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狼 性
尹全生
隆冬时节,北国边陲的禅山屯银装素裹。
陶大夫的侄子在大城市混阔了,不远千里回到禅山屯,要接父母到城里去享清福。
回乡的当天晚上,侄子提着礼品来看望陶大夫。寒暄过后,侄子掏出一张处方,说近年来自己总感身体不适,可是经多家大医院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疾患,无奈之下找到一位很有名的老中医诊断,开了这张处方。
年近六十的陶大夫中医造诣颇深,尤其擅长疑难杂症,方圆百里久负盛名。只是由于没有文凭,又看不惯大小城市医院的乱收费,他一直都在民间行医。
陶大夫在处方上扫了一眼:“既然是大城市名中医开的处方,你直接拿去抓药得了,为什么还要拿回来给我看?”
“我发现那老中医开处方时,思忖再三,欲言又止,神色很是古怪,而且,那老中医口头交代的药引子更古怪——狼心一个!”
“狼心?”陶大夫这才认真审视那张处方。审毕,他问侄子什么地方不适,一脸憔悴的侄子说:“我总感到心里发慌、发虚,吃饭不香,夜里还总是做噩梦,惊醒后浑身冷汗淋淋的。”
陶大夫把脉过后又逐字审视处方,审毕喃喃自语道:“真可谓命之理微,医之理亦微;天下至变者病也,至精者医也。”
“你是说这处方不对症?”
“这处方出自高人手笔,症既洞彻,药必效灵。你照处方抓药服用定可见效。不过……”陶大夫也是思忖再三,“不过,狼心难得啊。”
禅山屯四周山高林密,群狼出没,得狼心不是难事,可这一带早已禁猎。侄子说这天寒地冻时节不会有人巡山,即使被人发现了他也能摆平,请陶大夫再帮忙猎一只狼。陶大夫早年喜欢打猎,有猎狼绝技在身。他应承了侄子的要求后便开始准备猎狼用具:先宰了只鸡,将一把锋利的三棱刮刀沾上鸡血放到室外,待鸡血冻住后,将三棱刮刀再次沾血……如此反复多次,三棱刮刀的利刃被鸡血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
第二天,两人一道走进了白雪皑皑的山林。陶大夫选好猎狼场所后,先将刮刀头朝上插进雪地里,又从怀里掏出矿泉水瓶子,将水浇在刮刀旁,转眼间刮刀就被牢牢冻在雪地上了。之后,两人到下风头找地方隐蔽起来。
大雪封山,一只断了吃食的饿狼循着血腥味儿找到了刮刀。饿狼最先企图将三棱刮刀叼走,努力失败后,就迫不及待地用舌头舔刮刀。被舔化的鸡血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儿,饿狼越舔越快,越舔越有力,三棱刮刀渐渐露出了锋利的刀刃,但狼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感到奇怪,悄声问陶大夫:“刀刃已经露了出来,它怎么还在舔?”
“狼的眼睛只顾观察四周动静,没发现已经舔到了刀刃——就是看到了刀刃它也不会停下的。”
侄子大惑不解,问这是为什么。陶大夫说狼嗜血成性,已经舔到了不顾一切的“忘我境界”,把不住自己舌头了。“而且,三棱刮刀的槽很深,虽然刀刃已经露了出来,但刀槽内遗留的鸡血还没舔净呢!”
远远看去,狼迅速抽动的舌头舔到了刀刃,舌头开始流血了,而狼仍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忍不住又问:“那家伙难道不觉得疼?”
“狼本性贪婪,又正舔到兴头上,在血腥味的诱惑下,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我就是摸准了狼的本性,才琢磨出这一猎狼招数。”
“真是怪事——舌头血流如注,它竟不知道疼!”
“就是知道疼它也不会停止——这就如同世上的贪官赃官,明知道贪污受贿是犯罪,甚至可能掉脑袋,可是有几个肯收手的?”
零下二三十度的冰天雪地里,侄子的脑门儿上居然沁出了汗珠。
狼这时舔的实际上已经是自己的血了。它舌头上淌出的血越来越多,舌头抽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淌出的血就更多……最终,贪婪的狼腿一软瘫倒在地上——它已经失血过多,垂垂死矣!
该过去拖死狼了,做药引子的狼心唾手可得,而侄子的双脚似乎被冻在了雪地上,痴呆呆地看着陶大夫:“我现在觉得,用狼心做药引子让人心里发怵。”
“听说你在外面当局长,对吧?”陶大夫也没去拖死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实话对你说吧:那服中药本来就不需要,药引子更不需要——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那老中医的用意你难道现在还不明白?” (《微型小说选刊》)
1.指出下列对作品内容赏析错误的两项 ( )( )(5分)
A.米兰·昆德拉把小说家分为三类:叙述式,描写式,思考故事式。尹全生的这篇小说,属于描写式,这篇作品情节曲折,故事引人入胜,做到小说和故事有机结合,让读者在着迷中获取愉悦和思想。
B.在特定的环境中,人与狼很相近。“狼心”这味药下得好,的确是给各种欲火旺盛的人的一味良药。小说中陶医生说:“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这句话可谓点睛之笔,可见作者对小说特性把握准确。
C.这篇小说就像激光束,能很准地直射一些社会的阴暗面,披露社会的死角,让主人公的灵魂受到了振颤,对某些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也使读者在阅读中受到启迪,从而校正自己人生的方向。
D.“利令智昏”是当人性被物欲所消释取代,疯狂地鲸吞原不属于自己的猎物,甚至达到贪婪忘我“境界”而成狼性。作者充分捕捉到狼性在特定情境中的充分暴露,意在表明人要比狼聪明和精警得多。
E.本文正如作者说的那样“从小我角度认识事物只能是鸡零狗碎,虽洋洋万言不能称其大。如果从大我即一个社会阶层或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视角去发现挖掘揭示社会复杂生活的境遇再小也是大。”
2.本文写的是“狼性”,却在文中三次提到谈论药的处方的情节,请联系内容说说这样安排有何用意?(4分)
答:
________
3.打狼是帮助病人作药引子的重要过程,为什么打死狼后“没有去拖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分析。(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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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狼 性
尹全生
隆冬时节,北国边陲的禅山屯银装素裹。
陶大夫的侄子在大城市混阔了,不远千里回到禅山屯,要接父母到城里去享清福。
回乡的当天晚上,侄子提着礼品来看望陶大夫。寒暄过后,侄子掏出一张处方,说近年来自己总感身体不适,可是经多家大医院检查,并没有发现明显疾患,无奈之下找到一位很有名的老中医诊断,开了这张处方。
年近六十的陶大夫中医造诣颇深,尤其擅长疑难杂症,方圆百里久负盛名。只是由于没有文凭,又看不惯大小城市医院的乱收费,他一直都在民间行医。
陶大夫在处方上扫了一眼:“既然是大城市名中医开的处方,你直接拿去抓药得了,为什么还要拿回来给我看?”
