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多出来的晚年
李景霞
顺大娘安静地坐在屋门前的台阶上,三月的阳光软塌塌地从背后斑驳的砖墙上滑下来,薄薄地罩住了她全白的发,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仿佛落在台阶上的一件灰扑扑的旧衣服。
而这,是她多出来的晚年,因为十年前她已被疾病判了死刑。
那时,她还是拽了小脚家里地里忙碌的小老太太,住在属于她和老头子的老屋里自给自足。在实在无法忍受的频繁的发烧、憋闷之后,才从箱子底下取出两老积攒的几张钞票,央求儿子带着去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高度疑似肺癌。
儿女们经过短暂的难过后便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医生的再去大医院确诊的建议,立刻为听说的高昂的检查确诊费所瓦解。儿女们围了圈商量:县医院说是,大约总是对的,再去市里重新花一遍钱又有啥必要呢,这种病最终都是人财两空的。老太太暗自期待地沉默一会后,便发了话:“我不看了,横竖都是死。城里的买房供孩子上大学,家里的盖房娶媳妇,哪家日子都不轻省。我不想把孩子们都害得苦哈哈的。”
然而,医生预言中的几个月之后的人生最后的谢幕却并没有如约而至。老太太倒也慢慢习惯了断断续续地发烧、憋闷和疼痛,实在不行就去诊所拿点药或输两天液,缓解她无奈等待的焦灼。
等待中,时间又过了一年,老太太仍然没有动身的意思,倒是出门打短工的结实的老头子在回家途中跌了一跤摔断了胯骨。照例是在日益剧烈的呻吟里不得已被送到医院又拉了回来。老太太倒日益矍铄起来,她不再每天准备收拾行李踏上征程,而是打起精神颠着小脚里里外外地忙乎,全力伺候起老头子来。“我不能死,老头子从小没了爸妈,一辈子没享过福,我不看着他谁看着他。”
她怜爱地看着瘫痪在床的他。转眼又是两年,这个沉默能干了一辈子的老实人,实在等不及老太太,一个人上了路。
老太太这时才抽出心思想自己的病。死刑已被判几年,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但老儿子家拆掉老人老屋盖新房的计划却再也不能拖延搁置――房子是孙子结婚的筹码,孙子的婚事是远比无处安放的晚年更迫切隆重的事。
房子盖好后,她被暂时安置进院门处放杂物的小门房里,她虽然日日活的艰难,但似乎很有活下去的兴致,顽强的生命力又让她蹒跚走过了几年。
这日益延长的多出来的晚年让儿女们迷惑又措手不及,甚至开始怀疑这个诊断,但似乎也没有兴趣破解这个谜团。老太太努力无声无息地幽居在小门房里,安静得仿佛一件废弃的旧家具。被轮流不定时送来的饭,放在小床边装粮食的洋灰柜子上。有时活忙,饭就一次送上一天的。饭菜很快变凉,儿媳又出门打工,她不得不拖了拐杖慢慢挪到邻居家的炉火上加热一下才能下咽。
老太太这多出来的晚年,最终在熬不住小门房的寒冷后又被搬去了大儿子的老房子,老房子阴暗潮湿,整个冬天她都坐在炕上,看微弱的阳光爬上凹凸不平的墙面,又蹒跚地退出去。晚上,就盯着屋顶裸露的椽子看,闭着眼睛也知道哪一块熏得发黄、哪一块已经破损、哪一块住着飞蛾。
春光开始明媚,她甚至又能摸索着到房前屋后闲走。她仍然因为心疼整天奔波出苦力的老儿子回家吃不上现成饭而一步步挪过去窥探,她仍然替城里的儿子着急还不完的房贷,虽然她的关心和担心被所有人忽视和厌烦。
儿女们仍然随时准备着从她看不到的四面八方冒出来体面悲伤地完成她人生最后的盛事,而她仍然活在多出来的、盛满病痛和孤寂的晚年里,仿佛已经说了结束语却还絮絮叨叨的文章结尾和已经告了别却迟迟不走出家门的穷亲戚。和许许多多农村的老年人一样,在破败的老屋、在敞亮宽阔的大院子的小偏房里,她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
(摘自2015年第10期《散文百家》,有删改)
1.赏析第一段环境描写的手法和作用。
2.简析顺大娘的形象特点。
3.第十段划线句表现了儿女们怎样的内心世界?
