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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破烂儿的先生 于德北
①我叫他先生,虽然他是一个捡破烂儿的。
②那一年,繁华的重庆路又大兴土木,这里将盖起一座又一座超豪华商场,据说所卖物品皆为名牌,价格贵得惊人,绝非平民百姓可以问津。这个城市有钱的人越来越多,有几座这样的商场也在情理之中。
③我骑着自行车,从灰层忒多的工地穿过,准备去一家编辑部送自己新写的故事。
④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在一处深深的门洞下,一道奇异的风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⑤一个鬓发斑白的老人,年纪在70岁左右,他靠在一辆架子车前,在一片喧嚣之中,静静地吃饭。他的饭很简单:地上一个罐头瓶子,里边是辣椒酱;罐头瓶子旁边是一个玻璃杯,杯中满满斟着白酒;左手一根葱,右手一个雪白的大馒头。
⑥老人一边喝酒,一边就着大葱蘸酱吃着馒头。他见我站的时间长,冲我招招手,又指指地上的东西,意思是让我过去一起喝点。我摸摸口袋,里边还有几块钱,就一头扎进旁边的副食店,买了一斤猪头肉。
⑦这样我和老人就认识了。
⑧老人姓张,是电机厂的退休工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70岁,退休整整10个年头了。他的儿女都有不错的工作和家庭,也很孝顺,可他谁家也不去,就自己一个人过。
⑨老伴儿在他退休前就去世了,老人把宽敞的房子让给了女儿,自己住一居室的小屋,过着清静的日子。
⑩他清晨早早地出门,拉着架字车,边捡边收。报纸、书本、易拉罐、酒瓶子,只要能换钱的东西,他都收。
废品收购站下班之前,他把捡来和收到的东西卖掉,然后拉着空车回家。这是他的生活,很有规律。
老人酒量很好,面色红润,身体健朗。我很羡慕他!
我们正喝酒间,来了一个40岁左右的妇女,趿拉着拖鞋,手里拎着两个空瓶子。
女人问:“茅台酒瓶子咋收?”
“30元。”老人回答。
女人把瓶子举到老人面前,唠唠叨叨地说,这个瓶子的商标和瓶盖完好无损,应该多给点钱。说完,还做出一个转身欲走的姿态。
“35。”老人重新给了价。
女人悻悻地交出瓶子,数好钱,走了。
不待女人走远,老人突然从身旁摸出一块石头,猛地向瓶子砸去,只听“砰”的一声,
转瞬之间两个完好的瓶子变得粉碎。
女人惊愕地停下脚步,我也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砸啦?”我问。
“砸了,他们就造不了假酒了。”老人淡淡地回答。
我还想说什么,老人却笑了。
老人兀自端起酒杯。喝一口白酒,吃一口大葱蘸酱,然后再咬一口馒头……
1.小说开头就点明文中主人公是个“捡破烂儿的”,我却还要叫他“先生”,这样写有何用意?
2.第二自然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说说文中划线句在表现人物性格和作者情感方面的作用。
4.“我”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发现了一道“奇异的风景”,联系全文,说说这道风景 “奇异”在何处。
5.文中的这位“捡破烂儿的”是个什么样的老人?请结合文章有关内容加以分析说明.
八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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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破烂儿的先生 于德北
①我叫他先生,虽然他是一个捡破烂儿的。
②那一年,繁华的重庆路又大兴土木,这里将盖起一座又一座超豪华商场,据说所卖物品皆为名牌,价格贵得惊人,绝非平民百姓可以问津。这个城市有钱的人越来越多,有几座这样的商场也在情理之中。
③我骑着自行车,从灰层忒多的工地穿过,准备去一家编辑部送自己新写的故事。
④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在一处深深的门洞下,一道奇异的风景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⑤一个鬓发斑白的老人,年纪在70岁左右,他靠在一辆架子车前,在一片喧嚣之中,静静地吃饭。他的饭很简单:地上一个罐头瓶子,里边是辣椒酱;罐头瓶子旁边是一个玻璃杯,杯中满满斟着白酒;左手一根葱,右手一个雪白的大馒头。
⑥老人一边喝酒,一边就着大葱蘸酱吃着馒头。他见我站的时间长,冲我招招手,又指指地上的东西,意思是让我过去一起喝点。我摸摸口袋,里边还有几块钱,就一头扎进旁边的副食店,买了一斤猪头肉。
⑦这样我和老人就认识了。
⑧老人姓张,是电机厂的退休工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70岁,退休整整10个年头了。他的儿女都有不错的工作和家庭,也很孝顺,可他谁家也不去,就自己一个人过。
⑨老伴儿在他退休前就去世了,老人把宽敞的房子让给了女儿,自己住一居室的小屋,过着清静的日子。
⑩他清晨早早地出门,拉着架字车,边捡边收。报纸、书本、易拉罐、酒瓶子,只要能换钱的东西,他都收。
废品收购站下班之前,他把捡来和收到的东西卖掉,然后拉着空车回家。这是他的生活,很有规律。
老人酒量很好,面色红润,身体健朗。我很羡慕他!
我们正喝酒间,来了一个40岁左右的妇女,趿拉着拖鞋,手里拎着两个空瓶子。
女人问:“茅台酒瓶子咋收?”
