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2分)
冬日漫步(节选)
[美国]亨利•大卫•梭罗
大自然在冬天是一架旧橱柜,各种干枯了的标本按照它们生长的次序,摆得井然有序。草原和树林成了一座“植物标本馆”。树叶和野草保持着完美的形态,在空气的压力下,不需要用螺丝钉或胶水来固定。巢不用挂在假树上,虽然树已经枯萎了,可那毕竟是真树,鸟儿在哪里建的,还保留在哪里。我们到草木干枯的沼泽地里去看看夏天残留的足迹,看看赤杨、柳树和枫树吸收了多少温暖的阳光,淋浴了多少雨露,现在有多高。看看它们的枝桠在经历酷夏后,是否长得又粗又长。过不了多久,这些沉睡的枝桠就要茁壮成长,总有一天,它们会“欲与天公试比高”。
有时我们穿越雪地,雪太深了,我们便无法找到河的踪迹。走了几十码远,才又看见河。可是它似乎改了道,忽左忽右,让人难以猜测。河水在冰雪的覆盖下仍然生生不息地流动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像在打酣。大概河流也会像熊和土拨鼠一样冬眠。夏天气势磅礴的山川,如今难寻其迹,我们试着探寻过去,却见不到河,只有一片冻硬了的冰雪。我们原来以为,到了深冬时候,河水就会断流,连底部都会被冻住,直到春天来临。实际上,水流并没有减弱,只是上面结了一成冰罢了。流入湖泊的上千条溪流,在冬季里仍然生机勃勃。只有少数的水流,由于太贴近地面,源头才会被冻住。但是它们浸入了地下,充溢了大地深处的水库,自然界的源泉埋伏在冰霜下面。夏天溪水上涨,并非只靠融雪填充,割草的人渴了,也并不是只能喝融化了的雪水。春天泉水解冻,小溪涨水了,这是因为自然界的工作被托延了,水变成不太光滑圆润的冰和雪,来不及找到它们的水平状态。
冰的那一边,在松林和雪掩盖下的小山里,站着一个钓梭鱼的渔夫,他把鱼线垂在一个静止不动的河湾里,像一个芬兰人那样,把胳膊插在厚大衣的口袋中。他的思想静谧,充溢着雪和鱼腥味,他自己就是一只无鳍鱼,之所以他是一只“异类的鱼”,是因为他在冰上,而他的朋友在冰下,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用英寸来计算。这个人伫立在那里,一声不吭,云和雪包围了他,使他看起来和岸上的树没有什么区别。人呆在这荒凉的地方,即使有所举动,也是迟缓而简单的,寂静和沉稳是自然界的本性,人身处其中,自然就剔除了城市中浮躁多动的秉性。不要认为这里有了人,就不再荒凉,实际上人就和蓝樱鸟和麝鼠一样,已经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正如早期的航海家提出的那样,生活在努特卡海湾和美洲西北海岸一带的土著居民,全身裹着厚厚的毛皮衣服,从不和陌生人多讲话,除非你用铁撬开他的嘴,他才会变得健谈。这里的人,沉默得就和那些土著人差不多,他们和自然界水乳相融,已经扎根于自然,根基比城市里的人牢固得多。走到他面前,问他今天运气怎么样,你会发现他也崇拜着某些无形的东西。你听,他无比虔诚地用手势比划着,论说湖里的梭鱼。他与湖岸相连,钓鱼的线把他们连为一体,而且他还记得,在他在湖面的冰洞上钓鱼的这个季节,他家菜园子里的豌豆正在茁壮成长。
就在我们四处游荡的这会儿,天空又有阴云密布,雪花纷然而落。雪越下越大,远处的景物渐渐地脱离了我们的视线。雪花光顾了每一棵树和田野,无孔不入,痕迹遍布河边、湖畔、小山和低谷。四足动物都躲藏起来了,小鸟在这平和的时刻里也休息了,周围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比好天气的日子更加宁静。渐渐地,山坡、灰墙和篱笆、光亮的冰还有枯叶,所有原来没有被白雪覆盖的,现在都被埋住了,人和动物的足迹也消失了。大自然轻而易举地就实施了它的法规,把人类行为的痕迹抹擦的干干净净。听听荷马的诗:“冬天里,雪花降落,又多又快。风停了,雪下个不停,覆盖了山顶和丘陵,覆盖了长着酸枣树的平原和耕地;在波澜壮阔的海湾海岸边,雪也纷纷地下着,只是雪花落到海里,就被海水悄无声息地融化了。”白雪充塞了所有的事物,使万物平等,把它们深深地裹在自然的怀抱里;就像漫漫夏季里的植被,爬上庙宇的柱顶,爬上堡垒的角楼,覆盖人类的艺术品。
1.从本文中看,作者冬日漫步,从冬日中感受到了哪些美好?(4分)
2.请解释画线句在本文中的深层含义(6分)
⑴他自己就是一只无鳍鱼,之所以他是一只“异类的鱼”,是因为他在冰上,而他的朋友在冰下,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用英寸来计算。
