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草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惑。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旋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4分)
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4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森 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草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惑。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旋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
1.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4分)
2.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5分)
3.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4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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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琥珀手链
聂鑫森
年近半百的湘楚大学考古系教授柏寒冰,业余爱好除了看书、著述之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抽闲去叩访城南的古玩街。一个店铺一个店铺地看过去,金石、字画、瓷器、杂项,在一种高雅而古典的气氛中,让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他不着意于收藏,但偶尔也会买上几件被店主看漏了眼的小玩意,价格便宜,又“真”又“古”,作平日休憩时的把玩,那一份快意只有他自个儿知道。
古玩街的店铺,他太熟悉了,有经营专项的,也有啥都上柜出售的,前者历练已久,属于“老江湖”了,后者往往初入此道,于杂乱中显出一种热闹。柏寒冰特别留意于后者,往往在这种地方,可以“拣漏”,淘到称心的宝贝。
在午后稀薄的阳光下,柏寒冰走进了这家新开张的“赏奇斋”。他清楚地记得,这家店铺原名“悦古斋”,专营古旧家具,店主是个白发老爷子,大概是赚够了钱,把店铺转让了。里面的格局,已经全变了,古旧家具一件不见,墙上挂着字画,博物架上摆着铜壶、瓷瓶、佛像,柜台里胡乱搁着一些钱币、项链、灯具,一看就知道店主应是个品位不高的新手。
柜台里果然站着个年轻人,不到三十岁,长得很粗壮,浓眉、大眼、高鼻,下巴上蓄着一小撮胡子。看见有客人进来,他只是点点头,连问候都没有一声,不是过于自矜,就是有点傻愣。
柏寒冰冷冷地扫了他一眼。进门时,从墙上挂着的营业证上,知道这个店主叫毕聪,本想主动打个招呼,喉结蠕动了一下,到底还是忍住了。
柏寒冰先看字画,真的、好的,少!有一幅黄胄画的《毛驴图》,初看,题款是真的,可那几只毛驴用笔用墨虽有几分相似,但不是黄胄画的,缺那么一点精气神。看得出是一张黄胄的真迹,分成了两张画,这张是真款假画,另一张呢,只可能是真画假款,没挂出来罢了。他再看博物架上的玩意,最终也只是摇了摇头。然后踱到柜台前,俯下身子,细细地看。他的眼睛突然一亮,那不是一串琥珀手链么?但说明卡上只是标着“旧式手链”四个字。
他相信他的眼力不会错,这串暗红色的琥珀手链,是用八颗琢磨好的琥珀珠穿成的,每一颗都有拇指甲那么大。此刻他只是想知道,毕聪是否明白这串手链是琥珀的就行了。
柏寒冰问道:“请问这手链是什么材质的?”毕聪说:“不知道。是从一个老宅子里收购来的,应该是个老玩意吧。”
“出价多少?”毕聪想了好一阵,咬了咬牙,说:“五百元吧。”
柏寒冰心里笑了,这样大的琥珀珠,每颗应在两百元左右,可见毕聪真没看出这是琥珀手链。
“请拿给我看看?”“好。好。”
柏寒冰并不是真要看,只是做出看了又看的样子罢了,然后说:“可以少点儿吗?”
“多少呢?你说个价。”“四百元怎么样?”
毕聪装出很犹豫的样子,吞吞吐吐地说:“你就再加五十元吧。”“行。我要了!”
柏寒冰付了款,转身准备走时,毕聪很恭敬地说:“你是柏寒冰教授吧?”
柏寒冰愣了,问:“是。我并不认识你呀。”
“我买过你一本谈考古的书,上面有你的照片。我叫毕聪,请你记住我,日后还请你多多关照。”
“小毕,我‘拣漏’了,这是琥珀手链,你居然没有看出来!”
“是吗?我高兴啊,今天认识了你这位大教授。”
又过了些日子,立冬了。
本市的一家拍卖公司,从古玩街征集了一批古玩,准备邀请企业界人士竞拍,响应者甚众。
在竞拍之前,拍卖公司先请文物专家前来鉴定、估价。还特意通知了有古玩送审的店主到会场旁听,以便增长见识。
柏寒冰当然在受邀的专家之列,当他走到会场门口时,毕聪立刻迎了上来。
“柏教授,你好!”
