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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浆果的人 迟子建
①金井是个小农庄。一个收浆果的人来了,他的一番吆喝,让秋收的人们扔下了手中农具,奔向森林河谷,采摘浆果。
②曹大平夫妇的心情跟阳光一样明朗,他们边采边计划卖浆果的钱的用途。他们决定涉水渡河,把竹篮给装满了。河水凉得他们直打寒战,随着河心的临近,水涨到他们腰际了,他们有些站不稳,但他们咬着牙,互相鼓励,坚持着。突然,曹大平的腿抽筋了,他栽歪了一下身子,水花朝他打来,他呻吟着,惊恐地看着白花花的水从脖颈下跃过。他的女人紧紧地拉住丈夫不撒手,她也栽歪了身子,挎着的竹篮趁机从她胳膊肘那儿溜走了。他们相互搀扶着哆哆嗦嗦地回到岸边。曹大平一回去就发烧了,他的女人唉声叹气的,她既不能采浆果,又不能去秋收,只能守着他。
③金井有个头发全白的“苍苍婆”,三十年来,她的男人一直瘫在炕上靠着她的服侍而活着。苍苍婆的眼睛,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混浊,依然那么明亮,清澈逼人,好像她的眼底浸着一汪泪,使她的眼睛永远湿润而明净。
④开始的几天,苍苍婆还认认真真地采上一天的都柿,交给收浆果的人,换来几十块钱。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当她独自在林中垂下老迈的腰,手指触到皱纹累累的已经蔫软的都柿的时候,她的心凄凉了。她尝了一粒都柿,真是甜极了,这甜让她更觉凄凉,苍苍婆就很想喝上一碗酒。山上没酒,她自然把采来的都柿当酒吃,竟一发而不可收,吃空了盛都柿的盆子。收浆果的人为了安慰她,曾丢给她一张十元钞票,让她买酒,苍苍婆捡起钞票,运足一口气,又把它吹回地上,苍苍婆说:“钱是什么,不就是一张落叶么?蚂蚁合伙举过落叶,这样的叶子它们没见过,留着给蚂蚁们举着玩,当遮阳伞使吧!”说完,她就一摇一摆地走了。
⑤苍苍婆在晚饭后摇摇晃晃地去大鲁二鲁家了。大鲁二鲁是金井人中惟一还在秋收的人。他们是一对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大鲁是男的,二鲁是女的。他们已是中年人了。满嘴酒气的苍苍婆亢奋地叫道:“大鲁二鲁,别秋收了,采浆果去吧,能拿现钱!大鲁过年时就能买新鞋穿了,二鲁也能买件花衣裳了!”大鲁说:“苍苍婆,爸妈死前告诉大鲁了,下了霜就秋收,大鲁都点了头了!”二鲁也说:“春天撒了种,秋天就得收庄稼,二鲁也记着呢!”苍苍婆说:“你们真是一对傻瓜,这天响晴响晴着呢,晚个十天八天秋收,你种到土里的东西也不能长翅膀飞了;可你要是不采浆果,就得不到现钱,等你们收完秋去采,收浆果的人早就走了,你们一分钱也挣不到!”
⑥大鲁二鲁不为所动,在他们看来,秋收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刨完了土豆,又砍了白菜和大头菜,把它们运回来,腌了两缸酸菜和一缸咸菜,然后把余下的菜下到窖里。之后,他们把遗落在地里的菜帮也捡起来,装进麻袋,拉回家堆在仓房旁,作为猪饲料。最后,他们踏着更浓重的霜,去了大草甸子,用绳子把猪草背回来。
⑦就在大鲁二鲁扛回猪草的这个夜晚,天空下起了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获,就这么掩埋在大雪之下了。人们脸上满是凄苦的表情。他们冬天吃什么?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吃什么?苍苍婆望着大鲁二鲁这户惟一收获了庄稼的人家,她的心中先是涌起一股苍凉,接着是羡慕,最后便是弥漫开来的温暖和欣慰。
⑧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金井的女孩,最喜爱穿这样的项链来戴。看来在秋收的间隙,大鲁二鲁也采了浆果。只不过他们只采了很少的一种,并且为它们做了最美的镶嵌。
(节选自中篇小说《采浆果的人》,有删改)
1.第②节描写曹大平夫妇涉水渡河的情节在小说中有何作用?
