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为何写作
余 华
①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牙科医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手握钢钳,每天拔牙长达八个小时。
②在我们中国的过去,牙医是属于跑江湖一类的,通常和理发的或者修鞋的为伍。这样的牙医都是独自一人,不需要助手,和修鞋匠一样挑着一副担子游走四方。
③我是他们的继承者。虽然我在属于国家的医院里工作,但是我的前辈们没有一个来自医学院。我所在的医院以拔牙为主,只有二十来人,前来治病的人都把我们的医院叫成“牙齿店”,很少有人认为我们是一家医院。与牙科医生这个现在已经知识分子化的职业相比,我觉得自己其实是一名店员。
④我就是那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在“牙齿店”干了五年,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我感到无聊至极,我倒是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地方最没有风景,就是在嘴巴里。当时,我经常站在临街的窗前,看到在文化馆工作的人整日在大街上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心里十分羡慕。于是我决定写作,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进入文化馆。当时进入文化馆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学会作曲;二是学会绘画;三就是写作。对我来说,作曲和绘画太难了,而写作只要认识汉字就行,我只能写作了。
⑤在1983年11月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长途电话,一家文学杂志让我去北京修改我的小说。当我从北京改完小说回家时,我才知道我们小小的县城轰动了,我是我们县里历史上第一个去北京改稿的人。我们县里的官员认为我是一个人才,将我调进了文化馆。’
⑥这几年很多外国朋友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富有的牙医工作去从事贫穷的写作?他们不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做一名医生不会比一名工人富有。所以我放弃牙医工作去文化馆上班,没有任何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我幸福得差不多要从睡梦里笑醒,因为在文化馆里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自由自在和幸福。到了1993年,我觉得能够用写作养活自己时,我就辞去了这份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定居北京,开始更自由的生活。
⑦现在,我已经有二十年的写作历史了。二十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写作唤醒了我生活中无数的欲望,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二十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当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时,我就会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⑧我知道阅读别人的作品会影响自己,后来发现自己写下的人物也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写作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会将一个刚强的人变得眼泪汪汪,会将一个果断的人变得犹豫不决,会将一个勇敢的人变得胆小怕事,最后就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作家。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贬低写作,恰恰是为了说明文学或者说写作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当作家变得越来越警觉的时候,他的心灵也会经常感到柔弱无援。他会发现自己深陷其中的世界与四周的现实若即若离,而且还会格格不入。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准则,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具有了无孔不入的本领,他的内心已经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丰富就是来自于长时间的写作,来自于身体肌肉衰退后的警觉和智慧的茁壮成长,而且这丰富总是容易受到伤害。
⑨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文学里,生活在那些转瞬即逝的意象和活生生的对白里,生活在那些妙不可言同时又真实可信的描写里……生活在很多伟大作家的叙述里,也生活在自己的叙述里。我相信文学是由那些柔弱同时又是无比丰富和敏感的心灵创造的,让我们心领神会和激动失眠,让我们远隔千里仍然互相热爱,让我们生离死别后还是互相热爱。
相关链接
余华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余华以他的批判题材出名,写作很有洞察力和吸引力。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华曾是一名牙科医生,但因为牙医通常要与理发的、修鞋的为伍,挑着担子游走四方,余华便萌生了弃医从文的念头。
B.余华从北京修改小说回去后,县里的官员认为余华是一个人才,将他调进文化馆工作,这称得上是余华的一种机遇。
C.文化馆的工作是余华梦寐以求的,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所以他一直在文化馆工作了很久才辞职。
D.“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说明余华沉迷于文学的虚构世界,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
E.本文采用传主自述的方法写作,并没有对传主的写作经历和精神品质进行介绍,而是侧重写了传主对写作的感悟。
2.余华为什么决定写作?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3.余华为什么说“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二十年来余华一直生活在文学中,对于文学余华有哪些独特的个人感悟?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我为何写作
余 华
①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牙科医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手握钢钳,每天拔牙长达八个小时。
②在我们中国的过去,牙医是属于跑江湖一类的,通常和理发的或者修鞋的为伍。这样的牙医都是独自一人,不需要助手,和修鞋匠一样挑着一副担子游走四方。
③我是他们的继承者。虽然我在属于国家的医院里工作,但是我的前辈们没有一个来自医学院。我所在的医院以拔牙为主,只有二十来人,前来治病的人都把我们的医院叫成“牙齿店”,很少有人认为我们是一家医院。与牙科医生这个现在已经知识分子化的职业相比,我觉得自己其实是一名店员。
