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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江的家族关系说明中国古代的政治(节选)
萨孟武
经济制度可以分做两种,一是个人主义的,一是社会主义的。前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不负责保证;后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须负责保证。但是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既然须负责保证,则团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不经营生产,因之,生产手段不能不归于团体公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常由国营。反之,个人既然自求生存,则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没有生产手段,而生产手段所生产的生产物业不能不归于个人私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均为私营。其次,团体既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当然没有特别顾虑的必要,因之,个人可任意筹划团体全部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利他主义是道德上最高原理。反之,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在考虑团体利益之先,不能不谋自己利益的安全,否则由个人的穷苦,势必引起社会全体的没落,所以这个时候,在道德上,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
但是从来社会乃同时存在着这两个制度,即在社会之内,固然实行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而在家族之内,则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经济制度既然不同,所以家族与社会的道德原则也互相抵触,即在家族之内,以利他主义为最高道德原则,在社会之内,却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社会与家族既然实行二种矛盾的道德原则,那么,人民要在家族之内,成为良好的父兄,势不能再在社会之内,成为良好的臣民,因为在道德上既有保证家族生活的义务,则稍稍剥削社会,由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利己主义看来,并没有什么大错。
这种现象固然不是中国才有的,不过欧洲各国,自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一面因手工业的没落,劳工阶级都吸收于工厂之内,同时兼以交通发达,人民容易迁徙,所以大家族制度渐次破坏,而代以小家庭制度。反之,中国则为农业社会,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本来不喜欢移住,这种性质已经可以发生大家族制度了。何况农业技术极其幼稚,家有数亩的田,就需要许多劳工,不论男女老幼,均须各尽所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劳动力既然必要,则家中多一个子弟,无异于增加一个劳动力,因此之故,家长也不许子弟移住别地。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有相当理由的。
在大家族制度之下,祖宗的财产是不许分割的。《礼记》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而《唐律疏议》亦说:“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即不但在道德上,奖励人们共产,且在法律上,禁止人们私产。在这样制度之下,如果一家的人都肯做工,当然和分家异财的,没有区别。但是家族既然实行共产制度,则家长当然有保证一家生活的义务,因此之故,懒惰的常常偷闲,把一切生计归于家长负担。家长既然负担一家的生计,则只能蝇营狗苟,以谋多得金钱,因之,他出来做官,又讲贪邪污浊,刮索民膏。但是不管他怎样刮索,财产是可以用得完的,最好能够抓住生财的手段。在生产力幼稚的社会,生财之法不能依靠于经济手段,只能依靠于政治手段,得了一官半职,就可发一笔大财。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中,团体为了达到负责保证的目的,必须经营生产,生产手段归于团体公有,生产常由国营。
B. 一切社会中都同时存在个人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的与社会的经济制度不同,其道德原则也相互抵触。
C. 在农业社会的中国,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之上,不喜欢移居到异地他乡,这种性质会导致中国大家族制度的形成。
D. 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因为家中多一个子弟,就是增加一个劳动力,家长不允许子弟移居别处。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团体能保证个人的生存时,利他主义是道德最高原则;当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那么道德上须承认利己主义。
B. 如果说在家族之内是以利他主义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那么在社会之内,就不得不把利己主义作为道德原则。
C. 工业革命后,欧洲各国大家族制度渐次没落,原因在于劳动力都被吸收于工厂,以及交通的发达,人民容易迁徙。
D. 实行共产制度的家族中,家长负担一家的生计,只能想方设法多谋点金钱,因此他们做官会贪污受贿,搜刮民膏。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运用了对比论证的方法,分析了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在生产手段与道德原则等方面的区别。
B. 由利己主义看来,人民要保证家族生活,稍稍剥削社会没什么大错,因此,和珅等贪官从社会道德原则看,是可以理解的。
C. 大家族制度下的祖宗财产不允许分割,《礼记》、《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从道德和法律上印证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
D. 假使大家族的人都肯做工,这和分家异财没什么区别,由此可见在大家族制度之下,共产是受鼓励的,而私产则被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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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江的家族关系说明中国古代的政治(节选)
萨孟武