2.文中苍苍婆吃都柿的细节描写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情感活动?请具体说明。
3.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概括大鲁二鲁的形象特点。
4.小说叙写了金井人采浆果的故事,请探究作品的寓意。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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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浆果的人 迟子建
①金井是个小农庄。一个收浆果的人来了,他的一番吆喝,让秋收的人们扔下了手中农具,奔向森林河谷,采摘浆果。
②曹大平夫妇的心情跟阳光一样明朗,他们边采边计划卖浆果的钱的用途。他们决定涉水渡河,把竹篮给装满了。河水凉得他们直打寒战,随着河心的临近,水涨到他们腰际了,他们有些站不稳,但他们咬着牙,互相鼓励,坚持着。突然,曹大平的腿抽筋了,他栽歪了一下身子,水花朝他打来,他呻吟着,惊恐地看着白花花的水从脖颈下跃过。他的女人紧紧地拉住丈夫不撒手,她也栽歪了身子,挎着的竹篮趁机从她胳膊肘那儿溜走了。他们相互搀扶着哆哆嗦嗦地回到岸边。曹大平一回去就发烧了,他的女人唉声叹气的,她既不能采浆果,又不能去秋收,只能守着他。
③金井有个头发全白的“苍苍婆”,三十年来,她的男人一直瘫在炕上靠着她的服侍而活着。苍苍婆的眼睛,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混浊,依然那么明亮,清澈逼人,好像她的眼底浸着一汪泪,使她的眼睛永远湿润而明净。
④开始的几天,苍苍婆还认认真真地采上一天的都柿,交给收浆果的人,换来几十块钱。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当她独自在林中垂下老迈的腰,手指触到皱纹累累的已经蔫软的都柿的时候,她的心凄凉了。她尝了一粒都柿,真是甜极了,这甜让她更觉凄凉,苍苍婆就很想喝上一碗酒。山上没酒,她自然把采来的都柿当酒吃,竟一发而不可收,吃空了盛都柿的盆子。收浆果的人为了安慰她,曾丢给她一张十元钞票,让她买酒,苍苍婆捡起钞票,运足一口气,又把它吹回地上,苍苍婆说:“钱是什么,不就是一张落叶么?蚂蚁合伙举过落叶,这样的叶子它们没见过,留着给蚂蚁们举着玩,当遮阳伞使吧!”说完,她就一摇一摆地走了。
⑤苍苍婆在晚饭后摇摇晃晃地去大鲁二鲁家了。大鲁二鲁是金井人中惟一还在秋收的人。他们是一对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大鲁是男的,二鲁是女的。他们已是中年人了。满嘴酒气的苍苍婆亢奋地叫道:“大鲁二鲁,别秋收了,采浆果去吧,能拿现钱!大鲁过年时就能买新鞋穿了,二鲁也能买件花衣裳了!”大鲁说:“苍苍婆,爸妈死前告诉大鲁了,下了霜就秋收,大鲁都点了头了!”二鲁也说:“春天撒了种,秋天就得收庄稼,二鲁也记着呢!”苍苍婆说:“你们真是一对傻瓜,这天响晴响晴着呢,晚个十天八天秋收,你种到土里的东西也不能长翅膀飞了;可你要是不采浆果,就得不到现钱,等你们收完秋去采,收浆果的人早就走了,你们一分钱也挣不到!”
⑥大鲁二鲁不为所动,在他们看来,秋收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刨完了土豆,又砍了白菜和大头菜,把它们运回来,腌了两缸酸菜和一缸咸菜,然后把余下的菜下到窖里。之后,他们把遗落在地里的菜帮也捡起来,装进麻袋,拉回家堆在仓房旁,作为猪饲料。最后,他们踏着更浓重的霜,去了大草甸子,用绳子把猪草背回来。
⑦就在大鲁二鲁扛回猪草的这个夜晚,天空下起了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获,就这么掩埋在大雪之下了。人们脸上满是凄苦的表情。他们冬天吃什么?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吃什么?苍苍婆望着大鲁二鲁这户惟一收获了庄稼的人家,她的心中先是涌起一股苍凉,接着是羡慕,最后便是弥漫开来的温暖和欣慰。
⑧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金井的女孩,最喜爱穿这样的项链来戴。看来在秋收的间隙,大鲁二鲁也采了浆果。只不过他们只采了很少的一种,并且为它们做了最美的镶嵌。
(节选自中篇小说《采浆果的人》,有删改)
1.第②节描写曹大平夫妇涉水渡河的情节在小说中有何作用?
2.文中苍苍婆吃都柿的细节描写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情感活动?请具体说明。
3.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概括大鲁二鲁的形象特点。
4.小说叙写了金井人采浆果的故事,请探究作品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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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猴
柳边河
秋收过后,生产队会计稀里哗啦拨弄算珠,根据每一个社员家庭的人口、出工和分配的多少得出哪家该进钱哪家该补钱,准备开分红会。每年此时,段二爷和他的母亲总会有盼头。他和他的母亲,都是能出工的劳力。
段二爷其实并不姓段,也并不是能够称得上“爷”的老头。他叫佟寿,虚岁二十的年轻壮小伙。为何叫段二爷,都是那回看猴戏看出来的。耍猴戏的人姓段,叫段二爷,身材瘦瘦的,佟寿和他差不多。那年秋收后耍猴戏的段二爷牵着一只可爱的小猴来到小村庄里耍猴戏。吃完晚饭老老少少早早地来到生产队的晒谷场上围坐上了。佟寿家离晒谷场近,自然就来得早坐在最前面。耍猴戏的段二爷牵着戴了官帽穿着官服的小猴,提着个小锣咣咣咣的绕场一周就算开场了。猴戏耍得精彩就不必说了,大家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不知那耍猴戏的段二爷变了个什么戏法,把坐在前排的佟寿变成了他自己的模样,那小猴把佟寿当作段二爷在他身上又抓又抚,弄得佟寿不知所措,头发被抓得乱蓬蓬的。身边的人明明看着坐的是佟寿,怎么会成了段二爷,都感到不解。从此,佟寿就没有哪一个叫他佟寿,不管大人小孩都叫他“段二爷”了。