4.结合全文,探究结尾划线句的深刻意蕴。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多出来的晚年
李景霞
顺大娘安静地坐在屋门前的台阶上,三月的阳光软塌塌地从背后斑驳的砖墙上滑下来,薄薄地罩住了她全白的发,她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仿佛落在台阶上的一件灰扑扑的旧衣服。
而这,是她多出来的晚年,因为十年前她已被疾病判了死刑。
那时,她还是拽了小脚家里地里忙碌的小老太太,住在属于她和老头子的老屋里自给自足。在实在无法忍受的频繁的发烧、憋闷之后,才从箱子底下取出两老积攒的几张钞票,央求儿子带着去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高度疑似肺癌。
儿女们经过短暂的难过后便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医生的再去大医院确诊的建议,立刻为听说的高昂的检查确诊费所瓦解。儿女们围了圈商量:县医院说是,大约总是对的,再去市里重新花一遍钱又有啥必要呢,这种病最终都是人财两空的。老太太暗自期待地沉默一会后,便发了话:“我不看了,横竖都是死。城里的买房供孩子上大学,家里的盖房娶媳妇,哪家日子都不轻省。我不想把孩子们都害得苦哈哈的。”
然而,医生预言中的几个月之后的人生最后的谢幕却并没有如约而至。老太太倒也慢慢习惯了断断续续地发烧、憋闷和疼痛,实在不行就去诊所拿点药或输两天液,缓解她无奈等待的焦灼。
等待中,时间又过了一年,老太太仍然没有动身的意思,倒是出门打短工的结实的老头子在回家途中跌了一跤摔断了胯骨。照例是在日益剧烈的呻吟里不得已被送到医院又拉了回来。老太太倒日益矍铄起来,她不再每天准备收拾行李踏上征程,而是打起精神颠着小脚里里外外地忙乎,全力伺候起老头子来。“我不能死,老头子从小没了爸妈,一辈子没享过福,我不看着他谁看着他。”
她怜爱地看着瘫痪在床的他。转眼又是两年,这个沉默能干了一辈子的老实人,实在等不及老太太,一个人上了路。
老太太这时才抽出心思想自己的病。死刑已被判几年,那一刻却迟迟没有到来。但老儿子家拆掉老人老屋盖新房的计划却再也不能拖延搁置――房子是孙子结婚的筹码,孙子的婚事是远比无处安放的晚年更迫切隆重的事。
房子盖好后,她被暂时安置进院门处放杂物的小门房里,她虽然日日活的艰难,但似乎很有活下去的兴致,顽强的生命力又让她蹒跚走过了几年。
这日益延长的多出来的晚年让儿女们迷惑又措手不及,甚至开始怀疑这个诊断,但似乎也没有兴趣破解这个谜团。老太太努力无声无息地幽居在小门房里,安静得仿佛一件废弃的旧家具。被轮流不定时送来的饭,放在小床边装粮食的洋灰柜子上。有时活忙,饭就一次送上一天的。饭菜很快变凉,儿媳又出门打工,她不得不拖了拐杖慢慢挪到邻居家的炉火上加热一下才能下咽。
老太太这多出来的晚年,最终在熬不住小门房的寒冷后又被搬去了大儿子的老房子,老房子阴暗潮湿,整个冬天她都坐在炕上,看微弱的阳光爬上凹凸不平的墙面,又蹒跚地退出去。晚上,就盯着屋顶裸露的椽子看,闭着眼睛也知道哪一块熏得发黄、哪一块已经破损、哪一块住着飞蛾。
春光开始明媚,她甚至又能摸索着到房前屋后闲走。她仍然因为心疼整天奔波出苦力的老儿子回家吃不上现成饭而一步步挪过去窥探,她仍然替城里的儿子着急还不完的房贷,虽然她的关心和担心被所有人忽视和厌烦。
儿女们仍然随时准备着从她看不到的四面八方冒出来体面悲伤地完成她人生最后的盛事,而她仍然活在多出来的、盛满病痛和孤寂的晚年里,仿佛已经说了结束语却还絮絮叨叨的文章结尾和已经告了别却迟迟不走出家门的穷亲戚。和许许多多农村的老年人一样,在破败的老屋、在敞亮宽阔的大院子的小偏房里,她活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
(摘自2015年第10期《散文百家》,有删改)
1.赏析第一段环境描写的手法和作用。
2.简析顺大娘的形象特点。
3.第十段划线句表现了儿女们怎样的内心世界?
4.结合全文,探究结尾划线句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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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地坛(节选)
史铁生
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丝风飞叶动,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记得我在那园中成年累月地走,在那儿呆坐,张望,暗自地祈求或怨叹,在那儿睡了又醒,醒了看几页书……然后在那儿想:“好吧好吧,我看你还能怎样!”这念头不觉出声,如空谷回音。
谁?谁还能怎样?我,我自己。
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特点,或还将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了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于是乎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一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也不考虑词句,也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的。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我想,写作的零度即对生命意义的扣问,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寻求,即灵魂的眺望。
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力,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屡屡地有过怀疑:我在地坛吗?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1.“写作之寻求,即灵魂的眺望”,作者对“灵魂”作出了哪些“眺望”?