经济制度可以分做两种,一是个人主义的,一是社会主义的。前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不负责保证;后者指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须负责保证。但是团体对于个人的生存,既然须负责保证,则团体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不经营生产,因之,生产手段不能不归于团体公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常由国营。反之,个人既然自求生存,则个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能没有生产手段,而生产手段所生产的生产物业不能不归于个人私有,所以这个时候,许多生产均为私营。其次,团体既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对于自己的生存,当然没有特别顾虑的必要,因之,个人可任意筹划团体全部的利益,所以这个时候,利他主义是道德上最高原理。反之,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则个人在考虑团体利益之先,不能不谋自己利益的安全,否则由个人的穷苦,势必引起社会全体的没落,所以这个时候,在道德上,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
但是从来社会乃同时存在着这两个制度,即在社会之内,固然实行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而在家族之内,则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与社会的经济制度既然不同,所以家族与社会的道德原则也互相抵触,即在家族之内,以利他主义为最高道德原则,在社会之内,却不能不承认利己主义的道德原则。社会与家族既然实行二种矛盾的道德原则,那么,人民要在家族之内,成为良好的父兄,势不能再在社会之内,成为良好的臣民,因为在道德上既有保证家族生活的义务,则稍稍剥削社会,由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利己主义看来,并没有什么大错。
这种现象固然不是中国才有的,不过欧洲各国,自工业革命发生之后,一面因手工业的没落,劳工阶级都吸收于工厂之内,同时兼以交通发达,人民容易迁徙,所以大家族制度渐次破坏,而代以小家庭制度。反之,中国则为农业社会,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本来不喜欢移住,这种性质已经可以发生大家族制度了。何况农业技术极其幼稚,家有数亩的田,就需要许多劳工,不论男女老幼,均须各尽所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劳动力既然必要,则家中多一个子弟,无异于增加一个劳动力,因此之故,家长也不许子弟移住别地。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有相当理由的。
在大家族制度之下,祖宗的财产是不许分割的。《礼记》说:“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而《唐律疏议》亦说:“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即不但在道德上,奖励人们共产,且在法律上,禁止人们私产。在这样制度之下,如果一家的人都肯做工,当然和分家异财的,没有区别。但是家族既然实行共产制度,则家长当然有保证一家生活的义务,因此之故,懒惰的常常偷闲,把一切生计归于家长负担。家长既然负担一家的生计,则只能蝇营狗苟,以谋多得金钱,因之,他出来做官,又讲贪邪污浊,刮索民膏。但是不管他怎样刮索,财产是可以用得完的,最好能够抓住生财的手段。在生产力幼稚的社会,生财之法不能依靠于经济手段,只能依靠于政治手段,得了一官半职,就可发一笔大财。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中,团体为了达到负责保证的目的,必须经营生产,生产手段归于团体公有,生产常由国营。
B. 一切社会中都同时存在个人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家族的与社会的经济制度不同,其道德原则也相互抵触。
C. 在农业社会的中国,广大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之上,不喜欢移居到异地他乡,这种性质会导致中国大家族制度的形成。
D. 中国古代把“九世同居”视为最高道德,是因为家中多一个子弟,就是增加一个劳动力,家长不允许子弟移居别处。
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团体能保证个人的生存时,利他主义是道德最高原则;当团体不能保证个人的生存,那么道德上须承认利己主义。
B. 如果说在家族之内是以利他主义作为最高的道德标准,那么在社会之内,就不得不把利己主义作为道德原则。
C. 工业革命后,欧洲各国大家族制度渐次没落,原因在于劳动力都被吸收于工厂,以及交通的发达,人民容易迁徙。
D. 实行共产制度的家族中,家长负担一家的生计,只能想方设法多谋点金钱,因此他们做官会贪污受贿,搜刮民膏。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一段运用了对比论证的方法,分析了个人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在生产手段与道德原则等方面的区别。
B. 由利己主义看来,人民要保证家族生活,稍稍剥削社会没什么大错,因此,和珅等贪官从社会道德原则看,是可以理解的。
C. 大家族制度下的祖宗财产不允许分割,《礼记》、《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从道德和法律上印证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
D. 假使大家族的人都肯做工,这和分家异财没什么区别,由此可见在大家族制度之下,共产是受鼓励的,而私产则被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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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界在讨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时,首先就会想到古代的朝贡制度以及中国中心主义,由此关注起中国儒家的天下观。不过,天下观只是儒家的世界秩序学说,在涉外实践中如何实现理想的世界秩序,儒家学者们还提出了一套涉外理念与之配合。
儒家的天下观旨在构建理想的“天下”秩序。要使“天下”有序,就要“协和万邦”。《尚书·尧典》中记载,帝尧家族内部关系融洽后,又先后在各部落以及更远的外邦间次第推行德治与仁爱,使各部落以及外部邦国和平有序。儒家把“和”看作是处理中国与外国关系的思想准则。“和者,天下之达道也。”即“和”是天下通行的道理,是天下各安其所的交往方式。而“和”的本质是“仁”,“仁”不仅适用于人际关系,也适合于国家间的关系。《左传》将这种“仁”推及国家间的关系,认为“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儒家崇尚和谐,强调“和为贵”。如何达到“和为贵”?其中的重要途径是“和而不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在处理国家间的关系上,就是要允许、承认并尊重各国间的文化、信仰和制度的不同,求同存异,从而达到和谐共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儒家主张“天下一家”,但后世儒者却多主张“王者不治夷狄”。他们旨在阐述,“中国”帝王不要去直接统治“夷狄”,应与“夷狄”各守其境,和平相处。所以,即使是明朝派遣郑和率领庞大水军巡游东南亚以及印度洋诸国时,他们也是秉持着“圣王”对于“夷狄之邦,则以不治治之”的坚定理念,来处理与这些国家间的政治关系。