分红自然是几家欢喜几家愁。进钱的人家不必说,补钱的人家就得一五一十地把钱拿出来,补给那些劳动日挣得多的。可钱从哪里来?那时候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要想把什么变一分钱是没有什么可变的,唯独自留地里种点辣椒或其他的经济作物,秋后按国家牌价卖给供销社才能变出点钱来,所以每到要分红的时候该补钱的人是愁上眉头。
有的进钱人家与补钱人家相互谈好,答应喊着,等哪时有了哪时给。段二爷没有找哪一家喊,自己的劳力,癞子头上的虱子——跑不脱。他想到的是进现钱,好实现他的愿望。
分红会上,各自揣着的心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像灯火苗一样摆动,跳跃,或被灯蛾扑打得东倒西歪。桌上摆着一沓钞票。段二爷看着那沓钞票逐渐地矮下去,完全消失了,会计还没有叫到他的名字,他全身冰凉。
会计终于叫到他的名字,宣布他应进一百三十元,比去年多了十五元。尽管多了十五元,段二爷心里高兴不起来,当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会计接着念了下一个人的名字。
下一个是佟金银,生产队长,是段二爷亲幺爸,人多劳力少,应补一百五十元。
佟金银当场把二十元现钞搭在桌子上交给了出纳,剩余一百三十元。他望了望段二爷,大声地喊,段二爷,喊到哈,过几天给你。
说话算话哟,幺爸。段二爷只得应承了一句。你放心,男儿汉大丈夫。佟金银拍着胸膛慷慨答道。
腊月说到就到,家家户户置办年货忙。段二爷分红该进的钱还没有到手。心里着急,亲自登门要账。佟金银满口答应,行,没问题,等会赶场就给你找来。你放心,好侄儿,下午我亲自给你送来。下午六点钟了,段二爷还不见幺爸拿钱来。一下午他都死盯着佟金银赶场回家的路,眼都望穿了。天色渐渐朦胧起来,他终于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朝这边晃动。那影子他很熟,不错,是佟幺爸,喝醉了酒,一路乱七八糟地唱着京戏:咣扯咣扯咣……
段二爷心急火燎,不等他咣过来就扑了上去。佟幺爸一把抱住段二爷,好侄儿,我晓得,我晓得,然后用醉气熏熏的嘴对着段二爷的耳朵耳语了几句,段二爷还没愣过神来,佟幺爸用京腔大笑着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腊月二十四过小年了,段二爷的钱还是一分没得,别人家热热闹闹,自己家里冷屁熏烟,再也按捺不住,怒火中烧,再次登门催帐。这次段二爷是麻了脸,甚至是开黄腔不认亲了。佟金银,你跟老子拿钱不,不拿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佟金银看到一个晚辈指名道姓骂到自己脸上来,又是堂堂的一队之长,顿觉不光彩,恼羞成怒,站出来指着段二爷一阵骂,腊时腊月的你吼哪样?老子又不是说不拿,你那点老子拿不起是不是,老子少喝两杯……
邻居七八个男劳力汉上前各自劝说才算把火扑灭。
年三十,佟幺爸为了表示歉意,置办了年饭把段二爷母子俩请到家里。佟幺爸一阵甜言蜜语劝下三杯酒,然后又亲情加感情滔滔不绝,乖侄儿,幺爸实在是对不起你,今年幺爸确有难处……摆了摆头,叹一口气,举杯同段二爷又连干了两杯接着说,明年,明年补偿你,让你工分挣得更多,幺爸说话算话,绝对不骗你……又是两杯下肚,段二爷不胜酒力,有些昏昏的了。佟幺爸接着话茬把他的意思讲完,明年佟石川家饲养耕牛到期了,我把它转让给你,一年多挣三百多个劳动日呢。你想想,三百多个劳动日一年多收入几十块啦……
段二爷懵懵懂懂地听着,不知什么时候进入了梦乡。等他一觉醒来,已是家家户户桃符更新,噼里啪啦燃放鞭炮贺新春。段二爷被鞭炮声震醒,模糊中仿佛又看到那只猴在他身上抓捞……
1.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段二爷什么样的情感?
2.小说中的佟金银是什么形象?请简要概括。
3.小说叙写“可钱从哪里来,那时候是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秋后按国家牌价卖给供销社才能变出点钱来”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主要内容是围绕秋收分红展开的,却花了不少笔墨交代“段二爷”名字的由来。作者为什么这样处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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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幽竹图
耿春元
工程师任子建退休后住在乡下老家里,老家离城二十里。老家前边临河,后边依山,周围有竹。掩门藏明月,开窗放野云。难得的幽雅环境,正是老人们清静养老的好地方。只是到了星期天,儿子一家三口来了,女儿一家三口来了,热热闹闹一整天,傍晚时分离去了,才清静下来。用老伴的话说,来了烦,不来盼。人老了,就这贱脾气。
这年夏天,一场大雨,发现老屋漏水了。先是屋后墙湿了一块,接着屋中间滴水。放上一个面盆接住,就听见钟摆似的滴答滴答响。白天还好,到了晚上,这滴水声烦得老伴整宿睡不着。老伴患神经衰弱症,到了这乡下后,那病本来好了的,这一滴水,又犯了。好在雨停了,天晴了。不过,再下大雨呢?
又是星期天,儿子一家和女儿一家都来了。任子建就趁吃饭的工夫,跟孩子说起房子漏水的事儿。这事说完,女婿没说话,女儿没说话,儿媳也没说话,只有儿子嚼着一口饭含含混混地说,找个泥瓦匠修修就是了。任子建听了,心想说得轻巧,谁去找?哪天修?轻轻省省一句话,屋就不漏了?
