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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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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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沦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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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 “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 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D. 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E. 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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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垃圾人
谢初勤
老余的老家在贵州山区,因为看着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老余才会举家来到沿海讨生计。说是举家,也就他夫妇俩,加上一个年刚五岁的小儿子。
其实,老余只不过就四十出头,只是长年在地里干活,身上的“水气”早叫干渴的土地给吸完了,人,也就显得黑瘦。
老余到了这个地方,连续找了几家厂,可是,人家刚跟他打个照面,就皱起眉头朝他直挥手。后来,老余就带着老婆、儿子,踏着他那辆只剩下三个轮胎和一只后架的车子,到处捡拾破烂。
有一次,一家人捡了满满一车东西,老余在高兴之余,还唱起了小曲。当然,老余一高兴,老婆和儿子也跟着乐呵呵。这时,他们一家听到了头顶一阵巨大的轰鸣声。儿子最先抬头一看,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那时,一家人都给眼前这种景象震住了,呆呆地盯着那个大东西远远地歇在一大片空阔的水泥地上。
那是……一只大鸟。儿子惊骇之余,半天才说出话来。
不。那是飞机。老余纠正着儿子的说法。那是一种只在天上飞翔的机器,所以叫、作飞机。
那,飞机是用什么做的?儿子又问。
铁。用铁做的。老余肯定地说。
儿子听了,点点头,大声说,是不是用我们这种铁做的?说着,他把三轮车壁的铁皮打得咣咣响。
望着儿子这种天真执着的样子,老余开心地笑着。这小子,就爱打破砂锅问到底!
经过了这一次,以后,每回路过这里,儿子总是会叫他停一停,后来,不用儿子提醒,老余到这儿都会让车子停一会儿。当然,每一回,儿子看了飞机,都会问出一些问题,比如说飞机为什么能飞,比如说飞机是吃什么长这么大的等等。对于儿子的问题,老余能答则答,有一些自己实在不懂的,他也能编出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老余就是喜欢儿子这副样子,儿子能够这样问他,说明这小家伙聪明嘛,爱动脑筋嘛。因此,儿子在问他话的时候,老余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原来是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
老余对儿子是满怀信心的,他的下一代,一定能活出个人样,而不是像他这样低三下四地去看人眼色,捡破烂收垃圾。
过了年,他就把儿子送进了当地一家幼儿园。可是,没几天,儿子就吵着说他不去幼儿园了,一打听,老余才知道带孩子的老师都是讲本地话。儿子在那里边,听不懂,玩不成,简直就是在受罪。
不读就不读吧。老余心里想,再过一两年吧!再过一两年就把他送回家乡念小学。一定……
有一次,老余一家路过飞机场时,正赶上飞机起飞,儿子高兴得欢蹦乱跳,一双小脚把三轮车板踏得咣咣响。飞机过后,儿子还呆呆地盯着那个方向。老余唤了儿子一声。儿子这时转过头来,大声地对老余说,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开飞机!说着,儿子就张开双臂,做出了一个飞机的样子。
老余一愣,随即兴奋了,他呵呵地笑着: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那老爸就等着享福。
儿子又说,等我开上了飞机,我就带着你和阿妈两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一个没有人捡破烂的地方,我们可以用飞机拉很多很多的破烂回来,就不用爸爸再和那些人争了。