⑵白雪充塞了所有的事物,使万物平等,把它们深深地裹在自然的怀抱里。
3.在本文中找出两种写景状物的手法,并分别结合具体内容作简要赏析。(6分)
4.读了本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你获得哪些感悟?(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2分)
冬日漫步(节选)
[美国]亨利•大卫•梭罗
大自然在冬天是一架旧橱柜,各种干枯了的标本按照它们生长的次序,摆得井然有序。草原和树林成了一座“植物标本馆”。树叶和野草保持着完美的形态,在空气的压力下,不需要用螺丝钉或胶水来固定。巢不用挂在假树上,虽然树已经枯萎了,可那毕竟是真树,鸟儿在哪里建的,还保留在哪里。我们到草木干枯的沼泽地里去看看夏天残留的足迹,看看赤杨、柳树和枫树吸收了多少温暖的阳光,淋浴了多少雨露,现在有多高。看看它们的枝桠在经历酷夏后,是否长得又粗又长。过不了多久,这些沉睡的枝桠就要茁壮成长,总有一天,它们会“欲与天公试比高”。
有时我们穿越雪地,雪太深了,我们便无法找到河的踪迹。走了几十码远,才又看见河。可是它似乎改了道,忽左忽右,让人难以猜测。河水在冰雪的覆盖下仍然生生不息地流动着,发出模糊不清的声音,像在打酣。大概河流也会像熊和土拨鼠一样冬眠。夏天气势磅礴的山川,如今难寻其迹,我们试着探寻过去,却见不到河,只有一片冻硬了的冰雪。我们原来以为,到了深冬时候,河水就会断流,连底部都会被冻住,直到春天来临。实际上,水流并没有减弱,只是上面结了一成冰罢了。流入湖泊的上千条溪流,在冬季里仍然生机勃勃。只有少数的水流,由于太贴近地面,源头才会被冻住。但是它们浸入了地下,充溢了大地深处的水库,自然界的源泉埋伏在冰霜下面。夏天溪水上涨,并非只靠融雪填充,割草的人渴了,也并不是只能喝融化了的雪水。春天泉水解冻,小溪涨水了,这是因为自然界的工作被托延了,水变成不太光滑圆润的冰和雪,来不及找到它们的水平状态。
冰的那一边,在松林和雪掩盖下的小山里,站着一个钓梭鱼的渔夫,他把鱼线垂在一个静止不动的河湾里,像一个芬兰人那样,把胳膊插在厚大衣的口袋中。他的思想静谧,充溢着雪和鱼腥味,他自己就是一只无鳍鱼,之所以他是一只“异类的鱼”,是因为他在冰上,而他的朋友在冰下,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用英寸来计算。这个人伫立在那里,一声不吭,云和雪包围了他,使他看起来和岸上的树没有什么区别。人呆在这荒凉的地方,即使有所举动,也是迟缓而简单的,寂静和沉稳是自然界的本性,人身处其中,自然就剔除了城市中浮躁多动的秉性。不要认为这里有了人,就不再荒凉,实际上人就和蓝樱鸟和麝鼠一样,已经成为大自然的一部分。正如早期的航海家提出的那样,生活在努特卡海湾和美洲西北海岸一带的土著居民,全身裹着厚厚的毛皮衣服,从不和陌生人多讲话,除非你用铁撬开他的嘴,他才会变得健谈。这里的人,沉默得就和那些土著人差不多,他们和自然界水乳相融,已经扎根于自然,根基比城市里的人牢固得多。走到他面前,问他今天运气怎么样,你会发现他也崇拜着某些无形的东西。你听,他无比虔诚地用手势比划着,论说湖里的梭鱼。他与湖岸相连,钓鱼的线把他们连为一体,而且他还记得,在他在湖面的冰洞上钓鱼的这个季节,他家菜园子里的豌豆正在茁壮成长。
就在我们四处游荡的这会儿,天空又有阴云密布,雪花纷然而落。雪越下越大,远处的景物渐渐地脱离了我们的视线。雪花光顾了每一棵树和田野,无孔不入,痕迹遍布河边、湖畔、小山和低谷。四足动物都躲藏起来了,小鸟在这平和的时刻里也休息了,周围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比好天气的日子更加宁静。渐渐地,山坡、灰墙和篱笆、光亮的冰还有枯叶,所有原来没有被白雪覆盖的,现在都被埋住了,人和动物的足迹也消失了。大自然轻而易举地就实施了它的法规,把人类行为的痕迹抹擦的干干净净。听听荷马的诗:“冬天里,雪花降落,又多又快。风停了,雪下个不停,覆盖了山顶和丘陵,覆盖了长着酸枣树的平原和耕地;在波澜壮阔的海湾海岸边,雪也纷纷地下着,只是雪花落到海里,就被海水悄无声息地融化了。”白雪充塞了所有的事物,使万物平等,把它们深深地裹在自然的怀抱里;就像漫漫夏季里的植被,爬上庙宇的柱顶,爬上堡垒的角楼,覆盖人类的艺术品。
1.从本文中看,作者冬日漫步,从冬日中感受到了哪些美好?(4分)
2.请解释画线句在本文中的深层含义(6分)
⑴他自己就是一只无鳍鱼,之所以他是一只“异类的鱼”,是因为他在冰上,而他的朋友在冰下,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用英寸来计算。