好在下大雨的天气很快就过去了,一般雨水,只是后墙有块地方潮湿,并不滴水的。但是第二年雨季眨眼又到了,任子建生怕大雨来时屋再漏,就又趁着星期天大家一起吃饭时,把屋漏水的事儿说了一遍。其实,他自己想办,也不是办不到,不就是花钱买材料请工匠嘛。他是认为把儿女养大了,一辈子该干的都干了,这点事犯不着自己再操心劳力了。
这回不错,他把话说完,除了女婿沉默外,大家都应承着说,修吧修吧,赶快修修,省的老妈睡不着。女婿不说话,老头不见怪,女婿外人嘛。家里有事,儿子应该一马当先的,谁叫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呢。有儿子在,女婿自然不能抢前忙后的。果然,儿子的话,让老头很是喜欢。儿子说,老屋了,干脆大修,一次到位。等我老了,也像你跟妈一样,来这里养老,守住咱这老宅子。说这话时,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瞅了妹妹一眼,这可是老规矩,子承祖业呀。
妹妹便抿嘴一笑,什么呀,现在法律可规定了,子女各一半!
老妈在一旁笑起来,好哇,我们还没死,就争起祖业来了。
这个星期天大家过得很快活。过去了这一天,老两口便开始盼,盼儿子来修屋。星期一过去了,星期二过去了,直到星期六早晨,儿子没盼来,却盼来了大雨。屋自然还漏,大雨大漏,小雨小漏。雨一直下到星期天早晨,还没有停下的意思。山路又难行,看来儿女们是不会来了,老两口就望着漏屋发愁。
下午,雨才渐渐停下来。忽然听到汽车喇叭声,任子建出门一看,是女婿开着一辆罩着篷布的卡车来修房子了。女婿说,下雨天山路不好走,赶到这费了好几个小时呢。听天气预报,下星期还有大暴雨,现在抓紧修修,还来得及。说话间,从车上下来三四个穿雨衣的民工,屋里屋外瞅了一遍,就开始卸篷布下的修屋材料。女婿把袖子一挽,搬起几块红瓦,也加入了修屋的行列。一直忙活了一两个小时,女婿才告诉任子建,这屋修好了,三两年没问题。
果然,没几天真下起了暴雨,一连下了三天两夜,那屋滴水不漏。老两口便感叹,还是女婿疼我们。
这一感叹不要紧,有一个星期天儿女们都到齐了的时候,任子建说,女婿修房有功,奖励一件东西。说着回房拿了一个红木漆盒,递到女婿手里。这下子,大家惊呆了,都知道漆盒里装的是郑板桥的《幽竹图》,已在任家传了三代了。女婿听说过,只是从没见识过,接到手里打开看时,也吃了一惊,忙还给岳父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一旁的女儿不客气了,一把就将漆盒夺到了手里,看着丈夫说,咱爸给你的,我帮你收下了。咱也沾沾你的光,拿它去换个别墅什么的,到时就不跟哥哥争这老宅子了!
她这一说,哥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这个时候,任子建和老伴互相看了一眼,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以前俩人没少交谈过,人老了,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再需要的就是儿女的一颗孝心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讲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围绕修缮老屋叙事,情节上并无大起大落,语言质朴,结尾点题。
B.在小说中女婿这一人物之所以少言寡语,是因为在岳父家身份地位不一样,更因为他自己也不善言辞。
C.文中对“老两口便开始盼,盼儿子来修屋。儿子没盼来,却盼来了大雨”的叙述,体现出老两口对儿子的失望心理。
D.作者为我们描述了退休后老人们日常生活的乏味:平时过着清静的日子,只有到了周末儿女们才来热闹一下。
E.小说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虽然父母退休后盼望子女回家,但子女却很少顾及父母的难处,只知“啃老”而不思回报。
2.小说中的女婿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分析。(6分)
3.小说多次写到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女婿只是帮岳父修缮一下老屋,任子建就把传了三代的郑板桥的《幽竹图》奖励给了女婿。任子建这个做法是否有些草率?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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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与周瑜相遇
迟子建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的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声去了,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时,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周瑜也注意到了我,因为在这旷野上,睁着眼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
我见到了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时往往都是这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
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着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了鼓槌和号角,他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他说。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他说。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光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喂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
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色的月光。战马依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第二段景物描写突出了梦境的清澈、素雅、荒凉、安静、开阔的特点,营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为下文的情节发展和人物刻画作了铺垫。
B.文章最后一段的作用是照应开头,首尾呼应,使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C.在梦境中“我”与最想见的男性周瑜相遇,内心产生了强烈的冲动,由初见周瑜时的“发抖”到交流后分离时的“打着哆嗦”,到想抓住他的手而不能,因时光阻隔,难以再见,最终以流下了泪水作结。
D.因为周瑜英俊潇洒,拥有一股“逼人的英气”,所以尽管他“英雄气短”,仍然是 “我”最希望与之相遇的人。
E.这是一篇从女性的角度看待英雄的微型小说,小说除主题新颖之外,更让人感到印象深刻的是暗示的表达技巧。