④我就是那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在“牙齿店”干了五年,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我感到无聊至极,我倒是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地方最没有风景,就是在嘴巴里。当时,我经常站在临街的窗前,看到在文化馆工作的人整日在大街上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心里十分羡慕。于是我决定写作,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进入文化馆。当时进入文化馆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学会作曲;二是学会绘画;三就是写作。对我来说,作曲和绘画太难了,而写作只要认识汉字就行,我只能写作了。
⑤在1983年11月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长途电话,一家文学杂志让我去北京修改我的小说。当我从北京改完小说回家时,我才知道我们小小的县城轰动了,我是我们县里历史上第一个去北京改稿的人。我们县里的官员认为我是一个人才,将我调进了文化馆。’
⑥这几年很多外国朋友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富有的牙医工作去从事贫穷的写作?他们不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做一名医生不会比一名工人富有。所以我放弃牙医工作去文化馆上班,没有任何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我幸福得差不多要从睡梦里笑醒,因为在文化馆里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自由自在和幸福。到了1993年,我觉得能够用写作养活自己时,我就辞去了这份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定居北京,开始更自由的生活。
⑦现在,我已经有二十年的写作历史了。二十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写作唤醒了我生活中无数的欲望,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二十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当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时,我就会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⑧我知道阅读别人的作品会影响自己,后来发现自己写下的人物也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写作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会将一个刚强的人变得眼泪汪汪,会将一个果断的人变得犹豫不决,会将一个勇敢的人变得胆小怕事,最后就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作家。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贬低写作,恰恰是为了说明文学或者说写作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当作家变得越来越警觉的时候,他的心灵也会经常感到柔弱无援。他会发现自己深陷其中的世界与四周的现实若即若离,而且还会格格不入。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准则,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具有了无孔不入的本领,他的内心已经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丰富就是来自于长时间的写作,来自于身体肌肉衰退后的警觉和智慧的茁壮成长,而且这丰富总是容易受到伤害。
⑨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文学里,生活在那些转瞬即逝的意象和活生生的对白里,生活在那些妙不可言同时又真实可信的描写里……生活在很多伟大作家的叙述里,也生活在自己的叙述里。我相信文学是由那些柔弱同时又是无比丰富和敏感的心灵创造的,让我们心领神会和激动失眠,让我们远隔千里仍然互相热爱,让我们生离死别后还是互相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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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余华以他的批判题材出名,写作很有洞察力和吸引力。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华曾是一名牙科医生,但因为牙医通常要与理发的、修鞋的为伍,挑着担子游走四方,余华便萌生了弃医从文的念头。
B.余华从北京修改小说回去后,县里的官员认为余华是一个人才,将他调进文化馆工作,这称得上是余华的一种机遇。
C.文化馆的工作是余华梦寐以求的,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所以他一直在文化馆工作了很久才辞职。
D.“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说明余华沉迷于文学的虚构世界,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
E.本文采用传主自述的方法写作,并没有对传主的写作经历和精神品质进行介绍,而是侧重写了传主对写作的感悟。
2.余华为什么决定写作?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3.余华为什么说“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4.二十年来余华一直生活在文学中,对于文学余华有哪些独特的个人感悟?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现代文阅读(实用类)
我为何写作
余华
①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牙科医生,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上手握钢钳,每天拔牙长达八个小时。
②在我们中国的过去,牙医是属于跑江湖一类的,通常和理发的或者修鞋的为伍。这样的牙医都是独自一人,不需要助手,和修鞋匠一样挑着一副担子游走四方。
③我是他们的继承者。虽然我在属于国家的医院里工作,但是我的前辈们没有一个来自医学院。我所在的医院以拔牙为主,只有二十来人,前来治病的人都把我们的医院叫成“牙齿店”,很少有人认为我们是一家医院。与牙科医生这个现在已经知识分子化的职业相比,我觉得自己其实是一名店员。
④我就是那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在“牙齿店”干了五年,观看了数以万计的张开的嘴巴,我感到无聊至极,我倒是知道了世界上什么地方最没有风景,就是在嘴巴里。当时,我经常站在临街的窗前,看到在文化馆工作的人整日在大街上游手好闲地走来走去,心里十分羡慕。于是我决定写作,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进入文化馆。当时进入文化馆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学会作曲;二是学会绘画;三就是写作。对我来说,作曲和绘画太难了,而写作只要认识汉字就行,我只能写作了。