“啊,是小毕,你送了什么好玩意?”
“一张已故大画家黄胄的《毛驴图》,很多企业家都看中了这张画哩,出价不会低的。”
“就是挂在你店里墙上的那一幅?”
“对,就是那一幅,还得请你美言几句啊。那串琥珀手链,你觉得满意吗?我店里还有几个琥珀佩件,你什么时候来看看吧。”
柏寒冰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天他去买琥珀手链,还自以为是哩,分明钻进了毕聪设的“套”里!这小子哪会不懂琥珀?为的是让他尝点甜头,在关键时刻好说出违心的话。他拍拍毕聪的肩,说:“你年纪虽小,心眼却多,真让我长了记性。”然后,一昂首走进了会场。
轮到柏寒冰发言时,他公正地评说了所有送审的古玩,重点谈了对《毛驴图》的意见:款识虽真,画却是伪造的,一定要撤下来!
毕聪痛苦地垂下了头。
第二天,柏寒冰特意去了古玩街的“赏奇斋”,把那串琥珀手链放在柜台上,钱也不要退还,扭头飞快地走出了店堂。
(摘编自2010年20期《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柏寒冰教授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叩访城南的古玩街,目的是想享受一种高雅古典的气氛,让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
B.新开张的赏奇斋老板毕聪不经营专项,柜上出售的东西杂乱无章,因此柏寒冰教授可以“拣漏”,淘到称心的宝贝。
C.柏寒冰教授进入“赏奇斋”时,有意识地将它和“悦古斋”做了对比,意在突出毕聪初入此道,而后者历练已久。
D.文中交代了黄胄《毛驴图》的真假,为下文毕聪和柏寒冰教授在拍卖会上相见的情节作铺垫,有利于塑造二人的形象。
E.本文通过结缘赏奇斋、拍卖会相见以及送还琥珀手链三个片段,来展现精巧的故事情节、刻画不同的人物形象,揭示小说的思想主题。
2.小说第一段重点介绍了柏寒冰的身份、专业和爱好,其作用是什么?
3.赏奇斋的老板毕聪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琥珀手链”为题,有人物塑造、情节结构和主题思想等多方面的考虑,结合全文,请选择一个方面,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人类能进化到今天的优秀和强大,胜过一切其他动物而统治着整个世界,是因为我们获得了理性,即认知世界、概念思维和逻辑推理的能力,也就是认识世界、适应环境和局部改造环境的能力。动物学研究表明,其他动物如灵长目也有初等的认知、简单的思维和粗浅的推理能力,但都不如人类的能力那么强大、系统和深刻。只有人类具备理性思维和行为能力。
人的理性包括感性认知,学习记忆,思维推理和智能创新四部分。
感性认知是通过观察和接触,认知周围事物的特征性属,形成概念,区分类别,认清其相互关系。动物认知食物和猎物,鼠见猫逃窜等,多是先天遗传技能。除高级灵长类外,都不能在镜子中认出自己的影像,经长期训练也不成。学习记忆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发达的大脑是浩瀚记忆力的物质基础。符号语言和文字是思维和表达思想的工具,积累和传播知识的手段,是人类独有的后天习得的技能。能根据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推论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良好的悟性,探求真理的勇气和为集体利益的献身精神使人类获得了独一无二的创新智能。伟大革命事业的成功,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存条件和健康水平的提高等都是人类智能创新的产物。
理性是后天获得的能力,灵敏的受感器官,可靠的神经系统和强壮的大脑等是理性的物质基础。生物学公认后天习得的性状和能力不可能遗传子代,至少短期内不能。每代新人的理性要从头学起,靠社会文化和教育塑造而成。社会文化的进步和教育制度的完善是培育公民的良好品德、优越智慧和坚韧的创新精神的必要条件。没有先进文化的陶冶和良好的教育而指望天赋予睿智美德是与科学规律相悖的。
人是社会性动物。文化是人类社会在历史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生产和生活方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政治制度、法律规范、道德观念、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人的理性是从社会文化中,即群体的经验、知识和习俗中通过模仿、传播、学习和教育获得的能力,只有在社会生活中才能表现出来。生来即孤单孑立与社会隔离的人无理性可言,连语言都不可能掌握。
