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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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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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来学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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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完成文后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 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 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 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
1.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A.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
2.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
3.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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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妖猫传》将于2017年12月22日上映,《人物》记者采访了导演陈凯歌。
记者:你是在妈妈朗读唐诗的声音中长大的,选择唐朝背景的《妖猫传》,是否与此有关?
陈凯歌:我爹妈吧,某种程度上算是读书人,尤其我母亲是旧家庭出身,规矩大,也有一点儿旧学的修养,所以对我有点儿影响,教我认点儿字,教我点儿诗词歌赋。别人说陈凯歌熟读唐诗,我觉得没到这种程度;还说是不是小时候受点儿唐诗的熏陶,你今天就拍了《妖猫传》,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记者:算是从小就有一个盛唐情结的种子。
陈凯歌:我始终觉得中国的文字之可贵,中国的文学之伟大,衡量一个时代究竟是否是一个好的时代,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它的文学是否昌盛。一两万位诗人,皇帝本人都是诗人,这种时代,我认为它必定是一个政治开明的时代。唐诗的确对我幼年的成长经历有影响,人家总问我唐诗怎么好,我说呢,唐诗总有在某一个瞬间和你的人生际遇相撞的时刻。
记者:所以这次拍唐代的故事会是你心目中特别美好的朝代的一个想象吗?
陈凯歌:咱们今天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复兴到哪儿去啊?复兴到唐去,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唐代,有这么多的诗人,才出现了这么些难以忘怀的伟大诗篇。我觉得唐是中国历史上最重文化的一个时代。现在我们都感觉到经济发展了,其实文化要与之同步才行。所以肯定地说,拍这么一部电影,其中包含着我个人对于唐这样一个时代的某种程度的追思、崇敬。
记者:但现在没什么人读诗了,大家都不谈这个了,对电影来说,会不会是一种冒险?
陈凯歌:怎么说呢,我从拍第一部电影就冒险,当时就有非常有名的电影评论家,很尊重的前辈,看了《黄土地》之后说,电影能这么拍吗?但是后来有接近这位老先生的人说,您换一个眼光,看能不能接受它。它从来就不是一个以传统的叙事方式拍摄的电影。后来老先生跟我有过一次交谈,提及《黄土地》时非常感慨,原来电影在尝试各种不同风格的情况之下,可以有这样的诗意体现出来。其实我觉得在我拍《黄土地》的时候,有沉郁之气。它伴随我在“文化大革命”中间整个10年的成长经历,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感,是对土地、对生活在这个土地上的人群、对自身、对世界的很多很多的疑问,最终表现在《黄土地》里头。
我后来每拍一次电影都给自己一个新的课题,每一次都要拍不太一样的电影,跟前面有变化的电影,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每一次都变成了冒险。倘若我是为米折腰,我肯定不这么做;如果我是精于算计,我也不这么做。其实更多的所谓热爱的单纯,就是从这儿发生的,要切实地去感受,就像恋情,是无条件的,一旦被条件束缚,这个恋情就变质了。
所以小时候父亲总跟我讲艺术是青鸟啊,你抓不到手里,你抓到了,它就死了,一定是永远在向往中,它才会有自己的魅力。
(节选自《人物》月刊2017年第10期)
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梳理,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B.
C.
D.