⑤在1983年11月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一个来自北京的长途电话,一家文学杂志让我去北京修改我的小说。当我从北京改完小说回家时,我才知道我们小小的县城轰动了,我是我们县里历史上第一个去北京改稿的人。我们县里的官员认为我是一个人才,将我调进了文化馆。’
⑥这几年很多外国朋友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富有的牙医工作去从事贫穷的写作?他们不知道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做一名医生不会比一名工人富有。所以我放弃牙医工作去文化馆上班,没有任何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压力,我幸福得差不多要从睡梦里笑醒,因为在文化馆里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自由自在和幸福。到了1993年,我觉得能够用写作养活自己时,我就辞去了这份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定居北京,开始更自由的生活。
⑦现在,我已经有二十年的写作历史了。二十年的漫漫长夜和那些晴朗或者阴沉的白昼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写作唤醒了我生活中无数的欲望,我的写作使它们聚集到了一起,在虚构的现实里成为合法。二十年之后,我发现自己的写作已经建立了现实经历之外的一条人生道路,它和我现实的人生之路同时出发,并肩而行,有时交叉到了一起,有时又天各一方。因此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样的话——写作有益于身心健康。当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时,我就会感到自己的人生正在完整起来。写作使我拥有了两个人生,现实的和虚构的,它们的关系就像是健康和疾病,当一个强大起来时,另一个必然会衰落下去。于是当我现实的人生越来越贫乏时,我虚构的人生已经异常丰富了。
⑧我知道阅读别人的作品会影响自己,后来发现自己写下的人物也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写作确实会改变一个人,会将一个刚强的人变得眼泪汪汪,会将一个果断的人变得犹豫不决,会将一个勇敢的人变得胆小怕事,最后就是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一个作家。我这样说并不是为了贬低写作,恰恰是为了说明文学或者说写作对于一个人的重要,当作家变得越来越警觉的时候,他的心灵也会经常感到柔弱无援。他会发现自己深陷其中的世界与四周的现实若即若离,而且还会格格不入。然后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具有了与众不同的准则,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具有了无孔不入的本领,他的内心已经变得异常丰富。这样的丰富就是来自于长时间的写作,来自于身体肌肉衰退后的警觉和智慧的茁壮成长,而且这丰富总是容易受到伤害。
⑨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文学里,生活在那些转瞬即逝的意象和活生生的对白里,生活在那些妙不可言同时又真实可信的描写里……生活在很多伟大作家的叙述里,也生活在自己的叙述里。我相信文学是由那些柔弱同时又是无比丰富和敏感的心灵创造的,让我们心领神会和激动失眠,让我们远隔千里仍然互相热爱,让我们生离死别后还是互相热爱。
(有删改)
相关链接:
余华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余华以他的批判题材出名,写作很有洞察力和吸引力。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余华曾是一名牙科医生,但因为牙医通常要与理发的、修鞋的为伍,挑着担子游走四方,余华便萌生了弃医从文的念头。
B.余华从北京修改小说回去后,县里的官员认为余华是一个人才,将他调进文化馆工作,这称得上是余华的一种机遇。
C.文化馆的工作是余华梦寐以求的,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工作,所以他一直在文化馆工作了很久才辞职。
D.“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欲望在虚构生活里纷纷得到实现”,说明余华沉迷于文学的虚构世界,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
E.本文采用传主自述的方法写作,并没有对传主的写作经历和精神品质进行介绍,而是侧重写了传主对写作的感悟。
2.余华为什么决定写作?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3.余华为什么说“自己已经无法离开写作了”?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用一句话概括下面这则文字的寓意。不超过25个字。
有个牙科医生,第一次给病人拔牙,心情非常紧张,他刚把牙齿拔下来,不料手发抖,牙齿掉进了病人的喉咙。
“非常抱歉,”医生说,“你的病已经不属于我的职责范围,你找喉科医生去吧!”
喉科医生检查过后,说:“牙齿落到胃里去了,你找胃病专家吧!”
胃病专家用X光给病人检查之后说:“牙齿落到肠子里去了,你找肠科教授吧!”
……
最后,病人屁股朝天地出现在肛门科室,医生用内窥镜一看,吃惊地叫道:“天呀!你的屁眼里怎么长了颗牙齿?快找牙科医生去吧!”
□□□□□□□□□□□□□□□□□□□□□□□□□
高三语文语言应用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最近的一天
马尔克斯①
星期一清早,天气暖和,无雨。唐奥雷里奥·埃斯科瓦尔六点钟就敞开了诊所的门。他是一位没有营业执照的牙科医生,每天总起得很早。他从玻璃橱里取出一只还在石膏模子上装着的假牙,又把一束工具放在桌上,像展览似的由大到小摆好。他上穿一件花衬衫,颈部扣着一只金扣儿;下穿一条长裤,裤腰扎一根松紧带儿。他腰板硬实,身材细瘦,目光不轻易东张西望,像个聋子似的。
把所用的东西准备好后,他把磨床拉向弹簧椅。坐下来磨假牙。他好像没有考虑他在做的事情,手脚一直在不停地忙碌着,即使不使用磨床也一刻不停地蹬着踏板。
八点过后,他停了一会儿,从窗口望了望天空,看见两只兀鹰在邻居家的屋顶上沉静地晒太阳。他一面想着午饭前可能又要下雨,一面又继续干他的活计。他的十一岁的儿子的反常的叫声把他从专心致志的神态中惊醒:
“爸爸!”
“干吗?”
“镇长问你能不能给他拔个牙?”
“告诉他,我不在。”
他正在磨一只金牙,把牙拿到眼前,眯着眼睛察看着。他儿子的声音又从小小的接待室里传来。
“他说你在家,他听见你说话了。”
牙科医生继续察看着那颗金牙,直到把活儿做完,把牙放在桌上后才说:
“好多了。”
他又踏动了磨床。接着从一个小纸盒里取出一个安着几颗牙齿的牙桥,开始磨金套。那纸盒里盛着等着他做的活儿。
“爸爸!”
“什么事?”
他的神情依然如故。
“他说你要是不给他拔牙,他就让你吃子弹。”
他停下蹬踏板的脚,①把磨床从椅子前推开,把桌子下面的抽屉拉出来,驳壳枪就放在抽屉里。
“哼!”他说,“让他进来对我开枪好了。”
②他转了一下椅子,让自己面对大门,一只手按着抽屉沿儿。
镇长出现在门口。
镇长已经把左脸刮光,右脸却有五天未刮了,看去又肿又疼。牙科医生从他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睛里看出,他准有许多个夜晚疼得不曾合眼了。他用手指把抽屉关上,温和地说:
“请坐吧。”
“早晨好!”镇长说。
“早晨好。”牙科医生说。
当用具在沸水里消毒的时候,镇长把脑袋靠在了椅枕垫上,觉得好多了。他闻到一股冰冷的气息。这是一间简陋的诊室:一把旧木椅,一台脚踏磨床和一个装着圆形的瓷把手的玻璃橱。椅子对面的窗上挂着一幅一人高的布窗帘。当听到牙科医生走到他身边的时候,镇长脚后跟蹬地,张开了嘴。
唐奥雷里奥·埃斯科瓦尔把他的脸扳向亮处。察看过损坏的臼齿后,用手谨慎地按了按下颌。
“你不能打麻药了。”
“为什么?”