20世纪的社会实践和科学成就都提醒我们,人类不应该陶醉于自己智能的增长,思想的进步,科技的成就和对自然界的某些胜利,绝不要忽略人的动物性这个本质。不管我们的事业取得了多么辉煌的成就,即使走出了地球,登上了月球,也可能造访火星,都不可能改变我们生存的物质基础,我们的躯体连同我们的血、肉和头脑都产生于和存在于自然界。人类是地球上30多亿年的生物进化链中的一环,我们已彻底适应了这个自然环境,每一滴血、每一种行为、每一种思想、每一种理论、每一种主义都是这个自然界的产物。人不能成仙,自然界不能超越,更不能破坏,否则就是人种的衰微、死亡和灭绝。航天科学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宇航员要飞往地外星球,飞船上必须有类地的人造环境,否则就必死无疑。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人类能通过符号语言和文字去思维和表达,能根据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推论,这些都是人类理性的体现。
B.靠社会文化和教育塑造而成的理性即公民的良好品德、优越智慧和坚韧的创新精神是不可能遗传子代的,至少短期内不能。
C.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从社会中学到了模仿、传播、学习和教育的能力,人的理性自然会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
D.宇航员要飞往地外星球,飞船上必须有类地的人造环境,否则就必死无疑。这说明了人的动物性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离开我们生存的物质基础。
2.下列对有关“理性”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理性是人类特有的一种能力,是人们认识世界、适应环境、局部改造环境的能力,其他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的动物如灵长目也稍有一点认知、思维和推理的能力,不过它们的这些能力都是先天遗传的,不像人类那样由后天获得。
B.感性认知是通过观察和接触,认知周围事物的特征性属,形成概念,区分类别,认清其相互关系。动物能够认知食物和猎物,但这不属于感性认知的技能。
C.学习记忆以发达的大脑为物质基础,思维推理则是根据已积累的经验和知识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推论的过程,它需要借助于符号语言和文字。
D.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良好的悟性,探求真理的勇气和为集体利益的献身精神使人类获得创新智能,这是获得“理性”的途径之一。
3.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3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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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2018年中国游客的足迹覆盖了157个国家,除了传统热门目的地,更多小众的冷门国家正在被中国游客发现和喜欢。
目前,中国出境游呈现生活化和品质化的趋势。美食、自然探索、户外运动、避寒避暑、疗养休闲等当地化的旅游体验内容日益受中国游客所青睐。购物内容趋向日常用品,消费行为向理性转变。近年来除了传统的团队游,半自助、自助游等出游方式都受到中国游客的广泛欢迎。其中,半自助的优点是既自由,又省心;自助游则自己安排旅途中的一切,自由、主动、诗意,利用现代文明带来的便捷,却又不受商业的束缚。现在,中国游客已普遍利用智能手机使用翻译软件、电子地图、移动支付、预约当地中文向导、租车、移动wifi等服务,使得出境游像国内游一样,越来越便利。
境外支付方式的升级也为中国游客出境旅游带来了更多便利。以中国银联为例,目前银联卡受理网络已延伸至168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境外超过2300万商户和164万台ATM机。而手机支付使境外消费更加便捷。目前,中国游客可以在全球40个国家使用支付宝移动支付。
(摘编自《中国人:出境游很轻松》)
材料二:
(摘编自《旅游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
材料三:
在“一带一路”倡议、“旅游年”的推动下,旅游合作更加紧密,跨越国境的旅行越来越便利。走出国门旅游,去别人的城市住上几天,换一种生活方式。游客越来越强调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体验,目的地则成为本地居民与游客共享的生活空间。