2.请理解文末画线句子的含意。
3.第3段“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和最后一段“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中都出现了“界线”,两处的“界线”有什么内涵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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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两个人的历史
余华
一九三〇年八月,一个名叫谭博的男孩和一个名叫兰花的女孩,共同坐在阳光无法照耀的台阶上。作为少爷的谭博和作为女佣女儿的兰花,时常这样坐在一起悄悄谈论着他们的梦。
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十七岁的谭博已经不再和十六岁的兰花坐在门前的石阶上。那时候谭博身躯里青春荡漾,他有时会突然拦住兰花,眉飞色舞地向她宣讲一些进步的道理。那时候兰花总是低头不语。在这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里,兰花与往常一样用抹布擦洗着那些朱红色的家具。谭博坐在窗前阅读泰戈尔有关飞鸟的诗句。兰花擦着家具时尽力消灭声响,她偶尔朝谭博望去的眼神有些抖动。她希望现存的宁静不会遭受破坏。然而阅读总会带来疲倦。当谭博合上书,他必然要说话了。最近,他常常梦见自己坐上了一艘海轮,这种渴望出门的欲望在清醒时也异常强烈。“我想去延安。”他告诉她。她迷茫地望着他,显而易见,延安二字带给她的只能是一片空白。他并不打算让她更多地明白一些什么,他现在需要知道的是她近来梦中的情景。她重现了一九三〇的害臊。然后她告诉他近来她也有类似的梦。不同的是她没有置身海轮中,而是坐在了由四人抬起的轿子里,她脚上穿着颜色漂亮的布鞋。轿子在城内各条街道上走过。他听完微微一笑,说:“你的梦和我的梦不一样。”
一九五〇年四月,作为解放军某文工团团长的谭博,回到了他的一别就是十年的家中。此刻全国已经解放,那时候兰花依然居住在他的家中,只是不再是他母亲的女佣,开始独立地享受起自己的生活。谭博英姿勃发走入家中的情景,给兰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时兰花已经儿女成堆了,她已经丧失了昔日的苗条,粗壮的腰扭动时抹杀了她曾经有过的美丽。
在此之前,兰花曾梦见谭博回家的情景,居然和现实中的谭博回来一模一样。因此在某一日中午,当兰花的丈夫出门之后,兰花告诉了谭博她梦中的情景。“你就是这样回来的。”兰花说。谭博听后也回想起了他在回家路上的某一梦,梦中有兰花出现,但兰花依然是少女时期的形象。
“我也梦见过你。”谭博说。他看到此刻变得十分粗壮的兰花,不愿费舌去叙说她昔日的美丽。有关兰花的梦,在谭博那里将永远地销声匿迹。
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垂头丧气的谭博以反革命分子的身份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他是来料理后事的。此刻兰花的儿女基本上已经长大成人。谭博身穿破烂的黑棉袄在兰花身旁经过时,略略站住了一会儿,向兰花胆战心惊地笑了笑。兰花看到他后轻轻“哦”了一声。于是他才放心地朝自己屋内走去。过了一会儿,兰花敲响了他的屋门,然后问他:“有什么需要我?”谭博不知该说些什么。母亲去世的消息是兰花设法通知他的。这一次,两人无梦可谈。
一九八五年十月。已经离休回家的谭博,终日坐在院内晒着太阳。还是秋天的时候,他就怕冷了。兰花已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了,可她依然十分健壮。她将一盆衣服搬到水泥板上,开始洗刷衣服。谭博眯缝着眼睛,看着她的手臂如何有力地摆动。在一片“唰唰”声里,他忧心忡忡地告诉兰花:他近来时常梦见自己走在桥上时,桥突然塌了。走在房屋旁时,上面的瓦片奔他脑袋飞来。兰花听了没有作声,依然洗着衣服。谭博问:“你有这样的梦吗?”“我没有。”兰花摇摇头。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时间跨度大,展现了男女主人公不同的时代的生活、梦想,既是两个人历史的再现,也是一段特定时代历史的缩影。
B. 小说自始至终特别突出中国发生过重大事件的年份,通过写谭博和兰花两个人的命运及其反抗,反映中国的社会现实。
C. 小说作者用较短的篇幅将两个人半个世纪的命运变化勾勒出来,呈现出历史的戏剧性和人物命运的荒谬性。
D. 小说第二段中写谭博窗前读诗、兰花擦拭家具的情景,运用了神态描写,表现兰花内心深处对谭博的浓浓爱恋。
2.根据小说的内容,谈谈兰花是一个怎样的人?