“因为牙床化脓了。”
镇长望了望他的眼睛。
“好吧。”他说,露出一丝苦笑。牙科医生没有说话。他把煮用具的浅口锅端到手术台上,用凉了的镊子把用具夹出来,动作还是不慌不忙。然后用脚尖把痰盂挪过来,又在脸盆里洗了手。做这一切时,他一眼也不看坐在椅子上的镇长。但是镇长却紧紧地用眼睛盯着他。
那是一颗下牙床上的智齿。牙科医生叉开双腿,用热乎乎的拔牙钳夹住臼齿。镇长双手抓着椅子的扶手,把全身的力量集中在脚上,觉得腰部一阵透心凉,但是他没有叹气。牙科医生只是扭动着手腕。他没有怨恨,更准确地说,他是怀着一种酸楚的心情说:
“中尉,你在这儿杀了二十个人了。”
镇长感到下牙骨上发出一阵咯吱声,他的双眼顿时涌满了泪水。但是直到确知牙齿拔下来他才舒了一口气。这时,他透过朦胧泪眼看见了拔下来的牙。在痛苦之中,他觉得那颗牙齿是那么古怪,他怎么也不理解那五个夜晚会使他受到那般折磨。他把身子俯向痰盂,嘴里喘着粗气,身上渗出了汗水。他解开了军衣扣,又伸手到裤兜里摸手帕。牙科医生递给他一块干净布。
“擦擦眼泪吧。”他说。
镇长擦了擦眼。他的痛苦减轻了。牙科医生洗手的时候,他看见了残破的天花板和一个落满灰尘、挂着蜘蛛卵和死昆虫的蜘蛛网。牙科医生一面擦手一面走回来。
“你要记住,”他说,“回去要用盐水漱口。”
镇长站起来,没精打采地行了个军礼,大步向门口走去,军服的扣子也没扣。
“给我记上账吧。”他说。
“给你还是给镇公所?”
镇长没有看他,关上门,在铁栅栏外面说:
“都一样!”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300篇》,有删改)
[注]①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其作品以描写混战动荡条件下的平民生活见长。
1.结合上下文,简析文中划线的句子表现了牙医怎样的心理状态?(4分)
①把磨床从椅子前推开,把桌子下面的抽屉拉出来,驳壳枪就放在抽屉里。
②他转了一下椅子,让自己面对大门,一只手按着抽屉沿儿。
2.小说在叙述中营造出了一种怎样的气氛?请结合情节简要分析。(5分)
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篇小说主题的认识及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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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李明想报考医学院,立志做一名出色的医生,救死扶伤,但父母不支持他的想法,说学医又苦又累收入不高,并提供给李明一段报刊上的文字:
最近,一股“不转金融就没有出路”的焦虑之风席卷北大未名BBS:分红百万元的大项目,六七位数的工资奖金,五星级酒店与香车宝马……这些金融从业者的生活状况,无不令人蠢蠢欲动。乃至于有学姐写下长文,痛陈自己在“情怀”和金融中选择前者的惨痛教训。类似的焦虑和讨论不限于北大,弥漫在全国高校的“金融热”也并非一天两天。
但这些并没有打消李明学医的念头。请你写一封信,帮助李明劝说其父母同意他学医。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文末署名为李明);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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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近日,手术室监控记录下了一段画面,引发热议:手术台旁的一名医生,一边站着接受止疼针注射,一边坚持为患者手术。医生突发疾病,打止疼针坚持完成多台手术……是敬业,还是对病人不负责任?
“打止疼针坚持做手术”的一幕被网络传播后,不少网友都为梁医生的敬业点赞。不过,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梁医生的精神可嘉,但这种行为不值得提倡,“一旦有一点问题,都是双输的结果”。
读了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据此写一篇文章。
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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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菊 与 城
雷抒雁
你无论如何想象不到小小的菊花,在这座南方小镇里会显现出如此神奇的风采和灵性。
那些黄的菊、白的菊,红的、紫的菊在这里展现出千姿百态。扭缠着的,结成一座座径可一米的圆柱、方柱,使你想起古希腊阿波罗神庙前石柱的庄严与神圣;攀援着的,则依势建筑起一座高可乱真的“岳阳楼”“滕王阁”;飞腾的,成龙成凤;倾泻的,为流为瀑;站立的,单株绽开数以百计的花朵,有的矜持,有的阔笑!