亲仁善邻,协和万邦,还要处理好“王道”与“霸道”之间的关系。所谓“王道”,就是用道德来感化四夷。孔子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而“霸道”,则是使用武力以制服四夷。儒家并不是完全排斥武力的使用,而主张“以力辅仁”。《左传》曾谈到军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于此可见,“兵”只是昭示“文德”的手段。
“厚往薄来”也是儒家治理天下的一条原则。孔子所总结的周朝治理天下的九条纲领中就有“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关于“厚往薄来”,据唐朝孔颖达解释:“厚往,谓诸侯还国,王者以其材贿厚重往报之。薄来,谓诸侯贡献使轻薄而来。”“君子”应当以“义”作为自己最高的行为准则。不过,孔子并不否定“利”。孔子所否定的是不义之利。在“义”与“利”的关系上,孔子将“义”置于“利”之上,提倡“以义制利”
而孟子主张,“君子”应持“义”而忘“利”。后来的中国封建帝王,为了表现“天子有德”的风度,对于“四夷来朝”的行为也就一概施行“厚往薄来”的方针。譬如,十分节俭的明太祖就曾指示:“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赍予之物宜厚,以示怀柔之意。”
儒家文明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的普遍价值,如上所述的这些涉外理念,今天对于我们也有十分宝贵的理论价值。 (摘编自陈尚胜《中国古代的涉外理念》)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研究中国古代对外关系,既要关注古代的朝贡制度、中国中心主义和儒家的天下观,还要考虑与之配合的涉外理念。
B. 儒家认为,“和”是构建理想“天下”秩序的思想准则,是国家之间理想的交往方式,应以此实现“协和万邦”,使各国和平相处。
C. 外交上,儒家主张既要有“王道”,又要有“霸道”,但是要“以力辅仁”,即以“王道”为主,以“霸道”为辅。
D. 儒家的义利观批判见利忘义,主张“以义制利”,表现在外交上就是“厚往薄来”,尽其所能来回报对方的深情厚谊。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左传》认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重要的是要友善地与邻国相处,以达到“亲仁”的理想境界,这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法宝。
B. 儒家认为求同存异才能和谐共处,故其所倡导的“和”是建立在承认并尊重各国间的文化、信仰和制度差异的基础上的。
C. 明朝郑和率领水军巡游诸国时,对“夷狄之邦”奉行“以不治治之”的理念,体现了与邻国相处“和为贵”的思想。
D. 明太祖十分节俭,但是在赏赐来朝使节时却非常大方,这是为了表现“天子有德”的风度,以显示对蛮夷之邦的怀柔之意。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协和万邦”“天下一家”“厚往薄来”等涉外理念,是建立理想世界秩序的重要保证,这对解决当今国际问题的困局有借鉴价值。
B. 后世儒者提出的“王者不治夷狄”的主张,虽然与儒家所持的天下观并不完全相同,但同样显示了“和而不同”的理念。
C. 一个国家要赢得别国的尊重,除了施行仁爱、道义之外,还需要拥有显示国家威力的军队,因此“弱国无外交”是有道理的。
D. 儒家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告诉我们不要计较眼前的利益,而要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大局,这样才有助于推进国与国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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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情怀作为个人对家庭和国家共同体的认同与热爱,是爱国主义精神产生的伦理基础和情感状态,在中华文明数千年演进历程中有着深厚的滋生土壤和历史渊源。
古老的中国迈入商周时代,已经形成比较稳固的氏族血缘宗法制度。这种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确立嫡长子继承权和主事权的父系家长制,利用父系家族关系的亲疏来决定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把血缘纽带同政治权益结合起来,不仅构成了中国社会组织形态的基本特征,也是组成社会政治结构的重要支架。这与古希腊、古罗马同时期形成的社会结构颇为不同。古希腊、古罗马在掌握铁器等生产工具后,原始性的集体协作生产逐步被家庭个体生产所代替,通过清算氏族制、瓦解原始公社、发展家庭私有制的途径步入文明社会发展旅程。中国在使用铁器等生产工具后,则在相当程度上保存乃至增强原始公社的组织形式,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发挥集体协作的力量,通过发展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农业社会踏上文明社会发展道路。由于中国进入文明社会时不是剪断而是保留了氏族制的“脐带”,氏族血缘宗法制的产生实乃自然而又必然之事,因为它既孕育于社会历史母体的胎盘之中,又适应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发展的需要。
殷周以至春秋,所谓邦、国“八百诸侯”等,实际是由血缘宗法遗风为基础的氏族—部落—部族国家构成。因此,父子、兄弟、夫妇等不只具有个体家庭成员的“私人”关系,而且要遵守一种“公共”的政治秩序和社会规范。以父子关系为心脏和骨骼的父系家长氏族首领,首先要具备优良的才干和德行,在立德、立功、立言上有所建树。他在本家族、本部落及部族中得到认可,赢得地位和权威后,才能进一步联络和团结其他氏族、部落、部族,逐步拓展邦国的疆域以“一统天下”。这种“由家而国”的真实社会进程和历史事实,既造成人们对家庭、家族、宗族及其人伦关系的高度重视,也促使人们形成爱家、爱乡、爱国情感交织的民族心理,从源头上为中国社会发展植入了伦理与政治交叉重叠的紧密关系。
由这种氏族血缘宗法制所决定,社会自然形成相应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或者说礼义道德,也就是孔子所竭力维护和推行的以“周礼”为核心的儒家思想。这套思想观念或谓礼义道德,在《礼记》里被简要归纳为“五止十义”。“五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礼记·大学》)“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礼记·礼运》)在这套人伦礼义的制约和笼罩下,处于任何社会地位、充当任何社会角色的人,不论是处理纵向或横向社会关系,均有明确而严密的道德规范。“五止十义”以君臣、父子的关系为主干,又以臣、子的责任或义务为重点,敬是忠,也是孝的表现形式,忠是敬的重要内涵,也是孝的具体形态。就此而言,朝廷的为臣之道与家庭的为子之道,分为异途,实为一理。