3.小说以“梦”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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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迅
①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还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倾听着什么。父亲通常一个人不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
②一个人是会老的。皱纹宛如屋檐上生满绿锈的青苔,上面摇曳着荒草。老人头发花白,牙齿脱落,身边斜靠着一根锃亮的竹拐杖。那样子像是一部接近尾声的黑白电影里的旧镜头。阳光不老,新鲜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泪水爬出我的眼帘,阳光使它格外的晶莹,如针芒般的阳光深深刺伤着我。阳光无影无踪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③“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们也最多。冬天里,阳光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开始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了……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毕毕剥剥,满嘴流油。通常,他们都以为这儿是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是人间的天堂。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是无数把叮当当的小郎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捂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佬。
④我想父亲,包括一些老人们,在他们的人生的暮年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太阳底下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的秘密:一定是额头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在阳光下抚慰;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或许往事已经堆积得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曝晒一番;抑或身上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与打通,才会使他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他们想得更远,无边无际的黑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燃烧生命……因为,不仅一颗晦涩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父亲肉体生命的消逝正如阳光的消逝一样。
⑤“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的诗句。写这诗的巴尔蒙特这时仿佛就象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时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他身上泛着金黄的绒毛。的确,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但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朵,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剩下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这些人们都可以看到,因此也体会出阳光本身充满的慈祥、温暖、仁爱和平静。果然,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张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父亲和他的乡亲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⑥但丁说:“我曾去过那阳光最多的地方,看到了回到人间的人无法也无力重述的事物。”(《神曲·天堂》)仅仅默念着这一句,我的心绪在阳光下就显得一派苍茫。
(摘自《福建文学》2013年第2期)
1.下面对文章的评述,正确的两项是 ( )
A.老人们喜欢聚在阳光最多的地方,打捞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拉家常,反映了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无聊寂寞。
B.本文语言表达感情充沛,大量比喻句的运用,使得全文读来如一条叮咚流淌的清溪,滋润着人们的心田。
C.作者写父亲去世后的失落感,写又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写仿佛是在向阳光做着永别。在字里行间表露出对生命的无奈。
D.本文以朴素的语言,真实的情感细腻而又生动地抒写了对父亲、对故乡的深刻思念,就像那阳光一样挥之不去。阳光照得愈多,亲情乡情愈是浓烈。
E.文中写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地,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是让太阳烤干的牛粪。作者写狗舒服自在的神态,是为了烘托老人们幸福陶然的心境。
F.温煦的阳光充满暖意,进入土地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正因为如此,在作者笔下对阳光充满了虔诚和膜拜的敬意。
2.父亲和老人们为什么喜欢坐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至少列出2条理由。(每条不超过15字)
3.请分析第⑤段划线句的表达作用。
4.最后一段作者引用但丁的话,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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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字,完成题。
《江南Style》背后的经济秘密
《江南Style》讲的是一个韩国“屌丝”的白日梦。其貌不扬的“鸟叔”幻想着各种幼稚的炫富行为,比如在阳光下的沙滩上,一位美女给他扇着风——其实他身处一个儿童公园,美女也是他想象出来的;装作是黑帮大佬蒸桑拿,结果文身男出现之后,他胆怯地挨着另一个男人;想要骑马,却只是在大街上装模作样地跳骑马舞……
全世界都爱死《江南Style》了,短短3个月,它在优酷网上的点击量已超过7亿次,创下了世界纪录。世界上的许多角落里都有人在跳“鸟叔”的招牌舞步,甚至连68岁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和“鸟叔”一起跳起了骑马舞。
尽管这首歌给全世界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但假如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这支神曲的流行,恐怕只能得出令人沮丧的结论——全球还深陷在金融危机中,离经济复苏还很遥远。
英国的BBC商业网曾经报道金融危机如何在人群中传播恐惧感和无力感,人们转而把幽默当做唯一的逃避方法。“The Stang”是苏格兰一家著名的喜剧俱乐部,其组织者发现,金融危机以后他们的生意好了很多,经济下滑,衰退到来,人们便会通过看喜剧寻求安慰。一位喜剧演员说,那些厌倦了谈论经济衰退的人们,希望通过观看喜剧表演来解闷。这正如“鸟叔”对《华尔街日报》所说 :“既然天气这么热,经济这么糟,我只想写一首有趣而激动人心的歌。”
经济学上有一个现象叫“迪士尼效应”。它是指经济越是萧条,失业人数越是上升,假期越是延长,迪士尼的客人就越多,娱乐业也越发达。相反,在经济上升期,人们疲于奔命,反而少有娱乐时间。迪士尼的创始人沃尔特?迪士尼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它通过米老鼠那双戴着白手套的手向全世界撒播快乐,为备受煎熬的人们提供了逃避现实的港湾。在经济最黑暗的1929年,好莱坞顺势举行了第一届奥斯卡颁奖典礼,经济危机也成就了好莱坞的腾飞。
《江南Style》的经济背景是韩国经济持续低迷,已经创下有史以来最长的低增长纪录,今年韩国的经济增长率更是降至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最低值。亚洲发展银行最近一期的亚洲地区“展望”指出,亚洲经济复苏的势头比其预计的要缓慢得多。而神曲的全球性流行,也预示着全球经济预期的不乐观。英国的《经济学人》最近刊文说:“要恢复欧元区前景是乐观预期仍然任重道远,更糟的是患上了败血症的美国经济。目前舆论纷纷担心美国将于12月不堪财政重负,跌落经济深渊。”
既然经济这么糟,复苏这么慢,那么还是和“鸟叔”一起去跳骑马舞吧。
1.下列表述,完全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金融危机在人群中传播恐惧感和无力感,人们只有将幽默当做唯一的逃避现实的方法。
B.第一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之所以能顺利举行,就是因为席卷美国的1929年的经济危机。
C.经济下滑,衰退到来,人们便会通过看喜剧寻求心理安慰,希望借看喜剧表演来解闷。
D.《江南Style》给全世界带来了无尽的欢乐,也带来了令人沮丧、让人恐惧的金融危机。
2.根据文段内容进行归纳概括,“迪士尼效应”指的是什么?(4分)
3.《江南Style》出现、流行的真正原因是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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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等着的轿车[美国]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深沉地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再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1.小说开篇写女孩、小伙子的外貌(衣服和脸),有什么作用?