儿子得意扬扬地说完,以为老爸总是要像平时一样夸奖他两句。谁知,老余一听,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突然高高地扬起手掌,“啪”地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
儿子没提防挨了这么一下子,他眼巴巴地望着车上的爸爸,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委屈地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在空旷无人的大路上传得很远,很亮……
老余的老婆坐在车上,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她还搞不懂他们爷儿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选自《2011中国微型小说年选》,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题目“垃圾人”交代了主人公的身份,也表现出了这个沿海城市本地居民对像老余这一类人的态度,深刻揭示了社会底层劳动人民不受尊重的社会现象。
B.“哦,好大的一个东西,银白银白的,两只翅膀大得像那些工厂的大门”一句,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老余一家对都市生活的向往。
C.送儿子去幼儿园这一情节,反映了老余希望儿子通过接受城里的教育,“活出个人样”。当儿子不能融入当地生活时,老余并未试图改变,而寄希望于未来。
D.老余的儿子天真可爱,聪明好学,他开飞机拉破烂的理想真实而感人地表现出一个五岁的孩子对父母的爱。但老余不仅不理解他的理想,还强制改变他的理想。
E.本篇语言质朴生动,多用短句,充满生活气息,如“行啊,小子!有志气!开飞机呢”,运用短句,既生动地写出了老余的兴奋之情,又贴合人物身份。
(2)老余听了儿子的理想后,为什么先是“脸色就阴得可以挤出水来”,一会儿,又“给那小子的屁股来上重重的一下”?试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3)小说以“飞机”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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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的题目。(2分)
9月21日,在22日世界无车日到来之前,山东临沂市民陈亮和王莤相约用自行车娶亲的方式来举行婚礼,新郎陈亮在56名自行车车友的陪同下浩浩荡荡来到新娘家迎亲,车队有序地沿着市区穿行。
这种既新颖浪漫又环保时尚的“绿色婚礼”吸引了众多行人驻足观望,许多市民摇手向这对举办“绿色婚礼”的新人祝福,给蹬车的新郎鼓劲加油。 (摘自《中国青年报》9月22日)
要求:(1)请为这则新闻材料拟一个标题;(2)不超过10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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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0分)
开在窗玻璃上的花
乔迁
新闻联播已经开始了。看着电视里出现了从天空飘飘飞落的雪花,他自语道:“我的老家,也该是隆冬了。”妻子是未见过雪的南方女人。她问:“你老家冬天里也是冷得窗玻璃都结冰吗?”
透过窗玻璃清晰地望见了窗外昏暗中的一片绿色。他幽幽地说道:“是的,冬天里窗玻璃都开花。”
“开花?”妻子问:“窗玻璃怎么能开花呢?是贴的那种剪纸花吧。”
他觉得不好回答,他已经有十年没回北方的老家了,老家寒冬里开在窗玻璃上的花,已经在黯然流逝的记忆里开始融化,小溪流水般地奔向远方……他说:“不,不是剪纸,是在窗玻璃上结成的冰花,只有寒冷的北方冬天里才能生成,很关,很漂亮。”
他突然跳起来,激动不已地说道:“我要回老家,看看老家的窗花。我回来告诉你窗玻璃是怎么开花的。”
妻子不跟他回去,他一个人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又倒了两次汽车,才回到老家。
年迈的母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已经有十年没有见到儿子了,但她每年都会收到儿子寄给她的一大笔钱。
他对母亲说,儿媳要跟回来看你,我没让。母亲笑笑说:“看我干什么,咱这儿还不冻坏她。”母亲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满意地说:“她对你好吧!”他使劲地点点头。母亲说:“那就好。”
从他一进屋的那一刻起,母亲就不停地烧炕。母亲把炕烧得烫烫的,热得他都不敢用手摸。他问母亲:“早晨的时候,窗玻璃还结冰花吗?”母亲迟疑了一下,说:“结,还是很厚的一层。这儿比不得南方……”他欣慰地笑了。
他一夜睡得踏实、香甜。梦中,他回到小时候,一觉醒来,天总会大亮,屋里的凉气却使他赖在暖被窝里不愿起来,直到在母亲“太阳已经照屁股”的笑骂中飞快地穿上母亲已经用被窝捂热了的棉袄棉裤….
