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二十年以后
[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章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在文章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者是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读者意料之外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
B.这样的结尾,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凸显了人物性格和思想,使人物形象陡然鲜明,起到了突出主题思想的作用。
C.鲍勃的朋友吉米·维尔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是,他冷漠无情,出卖朋友,把朋友当垫脚石的卑劣行径与鲍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揭露了美国社会的司法黑暗。
D.在小说情节发展中,作者精心设置了一系列伏笔,如“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等,使情节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而合情合理。
E.故事主要采用语言描写的方法,辅之以行为动作描写,精当处惜墨如金,细致处泼墨如云,既蜻蜓点水,又笔墨饱满,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
(2)“他们想跟你‘聊聊’”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聊聊”一词的含义是什么?(6分)
(3)主人公鲍勃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鲍勃的形象(6分)
(4)小说以间隔反复的手法进行了三次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二十年以后
[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章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在文章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者是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读者意料之外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
B.这样的结尾,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凸显了人物性格和思想,使人物形象陡然鲜明,起到了突出主题思想的作用。
C.鲍勃的朋友吉米·维尔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是,他冷漠无情,出卖朋友,把朋友当垫脚石的卑劣行径与鲍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揭露了美国社会的司法黑暗。
D.在小说情节发展中,作者精心设置了一系列伏笔,如“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等,使情节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而合情合理。
E.故事主要采用语言描写的方法,辅之以行为动作描写,精当处惜墨如金,细致处泼墨如云,既蜻蜓点水,又笔墨饱满,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
(2)“他们想跟你‘聊聊’”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聊聊”一词的含义是什么?(6分)
(3)主人公鲍勃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鲍勃的形象(6分)
(4)小说以间隔反复的手法进行了三次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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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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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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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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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几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来·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开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寒冷寂静的夜晚:“夜间10点”“寥寥无几”“一阵冷飕飕的风”,环境的幽冷、夜晚的凄清成为情节展开的标记,故事空间进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
B. 第五段刻画出鲍勃的容貌及性格,并用“伤疤”暗示了其在西部的经历。从后文“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可推测出鲍勃的经济状况,一定是在西部发了财。
C. 小说中出现两次对“一阵冷飕飕的风”的环境描写;第二次常渲染了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也成为情节转换的标志。这如同影视作品中的背景音乐一样,对故事的发生发展具有暗示作用。
D. 小说把警察与罪犯这一对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摆到友谊面前,让警察深陷在职业操守与私人情感的深渊中挣扎。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吉米最终选择了后者。
2.小说成功地刻画了吉米的人物形象,请概括并分析。
3.小说虽然简短,情节也不是很复杂,然而仔细品读,有很多人性的冲突反映在小说里。你认为小说中人性的冲突体现在哪里?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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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从文中可以看出吉米?维尔斯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并简要地加以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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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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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文章内容,分析下列句中划线词包含的人物情感内涵:(4分)
(1)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________
(2)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
________
4.人们常说“题好一半文”, “二十年以后”这个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这个题目好在哪里?(6分)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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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6分)
约翰不顾妻子的担忧决定让考上大学的儿子亨利独自一人去纽约上大学。妻子的担心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亨利在她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没买过一回菜,没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没清理过一次房间,就连书包都没有整理过。自小到现在,亨利从未单独出过一回门,就像鸡雏似的从未离开过母鸡翅膀的保护。而现在,猛一下就叫儿子一个人去经风雨见世面,她一百个放心不下。
亨利去了三天,没有电话;亨利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正当约翰夫妇焦急不安时,亨利的信来了。夫妇俩不啻接到福音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料随信纸带出的是一叠发票,共有:
西雅图至纽约豪华房车租赁票一张
纽约出租车票一张
一整箱冰淇淋的发票一张
纽约豪华饭店餐费发票一张
另附纸一份,上注明:付搬运费、服务费若干……
My god!不算学杂费,光这些额外开支,就三千多。
看了亨利的信才知道。亨利这回过了下独立瘾。
约翰看了信与发票,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妻子看了,一颗十五个吊桶般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很欣慰地说:“我儿子亨利很会处理关系,是做大事的料!”