⑵白雪充塞了所有的事物,使万物平等,把它们深深地裹在自然的怀抱里。
3.在本文中找出两种写景状物的手法,并分别结合具体内容作简要赏析。(6分)
4.读了本文,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你获得哪些感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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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富的教授
高 峰
和中国许多教授一样,很多外国学者也热衷于通过出书或讲学赚钱,但是要想借此成为亿万富翁却很困难。不过,《福布斯》杂志近期披露,美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专业教授大卫•切瑞顿的个人资产高达13亿美元(1美元约合6.36元人民币),堪称“全世界最富有的全职教授”。
上小学时,切瑞顿迷上了音乐。他开始参加暑期音乐剧课外班,并多次参加学校合唱团和音乐剧的演出。切瑞顿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经常帮助同学解答难题,因此深得大家喜爱。不过,他的性格也有着特立独行的一面。比如,中学里的孩子们都喜欢玩棒球,切瑞顿却偏偏喜欢短跑,经常一个人练习,一练就是一个小时。
除此以外,切瑞顿的另一个兴趣点或许就是数学了。在众多任课教师中,他对数学老师艾尔文的印象最深刻,他曾经回忆说:“我记得那是1967年的一天,他充满激情地告诉我们,计算机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当时计算机还是新鲜玩意儿,我们中没有人见过它,但艾尔文已经将一个信念深深地植入我们的大脑中。”
中学毕业后,切瑞顿向阿尔伯塔大学的音乐专业递交了入学申请,却没有被录取。他只好退而求其次,进入该校数学系就读。在大学里,业余时间很充裕,他继续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练吉他、参加话剧和音乐剧演出,有些朋友甚至认为他是专业的吉他手。不过,切瑞顿始终没能真正从事音乐事业,在读了一段时间的数学专业后,他转入计算机专业,后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拿到了学士学位,又在滑铁卢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之后,他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当了3年助理教授,1981年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任教,“因为这里是计算机科学的先锋,而且资金雄厚”。
在斯坦福大学的工作让切瑞顿如鱼得水,他的研究重点是如何使互联网运转得更快、更安全。在这里,他与来自德国的博士生安迪•贝克托尔谢依姆成为好朋友。当时硅谷涌动着一股创业潮,切瑞顿的许多同事和学生都纷纷“下海”成立科技公司。1982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离开斯坦福大学,与别人合伙创立了太阳微系统公司,但切瑞顿却不为所动,一直从事学术研究,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
1995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给切瑞顿打了个电话,两人共同创办了花岗岩系统公司,这是一家生产具有信息交换功能的局域网设备的公司。成立仅14个月后,美国著名的互联网设备供应商思科公司就出资2.2亿美元将其收购,切瑞顿所拥有的10%的股份也变成了2200万美元现金。“几乎一夜之间,我不必再为钱工作了,也不必再为还清购房贷款而发愁了。”他回忆说。
此后,切瑞顿和贝克托尔谢依姆继续合作,先后成立了一家网络公司和一家云计算设备公司,前者后来被太阳微系统公司以1.2亿美元收购。到目前为止,切瑞顿已经自掏腰包超过5000万美元,先后投资了17家高科技企业,几乎都获得了收益,极少失手。