“30元。”老人回答。
女人把瓶子举到老人面前,唠唠叨叨地说,这个瓶子的商标和瓶盖完好无损,应该多给点钱。说完,还做出一个转身欲走的姿态。
“35。”老人重新给了价。
女人悻悻地交出瓶子,数好钱,走了。
不待女人走远,老人突然从身旁摸出一块石头,猛地向瓶子砸去,只听“砰”的一声,
转瞬之间两个完好的瓶子变得粉碎。
女人惊愕地停下脚步,我也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砸啦?”我问。
“砸了,他们就造不了假酒了。”老人淡淡地回答。
我还想说什么,老人却笑了。
老人兀自端起酒杯。喝一口白酒,吃一口大葱蘸酱,然后再咬一口馒头……
1.小说开头就点明文中主人公是个“捡破烂儿的”,我却还要叫他“先生”,这样写有何用意?
2.第二自然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说说文中划线句在表现人物性格和作者情感方面的作用。
4.“我”在重庆路与一条小街的交叉口发现了一道“奇异的风景”,联系全文,说说这道风景 “奇异”在何处。
5.文中的这位“捡破烂儿的”是个什么样的老人?请结合文章有关内容加以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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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的鸟巢 郝子奇
①一定是在一个傍晚,月初上,星已疏,繁华的都市华灯燃亮。你,衔着荒野上的一支枯草,枯草上尚未风干的荒野风情,抖落夕阳染红的疲惫,静静地落在都市,落在都市街道的高高的白杨枝头。
②第二天早晨,推开后窗,一声啁啾,破窗而来。
③望穿层层叠叠的绿,我终于望到你,精神抖擞地站在树梢,太阳的色泽正一点一点地把你镀红。
④惊诧之后,我忽然激动起来,站着,一任声声啁啾入窗飘落,飘落。走出故乡,再也不曾听到一二声真切的鸟啼,我常常感到失落了什么。在公园,或者鸟市,铁网里的小鸟之啼,纵然能使孩子们拍手,于我却是破碎的呐喊,痛苦的绝唱。多少次,站在阳台上远望,期待着什么,最终还是失落。常想如此繁茂的大树,不能招来一只纯情的小鸟。而故乡,无论是伟岸的古槐,还是石崖的歪脖树,甚至一棵荆棘,一片茅草,都有鸟的欢歌啊。那种自然天籁的声音,一直包容着我贫苦而寂寞的童年。多少年了,那声音一直回绕在我疲惫的梦乡。
⑤而你,默默而来,是安慰我这颗因都市的繁华而倍感孤寂的灵魂吗?
⑥每每下班,我都站在树下,洒上一点小米,或者其它什么食物,看你从浓重的绿色中飞下来,啄吃几口,或者静静地看我一眼。再后来,一切都很默契了。聆听着你的啁啾,我感知着一种久远的回归。
⑦不知哪一天,当我抬起头来,竟吃了一惊。高高的树杈上已不是两三根草,己成了一个完整的小巢。多少次,看到你衔着泥草在草丛中小憩,又坚定地飞起来,飞起来。要飞多远才能找到筑巢的泥草,要飞多少次才能筑成新巢啊。
⑧有过风雨交加的夜晚,蛇舞的闪电,掠过小楼,绕树而动,急风挟雨,注如倾盆。我可怜起你了,那么细弱的你,那么单薄的小巢,能经得住这不幸的摧残吗?雨过的拂晓,我急急推开窗子,你那么安静地站在巢之外,摇落着叶上的水珠,点点滴滴,而小小鸟巢正在枝头晃动着,成为最动人的风景。
⑨另外的一个黄昏,我站在阳台上,远远地,两个闪光的红点从高楼交错的空中飘来。楼下人们也很兴奋:可爱的小鸟,找到了自己的情人。你们双双落在鸟巢的南枝上,互相交颈,啄着,翻飞着,沉浸在美好的幸福中。等我出差一段时间,再回来的时侯,只见一个鸟飞进飞出,总是衔一个蚂蚱,一个野果的。邻居告诉我,小鸟就要有自己的儿女了,那时,我们这里就更热闹了。
⑩外出一些日子,匆匆赶回,我想小鸟们应该会在巢里喊叫了。一进屋,孩子凄然对我说:该死的人。
⑪我有了预感,忙问:怎么了?
⑫孩子满眼泪花,告诉我,几个玩鸟的人,掠走了你羽毛未丰的孩子。
⑬这个夜晚显得分外漫长。独坐阳台,我抽着烟。你一声声泣血的啼叫从高高的树枝跌落下来。冷月如钩,你发疯地冲撞着夜,冲撞着浓密的树叶,一次又一次,整个小城都感知了痛苦。而我,一直到天明,终于滴下了男子汉的眼泪。
⑭我知道,你要走了。虽然,飞了很远,你又旋回来,往复几次,最终,你成为一个小小的星点,消逝于我模糊的眼睛,消逝于迷茫的云空了。
⑮高高的树梢,你的小巢仍在。繁叶飘尽,鸟巢成了标志——那是你失落在都市的眼睛。
1.品读①~④段,作者“惊诧”而“激动”地邂逅窗外树梢上的一只鸟,在作者眼中的这只鸟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2.细读⑥~⑨段,作者的哪些行为表达了对这只鸟的关注和喜爱?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3.请用简洁的语言赏析第⑬段划线句“你一声声泣血的啼叫从高高的树枝跌落下来”的表达效果。
4.文章最后一段说“高高的树梢,你的小巢仍在”,而文章却以“失去的鸟巢”为题,作者通过这种表达流露出哪些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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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大山》
习近平
(1)贾大山离开我们已经一年了。他去世以后,在他的家乡正定,在他曾默默耕耘了二十多个春秋的当代文坛,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一个虽然著名但并不算高产的作家,在身后能引起不同阶层人士如此强烈的反响,可见贾大山的人格和小说艺术是具有何等的魅力。