(摘自钱念孙《家国情怀溯源》,《光明日报》2019年10月7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家国情怀可分两个层面,一是对家庭的认同和热爱,二是对国家共同体的认同与热爱。
B.爱国主义精神跟家国情怀有着密切关联,体现为爱国主义精神是家国情怀的核心内容。
C.商周所形成的氏族血缘宗法制度,建立了将政治、经济等资源依附于血缘关系的模式。
D.氏族血缘宗法制度构成中国社会组织形态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政治结构的重要支架。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首段开宗明义,将“家国情怀”作为立论的基础,阐述了“家国情怀”的重要性。
B.第二段运用比较分析方法,比较中国商周时代和古希腊、古罗马社会结构的不同。
C.文章第三段着眼历史演进和民族心理,梳理了“家国情怀”“由家而国”的路径。
D.文章末段论述氏族血缘宗法制决定着社会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忠孝是等值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背后的逻辑,与“由家而国”的内在逻辑颇能契合。
B.一个人实现“三立”,能够激发其爱家乡和爱国家的情感交融共生并循序发展。
C.传统社会中的“三纲五常”,其形成的重要基础是文中所说的氏族血缘宗法制。
D.林则徐的诗歌名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饱含着家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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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世界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往来的重要通道,在世界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引人高度关注。在我国,谈到海上丝绸之路,人们想到的往往是扬州、泉州等举世闻名的出海港口所在地,或是德化窑、龙泉窑、越窑等东南沿海地区的古代瓷器生产地。这些地方在国家的支持下,都相继建立了博物馆,使当地居民和中外游客可以在那里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古代文明,畅想当时的中国与世界的交往。
然而,海上丝绸之路并不仅仅是出发港口和到达港口,还理所当然地包括航路以及海路上停靠港口。海南岛附近的海域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在海上丝绸之路交通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位于海南万宁市境内近海的大洲岛,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古以来便是在海南岛以东海域航行船只的避风港。如今,在大洲岛周围的海底,沉睡着多条古船,它们是海南岛曾在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历史见证,向人们诉说着大洲岛乃至古代海南岛民众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发展,与往来这里的世界各地的人们进行交流的故事。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海上丝绸之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海南岛,除位于海口的海南省博物馆之外,几乎没有其他与文化有关的公立博物馆,更没有一处与海上丝绸之路甚至与海洋文化有关的博物馆。
近年来,到海南岛旅游的国内外游客与日俱增,这里正在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但是,迄今为止,人们在海南,能看到蓝天、白云、椰林、海水、沙滩,却看不到海南岛古代先民们生活的变迁,更看不到海南岛的先民们在海上丝绸之路以及与南太平洋诸岛上居民交流方面发挥的作用,做出的贡献。博物馆的缺位使海南岛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增强我们国家的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掘,令人十分惋惜。
此外,自古以来,海南岛先民就与内地的先民们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和海南省博物馆合作,在海南岛东南部沿海地区开展考古调查和发掘,发现了许多史前和各历史时期的遗址,出土了丰富的遗迹和遗物。由此可以看出,海南岛的史前和各历史时期的文化,既具有十分鲜明的海岛特点,又与内陆华南地区的文化存在较多的共性。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岛先民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与分布在南太平洋诸岛上的居民存在很多相似之处,比如都是用树皮来做布制衣、都使用有段石器等形制特殊的石器。这些都表明,海南岛的史前文化研究很有可能是解决“南岛语族的起源”这一国际学术界高度关注、争论很大的热点问题的关键。
鉴于上述种种,我以为,国家发改委、海南省政府应拨出专款,在大洲岛所在的万宁市建立南海文化(包括海上丝绸之路和南海居民生活)博物馆,以呈现海南岛在南太平洋的文化交流以及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交流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让民众对南海文化有所了解,也可以增强海南旅游的文化含量,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健康发展。
(摘编自王巍《海南岛是“海丝”的重要节点》)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作者建议“建立南海文化博物馆”的依据的一项是( )
A.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世界进行政治、经济、文化往来的重要通道,在世界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引人关注。
B.海上丝绸之路的许多地方建立了博物馆,而海南岛除省博物馆外却没有一处与海上丝绸之路甚至与海洋文化有关的博物馆。
C.海南岛正在成为著名的旅游胜地,但人们在海南只能看到椰林、海水等,博物馆的缺位使海南岛的巨大潜力没有得到发掘。
D.海南岛的史前文化研究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南岛语族的起源”这一国际学术界高度关注、争论很大的热点问题的关键。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海上丝绸之路不仅仅是出发港口和到达港口,还应当包括航路以及海路上停靠港口,也当然包括在海上丝绸之路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海南岛。
B.到海南岛旅游的游客,看到的多为蓝天、沙滩等自然景观,看不到海南岛先民生活的变迁及其在“海丝”等方面的作用和贡献,这令人惋惜。
C.从出土的丰富的遗迹和遗物来看,海南岛史前和各历史时期的文化,既具有鲜明的海岛特点,又与内陆华南地区的文化存在较多的共性。