“我发现那老中医开处方时,思忖再三,欲言又止,神色很是古怪,而且,那老中医口头交代的药引子更古怪——狼心一个!”
“狼心?”陶大夫这才认真审视那张处方。审毕,他问侄子什么地方不适,一脸憔悴的侄子说:“我总感到心里发慌、发虚,吃饭不香,夜里还总是做噩梦,惊醒后浑身冷汗淋淋的。”
陶大夫把脉过后又逐字审视处方,审毕喃喃自语道:“真可谓命之理微,医之理亦微;天下至变者病也,至精者医也。”
“你是说这处方不对症?”
“这处方出自高人手笔,症既洞彻,药必效灵。你照处方抓药服用定可见效。不过……”陶大夫也是思忖再三,“不过,狼心难得啊。”
禅山屯四周山高林密,群狼出没,得狼心不是难事,可这一带早已禁猎。侄子说这天寒地冻时节不会有人巡山,即使被人发现了他也能摆平,请陶大夫再帮忙猎一只狼。陶大夫早年喜欢打猎,有猎狼绝技在身。他应承了侄子的要求后便开始准备猎狼用具:先宰了只鸡,将一把锋利的三棱刮刀沾上鸡血放到室外,待鸡血冻住后,将三棱刮刀再次沾血……如此反复多次,三棱刮刀的利刃被鸡血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
第二天,两人一道走进了白雪皑皑的山林。陶大夫选好猎狼场所后,先将刮刀头朝上插进雪地里,又从怀里掏出矿泉水瓶子,将水浇在刮刀旁,转眼间刮刀就被牢牢冻在雪地上了。之后,两人到下风头找地方隐蔽起来。
大雪封山,一只断了吃食的饿狼循着血腥味儿找到了刮刀。饿狼最先企图将三棱刮刀叼走,努力失败后,就迫不及待地用舌头舔刮刀。被舔化的鸡血散发出浓烈的血腥味儿,饿狼越舔越快,越舔越有力,三棱刮刀渐渐露出了锋利的刀刃,但狼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感到奇怪,悄声问陶大夫:“刀刃已经露了出来,它怎么还在舔?”
“狼的眼睛只顾观察四周动静,没发现已经舔到了刀刃——就是看到了刀刃它也不会停下的。”
侄子大惑不解,问这是为什么。陶大夫说狼嗜血成性,已经舔到了不顾一切的“忘我境界”,把不住自己舌头了。“而且,三棱刮刀的槽很深,虽然刀刃已经露了出来,但刀槽内遗留的鸡血还没舔净呢!”
远远看去,狼迅速抽动的舌头舔到了刀刃,舌头开始流血了,而狼仍然没有停止舔食。
侄子忍不住又问:“那家伙难道不觉得疼?”
“狼本性贪婪,又正舔到兴头上,在血腥味的诱惑下,已经感觉不到疼了。我就是摸准了狼的本性,才琢磨出这一猎狼招数。”
“真是怪事——舌头血流如注,它竟不知道疼!”
“就是知道疼它也不会停止——这就如同世上的贪官赃官,明知道贪污受贿是犯罪,甚至可能掉脑袋,可是有几个肯收手的?”
零下二三十度的冰天雪地里,侄子的脑门儿上居然沁出了汗珠。
狼这时舔的实际上已经是自己的血了。它舌头上淌出的血越来越多,舌头抽动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淌出的血就更多……最终,贪婪的狼腿一软瘫倒在地上——它已经失血过多,垂垂死矣!
该过去拖死狼了,做药引子的狼心唾手可得,而侄子的双脚似乎被冻在了雪地上,痴呆呆地看着陶大夫:“我现在觉得,用狼心做药引子让人心里发怵。”
“听说你在外面当局长,对吧?”陶大夫也没去拖死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实话对你说吧:那服中药本来就不需要,药引子更不需要——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那老中医的用意你难道现在还不明白?” (《微型小说选刊》)
1.指出下列对作品内容赏析错误的两项 ( )( )(5分)
A.米兰·昆德拉把小说家分为三类:叙述式,描写式,思考故事式。尹全生的这篇小说,属于描写式,这篇作品情节曲折,故事引人入胜,做到小说和故事有机结合,让读者在着迷中获取愉悦和思想。
B.在特定的环境中,人与狼很相近。“狼心”这味药下得好,的确是给各种欲火旺盛的人的一味良药。小说中陶医生说:“狼心、良心只差一个偏旁啊!”这句话可谓点睛之笔,可见作者对小说特性把握准确。
C.这篇小说就像激光束,能很准地直射一些社会的阴暗面,披露社会的死角,让主人公的灵魂受到了振颤,对某些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也使读者在阅读中受到启迪,从而校正自己人生的方向。
D.“利令智昏”是当人性被物欲所消释取代,疯狂地鲸吞原不属于自己的猎物,甚至达到贪婪忘我“境界”而成狼性。作者充分捕捉到狼性在特定情境中的充分暴露,意在表明人要比狼聪明和精警得多。
E.本文正如作者说的那样“从小我角度认识事物只能是鸡零狗碎,虽洋洋万言不能称其大。如果从大我即一个社会阶层或一个民族甚至全人类视角去发现挖掘揭示社会复杂生活的境遇再小也是大。”
2.本文写的是“狼性”,却在文中三次提到谈论药的处方的情节,请联系内容说说这样安排有何用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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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狼是帮助病人作药引子的重要过程,为什么打死狼后“没有去拖狼,却拖住侄子要下山”?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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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正 直(美 罗林斯)
在卡罗来纳的山地里,有一座孤儿院坐落在高处。隆冬时节,风雪交加,有时候积雪堆得老高,将孤儿院与山下的村庄乃至整个外界完全隔断。云雾遮蔽了重重峰峦,雪花飞旋着冲入山谷。在呼啸的寒风中,孤儿院的男孩们将一份份牛奶端到育婴房去,一天得跑两趟呢。当他们走到育婴房门口的时候,手指冻得僵硬,一点儿都不听使唤了。
我秋天就到了那里。我需要安静,与世隔绝,好从事艰辛的创作。我需要山里的清风,把久居亚热带地区染上的疟疾吹散。我还想起家来,老惦着那十月间的枫叶如火,那一垛垛玉米秫秸,南瓜成堆,黑胡桃林子,还有隆起的山丘。我住在孤儿院的一间小屋里,距院农场有半英里,这一切尽收眼底。我住进去的时候,要求派个男孩或男人帮我劈柴烧壁炉。头几天还算暖和,我在小屋的四周捡了点木柴,没见人来,也就把这话给忘了。
一个傍晚,我正在打字,猛抬头不禁吃了一惊:有个男孩站在房门口,而跟我作伴的猎狗竟在他身边默默呆着,连个招呼也没跟我打一声。这孩子大概有十二岁,不过个子没那么大。他穿着一条工装裤,一件破旧的衬衣,光着两脚。
他说:“我今天可以劈点儿木柴。”
我说:“可我请了孤儿院的孩子来劈。”
“我就是。”
“是你!可你还小呢。”
“劈柴禾可不论个头儿。”他说,“有的大孩子还劈不好呢。我在孤儿院劈了好一阵子。”
我想像中出现了砍得乱七八糟的树枝子,供不上壁炉烧的。我一心在写作,没有心思搭理他。话也说得有点生硬:“好了好了,去拿斧子吧。先劈劈再看吧。”
我关上门,继续写作。起先听见他拽木头,闹得我心烦。后来他动手劈柴了。他劈得错落有致,不紧不慢,我很快就把他忘了,那斧声就跟一场绵绵细雨似的对我全无干扰。我估计他劈了有一个半小时吧,因为这时我歇下来舒展一下身子,听见他正走上门口的台阶,夕阳已渐渐沉没在远山的背后,壑谷间一片紫霭,颜色比翠菊还浓。
这孩子说道:“我得去吃晚饭了,明晚再来。”
我说:“我这就把你的工钱结了吧,”心想恐怕还得换个大孩子来。“一小时算一毛?”
