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12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36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36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20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20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20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如今,已经85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余光中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B.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36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20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全文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余光中传主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标题,记录了他的日常工作生活状态。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余光中“逍遥”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12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36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36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20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20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20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如今,已经85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余光中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B.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36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20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全文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余光中传主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标题,记录了他的日常工作生活状态。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余光中“逍遥”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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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15分)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耳顺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遇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话中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4分)
3.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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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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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近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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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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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
在乡下住了七年,周遭大量的动植物使他的视觉、听觉等感觉变得相当敏锐,无意中为日后成为诗人播下了感性的种子。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习读古文。这个少年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
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热切寻找着一些“精神上的家人”。除了济慈,余光中的“精神家人”还有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雪莱、凡·高、王尔德等。大学毕业后没过几年,余光中被公费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西方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后来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
余光中回忆说,当时杨弦来找他,希望能授权他来谱曲,然后他就把余光中的八首诗谱了曲。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而诱导因素就是耳闻“文革”惨状,担心自己再也回不去大陆的愁思。”事实上,《乡愁》之类的诗余光中至少写了二三十首。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会背。余光中自嘲说:“它好像变成一张名片,这张名片大到把我的脸遮住了。”在台湾,情况也差不多。
在当时的环境下,余光中的这首《乡愁》简直就是华语诗坛上的一个绝响。对此,夏志清曾经在论文中如此解读:余光中所向往的中国并不是政治意义上的,而是唐诗中洋溢着“菊香与兰香”的中国。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却出版了第二卷诗选。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我写的最热烈的诗文是自述,就是写我是什么样的人。以前我讲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整个中年几乎都在这两个状态之间寻寻觅觅,追求归宿。到了《白玉苦瓜》一诗,才算是――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学摄影出身的陈怀恩原以为余光中的作品就是教科书和校园民歌里的那几首,可以拍成一部“诗V”。了解后才发现,五十多年来,余光中的著作累计有一千多部,他的诗集堆起来比他的人还要高!
