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正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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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正步"为题,又不惜笔墨地描写郑志坚持走正步的场景,请结合文本探究其写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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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步
刘建超
郑志还在上小学的时候,邻居梁正伯伯就带着郑志和儿子梁帅在门前的空地上,“一二一、一二一”地练习走正步。郑志摇摆的小身躯、天真又认真的神态,常逗得两家大人欢笑。梁正伯伯喜欢郑志,夸他能吃苦,将来会有出息。对自己那个抹着鼻子哭泣的儿子梁帅,就多了一些训斥:“瞧瞧你那窝囊样儿,走个正步都怕苦喊累哭鼻子,没出息!”
挨了批的梁帅,经常怂恿郑志偷个懒儿,他还到郑志的父亲那里去诉苦,说哥哥故意逞能,故意显摆,惹得父亲训斥自己。郑志的父亲让郑志让着弟弟点儿,郑志听话答应了。可一到走正步,他就雄赳赳气昂昂。有一次,梁帅想要一辆“凤凰”牌山地车,便和郑志商量,让他练正步时收点儿劲,好让自己出出风头,老爸一高兴没准儿就把自行车给推回来了,郑志听后点头答应了。谁知正步一走,郑志照样还是精气神不减,气得梁帅把嘴撅得老高。买车的计划泡汤了,郑志挠着头皮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走正步就把啥都忘了。”
郑志的父亲和梁帅的父亲是战友,两个人一同入伍,又一同转业到了公安局。在一次处置紧急事件中,行凶的歹徒拉响了捆绑在身上的炸药,导火索冒出“嗞嗞”作响的蓝色火焰。紧急关头,梁帅的父亲一把推开了站在身边的郑志的父亲,抱着歹徒纵身滚下了山坡。巨响之后,浓烟升起,歹徒毙命,梁帅的父亲身负重伤,还拐了一条腿。郑志的父亲经常讲这个故事,对郑志说:“我这条命是你梁伯伯给的,没有你梁伯伯就没有今天的我,也就不会有你小子,这恩情我们一辈子都不能忘了。”
郑志当然不会忘记,对梁帅也像亲兄弟一般。梁帅作业偷懒,郑志就帮他把作业补上。梁帅同别人打架,不管是梁帅惹了别人,还是别人惹了梁帅,只要梁帅吃亏,郑志就会奋不顾身地上去护着梁帅,最后往往是惹事的梁帅一点儿事情没有,郑志却被弄得灰头土脸、鼻青脸肿。梁帅也不愧疚,只是搂着郑志的脖子,理所当然地说:“没啥没啥,我爸救过你爸的命啊!”
郑志18岁那年,考入了公安大学,第二年参加了国庆大阅兵,还是方阵的领队。郑志正步走过天安门广场时,电视机前的老哥俩又激动地举杯喝上了。梁正对儿子梁帅说:“你看你哥郑志,阳光、正气、有精神。再看看你那窝囊样儿,大学考不上,还在瞎混。”梁帅不屑地说:“那有什么,不就是踢个正步嘛。”梁正眼睛一瞪,说:“走正步也和人生一样,人正步子才能正。你小子到院子里给我走十个来回。”
郑志毕业后回到了家乡,依旧保持着每天走正步的习惯,无论刮风下雨,从不间断。郑志每天清晨在桥头荷塘边走正步,成了公园里的一道风景。
可令郑志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升任局长后,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有关梁帅的。其时,梁帅已经是本市知名的董事长,事业做得很大,也是报纸电视经常关注的人物。在前不久竞标一块地皮时,梁帅竟然怂恿手下行凶,将对手打伤致残。郑志带人前去调查,梁帅却满不在乎,说:“郑局长,别忘了,我爸救过你爸的命。”
父亲让郑志回家吃晚饭,母亲做了郑志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开了一瓶好酒。父子俩吃着,喝着。父亲几次欲言又止,饮下酒的叹息声很重。母亲则拭着泪,不停地往郑志碗里夹菜。一顿饭,父子俩谁也没说一句话。父亲拍拍郑志的肩头,走了。
郑志第一次失眠了,他在院子里独自转着,看着隔壁梁伯伯家里的灯光发呆。
第二天清晨,郑志还是准时到了荷花池公园,让他意外的是,绿荫下站着父亲和坐着轮椅的梁正伯伯。梁正伯伯的旧伤,让他过早地依赖上了轮椅。
梁正说:“孩子,我和你父亲是专门来看你走正步的,我教你走正步的要领记着没有?”