那些名贵的品类,亭亭玉立,碗大的花朵,有的橙黄如冠;有的粉丝轻垂;有的羞颜半露;实在像一群天仙落凡,或者如一队超女待选。
时在冬日,北方已是寒霜白雪交加;而南方,则艳阳高照,稍一动腿脚,就会冒汗。举办菊花展览会的镇名小榄,坐落在孙中山先生的故里中山市。这小榄镇地势如一枚橄榄,历史上就有养菊的风习,年年都办菊展,小镇人自称家乡为“菊城”,足见爱菊之深。
自从陶渊明先生写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之后,这菊花历来就是清高、归隐的象征。“东篱”,自然是成了菊花的雅号。文人雅士总爱咏菊喻志,表明自己的品格与志向。宋人卞伯玉写下《菊赋》,以为菊“不履苦而沦操,不在同而表淑。”故而“伤众花之飘落,嘉滋卉之能灵。”赞扬菊花“振劲朔以扬渌,含凝露而吐英。”
清人王韬在《招陈生赏菊》文中,说花有三品,为神品、逸品、艳品,惟菊兼而有之。神在“高尚其志,淡然不厌;”逸在“傲霜有劲心,近竹无俗态;”艳在“如处女幽人,抱贞含素。”真可为菊花知己。
不过说来说去,自古以来,都唱的是菊的清高、隐逸以及履严冬而不凋。可这小榄镇,是一座南方闹市,虽说人口不多,只15万余,常住外来人口却多达16万。只菊花节开幕当天,说万人空巷,已不足以表达其热闹,一条宽阔大街,塞得水泄不通,站在高处一望,但见人头攒动,红男绿女,青壮长幼,倾家而出。那时,心中直呼,菊啊菊啊,你何以诱人如此!是你坠雅入俗,还是世人脱俗入雅!此情此景,让人难免不想起那两句述说世态变化的诗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赏花兼有食花,小榄人把那艳艳黄花,入了各色菜肴,布起一道菊花宴;又以之入茶入饼,做成各类精细小吃,成了送礼待宾的佳物。菊之体,入俗而为食品;菊之魂,升雅而为神品。小镇人之聪明,令人钦佩。
小榄镇先前也曾是一个偏僻乡镇,从褪色的旧照片里目睹它的前身,让人难止唏嘘,如今却成了另一种景象。走在小镇大街上,一幢幢干净、明亮、高大的楼宇建筑,让人目不暇给。这里的富庶与先进程度,比起欧洲一些城市,可以说毫不逊色。小榄镇有着“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种种闪光的桂冠。
这又让我想到菊,想到关于菊的另一类历史品格。不畏严霜,敢于独艳,常是文人雅士看重的菊品。当年,农民起义军首领黄巢,竟以“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戴黄金甲”,取菊之不与俗花为伍,一派萧杀之气。千年来,菊之卓然独立,落落不群,成了残酷社会生活的逃避者、抗争者所崇尚的植物偶像。
今天,在小榄,气候温和,空气湿润,紫荆花艳艳地纷开在枝头;三角梅,繁盛地绽放在叶间;玫瑰依然随时展姿;装饰林带路边的太阳花,鲜鲜艳艳地像丝带锦帛七色交并;而这一刻又突现着菊花。万菊之园,不是百花凋零的象征,更不是一花独占的酷景。百花共处,交相辉映,自然界里的和谐景象,竟改写了傲菊独放的景致,小镇,赋予了菊花一种新意。
花与花同时而放,人与人和睦相处。小榄镇人说他们努力实现的这种社会目标叫“无人不饱暖,无处不安康。”“高尚其志,淡然不厌”。菊之神,不正是小榄人倾心以求的志向么!
小镇的秀发,簪一朵菊花,如此美丽,让人心里怦然一动!
(选自2010年1月18日《人民日报》)
1.文章第2自然段中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请结合具体语句简要评析其表达效果。
2.作者在文中大量引用关于菊的古诗文,你认为有什么作用? (4分)
3.在文人雅士眼中,“菊”通常具有哪些特征?而本文中“小镇,赋予了菊花一种新意”,请结合文本说说“小镇”赋予了菊花什么“新意”。
4.本文通过描述“小榄镇的菊”,将“菊与城”联系在一起,有什么表达意图? (4分)
高三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寻 找
⑴古布斯小镇地处荒漠边缘,约翰的旅店已开了多年,小镇上只有他一家。黄昏, 外面响起汽车喇叭声,约翰忙迎了出去。从车上下来一位满头白发的瘦小老头,还有一个40岁左右、皮肤白皙的男子。
⑵约翰正准备上前寒暄几句,突然他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原来老头是个盲人,他手中有根小锁链正紧拴在那男子的脖子上,他伤心地喃喃道:“杰克,别怪爸爸心狠,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男子小心搀扶着老头,宽慰道:“爸爸,我不会再逃的……”
⑶这是一对什么样的父子?约翰怔了一会儿,马上腾出最好的房间,安顿下他们。又做了丰盛的晚餐,让伙计送到老头房间,自己则陪那个叫杰克的男子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杰克先生,你父亲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能告诉我吗?” 杰克淡然笑了笑,没做声。约翰叹了口气又说:“我可以肯定你是个很善良的人。而且从你所开的车及戴的名表来看,你从来就不缺钱,对吗?”
⑷杰克表情迟疑了一下:“不错,我虽然算不上大富翁,却从来不会为钱发愁… …”
⑸“可是,你父亲为什么说‘欠下的债总是要还的’?”约翰指指杰克脖子上的小锁链,“他这样对你,究竟为什么呢?” 杰克的脸一下涨红了,欲言又止。约翰倒上酒,长长叹了口气说:“既然您不愿说,我也不多问了。你们明天去什么地方?需要我帮助吗?”