中国游客就是行走的中国名片,丰富着世界对中国人和中国的认识。中国正在加快出境旅游市场的成熟,以期获得更高的利益。随着相关出境政策不断改进和松动,有了坚实的国家经济和政治基础以及国外相关组织的参与协作,相信我国的出境旅游市场将与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
中国出境行业黄金增长周期大方向不变,随着不利因素的渐消,国人出境旅游的需求依然潜力巨大:中国目前持有护照人口为1.2亿,占总人口比例仅8.5%,远低于美国39%和日本24%的护照持有率,中国居民出境旅游才刚刚起步。
(摘编自《中国出境游发展前景》
材料四:
第三十八届世界旅游交易会日前在伦敦举行。在今年的世界旅游交易会上,中国出境游市场受到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国出境游客数量不断增长,消费能力逐步上升,许多国外的旅游部门、旅行社和航空公司等相关单位,都希望了解中国游客出境游趋势的最新动态,以吸引更多中国游客。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出境游客以“80后”“90后”为主力,他们通过网络在线购买旅游服务或查询旅行攻略成为常态,同时中国出境游客更加注重旅游品质以及旅游内容的个性化。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出境游市场地位也迅速提升,中国游客拉动了许多地区的消费和就业,同时也展现出较强的消费引导力。由于不少中国游客不再满足于逛景点、喝下午茶等大众化的旅游内容,一些旅游机构也在“绞尽脑汁”出新出彩,提供更多个性化选择。如今,各国为了吸引中国游客纷纷设置中文旅游网站、餐厅提供中文菜单、酒店客房提供中文电视台、车站设置中文标识、景点提供中文导游等服务。随着家庭亲子、自由行客人的明显增多,当地向导成为出境游的“网红”,他们主要提供陪游讲解、包车接送、特色体验等服务。如何在细微之处做出改变,让更多中国游客有“宾至如归”的感受,是诸多境外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机构正在努力改善的方面。
(摘编自强薇《中国出境游需求市场影响力渐长》)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现行数据分析,目前参与出境旅游的人中,“80后”“90后”是主力军,他们大都采用网络购买旅游服务或查询旅行攻略的方式。
B.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国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数逐年上升,2017年就将近二千八百万人次。
C.出境旅游的方式有多种,其中自助游受到了中国人的广泛欢迎,因为它让游客感觉到自由、主动、诗意,不受商业的束缚。
D.近年来,出境旅游呈现生活化和品质化趋势,中国人不再热衷前往一些传统热门目的地,而是开始青睐一些冷门的小国家。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智能手机在现在的出境旅游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服务形式多样,包括翻译软件、电子地图、移动支付、预约当地中文向导、移动wifi等服务。
B.从图表看,“四大航”国际线增速并不均衡,2014年快速上升,2015、2016年增速有所下滑,但从2017年全年来看,增速呈现上升势头。
C.中国持有护照的人数为1.2亿,远低于美国、日本,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出境游市场地位的提升,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将越来越多。
D.现在不少的中国出境游客不再满足于逛景点、喝下午茶等大众化旅游内容,于是一些旅游机构想方设法,为游客提供更多个性化选择。
3.根据上述材料,谈谈当下中国人出境旅游得到快速发展的原因。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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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心美一切皆美
记者:您30岁之前得遍了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直到不再参赛,此外,您还是台湾最高产的作家,除了众人以为的文思泉涌,还有别的诀窍吗?
林清玄:我很喜欢一句古诗:书到今生读已迟。就是说,这辈子你要读书已经来不及,都是上辈子的积累。我想这种积累重要的是怎么坚持,每天写一点,一个月以后回头看,会觉得性情上有变化,这种慢慢积累的过程是快乐的。
记者:从乡下奋斗到台北,您的经历也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您随父兄在田间地头流汗受苦,这段经历对您今后的成长有何影响?
