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目。
塔 铺
刘震云
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两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凤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入。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 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①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 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两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业。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着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玉,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真不是滋 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时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②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竞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 瘦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地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送来馍,问是什么书,我简单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我说:“来回要走一百八十里呢!”
第二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泅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
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由一些小故事连缀而成,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将那一段生活、那一群人物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而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D.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堆里挣扎出来的。
E.沈从文的《边城》和刘震云的《塔铺》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塔边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2.小说中两处画线部分写景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三次写“我”流泪,每次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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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 铺
刘震云
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两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凤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入。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 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①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 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两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业。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着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玉,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真不是滋 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时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②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竞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 瘦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地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送来馍,问是什么书,我简单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我说:“来回要走一百八十里呢!”
第二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泅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
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由一些小故事连缀而成,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将那一段生活、那一群人物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而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D.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堆里挣扎出来的。
E.沈从文的《边城》和刘震云的《塔铺》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塔边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2.小说中两处画线部分写景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三次写“我”流泪,每次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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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铺 刘震云
我从部队复员,回到了家。那是一九七八年,社会上刚兴高考的第二年,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两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风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入。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①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两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业。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着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岁,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时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②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竞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瘦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地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送来馍,问是什么书,我简单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我说:“来回要走一百八十里呢!”
第二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泅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
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由一些小故事连缀而成,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将那一段生活、那一群人物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而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D.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堆里挣扎出来的。
E.沈从文的《边城》和刘震云的《塔铺》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塔边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2.小说中两处画线部分写景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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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 铺
刘震云
我从部队复员,回到了家。那是一九七八年,社会上刚兴高考的第二年,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两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凤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入。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①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两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业。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着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玉,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时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②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竞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瘦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地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送来馍,问是什么书,我简单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我说:“来回要走一百八十里呢!”
第二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泅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
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小说由一些小故事连缀而成,娓娓道来,不紧不慢,将那一段生活、那一群人物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而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D.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雄里挣扎出来的。
E.沈从文的《边城》和刘震云的《塔铺》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塔边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2.小说中两处画线部分写景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小说三次写“我”流泪,每次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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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 铺
刘震云
我从部队复员,回到了家。那是1978年,社会上刚兴高考的第二年,我便想去碰碰运气。就这样,我来到镇上中学,进了复习班。
复习班,是学校专门为社会上大龄青年考大学办的。进复习班一看,许多人都认识。于是谈各人来复习的动机。王全说:他本不想来凑热闹,都有老婆的人了,还拉扯着俩孩子,上个什么学?可看到地方上风气恁坏,贪官污吏尽吃小鸡,便想来复习,将来一旦考中,做个州府县官啥的,也来治治这些人。“磨桌”(豫北土话,形容极矮的人)说:他不想当官,只是不想割麦子,毒日头底下割来割去,把人整个贼死!最后轮到我,我说:正是一无所有,才来复习。
这所中学的所在镇叫塔铺。镇名的由来,是因为镇后村西土坛上,竖着一座歪歪扭扭的砖塔。开学头一天,上语文课,教室后边传来鼾声。老师循声寻人,大家发现是坐在后边的“磨桌”伏在水泥板上睡着了。老师气冲冲地走了,教室炸了窝。有起哄的,有笑的,有埋怨“磨桌”的。这时我发现,乱哄哄的教室里,唯有一个人没有参加捣乱,趴在水泥板上认真学习。她是个女生,正和尚入定一般,看着眼前的书,凝神细声地诵读课文。我不禁敬佩,满坑蛤蟆叫,就这一个是好学生。
河边落日将尽,一小束水流,被晚霞染得血红,一声不响慢慢淌着。远处河滩上,有一农家姑娘在用筢子收草。只见那收草姑娘已将一大堆干草收起。仔细一打量,这姑娘竟是课堂上那独自埋头背书的女同学李爱莲。我问为什么割草,她脸蛋通红,说家中困难,爹多病,下有二弟一妹,只好割草卖钱,维持学费。我叹息一声,说不容易。她看我一眼,说:“现在好多了呢。以前家里更不容易。记得有一年,我才十五,跟爹到焦作拉煤。那是年关,到了焦作,车胎放了炮,等找人修好车,已是半夜。我们父女在路上拉车,听到附近村里人放炮过年,心里才不是滋味。现在又来上学,总得好好用心,才对得起大人……”
后来我和李爱莲同桌,我给她讲当兵,在部队里如何喂猪。她给我讲小时候自己爬榆树,一早晨爬了八棵,采榆钱回家做饭。家里妈挺善良,爹脾气不好,爱喝酒,喝醉酒就打人。
春天了,柳树吐米芽了。一天晚饭,我在教室吃,李爱莲悄悄推给我一个碗。我低头一看,是几个菜团子,嫩柳叶蒸做的。我感激地看她一眼,急忙尝了尝,竟觉山珍海味一般。
这时发生了一件怪事,痩得皮包骨头的“磨桌”突然脸蛋红扑扑的。这秘密终于被我发现了。我到厕所解手,发现地上有几张破纸在烧,火里爬着几个刚出壳的幼蝉。“磨桌”盯着那火,蛮有兴味地一个个捡起往嘴里填,接着就满嘴乱嚼起来。我眼中涌出了泪,上前拉住他,犹如拉住自己的亲兄弟:“‘磨桌’,咱们回去吧!”