⑹杰克看着热心的约翰,说:“我想打听一下去吉斯西图的路,听说那里很偏僻,不然今天也不会走错方向,带着这位老头住这里了。”
⑺“什么,这位老头?”约翰的心像被什么猛击了一下,他紧紧盯着杰克,惊愕地追问,“难道他不是你父亲吗?”
⑻“我和他非亲非故。”杰克脸上流露出沉重的神色,终于道出了实情。几天前,杰克送一个朋友从公司出来,朋友离开时喊了他的名字,被街上一名拄着手杖、蹒跚走来的老头听到了,他浑身像触电般一震,冲他叫道:“杰克,真是杰克吗?”没等他回答,老头已扔下手杖扑过来,紧紧抓住他,悲愤交加:“你这个孽种,我终于找到你了,快跟我回去!”“放开我,你认错人了!”“不!你一定是我的儿子,爸爸虽然瞎了,却辨得出自己儿子的声音!”杰克很生气,可当他看清老头竟是个盲人时,他怔住了,而老头由于激动过度,突然昏倒了,一只干瘦的手仍紧拽着他的衣角。
⑼“我赶紧把他送到医院。老人醒来后一只手仍然紧抓着我。通过他伤心的责骂,我才知道,老人有个儿子也叫杰克,10年前以做生意为名骗了很多人的钱,之后就不知去向。债主们准备一起到警局报案,老头流着泪对大家说:‘我明天就去找这孽种,哪怕他躲到天边也要将他找回来,让他把钱一分不少地还给大家’。”
⑽“为了寻找躲藏的儿子,整整10年啊!老人不停地寻找,过着流浪的生活,不知吃了多少苦,双眼也失明了!我也是有父亲的人,既然这事让我碰上了,怎能忍心不管呢?”杰克边说边落泪。
⑾约翰的心显然被震撼了,半天才说:“我明白了,为了这位可怜的父亲,你最后承认自己就是他的儿子,且准备随他一起回去。
⑿“您果然是个善良的人。”约翰激动不已,主动说,“到吉斯西图还有一段很远的路。要不这样,明早您就回去,留下这位老头,我会好好照料他的。”
⒀杰克摇了摇头:“我要亲自把老人送回去,另外了解一下他儿子的情况。因为一天找不到他儿子,老人的心就一天得不到安宁。”
⒁“10年了,还能找到吗?”
⒂“我想一定能!人心不是长不出绿草的荒漠,更不是冷酷的石头。”杰克笑了笑,眼中充满自信,“如果他知道父亲为了他背负着沉重的道义债,流浪了10年,一定会为他的行为深感忏悔。”
⒃“不错,”约翰的声音哽咽起来,嗫嚅着说,“如果杰克那个混蛋知道,他一定会无地自容,也一定会回去投案自首的。”
⒄次日一早,杰克想带着“父亲”继续上路,约翰也早早起来,他没有劝阻,只是在胸前虔诚地画了个十字,目送他们渐行渐远。
⒅就在杰克把“父亲”平安送到家的第三天,从吉斯西图警局传出消息,逃亡10年的真正的杰克带着一笔钱主动回去投案自首了!而他,就是古布斯小镇的旅店老板约翰……
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小说中的父亲以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毅力让儿子人性中的善良得以复苏。
B.“人心不是长不出绿草的荒漠,更不是冷酷的石头”运用比喻,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好心人杰克的坚定信念:老头的儿子在父亲爱心的召唤下,必将幡然悔悟。
C.第⑻段画线语句,借助行动描写、语言描写写出了父亲找到了杰克的激动,体现了父爱的巨大力量。
D.杰克是整个事件的见证人,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推动着情节的发展。真正的“杰克”投案自首,只是因为他的父亲,与杰克无关。
E.小说中的父亲是一位盲人,他正直善良、责任感强、吃苦耐劳、意志坚定。
2.这篇小说的结尾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因为前文精心安排了几处伏笔,请列举三处,并简要概括其作用。(6分)
3.在小说中,作者将父亲设计为盲人有什么作用?(6分)
4.带着老头去寻找儿子的“杰克”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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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医生的未来
2014年6月7日,5名参赛者参加了在英国皇家学会举办的一次测试,其中一名名为尤金·古斯特曼(Eugene Gootsman)的计算机软件通过了图灵试验(一种测试机器是否具备人类智能的方法)。大多数测试者相信,它是一个13岁的乌克兰男孩。
尤金在测试中的表现“骗过”人们的判断,这足以证明人工智能可以基本代替正常成人的工作了。正如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温斯顿所称:“人工智能就是研究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脑力工作。”
相应地,用机器人医生看病也有可能成为未来人们生活的选择,而且,这样的方式已经初露端倪。
2011年2月,IBM公司研发的超级计算机沃森在美国益智类电视节目《风险》中战胜了人脑,即《风险》节目历史上最优秀的两位人类选手肯·詹宁斯和布拉德·拉特。此后,沃森又被宣布可以作为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参与诊疗疾病。
与此类似,中国也有人开始依靠“百度大脑”来看病,谁有了病或需要用药,都会上百度上搜一搜。不过,最近披露的一个消息却让人对“百度大脑”这样的人工智能心存疑虑,甚至担忧。
作家六六发现尿色变深,便从香港赶回上海看病。尿常规检查显示:红细胞增多,医生建议做彩超排查。六六开始了她的“百度求医”历程。搜索结果使她怀疑自己可能患了膀胱癌。最后,经过CT检查,确诊为肾结石。
为何“百度大脑”会误诊?原来,即便“百度大脑”拥有大数据库和较高的综合分析与预测能力,但其智力与尤金相比,还是差了许多——只不过相当于2~3岁幼儿的智力。把健康和生命的判断交给“百度大脑”显然有点不负责任。问题在于,现在有多少人知道,“百度大脑”只有3岁的智力,而尤金的智力可达到13岁的水平,以及它们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当无法认识这种差异时,人们就有可能真的把命运交给“百度大脑”而非一位普通医生。