(2)1982年早春,我要求离开中直机关到基层锻炼,被组织分配到正定任县委副书记。那时,贾大山还在县文化馆工作,虽然只是一个业余作者,但其《取经》已摘取了新时期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桂冠,正是一颗在中国文坛冉冉升起的新星。原来我曾读过几篇大山的小说,常常被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富有哲理的辨析、真实优美的描述和精巧独特的构思所折服。到正定工作后,更是经常听到人们关于贾大山的脾气、性格、学识、为人的议论,不由地让人生发出一种钦敬之情。特别是我们由初次相识到相熟相知以后,他那超常的记忆、广博的知识、幽默的谈吐、机敏的反应,还有那光明磊落、襟怀坦荡、真挚热情、善良正直的品格,都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3)我到正定后,第一个登门拜访的对象就是贾大山。
(4)一个春寒料峭的傍晚,我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大山居住的小屋,相互问候之后,便开始了漫无边际的闲聊,文学艺术、戏曲电影、古今中外、社会人生,无所不及,无话不谈。虽然第一次见面,但我们却像多年不见的朋友,有说不完的话题,表不尽的情谊。临别时,他还拉着我的手久久不愿放开:“近平,虽说我们是初次见面,但神交已久啊!以后有工夫,多来我这儿坐坐。”他边说边往外送,我劝他留步,他像没听见似的。就这样边走边说,竟一直把我送到机关门口。
(5)此后的几年里,我们的交往更加频繁了,有时他邀我到家里,有时我邀他到机关,促膝交谈,常常到午夜时分。记得有好几次,我们收住话锋时,已经是次日凌晨两三点钟了。每遇这种情况,不是他送我,就是我送他。为了不影响机关门卫的休息,我们常常叠罗汉似的,一人先蹲下,另一人站上肩头,悄悄地从大铁门上翻过。
(6)1982年冬,在众人举荐和县领导反复动员劝说下,大山不太愿意地挑起了文化局长的重担。虽说他的淡泊名利是出了名的,可当起领导来却不含糊。上任伊始,他就下基层、访群众、查问题、定制度,几个月,便把原来比较混乱的文化系统整治得井井有条。常山影剧院、新华书店、电影院等文化设施的兴建和修复,隆兴寺大悲阁、天宁寺凌霄塔、开元寺钟楼、临济寺澄灵塔、广惠寺华塔、县文庙大成殿的修复,无不浸透着他辛劳奔走的汗水。
(7)我在正定期间,不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得到大山很多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之间也建立了深厚的情谊。记得1985年5月我即将调离正定的那个晚上,我们相约相聚,进行了最后一次长谈,临分手时,俩人都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依依别情,难以言状。
(8)我到南方以后,曾经给大山去过几封信,只是大山甘于恬淡寂寞,不喜热闹,未有及时回应。以后我也因工作较忙,很少给他写信了,只是偶尔通个电话,送上衷心的问候和祝愿。我还曾多次让人捎信儿,希望他在方便的时候,到我工作的地方去走一走,看一看,可他总是说我担子重、工作忙,不愿给我添麻烦。虽然接触联系少了,但我们之间的友情并未随日月流逝而淡漠,他常向与我联系较多的同志探询,密切关注着我的工作情况和动向,我也经常向到南方出差的正定的同志询问他的身体、工作和创作状况。每次见到正定的同志,我都请他们给他带去一些薄礼。每年春节前夕,我总要给他寄上一张贺卡,表达自己的思念之情和美好的祝愿。
(9)1991年春节,我受正定县委之邀,又一次回到了我曾经工作和生活了三年多的第二故乡——正定。我抽时间专程到家里看望大山,那时他已主动辞去了文化局长职务。他依然那样豁达乐观、诙谐幽默,依然那样身板硬朗、精神矍铄,并依然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同时坚持着他的小说创作。那年,他还不到50岁,正当精力充沛、创作欲望非常强烈的黄金时期。他告诉我,什么小说在哪个杂志发表了,什么小说被哪几家刊物转载了,正在构思或写着什么,显得非常兴奋。那次相见,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没能长谈,便依依惜别了。
(10)1995年深秋,我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大山患病并已做了手术,尽管说手术相当成功,还是给关心他的人们心头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我不时打听着他是否康复的消息,但每次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他的病情不见好转,却一天比一天更瘦了。后来,听说他到省四院做了食道扩张治疗,能吃进一些流食了。再后来,听说又不行了,正在北京协和医院做诊断检查。刚好,我那几天正在北京开会,便抽空到医院去看望他。见到他时,眼中的大山早已不是昔日大山的模样,只见他面色憔悴,形体枯槁,蜷缩在病床上不停地咳嗽,只有那两只深深凹陷进去的眼球,还依然闪耀着流动的亮光。他看到我进来,立即挣扎着从床上坐起,紧紧握住我的双手,激动的泪水早已夺眶而出。稍微平静些后,他就给我述说病情的经过。我坐在他的床头,不时说上几句安慰的话,尽管这种语言已显得是那样的苍白和无力。那次见面,我们两人都显得非常激动,因为我知道,恶魔般的细胞,此时已在大山的肝脏、胰脏和腹腔大面积扩散。我不忍心让他在病疼之中再过于激动,为了他能得以适度的平静和休息,我只好起身与他挥泪告别。临走,我告诉他,抽时间我一定再到正定去看他。
(11)1997年2月9日,是农历的正月初三,我又一次回到正定,再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去看望大山。这时的大山,身体的能量几近耗尽,他的面色更加憔悴,形体愈显瘦小,声音嘶哑,眼光浑浊,话语已经不很连贯,说几句就要歇一歇。此时我心中已有一种预感——恐怕大山的驾鹤西去为期不远了。至此,一股悲怆的情绪油然而生,我不由自主地紧紧握住大山的手,泪水溢满了眼眶。这时的大山,却显得非常平静,倒是先安慰起我来。我提出再和他照张合影,他笑着说:“我已瘦成这样,不像个人样儿了,叫人看见怪吓人的呀!”