“五一”了,学校要改善生活。萝卜炖肉,五毛钱一份,穷年不穷节,同学们纷纷慷慨地各买一碗,“哧溜哧溜”放声吃。我端菜回教室,发现李爱莲独自在课桌前埋头趴着,也不动弹。我猜想她经济又犯紧张,便将那菜吃了两口,推给了她。她抬头看看我,眼圈红了,将那菜接了过去。我既是感动,又有些难过,还无端生出些崇高和想保护谁的念头,便眼中涌泪,扭身出了教室。
离高考只剩两个月了。这时传来一个消息,说高考还考世界地理。学校原以为只考中国地理,没想到临到头还考世界地理,大家一下都着了慌。这时我爹来送馍,问是什么事,我简单地给他讲了,没想到他双手一拍:“你表姑家的大孩子,在汲县师范教书,说不定他那儿有呢!”爹自告奋勇要立刻走汲县。我说:“来回一百八十里呢!”
第三天早晨,爹从县城回来了。这时我才发现,爹的鞋帮已开了裂,裂口处洇出一片殷红殷红的东西。我忙把爹的鞋扒下来,发现那满是脏土和皱皮的脚上,密密麻麻排满了血泡,有的已经破了,那是一只血脚。
“爹!”我惊叫,却是哭声。
高考结束了。和王全仅分别了一个月,他却大大变了样。我想起李爱莲,忙问:“李爱莲她爹的病怎么样了?她说在新乡考学,考得怎么样?”
王全叹了一口气:“她根本没参加考试,她出嫁啦!她爹这次病得不一般,要死要活的,一到新乡就大吐血。没五百块钱人家不让住院,不开刀就活不了命。一家人急得什么似的,急手现抓钱,哪里借得来?这时王庄的暴发户吕奇说,只要李爱莲嫁给他,他就出医疗费。你想,人命关天的事,又不能等,于是就……”后来,我进了我国北方的一所最高学府。玉阶飞檐,湖畔桃李,莘莘学子。但我的眼前始终浮动着、闪现着塔铺的一切,一切。我不敢忘记,我是从那里来的一个农家子弟。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顺叙的手法记述了“我”参加高考的过程,虽然叙事平淡,但真实感人,写出了那一代人的辛酸经历。
B.王全年龄较大,因对地方官的不满而决定参加高考,以求将来做官可以整治这些让他痛恨的地方官,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C.小说结尾一段写“我”不敢忘记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这其实是表示“我”不敢忘记自己是如何从穷人堆里挣扎出来的。
D.刘震云的《塔铺》和沈从文的《边城》都把目光投向乡村,都叙述了一个发生在乡村的凄美故事,歌颂了人性的纯真。
2.小说中的李爱莲具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三次写“我”流泪,每次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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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莎士比亚传
在英国中部、伦敦西北面的沃里克郡,有一个普通的小镇,名叫斯特拉特福,莎士比亚就是诞生在这个小镇上。
7岁那年,莎士比亚进了镇上的文法学校。除了在学校读书以外,少年时代留给莎士比亚深刻印象的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茂密荒凉的亚登森林从北方一直伸展到斯特拉特福镇周围,莎士比亚在童年是就听说过有关这个森林的许多故事。后来,莎士比亚在《皆大欢喜》这部喜剧里特别提到故事里的英雄罗宾汉。
莎士比亚在童年的时候还听过一些可怕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故事讲到有几个极其丑陋的巫婆,她们能预言人的未来。后来,莎士比亚在悲剧《麦克白》中生动地描写了三个巫婆的形象。
1575年7月,伊丽莎白女王到离斯特拉特福镇不远的肯尼沃斯城堡做客,欢迎仪式上,许多人装扮成古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牧神、海神、河神和其他各种神怪,走在游行的队伍里。11岁的莎士比亚也见到了这次欢迎仪式的盛况。
当时英国已经有不少流浪的剧团多次到过斯特拉特福镇。少年时代的莎士比亚有很多机会观看戏剧演出;少年莎士比亚对演戏很感兴趣,也许这正是他把毕生贡献给戏剧的最初的原因。后来他在戏剧《哈姆莱特》里满怀亲切之感地描写了流浪剧团的演出情况。
16世纪是文艺复兴时代,那个时代的精神是进取的、开放的,许多年轻人都不安于现状,想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更广阔的天地。莎士比亚也正是在这样的时代气氛中离开他的故乡小镇,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更多更大的发展机会的。1587年左右,莎士比亚来到伦敦,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的创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时期(1590—1600年)以写历史剧、喜剧为主,有9部历史剧、10部喜剧和2部悲剧;第二时期(1601—1607年)以写悲剧为主,写了3部罗马剧、5部悲剧和3部“阴暗的喜剧”或“问题剧”;第三时期(1608—1613年)倾向于妥协和幻想的悲喜剧或传奇剧。
莎士比亚已经逝世300多年了、几百年来,不同的民族都用各自的语言赞扬过莎士比亚,历代的大作家们几乎都将莎士比亚视为不可逾越的艺术高峰。他们都认为莎士比亚是不朽的。
与莎士比亚同时代的戏剧家本.琼生评价他:“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世纪。”17世纪英国伟大的诗人、一个真正的清教徒—弥尔顿也对莎士比亚推崇备至。