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陈凯歌认为,中国的文字很可贵,中国文学很伟大,衡量一个时代是否伟大的标准就在于看它的文学是否昌盛。
B. 陈凯歌对唐怀着一种追思与崇敬,他认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应该复兴到文学昌盛、政治开明的唐代去。
C. 陈凯歌拍电影喜欢探索,在艺术上有无尽的追求。《黄土地》就突破了传统的叙事方式,在艺术上取得了成功。
D. 陈凯歌的电影能够引发人们对生活的深刻的思考,是因为他把对土地、对生活在这个土地上的人群、对自身等的思考融入电影中。
3.人物访谈要有较高的新闻价值,才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社会反响,请结合文本就此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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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田栀毓
庄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都没有,哪还上得起大医院?便“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镇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昧默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叙事语言间用白话与文言,同时大量引入地方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譬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 田栀毓治病善于利用病人心理。给田崇义的药用“小人参”泡酒,给豆娃儿子开药用蘑菇作引,目的是使病人相信他医术的神奇,平常食材也能治得大病。
C. 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噗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后一次则表现的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D. 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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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下列小题。
京剧名家孙毓敏: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
沈黎明
孙毓敏1940年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市民之家,幼年时由于父母离异,她和两个妹妹跟着母亲艰难度日。孙毓敏的母亲喜欢京剧,经常在家中哼唱,耳濡目染,孙毓敏也喜欢上了京剧。1952年,孙毓敏考入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开始为期7年的学艺之路。孙毓敏学戏特别刻苦,每天凌晨4点多钟就起床练声,然后练基本功,风雨无阻;上课时则认真听讲,不懂就向老师请教。为了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她天天晚上打来热水,将手放进很烫的水中慢慢上弯到90度,无论冬夏从不停止。
1958年夏天,孙毓敏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然后拜荀慧生为师,唱念做表舞全方位得到荀慧生亲授,演出的《荀灌娘》《红娘》等荀派大戏,每年在200场以上。
1968年,她因所谓的“海外关系”罹祸,不甘屈辱的她推开三楼的窗户,一跳致残。对一个演员而言,这原本意味着艺术生涯的终结,她竟又顽强地重新站立起来。最初腿不能动,手无力,她就先锻炼双手,平躺在床上帮人织毛衣,以平均每周一件的速度,一直织了近百件。手有劲了,她就用双手扳着两腿练翻身……一段时间后,她开始练站立,接着开始练迈步,她请人在床和窗户之间拉一根绳子,然后抓着绳子一步步地挪动,每前行一点都像踩在刀尖上,疼得大汗淋漓。经两个月不懈努力,她终于用一个多小时完成了从床边到窗前仅4米的行走。
逐渐能像鸭子一样摇摆着走路后,孙毓敏查阅大量资料,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脚跟骨有棱不平,多多走路把它磨平;膝关节弯曲困难、小腿肌肉萎缩,就爬楼梯锻炼。走路好说,爬楼梯对她是有一定风险的。为了实现愿望,她冒险脱去了保护腰椎的钢背心,抓着楼梯扶手向上攀爬。尽管每上一级台阶都疼得眼冒金星,肌肉萎缩的双腿不住颤抖,但她全然不顾,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孙毓敏的膝关节弯曲相对自如了。
爬只是第一步,接着是摸、滚、跌,终于走上了她难以忘怀和舍弃的舞台。孙毓敏硬是凭着对京剧事业的热爱和顽强的毅力,经过长达13年令人难以想象的“残酷”锻炼,重新站在了舞台上。
1978年,孙毓敏的冤案得到平反。重返阔别多年的舞台后,孙毓敏精湛的演技再度吸引了广大戏迷的眼球,获得大家的喜爱,她不仅赢得“活红娘”的美誉,荣获了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及“梅兰芳金奖”等多项大奖,还在国际上获得了“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奖”。
作为戏曲艺术学校之长,她倾尽心力,秉承名校传统,顺应时代要求,曾率领师生四赴欧洲巡演,在巴黎创下连满27场的记录……
多年来,孙毓敏一直不忘恩师荀慧生先生,不忘荀派艺术的传承,在百忙中不辞辛劳地传授荀派艺术。孙毓敏先后收了60多名入室弟子,对慕名请她指点的年轻演员她也从不拒绝,为数十人说过戏,堪称桃李满天下,荀派艺术第一传人。
如今孙毓敏虽然已退休,但仍然关心京剧事业的发展、京剧人才的培养,并兼任多所大学和艺术院校的客座教授,生命之火一直为古老的国粹艺术燃烧着!