(12)2月21日,在我刚刚离开正定才十来天,突然接到电话告知——著名作家贾大山于1997年2月20日晚因病去世,享年54岁。
(13)噩耗传来,我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大山的逝世,使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好兄长。我多么想亲自去为他送行,再看他最后一眼哪!无奈远隔千里,不能前往,也只能托人代送花圈,以示沉痛悼念了。
(14)大山走了,他走得是那样匆忙,走得是那样悄无声息,但他那忧国忧民的情愫,清正廉洁、勤政敬业的作风,襟怀坦荡、真挚善良的品格,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精神,都将与他不朽的作品一样,长留人间。
(此文发表于《当代人》杂志1998年第7期。选用时有删改。)
1.文章第1节有哪些作用?
2.文章中的哪些事例具体表现了贾大山的淡泊名利、体谅他人?
3.文章7、10、11节的三次流泪有何不同,为什么?
4.结合全文,完成填空。
明线:相识——相熟——( )——分别——( )——( )
暗线:( )——感激——( )——担心——痛惜——( )
5.从文中我们可以读出习近平的哪些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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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手艺
褚朝新
十余年来,一直都不知道该怎么定义父亲。
父亲的下半辈子,一半精力在务农。他,是村里第一个尝试大棚种菜的,虽然最后并不成功,大部分农活也是母亲在做。可是,他又并不像一个普通的农民,有时候倒是像一个粗通文墨的乡间先生,好酒,酒后爱发点议论。
中学时代,家境困难,有同辈叔伯劝他:读书有什么用,你屋里那么穷,早点让几个儿子出去打工赚钱。父亲笑答:过十年,我们再看。
高考前填报志愿,他对我说:在中国要想不被人欺负,有三个出路——当官、做记者、当律师。最后,我所有的志愿都选择了新闻学和法学。后来做新闻,始于此。
其实,父亲小学都不曾毕业。1940年代的我村人,能上学的并不多,父亲勉强上了几年小学就辍学了。
后来,随着对父亲的理解渐渐加深,慢慢理清了:父亲不是一个地道的农民,他是中国农村一个半务农半做着小手工艺的匠人。闲时做手艺,农忙时种地。种地并不成功,手艺却在地方上小有名气。
年轻时,父亲学了一门手艺,那就是用竹子制作各种器具。在乡间,他这类人被称为“篾匠”,会用竹子做农村绝大多数家用的器具,大到蒸笼、竹床类,中则筛子、簸箕、竹篮、竹椅类,小到筷子等。记忆中,幼时村人日常生活都是用竹制品,淘米的、煮饭的、洗菜的、晾晒的、打场的、挑庄稼粮食的、睡的,都是竹制品。
我们村,并不种植竹子,全县也没几棵竹子。但是,篾匠却不少。因此,街市上贩卖竹子也是一个买卖。父亲因为早年做篾匠手艺,后来积累了一些财富,经营过一段时间的竹子生意。生意落败后,父亲又回乡继续边种地边做手艺。
竹制品仍是家家户户生活的必备品时,父亲靠着这门手艺,曾一度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富户。盛时,弟子一二十人,偶有一两个与父亲是同辈,其他多是父亲的子侄辈。
老家是传统棉区,地少人多,人均只有两三分地,几十年都种棉花为生。棉花这种作物,一年种一季,种植时长达半年,四五月间播种、移苗,六七月间打药、防汛抗旱、整枝,九、十月份才有收获,十一月份扯掉棉秆,有的种麦子有的种点豌豆、油菜之类。
那年头,没有机器,完全是人工完成整个种植过程,棉花价低,棉农收入微薄,农民几乎勉强糊口。
棉农的窘迫,使得父亲的手艺在乡间颇为吃香,弟子也就自然多了。
父亲叔伯兄弟六人,到我这一辈,叔伯兄弟一共十九人,我排行第十九。十九兄弟,近半都曾是父亲的弟子,最大的大哥,比父亲小不过几岁,当年也是父亲的弟子,如今已经六十岁了。他们随父亲学艺,出师后自立门户,农时种地,闲时做点小手艺,勉强糊口。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粗劣的塑料制品和各种毫无美感的金属制品进入农村。那时,根本没有环保的概念,塑料、金属制品大面积取代竹制品,父亲的手艺由此开始没落,弟子们也慢慢都放弃了这门手艺,有的外出打工做了泥瓦匠,有的出门做了小买卖,有的继续在家务农过日。
在塑料制品开始逐渐取代竹制品头几年,竹床仍有市场需求。那个年代,农村不仅没有空调,连电风扇都没有。每到夏夜,家家户户都是搬竹床到户外乘凉。一张竹床、一把蒲扇,是那年头酷夏夜晚的标配。
父亲的手艺,最有名的是竹床。每到初夏,很多人找父亲定制竹床。那时候,娶媳妇、嫁女儿都会定制一个新竹床。父亲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打竹床师傅,找他定制竹床的自然较多。即便是有些弟子,出师后还是要找父亲定制竹床。
后来,电风扇和空调相继在乡村普及,竹床渐渐被淘汰,夜间在户外乘凉的也越来越少。父亲的手艺,几乎完全失去了市场。诸多弟子,无一靠这门手艺吃饭过活。父亲自己也渐渐不再做篾器,只是偶尔给家里做点家用的器具。
篾匠,在村里消失了,父亲的弟子们都改行了,父亲的手艺在故乡渐渐失传……
1.文章第一自然段有何作用?