17.18世纪的一些古典主义作家,如德莱顿、蒲柏等人不得不赞美莎士比亚“有一颗通天之心,能够了解一切人物和激情”(德莱顿语)。
到了19世纪,莎士比亚更是风靡全欧洲。雨果、司汤达等人在与古典主义做斗争时,都高举莎士比亚的大旗。18.19世纪的许多大作家如伏尔泰、雨果、屠格涅夫、罗曼.罗兰等都曾或多或少地对莎士比亚作品进行模仿,在作品中留下了莎士比亚的影子。
到了20世纪,莎士比亚在国际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影响更加突出,出现了五花八门的莎学批评流派和令人眼花缭乱的莎剧舞台艺术。心理学、美学、语言学、社会学等新兴的学科都以莎士比亚的作品为研究对象,使莎士比亚的作品在新的时代产生了新的价值。
现在全世界有众多的莎学研究机构,每年都会举行世界性的莎士比亚研究会议,全世界还有各种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刊,莎士比亚图书馆等。
在电影和电视出现以后,莎士比亚的戏剧更是不断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播。
世界文学史上那些不朽的作家,都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从总体上来说,莎士比亚的戏剧把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精神有机地融合为一体。莎士比亚的戏剧常常揭示出人类生活和人性的某些本质特征。莎士比亚的创作以现实生活为基础,真实性是他遵循的根本原则。莎士比亚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源于生活的材料写进作品,必然会唤起人们对现实生活的真切感。
莎士比亚作品中的现实主义又是与浪漫主义的创作手法相结合的。他常常以诗人般的激情,抒情的笔调和浪漫的风格,歌颂人文主义者理想中的社会和人际关系。这一点在他的喜剧创作中尤为突出。莎士比亚把现实的世界与幻想的世界相对照,以此鼓励人们去追求美好的生活。
(摘编自《莎士比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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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莎士比亚独自来到伦敦后,最初是给到剧院看戏的绅士们照料马匹,后来他当了演员,演一些小配角。1588年前后开始写作,先是改编前人的剧本,不久开始独立创作。当时的剧坛为牛津、剑桥背景的“大学才子”们所把持,一个成名的剧作家曾以轻蔑的语气写文章嘲笑莎士比亚这样一个“粗俗的平民”“暴发户式的乌鸦”竟敢同“高尚的天才”一比高下(《莎士比亚的故事》)
②莎士比亚曾说:“勤劳一天,可得一日安眠;奋斗一生,可永远长眠。”“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我没有路,所以不需要眼睛;当我能够看见的时候,我也会失足颠仆,我们往往因为有所自恃而失之于大意,反不如缺陷却能对我们有益。”(《莎士比亚经典名言》)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莎士比亚从小除了接受学校教育外还广泛接触到校外生活,受到多方面的影响,这为他以后的戏剧创作提供了一定的生活基础。
B.莎士比亚在悲剧《麦克白》中描写的三个巫婆的形象就是他童年时听说过的非常可怕的故事中能预言人的未来的极其丑陋的巫婆。
C.莎士比亚受到许多赞扬,古典主义作家德莱顿、蒲柏等人都不得不赞美莎士比亚“有一颗通天之心,能够了解一切人物和激情”。
D.莎士比亚曾在少年时代多次观看流浪剧团的戏剧演出,他对演戏很感兴趣,这是他把毕生贡献给戏剧并取得成就的真正原因。
E.莎士比亚在具有进取、开放精神的时代气氛中离开了他的故乡斯特拉福特镇,到外面的世界去寻找更大的发展机会。
2.文中说“少年时代留给莎士比亚深刻印象的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其他的东西”具体指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莎士比亚的戏剧具有怎样的艺术风格?请结合材料简要阐述。
4.莎士比亚为什么能成为不朽的大家?请结合材料分析探究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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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怀念李尚大
我大概是1937年四五月间或是更早一点在集美中学入学的。7月间就抗战了,厦门胡里山炮台跟日本军舰对打起来,隆隆震地而响,每轰一声,人就跳一次,很怕人。学校就搬到山区安溪县的文庙里来了。
尚大是安溪湖头村人。那时的集美学校有个特点,到放暑假,南洋群岛的学生都坐船回家等开学之前再赶回来。本土的学生回本土。少数一二十个各有各的道理的学生留在学校。尚大这时候带着二三十个年纪大的高中同学回湖头去了。住在他家,吃在他家,不晓得这些大同学在他家里吃些什么,玩些什么,只听说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
我们小一辈的人也想去,他眯着小眼睛说:“300多里,抱你去还是背你去?”