2.与“我”进行交谈的前后,周瑜的人物形象有怎样的不同?根据材料,简要分析。(6分)
3.简要分析文章中几次写到的“鼓角声”的作用。(6分)
4.有人认为《与周瑜相遇》是一个关于英雄的梦,又是一个关于平凡的梦。请据此谈谈你对本文主旨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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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那些曾仰望星空的人
于建嵘
近日,有名校毕业的年轻法学博士来访,陪其参观宋庄美术馆,他指着新落成的遇罗克雕像问我:遇罗克是什么人,人们为什么要为他献花?听此言,我深感意外。
像我这样在文革中长大、在文革后上大学的人,大部分是知道遇罗克的。1966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风行之时,他写作《出身论》予以痛批,并因此在1970年3月5日被判处以极刑,年仅27岁。1979年,此案平反,惨情揭露,震惊全国。
这个出身普通的年青人,之所以让千万人为之动容,是他在那个荒诞年代里独立思考的自觉和能力,是他在无所不在的迫害中表达和捍卫自己观点的热血和勇气,是他在黑暗中仍信仰和追求光明的“天真”。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思想和精神所具有的伟大力量。那年我刚进大学,在“拨乱反正”、“实事求是”的背景下,遇罗克、张志新等作为“解放思想”的先驱,受到了官方的大力宣传。可以说,正是读过他们的著作、听过他们的故事之后,才使我认识到中国现代史的沉重,理解到独立思考的价值和艰难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中心任务很快转到经济建设上去,对文革也没有从体制原因和精神层面上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清算。遇罗克等人在官方语系中,更多被作为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先进人物。他们所代表的精神,并没有真正被归入社会主流价值观,并体现在国家教育、宣传政策之中。
因此,这位法学博士受基础教育时,历史书中对文革是一带而过`,思想品德课上学到的,多是雷锋式的道德英雄。而在家庭之中,父母的血缘之爱,似乎更希望子女能获得现世的安稳,而并不注重精神的追求。法学博士大约就是这样失去了在未成年时知道遇罗克的可能。
他现在仍对此一无所知,在我看来,则是个很严重的事情了。首先,他出身名校。名校的魅力,一大半在于老师们的言传身教和和出色的同伴教育。看来,这个思想前沿之地,关心文革、关心自由思想的人也少了。其次,他是位博士。这已经到了主动学习的阶段。他从未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产生过兴趣?从来没有因坚持独立思考与现实产生矛盾,而产生困惑和思考?甚至,他没有养成读书看报的良好习惯?毕竟,遇罗克们并没有被屏蔽,也始终被一些人怀念并一再提起。更重要的是,他学的是法学。法律虽是一门实用之学,但并非纯技术性的,它离不开对公平、正义等的价值判断和追求。法学博士不知道遇罗克等,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有人也许可能这样反驳说,不知道遇罗克,又能怎么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时间多背点英语单词,多看几本专业书籍,可能会更早成为专家。再说,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可能更会妨碍获得现实中的利益。个人的选择也许不能强求。但如果不知道遇罗克的年青人占绝大多数,那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欠缺,更是一种精神的失落。
温家宝曾对学生说,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它才有希望。既然明白这个道理,请纪念曾在黑暗中仰望过星空的遇罗克、张志新、林昭们。
1.作者说“这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欠缺,更是一种精神的失落”,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2.从社会角度看,法学博士不知道遇罗克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分)
3.结尾提及温家宝对学生说的话有何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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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那些曾仰望星空的人
于建嵘
近日,有名校毕业的年轻法学博士来访,陪其参观宋庄美术馆,他指着新落成的遇罗克雕像问我:遇罗克是什么人,人们为什么要为他献花?听此言,我深感意外。
像我这样在文革中长大、在文革后上大学的人,大部分是知道遇罗克的。1966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风行之时,他写作《出身论》予以痛批,并因此在1970年3月5日被判处以极刑,年仅27岁。1979年,此案平反,惨情揭露,震惊全国。
这个出身普通的年青人,之所以让千万人为之动容,是他在那个荒诞年代里独立思考的自觉和能力,是他在无所不在的迫害中表达和捍卫自己观点的热血和勇气,是他在黑暗中仍信仰和追求光明的“天真”。人们在他身上,看到了思想和精神所具有的伟大力量。那年我刚进大学,在“拨乱反正”、“实事求是”的背景下,遇罗克、张志新等作为“解放思想”的先驱,受到了官方的大力宣传。可以说,正是读过他们的著作、听过他们的故事之后,才使我认识到中国现代史的沉重,理解到独立思考的价值和艰难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中心任务很快转到经济建设上去,对文革也没有从体制原因和精神层面上进行彻底的反思和清算。遇罗克等人在官方语系中,更多被作为反对林彪、四人帮的先进人物。他们所代表的精神,并没有真正被归入社会主流价值观,并体现在国家教育、宣传政策之中。
因此,这位法学博士受基础教育时,历史书中对文革是一带而过`,思想品德课上学到的,多是雷锋式的道德英雄。而在家庭之中,父母的血缘之爱,似乎更希望子女能获得现世的安稳,而并不注重精神的追求。法学博士大约就是这样失去了在未成年时知道遇罗克的可能。
他现在仍对此一无所知,在我看来,则是个很严重的事情了。首先,他出身名校。名校的魅力,一大半在于老师们的言传身教和和出色的同伴教育。看来,这个思想前沿之地,关心文革、关心自由思想的人也少了。其次,他是位博士。这已经到了主动学习的阶段。他从未对改革开放前的历史产生过兴趣?从来没有因坚持独立思考与现实产生矛盾,而产生困惑和思考?甚至,他没有养成读书看报的良好习惯?毕竟,遇罗克们并没有被屏蔽,也始终被一些人怀念并一再提起。更重要的是,他学的是法学。法律虽是一门实用之学,但并非纯技术性的,它离不开对公平、正义等的价值判断和追求。法学博士不知道遇罗克等,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有人也许可能这样反驳说,不知道遇罗克,又能怎么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时间多背点英语单词,多看几本专业书籍,可能会更早成为专家。再说,做一个独立思考的人,可能更会妨碍获得现实中的利益。个人的选择也许不能强求。但如果不知道遇罗克的年青人占绝大多数,那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欠缺,更是一种精神的失落。