(选自《黄河黄土黄种人》,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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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终于可以“像鸭子一样”走路,在“样板戏”《奇袭白虎团》中她扮演了一个群众,站在舞台的犄角,没有一句台词,甚至没有人看到她的面容,她却感到莫大的鼓舞。
(《孙毓敏:角儿就得宠辱不惊》)
孙毓敏自传的书名起得贴切——《我这两辈子》,她的人生历经悲喜、穿越生死,除了一身傲骨,更有一片仁心。在追寻荀派艺术的道路上,孙毓敏走得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傲骨“荀”芳踪》)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孙毓敏喜欢京剧与家庭熏陶密不可分,后来她考取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在这个学校学习了七年的京剧艺术,为后来成为京剧名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B. 孙毓敏在“文革”期间因为莫须有的“海外关系”问题遭受灾祸,受尽屈辱,后来她不甘忍受,从三楼跳下,造成腿不能动、手无力的结果。
C. 孙毓敏通过艰苦的锻炼能够像鸭子一样走路后就登上舞台,虽然是群众演员,没有台词,但她十分满足,这充分说明孙毓敏对京剧的热爱。
D. 文本通过孙毓敏的“一跳致残”和她用13年的时间艰苦锻炼的对比告诉人们,只要对自己的目标充满执着,用顽强的毅力去拼搏,就能够成功。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在艺培戏曲学校学戏时,孙毓敏就体现出了执着、好强、不惧困境的品格,她每天凌晨4点多起床练功,为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天天用热水烫手。
B. 孙毓敏凭借毕业时的优异成绩、荀慧生老师的言传身教,演出了荀派大戏《荀灌娘》《红娘》等,年纪轻轻就成为荀派艺术的传承人。
C. “脚跟骨有棱不平,用多走路把它磨平”中的“磨平”一词充满疼痛感,一个词语就形象地描摹出孙毓敏在锻炼过程中遭遇的艰难。
D. 第四段主要交代孙毓敏锻炼自己的内容,第五段是过渡段,“爬只是第一步”总结第四段,“重新站在了舞台上”引出下文的表述。
E. 孙毓敏的自传《我这两辈子》中的“两辈子”以她再一次登上京剧舞台为分界线,她认为过去是上一辈子的事情,这表现了她的宽容大度。
3.重返京剧舞台的孙毓敏是如何让“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的?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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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我叫田栀毓
庄 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没有,哪还上得起大医院?就“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镇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明白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
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 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叙事语言间用白话与文言,同时大量引入地方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譬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 田栀毓治病善于利用病人心理。给田崇义的药用“小人参”泡酒,给豆娃儿子开药用蘑菇作引,目的是使病人相信他医术的神奇,平常食材也能治得大病。
C. 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噗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后一次则表现的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D. 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E. 小说用生动而轻松的笔调详细叙述了田栀毓两次奇招治病的故事,却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医者的生命伦理与民间就医心态严肃深刻的反思,言近而旨远。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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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石
墨中白
泗州人玩玉风盛,黄山一人独好石头。泗州城外九座梅花山上多怪石,黄山常去山上寻觅石头。每有所获,便醉酒相庆。
收金藏玉是常事,黄山独爱石,众玩家不【解析】
“为何获石如得宝?”黄山笑道:“金银玉器固然可贵,玩的是快乐,可石头天然似世间万物,如幻如真,不可更其质,不可改其硬,应自然的变化而有度,守住原本的性质而坚硬如初,不愧长天之浩浩,不负沃土之泱泱,玩石又何止是快乐?”
大家听了,也不搭腔,各自举杯饮酒。
黄山见众人不以为然,便从怀中掏出一包,打开红布,只见一白石线如切,曲如刻,弧如雕,圆如搓,随太白之醉而醉,醉意浓浓,呼而不醒,其神态令人拍案叫绝。
众玩家纷纷称奇,然仍有人不屑:“醉石虽奇,仍是石头,怎能与美玉相比?”黄山淡然一笑:“玉初也如石,因人雕琢而成玉,而石头天然如万物,其形神奇,非人力所能。”
“说得好!”旁边一个讲着生硬中国话的人拍起手来。
众玩家一看,是个日本人。他盯着黄山手中的石头,高兴地说:“中国不仅金银玉器值得收藏,石头也有无价之宝,您这醉石,卖吗?”
黄山摇头。
“我出五十两黄金。”日本人伸出左手。黄山心里一紧,仍是摇头。
“这个数呢?”日本人又亮出右手的五个指头。
“一百两黄金?”众玩家不敢相信。
黄山还是摇头:“玩石玩的是心情,藏石藏的是快乐,快乐无价,心情如何卖?”日本人抚摩一下醉石,失望离去。看着众玩家羡慕的眼神,黄山脸上露出得意之色。
玩瓷器的吕震提醒说:“此人可能是桃太郎,他有收藏癖,而且与官府勾结,就是此人强买钱国生的铁五铢钱,害得他连夜逃离泗州城的。”
黄山顿时酒醒,后悔不该当众炫耀醉石。
当日下午,桃太郎果然再次找到黄山,非要买他的醉石。
没想黄山抬价,最后以二百五十两黄金成交。
众玩家都笑:“醉石虽奇,也有价,黄山你也是爱金银的人哪!”