“怎么都行。”
我们一起来到屋后。只见满地都是劈好了的结结实实的木柴,简直令人咋舌。其中有樱桃树的圆木干和杜鹃灌木的精根,就连盖小屋剩下的废松木和废栎木,也都劈成了大块的木柴。
“你可是跟大人劈得一样多了,”我说,“瞧这么一大堆,太好了。”
我端详着他,说真的,这还是头一回。他的头发呈玉米秫秸的颜色,两眼里一片率真,像是山雨欲来的天空——灰暗中透出那奇异的天蓝。我正说着,忽见他周身一片光亮,仿佛落日那洒满群山的余辉也洒到了他身上。我给了他两角五分的硬币。
“你明天来吧,”我说,“多谢你了。”
他看着我,又看看硬币,好像要说什么,可又说不出来,就转身离去。
第二天黎明时分,一阵劈柴声搅得我似醒非醒。那拍子依然不紧不慢,又把我带回梦乡。我早上起床,天很凉,这孩子来过又走了,只见一堆木柴整整齐齐码放在墙边。他下午放学后又来了,一口气干到该回孤儿院了才歇手。他叫杰里,十二岁了,从四岁就呆在孤儿院。我可以想像他四岁的样子,也是这双郑重其事的灰蓝色眼睛,也是这份——自立?不,我想到的词儿是“正直”。
这个词对我有特殊的含义,我用它来说明一种难得的品格。我父亲就有这种品格——我相信还有别人,但是在我的相识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像一泓山泉那般清澈、纯朴和朴素地具备这种品格。然而杰里这孩子就有。他的正直植根于勇气,但又超出勇敢。他是诚实,但超出诚实。有一天,斧把断了。杰里说孤儿院的木工房给修。我掏出修理费,他不肯收。
“这钱该我出,”他说,“我弄断的,我砍的不小心。”
“谁都有个闪失的时候,”我对他说,“都怪木把不结实。我找卖斧子的去。”
他这才肯把钱收下。他对自己的疏忽毫不遮掩。他是个有主意的人,干活就要认真干好,没干好,他就承担责任,绝不借故推诿。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文中写“我”来到孤儿院后老是想家,还惦念如火的枫叶、一垛垛玉米秫秸、成堆的南瓜、黑胡桃林子以及隆起的山丘,说明作者为写作来到这里,对环境并不适应。
B. 作者善于运用细节描写来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跟我作伴的猎狗竟在他身边默默呆着,连个招呼也没跟我打一声”,主要是强调小男孩以前经常光顾这里,为后文埋下伏笔。
C. 小男孩接过两角五分的硬币后“看着我,又看看硬币,好像要说什么,可又说不出来”,这里透露出杰里此时的内心世界,为得到这么多钱感到惭愧、内疚和后怕。
D. 斧把被弄断,杰里执意要自己赔,而“我”想方设法劝说他,最后让他把钱收下,这一情节是为了表达“我”对幼小的杰里深切的同情。
E. 这篇小说按照情节的发展来叙述,既顺理成章又颇有波折,语言凝练,娓娓道来,选材典型,叙述详略得当,为我们塑造了孤儿院小男孩杰里的形象。
2.小说的开头写孤儿院的冬景和“我”住进孤儿院的情况,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3.结合对孤儿院小男孩杰里形象的分析,谈谈小说给你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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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孟子①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梁惠王曰:“晋国,天下莫强①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西丧地于秦七百里;南辱于楚。寡人耻之,愿比②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③,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
(两段文字分别节选自《孟子?梁惠王上》第1、5章)
孟轲,驺(zōu)人也。受业子思之门人。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是以所如者不合。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其后有驺子之属。
(节选自《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第十四)
[注] ①莫强:没有比它更强的。②比:替,为;一:全,都;洒:洗刷③耨:nòu,锄草。易耨:及时除草。易,疾,速,快。
1.对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不夺不餍餍:满足。
B.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悌:孝敬父母。
C.天下方务于合从连衡务:努力从事。
D.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序:依次序整理。
2.下列各组句子中,划线的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①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②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
B.①夫谁与王敌
②备他盗出入与非常也
C.①南辱于楚
②得复见将军于此
D.①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
②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
3.下列六句话编为四组,全部属于孟子的仁政主张的一项是( )
①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②王亦曰仁义而已矣
③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
④故曰:“仁者无敌。”
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
⑥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
A.①②⑤ B.②③④ C.②④⑤ D.②⑤⑥
4.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孟子反对追求“利”,他认为人们之所以抛弃父母,弑杀君王,正是因为互相争夺利益,而“仁义”则是解决这些弊端的根本。
B.孟子批评那些不实行“仁政”的君王使老百姓陷于痛苦之中,也直接地批评了梁惠王“东败于齐”、“西丧地于秦”、“南辱于楚”的根本原因。
C.孟子的思想主张并未被梁惠王等君王采纳,因为当时各国君王信奉的是“攻伐”之道,而孟子和这些统治阶级是合不来的的,因此退而跟弟子著书立说。
D.孟子对孔子的学说不但有所继承,而且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仁政学说,成为其政治思想的核心,选文第一、二段所体现的即是这种思想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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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家庭在西洋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而在我们中国“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叔伯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