D.建立南海文化博物馆,既可以让国内外游客对南海文化有所了解,也可以增强海南旅游的文化含量,可以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健康发展。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我国的海上丝绸之路出海港口所在地,都先后建立了博物馆,人们可以在那里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古代文明,畅想当时的中国与世界的交往。
B.由于海南万宁市境内近海的大洲岛周围的海底沉睡着多条古船,从而证明大洲岛地理位置特殊,自古以来便是海南岛以东海域航行船只的避风港。
C.都用树皮来做布制衣,都使用有段石器等形制特殊的石器,这表明海南岛先民的生活习俗和文化与分布在南太平洋诸岛上的居民有很多相似之处。
D.建立南海文化博物馆,可以呈现海南岛在南太平洋的文化交流以及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交流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这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拨出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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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礼》,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一个家族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先祖,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这样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敬宗收族,使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的功能之一是祭祀宗族祖先或先贤。祠堂祭祀有多种,有季祭、节祭等。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行为,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戒不良行为。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这样,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种精神联系的纽带。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中,家族成员从儿童期就受孝悌之礼等薰陶。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
祠堂的动文化(祭祀)体现着祠堂的功能,祠堂的静文化(建筑装饰)也暗示或渗透着祠堂的功能。装饰文化作为祠堂文化的载体,涵盖了浓厚的道德观念、地域民俗,无论是家居陈设还是建筑中的雕饰彩绘,又或是牌楼照壁都成为传统文化的载体。洛阳新安县吕氏祠堂,照壁上刻画的“龙蛇龟田”象征吕氏族人要勤勤恳恳才能福临;各种各样的墀头“耕读”字样引导后人要辛勤耕作以立身立命,刻苦读书以立德立行。
儒家伦理中家族观念尤为深刻,祠堂作为整个家族的聚集活动之所,承担的是弘扬祖先美德、传承“孝礼”文化、维系亲情意义等功能。礼仪和道德结合在一起,从而延伸到更大的范围乃至整个社会,以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祠堂祭礼,不仅是“情感一道德”性的,而且是“伦理一政治”性的。
祠堂作为礼制性建筑,并非是文化虚构,而是从对亲生父母之爱与敬延伸到对祖父、曾祖、太祖甚至整个宗族真实无妄的伦常尊亲的追溯以及对天地诸神的祭拜,关系着对人伦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组织的理解。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祠堂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对于古代中国人来说,它是一个有着重要地位的场所。
B.我国古代,宗族都有宗子,祭拜先祖时举行的敬宗和收族都由宗子主持和率领。
C.古代,人们对祠堂祭祀特别看重,在祭祀活动中,既可祭祀先人,还可立约族规。
D.祠堂之礼体现着一种有秩序的爱,蕴含了情感道德层面和伦理政治层面上的意义。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论证中提到了祠堂之礼对于社会的稳定和谐的作用,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B.文章从祠堂的动文化(祭祀)与静文化(建筑装饰)两个方面来论证祠堂的功能。
C.文章第三段运用事实论证和对比论证来论证“祠堂的祭祀宗族祖先或先贤的功能”。
D.新安吕氏祠堂照壁的刻画和墀头的文字表明了祠堂静文化暗示或渗透着祠堂的功能。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我国古代祠堂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蕴含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寄托。
B.犯错的族人要受到告诫和惩罚,不许和其他族人共同祭拜先人是对其最大的惩罚。
C.如果我国古代乡村没有祠堂,人们就不会有对宗族真实无妄的伦常宗亲的追溯。
D.祠堂祭礼加强了血缘关系,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体现了儒家伦理家族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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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谈起法律工具主义,还要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左右,管仲提出依法治国。此后,法律就被公认为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所谓治世之具,也可以叫治国之具,法律的工具主义从这儿就开始了。到唐朝,魏征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他说国家好像是一匹奔马,骑在马上的骑手就是皇帝,皇帝手中拿的鞭子就是法律,这样就把法律工具主义更加形象化。既然古代的法律是君主手中的鞭子,这个法律必然受到君主的影响。遇到开明的君主就能够发挥法律治世的作用,遇到昏君那就没有办法发挥法律的治世功能。历史事实也确实如此。唐太宗时期就是个讲究法制的时代。当时,针对官吏假冒伪造履历,唐太宗说了一句话,以后再遇到假冒履历的官员必死不救。不久,又发现了假冒履历的事情,大理寺少卿戴胄据法断流,没有断死刑,唐太宗就非常不高兴,说我说过以后再有一定要处死。这时戴胄讲了一句话,他说什么是法,法是“国家布大信于天下”,不能因为皇帝一时喜怒的意见,使法丧失了大信,这样说服了唐太宗。唐太宗说了一句话:法乃天下之法,非朕一人之法。所以皇帝也遵法了,这就发挥了法律的工具主义的作用,这是遇到了明主。