2.本故事以“错位”这种幽默的手法推动情节发展,请简要概括促成故事情节转折的三层错位。
3.小说题为“等着的轿车”,文中那辆“白色小轿车”在折射男、女主人公心理(性格)方面,意蕴丰富,请紧扣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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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22分)
想念地坛
史铁生
(1)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
(2)坐在那园子里,坐在不管它的哪一个角落,任何地方,喧嚣都在远处。近旁只有荒藤老树,只有栖居了鸟儿的废殿颓檐、长满了野草的残墙断壁,暮鸦吵闹着归来,雨燕盘桓吟唱,风过檐铃,雨落空林,蜂飞蝶舞,草动虫鸣…… 四季的歌咏此起彼伏从不间断。地坛的安静并非无声。
(3)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头,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与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因而地坛的安静,也不是与世隔离。
(4)我常看那个轮椅上的人,和轮椅下他的影子,心说我怎么会是他呢?怎么会和他一块坐在了这儿?我仔细看他,看他究竟有什么倒霉的的特点,或还有什么不幸的征兆,想看看他终于怎样去死,赴死之途莫非还有绝路?那日何日?我记得忽然我有一种放弃的心情,仿佛我已经消失,已经不在,惟一缕轻魂在园中游荡,刹那间清风朗月,如沐慈悲。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5)我记得于是我铺开了张纸,觉得确乎有些什么东西最好是写下来。那日何日?但我一直记得那份忽临的轻松和快慰,不考虑词句,不过问技巧,也不以为能拿它去派什么用场,只是写,只是看出有些路单靠腿(轮椅)去走明显是不够。写,真是个办法,是条条绝路之后的一条路。
(6)只是多年以后我才在书上读到了一种说法:写作的零度。这五个字吸引了我,契合了我的心意。在我想,写作的零度即生命的起点,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
(7)否则,写作,你寻的是什么根;倘只是炫耀祖宗的光荣,弃心魂一向的困惑于不问,岂不还是阿Q的传统?倘写作变成潇洒,变成了身份或地位的投资,它就不要嘲笑喧嚣,它已经加入喧嚣。尤其,写作要是爱上了比赛、擂台和排名榜,它就更何必谴责什么“霸权”?它自己已经是了。我大致看懂了排名的用意:时不时地抛出一份名单,把大家排比得就像是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被排者争风吃醋,排者乘机拿走的是权力。
(8)这又让我想起我曾经写过的那个可怕的孩子。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他凭什么让人害怕?他有一种天赋的诡诈——只要把周围的孩子经常地排一排座次,他凭空地就有了权力。“我第一跟谁好,第二跟谁好……第十跟谁好”和“我不跟谁好”,于是,欢欣者欢欣地追随他,苦闷者苦闷着还是去追随他。我记得,那是我很长一段童年时光中恐惧的来源,是我的一次写作的零度。生命的恐惧或疑难,在原本干干净净的眺望中忽而向我要求着计谋;我记得我的第一个计谋,是阿谀。但恐惧并未因此消散,疑难却因此更加疑难。我还记得我抱着那只用于阿谀的破足球,抱着我破碎的计谋,在夕阳和晚风中回家的情景……那又是一次写作的零度。零度,并不只有一次。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一次次回到那儿正如一次次走进地坛,一次次投靠安静,走回到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你到底是要去哪儿?