所以我们从未实现过去一次湖头的幻想。
也有三五个南洋学生没有回去的,他们见闻广,夹在我们里头想贡献点外国的下流习俗见闻的时候,尚大就会走到跟前左手捏着他的脖颈,右手抠着他的屁股眼推出屋去。
“贱!”尚大说。
这点功夫我练了好多年都没有学会。
大约是9月间,县城里某个地方唱戏,学校里新来的一位教员去看戏,挨了警察局局长带领的人一顿臭打,说是我们这位教员调戏了坐在旁边的他的夫人。这绝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呢?连我们这帮小孩子都明白,集美学校的声誉那么神圣,聘请老师从来非常严格,道德、学识都经过慎重考察,难以想象会让那种人混进教师队伍里来。
当晚李尚大带领一帮大同学把警察局砸得稀烂,局长、股长们一个个被收拾得像僵蚕模样……
3天之后全校师生在广场开了一个旷古未有、别开生面的“欢送开除同学大会”(我忘了除尚大之外还有哪几位同学)。
这事发生在1938年的秋天,和尚大兄再一次见面是在1949年夏天的香港
1949年国民党特务头子毛森在厦门搞大屠杀。尚大父亲的老部下帮助他秘密地只身逃到香港。后又几经艰难来到印度尼西亚。
李尚大1949年只身来到印尼干了什么呢?
印度尼西亚有许多他爸爸的朋友、老部下,受恩惠者要帮助他,他真诚地多谢这些阿伯、阿叔说:“让我先在印度尼西亚码头上混三两年吧!眼前我什么都不懂怎么做事情?”
于是在一个陈姓名人码头上找到一个扛生橡胶块的工作。每块生胶重108公斤,从这个地方的码头仓库里扛出来,过码头,上跳板,进船舱,入舱底,堆叠整齐:随船开出到另一个地方,再把生胶扛上肩膀,上船面,过跳板,到码头,进仓库,一块块码齐。苏门答腊、巨港、雅加达……真的足足玩命地干了3年。从苦力,提升工头到仓库管理,让老板发现了:“你是个大学生!你玩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不是玩,是上学。”
“码头有什么好学?”
“它是本大辞典,大百科全书的第一页!我从码头学起……”
“你别走,我提升你,把好的位置给你……”
“我3年流汗吃苦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从今天起我要忙自己的事情了。”他微笑点头而别。
一开始在各岛跑些橡胶、咖啡、椰干散碎生意,越做越大,加进了木材厂、夹板厂、瓷砖厂、轧钢厂、酒店、房地产、石油……从1949年到他2008年逝世,60年过去了。
上头这一段话不到100字,读起来连气都不用换,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
上世纪90年代(1994年),尚大兄邀我全家到印尼雅加达参加一个有点意思的聚会。科学家李远哲在美国柏克莱大学计划盖一幢化学大楼,需要1000万美元,想到印尼慷慨好义的李尚大,便去求他帮忙,果然一口答应。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也得到同意。于是尚大找了几位印尼富豪好友一起成就了这个善举。在印尼雅加达他的香格里拉酒店举行了一个盛大酒会,来了各界猛人。李远哲上台,尚大也上台,完成收受1000万美元支票的典礼。
尚大在祖国建厦大医学院,开办集美大学、厦门中山医学院心血管研究中心、蔡继琨音乐学院……
尚大安排先到印尼的儿子龙羽,在一两百公里直径的加里曼丹森林里搞开发,与蛇蝎猛兽蚊蚋朝夕相处。1966年去,1971年年底才让回来;然后上日本进早稻田大学商科、东京农大木材加工专业学习。川羽先在香港大楼建筑工地当泥水工人,然后才进树仁学院,后在林场、夹板厂从小工头干起。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
尚大兄一生到老无病痛,饭量很大,爱好运动,于2008年11月2日安睡中逝世于新加坡家中,足足活了89岁。
尚大兄!精彩! (节选自黄永玉《比我老的老头李尚大》)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5分)
A.尚大被学校开除,却在码头苦干,把它当成一部大辞典来学习,由此可见社会比学校更能催人进步。
B.“有点意思的聚会”中“有点意思”是指慷慨好义的李尚大表现得举重若轻,有异于一般的富豪。
C.尚大对儿子们的安排,是先让他们受尽人世煎熬,这种不溺爱孩子的观念与以前他妈从不另给他开偏食有相通之处。
D.李尚大答应李远哲赞助盖一幢化学大楼,条件是大楼要用“陈嘉庚”的名字,这是因为陈嘉庚的名气更大。
E.本文作者与李尚大交情颇深,有兄弟之谊,故以轻松亲切调侃的语气来叙谈往事,而无一般的悼念亡人之文的沉痛,也不像一般的他传那样平实庄重。
2.作者感叹说“可知道这是尚大忙碌一生的时间?”对李尚大最辛劳最有成就的这段人生为什么却只用了不到100字的一段话概述?(4分)
3.人的一生如何才能精彩?请结合本文内容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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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曼希沃在踮着足尖走进来、撞见孩子坐在太高的键盘前面的那天,忽然心中一亮:“哦,神童!怎么早先没想到呢?这不是家庭的运气吗!他将来可以带着我周游德国,也许还能到国外去。那不是又愉快又高尚的生活吗?”
一吃晚饭,曼希沃就马上把孩子赶到钢琴前面,要他把白天的功课复习三遍,直到他眼睛累得要阖拢来的时候,从此竟是每天如此。克利斯朵夫很快就厌倦了,后来竟闷得慌了:他连去看看亲爱的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他的骄傲与自由都受了伤害,他愤慨极了,他决意不是从此不弄音乐,便是尽量的弹得坏,使父亲灰心。这让他自已也不大好受,可是他的自由独立非托救不可。
从下一课起,他就实行他的计划。他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把装饰音弄成一团糟。曼希沃叫着喊着,继之以怒吼,戒尺也像雨点一般落下来。克利斯朵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忍着痛苦照旧乱弹。曼希沃和他一样固执,发誓哪怕两天两晚的拼下去,也决不放过一个音,直到儿子弹准为止。
“爸爸,我不愿意再弹了。”他鼓足勇气说。
曼希沃气得不能呼吸了。
“怎么!怎么!”他喊道。
“我不愿意再弹,因为我不愿意挨打,”克利斯朵夫大哭大叫地说,“而且,我不喜欢音乐!”