林清玄: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什么情况都能适应。从出生到现在,我没有一个晚上睡不着觉,没有一餐饭吃不香,随时都能笑得出来。因为小时候在大山中长大,生活很苦,心思也单纯,天黑上床马上睡觉,你不会有欲望,有欲望也没用,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慢慢久了,你对欲望就不会太敏感。
记者:在您的环境里面,显然没有成为作家的条件,但您成功了。
林清玄:的确,我家代代都是耕农,可是我对文字有非常深刻和敏锐的感受。记得有位文人叫张潮,他讲,“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你把地上的东西看清楚了,那就是一篇文章。我小时候的成长不可能像一般人所说的,学富五车,而是一门深入。我记得小时候读每本书,拿过来都珍贵得不得了,抱着,枕着,经常拿到什么就很用心地看。小学三年级以后,每天我要抱着一本书,才睡得着;每天一定要读到一篇好文章,才肯睡觉。
记者:在经历5000年未有之变局之后,拜金拜物对传统价值观的疏离逐渐明显,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林清玄:其实这是一个向欲望倾斜的时代,全世界都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你看报纸会看到一个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荒唐!但大家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怪,它是名牌,就值这个钱,那是因为你已经迷失了对事物的真实判断。
人的肩膀挑着一架天平,一边是欲望,一边是心灵的满足,你的心灵应该有足够的砝码来保持平衡。人在中间,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谷”,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山”,俗和仙如果能够平衡,你就能做一个平正的人。
当然,要想不被欲望捆绑,就应该有自己心灵的寄托,要花一些时间来充实我们的心灵世界,比如文学。
记者:对于生在这个时代有着多种价值可供选择的青年来说,文学在他们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林清玄: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其实在青年的成长中,文学也是他们最好的化妆。因为如果有内涵,你会觉得什么事情都美。我有两句话,“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你的心灵美丽了,你看到的世间一切都美;如果你的情感深厚,你会觉得世间万物都很深刻。所以,如果要使你的生命、外表、气质变得更好,你的心就要美,你的情就要深,文学正好是容易进入的途径。
1.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林清玄引用“书到今生读已迟”的古诗意在说明天赋的重要性,此生再如何努力读书都不会有大的效果。
B. 林清玄举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的例子是为了说明全人们向欲望倾斜,失去了对事物真实价值的判断能力。
C. 林清玄认为,要达到仙与俗的平衡,需要心灵的寄托,因此文学是必不可少的。
D. 林清玄所说的“心美一切皆美”的含意是一个人心美了,他就可以用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一切,因此,一切都会美起来。
2.林清玄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3.怎样理解“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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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然后回答问题。(6分)
我翻阅《茶经》 , 寻思着是什么样的感动让陆羽写下了这本书?是喜欢喝茶?还是在
① ② ③
品酌之中体会茶汁沿喉缓缓而下,与血肉之躯融合之后的那股甘醇?
④ ⑤
茶是本无名姓的人替它取了名,是拟人化了。不管名字代表它的出身、焙制过程,抑或冲泡时的香味,总是人的【甲】深情厚意(自作多情)。人就是霸道,喜欢用自己的一套逻辑强加到茶身上,连累得茶也有尊卑高低了。
喝茶时顺便看看杯中茶,是件有意思的事。蜷缩是婴儿,舒放自如为【乙】豆蔻年华(韵味最佳),肥硕即是阳寿将尽。一撮叶,看一生。
1.将标点不恰当的两项填入下面横线中。(只填序号)(2分)
2.从表达效果出发,就甲、乙两处是否要替换成括号内的词语作出判断并简要分析。(4分)
[甲]处:________
[乙]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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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林清玄:心美一切皆美
记者:您30岁之前得遍了台湾所有的文学大奖,直到不再参赛,此外,您还是台湾最高产的作家,除了众人以为的文思泉涌,还有别的诀窍吗?
林清玄:我很喜欢一句古诗:书到今生读已迟。就是说,这辈子你要读书已经来不及,都是上辈子的积累。我想这种积累重要的是怎么坚持,每天写一点,一个月以后回头看,会觉得性情上有变化,这种慢慢积累的过程是快乐的。
记者:从乡下奋斗到台北,您的经历也是比较坎坷的。小时候,您随父兄在田间地头流汗受苦,这段经历对您今后的成长有何影响?