(9)想念地坛,就是不断地回望零度。放弃强权,当然还有阿谀。现在可真是反了!——面要面霸,居要豪居,海鲜称帝,狗肉称王。人呢?名人,强人,人物。可你看地坛,它早已放弃昔日荣华,一天天在风雨中放弃,五百年,安静了;安静得草木葳蕤,生气盎然。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
(10)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了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屡屡地有过怀疑:我在地坛吗?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选自史铁生《我与地坛》有删节)
1.“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从全文看,“安静”有哪几层含义?(6分)
2.根据上下文,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4分)
(1) 我听见了那恒久而辽阔的安静。
(2)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3.文中写到了 “那个矮小瘦弱的孩子”,其作用有哪些?(6分)
4.文章写到:“土地,要你气熏烟蒸地去恭维它吗?万物,是你雕栏玉砌就可以挟持的?疯话。”请结合全文,分析、评价作者的观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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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学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丰富的安静
周国平
我发现,世界越来越喧闹,而我的日子越来越安静了。我喜欢过安静的日子。
当然,安静不是静止,不是封闭,如井中的死水。我刚离开学校的时候,被分配到一个边远的山区,生活平静而又单调。日子仿佛停止了,不像是一条河,更像是一口井。
后来,时代突然改变,人们的日子如同解冻的江河,又在阳光下的大地上纵横交错了。我也像是一条积压了太多的能量的河,生命的浪潮在我的河床里奔腾起伏,把我的成年岁月变成了一条动荡不宁的急流。
而现在,我又重归于平静了。不过,这是跌宕之后的平静。在经历了许多冲撞和曲折之后,我的生命之河仿佛来到一处开阔的谷地,汇蓄成了一片浩淼的湖泊。我曾经流连于阿尔卑斯山麓的湖畔,看雪山白云和森林的倒影伸展在蔚蓝的神秘之中。我知道,湖中的水仍在流转,是湖的深邃才使得湖面寂静如镜。
我的日子真的很安静。
每天,我在家里读书和写作,外面各种热闹的圈子和聚会都与我无关。我和妻子儿女一起品尝着普通的人间亲情,外面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和玩意儿也都和我无关。我对这样过日子很满意。因为我的心境也是安静的。
也许,每一个人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是需要某种热闹的。那时候,饱胀的生命力需要向外奔突,去为自己寻找一条河道,确定一个流向。
但是,一个人不能永远停留在这个阶段。
托尔斯泰如此自述:“随着年岁增长,我的生命越来越精神化了。”人们或许会把这解释为衰老的征兆,但是,我清楚地知道,即使在老年时,托尔斯泰也比所有的同龄人,甚至比许多年轻人更充满生命力。毋宁说,惟有强大的生命才能逐步朝精神化的方向发展。
现在我觉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心精神世界的宝藏。
泰戈尔曾说:“外在世界的运动无穷无尽,证明了其中没有我们可以达到的目标,目标只能在别处,即在精神的内在世界里。在那里,我们最为深切地渴望的,乃是在成就之上的安宁。在那里,我们遇见我们的上帝。”他接着说:“上帝就是灵魂永远在休息的情爱。”他所说的情爱是广义的,指创造的成就,精神的富有,博大的爱心,而这一切都超于世俗的争斗,处在永久和平之中。这种境界,正是丰富的安静之极致。
我并不完全排斥热闹,热闹也是可以是有内容的。但是,热闹总归是外部活动的特征,而任何外部活动倘若没有一种精神追求为其动力,没有一种精神价值为其目标,那么,不管表面上多么轰轰烈烈,有声有色,本质上必定是贫乏和空虚的。我对一切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文章串联起作者生活中关于“安静”的点滴感悟,运用比喻、引用等多种表现手法,辩证地论述了“丰富的安静”的观点。
B、文章为当代物欲横流,喧嚣复杂的社会提供了人保持内心安静和丰富的出路——拥有创造的成就,精神的富有和博大的爱心。
C、文章引用了托尔斯泰和莎士比亚的名言,共同阐述了一个道理:人应当摆脱虚名的引诱,追求自己精神世界的丰富。
D、作者虽然倡导“丰富的安静”,但那是跌宕后的安静,而对于人生的某个阶段中的某种热闹也是不排斥的。
E、我对一切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因为声音和狂热本质上必定是贫乏和空虚的。
2.综观全文,作者喜欢的“安静的日子”应该是怎样的?试分条加以概括。(6分)
3.请结合文章,简要阐释下面句子的含义。(6分)
(1)生命的浪潮在我的河床里奔腾起伏,把我的成年岁月变成了一条动荡不宁的急流。(3分)
(2)湖中的水仍在流转,是湖的深邃才使得湖面寂静如镜。(3分)
4.作者认为“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此有何体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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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的题。
滇西北的鹰
杨春山
⑴ 在地处边地的滇西北,阳光不知疲倦地映照着红土高原,也映照着每一个村庄和山寨。有了明媚的阳光,红土高原的村庄和山寨就拥有了斑驳的色彩和浑厚的表情。碧蓝如洗的天际,是红土高原对外亮出的金字招牌,上面写满了“纯澈”“清新”“圣洁”这些词语。偶尔掠过的几丝浅云,仿佛是看到天空太寂寞,刻意为它增添的点缀,在游移之中,不经意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⑵ 鹰是高空的舞者。飞翔时,它有着优雅的身姿和从容的倩影。滇西北的天空,以特有的气度接纳了鹰的飞翔。这样洁净而开阔的天空,为鹰的飞翔提供了敞亮的舞台。而鹰也用锐利的目光守望着乡土,有了飞翔的鹰,红土高原的庄稼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⑶ 滇西北的鹰是寂寞的。它们从不呼朋引伴,总是特立独行,有时俯冲,有时滑翔,用强健的翅膀为滇西北的天空增色。