2.对于文中划线句,你是怎样理解的?
3.分析下面句子,说说加点词是如何刻画出“父亲”的手艺高超的?
棉农的窘迫,使得父亲的手艺在乡间颇为吃香,弟子也就自然多了。
4.面对传统手艺的消亡,你有何看法?请简要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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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美妙的羚羊峡谷
①美国西南部的亚利桑那州有一个并不繁华的小镇,那里聚集了众多名声显赫的国家公园。而就在这个小镇东南不远处,有两段神秘的峡谷,当阳光照进幽深宁静的谷中,光与影的舞蹈便在这里释放魅力。这就是美妙的羚羊峡谷。
②羚羊峡谷属于狭缝谷,深入谷底会发现它如同一个美妙的艺术宫殿。谷壁看似轻柔,实则非常坚硬,岩石表面像被精心打磨,纹层顺着岩壁流淌,如同一万年前的波浪被定格在这峡谷中。阳光从峡谷顶部射入,幻化出奇幻的色彩。所以也有人说,羚羊峡谷是“被上帝抚摸过的地方”。
③羚羊峡谷分上、下两段,两段相隔的几公里之间都是平坦的沙漠。
④上峡谷只有180米长,谷底稍宽一些,但最宽的地方也不过5米。走进上峡谷好像进入了一个大自然的神殿。头顶上射下来的阳光让曲折的峡谷时而暗影朦胧,时而红光沐浴。一道道层峦叠嶂的优美弧线背后不时透出柔和的彩光,神秘莫测,吸引着无数探奇的游人。
⑤下峡谷是一条长800米,深约10米到20米的“地缝峡谷”。它像蛇一样蜿蜒在地下,最宽的地方只有两三米,狭窄处难有下脚的地方。谷底很平坦。两侧光溜溜的砂岩壁上呈现出各种曲线的三维组合,水平的波纹和纵向的波浪形曲面相交,凹凸有致。构成羚羊峡谷的岩石是红色的砂岩,它之所以显示出鲜艳的红色或橘红色,是因为铁元素以氧化物的形式同沙子一同沉淀下来,充当了红色的染色剂。阳光从头顶上的天缝里倾泻下来,像舞台上的追光灯束,缓缓地扫过地缝。红色的砂岩就在光影里呈现出柔和的各种暖色色阶,从橙黄到赤紫,像火焰在舞蹈,像丝绸在飘动,也像涟漪在变幻。砂岩地层与阳光共同创造了这奇妙的峡谷。
⑥羚羊峡谷主要由流水侵蚀形成。羚羊峡谷地处科罗拉多高原的中部,科罗拉多高原的降水多以集中的暴雨形式在夏季出现。暴雨造成的山洪水量大,水流急,常常沿地表的低洼缝隙急速流下。流水与其中裹挟的沙石块和树木一路撞击侵蚀河床,让它越来越深越来越宽,逐渐变成了宽大的峡谷。
⑦科罗拉多河在日夜流淌,继续塑造着大峡谷。科罗拉多高原上数不清的季节性河流也无定时地冲过羚羊峡谷之类的狭缝谷,把它们不断地加深加宽。地质学家告诉我们,再过几百万年,科罗拉多大峡谷将变得宽得望不到对岸,深得与海平面平齐。那么到那时,如今的缝隙般的羚羊峡谷会不会被溪水开凿成新的大峡谷呢?
(选自《中国国家地理》,有删改)
1.选文是从哪几个方面介绍羚羊峡谷的?
2.选文第⑤段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3.选文第⑥段加点词语“主要”能否删去?为什么?
4.选文的题目有什么作用?
八年级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捡来的孝子
李娟
小时候,在村里印象最深的就是他。
不论冬夏,他总是穿着一身破烂的衣裳,脚上蹬着一双烂掉帮子的鞋。他已经40多岁了,可因为脑子不太灵光,数到10往上就不知是什么了,所以村子里不论大人、小孩,总叫他浩浩,这是他的小名。他听了也不恼,哈哈笑着也不知道答应。
父亲却从不允许我叫他的名字,要我叫他舅爷。原来,他是我远房婶婶的舅舅。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和婶婶家的儿子涛吵架。我那时虽然生得瘦弱无力,但嘴巴功夫厉害,吵得涛无还架之力,吭哧了半天,憋出一句:“你再好,还有个傻子舅爷。”
他话一出口,我立马吵不过了,哭着跑回家,把他的话学给奶奶听。奶奶却哭笑不得,浩浩舅爷才是涛的亲舅爷,而涛从来不叫他舅爷,而叫他名字,有时甚至叫他傻子。
听村里人说,浩浩舅爷从小家境优越,他的兄弟姐妹也都事业有成,生活得很好。而唯有他,脑子不太灵光。父亲去世后,兄弟姐妹都在城市生活,家中只有他和老母亲相依为命,暗淡度日。逢年过节,也不见兄弟姐妹回来探访。
大家看他们可怜,平时谁家做了好吃的都要给他们母子送一点。浩浩舅爷也很懂得感恩,平时谁家有什么力气活,他总是去主动帮忙,他干起活来很卖力,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
浩浩舅爷很孝顺,他的老母亲已经80岁了,以前是母亲照顾他,自从母亲上了年纪不能动后,他就学着母亲的样子,开始做饭、洗衣,帮母亲翻身。浩浩舅爷本来不会做饭,记得他只会做面糊糊。
有一天,躺在床上的母亲叹了一口气说:“你试试擀面条啊,这样一天到晚老是面糊糊,你身体哪里受得了?”第二天,浩浩舅爷就找来邻居婶婶教他做面条。婶婶教得很认真,可浩浩舅爷整整学了一周,还不会和面,不是面多了,就是水多了。婶婶最后告诉他:“你别学了,以后想吃,告诉我一声,我做给你们吃。”但浩浩舅爷却摇了摇头说:“俺娘要吃俺做的,俺一定要学会。”
谁也不知道,他费了多少功夫,最后才终于学会做面条,当面条端到他母亲面前时,她哭了,说:“我娃会做饭了,真聪明,娘没白养你。”
浩浩舅爷的大哥在省城上班,据说还是一家企业的老总。他和浩浩舅爷年龄差距也很大,听说在浩浩舅爷小时候,他不止一次鼓动其他兄弟姐妹给父母做工作,让他们扔掉浩浩舅爷这个累赘,但他母亲怎么也不同意。也可能就这个原因,多少年来,从没见他回过家,其他兄弟姐妹也不太回来,就连和我们同住一个村子的婶婶,也很少去看他们。
这么多年,就是浩浩舅爷一直陪着他老娘。有一次,村子里有一家出嫁姑娘,浩浩舅爷去给人家收拾猪毛,主人在谢客的时候,上了红烧肉,舅爷一口都没吃,用自己的手帕包了两块肉,他说要带回去给娘尝尝,娘都半年没吃肉了。喜宴结束后,主人端了一碗肉让浩浩舅爷给娘端回去,他的眼泪刷的就下来了,一路小跑着,端着碗跑回了家。看着他的背影,大家都眼睛酸酸的,说他不傻,一个孝敬娘的孝子,怎么能说他傻?