他醒来时,天真是大亮了。屋里是温热的,炕还热得有点烫脊梁,根本就感觉不到一丝儿凉气……他慌忙地坐起身来,看见了清晰透亮的窗玻璃,怎么没有结冰花呢?他想,明天他醒得早一些就是了。
入夜,他被一阵轻微的瑟瑟声闹醒了。他看见一丝火光从灶间透出来。他慌忙地跳下炕来,扑向灶间,他以为失火了。
扑进灶间……他瞧见母亲正往灶口里添柴,红红的火光映着母亲一张慈祥而又苍老的面容……那一直热得烫手的火炕,原是母亲夜间在不断地烧着柴火。
母亲看见他,立刻大叫起来:“快进去,快进去!冻着!”母亲推着他回到了热乎乎的被窝里。
他对母亲说:“去南方吧,南方不冷。”母亲摇摇头说:“不,我不去,南方热得要命,我在这里呆惯了,离不开。”
他有些忧伤,不说话。母亲感觉到了他的忧伤,母亲说:“你年年给我邮那么多钱,全村人都夸你有孝心,那么远还惦记着妈。”
母亲的脸有些红,屋里此时的温度那么像南方,他说:“妈,不用再烧了,够热的了。”母亲伸手给他掖了掖被角,说:“睡吧,烧热点免得冻着你。”
他固执起来,像个孩子似的说:“妈,你也睡吧,你不睡,我就不唾。”
母亲就笑笑说:“睡,我这就去睡。”
母亲走后,他一直没睡,他叉听到灶问不断地响起母亲往灶口里续柴火的沙沙声,他在沙沙声中泪水汹涌。
天将明时,他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清楚地看见了窗外纷扬的雪花。下雪了,而眼前的窗玻璃还是没有一点冰花,母亲靠在他的脚旁睡得很香。窗前不知什么时候母亲放了两个火盆,一缕青烟袅袅升起。
袅袅青烟中他看见了自己小时候,常常在下雪的早晨,趴在窗台上,用舌头舔、吹气去融化窗玻璃上厚厚的冰花,那一幅幅茂密的森林,形状各异的冰雕一圈圈地融化了,才好透过玻璃去看落雪…
他把目光收回来,去看母亲,母亲满头的白发渐渐模糊了他的眼睛,他喃喃地说道:“花开了……”
他回到了温暖如春的南方。
妻子欢喜地迎上来,兴奋地说:“电视里说北方叉下大雪了。你看见窗玻璃开花了吧!像什么?”
他望着窗外的一片绿色,像是对妻子又像是对自己说:“像什么?像森林,像冰雕,像云,更像母亲的那头白发……”
(节选自《开在窗玻璃上的花》,有删改)
1.说明“老家寒冬里开在窗玻璃上的花,已经在黯然流逝的记忆里开始融化,小溪流水般地奔向远方”这句话的含义。 (4分)
2.文章描写“下雪的早晨,母亲满头的白发渐渐模糊了他的眼睛”,他喃喃的说道:“花开了……”请问,他喃喃说话时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4分)
3.小说塑造母亲这一形象采用了哪些手法?请简要分析。 (6分)
4.小说结尾写到他和妻子的对话,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5分)
5.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题是赞美母爱,有人认为是批判“他”的自私,不孝顺,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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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克里兹的一辈子
父母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克里兹,总是教育他: “上街时要看着脚底下,当心别跌倒了。在镶木地板上 走路要看着脚底下,那上面最容易滑倒。走山路时要看脚底下,说不定你会从山顶摔到沟里去的。”
克里兹的父母在二十年后死去了。克里兹继续执行父母的教导:当他在镶木地板上走路,上山,在春天的田野散步,在古老的森林里踯躅,在大街上徘徊,在沙滩上闲逛时,他总是用心盯着自己的脚下。他 一生从来没有被绊倒过,从来没有滑倒过,从来没有扭伤过肌肉,从来没有碰伤过头,没有踩到水沟里。
克里兹就这样过了一辈子。他从来没有见过蓝色的天空,从来没有见过明亮的彩霞,从来没见过闪亮 的星星,从来没见过城乡的美景。
对以上故事你有何感想,任选一个角度,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240字左右)(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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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铁圈
索洛杜布
一天清晨,一位妇人带着一个4岁的小男孩在郊区的街道上散步。那孩子天真活泼,面色绯红。那妇人年龄不大,穿着考究。她一边幸福地微笑着,一边细心地照看着自己的儿子。孩子正在滚着一个黄色的大铁圈,他穿着短裤,挥动着棍棒欢快地笑着,跟在铁圈后面跑。他把棒子举得高高的,本来没有那种必要,可他就是那么做的。
真开心!方才他还没有铁圈,可是现在有了,真叫人高兴!一个双手粗糙、衣服褴褛的老头,身体紧靠栅栏站在十字路口,好让那女人和小孩走过去。①老头用那昏花的两眼凝视着孩子,脸上露出呆痴的笑容。
“一个富户人家的公子,”老头心里思忖道,“是个好孩子,你看他多么天真可爱,毕竟是阔人家的孩子!”
