层)太笨”,如何理解“太笨”的具体含义?
(4)联系实际,谈谈你从文本中得到了哪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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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①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②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③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④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⑤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⑥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⑦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⑧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 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 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 文章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2.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
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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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 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C. 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D. 文章采用以叙述为主兼有描写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华美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与思念。
2.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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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蓝色或白色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节选自《故都的秋》)
1.下列对描写牵牛花的文字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中的“破”字渲染了萧索的气氛。
B.把牵牛花描写成以蓝色或白色为佳的冷色调,是因为作者感到秋天来了,冬天也不远了,气温下降,天气也快冷了。
C.这蓝白色调与作者对秋的“清、静、悲凉”的体验,与作者的忧虑和冷落的心境是一致的。
D.几根尖细的秋草又显出萧疏,与蓝白的花相配,最能体现故都之秋的特色。
2.选出对文段中划线句分析理解最正确的一项
A.作者用简洁清丽的语言,从自己的主观感觉上,描写了槐树的落蕊。文字细腻清新,充满诗情画意,使读者忘却了悲秋的心理。
B.作者运用了白描式的语言,凭自己的主观感情色彩,把秋天槐树的特征,有动有静地表现出来,文字像轻轻飘浮的白云,感情热烈明快。
C.作者用明白如话的语言,从视觉、听觉、嗅觉、触觉上,寥寥数笔,勾勒出槐树的落蕊,把读者带进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中。
D.作者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从感觉上描绘了槐树的落蕊,“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表达出淡淡的喜悦和哀愁。
3.下列各项中,对这两段文字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表达了作者无家可归、寄人篱下的孤独和失落感。
B.作者写景的意图是抒发向往、眷恋之情,在清、静、悲凉中,流露出作者深远的忧思和孤独冷落的感受。
C.选文中的句子“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采用了以动衬静的手法。
D.以上两段文字的写景特点是描写细腻,情景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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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甲)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乙)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丙)数着一丝一丝(丁)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1.给文中甲、乙、丙、丁空缺处选择词语,最适当的一项是
题次 | 甲 | 乙 | 丙 | 丁 |
A | 煮 | 听见 | 列 | 洒 |
B | 泡 | 听得 | 细 | 漏 |
C | 冲 | 细听 | 忙 | 射 |
D | 烫 | 聆听 | 点 | 照 |
A. A B. B C. C D. D
2.这一幅庭院秋景图,突出故都之秋什么样的景物特点?从选段中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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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节选《故都的秋》)
1.联想一般有相似联想、相关联想、相反联想、因果联想等类型,下列各句分别运用了什么联想类型?(4分)
①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
②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字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 )
③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
④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
2.请用四个字来分别概括三段选文的主要意思。(6分)
3.在选文中,作者两次写到声音:一是“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一是“秋蝉的衰弱的残声”,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作答。(6分)
4.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为什么?请简要作答。(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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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嘶叫的秋蝉,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
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故都”两字明确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
B.“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有可欣赏之处,衬托出北国之秋的美好。
C.本文是写景文。第12自然段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作者似乎是要创造一种文化氛围,于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这与“故都”题旨不符。
D.开篇和结尾均提到“南国之秋”,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明确,即抑彼扬此,南国之秋胜于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
E.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深厚的主观色彩。
2.故都的秋给作者的整体感受是什么?作者在文中描绘了五幅故都秋天的画面,请概括这五幅画面(每幅画面概括不超过6个字)。
3.作者写“秋蝉”、“秋雨”虽详略不同,但表现方法是一致的,请简要赏析。
4.关于这篇文章的感情基调,有两种说法:有人认为是悲秋,但有人认为是颂秋。你认为呢?请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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