黄山神秘一笑:“醉石实有两个,另一个大如真人,更酷似太白,醉立于九座梅花山上。”
不几日,桃太郎又找到黄山,询问真人醉石的去处。“醉石扎根于大山,岂是人所能动?”黄山轻蔑一笑。“一睹而三生有幸。”桃太郎回答。
“既然先生有如此雅兴,不妨带您一观,不过,山路险峭,十分难走……”黄山沉吟道。
“我常攀中国的名山大川,再险的山路也走过。”桃太郎不为所惧。
第二天天还没亮,桃太郎如约登山。山路果然险峻,到了命悬崖,黄山指着通往对面腊梅峰的那块窄细石头说:“这就是有名的心平石,过此石须心无杂念、气静心平才可。”
望着窄石下深深的山崖,桃太郎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要不,还是原路返回?”黄山微笑道。“到了,怎能回去?”桃太郎愣愣地看着窄石,“这石条能走人吗?”
黄山看他一脸惊疑,就屏气抬脚,顺着心平石慢慢挪步,不一会儿就到了对面,直看得桃太郎心惊肉跳。稍息片刻,桃太郎也学着黄山的样子挪步上了心平石,走到中间,他却不敢抬脚了,对面的黄山提醒他不要往下看,可桃太郎只觉头一晕……就在这时,一根树枝伸到面前,桃太郎犹豫了一下,还是牵着树枝慢慢地挪到了对面。
腊梅岭是众山巅峰。望着远处细如飘带的黄河,遥看美丽的泗州城,桃太郎感慨:“好醉人的风景啊!”黄山说:“地是山之母,石是山之魂……”“先生无须多说,刚才情形,你只需轻轻一碰,我便跌入命悬崖。先生君子我小人,惭愧啊。”桃太郎面露羞色。
返回时,桃太郎在前,黄山随后。这次桃太郎挪步心平石不再胆怯,小心过了命悬崖。桃太郎下山,把醉石还给黄山,从此撤离泗州城,再没回来。
众玩家问:“命悬崖那边的腊梅峰真有太白醉石吗?”
黄山醉笑:“不贪,不妒,不弃,有又如何,没有又如何?”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的主人公是黄山,为了展现该人物的性格特征,文章对其动作、语言、心理、神态等进行了大量的描绘。
B. 黄山很后悔不该把醉石拿出来炫耀,以至于最终因为不想像钱国生一样被逼得要逃离泅州桃,而和桃太郎成交,卖掉了醉石。
C. 桃太郎为买黄山的醉石不惜金钱,为看真人醉石不怕山路艰险,他也如同黄山一样全身心地热爱着藏石。
D. 作为次要人物群体,小说中的众多玩家除了玩瓷器的吕震外,连具体名姓都没有,但在小说中起了很大作用,他们的存在衬托了黄山的人物形象。
2.“这次桃太郎挪步心平石不再胆怯,小心过了命悬崖”请简要分析这一情节在文中的作用。
3.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黄山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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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谭 木 匠
墨中白
泗州城奇人奇事多,出生的孩子叫父亲为爷爷,喊父亲的父亲为爹爹。叫没出嫁的姑娘为小大姐,管小媳妇叫他大姐。泗州城的小大姐和他大姐爱美,梳洗打扮都离不开梳子。
泗州人买梳子,爱到谭家药铺。谭家药铺不抓药,只卖梳子。开店的老头儿,有人尊称他为谭木匠,更多的人叫他老谭。也曾有人劝老谭,把谭家药铺的门牌摘下,重起个店名,或干脆就叫谭木匠。每次老谭听了微微一笑,也不摇头,更不点头。
谭家药铺门牌还高高悬挂在店门上,老谭还是不抓药,卖梳子。尽管到谭家药铺买梳子,要把脉,需时间,但泗州人乐意等。据说,有的人患了疑难杂症,抓了许多药没有喝好,用了老谭家的梳子梳头,病竟神奇而愈。
关于谭家药铺为什么不抓药卖梳子,在泗州城有多个传说。但更多人相信谭家祖上是个御医,因为给皇家抓错了一味药,被赐死。为了不让子孙步其后尘,谭家药铺后来就改卖梳子。是真是假,无人考证,但老谭会把脉看病,是真的。不然,他怎么能治好知府大人的病。事情是这样的,新上任的白知府到泗州城不久,身上起红点,奇痒,还失眠。看遍泗州城的中医,喝了太多中药,可就是不见好。白知府找到谭家药铺,要看病。老谭头直摇,告诉他,只卖梳子。
白知府问:“你家梳子能治失眠奇痒吗?”
老谭微微一笑,伸出手说:“想买梳子,就交定钱吧!”
白知府交钱,让老谭把脉。
“三天后来拿吧!”老谭睁开微闭的双眼,“还有,你这不是水土不服,没事要到乡间多跑、多看,城外风景养眼哩!”