这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不同,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愈推愈远,愈推愈薄。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以亲属关系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的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
在乡土社会里,地缘关系也是如此。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可是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祭统》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不失其伦”是在别父子、远近、亲疏。在我们传统的社会结构里最基本的概念,这个人和人来往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
孔子最注重的就是水纹波浪向外扩张的“推”字。他先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从己到家,由家到国,由国到天下,是一条通路,五伦是天下之达道。
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是有一个“己”作中心的。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在个人主义下,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煞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在我们中国传统思想里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譬如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己,克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选自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家庭与西洋家庭的结构不同在于中国家庭的人员界限不分明,可以伸缩。
B.差序格局体现为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各种网络的中心不同,且彼此独立。
C.西方的个人主义和中国的自我主义的区别在于个人是否在团体中,是否平等。
D.地缘关系中的差序格局体现为依据中心势力所在地域不同,社会圈子的大小可以伸缩。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单从地缘方面说明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点就是差序格局,中心突出。
B.“一捆柴”和“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运用对比论证,使得说理很形象。
C.文中儒家经典《礼记》中所讲的“十伦”,正是“差序格局”的具体表现。
D.文中采用对比论证的方式,比较了西方社会结构和中国社会结构的不同。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家庭的亲属关系是通过生育和婚姻所发生的可包括无数人的社会关系。
B.“伦”就是一个人和与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
C.孔子谈“克己”,因为他发现各种社会关系中可以着手的,具体的只有自己这个中心。
D.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是私人联系的增加,因而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才产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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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问题
陈宜张的铮铮风骨
2013年12月20日,正值隆冬,上海天寒地冻。笔者在第二军医大学教学馆见到满头银发、精神矍铄的陈宜张院士,他早早就来到教室检查幻灯、翻看讲义…… 这是陈宜张数十年坚持为学生授课的一个场景。
为上好每一节课,87岁高龄的老院士仍精心准备,课前查阅海量最新专业文献充实讲义,课堂上用中英文双语原汁原味讲解,不断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枯燥的基础医学课程被他讲得有声有色。六十一甲子,陈宜张从意气风发的青年,教到了一头银发的老者,年复一年。 “神经系统电生理学”在20世纪70年代是门新课,没有现成教材。陈宜张一边白天上课,一边利用午休和夜晚撰写讲义。繁重的工作量使陈宜张头晕目眩、眼睛疼痛。于是,他就每5分钟按摩眼眶1次,为节约时间左右眼轮替休息,一晚上常常要按摩上百次才写出几千字。书稿出版后,成为该领域国内首部研究生教材,并作为经典,长期沿用。
陈宜张严谨细致,严格育人。1986年,一位进修讲师在跟随他做实验时,用大剪刀剪动物的皮肤和神经,陈宜张立即严厉制止,要求她必须按照操作规范,用大剪刀剪粗的皮肉组织,小剪刀剪皮肤。如此的不近人情,把40岁的讲师当场说哭。 可实验一完,陈宜张又耐心地教她缝合伤口,一针一线,技术娴熟,精准到位。陈宜张的一举一动让那位讲师深受感动、终生难忘 。 60多年来,陈宜张为我军万余名军事医学人才讲授过多门基础医学课程,培养出李兰丁、李素芝等英模,以及一大批以曹雪涛院士等为代表的医学才俊。1996年,他被解放军总后勤部授予“一代科学技术名师”称号。
在陈宜张的眼里,“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做任何事一定不能弄虚作假,要对事实负责。” 几十年来,他要求学生将实验项目、过程记录得清清楚楚,即时分类整理打印出来,不能掺一点“水分”。他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袁文俊教授告诉笔者:“陈宜张教授要求我们实验标本至少要保存10年,所有的实验数据和记录都要真实,要经得起检验。多年来,他负责指导的论文,没逐字逐句看过绝不会签字;他帮别人修改的SCI论文,发表时一律不准署他名字。”
一次,某政府部门和一家医药厂商邀请他对某健脑产品进行鉴定。作为专家组组长,陈宜张第一时间对其实验数据进行鉴定,觉得实验结果很漂亮。可在鉴定会的当天,见到产品实物的陈宜张却要求暂缓签字,因为他不能确定该产品是直接从实验室的实验物提炼的,还是经过二次加工的杂合物。次日,当地媒体报道了以陈宜张院士为首的鉴定组顺利通过该产品鉴定一事,并过分吹嘘产品功效。陈宜张看到报纸后很是生气,立刻打电话给有关单位说,“如果下次再看到你们这样违背事实报道,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诉讼你们!”