同样令人感动的是,他与相濡以沫将近六十年的妻子范我存之间的深情厚谊。每次朗诵《乡愁》的时候,只要范我存在现场,读到“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一句,余光中总会伸手指向观众席上的妻子,而妻子也会露出新娘般美丽羞涩的笑颜。
平时,余光中和其他先生没什么两样。早晨起来,会和太太一同散步,也会帮太太洗碗,驾车送太太去买菜,陪女儿逛商场。看到她们购物时看来看去都不能决定要不要买的时候,他站在旁边,也会和其他男眷一样不耐烦,手足无措。不同的是,对妻子的爱激发出了诗人不少创作灵感。看到妻子腕上戴着的玉镯,余光中便写下了一首诗《问玉镯》。他在结婚三十五周年之际写下的一首《红烛》,更是令人动容。
最神奇的是,摄制组惊奇地发现,余光中那首《逍遥游》中的文字竟能和江南景色一一对应起来。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解与痛苦。比如去看牙医,那么痛苦的事情,竟也被他写成了一首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
(摘自《新华文摘》,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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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乡愁》的发表让余光中在华人世界中家喻户晓,他也因此被人们称为乡愁诗人。(《白岩松访余光中》)
②谈及对“逍遥”的理解,余光中认为是“不担心”,“但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需要修养到一定程度可以把事情放下,否则一天到晚要为琐事烦恼。不过,人生有时要执着,有时要放下,这也是道家的一种境界。”余光中说,尽管自己还没有完全进入逍遥之境,“不过写作的时候我就放下别的事情。”(访谈录《“想认识我,暂时忘掉〈乡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乡下住了七年,大自然为日后余光中成为诗人播下了感性的种子;而这七年中学习的古文使得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愿意跟着它走。
B.在青年时期,余光中热切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这些“精神上的家人”是如济慈、屈原一样的西方诗人和中国古代诗人。
C.摇滚乐影响了余光中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抒发心中的不平,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
D.余光中创作题材经历了四个阶段:不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不是谁;在这两个状态之间寻觅,追求归宿;知道了自己是谁;脱离了三种情况而全凭缘分。
E.作者取得文学上成就是综合因素的作用,包括大自然的启示,中国古代文学、西方文学艺术的影响,对妻子的爱激发的灵感,等等。
2.余光中“乡愁”的内涵和《乡愁》的影响分别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作者写到余光中和妻子范我存之间的感情,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4.陈怀恩将片子定名为“逍遥游”,如何理解余光中的“逍遥”?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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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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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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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约翰·纳什: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
1928年6月,约翰·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纳什从小就很孤僻,喜欢思考问题,上学后,立时显露出数学才华,常常使用一些奇特的方法解答数学问题。中学时,这种情况就更加频繁了,老师在黑板上演算了整个黑板的习题,纳什往往只用简单的几步就能解出答案。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位“无所不知的人”(别人这样称呼纳什)越来越高大和强壮。他的谈吐尖锐,受到周围人的崇敬。
1948年,还是大学三年级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普林斯顿、芝加哥大学录取,而普林斯顿大学则表现得更加热情,当普林斯顿大学的数学系主任莱夫谢茨感到纳什的犹豫时,适时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邀请信:“来吧,小伙子,普林斯顿有你想要的东西……”这话不假,此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大师云集。纳什选择了普林斯顿,后来的情况证明,此次选择,对他一生影响重大。
在普林斯顿自由的学术空气里,纳什如鱼得水,精神开始自由地舞蹈,一会缠着莱夫谢茨请教,一会拽着冯·诺依曼讨论,还不止一次造访爱因斯坦陈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以至于发展到“谁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的地步。他不到30岁已经闻名遐迩。1958年,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约翰·纳什最重要的理论就是现在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他21岁博士毕业的论文,也奠定了数十年后他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他的才华和个人魅力吸引了一个漂亮的女生——艾里西亚,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学院物理系仅有的两名女生之一。1957年,他们结婚了。之后漫长的岁月证明,这也许正是纳什一生中比获得诺贝尔奖更重要的事。
1958年的秋天,正当艾里西亚半惊半喜地发现自己怀孕时,纳什却为自己的未来满怀心事,坐卧不安,并表现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他梦想成立一个世界政府;他认为《纽约时报》上每一个字母都隐含着神秘的意义,而只有他才能读懂其中的寓意;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用一个数学公式表达……
终于,在孩子出生以前,纳什因“妄想型精神分裂症”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几年后,因为艾里西亚无法忍受在纳什的阴影下生活,他们离婚了,但是她并没有放弃纳什。离婚以后,艾里西亚再也没有结婚,她依靠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接济,继续照料前夫和他们惟一的儿子。她坚持纳什应该回到普林斯顿,因为如果一个人行为古怪,在别的地方会被当作疯子,而在普林斯顿这个广纳天才的地方,人们会充满爱心地想,他可能是一个天才。