在切瑞顿的投资记录中,最得意的一次“出手”当属为谷歌公司提供创业资金。当时,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是斯坦福大学的在读博士,虽然切瑞顿没给他俩上过课,但全校都知道这位教授对互联网和办公司都“门儿清”。事实上,拉里•佩奇两人操心的是如何为他们的技术申请专利,以及为尚未成立的公司筹措资金等问题。但切瑞顿却看得更远:“这好比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应该考虑如何把他们养大。”他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商业理论,并安排他们与自己的老搭档贝克托尔谢依姆见面。
1998年8月的一天,在切瑞顿家的门廊上,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向贝克托尔谢依姆介绍了谷歌的技术和理念。半小时之后,贝克托尔谢依姆就领会了这个新搜索引擎的过人之处,也搞清了它的赢利模式,他对两个年轻人的想法非常感兴趣。
“如果他们每天能吸引到100万次点击,每次点击赚5美分,那就是5万美元,至少他们不会破产吧!”贝克托尔谢依姆当即跑回车上去拿支票簿,开出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这时谷歌公司尚未成立,于是佩奇和布林赶紧去注册,以便拿到这笔钱。后来,贝克托尔谢依姆又向谷歌投入10万美元,切瑞顿自己也投入了20万美元。到今天,这两位原始股东各自所持股份的市值都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
希德哈思•巴特拉曾在斯坦福大学攻读硕士,他一语道出切瑞顿的独特优势:“科技人才都精通技术,但当他们面对风险投资者时,很可能茫然若失、不知所云,而大卫对一项新技术的前景总能一目了然!”
梁松是切瑞顿在2003年带过的博士生,他对导师的教诲仍记忆犹新:“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并教给我们如何这样思维——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追随潮流。他希望弟子们能够从大处着眼,探寻改变世界的方法!”
(本文选自2012年《环球人物》,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及表达效果。(4分)
2.文章援引了大卫•切瑞顿两位学生对他的评价,这样对表现大卫•切瑞顿有什么作用?(5分)
3.大卫•切瑞顿的求学、就业、致富经历对你有哪些启发?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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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全球最富的教授
高 峰
和中国许多教授一样,很多外国学者也热衷于通过出书或讲学赚钱,但是要想借此成为亿万富翁却很困难。不过,《福布斯》杂志近期披露,美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专业教授大卫•切瑞顿的个人资产高达13亿美元(1美元约合6.36元人民币),堪称“全世界最富有的全职教授”。
上小学时,切瑞顿迷上了音乐。他开始参加暑期音乐剧课外班,并多次参加学校合唱团和音乐剧的演出。切瑞顿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经常帮助同学解答难题,因此深得大家喜爱。不过,他的性格也有着特立独行的一面。比如,中学里的孩子们都喜欢玩棒球,切瑞顿却偏偏喜欢短跑,经常一个人练习,一练就是一个小时。
除此以外,切瑞顿的另一个兴趣点或许就是数学了。在众多任课教师中,他对数学老师艾尔文的印象最深刻,他曾经回忆说:“我记得那是1967年的一天,他充满激情地告诉我们,计算机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当时计算机还是新鲜玩意儿,我们中没有人见过它,但艾尔文已经将一个信念深深地植入我们的大脑中。”