温家宝曾对学生说,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它才有希望。既然明白这个道理,请纪念曾在黑暗中仰望过星空的遇罗克、张志新、林昭们。
1.作者说“这不仅仅是一种知识的欠缺,更是一种精神的失落”,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6分)
2.从社会角度看,法学博士不知道遇罗克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分)
3.结尾提及温家宝对学生说的话有何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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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①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②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比如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放纵地提着灯笼在白雪地上玩个尽兴,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
③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的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行进得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所以,手表里的时间总给我们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从这里走出来的时间因为没有声色而少了几分气势,这样的时间仿佛也没了威严,不值得尊重,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④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⑤十几年前的一天,我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这样,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
⑥现在,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侯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情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选自《中外文摘》2011年第07期,有删改)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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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的夜色啊
迟子建
虽然哈尔滨的夏天足够凉爽,但我还是喜欢在每年的七、八月份放下笔来“歇伏”。这时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读书。我会把插在书架中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打量个周详,如同皇帝选妃一样,抽出想读的,放在沙发旁和枕边。被选中的既有那些散发着微微霉味的、可以一读再读的老书,也有外表光鲜漂亮、漫溢着油墨芬芳的新书。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经过了漫长岁月淘洗后仍然能流传下来的文字,总会像金子一样闪闪发光。
在浏览了两本空洞乏味、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我已打算重温《聊斋志异》的诡谲、奇异之美了。那里的神仙鬼怪在我眼中是有血有肉的。在电闪雷鸣的夏日,读这样的书无疑就是聆听天籁之音。
由于搬家后没有给书做细致的分类,所以很多书都是乱插的。我在取《聊斋志异》的时候,发现了相挨着它的《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这是著者王观泉先生三年前所赠的,我记得爱人在那年春天离开我的最后一个夜晚,读的就是这本书。
书页上一定留有我用肉眼看不见的爱人的指纹,所以打开它的时候,那一幅幅绚丽的画面,在我眼里就是天堂的圣景图。
最先打动我的,是一组《丽达与天鹅》图画。丽达与天鹅的故事,是最传奇的爱情故事。天神宙斯有一天在神山上,看到身下的斯巴达草原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就是丽达。宙斯爱上了丽达,为了摆脱天后赫拉的控制,他变成一只天鹅,飞向人间,与丽达相爱,并生下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海伦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比丽达与天鹅的故事还要著名。
在对《丽达与天鹅》这个神话的演绎上,我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柯勒乔的过于甜美,达•芬奇的太圆熟了,而达利表现的天鹅充满了激情和力量,它那富有质感的展开的双翼,是那么的刚健和柔美,充分体现了宙斯飞临人间、见到心爱的人时那种内心的狂喜。
在这本书中,既可看到威廉•琼斯表现的爱上自己倒影、最终化作水仙花的美少年纳西索斯,也可以看到鲁本斯以表现众女神为了争夺金苹果而引起祸端的《帕里斯的裁判》以及波提切利描绘的以色列民族女英雄《朱提斯》。还有充满了阴郁之气的伦勃朗的《大卫在扫罗面前弹竖琴》,灰黑的画面除了衬托了疯子扫罗内心的矛盾和焦虑,也把竖琴的凄美展现无疑。我觉得在描写音乐对人的影响的深刻性上,这则神话无疑是登峰造极的。
在书将结尾的时候,我看到了那个舞蹈着的莎乐美。2000年秋天,我曾经在都柏林的皇家剧院看过王尔德的话剧《莎乐美》。
《莎乐美》是写施洗者约翰死亡的故事的作品。希律王娶了弟弟腓力的妻子希罗底,约翰对此反对,惹恼了希律王,被关进监牢。莎乐美是希罗底的女儿,她美丽而富有才情,传说她向约翰表达过爱情,但遭到了拒绝。在希律王的生日宴会上,莎乐美被邀跳舞,为希律王助兴,莎乐美不从。希律王就许诺莎乐美,如果她当众舞蹈,就可以让她做一件最想做的事情。于是,莎乐美跳起舞来,舞毕,她要求希律王割下约翰的头给她,她终于吻到了死去的约翰的嘴唇。在约翰的头即将落地的时候,莎乐美感慨道:多美的夜色啊!