克利斯朵夫给赶到了楼梯上,又脏又暗、踏级都给虫蛀了的楼梯上。天窗的破玻璃中吹进一阵风,墙上湿漉辘地全是潮气。他一边哭一边照旧望着周围的东西,不久他站起来,窗子在吸引他,莱茵河在屋下奔流。在孩子心目中,河仿佛是个有生命的东西,是个不可思议的生物,但比他所见到的一切都强得多!什么也拦不住它,不分昼夜,也不问屋里的人是悲是喜,它总是那么流着,那样的恬然自得。要能象它一样的穿过草原,拂着柳枝,在细小晶莹的石于与砂块上面流过,无愁无虑,自由自在,那才快活咧!
孩子全神贯注地瞧着,听着,仿佛自己跟着河一起去了……他闭上眼睛,波涛汹涌,急促的节奏又轻快又热烈地往前冲刺。而多少首乐又跟着那些节奏冒上来,象葡萄藤沿着树干扶摇直上:其中有钢琴上清脆的琶音,有凄凉哀怨的提琴,也有缠绵婉转的长苗……那些风景隐灭了。河流也隐灭了。只有一片柔和的、暮霭苍茫的气氛在那里浮动。克利斯朵夫感动得心都颤抖了,凡是可怕可悲的事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场轻飘的梦,一阕清朗的音乐,在阳光中浮动,好似室女座中的众星在夏季的天空闪烁。
然后,什么都隐灭了,一切形象都化掉了……一片汪洋,一线水波在天边颤动,——那是大海。河向着海流去,海也向着河奔来,终于河流入海,不见了……音乐在那里回旋打转,舞曲的美妙的节奏疯狂似的来回摆动。自由的心灵神游太空,有如被空气陶醉的飞燕,尖声呼叫着翱翔天际……欢乐啊!欢乐啊!什么都没有了!哦!那才是无穷的幸福!
时间流逝,黄昏来了,楼梯那边已经黑了。——小克利斯朵夫老是伏在窗洞边上,抹得乌七八糟的苍白的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他睡熟了。
他不得不让步了。虽然英勇的抵抗极其顽强,终究给戒尺制服了,每天大部分时间他必须坐在这架刑具前面。
他自以为对音乐恨透了,但他拼命用功,那可不是单单为了怕父亲的缘故。祖父有过几句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老人看见小孙子哭,就郑重其事地和他说,为着人间最美最高尚的艺术,为着安慰苍生,为人类增光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克利斯朵夫一方面因为祖父把他当作大人看待而非常感激,一方面因为那些话跟他高傲的精神非常投合而是为感动。
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音乐所引起的某些情绪深深地印在心头,使他不由自主地留恋音乐,把一生奉献给这个他自以为深恶痛绝、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
(节选自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小克利斯朵夫热爱音乐——反抗弹琴——决定把一生献给音乐的情节,再现了他走上音乐之路的经历,引人深思。
B.曼希沃把贪恋玩耍的小克利斯朵夫闷在屋子里练琴,这使钢琴成了小克利斯朵夫的刑具,也使他开始在自由与音乐间挣扎。
C.“尽量弹得坏”“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就是因为小克利斯朵夫连看看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从而对练琴感到厌倦和烦闷。
D.黄昏时小克利斯朵夫“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说明他看清并真正踏上了自己的音乐之路,这一细节描写推动了情节发展。
E.小说刻画人物的手法多样,既有语言、动作、心理描写,又有联想与想象,使富有音乐天赋的小克利斯朵夫的形象跃然纸上。
2.小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个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小约翰·克利斯朵又决定把生奉献给“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请概述他反抗“无效”的原因。(6分)
4.有人说,约翰·克利斯朵夫能够取得音乐成就应该感谢父亲曼希沃,也有人说一个音乐天才几乎毁在父亲曼希沃的手里。请选择其中一种看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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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曼希沃在踮着足尖走进来、撞见孩子坐在太高的键盘前面的那天,忽然心中一亮:“哦,神童!怎么早先没想到呢?这不是家庭的运气吗!他将来可以带着我周游德国,也许还能到国外去。那不是又愉快又高尚的生活吗?”
一吃晚饭,曼希沃就马上把孩子赶到钢琴前面,要他把白天的功课复习三遍,直到他眼睛累得要阖拢来的时候,从此竟是每天如此。克利斯朵夫很快就厌倦了,后来竟闷得慌了:他连去看看亲爱的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他的骄傲与自由都受了伤害,他愤慨极了,他决意不是从此不弄音乐,便是尽量的弹得坏,使父亲灰心。这让他自已也不大好受,可是他的自由独立非挽救不可。
从下一课起,他就实行他的计划。他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把装饰音弄成一团糟。曼希沃叫着喊着,继之以怒吼,戒尺也像雨点一般落下来。克利斯朵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忍着痛苦照旧乱弹。曼希沃和他一样固执,发誓哪怕两天两晚的拼下去,也决不放过一个音,直到儿子弹准为止。
“爸爸,我不愿意再弹了。”他鼓足勇气说。
曼希沃气得不能呼吸了。
“怎么!怎么!”他喊道。
“我不愿意再弹,因为我不愿意挨打,”克利斯朵夫大哭大叫地说,“而且,我不喜欢音乐!”