郑志朗朗地答道:“记着呢,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腿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二十五厘米。”
“好,现在听我口令,目标──正前方,正步──走!”
郑志甩开步伐向前走去,步子格外地神气有力。
朝阳把金色的光铺洒开来,映照着郑志坚毅的脸庞,眼角珠子一般的泪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选自《啄木鸟》2015年第6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开头生动地描写了郑志、梁帅学走正步的情景,以及梁伯伯对郑志和梁帅的不同态度,为后文埋下伏笔。
B.本文采用了对比的表现手法来刻画人物和表现主旨,如郑志与梁帅从小学走正步的态度与后来选择的不同人生道路进行对比。
C.作者在本文中特意加入一段插叙交代梁帅父亲舍身救郑志父亲的往事,目的只是在于表明他们之间的战友情深。
D.文中写到面对梁帅的案子,郑志的父母做了一桌好菜,并特意开了一瓶好酒款待儿子,是想让儿子徇私枉法。
E.本文结尾梁正喊口令郑志走正步的细节描写以及朝阳的环境描写,意在表现郑志得到了父辈的支持。
(2)文中两次出现梁帅说“我爸救过你爸的命"是因何而说?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梁帅是主人公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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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李泽厚自传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去世,家境困顿。做小学教师的母亲为供我兄弟二人上学,惨淡经营,备尝艰苦。当时有人说,等儿子长大,你就可以享福了。母亲回答:“只问耕耘,不求收获。”此话今犹在耳,却不幸竟成谶语。每念及“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不免泫然涕下。每当年春节,亲戚家大鱼大肉,热闹非常;而我们母子三人,冷冷清清,相依为命。鲁迅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我初中时所以酷爱鲁迅和冰心,大概也与自己的家境和母爱有关。鲁迅教我冷静地、批判地对待世界;冰心以纯真的爱和童心的美给我以慰藉和温暖;而母亲“只问耕耘”的话语,则教我以不求功名富贵,不怕环境困苦。我最近讲,搞美学应具备两方面条件:清醒的思辨能力和比较敏锐的感受能力。我放弃中学时代成绩一直很好的数理化,而搞上了美学,不知是否也应追溯到自己那个孤独的、清醒的、感伤的少年时代?
1945年秋,我初中毕业,考上了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那个时代进步学生运动风起云涌,时局日趋动荡,学校却充满复古气氛,死气沉沉,保守到连《大公报》都少见。我只好每星期天,到城里的书店站上一整天,饿着肚皮贪婪地翻阅着各种杂志、书报,其中主要读物就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新书。我的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就是在书店里站着读、在课堂上偷着读、甚至冒险读着“禁书”得来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比被动灌输的东西印象要深得多。在这样的阅读中,我逐渐培养和增强了判断是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不喜欢人云亦云,比较注重科学上的争议、论辩,这恐怕要追溯到自己的这个时期。
1950年,我考上北京大学哲学系。大学时期,我生活仍然非常穷困;加上得了肺结核,我便把更多的时间放在读书和写文章上了。我独住在宿舍顶楼的一间“阁楼”里,利用藏书极为丰富的北大图书馆,翻阅、抄录和整理了许多原始资料。我1979年出版的《中国近代思想史论》,还利用了当年所作的资料卡片。
我虽已发表不少文章,但面临的环境压力很大,非议颇多。下乡劳动和工作,我是单位里时间最长的一个,身体上、精神上所受的折磨也是最多的一个。这使我抑郁和孤独的性格一直延续下来,但也让我学会了思想不受外界影响。我沉默而顽强地坚守自己的信念,走自己认为应该走的路。毁誉无动于衷,荣辱在所不计。“文革”时我在干校,读书非常困难,只能偷偷阅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1972年回家后,我便利用在干校时偷做的笔记暗暗写起来。因为我坚信政治灾难终会过去,只要一念及“只问耕耘”的话,我就会坚持干下去。1976年发生地震,我就在条件简陋的“地震棚”里写完了《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