林清玄: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什么情况都能适应。从出生到现在,我没有一个晚上睡不着觉,没有一餐饭吃不香,随时都能笑得出来。因为小时候在大山中长大,生活很苦,心思也单纯,天黑上床马上睡觉,你不会有欲望,有欲望也没用,根本不可能实现,所以慢慢久了,你对欲望就不会太敏感。
记者:在您的环境里面,显然没有成为作家的条件,但您成功了。
林清玄:的确,我家代代都是耕农,可是我对文字有非常深刻和敏锐的感受。记得有位文人叫张潮,他讲,“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你把地上的东西看清楚了,那就是一篇文章。我小时候的成长不可能像一般人所说的,学富五车,而是一门深入。我记得小时候读每本书,拿过来都珍贵得不得了,抱着,枕着,经常拿到什么就很用心地看。小学三年级以后,每天我要抱着一本书,才睡得着;每天一定要读到一篇好文章,才肯睡觉。
记者:在经历5000年未有之变局之后,拜金拜物对传统价值观的疏离逐渐明显,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林清玄:其实这是一个向欲望倾斜的时代,全世界都是这个样子,有时候你看报纸会看到一个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荒唐!但大家已经习惯了,不以为怪,它是名牌,就值这个钱,那是因为你已经迷失了对事物的真实判断。
人的肩膀挑着一架天平,一边是欲望,一边是心灵的满足,你的心灵应该有足够的砝码来保持平衡。人在中间,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谷”,一边是一个人加一个山谷的“山”,俗和仙如果能够平衡,你就能做一个平正的人。
当然,要想不被欲望捆绑,就应该有自己心灵的寄托,要花一些时间来充实我们的心灵世界,比如文学。
记者:对于生在这个时代有着多种价值可供选择的青年来说,文学在他们生活中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林清玄: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其实在青年的成长中,文学也是他们最好的化妆。因为如果有内涵,你会觉得什么事情都美。我有两句话,“心美一切皆美,情深万象皆深”,你的心灵美丽了,你看到的世间一切都美;如果你的情感深厚,你会觉得世间万物都很深刻。所以,如果要使你的生命、外表、气质变得更好,你的心就要美,你的情就要深,文学正好是容易进入的途径。
1.下列对访谈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林清玄举爱玛仕的包卖到100万人民币的例子是为了说明爱玛仕是名牌,就值这个钱。
B.林清玄引用张潮的话,说“文章是案头之山水,山水是地上之文章”,很形象地说出了他的成长环境与他的创作的关系,也说出了生活与创作的关系。
C.林清玄引用“书到今生读已迟”的古诗意在说明天赋的重要性,此生再如何努力读书都不会有大的效果。
D.林清玄认为,要达到仙与俗的平衡,需要心灵的寄托,因此文学是必不可少的。
E.林清玄所说的“心美一切皆美”的含意是如果心灵美丽,我们看到的一切都会很美。意思是说人的内在修养可以使人对世界的感受认识丰富起来,发现更多的趣味。
2.林清玄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3.在林清玄看来,在这样光怪陆离的时代,怎样才能活出真正的优雅?