克利斯朵夫给赶到了楼梯上,又脏又暗、踏级都给虫蛀了的楼梯上。天窗的破玻璃中吹进一阵风,墙上湿漉辘地全是潮气。他一边哭一边照旧望着周围的东西,不久他站起来,窗子在吸引他,莱茵河在屋下奔流。在孩子心目中,河仿佛是个有生命的东西,是个不可思议的生物,但比他所见到的一切都强得多!什么也拦不住它,不分昼夜,也不问屋里的人是悲是喜,它总是那么流着,那样的恬然自得。要能象它一样的穿过草原,拂着柳枝,在细小晶莹的石于与砂块上面流过,无愁无虑,自由自在,那才快活咧!
孩子全神贯注地瞧着,听着,仿佛自己跟着河一起去了……他闭上眼睛,波涛汹涌,急促的节奏又轻快又热烈地往前冲刺。而多少首乐又跟着那些节奏冒上来,像葡萄藤沿着树干扶摇直上:其中有钢琴上清脆的琶音,有凄凉哀怨的提琴,也有缠绵婉转的长苗……那些风景隐灭了。河流也隐灭了。只有一片柔和的、暮霭苍茫的气氛在那里浮动。克利斯朵夫感动得心都颤抖了,凡是可怕可悲的事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场轻飘的梦,一阕清朗的音乐,在阳光中浮动,好似室女座中的众星在夏季的天空闪烁。
然后,什么都隐灭了,一切形象都化掉了……一片汪洋,一线水波在天边颤动,——那是大海。河向着海流去,海也向着河奔来,终于河流入海,不见了……音乐在那里回旋打转,舞曲的美妙的节奏疯狂似的来回摆动。自由的心灵神游太空,有如被空气陶醉的飞燕,尖声呼叫着翱翔天际……欢乐啊!欢乐啊!什么都没有了!哦!那才是无穷的幸福!
时间流逝,黄昏隶了,楼梯那边已经黑了。——小克利斯朵夫老是伏在窗洞边上,抹得乌七八糟的苍白的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他睡熟了。
他不得不让步了。虽然英勇的抵抗极其顽强,终究给戒尺制服了,每天大部分时间他必须坐在这架刑具前面。
他自以为对音乐恨透了,但他拼命用功,那可不是单单为了怕父亲的缘故。祖父有过几句话给了他深刻的印象。老人看见小孙子哭,就郑重其事地和他说,为着人间最美最高尚的艺术,为着安慰苍生,为人类增光的艺术而吃些苦是值得的。克利斯朵夫一方面因为祖父把他当作大人看待而非常感激,一方面因为那些话跟他高傲的精神非常投合而是为感动。
但主要的原因,还是音乐所引起的某些情绪深深地印在心头,使他不由自主地留恋音乐,把一生奉献给这个他自以为深恶痛绝、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
(节选自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有删改)
1.小约翰·克利斯朵夫这个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5分)
2.小约翰·克利斯朵又决定把生奉献给“竭力反抗而无效的艺术”,请概述他反抗“无效”的原因。(6分)
3.有人说,约翰·克利斯朵夫能够取得音乐成就应该感谢父亲曼希沃,也有人说一个音乐天才几乎毁在父亲曼希沃的手里。请选择其中一种看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曼希沃把贪恋玩耍的小克利斯朵夫闷在屋子里练琴,这使钢琴成了小克利斯朵夫的刑具,也使他开始在自由与音乐间挣扎。
B.“尽量弹得坏”“一心一意地把音弹错”,就是因为小克利斯朵夫连看看河的时间都没有了,从而对练琴感到厌倦和烦闷。
C.黄昏时小克利斯朵夫“脸上闪着幸福的光彩”,说明他看清并真正踏上了自己的音乐之路,这一细节描写推动了情节发展。
D.小说通过小克利斯朵夫热爱音乐——反抗弹琴——决定把一生献给音乐的情节,再现了他走上音乐之路的经历,引人深思。
E.小说刻画人物的手法多样,既有语言、动作、心理描写,又有联想与想象,使富有音乐天赋的小克利斯朵夫的形象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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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一声雷,震动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狠心的恶霸冯兰池,他要砸掉这古钟了!”