中学毕业后,切瑞顿向阿尔伯塔大学的音乐专业递交了入学申请,却没有被录取。他只好退而求其次,进入该校数学系就读。在大学里,业余时间很充裕,他继续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练吉他、参加话剧和音乐剧演出,有些朋友甚至认为他是专业的吉他手。不过,切瑞顿始终没能真正从事音乐事业,在读了一段时间的数学专业后,他转入计算机专业,后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拿到了学士学位,又在滑铁卢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之后,他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当了3年助理教授,1981年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任教,“因为这里是计算机科学的先锋,而且资金雄厚”。
在斯坦福大学的工作让切瑞顿如鱼得水,他的研究重点是如何使互联网运转得更快、更安全。在这里,他与来自德国的博士生安迪•贝克托尔谢依姆成为好朋友。当时硅谷涌动着一股创业潮,切瑞顿的许多同事和学生都纷纷“下海”成立科技公司。1982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离开斯坦福大学,与别人合伙创立了太阳微系统公司,但切瑞顿却不为所动,一直从事学术研究,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
1995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给切瑞顿打了个电话,两人共同创办了花岗岩系统公司,这是一家生产具有信息交换功能的局域网设备的公司。成立仅14个月后,美国著名的互联网设备供应商思科公司就出资2.2亿美元将其收购,切瑞顿所拥有的10%的股份也变成了2200万美元现金。“几乎一夜之间,我不必再为钱工作了,也不必再为还清购房贷款而发愁了。”他回忆说。
此后,切瑞顿和贝克托尔谢依姆继续合作,先后成立了一家网络公司和一家云计算设备公司,前者后来被太阳微系统公司以1.2亿美元收购。到目前为止,切瑞顿已经自掏腰包超过5000万美元,先后投资了17家高科技企业,几乎都获得了收益,极少失手。
在切瑞顿的投资记录中,最得意的一次“出手”当属为谷歌公司提供创业资金。当时,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是斯坦福大学的在读博士,虽然切瑞顿没给他俩上过课,但全校都知道这位教授对互联网和办公司都“门儿清”。事实上,拉里•佩奇两人操心的是如何为他们的技术申请专利,以及为尚未成立的公司筹措资金等问题。但切瑞顿却看得更远:“这好比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应该考虑如何把他们养大。”他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商业理论,并安排他们与自己的老搭档贝克托尔谢依姆见面。
1998年8月的一天,在切瑞顿家的门廊上,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向贝克托尔谢依姆介绍了谷歌的技术和理念。半小时之后,贝克托尔谢依姆就领会了这个新搜索引擎的过人之处,也搞清了它的赢利模式,他对两个年轻人的想法非常感兴趣。
“如果他们每天能吸引到100万次点击,每次点击赚5美分,那就是5万美元,至少他们不会破产吧!”贝克托尔谢依姆当即跑回车上去拿支票簿,开出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这时谷歌公司尚未成立,于是佩奇和布林赶紧去注册,以便拿到这笔钱。后来,贝克托尔谢依姆又向谷歌投入10万美元,切瑞顿自己也投入了20万美元。到今天,这两位原始股东各自所持股份的市值都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
希德哈思•巴特拉曾在斯坦福大学攻读硕士,他一语道出切瑞顿的独特优势:“科技人才都精通技术,但当他们面对风险投资者时,很可能茫然若失、不知所云,而大卫对一项新技术的前景总能一目了然!”
梁松是切瑞顿在2003年带过的博士生,他对导师的教诲仍记忆犹新:“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并教给我们如何这样思维——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追随潮流。他希望弟子们能够从大处着眼,探寻改变世界的方法!”