当然,以“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确实代表着人工智能的未来,它们有可能改变未来人类的生活。
例如,过去对计算机医生沃森的测试证明,它比一般医生具有更精准的诊断疾病的能力,原因在于沃森拥有大数据。沃森贮存了很多百科全书、词典、图书、新闻和电影剧本,还拥有大量的医学工具书、临床诊断手册和医学杂志。沃森还可以与美国联邦政府要求医院建立和维护的医疗电子文档记录进行链接,以查阅病历和诊治记录。同时,它还可以获取个人在微博客和其他互联网平台上对自己疾病的咨询和查询,并借助这些信息来帮助诊治疾病。这些因素都是大数据的优势。
但是,人工智能同样有许多弱点和不足。例如,机器缺少逻辑推理和情感体验能力,也难以理解自然语言。如何让机器人理解人类的语言,即自然语言,是最复杂和最关键的技术。自然语言通常是指一种自然地随人类文化演化的语言,如英语、汉语、法语等都是自然语言,世界语则被视为人造语言,因为这是一种由人特意为某些特定目的而创造的语言。尽管沃森战胜了人类,但是,沃森不仅对于自然语言难以理解,而且对自然语言的从属关系更难理解。例如,竞赛的一个问题是:一种语言的方言包括吴语、粤语和客家话,这种语言是什么?正确的答案应当是——中文。但是,机器人沃森答错了,而詹宁斯答对了。
因此,如何让只有3岁智商的“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来完成正常成年人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尤其是为人类诊疗疾病,还需要人工智能未来的长足发展。
(选自《中国新闻周刊》,有删改)
1.下列有关“人工智能”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计算机软件尤金在测试中的表现可以证明人工智能可以基本代替正常成人的工作。
B.用机器人医生看病是未来人们生活的选择,但还需要人工智能未来的长足发展。
C.温斯顿教授认为如何使计算机去做过去只有人才能做的脑力工作是人工智能的研究内容。
D.沃森并不理解吴语、粤语和客家话就是中国人除普通话以外的方言,说明人工智能还存在很多不足。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虽然“百度大脑”拥有大数据库和较高的综合分析与预测能力,但其智力水平只有3岁,这是其造成“误诊”的原因。
B.人们无法意识到“百度大脑”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时,就有可能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百度大脑”。
C.沃森在电视节目《风险》中战胜了人脑,足可以证明它与医生相比具有更精准的诊断疾病的能力。
D.如果能消除“百度大脑”与正常人思维和智力的差异,弥补它的弱点与不足,“百度大脑”有可能在未来承担起医生的职责。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解决了如何让机器人医生理解人类的语言这项最复杂和最关键的技术,就能提高机器人医生的逻辑推理和情感体验能力。
B.尽管沃森战胜了人类,但是在对于自然语言以及自然语言的从属关系的理解方面却不如人类,原因在于这是一种由人特意为某些特定目的而创造的语言。
C.沃森贮存了很多书籍,可以与医疗电子文档记录进行链接,并借助个人在互联网平台上对疾病的咨询信息来帮助患者诊治疾病,这是沃森比一般医生具备的优势。
D.以“沃森医生”和“百度大脑”为代表的人工智能代表着人工智能的未来,让人工智能完成正常成年人才能完成的复杂工作是未来人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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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25分)
父亲的家谱
文/陈鸣
⑴陈星伍今年54岁了,他是福建省永春县蓬壶镇的一名医生。每天早上7点多,他从狭促的职工宿舍楼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找打火机和接开水。对他来说,早餐除了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不能没有烟和铁观音。
⑵他的老婆名叫陈桂花,她总说他是土医生,比镇上的××和×××都不懂得养生。这话大概说了有30年,如果邻居细心一点,差不多能以这对夫妻的对话每天校准时钟。
⑶陈星伍大概也是30年前进了这家医院,从一头秀发干到现在头皮发亮。在这个小镇上,医生受人尊敬,走在马路上不论老少大家都喊他“五叔”。刚掉头发那几年,每天都会有人赞他:“五叔越来越聪明了”。“五叔”大部分时候是一边伸手摸摸头发,一边闪亮地笑起来。
⑷陈星伍还有一个令他自豪的身份,他是一名致公党员。这个政党的党员大部分是归侨、侨眷和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不过海外关系在过去的漫长岁月里给陈星伍带来的其实是诸多的烦恼。
⑸这得从陈星伍的童年说起。
⑹陈星伍的爸爸叫陈启煜,解放前曾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的军官,后来这支部队被蒋介石解散,他因为“包庇共匪”流落到福建漳平。这个罪名并不冤枉,当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林一心开秘密会议都是在陈启煜老家的宅子里。可是到了解放后,这段前朝历史和陈家绵乱复杂的海外关系就再也扯不清楚了。