白知府的脸就透着红,似信非信。
说来神奇,按照老谭说的时辰方法梳头,七天后,白知府身上的红点渐渐消失,每晚睡得也香。
望着手中的桃木梳,白知府百思不得其解,喝许多中药也没治好的病,怎么用梳子梳头发,就把病梳掉了呢?
白知府想不明白,也不去问,还是按时梳头,经常深入寻常百姓家了解疾苦。从老百姓的嘴里,他知道老谭用梳子帮助许多百姓治好了顽疾,这让白知府对老谭更是高看一眼。
老谭用梳子去掉病人身上的疾病,民间传说太多。但最让白知府好奇的,是谭家药铺的梳子能让西猪山上的十几号山匪弃刀成佛。如果不是老谭用梳子治好了他的病,白知府是不会相信的。
西猪山有一伙响马,专在泗宿大道上抢劫过往富商。响马的头目叫跳山彪,此人虽为山贼,但是个孝子。老母亲头晕多天,吃药无效,有人就推荐了老谭。为给母亲治病,跳山彪亲自骑马带着金银登门请老谭。
老谭也不拒绝,借口说,药铺忙,走不开。
跳山彪见状,单膝跪地,求老谭前去:“只要治好老娘的病,什么条件都答应。”
老谭拿着手里的榆木梳说:“见你一片孝心,好吧,就让家中小女随你上山一趟。”
“这……”跳山彪一脸怀疑。
“不用担心。”老谭微笑如佛。
一杯茶工夫,谭家药铺跑来一匹黑马,马上坐着一身白衣,尽管用白纱蒙面,但还是能看出来是个少年。老谭向跑山彪一挥手:“前方带路去吧!”
跳山彪心里嘀咕,但还是上马,一路西奔。
白衣少年上山为跳山彪母亲把脉,完了,走到院子里告诉跳山彪:“两天后,去谭家药铺拿梳子。”
真是女娃声。望着山路上跳跃的黑马拖着一道尘烟远去,跳山彪自言自语:“行吗?”
转眼两天过去了,跳山彪准时来到谭家药铺。黑牛梳一把,其余还有十八把桃木梳。跳山彪二话没说,照价,全买。
一路上,跳山彪想不明白,别人买梳子,需要把脉,连自己母亲也不例外。可他们兄弟十八人,不号脉,还非卖给每人一把梳子。这个谭木匠不是一般的怪。
回山后,跳山彪用梳子按时帮母亲梳头,七天后,母亲头不晕了。自己和弟兄们天天陪着母亲梳头,却对过往商人视而不见。一想着那事,堵心,还烦。
再后来,跳山彪和弟兄们陪着母亲,在山上开垦土地种粮,还修了座庙,天天面佛,念经,心静如水。
跳山彪放下刀剑,数佛珠,泗州人都说是因为谭木匠,可每次老谭听后,微微一笑。
泗州人这才发现,老谭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位小女孩,天天戴着面纱。有泗州人传说别看孩子小,谭家药铺卖的梳子,全出自她的手哩!
小女孩会把脉,白知府相信,可她会制作那神奇好用的梳子吗?
白知府望着手里的桃木梳想,不管真假,但梳子一定出自谭木匠的手。小女孩是老谭的女儿,称她为谭木匠,也没有错。
(选自2015年第3期《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第一段写泗州城的奇人怪事,手法巧妙,由孩子对父亲、祖父的称呼与别处不同引出小大姐、他大姐,然后引出梳子,由此引出下文对谭家药铺卖梳子的叙述。
B.小说在介绍谭家药铺时设置多个悬念,如药铺不卖药只卖梳子,还有谭家药铺的传说等,这为下文老谭用自家梳子治疗别人的疾病做了铺垫,也体现了魔幻小说的特点。
C.小说对老谭给白知府治病的描写很形象,如用“伸出手”这一动作描写表现老谭的自信和圆滑,用语言描写表现老谭对白知府患病真正原因的充分了解。
D.跳山彪是西猪山的响马,但很有孝心,积极为生病的母亲寻求治疗,不过对老谭木梳的功效和他女儿行医水平持有疑心,但结果发现谭家木梳在治病方面确实不同凡响。
E.小说通过对谭家药铺卖梳子的记述,形象表现了谭家木梳在治病方面的奇效,赞扬了谭木匠的各种善举,表达了人人相互关心最终世界大同的主题思想。
2.白知府这个人物形象对小说的艺术表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5分)
3.小说中老谭的女儿(小女孩)是一个怎样的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三次写老谭“微微一笑”,每次“笑”的心情都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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