4.林清玄认为,“第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你怎样理解这句话?请结合你的读书经历谈谈文学对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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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旷 野
余秋雨
街市和寺庙里拥挤着人群,书房里拥挤着书籍,为了摆脱拥挤,我们来到旷野。
拥挤是一种生命的奢侈,在奢侈中很难懂得珍惜。萨特说“他人就是地狱”,也许他很少来到旷野。不是田园别墅、远郊牧场,而是渺无人烟的真正旷野,一眼望去,平沙漠漠,地老天荒。
真正的旷野是生命的负面,连一根小草都吝啬着自己的踪影。对人群来说它是一种陌生,但对地球来说却是一种巨大的真实。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实在只是一种狭小的偶然,偶然之外的必然便是旷野。
这种漫无边际的旷野比之于茫茫大海也只是小土一片,再把土地和大海加在一起,放到宇宙间立即又变成一粒尘埃。宇宙的无限空旷已经进入人们的想象,越想象越觉得即便是点滴生命也是最大的奇迹。点点滴滴的生命居然能发育成长得像模像样,真不知该如何来欢呼,如何来呵护,如何来珍爱。
前年,我与贾平凹先生同去新疆,在沙漠会合以后,见面他就说:“我被震撼了。”他说的是沙漠里的胡杨树。“没有一滴水,它居然能活上一千年,枯死后又挺挺站立一千年,倒下后不散架、不腐朽又是一千年!”由此,我又想到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他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说是去取经,而最大的经典便是有关生命的证言。我想,在茫茫旷野里,他们对惜生护生、善良慈悲的体验比哪儿都要强烈。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另一个生命聚集地走去,把散落各地的生命联结起来,一起投向“同体大悲”。无论是法显、玄奘还是鉴真,居然都以柔弱的躯体把生命群落之间的万水千山一一打通,这实在是一种至情至爱的精神实践。早年读谭嗣同的《仁学》,见他把“仁”的第一义定之为“通”,通中外、通上下、通人我,不甚明了,而当我追寻了佛教旅行家的足迹,便大致有所领悟: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
但是,当旅行家们为了关爱生命而在旷野间跋涉的时候,又必须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在生命最危急的关头还在祈祷生命,这种发生在旷野里的故事大多随风飘散、亘古不知,而偶有传闻则总会把忙于世俗的众生惊醒。前些年上海旅行家余纯顺在独身徒步行走了整整八年之后葬身罗布泊,消息传来,一条长达数千公里的无形杠杆立即架设起来了,杠杆的一端是一个孤独的生命,另一端则是这个星球上最密集的生命聚合地之一——上海。冷漠的上海人被这条杠杆轻轻一撬竟然深切感应,一个小小的遗物展览成天人如潮涌。当时我站在一边曾经困惑:按照这座城市历来极其讲究实利估算的思维逻辑,余纯顺没有做出任何实利贡献,展览中的零星物件也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他们这是怎么了?一时间全都变得痴痴迷迷?我想这只能归因于生命信号的深层秘密。
敬畏生命必然慈悲。试想我们天天嫉妒和轻视的对象,也同样是天地间奇迹般的造化,居然与我们存活于同时同地,又同路同行,这实在是太大的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渡”,这种说法不仅毫不夸张,在我看来还说得不够。请看辽阔的旷野连一点生命的踪迹都找不到,等一只飞鸟都要等上多少年,而要在宇宙寻找生命,一开口就是多少光年,以光的速度搜索千年万年还未曾搜索到一点依稀的痕迹,我们只修个区区百年竟然能遇到与我们精确对应的生灵同船共欢。万般珍惜还来不及呢,怎舍得互相糟践!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
人类不过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宇宙是我们的旷野,我们是宇宙间的法显和玄奘,或者是个余纯顺,但我们的身影比蚁蝼还要细微万倍。曾听到过《出埃及记》那悲怆的歌声,简薄的行囊,粗粝的衣履,苍凉的目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在这样的长途间,我们除了互相扶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还能做什么呢?
人类,伟大而又无奈。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最后只剩下两个字:“善”和“爱”。我们因此而还能跋涉,因此而还有喜乐,因此而还叫人类。既叹行路难,又作逍遥游;身寄星云,爱及八荒;虽然微若蚁蝼,却也圆融安详——能够如此,善的境界也就成了美的境界。
(选自《余秋雨作品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只是一种机缘狭小的偶然,而旷野才是确定不移的必然。
B. 与无限空旷的宇宙相比,即便是漫无边际的旷野加上茫茫大海也好像一粒尘埃。
C. 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有关生命体验的探索。
D. 在无限空旷的宇宙之中,我们能同活于此时此地,又同路同行,实在是一种很难得的缘分,所以我们彼此要慈悲珍惜。
2.文章由“旷野”联想到了哪几件事?作者将其结合起来写有何作用?