当他——这个老头儿——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过的是苦难的日子。即使现在,他虽然不再挨打受饿了,但生活还谈不上美好。在他的孩提时代,他过的是挨打受骂、饥寒交迫的生活。那时,他没有铁圈,也没有其他这类阔少爷的玩具。他整个一生都是在艰辛困苦中度过的。他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事,也没有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他咧开没有牙齿的嘴朝那小孩微笑着,心里不禁产生了嫉妒,心想:“这种玩意没有意思。”嫉妒又转而变成了烦恼。于是他回到工作的地方——一家他从幼年起一直工作到现在的工厂。
那小孩边跑边笑追逐铁圈的情景萦绕在他的脑际,不管机器声多么嘈杂,他都忘不了那个孩子和铁圈,晚上也总梦见他们。
第二天早晨,他又做起白日梦来。机器隆隆地响,工作机械单调,没有必要过多操心,再说他已干惯了这种活。厂房里的空气充满了灰尘,传送带平稳地运转着,远处各个角落声音嘈杂,光线晦暗。人们像鬼魂一样地走来走去,人的说话声淹没在机器声里。
这个老头仿佛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小男孩,他的母亲也是一位贵妇人,他也有一个铁圈和滚铁圈的棒子,他也在穿着白裤衩滚着铁圈玩耍。
天天干着同样的活,做着同样的梦。
一天晚上下班回家时,老头在街上看见一个从旧木桶上掉下来的又大又脏的铁箍。老头高兴得发抖,昏花的老眼流下了泪水。一种意外的,几乎没有想过的愿望进入了他的心灵。他小心地朝四面张望了一下,然后弯下腰哆哆嗦嗦地捡起那个铁箍,虽然他面带笑容,但还是不大好意思把它拿回家去。
没人看见他,也没有人问他。这与别人有什么相干?一个小穷老头捡了一个无论对谁都没有用处的旧箍,谁会管呢?可他还是提心吊胆地偷偷把它拿走了。他为什么要捡?为什么要把它拿回家?他自己也说不清。只是由于它像那个小男孩的玩具,所以他才把它带回家来。
铁箍在老头家破旧的房子里放了几天,闲着没事的时候,他就把它拿出来看看,因为这个肮脏的铁箍对他是个安慰,使那个经常出现在他梦境中的幸福的小男孩,终于变得更加真实了。
一个晴朗、温暖的早晨,当城里树上的鸟正叫得比往常更加欢快的时候,老头早早起了床,洗漱完毕,便拿着他捡来的铁箍出了城。
他一路咳嗽,穿过了枝叶茂密的森林。他不明白这些阴暗的树木为何这样寂静,还散发着奇特的香气,那些昆虫也令他惊奇。露水正像童话中描述的那样。那里既没有嘈杂声,也没有灰尘,树林后面是一片柔和、奇妙而暗淡的景色。
老头折下一根干树枝穿上铁箍。
他眼前展现出一片明亮寂静的田野,青草叶上的露珠闪闪发光。老头突然用那根树枝做成的木棒滚起铁箍来,铁箍轻松地在田野里滚动,老头跟在后面跑,他笑逐颜开,像那个跟着铁圈跑的小男孩一样,有时也将木棒高高地举过头去。
他觉得自己仿佛再一次变成了一个有教养的幸福的小孩,并且好像感到母亲慈祥地微笑着跟在后面。灰白的胡须在憔悴的脸庞上颤抖着,不住的笑声和咳嗽声同时从他那没有牙齿的嘴里迸发出来。
老头喜欢早晨到树林里来滚铁箍,有时他也怕人看见笑话他,一想到这里,他便感到有一种难堪的羞愧;羞愧又进而发展为恐惧,致使双腿开始发软,他一面滚铁圈,一面警惕地看着四周。
可是没人看见他,也没人听见他。②他尽情地玩够了之后,平安无事地走回城去,嘴角上流露出轻松愉快的笑容。