⑷ 滇西北的鹰是高傲的。它们栖居于峭壁,隐身于丛林,锐眼和利爪的完美结合,让它们能够坦然地享受生活中的美好。自食其力的飞鹰,也就拥有了在滇西北自由翱翔的底气。它们从不需要在污浊的尘世里,用哀怜的目光,去获得果腹的食物,这就成全了鹰的高贵。
⑸ 滇西北不缺乏陡峭的山岭。而鹰的一生,就是与峭壁互相依恋而又不停搏击的一生。从它们羽翼未丰之时起,就开始在悬崖边一次次地练习飞行。千摔万跌之后,才会拥有一对傲视蓝天的翅膀。滇西北不缺乏激情的江河。鹰用优雅的身姿,在浩渺的江面上纵横,用无尽的孤傲衬托着江的孤傲,一升一降,时缓时急之间,鹰用它的飞翔,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⑹滇西北的鹰,喜欢和乡村厮守在一起。在乡村上空飞翔的鹰,不时发出几声鸣唳,清越,苍劲。鹰的呼啸,经常穿越了时空,抵达了人们的内心。儿时,每当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就会赶快跑到后园里,去守护家里养着的那几只小雏鸡,生怕它们被凶猛的鹰抓到空中。多年之后,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仍然会对它产生一种敬畏。它的坚毅、勇猛、担当,让它在我眼中幻化为神灵的替身。鹰是离天最近的鸟,是红土高原上的精灵。
⑺看到飞鹰,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鹰猎。看到这些自然界中的骄子,在人类的驯养之下,消磨了锐气,涣散了眼神,无精打采地站在人们的手臂上,我的心里就会掠过几丝忧伤。鹰的舞台是天空和草原,鹰的战场是丛林和乡野,鹰的归宿是悬崖和峭壁,但人们的手臂,却囚禁了它们冲天的梦想,让它们的翅膀,紧紧收缩在了一块块肉食的诱惑之下。这是鹰的悲剧,也是飞翔的悲剧。很多民族都曾经驯养苍鹰,作为捕捉猎物的臂膀。而我认为,没有哪一只鹰不想拥有自由的飞翔。它们的呼吸和畅想,都只能在广阔的天空展现。被驯养得乖巧异常的鹰,已经丧失了空中勇者的称号。还是把自由还给飞鹰吧,“左牵黄,右擎苍”的场景,就让它深深的隐藏在典籍里。
⑻拥有了飞鹰的滇西北,让红土高原平添了几份狂野的气息。奔涌的江河,茂密的丛林,莽莽苍苍的横断山,只有接纳了飞鹰,才会变得更加完美。那些野向日葵灿然开放的山坡,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加斑斓的底色;那条曲折漫长的茶马古道,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为精彩的传奇。
⑼ 选择用文字来表达与诉说,就是为了把自己历练成一只飞鹰。在凶险的环境里千锤百炼,在寂寞的日子里自我折磨,从而获得一对矫健的翅膀。然后,在山崖之间,在乡野之上,以从容的心态翱翔。遇到不平之事,用劲利的俯冲,涤荡弥漫的雾霾;遇到可赞之景,用清越的鸣唳,唱出高亢的歌声。
⑽ 苍天眷恋着边地飞鹰。给它一对利眼,就是要让它用敏锐的目光,捕捉人间的卑污;给它一双利爪,就是要让它用冲天的豪情,撕裂尘世的丑恶;给它一个尖喙,就是要让它用无穷的力量,叼取世间的虚伪;给它两只翅膀,就是要让它用坚定的信心,搏击生命的极限。作为一只边地飞鹰,应该拒绝被奴役,拒绝被豢养。牧人的手臂,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舞台;喂来的肉块,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美食。
⑾ 边地飞鹰,只能以浩瀚的天空为背景,只能以苍茫的山岭为舞台,哪怕撞向山崖,也要用绝美的姿态,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冲刺,体现出生命的壮美与凄凉。在红土高原上盘旋的边地飞鹰,用真诚的守望,让这里的庄稼更加丰美;在红土高原上翱翔的边地飞鹰,用自由的舞姿,让这里的山河更加雄壮。
⑿ 在神秘的滇西北,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也愿意成为一只边地飞鹰,伴随着这里的山河、乡野、庄稼自由飞翔,摒弃丑恶与奴役,留下一地豪情一路高歌。
(选自2014年2月 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请简要分析第(1)段在文中的作用。(3分)
2.请赏析文章第(10)段划线的句子。(4分)
3.文章第(12)段说“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请联系全文,分析边地飞鹰有怎样的情怀。(5分)
4.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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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25分)
汽车等待的时候
【美】欧·亨利
黄昏刚降临,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那个安静的公园的偏僻角落。她坐在长椅上看书,一张大网眼的面纱罩住了她的头巾帽和安详恬静的眼睛。昨天同一时间她就来过,还有前天;了解这个情况的年轻人在附近徘徊。
翻页时,姑娘的书从手上滑下,在椅子上一磕,足足滚落一码远。年轻人迫不及待地扑到书上,带着公园里和公共场合盛行一时的风度——彬彬有礼地献殷勤,把书还给它的主人,用悦耳迷人的声调冒险说了句不相干的关于天气的话。
姑娘从容不迫地打量着他,瞅着他整洁平凡的衣服和他没什么特殊表情的容貌。“你高兴的话不妨坐下,”她说,声音低沉爽朗,“光线太暗了,看书不合适。我宁愿聊聊天。”
“你可知道,”他说道,“我很久没有看到像你这样了不起的姑娘啦!昨天我就注意到了你。美丽的小妞?”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个上等女人。我可以原谅你刚才说的话,我请你坐下,如果这一请却招来了你的‘小妞’,那就算我没请过。”
“我衷心请你原谅。”年轻人央求说。
“换个话题吧。现在谈谈这条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吧,他们去向何方?为什么匆忙?他们幸福吗?”