⑺“文革”的时候,陈星伍还是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每回考试都考第一名,不过也是想了很多办法才能勉强地挤进高中听课,每天顶着无数骂“地主龟儿子”的唾沫星子。我猜想,少年陈星伍说起“我爸是陈启煜”的时候,应该多少怀着某种复杂的羞愧。
⑻后来有一天,他终于下定决心退学,不再忍受耻辱,因为学校操场上开起了批斗会,他看到台上站着他的父亲和虔诚的基督徒母亲。
⑼退学之后的陈星伍每天都在山上挖草药,他总背一口锅,一路咣咣当当地找吃的。许多年以后,他经常站在自家阳台上指给他儿子看,“那个山爹以前爬过”。现在那些山上早没人影了,拿着望远镜瞅也只能瞄见几棵树,大概只有雨点会到达那里了。
⑽困顿的生活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某一个时刻开始改变。有一天,陈星伍在他爸爸的书桌底下看到用毛笔恭恭敬敬写的四个字“恩公小平”,这张小纸条一直到陈启煜去世都贴在书房里。也是从那几年开始,陈星伍的运气稍微好了一点。因为他爸爸年岁已高,他获得了“补缺”的机会,最终陈星伍选择了当一名医生。
⑾1985年,因为我的到来,陈启煜有了孙子,陈星伍有了儿子。陈星伍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像他埋头过苦日子,而是像他背着走过无数山峰的那口帅锅那样,咣咣当当地发出些自己的声响来,于是就在名字里安了个“鸣”字。虽然这个名字后来面临着很多重名的问题,但我还是比较庆幸自己没有被取名为“陈咣咣”或者“陈当当”。
⑿陈星伍的生活依旧辛苦。为了赚钱给儿子买三鹿奶粉,他兼职做起了生意,一开始是弄了台机器榨花生油,后来改行卖液化气炉具。在选择行业的精明程度上,小镇上确实无人能及,他很快赚了不少钱。
⒀不过麻烦事情很快又来了,那时候我在读小学,有一天回家看见好几个镇上的年轻人坐在我家里泡茶,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来讨要保护费的。
⒁壮年时候的陈星伍性格极为硬朗,《让子弹飞》里头姜文问,我能不能站着把这钱赚了,陈星伍那时候的想法大略相同,可惜他毕竟没法像姜文那样,印子和枪轮流掏出来在桌上拍得叭叭响。派出所的叔叔们也纷纷表示:这种事情我们不便插手。想站着赚钱难度当然不小,至于为啥不便插手那就更费琢磨了。
⒂后来几个流氓又吓唬陈星伍和他老婆陈桂花,不给点儿钱,我们骑摩托车把你儿子撞了。那是我小时候第一次觉得,爸爸是谁真的很重要。
⒃陈星伍像1990年代每一个在下海浪潮里游过一番泳的人一样,有所收获,但很快被各种开着游艇和军舰的人甩在了后头。“保护费”事件以后,陈星伍经常骑着摩托车带着儿子到小镇最高的峰上去看远山和落日,他说:“要聪明,也要坚忍。”那么多事情发生之后,陈星伍很少抱怨,前几天,当他知道儿子要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的时候,他发了条短信过来:“要感谢时代,要感谢国家。”我仿佛能看到他在屏幕的那边微笑和头皮一同闪亮。在五星红旗下成长的陈星伍,和他父亲生命的起落,每一刻都和这个国度连在了一起。
⒄陈启煜在88岁的年龄上安然去世。葬礼上,我第一次看到硬汉陈星伍号啕大哭,他在我面前为了他的父亲、我的爷爷痛哭,在葬礼上代表所有儿女发言,他说:“我爸是陈启煜。”我想,那一刻陈星伍心里一定充满了感恩和自豪。
⒅关于陈星伍,我们可以讲他的很多故事——他是医生,一个致公党员,是陈启煜的儿子,但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爸。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恰如这个国度里所有平凡而辛劳的父亲一样。如果要给自己的父亲颁一个奖,我希望自己就是属于他的那枚勋章。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1年2月3日第1407期。)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本文记述的虽然是一个平凡百姓的故事,但主人公的经历和国家的发展变化紧紧联系在一起,读者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上看到历史的缩影。
B.文章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父亲的经历,直到文章结尾才说明陈星伍是“我”的父亲,巧妙的设置悬念,吸引读者。
C.作者两次强调父亲陈星伍的话“我爸是陈启煜”,父亲小时候假装为自己的家庭感到羞愧和后来葬礼上真诚的自豪,形成鲜明的对比。
D.本文以叙述为主,语言平易自然,风趣幽默,既使文章充满趣味,更体现出作者对父亲的深深的情意。
E.主人公陈星伍的经历虽然坎坷,但他常常能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儿子的教导“要聪明,也要坚忍。”
2.根据全文内容,概括父亲陈星伍的人生经历。(6分)
3.本文题为“父亲的家谱”,“家谱”一般指记载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而“家谱”在本文中有哪些特殊的含义?(6分)
答:
4.文中最后说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又说“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 请你从“新闻价值”、“严肃”、“荣誉”三个方面,任选两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其含义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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