是啊,用这句台词来概括这本书的气质再合适不过了。欧洲那些美妙的神话和传说,当它们凝固在画面中的时候,它们就是人类艺术天空中最迷人的夜景。可惜在这个时代,欣赏这样的夜色的人少而又少了。所以王观泉先生在赠言中这样写道:
此书起笔于1953年,时为23岁当大兵时。但虽戎装披身,心中想的是保卫和平,使中国乃至世界宁静。匆匆近半个世纪流逝,这才发现世界其实一点儿也不太平。书虽然漂亮,2002年垂暮之年的我已经对世道不感兴趣了,只是愿意比我年轻的你及与你相似的中青年们,能如我在起笔写此书时一样好心情,赏析美。
王观泉先生晚年患有严重的眼疾,一再手术,如今他的一只眼睛几乎失明,而另一只眼睛的视线也极为微弱。这样的画集对他来说,注定是掩藏在心底的永恒的风景了。
我想爱人能够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样的一本书上路,踏着这样的夜色归去,实在是幸运的。因为他是带着美走的。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一
对一错得2分)( )( )
A.作者开篇通过阅读老书与新书的不同的感受,重点在于交代作者喜读老书的原因是:老书是经岁月
淘洗后的思想结晶,为下文写古代欧洲神话传说之美,进而为引出怀念丈夫之情作铺垫。
B.在哈尔滨的夏天,作者想读《聊斋志异》是由于读了“装神弄鬼的最新畅销书后”引起的,同时也
是怀念“亡夫”使然。
C.在以《丽达与天鹅》为题材的绘画中,作者最喜欢达利的那幅,是因为达利表现出了宙斯的激情与
力量,刚健和柔美,以及见到心上人的狂喜之情。
D.作者着力描写《莎乐美》的目的就是通过她无所顾忌地追求情爱的疯狂行为,以超乎常理的情节冲
突表现主人公的性格,爱恨交织的蛇蝎美人的心狠手辣。
E.《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是美的载体,所以在最后一段,作者写了爱人在最后的日子看这本“美
书归去,实在是幸运的。这也和上文构成照应关系。
2.作者在描写《欧洲美术中的神话和传说》的内容时,对《丽达与天鹅》描写得很详细,为什
么?(4分)
3.作者以“多美的夜色啊”为标题,有何深意?(4分)
4.“比之新书,我更爱那些老书”,这是作者的选择,读新书还是读老书,每个人喜好未必相同,
你的看法呢?(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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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迟子建
我怀念三四十年前的年。
小年前后,我会和邻居的女孩子搭伴,进城买年画。好像女孩子天生就是为年画生的,该由我们置办。小镇离城里十几里路,腊月天通常都在零下三四十度,我们穿得厚厚的,可走到中途,手脚还是被冻麻了。我们知道生冻疮的滋味不好受,于是就奔跑。跑得快,血脉流通得就快,身上就不那么冷了。我们跑在雪地的时候,麻雀在灰白的天上也跑,也不知它们是否也去购置年画。天上的年画,该是西边天绚丽的晚霞吧!进了城里的新华书店,我们要仔细打量那一幅幅悬挂的年画,记住它们的标号,按大人的意愿来买。母亲嘱咐我,画面中带老虎的不能买,尤其是下山虎;表现英雄人物的不能买,这样的年画不喜气。她喜欢画面中有鲤鱼元宝的,有麒麟凤凰的,有鸳鸯蝴蝶的,有寿桃花卉的。而父亲喜欢古典人物图画的,像《红楼梦》《水浒传》故事的年画。母亲在家说了算,所以我买的年画,以她的审美为主,父亲的为辅。这样的年画铺展开来,就是一个理想国。
买完年画,我们会去百货商店,给自己选择头绫子,发卡,袜子,假领子,再买上几包红蜡烛和两副扑克牌。那时我们小镇还没通电,蜡烛是家里的灯神。任务完成,我们奔向百货商店对面的人民饭店,一人买一根麻花,站着吃完,趁着天亮,赶紧回返。冬天天黑得早,下午三点多,太阳就落山了。想在天黑前到家,就要紧着走。我们嘴里呼出的热气,与冷空气交融,睫毛、眉毛和刘海染上了霜雪,生生被寒风吹打成老太婆了!不过不要紧,等进了家门,烤过火,身上挂着的霜雪化了,我们的朝气又回来了!
人们为自己办年货,也为离世的亲人办年货。逝去的人,未必坟茔就在近前。所以小年一过,小镇的十字路口,会腾起团团火光。人们烧纸钱时,不忘了淋上酒,撒上香烟。年三十的饺子出锅后,盛出的头三个饺子,要供在亲人的灵位前,请他们品尝。
我小的时候,父亲和爷爷都在时,我们只在十字路口为葬在远方的奶奶烧纸。爷爷去世后,除了给奶奶买下烧纸,爷爷那里也得备一份了。等我长大成人,父亲过世了,母亲预备下的烧纸,就比往年厚了。待到十年前我爱人因车祸离世,我回故乡过年,在给爷爷和父亲上过坟后,总不忘了单独买份烧纸,在除夕前夜,在我和爱人无数次携手走过的山脚下的十字路口,为回归故土的他,遥遥送上牵挂。火光卷走了纸钱,把我留在长夜里。
我快五十岁了,岁月让我有了丝丝缕缕的白发,但我依然会千里迢迢,每年赶回大兴安岭过年。我们早已从山镇迁到小城,灯笼、春联都是买现成的,再不用动手制作了。我们早就享用上了电,也不用备下蜡烛了。至于贴在墙上的年画,它已成为昨日风景,难再寻觅其灿烂的容颜了。我们吃上了新鲜蔬菜,可这些来自暖棚的施用了化肥的蔬菜,总没有当年自家园田产出的储藏在地窖的蔬菜好吃。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实际,可也越来越没有滋味,越来越缺乏品质!