在工作上一向精益求精、严格要求的陈宜张,在生活上却节俭质朴得近乎苛刻。至今,他身上仍穿着领子洗得发白的03式旧军装衬衣,以及鞋底磨平又钉上后跟的旧制式皮鞋,随身携带部队发的土黄色旧挎包作为公文包。他用纸张一律写满双面才肯丢掉,还常常积攒火车票和各种商标纸,用其背面作为便笺来记录。一些纸张多余的空白边角,他会裁下来订在一起,挂在桌下,用来随手做记录。尽管个人生活标准低到“精抠细算”,但对国家和亟须帮助的人,陈宜张却毫不吝啬、倾囊相助。2000年,陈宜张捐出浙江大学医学院发给他的全部工资,又和老伴徐仁宝教授凑出了大部分积蓄,前后积累到100万元,在该院设立“徐仁宝—陈宜张奖学金”,奖励家境贫寒的优秀学子。
与陈宜张共事4年的医学院原常务副院长、现浙大副校长罗建红教授对笔者说:“陈宜张院士在浙大医学院工作期间,带出了一个好班子,影响了身边的一大批人,留下了一笔宝贵财富,他给我们作出很好的表率。他在个人品格、学术修养、为人处世等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摘自《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27日 05 版,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在20世纪70年代,陈宜张面对没有现成教材的“神经系统电生理学”,他坚持撰写讲义,最终讲义书稿出版后成为该领域国内首部本科教学教材。
B.陈宜张曾经把一位跟随他做实验的讲师当场说哭,这件事看出他性格中的不近人情。
C.作为一位科学家,陈宜张深知实事求是的重要性,所以无论对他的学生,还是对他自己都严格坚持着这一原则。
D.一次某政府部门和一家医药厂商邀请陈宜张对某健脑产品进行鉴定后,因为有关单位没有提前告知他要进行报道,所以他得知后很生气。
E.文章最后一段引用罗建红教授所说的话,能更好地丰富人物形象并增加文章的真实性。
(2)本文第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做任何事一定不能弄虚作假,要对事实负责。”这种精神在陈宜张身上是如何体现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陈宜张身上有着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铮铮风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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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宜张的铮铮风骨
2013年12月20日,正值隆冬,上海天寒地冻。笔者在第二军医大学教学馆见到满头银发、精神矍铄的陈宜张院士,他早早就来到教室检查幻灯、翻看讲义…… 这是陈宜张数十年坚持为学生授课的一个场景。
为上好每一节课,87岁高龄的老院士仍精心准备,课前查阅海量最新专业文献充实讲义,课堂上用中英文双语原汁原味讲解,不断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枯燥的基础医学课程被他讲得有声有色。六十一甲子,陈宜张从意气风发的青年,教到了一头银发的老者,年复一年。 “神经系统电生理学”在20世纪70年代是门新课,没有现成教材。陈宜张一边白天上课,一边利用午休和夜晚撰写讲义。繁重的工作量使陈宜张头晕目眩、眼睛疼痛。于是,他就每5分钟按摩眼眶1次,为节约时间左右眼轮替休息,一晚上常常要按摩上百次才写出几千字。书稿出版后,成为该领域国内首部研究生教材,并作为经典,长期沿用。
陈宜张严谨细致,严格育人。1986年,一位进修讲师在跟随他做实验时,用大剪刀剪动物的皮肤和神经,陈宜张立即严厉制止,要求她必须按照操作规范,用大剪刀剪粗的皮肉组织,小剪刀剪皮肤。如此的不近人情,把40岁的讲师当场说哭。 可实验一完,陈宜张又耐心地教她缝合伤口,一针一线,技术娴熟,精准到位。陈宜张的一举一动让那位讲师深受感动、终生难忘 。60多年来,陈宜张为我军万余名军事医学人才讲授过多门基础医学课程,培养出李兰丁、李素芝等英模,以及一大批以曹雪涛院士等为代表的医学才俊。1996年,他被解放军总后勤部授予“一代科学技术名师”称号。
在陈宜张的眼里,“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做任何事一定不能弄虚作假,要对事实负责。” 几十年来,他要求学生将实验项目、过程记录得清清楚楚,即时分类整理打印出来,不能掺一点“水分”。他的第一位硕士研究生袁文俊教授告诉笔者:“陈宜张教授要求我们实验标本至少要保存10年,所有的实验数据和记录都要真实,要经得起检验。多年来,他负责指导的论文,没逐字逐句看过绝不会签字;他帮别人修改的SCI论文,发表时一律不准署他名字。”
一次,某政府部门和一家医药厂商邀请他对某健脑产品进行鉴定。作为专家组组长,陈宜张第一时间对其实验数据进行鉴定,觉得实验结果很漂亮。可在鉴定会的当天,见到产品实物的陈宜张却要求暂缓签字,因为他不能确定该产品是直接从实验室的实验物提炼的,还是经过二次加工的杂合物。次日,当地媒体报道了以陈宜张院士为首的鉴定组顺利通过该产品鉴定一事,并过分吹嘘产品功效。陈宜张看到报纸后很是生气,立刻打电话给有关单位说,“如果下次再看到你们这样违背事实报道,我要通过法律手段诉讼你们!”
在工作上一向精益求精、严格要求的陈宜张,在生活上却节俭质朴得近乎苛刻。至今,他身上仍穿着领子洗得发白的03式旧军装衬衣,以及鞋底磨平又钉上后跟的旧制式皮鞋,随身携带部队发的土黄色旧挎包作为公文包。他用纸张一律写满双面才肯丢掉,还常常积攒火车票和各种商标纸,用其背面作为便笺来记录。一些纸张多余的空白边角,他会裁下来订在一起,挂在桌下,用来随手做记录。尽管个人生活标准低到“精抠细算”,但对国家和亟须帮助的人,陈宜张却毫不吝啬、倾囊相助。2000年,陈宜张捐出浙江大学医学院发给他的全部工资,又和老伴徐仁宝教授凑出了大部分积蓄,前后积累到100万元,在该院设立“徐仁宝—陈宜张奖学金”,奖励家境贫寒的优秀学子。
与陈宜张共事4年的医学院原常务副院长、现浙大副校长罗建红教授对笔者说:“陈宜张院士在浙大医学院工作期间,带出了一个好班子,影响了身边的一大批人,留下了一笔宝贵财富,他给我们作出很好的表率。他在个人品格、学术修养、为人处世等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标杆,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摘自《 光明日报 》2014年06月27日05 版,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在20世纪70年代,陈宜张面对没有现成教材的“神经系统电生理学”,他坚持撰写讲义,最终讲义书稿出版后成为该领域国内首部本科教学教材。
B.陈宜张曾经把一位跟随他做实验的讲师当场说哭,这件事看出他性格中的不近人情。
C.作为一位科学家,陈宜张深知实事求是的重要性,所以无论对他的学生,还是对他自己都严格坚持着这一原则。
D.一次某政府部门和一家医药厂商邀请陈宜张对某健脑产品进行鉴定后,因为有关单位没有提前告知他要进行报道,所以他得知后很生气。
E.文章最后一段引用罗建红教授所说的话,能更好地丰富人物形象并增加文章的真实性。
(2)本文第一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就是实事求是。做任何事一定不能弄虚作假,要对事实负责。”这种精神在陈宜张身上是如何体现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陈宜张身上有着哪些值得我们学习的铮铮风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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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好 日 子
于德北
我的侄子叫彦亮,是一个憨厚的孩子。实际上,他也就比我小七八岁。
他问我:“老叔,城里好不好?”
“好。”我说。为了证明“好”,我接着补充:“城里的厕所在屋里,冬天不冻屁股。”
“我能不能进城?”