那时,小虎子才十五岁,听得镇上人们为这座古钟议论纷纷,从家里走出来。宅院后头,不远有一条弯弯曲曲的长堤,是千里堤。堤上有座河神庙,庙台上有两棵古柏树。这座铜钟就在柏树底下,戳在地上有两人高。伸手一敲,嗡嗡地响,伸开臂膀一撞,纹丝不动。
根据老人们传说,这座钟是一个有名的工匠铸造的。钟上铸满了细致的花纹:有狮子滚绣球,有二龙戏珠,有五凤朝阳,有捐钱人家的姓名住址,还有一幅“大禹治水图”。钟上还刻着些文字:“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恐口无凭铸钟为证……。”乡村里人们喜欢这座古钟,从大堤上走过,总爱站在钟前仔细看看,伸手摸摸。年代远了,摸得多了,常摸的地方,锃明彻亮,如同一面铜镜,照得见人影。能映出向晚的霞光,早晨的雾露,雨后的霓虹,也能映出滹沱河上的四季景色。不常摸的地方,如同长了一层绿色的釉子,紫黝黝的。
小虎子听得说,要为这座古钟掀起惊天动地的大事变,一片好奇心,走上千里堤,看了一会子古钟;伸出指头蘸上唾沫,描画钟上的花纹。他自小就为生活忙碌,在这钟前走来走去,不知走过了多少趟,也没留心过钟上的花纹。心里想:“怪不得,好大的一座铜钟哩!也闹不清能卖多少钱,也值得这么大惊小怪!”
他看完了钟,一口气跑下大堤,走回家去。一进门,听得父亲响亮的喊声:“土豪霸道们!欺侮了咱们几辈子。你想,堤董他们当着,堤款被他们吞使了。不把堤坝打好,决了口发了大水,淹得人们拿不起田赋银子,又要损坏这座古钟!”
另一个人,是父亲的朋友老祥大伯的声音,说:“又有什么办法?人家上排户商量定了,要砸钟卖铜顶赋税。也好,几年里连发几场大水,这个年月,一拿起田赋百税,还不是庄园地土乱动?”
小虎子听得两个人在小屋里唉声叹气,他扒着窗格棂一望,父亲坐在炕沿上,撅起小胡髭,瞪着眼睛生气。老人家听得老祥大伯说,猫着腰虎虎势势地跑前两步,手掌拍得膝盖呱呱地响,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
老祥大伯从嘴上拿下旱烟袋,扬起下巴眨巴着眼睛,想了老半天,豁地明白过来,呆了半天才说:“可也就是!自从冯兰池当上堤董,把官地南头栽上柳树,北头栽上芦苇。那林子柳树也多老高了。看起来他是存心不善……”说到这里,就沉下了头去,把下巴拄在胸脯上,反来复去思忖了老半天,又猛地抬起头来说:“可谁又管得了?”
父亲忽地把脸庞向下一拉,说:“谁又管得了?我朱老巩就要管管!”
老祥大伯张开两条胳膊,往天上一挥一扬地说:“管什么?说说算了,打官司咱又打不过人家。冯兰池是有了名的刀笔,咱是庄稼脑袋瓜子,能碰过人家!”
父亲听了直是气呼呼的,血充红了眼睛,跺着脚连声说:
“咱不跟他打官司,把我这罐子血倒给他!”
朱老巩是庄稼人出身,跳跶过拳脚,轰过脚车,扛了一辈子长工。这人正在壮年,个子不高,身子骨儿结实,怒恼起来,喊声象打雷。听得说冯兰池要砸钟灭口,霸占官产,牙关打着得得,成日里喊出喊进:“和狗日的们干!和狗日的们干!”不知不觉,传出一个口风:“朱老巩要为这座古钟,代表四十八村人们的愿望,出头拼命了!”
那天黄昏时分,朱老巩坐在河神庙台上,对着那座铜钟呆了老半天,心里暗想:“顶公款!就等于独吞,我不能叫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了!”看看日头红了,落在西山上,夜暗象灰色的轻纱,从天上抛下来。他一个人,连饭也没吃,走到小严村,去找严老祥。老祥大娘正点着灯做晚饭,看见朱老巩走进来,低下头坐在台阶上。她说:“老巩!算了吧,忍了这个肚里疼吧!咱小人家小主的,不是咱自格儿的事情,管的那么宽了干吗!”
朱老巩说:“一听到这件事情,我就心气不平。冯兰池,他霸道惯了!”
老祥大娘说:“算了吧,兄弟!几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还能改变了这个老世界?”