于是,在上世纪70和80年代,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和学者们总能在校园里看见一个消瘦而沉默的男人在徘徊,他穿着紫色的拖鞋,偶尔在黑板上写下数字论题。他们称他为“幽灵”,这个“幽灵”是一个数学天才,只是突然疯了。如果有人敢抱怨纳什在附近徘徊使人不自在的话,他会立即受到警告:“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像他那样杰出的数学家!”尽管纳什决心辞去教授的职位,但他的同事和上司们还是设法为他保全了保险。他的同事听说他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后,给当时美国著名的精神病学专家打电话说:“为了国家利益,必须竭尽所能将纳什教授复原为那个富有创造精神的人。”
很多外人以为他已去世,或者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废人”。但在处于梦境一般的精神状态中,纳什仍奇迹一般继续在学术领域艰难地跋涉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的成就。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经济学课本,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有影响力。
20世纪80年代末的一个清晨,当戴森教授像平常一样向在校园里“溜达”的纳什道早安时,满头白发的纳什微笑着说:“嘿嘿,戴森先生,我看见你的女儿今天又上了电视。”顿时,戴森教授惊呆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噢……亲爱的纳什……你当真好了吗……”纳什认真地点了点头。
纳什渐渐从疯癫中苏醒,而他的苏醒似乎是为了迎接他生命中的一件大事: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当1994年瑞典国王宣布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是约翰·纳什时,数学圈里的许多人惊叹:原来纳什还活着。
纳什没有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放弃他的研究。“由于出现了长达25年部分不真实的思维,相当于提供了某种假期,我希望通过目前的研究成果或以后出现的任何新鲜想法,取得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2001年,艾里西亚与约翰纳什复婚。事实上,在漫长的岁月里,艾里西亚在心灵上从来没有离开过纳什——她用一生与命运进行博弈,终于赢得了胜利。而纳什,也在得与失的博弈中取得了均衡。
相关链接:
①约翰·纳什:美国著名数学家,国际博弈论领域的顶级权威人士,有“数学天才”与“博弈论大师”之称。
②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纳什均衡又称为非合作博弈均衡,是博弈论的一个重要术语,以约翰-纳什命名。博弈论所研究的是理性的决策者之间冲突及合作的理论,可以为实际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和方向指导。其最终追求结果是使博弈方达到利益最大化的均衡。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约翰·纳什从小孤僻,他的老师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出众之处。直到上大学,他才显示出数学才华。
B.普林斯顿大学对人才的态度堪称典范。从识别天才,到培养人才,到呵护甚至是庇护人才,体现了对人才的真正珍惜与人文关怀。
C.在不惑之年,约翰·纳什因其在数学领域的优异工作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D.天妒英才,30岁的约翰得了严重的“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从此,他饱受精神病的折磨长达二十几年,几乎成为废人。
E.“纳什均衡”是纳什最重要的理论,该理论广泛出现在经济学教科书上。1994年,他因为“博弈理论”的重大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2)为什么说约翰·纳什是最不幸而又最万幸的诺贝尔奖得主?请根据材料分析。(6分)
(3)材料中约翰·纳什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简要概括。(6分)
(4)约翰·纳什在事业上的成功,有哪些因素在起作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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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我有光明的底色”
上官云
面对困难不绝望
王蒙出生于1934年。从《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开始,到《青春万岁》《布礼》《活动变人形》等,王蒙的作品与当代中国社会如影随形,成为一个时代的见证。1956年,在洋洋洒洒20多万字的《青春万岁》还在修改之时,那部名噪一时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率先出版了。也正是因为这部作品,王蒙高调跨入文坛,随即陷入争议漩涡。1963年,王蒙来到新疆,一住就是16年。
在外人看来,生活条件变得艰苦了。但王蒙始终认为,就是这个比较困难的时间段对他来说仍然有许多正面的东西,比如说扩大视野、甚至是锻炼身体等。少年时代的王蒙身体非常差,疾病连连,“有人说我能活到30岁就不容易了”。乐观的心态支撑王蒙坚持下来。他学会了做饭、磨面,甚至在五七干校的时候还当过炊事员,无论如何艰难,从来没有悲观到彻底垮台的境况,“有个朋友说过一句话,只要自己不垮,别人是搞不垮你的。这也可以用到我身上”。
“我们这一代人的青少年时代,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人民革命取得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这使我们对国家、民族,对自己的生活与未来充满了一种光明的期待。”这种期待构成了王蒙生命中光明的底色,同时,他也有一种来自对自身为人、智商的自信,“即使在最国难的时候,我没有绝望过”。
视写作为中心
在新疆的10多年,王蒙的写作受到了一点影响。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在那段时间内,他几乎没有什么作品出版。王蒙坦率地承认,那会儿对写作在短期内是没有抱什么希望的,“但是喜欢写作的人有个好处,一切的经验对他都是有意义的。有好事儿当然高兴,遇到不好的事儿,有无奈、悲哀,但也‘不糟践’,你的人生和历练是不会糟践的”。
“另外,在我人生的历练上,有城市生活也有农村生活;有首都生活也有边远地区生活;有汉族生活也有其他兄弟民族的生活经历。这都是用黄金也换不来的。”王蒙的话给自己的经历做出了最好的注解,“越是在最困难的时候,我越要给自己找到正面的东西,给自己寻找正能量,让自己能以阳光的态度来对待人生的各种遭遇”。
回到北京后,王蒙担任北京市文联专业作家,开始连续发表作品:长篇、短篇……令人目不暇接。那会儿,他已经是一个年过40的中年作家,并在随后的时光里历任《人民文学》主编、文化部部长等职,工作愈加繁忙。但他的创作生命却仍然是青春的,他的作品数量与质量,让很多年轻作家望尘莫及。
“写作仍然是中心。那么多的生活面儿呢,给了我写作的资源,给了我精神的力量。”提起那些成就,王蒙淡淡地回答,“至于在乐观不乐观这个问题上,没什么可商量的。不乐观,那您能选择什么呢?”