浩浩舅爷得过一场病,本来是感冒,因为不知道吃药,最后越来越重,整个人都躺下爬不起来了,大家以为他不行了。他的老娘趴在他面前,白发苍苍的老人,颤颤巍巍地一直哭。村子里一些老人甚至开始帮忙给他准备后事。但是,谁知睡了两天两夜,浩浩舅爷竟然醒了过来。他说,他放不下他的老娘,他走了,就剩他娘一个人孤零零的,所以,他要活着。
日子就这样滑过,从夏到冬,到了腊月了,整个空气里弥漫着甜蜜的气息,人们都忙着筹备年货。因为要杀猪了,大家才想着好久没见到浩浩舅爷了,因为往年每家杀猪,他总要给别人帮着剔猪毛。
邻居去他家找他,敲了半天敲不开,最后从外面把门撬开,才发现浩浩舅爷的娘已经去世,而浩浩舅爷跪在床前,一摸,已经没一丝气。
浩浩舅爷的兄弟姐妹们都回来了,丧事办得很热闹,宴席吃了一桌又一桌,大碗的红烧肉摆在桌子上,客人们都吃得心满意足。而我,却想到了浩浩舅爷端着那碗红烧肉跑回家的情景。
也就在此时,大家才知道一个惊人的消息,原来,浩浩舅爷是捡来的,他因为智障被亲生父母大冬天扔到了路边,是他后来的母亲把他捡了回来。因为怨恨母亲捡了个累赘,这么多年了,他的兄弟姐妹们都不肯原谅她。
可大家都说,浩浩舅爷的娘捡了一个孝子。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14期)
1.全文主要写了浩浩舅爷孝顺母亲的四件事,请参考示例概括另外两件事情。
(1)第一件事:___________
(2)第二件事:浩浩舅爷费了很多功夫,终于学会做面条;
(3)第三件事:_________
(4)第四件事:浩浩舅爷患重病时依旧放心不下老娘。
2.文中画线句子中的两处“红烧肉”可谓平淡而新奇,请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3.下面两个句子运用了哪些描写方法?对塑造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①但浩浩舅爷却摇了摇头说:“俺娘要吃俺做的,俺一定要学会。”
②当面条端到他母亲面前时,她哭了,说:“我娃会做饭了,真聪明,娘没白养你。”
4.文章结尾只有一句话,可谓匠心独运,请简要分析其妙处。
5.结合《孔乙己》中的两句话,探究本文中的“浩浩舅爷”与孔乙己生活环境上有何不同。
①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②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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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牌得主与伟大土壤
张佳玮
①有一种遗憾,叫做历史的银牌得主。或者可以这么表述:“B先生实在很了不起,可惜遇到了同时代的A先生……”
②南宋一朝名将,几无可与韩世忠媲美者,除了比他年轻、比他悲壮、可是恰好与他同时代却远比他更有名的岳飞。类似的绝代双骄论,当今足坛C罗的那些球迷会感叹:如果世上没有梅西,C罗将拥有六座金球奖;当然,没有C罗,梅西现在的金球奖也有七座了。
③每次遇到类似事儿,我们总得感叹:生不逢时,可惜可惜……再细一想,唐宋八大家,宋朝那六位差不多是一个时代,还都彼此认识。概率学上而言,这也太巧了吧?敢情伟大人物都是论茬出的?所以,“既生瑜何生亮”其实还有一个解释:“时代给了天才们舞台,可天才们在没有土壤的时代却出不来,赶上一个有土壤的时代,便挤着出来了。”
④实际上,任何一个领域的大宗师,通常都是赶着一个繁盛的时代,成群结队出来的。偶尔有天才孤星般闪过,但大多数时候,大师们是金字塔的尖,下面的基础厚着呢。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三部是明朝出来的。但这三部可不是凭空而来:明朝小说除了这三部,还有三言二拍、《三遂平妖传》《金瓶梅》《封神演义》《东渡记》《西洋记》这样的土壤衬着呢。有土壤,有种子,开花结果,理所当然。
⑤事实是,大多数的伟大人物,身边都有许多银牌、铜牌得主,因为他们脚下,是积累极厚的土壤。拉美文学并不是因为马尔克斯、略萨等少数几位大师出现而繁盛的,而是因为有了文学氛围,有了阿斯图里亚斯,有了鲁尔福,有了科塔萨尔,有了博尔赫斯这些非凡的前辈们,才能让拉美文学腾飞。
⑥比起“期待着挖掘出下一个天才来做榜样,好振兴XXX”的做法,扎实地培养土壤,从头做起,才是正确的繁盛之道。
1.作者在文中所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2.分析第⑤段主要运用的论证方法及其作用。
3.请简要概括文章第④段的论证思路。
4.文章以“银牌得主与伟大土壤”为题,有什么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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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适合走向“汽车社会”吗?