朱老巩说:“不,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咱就得跟他分说清楚!”说着话,看看天色黑了,严老祥还不回来,他又拿起脚走出来,老祥大娘叫他吃了饭再回去,他也没有听见,一股劲走回锁井镇。
(节选自梁斌《红旗谱》第一章,有删改)
1.小说2、3自然段对古钟的描述有何作用?(4分)
2.小说描写了老祥大伯、老祥大娘等次要人物,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3.请简要概括朱老巩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4分)
4.根据节选的内容,你觉得朱老巩“护钟”能不能成功?请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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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酒酿王
凌鼎年
黄阿二的酒酿在古庙镇上老老少少都翘起大拇指,没有不说呱呱叫的。古庙镇人黄、王不分,大伙习惯喊黄阿二为“酒酿黄”,但听起来总像“酒酿王”,其实喊他酒酿王倒也不虚不谬。黄阿二做酒酿,不用大钵头,而是用小钵头。据说小钵头酒酿比大钵头酒酿难做,因此做酒酿小生意的,都习惯用大钵头,不敢轻易改用小钵头,单凭这一点,黄阿二就区别于其他做酒酿买卖的。
古庙镇人只要一听那吆喝就知道是“酒酿王”来了。别人喊“酒酿——酒酿来——”他喊“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酒酿王的嗓音很浑厚,有一种穿透力,能穿过门墙,撞入人们的耳膜。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都能听到酒酿王的吆喝,他那极有韵味的吆喝可以说已成了古庙镇的一种文化风景,或者说是一种民俗。
古庙镇的人偏好吃酒酿有些年头了,来了客,端碗酒酿小圆子,乃待客的一种,既不破费多少,也还上得台面,那些老吃客十有八九认准酒酿王的酒酿。据他们说,一上口就能吃出是不是酒酿王做的酒酿。每每这时,黄阿二脸上就浮现出一种满足,一种得意来。用他的话说,有老吃客的这些评价,比吃人参还补。
酒酿王的酒酿从来只有买不到的日子,没有卖不掉的日子。但黄阿二坚持每天只做三十小钵头,一小钵头也不多做,从无例外。通常他九点钟骑了黄鱼车笃悠悠地走街串巷,一路骑过去,一路吆喝过去。黄阿二常说:他做酒酿买卖,一半是为了能吆喝上这几声。只要每日里这么吆喝一嗓子,通体舒畅。若待在家里只吃不做,不吆喝,不出一个月保管憋出病来。黄阿二的酒酿常常是不到吃中饭就卖光了。下午,他或茶馆里坐坐,或澡堂城泡泡。
黄阿二说:泡澡、喝茶乃人生的两大享受,神仙也不过如此。天长日久,他有了不少茶友、浴友,每日里聚在一起,嚼起来没有啥话题避讳的。有位老茶友对他说:“你的酒酿,牌子已做出了,生意这么好,何不多做点?”“我只有一双手。”黄阿二说了这话再不多言。
有位浴友替他出主意说:“那请一两个帮手嘛,你还可过过老板瘾呢。只要指点指点,指派指派,人又省力,钱又多赚,这等好事别人想觅也觅不来。”黄阿二默默半晌后说:“我这人命贱,自己不动手做,比死还难受。再说了,自己做放心。做好做坏,心里有底。”黄阿二的酒酿总比别家的甜,比别家的香,比别家的酒酿汤多,问他有啥诀窍,他搔搔头说:“能有啥诀窍,凭良心做,凭经验做。”其他,他就实在说不出啥了。
黄阿二的酒酿不论斤不论两,论钵头的,一小钵头一买,连钵头买也可,用锅用盆来倒回去也行。他的酒酿打出牌子,不挑不拣,顺着摆放的次序拿,若要比比看,挑挑看,他就不卖。老主顾都知道,黄阿二的酒酿钵钵一样,无需挑挑拣拣的,否则,咋叫“酒酿王”?有时碰到孤老太孤老头,只要买一点点的,黄阿二就取出一把毛竹片刀来,把小钵头里的酒酿一划二或一划四,你这次拿回家称是这分量,下回买,准仍是这些分量。从无短斤缺两的。古庙镇的人都说:如今像黄阿二这样信得过的生意人越来越少。
有次,一公司总经理来找他定做五十小钵头酒酿,说有批上海客户慕他酒酿王的名,点名要吃他酿的小钵头酒酿。公司准备连钵头买,钱可以预付。
黄阿二说:“可以。但每天只有三十钵头,若要五十钵头只能分两天交货。”那怎么行。公司总经理表示价钱上可以提高点。
谁知黄阿二说做五十钵头质量上就难保证了。只能一天三十钵头。要就要,不要拉倒,没啥商量的。
听惯了黄阿二的吆喝,几回不听见,就有人问:“酒酿王这两天怎么没来?”往往这话还在耳边,那“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的吆喝声就传来了。
最近,连着好几日未听到酒酿王的吆喝声了,生活中仿佛缺了什么。一打听,原来黄阿二病了。大家怪想念黄阿二的,几个老茶友、老浴友结伴前去看望他,进了门,大伙儿一起吆喝了一声:“酒酿——小钵头甜酒酿来哉——”黄阿二听后浑身一震,他撑起身来说:“你们这一声吆喝,对我来说,比吃啥药都强,这不,毛病好了一半。” (摘自《第五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人们开始喊黄阿二为“酒酿黄”,但由于“酒酿黄”听起来总像“酒酿王”,加上黄阿二的酒酿在古庙镇最好最受欢迎,因而人们干脆叫他“酒酿王”。
B.一公司总经理来找他定做五十小钵头酒酿,黄阿二以“自己坚持每天只做三十小钵头,一小钵头也不多做,从无例外”为理由拒绝了这个要求。
C.黄阿二卖酒酿打出了牌子,不允许顾客挑拣,只能顺着摆放的次序拿,若要挑拣,他就不卖。这也侧面反映了他对自己酒酿的品质和重量十分自信。
D.从情节方面看,这则小小说有一定的故事性,主人公黄阿二的性格,主要不是通过故事情节,而是通过黄阿二的语言来展现的。
E.上午卖酒酿,下午或茶馆里坐坐,或澡堂城泡泡。与茶友、浴友们谈天说地,黄阿二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十分的满足,认为自己过的就是神仙般的日子。
2.与其他人的酒酿相比,黄阿二的酒酿有什么不同特点? (6分)
3.请结合小小说的具体内容,简要分析黄阿二这一人物形象。(6分)
4.黄阿二坚持不扩大经营规模,每天只卖三十钵酒酿,你怎样看待他的这种做法?请结合小说的内容作简要分析。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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