由于没出什么事,他太太平平地一连玩了好几天。可是有一天清早他着了凉,好长时间竟卧病不起。③在工厂的医院里,当他在陌生的人们中间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脸上还是堆着宁静的微笑。
他感到欣慰,因为在他的想象中,自己也曾一度做了小孩,由亲爱的妈妈照看着,在树荫下的青草地上嬉戏笑闹。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中的老人是一个善良、勤劳而不安于现状,胆怯、谨慎而乐于遐想并付诸实践,衰老、孱弱浑身充满朝气的具有矛盾意义的典型形象。
B.看到孩子快乐游戏的情景,老人有着复杂的心情。既有被天真感染的快乐,也有联想自己身世而产生的辛酸和嫉妒,还有对当时社会制度的痛恨。
C.“天天干着同样的活,做着同样的梦”中的两个“同样”表达作用不同。第一个突出生活的单调和机械,第二个突出滚铁圈对他内心造成的持久影响和愿望的强烈,为下文作铺垫。
D.写老人去滚铁圈,三次描写环境,有力地衬托了人物内心的欣喜之情;同时与上文的环境描写形成强烈反差,突出人物心理的变化。
E.小说结尾一段富有深意。首先是揭示了人性中普遍存在的对亲情温暖的渴望,其次是表现了下层劳动者对和谐温馨的社会生活的憧憬,最后是暗示了老人即将摆脱人生苦难的轻松。
2.小说中多次描写老人的笑容来表现他丰富的内心世界,请分别分析画线句。
3.文中在写老人做“白日梦”时,比较详细地描写了工厂里的环境,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4.作者用“铁圈”作为小说的标题,自有妙处。请从主题思想、情节结构、人物塑造三方面中任选一个方面,陈述你的观点并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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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绑 架
蒋英姿
夜晚,的士东绕西转了个把小时,我渐渐感觉有些不对劲儿,车上除了司机,后座上还有一个男人。在我上车的时候他有可能是趴着的,我没有看见。
很显然,我被劫持了。
我故作平静地问:“你们要干什么?”坐在后座的男人说你应该明白。我说我没带钱。开车的男人转过脸来恶狠狠地看着我说:“那就要你的命!”我打了个寒战,立即感觉脖子上凉飕飕的。后座的男人用一把匕首卡住了我的脖子。我浑身发起抖来,再也装不出坚强的样子了。我将钱包拿出来交给他们,里面只有五十块钱。
见他们不动声色,我更害怕了。我说你们如果嫌少我就给我老公打电话,让他给你们送钱来。开车的男人冷笑道:“是想打电话给老公报警吧?”我慌忙说:“不会的,我老公不会报警的。他若知道我在你们手里,一定会送钱来的。”
后座的男人说:“如果报了警,你就别想活了!”他命令我拿出手机拨打老公的电话。拨通后我才“喂”了一声,他就不让我说了,抢过电话说:“你老婆在我们手里,赶紧拿五万块钱来换人,不然,就等着给她收尸。”电话挂断之后很久不见老公打来,后座的男人又拨了过去,刚说几句话就气得把手机摔了。我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他不愿意拿钱来换我吗?”男人恶狠狠地说:“准备去见阎王吧你!不能怪我们心狠手辣,只能怪你老公!”