遇到了昏君的时候,就是法制的败坏。隋文帝本来是很重视法律的,但是到晚年任意为法。比如说六月天要判处犯人死刑,大家就劝解他从汉以来都秋冬行刑,六月天不能判死刑。他说六月天为什么不能判死刑呢?六月天还有雷霆震怒,雷还会击人呢,我是皇帝我也可以杀人。所以法律工具主义是人治下的法制,遇到明主确实起到了治世的功能,但是遇到昏君的时候便不能发挥积极作用。法律工具主义不仅影响了整个古代社会,也包括近代社会。想用法就把法拿出来,不想用法就把法收起来。所以今天我们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律权威主义的观念,就必须肃清法律工具主义的残余影响。
法与改革的关系就是古人所说的改制与更法。春秋战国时期处于社会大变动时期,其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是联在一起的。到汉以后,专制制度牢固建立起来,谈改革多半都是经济体制改革。无论是先秦的也好,以后的也好,体制改革总是和法制密切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成功的改制,成功的改革都是和法制相向而行。举一个大家知道的例子,就是商鞅变法。商鞅变法就经济体制改革来说,是建立一家一户的封建的生产方式。政治体制改革是废除世卿制度,建立军功爵制。这次改革借助于法律,颁布了许多新法。开阡陌,封疆令,废除了过去的土地国有制。颁布二十等军功爵令,奖励首功,废除世卿世禄。这些法律明确地提出改革的内容和方向,对改革起了引导作用。其次,商鞅也利用法律扫除或者是减除阻碍改革的旧势力。把反对改革的旧贵族,甚至太子的师傅处以肉刑,借以推动改革。最后是运用法律来巩固改革的成果。这些成果得到了秦国百姓的拥护,所谓秦民大悦。尽管商鞅被处以死刑,但其法未败。所以改制与更法密切相关,成功的例子都是改制与更法相向而行。
(选自《法与社会治理》,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代,用法律来治理国家的认识起源很早,法律成为治国之具已有两千多年历史,但始终无法摆脱君主的影响。
B.魏征用比喻来阐述国家、君王和法律三者的关系,他说国家好像是一匹奔马,骑手是皇帝,皇帝手中的鞭子就是法律。
C.戴胄认为法律不能随意变更,这与唐太宗“法乃天下之法,非皇帝一人之法”的观点一起否定了法律是治国的工具。
D.虽然法律工具主义对社会的发展曾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是它与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法律权威主义的观念是水火不容的。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先追溯法律工具主义源头,指明我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依法治国主张的国家之一
B.文章第一段,引用官员履历造假事件,论证古代社会法律工具主义对明君所起的作用。
C.文章第二段,以隋文帝为反面事例,论证了遇到昏君会损害法律工具主义的积极作用。
D.文章第三段,论述法与改革的关系,以商鞅变法为例,强调改制与更法是对立统一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人认为“法者,治之具也”,其主要意思是指以法律作为统治者手中治国御民的工具,使之成为吏民的“规矩绳墨”。
B.自公元前五世纪左右,法律对中国社会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隋文帝的任意破坏,中断了法律工具主义的发展进程。
C.虽然唐太宗遵守法治,出现贞观之治;商鞅以法推行改革,使得秦国强盛,但是如今我们还是要彻底反对法律工具主义。
D.商鞅变法的成功,说明了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都要借助于法律,商鞅如果不颁布许多新法,其改革便难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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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传统“中国式”家庭包括三代人: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在这种家庭单位里,家长把后代看成自己的私有物,孩子也把家看成最坚强的后盾。 中国人家族血缘关系比较紧密,相对西方来说亲情更浓厚。长辈对自己的家庭和子女很重视,相应地,孩子也更愿意照顾和陪伴他们的父母和祖父母。
(摘编自《中国人的家庭观念》)
材料二:
传统中国家庭中个人与家庭是荣辱与共的。古代刑法中有“连坐” 或“株连”制度,一人犯事,家属亲友甚至上下好几代都跟着遭殃。社会将每个家长权下的集体看成一个整体,他们都是家长的附属,家长对他们有管理处分的权力,也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婚姻不是男女之间的私事,而是关系整个家庭或家族兴衰的大事。 所以历来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求门当户对。
中国人讲究家和万事兴,当自己的利益与家庭的利益发生冲突时, 要牺牲个人利益保全家庭利益。这些规矩维持了一个家庭内部的秩序, 而如果每个家庭的男子都能“齐家”,整个国家也就安定团结。
进入现代社会后,尤其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有了更多样的家庭组合方式,比如三口之家可以和父母辈住在一起,也可以自立门户。单身青年可以和父母住在一起,也可以到别的地方独立生活。
个人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特别是西方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在现代社会得到广泛接受和认可。西方人重视自我价值、渴望独立和自由, 认为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不依附于家庭和父母,血缘对家庭关系的纽带作用不是特别大。
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经济上的独立,对传统家庭观念也构成了冲击。在封建社会,女性经济上附属于家庭,不可能独立生活,而现在, 她们受到的教育足以使自己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不需要再依附于男人或者家庭。再加上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影响,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独身。
(摘编自《传统家庭观念在瓦解?》)
材料三:
家庭核心化、小型化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相对自由生活方式的追求,当然多数亲代和子女分爨生活后仍保持着较密切的日常联系。 不过,也应承认,小型化的居住方式往往需要有相对完善的社会服务作为依托。中国城乡正处于社会变革和转型的初期,社会服务结构、水平尚难以满足民众的需求,这将会给独居老人、有年幼子女的家庭带来困难。因而,政府和相关组织应加强公共服务建设,服务机构的网点布局要合理,方便快捷,收费合理;家政服务也有待改进,需要有一批受过正规训练的人员从事这一行业。
(摘编自《中国家庭结构变动与特征》)
材料四:
现在的独生子女,好多都是隔代抚养长大的,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看护着。老人们都疼隔辈人,孩子上学时管接管送:放学进了家门,有削好的水果,有可口的饮料;饿了,有及时端上来的饭菜,吃剩下没关系,爷爷奶奶帮着打扫。