①2009年,中国以1300多万辆汽车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中国人虽然理应享受汽车文明,但中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达到那么高的汽车拥有率。原因如下:
②第一,土地制约。城市街道交通拥堵,不少街道两侧摆满了车,远远看去就如一条长龙,不少住宅区、公共绿化带等也都成了“停车场”。中国已占用了太多的良田、林地、草原用于新建、扩建公路。占地面积数量大的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突破5万公里,相当于美国的近60%;而占地面积相对较少的铁路总里程仅有8.4万公里,只相当于美国的1/3。这说明中国交通发展向汽车倾斜的程度超过了美国。
③第二,能源制约。美国的汽车普及率已超过50%,如果中国的汽车普及率达到美国的水平,到2020年预计中国将有6.9亿辆汽车。若以每辆汽车每年平均耗油2吨来计算,中国的总耗油量将达13.8亿吨,相当于目前全球每年石油贸易量的86%。这可能吗?即使普及电动汽车,也只不过是改变了使用能源的种类。中国超过70%的电能来自化石燃料中最具污染力的煤,这种状况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也难以改变,电动汽车的普及不可能明显缓解能源的制约。
④第三,环境制约。汽车尾气排放正在成为最大的污染源。如果今后二三十年中国的汽车普及量达到6.9亿辆,就意味着未来废气排放量相当于当前世界所有的汽车排放的总和。
⑤受土地、能源、环境这三大因素的制约,中国是否适合做一个“汽车轮子上的国家”呢?
1.文中第②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2.文章第③段中加点词语“超过”能否删除?为什么?
3.阅读下面的链接材料,参考美国、日本等“汽车社会先行国家”的新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提三条能有效缓解汽车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矛盾的合理化建议。
链接材料:在日本,虽然汽车普及率很高,但东京等大城市公共交通十分发达,人们普遍利用公共交通上下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有车族”倾向于少开车或不开车,尽量选择附近的商店进行购物,以致远离住宅区的大型商业设施的经营者惊呼“‘汽车社会’在日本消失了”。其实,汽车社会在日本并没有消失,只是人们提高了开车出门的门槛,降低了已拥有豪车显摆身份的兴趣。美国、日本这些汽车社会“先行国家”的新动向,值得中国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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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突然,客人惊奇地屏住了呼吸,只见面前的小个子那对浓似灌木丛的眉毛下面,一对灰色的眼睛射出一道黑豹似的目光,虽然每个见过托尔斯泰的人都谈过这种犀利目光,但再好的图片都没法加以反映。这道目光就像一把锃亮的钢刀刺了过来,又稳又准,击中要害。令你无法动弹,无法躲避。仿佛被催眠术控制住了,你只好乖乖地忍受这种目光的探寻,任何掩饰都抵挡不住。它像枪弹穿透了伪装的甲胄,它像金刚刀切开了玻璃。在这种入木三分的审视之下,谁都没法遮遮掩掩。——对此,屠格涅夫和高尔基等上百个人都作过无可置疑的描述。
②这种穿透心灵的审视仅仅持续了一秒钟,接着便刀剑入鞘,代之以柔和的目光与和蔼的笑容。虽然嘴角紧闭,没有变化,但那对眼睛却能满含粲然笑意,犹如神奇的星光。而在优美动人的音乐影响下,它们可以像村妇那样热泪涟涟。精神上感到满足自在时,它们可以闪闪发光,转眼又因忧郁而黯然失色,罩上阴云,顿生凄凉,显得麻木不仁,神秘莫测。它们可以变得冷酷锐利,可以像手术刀、像X射线那样揭开隐藏的秘密,不一会儿意趣盎然地涌出好奇的神色。这是出现在人类面部最富感情的一对眼睛,可以抒发各种各样的感情。高尔基对它们恰如其分的描述,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
③亏得有这么一对眼睛,托尔斯泰的脸上于是透出一股才气来。此人所具有的天赋统统集中在他的眼睛里,就像俊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丰富思想都集中在他的眉峰之间一样。托尔斯泰面部的其他部件——胡子、眉毛、头发,都不过是用以包装、保护这对闪光的珠宝的甲壳而已,这对珠宝有魔力,有磁性,可以把人世间的物质吸进去,然后向我们这个时代放射出精确无误的频波。再小的事物,借助这对眼睛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像一只猎鹰从高空朝一只胆怯的耗子俯冲下来,这对眼睛不会放过微不足道的细节,同样也能全面揭示广袤无垠的宇宙。它们可以照耀在精神世界的最高处,同样也可以成功地把探照灯光射进最阴暗的灵魂深处。这一对烁烁发光的晶体具有足够的热量和纯度,能够忘我地注视上帝;有足够的勇气注视摧毁一切的虚无,这种虚无犹如蛇发女怪那样,看到她的人就会变成石头。在这对眼睛看来没有办不到的事情,除非让它们陷入无所事事的白日梦中,在优雅而快活的梦境里默默无声地享乐。眼皮刚一睁开,这对眼睛就必然毫不含糊,清醒而又无情地追寻起猎物来。它们容不得幻影,要把每一片虚假的伪装扯掉,把浅薄的信条撕烂。每件事物都逃不过这一对眼睛,都要露出赤裸裸的真相来。当这一副寒光四射的匕首转而对准它们的主人时是十分可怕的,因为锋刃无情,直戳要害,正好刺中了他的心窝。
1.选文第①段写出了托尔斯泰眼神 的特点?(2分)
2.选文第②在描写托尔斯泰的眼睛满含粲然笑意时,说它犹如________;那么,假如要描写托尔斯泰的眼睛忧郁时,可以说它如________
________。(2分)
3. 选文第②段中“托尔斯泰这对眼睛里有一百只眼珠“这句话有什么含义?(2分)
4.请对第③段画线句“托尔斯泰面部的其他部件——胡子、眉毛、头发,都不过是用以包装、保护这对闪光的珠宝的甲壳而已”作一点赏析。(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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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念闻一多先生
冰心
①闻一多先生是我所敬佩的诗人,他的诗从《红烛》到《死水》,差不多每首我都读过。他学贯中西,对于中国的古诗和西洋诗都有很深的研究和造诣。中西的诗的格律他都融会贯通,用起来流畅自如,得心应手。
②我不是诗人,我说不出评诗的内行话,作为一个诗的爱好者,联系到闻一多先生的一生,与其说是诗如其人,还不如说他自己就是一首诗——一首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诗,一首伟大的爱国诗篇!