约翰没有接嘴,他大概正在为如何给儿子回信而伤脑筋呢。
你如何评价小说中亨利的这种独立?联系生活实际谈谈小说所反映问题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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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6分)
约翰不顾妻子的担忧决定让考上大学的儿子亨利独自一人去纽约上大学。妻子的担心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亨利在她无微不至的关爱下,没买过一回菜,没做过一顿饭,没洗过一件衣,没清理过一次房间,就连书包都没有整理过。自小到现在,亨利从未单独出过一回门,就像鸡雏似的从未离开过母鸡翅膀的保护。而现在,猛一下就叫儿子一个人去经风雨见世面,她一百个放心不下。
亨利去了三天,没有电话;亨利去了七天,依然没有音信。正当约翰夫妇焦急不安时,亨利的信来了。夫妇俩不啻接到福音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不料随信纸带出的是一叠发票,共有:
西雅图至纽约豪华房车租赁票一张
纽约出租车票一张
一整箱冰淇淋的发票一张
纽约豪华饭店餐费发票一张
另附纸一份,上注明:付搬运费、服务费若干……
My god!不算学杂费,光这些额外开支,就三千多。
看了亨利的信才知道。亨利这回过了下独立瘾。
约翰看了信与发票,不知说什么才好。他妻子看了,一颗十五个吊桶般七上八下的心总算放了下来。她很欣慰地说:“我儿子亨利很会处理关系,是做大事的料!”
约翰没有接嘴,他大概正在为如何给儿子回信而伤脑筋呢。
你如何评价小说中亨利的这种独立?联系生活实际谈谈小说所反映问题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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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没有完的故事
欧·亨利
我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同《圣经》考证绝无关系,它只牵涉到那个历史悠久,值得敬畏,令人悲叹的末日审判问题。
一个包探——也就是充当警察的天使——向我飞过来,挟了我的左臂就走。附近候审的是一群看上去境况极好的鬼灵。
“你是那一拨人里面的吗?”警察问道。
“他们是谁呀?”我反问说。
“嘿,”他说,“他们是——”
这些题外的闲话已经占去正文应有的篇幅,我暂且不谈它了。
达尔西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她经售的可能是汉堡的花边,或是呢绒,或是汽车,或是百货公司常备的小饰物之类的商品。达尔西在她所创造的财富中,每星期只领到六块钱。其余的在上帝经管的总账上——哦,牧师先生,你说那叫“原始能量”吗?好吧,就算“原始能量总账”吧——记在某一个人名下的贷方,达尔西名下的借方。
一天下午六点钟,达尔西在距离延髓八分之一英寸的地方插帽针时,对她的好友——老是侧着左身接待主顾的姑娘——萨迪说:
“喂,萨迪,今晚我跟皮吉约好了去吃饭。”
“真的吗!”萨迪羡慕地嚷道,“唷,你真运气。皮吉是个大阔佬;他总是带着姑娘上阔气的地方去。你准会玩得痛快的,达尔西。”
达尔西急急忙忙地赶回家去。她的眼睛闪闪发亮,她的脸颊泛出了生命的娇红——真正的生命的曙光。那天是星期五;她上星期的工资还剩下五毛钱。
达尔西在一家卖便宜货的商店里停了一下,用她的五毛钱买了一条仿花边的纸衣领。那笔款子本来另有用途——晚饭一毛五,早饭一毛,中饭一毛。另外一毛是准备加进她那寒酸的储蓄里的;五分钱准备浪费在甘草糖上。吃甘草糖是一种奢侈——几乎是狂欢——可是没有乐趣的生活又算是什么呢?
达尔西住的是一间出租房。住在这种屋子里,挨饿的时候别人是不会知道的。
达尔西上楼到她的房间里去。榻床,梳妆台,桌子,洗脸架,椅子——造孽的房东太太所提供的全在这儿了。其余是达尔西自己的。她的宝贝摆在梳妆台上:萨迪送给她的一个描金瓷瓶,腌菜作坊送的一组日历,一本详梦的书,一个盛在玻璃碟子里的扑粉,以及一束扎着粉红色缎带的假樱桃。
那面起皱的镜子前靠着基钦纳将军、威廉·马尔登、马尔巴勒公爵夫人和本范努托·切利尼的相片。一面墙上挂着一个戴罗马式头盔的爱尔兰人的石膏像饰板,旁边有一幅色彩强烈的石印油画,画的是一个淡黄色的孩子在捉弄一只火红色的蝴蝶。
皮吉说好七点钟来邀她。她正在迅速地打扮准备。皮吉长得肥胖,有着耗子的心灵、蝙蝠的习性和狸猫那爱戏弄捕捉物的脾气——他衣着华贵,是鉴别饥饿的专家。他只要朝一个女店员瞅上一眼,就能告诉你,她多久没有吃到比茶和棉花糖更有营养的东西了,并且误差不会超出一小时。他老是在商业区徘徊,在百货公司里打转,相机邀请女店员们下馆子。
七点差十分的时候,达尔西准备停当了。她在那面起皱的镜子里照了一下。照出来的形象很称心。
达尔西暂时忘了一切,只觉得自己是美丽的,以前从没有男人邀请她出去过。现在她居然就要投入那种绚烂夺目的高贵生活中去了。
有人敲门。达尔西把门打开。房东太太站在那儿,脸上堆着假笑,嗅嗅有没有偷用煤气烧食物的气味。
“楼下有一位先生要见你。”她说。
达尔西转向梳妆台去拿手帕;她突然停住了,使劲咬着下唇。先前她照镜子的时候,只看到仙境里的自己,仿佛刚从大梦中醒过来的公主。她忘了有一个人带着忧郁、美妙而严肃的眼神在瞅她——只有这个人关心她的行为,或是赞成,或是反对。他的身材颀长笔挺,他那英俊而忧郁的脸上带着伤心和谴责的神情,那是基钦纳将军从梳妆台上的描金镜框里用他奇妙的眼睛在瞪着她。
达尔西像一个自动玩偶似的转过身来向着房东太太。
“对他说我不能去了。”她呆呆地说,“对他说我病了,或者随便找些理由。对他说我不出去了。”
九点钟,达尔西从箱子里取出一盒饼干和一小罐木莓果酱,大吃了一顿。九点半钟,达尔西对梳妆台上的相片看了最后一眼,便熄了灯,跳上床去。