(本文选自2012年《环球人物》,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及表达效果。(4分)
2.文章援引了大卫•切瑞顿两位学生对他的评价,这样对表现大卫•切瑞顿有什么作用?(5分)
3.大卫•切瑞顿的求学、就业、致富经历对你有哪些启发?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大卫•切瑞顿:全球最富的教授
高 峰
和中国许多教授一样,很多外国学者也热衷于通过出书或讲学赚钱,但是要想借此成为亿万富翁却很困难。不过,《福布斯》杂志近期披露,美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专业教授大卫•切瑞顿的个人资产高达13亿美元(1美元约合6.36元人民币),堪称“全世界最富有的全职教授”。
上小学时,切瑞顿迷上了音乐。他开始参加暑期音乐剧课外班,并多次参加学校合唱团和音乐剧的演出。切瑞顿的学习成绩也很好,经常帮助同学解答难题,因此深得大家喜爱。不过,他的性格也有着特立独行的一面。比如,中学里的孩子们都喜欢玩棒球,切瑞顿却偏偏喜欢短跑,经常一个人练习,一练就是一个小时。
除此以外,切瑞顿的另一个兴趣点或许就是数学了。在众多任课教师中,他对数学老师艾尔文的印象最深刻,他曾经回忆说:“我记得那是1967年的一天,他充满激情地告诉我们,计算机将极大地改变我们的生活。当时计算机还是新鲜玩意儿,我们中没有人见过它,但艾尔文已经将一个信念深深地植入我们的大脑中。”
中学毕业后,切瑞顿向阿尔伯塔大学的音乐专业递交了入学申请,却没有被录取。他只好退而求其次,进入该校数学系就读。在大学里,业余时间很充裕,他继续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练吉他、参加话剧和音乐剧演出,有些朋友甚至认为他是专业的吉他手。不过,切瑞顿始终没能真正从事音乐事业,在读了一段时间的数学专业后,他转入计算机专业,后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拿到了学士学位,又在滑铁卢大学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之后,他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当了3年助理教授,1981年来到美国斯坦福大学任教,“因为这里是计算机科学的先锋,而且资金雄厚”。
在斯坦福大学的工作让切瑞顿如鱼得水,他的研究重点是如何使互联网运转得更快、更安全。在这里,他与来自德国的博士生安迪•贝克托尔谢依姆成为好朋友。当时硅谷涌动着一股创业潮,切瑞顿的许多同事和学生都纷纷“下海”成立科技公司。1982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离开斯坦福大学,与别人合伙创立了太阳微系统公司,但切瑞顿却不为所动,一直从事学术研究,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
1995年,贝克托尔谢依姆给切瑞顿打了个电话,两人共同创办了花岗岩系统公司,这是一家生产具有信息交换功能的局域网设备的公司。成立仅14个月后,美国著名的互联网设备供应商思科公司就出资2.2亿美元将其收购,切瑞顿所拥有的10%的股份也变成了2200万美元现金。“几乎一夜之间,我不必再为钱工作了,也不必再为还清购房贷款而发愁了。”他回忆说。
此后,切瑞顿和贝克托尔谢依姆继续合作,先后成立了一家网络公司和一家云计算设备公司,前者后来被太阳微系统公司以1.2亿美元收购。到目前为止,切瑞顿已经自掏腰包超过5000万美元,先后投资了17家高科技企业,几乎都获得了收益,极少失手。
在切瑞顿的投资记录中,最得意的一次“出手”当属为谷歌公司提供创业资金。当时,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是斯坦福大学的在读博士,虽然切瑞顿没给他俩上过课,但全校都知道这位教授对互联网和办公司都“门儿清”。事实上,拉里•佩奇两人操心的是如何为他们的技术申请专利,以及为尚未成立的公司筹措资金等问题。但切瑞顿却看得更远:“这好比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应该考虑如何把他们养大。”他耐心地给他们讲解商业理论,并安排他们与自己的老搭档贝克托尔谢依姆见面。
1998年8月的一天,在切瑞顿家的门廊上,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向贝克托尔谢依姆介绍了谷歌的技术和理念。半小时之后,贝克托尔谢依姆就领会了这个新搜索引擎的过人之处,也搞清了它的赢利模式,他对两个年轻人的想法非常感兴趣。
“如果他们每天能吸引到100万次点击,每次点击赚5美分,那就是5万美元,至少他们不会破产吧!”贝克托尔谢依姆当即跑回车上去拿支票簿,开出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这时谷歌公司尚未成立,于是佩奇和布林赶紧去注册,以便拿到这笔钱。后来,贝克托尔谢依姆又向谷歌投入10万美元,切瑞顿自己也投入了20万美元。到今天,这两位原始股东各自所持股份的市值都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
希德哈思•巴特拉曾在斯坦福大学攻读硕士,他一语道出切瑞顿的独特优势:“科技人才都精通技术,但当他们面对风险投资者时,很可能茫然若失、不知所云,而大卫对一项新技术的前景总能一目了然!”