其实,按照中国人过去的规矩,老人没有上桌,晚辈是不能先动筷子的。现在则是孩子随便吃,吃剩下的一家人打扫剩饭。当然,疼爱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可是从一个家庭来讲,它就不“齐”了,因为规矩被破坏了。从小被宠坏的孩子,进入社会之后,极易形成巨大的心理失衡。如何让孩子以一个健康的心态参与人生呢?我们还要回到齐家的这个“齐”字,家里要有规矩、有秩序。
(摘编自《中国人为什么家庭观念重?》)
1.下列关于中国家庭变迁情况的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传统的“中国式”家庭一般包括祖父母、父母和子女三代,而现代有了更多样的家庭组合方式。
B.传统中国家庭中,亲情浓厚,关系亲密;而进入现代社会后,父母与子女的日常联系不再密切。
C.传统中国家庭中,子女个人利益应服从家庭利益;进入现代社会后,子女有了更多的个人自由。
D.传统家庭中,女性附属于家庭,不能独立生活;现代社会中,女性受教育程度高,经济能独立。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子女被父母看成自己的私有物,而每个家庭又被社会视为一个整体。
B.在传统的家庭观念中,个人和家庭荣辱与共,所以刑法中会有“连坐”或“株连”的制度。
C.西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女权主义思想的影响是我国三口之家、 单身青年出现的主要原因。
D.虽然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但传统的家庭观念是我们宝贵的财富,应该继承并发扬。
3.根据上述材料,概括说明现代社会家庭小型化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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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国内外学界在讨论中国古代对外关系时,首先就会想到古代的朝贡制度以及中国中心主义,由此关注起中国儒家的天下观。不过,天下观只是儒家的世界秩序学说,在涉外实践中如何实现理想的世界秩序,儒家学者们还提出了一套涉外理念与之配合。
儒家的天下观旨在构建理想的“天下”秩序。要使“天下”有序,就要“协和万邦”。《尚书·尧典》中记载,帝尧家族内部关系融洽后,又先后在各部落以及更远的外邦间次第推行德治与仁爱,使各部落以及外部邦国和平有序。儒家把“和”看作是处理中国与外国关系的思想准则。“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即“和”是天下通行的道理,是天下各安其所的交往方式。而“和”的本质是“仁”,“仁”不仅适用于人际关系,也适合于国家间的关系。《左传》将这种“仁”推及国家间的关系,认为“亲仁善邻,国之宝也”。
儒家崇尚和谐,强调“和为贵”。如何达到“和为贵”?其中的重要途径是“和而不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在处理国家间的关系上,就是要允许、承认并尊重各国间的文化、信仰和制度的不同,求同存异,从而达到和谐共处。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尽管儒家主张“天下一家”,但后世儒者却多主张“王者不治夷狄”。他们旨在阐述,“中国”帝王不要去直接统治“夷狄”,应与“夷狄”各守其境,和平相处。所以,即使是明朝派遣郑和率领庞大水军巡游东南亚以及印度洋诸国时,他们也是秉持着“圣王”对于“夷狄之邦,则以不治治之”的坚定理念,来处理与这些国家间的政治关系。
亲仁善邻,协和万邦,还要处理好“王道”与“霸道”之间的关系。所谓“王道”,就是用道德来感化四夷。孔子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而“霸道”,则是使用武力以制服四夷。儒家并不是完全排斥武力的使用,而主张“以力辅仁”。《左传》曾谈到军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于此可见,“兵”只是昭示“文德”的手段。
“厚往薄来”也是儒家治理天下的一条原则。孔子所总结的周朝治理天下的九条纲领中就有“厚往而薄来,所以怀诸侯也”。关于“厚往薄来”,据唐朝孔颖达解释:“厚往,谓诸侯还国,王者以其材贿厚重往报之。薄来,谓诸侯贡献使轻薄而来。”“君子”。(统治者,有德者)应当以“义”作为自己最高的行为准则。不过,孔子并不否定“利”。孔子所否定的是不义之利。在“义”与“利”的关系上,孔子将“义”置于“利”之上,提倡“以义制利”。而孟子主张,“君子”应持“义”而忘“利”。后来的中国封建帝王,为了表现“天子有德”的风度,对于“四夷来朝”的行为也就一概施行“厚往薄来”的方针。譬如,十分节俭的明太祖就曾指示:“诸蛮夷酋长来朝,涉履山海,动经数万里,彼既慕义来归,则赍予之物宜厚,以示怀柔之意。”
儒家文明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的普遍价值,如上所述的这些涉外理念,今天对于我们也有十分宝贵的理论价值。
(摘编自陈尚胜《中国古代的涉外理念》)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研究中国古代对外关系,既要关注古代的朝贡制度、中国中心主义和儒家的天下观,还要考虑与之配合的涉外理念。
B. 儒家认为,“和”是构建理想“天下”秩序的思想准则,是国家之间理想的交往方式,应以此实现“协和万邦”,使各国和平相处。
C. 外交上,儒家主张既要有“王道”,又要有“霸道”,但是要“以力辅仁”,即以“王道”为主,以“霸道”为辅。
D. 儒家的义利观批判见利忘义,主张“以义制利”,表现在外交上就是“厚往薄来”,尽其所能来回报对方的深情厚谊。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左传》认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重要的是要友善地与邻国相处,以达到“亲仁”的理想境界,这是国家生存发展的法宝。
B. 儒家认为求同存异才能和谐共处,故其所倡导的“和”是建立在承认并尊重各国间的文化、信仰和制度差异的基础上的。
C. 明朝郑和率领水军巡游诸国时,对“夷狄之邦”奉行“以不治治之”的理念,体现了与邻国相处“和为贵”的思想。
D. 明太祖十分节俭,但是在赏赐来朝使节时却非常大方,这是为了表现“天子有德”的风度,以显示对蛮夷之邦的怀柔之意。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协和万邦”“天下一家”“厚往薄来”等涉外理念,是建立理想世界秩序的重要保证,这对解决当今国际问题的困局有借鉴价值。
B. 后世儒者提出的“王者不治夷狄”的主张,虽然与儒家所持的天下观并不完全相同,但同样显示了“和而不同”的理念。
C. 一个国家要赢得别国的尊重,除了施行仁爱、道义之外,还需要拥有显示国家威力的军队,因此“弱国无外交”是有道理的。
D. 儒家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告诉我们不要计较眼前的利益,而要着眼于未来发展的大局,这样才有助于推进国与国之间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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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15~17题。
网络文化将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动力(节选)
薛 潮