③我和一多先生的晤面谈话,往多里说,也只有七八次。我记得第一次是在一九二五年春天,我们在美国波士顿的留学生演古典剧《琵琶记》,一多先生从纽约来波士顿过春假,因为他是学美术的,大家便请他替演员化装。剧后的第二天,一多先生又同几位同学来看我。那天人多话杂,也忘了都说些什么了。第二次我记得很清楚的见面,是一九三○年的夏天,他同梁实秋先生到我们的燕京大学的新居来看我们。他们一进门来,挥着扇子,满口嚷热。我赶紧给他们倒上两玻璃杯的凉水,他们没有坐下,先在每一间屋子里看了一遍,又在客室中间站了一会,一多先生忽然说:“我们出去一会就来。”我以为他们是到附近看别的朋友去了,也没有在意。可是不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一多先生拿出一包烟来,往茶几上一扔,笑说:“你们新居什么都好,就是没有茶烟待客,以后可记着点!”说得我又笑又窘!那时我们还不惯于喝茶,家里更没有准备待客的烟。一多先生给我们这个新成立的小家庭,建立了一条烟茶待客“风俗”。
④我虽然和一多先生见面的次数不多,但他在我的脑中是个很熟的熟人。吴文藻和他是清华同学,一多先生的同学和朋友,差不多我都认识。从他的和我的朋友的口中,我不断地听到他的名字,和他的名字一同提到的,往往是他的诗,更多的是他这个人!他正直,他热情,他豪放,他热爱他的祖国,热爱他的亲朋,热爱一切值得他爱的人和物。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
⑤他在留美时期,怀念乡土,怀念着朋友和亲人,他提早回国来了,他发现在他“尺方的墙内”并没有和平,中国有的是“战壕的痉挛,疯人咬着病榻,和各种惨剧在生活的磨子下”。他没有方法禁止自己的心跳。抗战时期,他兴奋地随着他教学的清华大学,辗转到了昆明,但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的成绩渐渐露出马脚”,他的兴奋情绪又因为冷酷的事实而渐渐低落下去。但是越到后来,更加冷酷的事实,使他更是站在进步的年轻人一边,使他觉悟到“真正的力量在人民,我们应该把自己知识配合他们的力量”。这个时期他没有写诗,但他说:“诗是负责的宣传。”他重视诗的社会价值。他把自己的诗人的力量,投入到人民力量的大海怒涛之中,一九四六年七月十五日,他终于拍案而起,横眉怒对国民党的手枪!
⑥作为一个诗人,一多先生写的诗并不比别人多,但是他的死是一首最伟大的诗!早在一九二六年四月,他在《文艺与爱国——纪念三月十八》那篇文章里,他说:“我希望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热血要流在天安门,流在铁狮子胡同,但是也要流在笔尖,流在纸上。”“也许有时仅仅一点文字上的表现还不够,那便非现身说法不可了。所以陆游一个七十衰翁要‘泪洒龙床请北征’,拜伦要战死在疆场上了。所以拜伦最完美、最伟大的一首诗,也便是这一死……”
⑦一多先生死去快三十三年了,今天我写这篇追念我所敬佩的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回顾过去的三十三年,真是想后思前,感慨无尽!毛主席说:“我们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曾经是民主个人主义者,而首先是个爱国者的闻一多先生,一旦找到了和广大人民结合才能救国的真理,他就昂首挺胸凛然不屈地迎着“黑暗的淫威”走去,他给我们留下了他的最完美最伟大的诗篇!
(选自《闻一多纪念文集》,有删改)
1.作者追念闻一多先生,为什么先由闻一多的诗入手?
2.细读第⑤自然段,说说闻一多先生回国后,他的心绪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过程?
3.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句子:“他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
4.文章开始说“闻一多先生是我所敬佩的诗人”,结尾说“今天我写这篇追念我所敬佩的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回顾过去的三十三年,真是想后思前,感慨无尽!”说说首尾照应的作用。
5.臧克家说,闻一多先生“是口的巨人”“是行的高标”;冰心先生说闻一多先生是“一首爱自由、爱正义、爱理想的诗”,是“一团白热的火焰,他是一束敏感的神经”。请你也用这样的语言,说一说你对闻一多先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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