梁松是切瑞顿在2003年带过的博士生,他对导师的教诲仍记忆犹新:“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他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并教给我们如何这样思维——不要人云亦云,也不要追随潮流。他希望弟子们能够从大处着眼,探寻改变世界的方法!”
(本文选自2012年《环球人物》,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及表达效果。(4分)
这好比你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应该考虑如何把他们养大。
2.文章结尾处引用了两位学生对切瑞顿的评价,谈谈这样安排的作用。(5分)
3.结合文本内容,分析概括大卫•切瑞顿成为全球最富的教授的原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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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25分)
记者被取消获普利策奖资格①
【美】大卫·马纳尼斯
①《华盛顿邮报》1981年4月16日(星期四)。普利策奖:以美国著名报人J.普利策的遗赠为基金设立的奖金,新闻奖每年一次授予有优异成就的美国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机构。②1981年4月15日。③1981年4月14日。
1.下列对这篇报道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昨天”这个词多次出现在这篇报道的文字中,这样做不仅突出了报道的时效性,也表明了发布本报道的急迫性。
B.文中先后引用了《华盛顿邮报》主编、普利策奖金评奖工作负责人和库克本人的话,重在突出炮制假新闻的危害。
C.《华盛顿邮报》几位编辑查阅库克的采访笔记和审听其采访录音带后认为,库克的报道虽属拼凑但有一定真实性。
D.文中不厌其烦地列出了发现和处理库克造假丑闻的有关人物,是在表明人们对待这一事件的严肃态度和重视程度。
E.从全文看,披露库克编造自传事件,不仅是要表明库克造假的错上加错,更在于表明对库克错上加错的深恶痛绝。
2.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这篇报道的导语。(6分)
3.文中回顾了揭露珍妮特·库克炮制虚假报道的过程,请简要概括这样写的作用。(6分)
4.《纽约时报》说:“当一份报纸说谎的时候,它就毒化了我们生存的社会。”请就你对“媒体形象”和“记者品格”两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本,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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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爱情信使
欧·亨利(美国)
在这样的季节,公园里很少见到游人。这位坐在路边长椅上的年轻姑娘,大概是想出来抢先品尝春天来临的滋味。她静静地坐在那里,沉思着,脸上显出几分忧郁和伤感。
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小伙子,沿着她附近的一条小道匆匆穿过公园,身后跟着一个男孩,替他拿着手提箱。小伙子看见姑娘,脸上马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他从离她仅有几米远的地方经过,但那姑娘却好像根本没有看到他似的。
他又往前走了四五十米远,在一边的长椅上坐下。男孩扔下手提箱,两只机灵的眼睛不解地盯着他看。他对男孩说:
“我想请你传个话给坐在那边椅子上的姑娘,告诉她我是打从这儿路过去火车站的,我要去旧金山。你对她说,因为她吩咐过我不许跟她说话,也不许给她写信,我只好用这种方法最后一次请求她:为了我们旧日的情谊,别再这样感情用事。你对她说,无缘无故地指责并甩掉一个不该这样对待的人,既不说明理由,又不给人以解释的机会,这有悖于她善良的本性。去,就这样告诉她吧。”
小伙子给男孩手里塞了一枚硬币。小男孩朝小伙子望了一会儿,然后撒腿就跑开了。他走近姑娘身旁,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即便大大方方地说:
“小姐,那——那边椅子上的先生派我来向您打个招呼,表白他的心意。要是你不认识那小伙子,那他就是故意戏弄您,您——您只要说一声,我在三分钟之内就能把警察叫来。要是果真您认识他,那我——我就要把他那一大堆废话说给您听了。”
那姑娘听他这么一说,脸上显出了一点兴趣。
“我——先前认识那位先生,我想就不用劳驾警察了吧。你也可以替他表白,不过不要搞得露天表演似的。”
“哦。”小男孩浑身都耸动起来,“他说他已将所有的衣服都收拾在那只手提箱里,要赶往旧金山。……他说您把他当作薄情郎拒之门外,又不肯给他个分辩的机会。他说您给他的打击太大。”
姑娘凝视着竖立在杂树丛中的那座忧郁的雕像,冲着小信使说道:
“你去告诉那位先生,首要的是忠贞不二和真诚可信。请你告诉他,我已尽最大努力剖析自己,我知道自己的心灵深处需要什么,但更清楚它有软弱的一面。这就是我不让他解释的原因。我不是凭道听途说,也不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指责他的。”
“请你告诉他,那天晚上,我从后面走进花房,去给我母亲折一朵玫瑰花。我亲眼看见他和阿什伯顿小姐在粉红色的夹竹桃底下。那场面真精彩,可是那依偎在一起的丑态却成了不打自招的证据。我离开了花房,同时也丢弃了玫瑰花和我的理想。你把我的这番表白带给那位先生吧。”
“实在不好意思,小姐,依……偎……在一起,给我解释一下好吗?”