“萌萌哒”的学者
熟悉王蒙的人都知道,他接受新生事物的速度并不比年轻人差。在聊天的过程中,他对“神马”等一些网络流行词都了如指掌,喜欢调侃。
熟悉新生事物,也关注传统文化。在对生活进行文学式浪漫表达的同时,王蒙还是一位学者,从近年起,王蒙开始研究老庄之学、研究《论语》。“作家是各式各样的,不可能都学者化。我提倡作家们要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准,希望有更多的作家懂外语,懂得自然科学,希望更多的作家认真读一些书。”
在王蒙看来,传统文化的主要作用就是能够优化人心,“使人心多一点善良、道德,多一点君子斯文,少一点野蛮,少一点小人的毛病,社会就好了”。当然,王蒙也认为,这种传统文化要和新文化结合,“也得跟全世界的先进文化接上茬儿”。同时,王蒙对文坛的现状也颇为关注。他认为,现在(文学)内容多样,那种消费性、娱乐性的东西比过去更多,同时受到新媒体的冲击。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1月31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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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被铁凝称为“高龄少年”,他创作上推出《王蒙八十自述》、小说《闷与狂》以及《青春万岁》60周年纪念版,这位始终对生活饱含激情的老人身上永远洋溢着青春的活力,出版社公布的1600万字的创作纪录便是他的成绩单。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无论是生活中饱经磨难还是文坛上功成名就,王蒙在生活与创作上都能保持“青春活力”与“积极心态”。
B.王蒙因为名噪一时的《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出版高调跨入文坛,随即陷入争议漩涡,该书出版时,《青春万岁》还在修改。
C.王蒙认为在新疆16年的艰苦生活又对他来说更多的是正面的东西,比如说扩大视野、甚至是锻炼身体,为以后的创作提供了资源。
D.王蒙被铁凝称为“高龄少年”,因为这位始终对生活饱含激情的老人身上永远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2.作为学者的王蒙是怎样对待新生事物和传统文化的?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3.王蒙说“你的人生和历练是不会糟践的”,为什么?请结合材料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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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磁石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英文,日文,俄文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下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蒙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沐浴之后特有的腥气,也许那尽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偶在黄冈,破如橡的大竹为屋。据说住在竹楼里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是住在竹筒里,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黯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噬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敲,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在旧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单调而耐听的音乐是室内乐是室外乐,户内听听,户外听听,冷冷,那音乐。
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都是,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秧田和蛙塘,下肥了嘉陵江,下湿布谷咕咕的啼声,雨是潮潮润润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吧,那冷雨。
因为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找。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注:(1)安东尼奥尼,意大利导演,曾于1972年拍摄过电影《中国》,真实记录70年代中国百姓现状。(2)余光中,(928-2017),祖籍福建,著名文学家,诗人,作品有《乡愁》等,先后任教于台湾各大学,2017年12月14日在台湾去世。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代表作品,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茶花赋》之于杨朔一样,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作家的创作主张及艺术风格。
B. 文章通篇写雨,写愁,写离怨。文章将在凄风冷雨中产生的单调感顺势延展为对历史与现实的喟叹。
C. “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句,“山"伞相谐,借喻妥帖,寄寓着无尽的忧思与遗憾。
D. 作者的“情丝与雨丝始终交织着,在冷雨中忆起了岛上的"凄迷”,他相信“商略黄昏雨”的意趣,在中国方可尽享。
2.文章以“听听那冷雨”为题,请谈谈“雨在文中的作用。
3.余光中先生在散文的语言艺术方面有诸多探索和实践,你认为本文有哪些体现?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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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沐浴之后特有的土腥气,也许那尽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
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富云情雨意迷离的情调。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籁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
雨是最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的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咯咯,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
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听听那冷雨》是余光中的代表作品,正如《荷塘月色》之于朱自清,《茶花赋》之于杨朔一样,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作家的创作主张及艺术风格。
B. 文章通篇写雨,写愁,写离怨。文章将在凄风冷雨中产生的单调感顺势延展为对历史与现实的喟叹。
C. “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一句,“山”、“伞”相谐,借喻妥帖,寄寓着无尽的忧思与遗憾。
D. 作者的“情丝”与雨丝始终交织着,在冷雨中忆起了岛上的“凄迷”,他相信“商略黄昏雨”的意趣,在中国方可尽享。
2.文章以“听听那冷雨”为题,请谈谈“雨”在文中的作用。
3.余光中先生在散文的语言艺术方面有诸多探索和实践,你认为本文有哪些体现?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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