到这里为止,这个故事并不说明问题。其余的情节是后来发生的——有一次,皮吉再请达尔西一起下馆子,她比平时更感到寂寞,而基钦纳将军的眼光碰巧又望着别处;于是——
我在前面说过,我梦见自己站在一群境况很好的鬼灵旁边,一个警察挟着我的胳臂,问我是不是同那群人一起的。
“他们是谁呀?”我问。
“唷,”他说,“他们是那种雇用女工,每星期给她们五六块钱维持生活的老板。你是那群人里面的吗?”
“对天起誓,我绝对不是。”我说,“我的罪孽没有那么重,我只不过放火烧了一所孤儿院,为了少许钱财谋害了一个瞎子的性命。”
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达尔西是每周只能领到五六块钱的雇用女工群体的一员,小说不惜笔墨详细交代她的支出费用和她的居住环境,意在表明达尔西生活的拮据状况。
B.达尔西不惜用她的五毛钱买了一条仿花边的纸衣领来装扮自己,显示出爱慕虚荣的心理,小说表现出对她的同情怜悯。
C.皮吉就是一个衣着华贵的“大阔佬”,内心猥琐丑陋,凭借着自己的金钱诱骗众多漂亮的女孩子。
D.小说写到皮吉第二次约达尔西下馆子,用“于是——”结束情节,写达尔西没有去赴约,所以说是“没有完的故事”。
E.那些境况极好的鬼灵就是那种每星期给雇用女工五六块钱维持生活的老板,小说表现出对他们的幽默讽刺。
2.达尔西是一个怎样的姑娘?请结合小说内容作具体分析。
3.梦”中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的罪孽没有那么重”这句话怎么理解?
4.小说讲述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梦境中的末日审判,第二个故事是现实中的大阔佬皮吉诱骗达尔西等众多女工。请你结合两个故事的内容,谈谈这篇小说的艺术手法的特色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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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做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①。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的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新剧《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苜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呆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她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象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坏吧,呃? ‘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始终没有起疑。”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旅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了他的名片。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那个酸果蔓小镇去了!”
【注释】①“博格斯”的原文是Boggs,同英国俚语中的“厕所”(bogs)读音相同。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玫瑰”其实就是波西小姐形象的映照,离开了家乡的土壤,投身于社会,她也失掉了原本的“柔媚”和“芳香四溢”,变得和餐馆的气氛一样“污浊”。
B.小说反映的是演员的生活遭际,通过因果递进和悬念更迭拓展情节,把女主角在艺术道路上由“人性失落”和“人性复归”的心理变化过程生动地刻画了出来。
C.波西小姐其实早已识破了“乡下来的年轻人”的真实身份,不揭穿他,只是为了从他嘴里得知家乡和母亲的情况。
D.演员海史密斯通过自己的重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却因为女主角的离去而化为了泡影,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了深刻的同情。
E.小说构思精巧,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人物命运陡然逆转,结局出人意料,叫人目瞪口呆又回味无穷。
(2)第四段,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与女主人公的对话,这一情节的安排在小说中有何作用?
(3)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的主要特点。
(4)欧·亨利是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这篇作品的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对“人性之美”这一核心主题的深刻剖析和生动表达,还在于悬念迭起、曲折回旋的情节设置。请找出小说中三处设置悬念的情节,并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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