“能,怎么不能,好好学习,考大学,那不就进城了。”
他挠挠头,说:“考大学,悬。”
我笑了,揶揄他:“那你只有捡破烂了。当然,也可以当力工。”
他认真地看看我,没吱声,
后来彦亮对我说,我对他说的话,就是一股动力,凭着这股动力,高中一毕业,,他就到城里来谋生了。他谁也不惊动,在旧物市场买了一辆破三轮,走街串巷地开始捡破烂。饿了,吃馒头、吃油饼、吃包子;渴了,喝自来水;累了,坐在树荫里休息;困了,躺在车上睡觉。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是一团火,暖烘烘的,亮堂堂的。
他一边捡破烂,一边观察各大市场、各大工地的情况,他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门路,安安稳稳地—脚踏进去。
考察再三,他决定去劳务市场当力工。
他用捡破烂攒下的几千块钱,租了一间房子,回家取了被褥,置办了锅碗瓢盆,像一颗钉子一样,把自己钉在了城市的肌肤里。
这时,他才来找我,告知他来城里的事。
他说:“老叔,城里是好,遍地都是钱。”
他给我算了一笔账,如果留在家里种地,一垧地种一年,净落也就一万多元;而在城里,
除了力气,没有任何投入,一年干下来,少说也挣三万元,他很快就能成为村子里的首富。
我还是笑了,觉得他还是有点儿小农意识。
他猜出了我的笑意,一本正经地说:“老叔,你也不用笑,我一个农村孩子,能立下这么一点儿志气也不容易了,”
他像一支事先谱好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在鲜活地跳动着。
几年下来,他长高长壮了,也长丰富了。
在劳务市场,他结识了一个电工、一个瓦工、一个水暖工、一个木匠,经常请他们吃饭,没事儿喝点儿酒,沟通一下活路。有一天,他突然对那几位说:“我包了一个小工程,活儿不大,但我一个人干不下来,咱们几个合伙干吧,工钱平分。”
那几位当然高兴。
等跟他去了工地,才大吃一惊,这哪是什么小工程,整整一栋工会家属楼的内装修,坦坦荡荡的一宗大买卖。他的表舅是这栋楼的技术员,回家探亲,偶尔说起此事。说者无意,听者留心,他硬是认认真真地通过表舅把活儿揽下来了。
干活儿的人对他心存感激。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一次,他在这几个朋友中的威望也就高了起来。再吃饭的时候,大家就有了主意,商量着合伙开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并推举他当经理,对外承揽设计装潢的活儿,一心要干一番大事业。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租一处房子,便挂牌营业。
众人分工有序,彦亮在外边跑大活儿,其他人该蹲市场蹲市场,市场是巨大的信息来源地。彦亮还高薪雇了一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专门搞设计。你别说,公司在几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几年之内便在市内有了一些名气.
这期间,彦亮还娶妻生予,日子过得繁忙而有滋味。
除了装修这一块,彦亮还带起一支建筑队伍,人员是村邻和劳务市场的散工,他们上敦化,下白城,一年有三季忙碌在钢筋砖瓦之间.也不知什么时候,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铲车、运输车等等,都应有尽有了,轰轰隆隆的日子像火车过山洞,初始有点儿发怯,转而就见到了光亮。
十里八村的人都夸彦亮有能耐。
彦亮回家时,也有叔叔伯伯打趣说:“一人富不算富,全村都富才是幸福路。”
这像个口号!
彦亮还真把它当成了一个口号!
他让那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 现在是他的设计总监——到村里来,用扁刷把这行字
刷到了他家老宅的后墙上。
这—年春播,他没让我大哥大嫂插手,自己拿主意把大田的玉米改成了羊草,一垧地的羊草,在成片的玉米地里变成了异样的风景。彦亮从内蒙请了两个帮工,开始在家里养羊,三折腾两折腾,他成了当地的养殖大户,
紧接着,他和村里人签订合同,保收入,零风险,他要让我们村的土地变成一片“金牧场”,现在,我们村的房子统一的别墅型,家家有沼气,有大棚,有自来水,有室内卫生间,道路整齐,草场平坦,远看像仙境,近看是天堂。
大家都说这是彦亮的功劳。
可彦亮怎么说呢?他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笑,说:“那天,我老叔家兄弟问我,‘大哥,农村好不好?’我一时无话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他了。”
他说这话时,我在场,正准备和他商量儿子就业的事呢。
(选自2016年第17期《小小说选刊》)
(1)文中画线句“彦亮回家时,也有叔叔伯伯打趣说: ‘一人富不算富,全村都富才是幸福路’’’在作品中有什么作用?请统观全文,简要分析。
(2)彦亮引领村民共同致富的情节在小说中具有哪些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彦亮这个人物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4)彦亮创业成功的故事对当代青年有什么启示意义?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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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好日子
于德北
我的侄子叫艳光,是一个憨厚的孩子。
说孩子,有一点托大。实际上,他也就比我小七八岁。
小的时候,他问我:“老叔,城里好不好?”“好。”我说,为了证明“好”,我接着补充,“城里厕所在屋里,冬天不冻屁股。”
后来艳光对我说,我对他说的话,就是一股动力,凭着这股动力,初中一毕业,他就到城里来打工了。他谁也不惊动,在旧物市场买了一辆架子车,走街串巷地开始捡破烂。饿了,吃馒头,吃油饼,吃包子:渴了,喝自来水;累了,坐在树荫里休息;困了,躺在架子车上睡觉。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是一团火,暖烘烘的,亮堂堂的。
他一边捡破烂,一边观察各大市场、工地的情况,他想找一个适合自己的门路,安安稳稳地一脚踏进去。
考察再三,他决定去劳务市场当力工。
他用捡破烂攒下的几千块钱,租了一个房子,回家取了被褥,置办了锅碗瓢盆,像一颗钉子一样,把自己钉在了城市的肌肤里。
这时,他才来找我,告知他来城里的事。他说:“老叔,城里是好,遍地都是钱。”
他给我算了一笔账,如果留在家里种地,一地种一年,净剩也就一万多元;而在城里,除了力气,没有任何投入,十二个月干下来,少说也是三万元。想一想,三万元,紧扎扎的硬通货,他很快就能成为村子里的首富。
我笑了,觉得他还是有点小农意识。
他猜出了我的笑意,一本正经地说:“老叔,你也不用笑,我一个农村孩子,能立下这么一点志向也不容易了。”
他像一首事先谱好的曲子,每一个音符都在鮮活地跳动着。几年下来。他长高长壮了,也长丰富了。
在劳务市场。他物色了一个电工,一个瓦工,一个水暖工,一个木匠,经常请他们吃饭,没事儿喝着酒,沟通一下活路。有一天,他突然对那几位说:"我包了一个小工程,活儿不大,但我一个人干不下来,咱们几个合伙干吧,工钱平分。”
那几位当然高兴。
等跟他去了工地,才大吃了一惊,这哪是什么小工程,整整两栋家属楼的内装修,坦坦荡荡的一宗大买卖。
大家对他心存感激。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了两次,他在这几个朋友中的威望也就高了起来。再吃饭的时候,大家就有了主意,商量着合伙开一家建筑装潢公司,并推举他当经理,对外承揽设计装潢的活儿,一心要干一番大事业。
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选一处房子,挂牌营业,取名叫“金牧场”。好奇怪的名字。
人人都觉得有意思。
众人分工有序,艳光在外边跑大活,其他人该蹲市场蹲市场,这既是他们的基本营生,又是巨大的信息来源地。
艳光还雇了一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专门搞设计,高薪养精,重赏求勇,你别说,“金牧场”在几个人的通力合作下,几年之内就成为市内比较有名的装潢公司。
这期间,艳光娶妻生子,日子过得平静而有滋味。
除了装修这一块,艳光还带起一支建设队伍,人员是材邻和劳务市场的散工。他们上敦化,下白城,一年有三季忙碌在钢筋砖瓦之间,也不知什么时候,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吊车、铲车、钩机、运输车入库出库,轰轰隆隆的日子像火车过山洞,初始有点擦黑,转而就见到了光亮。
十里八村的人都夸艳光有能耐。
艳光回家时,也有叔叔伯伯打趣说:“一人富不算富,全村都富是幸福路。”这像个口号。艳光还真把它当成了一个口号!他让那个艺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现在是他的设计总监 到村里来,用扁刷把这行字刷到了他家老宅的后墙上。
这一年春播,他没让父母插手,自己拿主意把大田的玉米改成了羊草,一垧地的羊草,在成片的玉米地里变成了异类。艳光从内蒙古请了两个帮工,开始在家里养羊,三折腾两折腾,他成了当地的养殖大户。
紧接着,他和村里人签订合同,保收入,零凤险,他要把他们村的地变成一处“金牧场”。这是他事先想好的吗?不知道!