我怀念三四十年前的年,怀念我拿着父亲写就的“肥猪满圈”的条幅,张贴到猪圈的围栏上时,想着猪已毙命,圈里空空荡荡,而发出的快意笑声;怀念一家人坐在热炕头打扑克时,为了解腻,从地窖捧出水灵灵的青萝卜,切开当水果吃,而那个时刻,蟋蟀在灶房的水缸旁声声叫着;怀念我亲手糊的灯笼,在除夕夜里,将我们家的小院映照得一片通红,连看门狗也被映得一身喜气;怀念腊月里母亲踏着缝纫机迷人的声响;怀念自家养的公鸡炖熟后散发的撩人的浓香;怀念那一杆杆红蜡烛,在新旧交替的时刻,像一个个红娘子,喜盈盈地站在我家的餐桌上,窗台上,水缸上,灶台上,把每一个黑暗的角落都照亮的情景!
可是这样的年,一去不复返了!在我对年货的回忆中,《牡丹亭》中那句最著名的唱词:“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不止一次在我心中鸣响。好在繁华落尽,我心存有余香,光影消逝,仍有一脉烛火在记忆中跳荡,让我依然能在每年的这个时刻,在极寒之地,幻想春天!
(有删改,选自《2013年中国散文排行榜》)
1.第七自然段集中描绘了一幅幅过年的情景,有何用意?(4分)
2.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4分)
(1)这样的年画铺展开来,就是一个理想国。(2分)
(2)火光卷走了纸钱,把我留在长夜里。(2分)
3.最后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4.“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实际,可也越来越没有滋味,越来越缺乏品质!”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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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面朝天毕淑敏
迟子建
①齐耳短发,白皙红润的脸色,善意的双眸,黑色圆口拉带布鞋,白底带着蚕丝一样细的黑纹棉布夹克,这就是毕淑敏就读鲁迅文学院时留给我的印象。她在装束上那么普通,走在大街上,你确实很难想象她就是以《昆仑殇》享誉文坛的作家毕淑敏。她钻入菜摊儿,站在公共汽车站牌下,跻身于商场等等,确实与别的妇女相差无二。这也就是毕淑敏的平常,同时也是不平常之处。我常常觉得,那些装束上很前卫,言谈举止很新潮的女性,其骨子往往却是计较、琐碎、世俗的;而装束庄重、言语谦和的知识女性,其灵魂深处才真正拥有对世俗生活的批判力量,对艺术探索的执著和标新立异。
②谦和的毕淑敏在研究生班里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身为医生的她,对待同学们各种身体不适的咨询总是显得那么有耐心,而且还积极地带一些药送给同学。她总是笑微微的,雍容大度,从未听说她与谁隔阂或者给谁难堪过,可以想见她良好的修养和出色的心理素质。我曾暗自勾勒过毕淑敏的晚年形象,一个慈祥的胖老太太坐在环绕着花草的庭院里,她是坐在藤椅里的,眯缝着眼,在享受滋润的太阳。她膝下儿孙满堂。毕淑敏是个有福之人,因而会有这么理想的晚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让我们能联想到晚年的,而你一望毕淑敏,便知这个来自雪域高原的人会有一个洗尽铅华、归于平淡的美好晚年。
③算起来,与毕淑敏在研究生班三年同窗的交往是极为有限的。真正交往却是在毕业之后。虽然这时也较少见面,但电话却成了联络情感、交换创作想法的好方式。我只要去北京开会,总要和她联系一下,彼此聊天,谈身体,谈现状,谈未来,谈创作,等等等等,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记得一九九七年盛夏我从美国回到北京,当夜毕淑敏来看我,提起不久前有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在纽约召开,邀她前往,而会期只有三天。毕淑敏说她决定不去了,理由是刚到那里时差还没倒过来,就得登机返程。毕淑敏笑言:“美国搁在那儿,又跑不了,以后再说吧。”这是我印象中的毕淑敏说过的最豪迈最幽默最有寓意的话了。把它套用她的文学观,我想也一样适合。那便是从容、不急不躁、自信和有耐性。
④毕淑敏的生活经历我想很多热爱她的读者比我还要熟悉。她出身于一个高干家庭,青年时代到了西藏当兵。毕淑敏是个飒爽英姿的女兵。然而在雪域高原上,恶劣的气候对女兵来讲怎么来说都是一种摧残。然而她挺下来了,不仅挺了下来,还将这种苦难变成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使经过了净化的灵魂得以在京城无边的烟尘和喧嚣之中,流淌出那么多有关西藏、有关生与死的凄美故事。苦难之于人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一种是对生活永久的怨艾和变本加厉的报复,一种则是对生活的珍惜和积极的不遗余力的创造。毕淑敏属于后一种,她用自己的笔,使那片雪域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梦想和圣地,而不是埋葬之地。
⑤毕淑敏的创作是勤奋的。她有一些脍炙人口的中短篇小说为我们所熟悉,最近她的长篇处女作《红处方》又引起轰动,我打心眼里为她高兴。我婚后在大兴安岭休闲的一段日子里,正赶上各有线台在播放《红处方》,于是每日很守时很积极地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可惜的是电视剧的《红处方》拍得不尽如人意,还是读原作的感觉更好。这也就是很多作家在把自己喜爱的作品改编权交与影视单位后,总有些惴惴不安。那滋味就像把爱子送人了,不知道他摊得摊不上个好人家而牵肠挂肚。好在连最普通的读者都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要想真正了解和判断一个作家,还是去读她的作品。
1.毕淑敏是享誉文坛的知名作家,在本文作者的眼中,她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2.文章开头部分的外貌描写有怎样的特点和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5分)
3.指出第四段加点语句所用的写作手法,并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及其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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