“依偎——你就说亲热地靠在一起——要不,你就说靠得太近,叫人家无法保持一个正常的距离吧。”
小男孩又一溜烟地跑开了,沙砾在他的脚下飞溅开来,不一会儿到了另一张长椅旁边了。小伙子急切地投来询问的目光。
“小姐说她懂得,当——当小伙子鬼话连篇地乞求和解时,姑娘们最容易受骗上当,所以——那些甜言蜜语她一概不听。她说她亲眼看见你在暖房里跟——跟一个姑娘搂抱在一起,正拼命地和那姑娘亲热。她看来实在恶心。她说你最好还是趁早赶你的火车去吧。”
小伙子轻轻地吹了个口哨,他眼睛一亮,突然有了主意。他迅速地将手伸进大衣里边的口袋,掏出了一封信递给男孩,随后又掏出一块银元给了他。
“把这封信给小姐送去,”他说,“请她看一看。你对她说,要是她早在自己理想的信念中掺进一点点对别人的信任的话,自己就不至于这么伤心了。”
信使又站在姑娘的面前了。
“那——那位先生说,你的那些想当然的说法真让他受了委屈。他说他不是那种花花公子,小姐,请你看看这——这——封信吧。我敢打赌,他是个清白的人,决不会错。”
姑娘犹豫了一下,打开信,看了起来。
亲爱的阿诺德医生:
上星期五晚上,我女儿出席沃尔德伦夫人家的宴会,突然心脏病发作,差点儿晕倒在她家的花房里,当时若不是您在旁扶住了她,并加妥善照料,我们也许就失去她了。特致函深表谢意。
永远感激您的罗伯特·阿什伯顿
姑娘晶莹明亮的眼睛里闪动着喜悦的泪花。
“那位先生要您的回音呢,”小男孩说。
“请你告诉那边椅子上的先生,”她颤声笑着说,“他的恋人现在就要他过来。”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写姑娘“抢先品尝春天来临的滋味”,是为了表现姑娘内心有美好的追求,“春天的来临”暗示了后文爱情的复活。
B.小说中小男孩机灵而可爱,他并未按原话传达,反说得有些夸张,但却很好地传递了一对恋人的意思,增添了小说的戏剧性。
C.作者将阿什伯顿的那封信原文照转,突出了信件的作用。信件既是二人矛盾化解的契机,也使小说简单的情节变得曲折跌宕。
D.作者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喜剧效果,比如男孩说“三分钟之内就能把警察叫来”,以及要姑娘解释“依偎”的意思,都令人忍俊不禁。
E.小说善用侧面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杂树丛中的那座雕像”烘托了姑娘的忧郁,“沙砾在他的脚下飞溅开来”则烘托出男孩的机灵。
2.小说围绕误会展开,请从男主人公阿诺德医生的角度,梳理小说情节。
3.小说中男主人公阿诺德医生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爱情信使”为标题有什么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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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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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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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使圆成方 [美]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的报复。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懵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B.小说多次对“圆”与“直线”加以描述,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大团圆结局。
(2)小说前三段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山姆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欧•亨利小说结尾的一大特点,请结合本小说对这一特点作简要分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使圆成方 [美]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的报复。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懵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B.小说多次对“圆”与“直线”加以描述,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大团圆结局。
2.小说前三段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山姆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欧•亨利小说结尾的一大特点,请结合本小说对这一特点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