现在,他们村的房子是统一的别墅型,家家有沼气,有大棚,有上下水,有室内卫生间,道路整齐,草场平坦,远看像仙境,近看是人间。
大家都说:"这是艳光的功劳。”
可艳光怎么说呢?他点了一支烟,眯着眼睛笑,一句话也不说。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7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项是
A.“我”在艳光小时候对他说的关于城里“好”的话,激起了他对城市的向往,给了他进城打工的动力。
B.艳光在城市安下家之后“才来找我”,是因为这时他觉得自己是城里人了,可以和“我”平起平坐了。
C.艳光给建筑装潢公司取名叫“金牧场”,这个名字看似奇怪却富有深意其,中寄寓了他的理想与追求。
D.小说中的“我”虽是次要人物,却充当了故事讲述者和见证人的角色,能增强故事的真实性和感染力。
2.艳光身上有哪些可贵的品质?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以“好日子”为题,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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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雪
(美)罗宾·西尔弗曼
十二月初的某一天,我们一觉醒来,发现外面银装素裹,下了一场好雪。十一岁的女儿艾瑞卡央求我:“妈妈,早饭后我们去滑雪好吗?”我也无法抵御滑雪的诱惑,于是我们穿戴整齐,向林肯公园高尔夫球场的大斜坡进发,那里是我们这个平坦城镇所拥有的唯一一座山丘。
我们到达目的地,小山顶上已经挤满了滑雪的人。
我们在一个瘦高个男人身边找到一处空地,这个男人也带着儿子滑雪。那个三岁的小男孩趴在雪橇上,正等着雪橇启动。“爸爸,开始吧!”男孩大声地喊道。
男人转过身来,非常有礼貌地对我们说:“我们先滑,可以吗?”
“赶紧去吧,”我对他说道,“你儿子已经急不可待了。”我的话音刚落,那位父亲便猛地推了一下男孩的雪橇,雪橇顿时飞了出去!可是并非男孩的雪橇独自向下滑行,男孩的爸爸也跟在雪橇后面拼命地奔跑。
“他肯定担心他儿子的雪橇会撞上别人。”我对艾瑞卡说道,“我们也要小心为妙。”
随之,我们坐上了自己的雪橇,伴随着飘飘洒洒的雪花,我们嗖嗖地向山下滑去。雪橇滑到山脚一条小河旁边,眼看就要撞上一棵大槐树,我们赶紧从雪橇上纵身跳下,四仰八叉地摔倒在雪地上,两人笑成一团。
“真过瘾!”我喊道。
“可是往回走得花很长时间。”艾瑞卡提醒我。
的确如此。当我们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山顶走的时候,我看见那个瘦高个男人也拉着雪橇往回走,他儿子仍然趴在雪橇上。
“看人家爸爸是怎样对待孩子的!”艾瑞卡对我说道,“我能享受这样的待遇吗?”
我差不多快要喘不过气来,我对她说:“没门,我的小祖宗,你就继续往上爬吧!”
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又开始准备往下滑了。
“爸爸,快,快,快!”男孩喊着。男孩的父亲竭尽全力又猛地推了一下雪橇,然后跟在雪橇后面狂奔,到了山脚,他又开始拉着载有小男孩的雪橇往回走。
这父子俩就这样来来回回玩了一个多小时。尽管我的艾瑞卡自己能爬山不需要我照料,可是我仍然累得筋疲力尽。这个时候,滑雪的人们大部分都回家吃饭去了,山顶上的人已经少了很多。最后,只剩下我们和身边的父子俩以及稀稀落落几个人还在那里玩.