反智主义主宰社会固然不好,但一个没有反智主义的社会,也同样成问题。有人说中国历代的专制皇权,实际上非常“主智”,并不“反智”。查诸历史,中国的一个个王朝,都是靠读书人来支持。这种权力和知识的伙伴关系,通过科举给制度化了。被统治者则缺乏基本的文化资源。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把“反智主义”变成一个中性词,并强调其正面意义的原因。因为被士大夫主宰了至少两千年的中国文化,太强调读书人的权力,一般老百姓没有表述自己的利益和意见的渠道。到了近代也是如此。鲁迅的《阿Q正传》就是一个例子。鲁迅对中国农民并没有太多深入的了解。他年纪轻轻就进了洋学堂读书,甲午战争后不久留日,正好赶上战后日本狂热的战争宣传的余波。甲午一战,突然使日本人觉得经过了西化的日本比作为亚洲传统文化中心的中国要优越。于是媒体上把中国人描述成麻木、愚昧的群体。这种对农民的蔑视,被完全没有做农民的经验的知识分子如此强烈地表达出来,成为现代中国意识的一部分。农民的“精神麻木”和“愚昧无知”,也成了中国种种问题的根源。我们长期以来对农民的歧视,与这种知识分子的优越意识当然也有深刻的联系。
阿Q这种由知识分子创造的农民的形象之所以不受挑战地主宰了中国人的现代意识这么久,一大原因就是老百姓没有任何文化资源和权力对之反击。而一个有反智主义传统的社会就完全不同了。美国便是一例。美国的建国之父,多是社会精英,但是他们继承的传统,则源于古典的希腊罗马,反智的成分很强。比如,雅典人对知识分子就强烈地不信任,认为老百姓集体的智慧高于精英的个人智慧。美国建国时代的自耕农,也可以被像鲁迅那样的人描述为不开化的蠢货。但正是杰佛逊这种古典修养最好的人,出来强调自耕农的道德优越,反对工商精英的操纵。同时,当时的宗教传统,也给小民百姓的文化自立提供了条件。大家会去教堂寻求灵魂拯救,并不要听你知识分子唠叨。每个灵魂在上帝面前平等。这样的信条强化了农民的尊严。
这些传统,我们是没有的。老百姓只能指望知识分子为他们说话;知识分子也乘机把自己打扮成“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先知、圣人。其实,世上并无超级人类,大家是同样的俗人。很多知识分子声称为老百姓讲话,多少是为自己捞政治资本,夹带了不少私货也未可知。互联网的出现,则开始打破这样的格局。老百姓终于可以直接为自身的利益说话了。比如主流经济学家,过去一直还觉得自己代表着全民的利益。现在老百姓则出来说:你们不过是出卖了我们,替利益集团说话而已!知识分子表达自己的理念而不受下层社会挑战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摘录自薛潮的《网络文化将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动力》,有删改)
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作者认为“反智”比“主智”更加优越。
B.封建专制时代是主智时代,互联网时代则是反智主义主宰社会的时代。
C.互联网实现了社会各阶层的沟通,医治了知识精英自视过高、歧视平民百姓的痼疾。
D.互联网使老百姓更容易获取文化资源,从而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说话。
2.作者为什么反对“主智主义”? (6分)
3.互联网出现的优点有哪些?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6分)
高二语文诗歌鉴赏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孝的普适性首先是因为它产生于子女对父母的依恋和爱慕之情。只要人类继续生存繁衍,就需要父母,就会产生孝。现代社会虽然“先意承志”式的赡养有违人格自由和独立,但我们仍可将孝转变成一种和谐的亲子之情,即用契约关系调节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过这种契约关系不仅是利益的交换,还是利益和感情的对等,也就是用“父慈子孝”式感情对等来主导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从而避免家长制和家庭成员间的过度依赖和寄生。当然,有人可能反驳东亚之外的社会并不强调孝,特别是欧美社会,其社会发达程度高于中国。这种反驳并不能否定这些社会存在孝的情感。相反,在这些社会中,年迈的父母也常常以子女能够给予经济资助和精神关怀而骄傲,变相地说明他们也需要孝。而且,人是社会的动物,需要别人的关心和认可以获得生存的意义。儒家的高明之处就在于,用孝不但维持了家庭的温情,而且增强了家庭成员的社会生存能力。
其次,孝是仁爱他人的开端和基础。只要我们崇尚友爱和谐的社会关系,就必须从爱父母开始。基于此,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因为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父母在一个人的生活中最为关键,恩情最深,如果不爱父母,则这个人爱别人也值得怀疑。因此,孝是仁之根源,所有爱人的情感都是在孝之上生长和累积起来的。孝的推广就是将对父母的爱推及于家庭、家族以外的人和物。西方人施爱的对象仍然是从父母子女开始,而不是陌生人,尽管其家庭成员的关系不主要是用孝来调节。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说,只要人类家庭存在,只要人类还有爱他人之心,作为爱父母的孝的情感就会自然生起,而且外溢到家庭之外。
最后,孝与忠是两种不同质的社会关系,孝没有导致忠的必然性。因此,从批评君主专制的角度来批评孝是比较牵强的。“君明臣忠”“君义臣行”要求君臣以义或理相合,君不义不明,臣可以弃之而去。“父慈子孝”要求父子以仁爱相合。纵然原则上父不慈,子可以不孝。现实中父子关系往往因为血缘亲情的作用,而不会像君臣关系那样容易破裂。血缘上的亲近虽然可以通过“拟亲情化”扩展到君臣关系,但这种扩展毕竟是一种虚拟,经不起感情和利害变故的冲击。
明白了忠、孝的区别,我们就可以将儒家的家庭伦理从政治中分离出来,以孝来调整家庭成员的关系和美化风俗,而以契约和法律来调整官员与民众的关系,而避免那种“父母官”的专制倾向。
(摘编自谭明冉《孝的普适性与宗教性》)
1.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首段运用驳论的方法,通过反驳对立观点来论证孝是一种普适性情感。
B.作者以儒家的“仁”为依据,证明了西方社会同样存在带有普适性的孝。
C.作者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将孝与忠进行对比,从而证明孝比忠更具有普适性。
D.对于孝的普适性,文章逐层分析,层层递进,最后点明孝的现实指导意义。
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基于现代社会和谐的亲子之情的“先意承志”式的赡养不利于人格的独立。
B.欧美社会中老年人需要子女的经济资助与关怀,实质上也是一种契约关系。
C.西方人施爱的对象始于父母子女,这一点迥异于儒家提出的“仁”的概念。
D.血缘亲情无法真正通过“君明臣忠”的“拟亲情化”关系扩展到君臣关系。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类的“爱人”之心不但催生爱父母的孝,同时也推广到了家庭、家族之外。
B.“父不慈,子便不孝”的命题不成立,因为父子关系可以经受得起某些冲击。
C.只要父母子女之间建立起权利和责任关系,就能避免家庭成员间的寄生状态。
D.“父母官”专制倾向的产生,与混淆了家庭伦理与官员、民众的政治伦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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