3.文章结尾,作者说“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请结合文本和下面的材料,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
蒙田:生之本质在于死。
阿尔贝特·史怀哲认为:
(1)敬畏生命、生命之间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最大的事;
(2)善能保存和促进生命,恶能阻碍和毁灭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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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听莫言获诺奖演讲,我的感受是:本色。本色就是他的最大特色。
没有拔高自己,也没有自我矮化,他展现的就是他这么一个人,你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爱谁谁。他可不会为讨你的欢心而改变自己,更不会因桂冠加冕而自我戏剧化,仿佛真的铁肩担社稷似的。
是大英雄自本色。本色其实很难得。尤其在众人无限的期许与无限的挑剔面前。
莫言以不变应万变:我就这么着了,你能怎么样?我是来领奖的,又不是来拉选票的。难不成还要为别人的喜怒哀乐而活吗?让你失望了,那活该。别怪我,在你认识我之前我就这样了。你有更好的演讲稿,那你来讲啊。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
我估计他心里还是有点火的。这几个月撒向他的鲜花,没有使他更温柔,因为泼向他的口水,反倒使他更坚强了。
其实,作家的定义和角色有很多种,莫言选择了最原始也最基础的一种:讲故事的人。好像挺低调,可把中国故事讲到万众瞩目的诺贝尔领奖台上,就牛逼了。
潜台词是:许多作家自以为真理在握,自我戏剧化地传道乃至殉道,却连故事都讲不好。基本功都不过硬,最好别自命为作家。
作家还是要拿作品说话的。任何口号都可能随风而逝,文学经典才是铁板钉钉,光靠嘴皮功夫是拿不下来的。
作家可以像上帝一样置身度外地俯视瞬间政治风云(他的参照系是几千年人类文明史,再辉煌或再黑暗的朝代都只能算作插曲),缄口莫言,守口如瓶,保持要么纯个人要么立足于全人类的独立思考。
大作家大诗人的功绩显现在:众生内讧之时,巴比塔土崩瓦解之际,他却独辟蹊径地以个人之神力“建造了一座非人工所能建的纪念碑”(普希金语),其流传久远一点不逊色于亚力山大的功德碑。
不管怎么说,能看出莫言是个感恩的人,对母亲的感恩,对故乡的感恩,对军艺导师徐怀中的感恩,对改革开放的感恩,甚至对中国小说先驱蒲松龄的感恩,以及对外国先驱马尔克斯与福克纳的感恩。哪怕这些恩情有的只是之于他个人而言的。但一个功成名就后懂得感恩的人,比忘恩负义或恩将仇报的人在我眼中更朴实,更有人味儿,也更感人。
昨天晚上记者采访我,问莫言获诺奖对整个中国文学复兴是否有效用?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纯文学在八十年代高居于中国文化的金字塔尖,才造就出莫言等一代新作家及北岛、舒婷等一代新诗人的横空出世。后来,过度的市场化(或者说过度商业化)又使纯文学快变成文化金字塔垫底的了。
从莫言获奖开始,纯文学终于把颠倒的乾坤扭转过来,重新荣登金字塔尖的位置。
1.下列关于莫言演讲“本色”的特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莫言的演讲不为讨好听众而改变自己,有铁肩担社稷的精神与气概。
B.莫言获诺奖的演讲,既不拔高自己,也不贬低自己,表现出了本色的特点。
C.在众人无限的期许与挑剔面前,莫言以不变的本色应对各式不同听众。
D.莫言在功成名就之时懂得感恩,这表现出更朴实、更感人的本色特征。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莫言的演讲不因为别人喜怒哀乐而改变,表现其一贯的做人态度。
B.莫言在文学界算是个大英雄,所以他的演讲才能表现出本色的特点。
C.莫言获奖后既有对他的赞扬,也有对他的不理解甚至是贬抑攻击。
D.不少作家自以为真理在握,自我戏剧化,可连把故事讲好的这一基本功都不过硬。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听莫言获奖演讲给人最突出的感受是他的本色特点,这也是其魅力所在。
B.过度商业化使纯文学的地位下降,从莫言获奖开始,纯文学重新回到了它至高无上的位置。
C.作家可有多种角色,作者推崇那样的把自己低调地定位为一个讲故事的人。
D.作家是要用作品讲话,不能光靠自我宣传,空喊口号,文学经典才是最有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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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从前三自然段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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