我暗自思忖,到了这个时候,那位父亲大可不必再担心孩子的雪橇撞人了,尽管小男孩还小,可是让他自己拖着雪橇往回走一两次应该不成问题。可是这个男人似乎不知道疲倦,一直心甘情愿带着儿子这样开心地玩着。
后来我忍不住朝他大声地喊道:“你似乎有使不完的劲儿!”瘦高个男人转身冲我笑了笑,“他是一个脑瘫患儿,不能走路。”这位父亲坦然相告,没有隐瞒。
我一下子愣住了,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在山上自始至终没见到男孩下雪橇。他们玩得那么开心,一切看上去都很自然,我压根就没想到男孩竟然有生理缺陷。
尽管我不知道这位父亲的名字,但一周之后,我在当地报纸为我开的专栏里讲述了这个故事。也许他本人,或者认识他的人看到了我的那篇文章,因为随后我收到了一封来信:
亲爱的西尔弗曼夫人:
和我儿子每天所做的努力相比,那天我在山上使出的力气根本不值一提。对我而言,儿子才是我心目中真正的英雄。希望将来有一天,我能够像他那样坚强,哪怕只及他一半坚强我也心满意足。
(摘编自《新民晚报》,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文章站在第一人称视角,描写了一次滑雪的经历,通过对滑雪时遇到的父子二人表现的描写,表达了对那位不知名的父亲的赞美。
B. 男人带着儿子滑雪时的速度非常快,“我”非常担心,但父子两人的滑雪技术很高,即使遇到危险时也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C. 文中以巧妙的反衬手法,以“我”即使不照顾女儿都感觉累得筋疲力尽,衬托了那位父亲滑了几次“似乎不知道疲倦”的表现。
D. 小说善于运用制造悬念的手法,读者伴随着“我”的思忖一直关注那位父亲为何拖雪橇不知疲倦,直到最后才明白真相。
2.小说在刻画父亲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3.文章在结尾安排那位父亲给“我”的那封信,有什么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在鲁迅先生故居
郑文燮
或许是一种机缘,或许冥冥中的感召,纯属偶然,我在暌隔三十余年之后,又回到了北京。北京城市的变化之大,几乎使我难以辨识,先前熟悉的街衢大都不知所往,连僻野荒郊的阜成门外都鳞次栉比地起了高楼。我要寻找的旧地是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的鲁迅故居。拐了几个胡同,周遭都是用红颜料刷写的加了醒目圆圈的“拆”字,好在鲁迅故居的门匾还在,寻找起来还不甚费事,只是在阴晦的冬日显得突兀而孤独,冷清的小四合院落依然冷清!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0余个年头,一共搬了三次家。“家”,这个词对鲁迅先生来说,或许并不确切,他一生或许都没有过“家”,鲁迅是孤独者。辛亥革命以后,中华民国建立。鲁迅从故乡浙江绍兴到北京的教育部供职,在教育部做“佥事”,夜晚回到他寄居的绍兴会馆,在冷冰的屋子里百无聊赖,靠研读《佛经》和抄写古碑打发时日。钱玄同来看望他,希望他给《新青年》写点文字。鲁迅用疑惑的目光看着钱玄同,说:“写文章有什么用处!”这个在推翻满清封建专制王朝的辛亥革命中激进的青年对“革命”感到失望。他说,以前我是奴隶,现在我是奴隶的奴隶,“革命”了, “维新”了,世事依然还是原先的老样子。1926年3月18日,他任教的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等,在向段祺瑞执政的国务院和平请愿时,惨遭枪杀。鲁迅先生满腔激愤,写了《记念刘和珍君》的文章,说:“三月十八日,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青年学生的热血,使鲁迅由《彷徨》到《呐喊》。
鲁迅是周家的长子,对家庭更多一份责任。他到北京以后,把母亲、妻子朱安从故乡绍兴接到了北京,连同从日本留学回国的二弟周作人及他的日籍妻子羽太信子及子女,住进了他在西四八道湾购置的新居——一所宽敞、豁亮的“三进”大四合院。不久,周氏兄弟反目,鲁迅不得不搬出八道湾,另觅居处。他用一本书的四百元版税,在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买了一所小四合院,也就是现在鲁迅博物馆的所在地。
四合院实在太小!院子里种植的两棵白丁香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空间,似乎再也容纳不下几个人物的活动了。周遭的几间小屋,一间作了书房,一间住着一个女佣人,另外一间北屋住着鲁迅的母亲和妻子朱安。母亲和妻子的木床相对而立,床上挂着白夏布蚊帐,都是老家带来的旧物。鲁迅在母亲和妻子的住室连通了一个长条形的小间,戏称“老虎尾巴”。鲁迅在这“老虎尾巴”里写作和住宿,室内仅一床一桌一椅而已。床是单人的板床,两条长凳上横架着一块木板,褥子是单薄的,被子是陈旧的有着小点蓝花的布衾,床上用竹竿挂着一顶发黄发灰的夏布蚊帐。书桌旁的白墙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照片。“阴冷”“悲悯”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与孤寂的鲁迅先生相互注视,似有话要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经受过死神的洗礼,是从沙皇的绞刑架上走下来的,他在执行死刑的最后一刻被“赦免”,幸存下来。
那天天气阴霾、沉郁,像要下雪的样子。我在鲁迅故居待了很久,大约是我太专注、太虔诚的目光吸引了讲解人员——一位和善的中年女性,她打开“游人免进”的门扉,“破了例”让我进入先前只能够隔着玻璃窗看到的内室。这样我就真切地触摸到了“老虎尾巴”,“尾巴”墙上挂着那帧陀思妥耶夫斯基阴冷的照片。我在鲁迅先生曾经沉思默想的藤椅上坐了一会儿,望着窗外的景致,一座依然不大的荒芜的园子,园子角落里有一圈石头的井栏。据说这井水实在苦涩,不能饮用,只能用来浇灌园中的几棵枣树,也就是鲁迅先生《秋夜》中劈头所说的“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在我还是中学生的时候,我就在课文中读到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我曾向授课的语文老师请教过这句话的意思,老师支支吾吾,也未说出个所以然来。其后很久,我都未曾明白鲁迅先生写这句话的深意。而现在,身临其境的我,感悟到了鲁迅先生孤独、寂寞和无奈的心境——这是否就是鲁迅先生说过的“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呢?这是否就是鲁迅先生说过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呢?……
走出鲁迅先生故居,天上纷纷扬扬下起了雪。踏着落了雪的白茫茫的土地,我在近旁的一条胡同口,找了一家小店铺,喝了两碗羊杂碎汤,全身顿时燥热起来。
(选自《散文百家》,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开篇写寻找鲁迅先生故居的过程以及故居周边的环境,隐隐有一种批评时人淡忘鲁迅先生和漠视文化传承之意。
B.文章中有大量的有关天气的环境描写,其作用是渲染阴冷、沉郁的氛围,抒发作者游览鲁迅故居时对鲁迅先生的痛悼和缅怀之情。
C.“以前我是奴隶,现在我是奴隶的奴隶”这句话表明了鲁迅先生对革命的漠视和鄙夷,认为革命改变不了社会现实。
D.文章从多个角度来介绍鲁迅先生的故居,突出其狭小和简陋的特点。这样处理是为了表现鲁迅先生孤僻、阴冷的性格。
E.文章结尾意味隽永,明写因喝羊杂碎汤而全身燥热,实际上隐隐表达了作者在游览过程中的不满、钦佩、振奋等复杂情感。
(2)在第二段中,作者称鲁迅先生为“孤独者”,鲁迅先生的孤独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原文加以概述。
(3)在描写鲁迅先生故居的布局和陈设中,作者为什么要着重写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照片?请作简要分析。
(4)在游览鲁迅先生故居时,作者想起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的语句。对这句话的深意的理解,作者由“未曾明白”转而有所感悟。请你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探究这句话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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