“看看他们确实很有意思,”他顺着她的话说,“这是生活的美妙戏剧。有的去吃晚饭,有的去其他地方。真猜不透他们的身世。”
姑娘说:“我不那样好奇。我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这儿,我才能接近人类伟大、共同、搏动的心脏。我生活中的地位使我永远感不到这种搏动。你猜得出我为什么跟你聊天吗——贵姓?”
“帕肯斯塔格。”年轻人回答。接着,他急切地期待她自报姓氏。
“不能说,”姑娘举起一根纤细的手指,微微一笑,“一说你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不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报刊上简直不可能。这张面纱和女仆的帽子掩盖了我的真面目。我跟你说话,是因为我想和一个没有被可鄙的财富和虚伪的社会地位所玷污的人谈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厌倦——钱!钱!钱!欢乐、珠宝、旅行、交际,各式各样的奢华叫我腻味透顶。”
“我总是想,”年轻人吞吞吐吐地试探说,“钱准是个好东西。”
“够生活得舒舒服服就行啦。当你有了几百万时——,”她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叫人生厌的是那种单调。开车兜风,宴会,看戏,舞会,晚餐,一切都镀上了财富的奢靡色彩。有时候,香槟酒杯里冰块的叮当声就几乎让我发疯。”
“你是干哪一行的,帕肯斯塔格先生?”她问道。
“我,”帕金斯达克先生宣称,“在饭馆里干活。”
姑娘稍稍一震。“不是侍者吧?”她问。
“我是出纳员,就在——”他们面前正对着公园的街上有一块耀眼的“饭店”灯光招牌——“那家饭馆。”
“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道。
“我值夜班,”年轻人回答,“再过一小时才上班。可不可以跟你再会面?”
“很难说。也许——不过我可能不再发奇想了。现在得赶快走啦,还有一个宴会。你来这里时也许注意到公园前面拐角的地方有一辆汽车,白色车身的。”
“红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皱着眉头沉思地说。
“对。我总是坐那辆车。皮埃尔在车里等我,他以为我在广场对面的百货大楼买东西。想想这种连自己的司机都不得不欺骗的生活,多么不自由。再见。”
“现在天黑了,”帕肯斯塔格先生说,“公园里都是些粗鲁的人。可不可以陪你——”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姑娘坚决地说,“你就等我离开后,在椅子上坐十分钟。再见。”
她在薄暮中迅速而端庄地离开了。年轻人看着她优美的身形走到公园边上的人行道,走向停着那辆汽车的拐角。他不怀好意、毫不犹豫借着公园里的树木的掩护,沿着与她平行的路线,牢牢盯着她。姑娘走到拐角的地方,看了看那辆汽车,然后走过汽车,朝街对面走去,走进了那家有耀眼招牌的饭馆,走到里面某个隐蔽的角落,取下帽子和面纱,坐到出纳员的位置。
年轻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往回走。在转角上,他脚下碰到了一本小小的平装书,他认出是姑娘刚才看的书,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疑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往坐垫上一靠,简单地对司机说:“俱乐部,昂里。”
(据王永年译文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听到那个年轻人说在饭馆干活,神色略有变化,知道年轻人说了谎话,却不戳穿,可以看出她宽容而有教养。
B.年轻人不经意流露出轻佻的态度,不怀好意地跟踪那个姑娘,坐汽车到俱乐部等,说明他属于内心空虚、无所事事的富裕阶层。
C.天黑了,为了姑娘安全,年轻人提出护送,却被姑娘坚决拒绝,主要是因为她厌倦单调不自由的生活,同时也希望自己的愿望被尊重。
D.两个人在谈话中都极力掩盖自己的身份,又巧合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结局是各自回归真实的社会角色,这使小说具有很强的讽刺效果。
E.小说构思巧妙,对两个人的身份一直秘而不宣,在情节发展中也未曾透露一点情况,结尾却峰回路转,使读者在惊愕之余,不禁拍案叫绝。
(2)小说中穿灰色衣服的姑娘是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两次写到姑娘读书,作者这样安排有哪些作用?(6分)
(4)小说中的“汽车”在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方面有不同的作用,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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