“不可能,不可能,他不会不管我的。请你再拨一下号码好吗?让我跟他说。”我哀求。男人把手机捡起来,重拨过去,电话通了,我抢过电话就泪如雨下。我说:“晨雨,快来救我,我被绑架了。”电话那头却说:“你是谁啊?开什么玩笑?”我喊着说:“我是英姿!”他冷酷地说:“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这时我听到他旁边有个甜甜的女声:“谁来的电话?”他说:“一个疯子。”我气急败坏地问:“你和谁在一起?不是说加班吗?不是说你们办公室里都是男的吗?你这个混蛋!”可是他已经挂了机。
我疯狂地重拨那个号码,回答我的是“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如五雷轰顶,我号啕大哭起来。绑匪也有些急了,威胁我说:“赶快打电话给你父母。”我说我父母不在这个城市,他们在乡下,家里没有电话。
他们相互看一眼,又问:“有没有亲戚?”我摇头。
“我们会杀死你,碎尸万段。”他们吓唬我。
“你们杀死我吧!杀吧!”我大叫起来,“我不想活了!”
我开始哭述自己的婚姻。我和老公是怎么相爱,我们怎么不容易走到一起。原以为奔着爱情而来,却不知等待我的是这样的结局。我的父母一直为我提心吊胆,生怕我受委屈。如果让他们知道我被那个我追随的男人抛弃而死,他们也会活不下去的。我一直被蒙在鼓里,我以为他爱我也和我爱他一样深,却不知道他早就有了别的女人,我还指望他来救我,真是天真啊。我明白了他为什么给我投那么高的意外伤亡险,原来他早就有预谋。想到这儿我马上止住了哭,惶恐地盯着开车的男人问:“你们是不是受他指使的?目的就是要杀掉我?他给了你们多少钱?”
“我们不是他指使的。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他。”男人分辩,“如果是他指使的,我们还要你打电话给他干吗?”“你们打电话给他是想向他证明你们已经下手了,事后好跟他要钱。一定是这样的。你们是一伙的,混蛋!”我双手在窗玻璃上使劲敲打起来,“我死了以后变成鬼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被推下了车,两个绑匪开着车子扬长而去。我追着车子喊:“你们有种就杀了我啊,别跑啊!”我一边喊一边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老公赶到派出所时,我正在接受案情登记。
“为什么在遭到绑架的第一时间,要拨电话给陌生人,而不是给你丈夫?”记录员问我。
我看了丈夫一眼,他脸上全是惊恐,我说:“我不想让他着急。”
“那如果人家撕票呢?”记录员问。
“绑匪在没有得到钱的时候一般不会撕票的,他们也不会随便去犯下一桩命案。”我说。
“你很勇敢,但是你这种做法我们还是不提倡,太冒险了!对了,能不能问一下你的职业?”记录员问。
“演员。”丈夫紧紧搂着我,代我作了回答。这是第一次,他说起我的职业时语气里充满自豪。
(摘自2010年3月1日《齐鲁晚报》)
1.请分析小说中的“我”这个人物形象。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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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说插入“我”哭述自己的婚姻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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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人认为,小说以“报案登记”一部分作为结尾显得多余,可以删除。你认
为呢?如果删除,会怎么样?请联系全文,从情节发展、人物形象、主题思
想、艺术手法等方面进行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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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情节过程巧设伏笔,层层推进;小说结尾突转,深化主题,突显了“我”作为演员这个人物形象的性格特点。
B.陌生男人接到电话后反应冷淡,是因为身边有另一个女人,说话不方便,故意如此。
C.主人公“我”号啕大哭、骗劫匪说自己在城里没有亲戚、哭泣自己的婚姻等一系列表演都与其职业特点吻合。
D.主人公“我”之所以能够脱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利用了一种社会现象——婚姻的不忠与不义,小说对这种现象进行大力批判。
E.小说通过写“我”如何冷静机智、利用自身的职业特长从劫匪手中平安脱险的故事,也侧面告诉世人该如何与恶势力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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