有人说,在《批判哲学的批判》和《中国近代思想史论》里,我的好些思想远没有充分展开,只是点到为止。其实,“语焉不详”的还包括我的美学著作《美的历程》、《美学三题议》等。因为我喜欢先画一个“粗”线的轮廓和框架,等有时间和机会再去“工笔细描”。“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可夺也”。我也曾搞过“小”的试验,结果愈积愈细,不能自拔,与我的兴趣、个性颇不合。治学之法有多途,各人宜择性之所近。“见木不见林”和“见林不见木”虽都有偏颇,但毕竟要有所偏重。科学事业需要大家分工合作,不能一人独揽,不妨各就性之所近,发挥所长。
也有人说我“杂”,说我又搞中国思想史,又搞外国哲学,又搞美学等等。今天固然不可能再出现像如亚里士多德那样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科学分工愈来愈细。但也要看到,如今边缘科学方兴未艾、各科知识日益融合。社会科学亦然。中国文史哲素来不分,就是好传统。当今学界主要问题,恐怕也不在于杂。古今中外,第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名家都是知识极为广博,能多方面著书立说的。取法乎上,仅得乎中,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节选自李泽厚《走我自己的路》,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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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吾友黄振中,治中国哲学有年。其于并世之学人,独服膺于李泽厚,且誉为半世纪以来,气象最博大之学人。每问余之意见,吾则以为不然:夫李氏者,乃思想界之陈涉也,非学术界之项王也。——选自困学纪闻、荆楚风云《与友人论李泽厚》,来自李泽厚的博客
②李泽厚是中国大陆当代人文科学的第一小提琴手,是从艰难和充满荆棘的环境中硬是站立起来的中国最清醒、最有才华的学者和思想家。像大石重压下顽强生长的生命奇迹,他竟然在难以生长的缝隙中长成思想的大树。——选自《二十四名学者眼中的李泽厚》之刘再复评论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
A.李泽厚放弃了中学时代成绩一直很好的数理化而选择从事美学研究,他少年时代的家庭环境和母亲的言传身教起了决定性因素。
B.李泽厚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读书期间,时代已在变化,而学校的教学仍笼罩着死气沉沉的复古气氛,教学方式仍是灌输式的。
C.李泽厚是单位里下乡劳动时间最长的一个,身体上、精神上所受的折磨也最多,这反而使他成为中国最清醒、最有才华的学者和思想家。
D.有人说李泽厚著作里的思想没有充分展开,而是点到为止,李泽厚承认这固然有“见木不见林”和“见林不见木”的偏颇,但却认为是科学分工的不同。
E.有人认为李泽厚的治学特点是“杂”,可李泽厚认为自己追求的是“博”,他把知识广博的第一流哲学社会科学名家作为自己的理想目标。
(2)李泽厚的治学观念主要有哪些?请简要分析概括。
(3)本文作为学术性质的自传,在语言表达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李泽厚是我国著名学者,根据全文,分析哪些因素影响了李泽厚的治学道路。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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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的《父与子》
李娟
①我上小学时候,爸爸从外地回家,带回几本《少年文艺》给我。书中有一幅幅漫画,是一个光头爸爸和他的儿子之间的趣事。我读得津津有味,笑得直不起腰来,忘了吃饭和睡觉。
②漫画上,光头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小背心,挺着大肚子,爸爸身后总是跟着一头乱发的小不点,他永远六七岁的模样。一对幽默可爱的父子,一份浓浓的骨肉深情。我多么希望自己的爸爸也能和漫画中的爸爸一样幽默、开朗,每天能陪我一起嬉戏玩耍。可是,我的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年在家的时间不过几周。
③照亮我童年一缕金色的阳光,便是来自卜劳恩的漫画《父与子》。一次光头爸爸带着儿子去书店买书,那本书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儿子读得津津有味,爸爸也低着头,背着手,跟在儿子身后看书,痴迷极了。回家后爸爸觉得口渴了,拿起一包烟叶倒进了茶壶里。他端起茶壶去倒茶,结果将茶倒进了自己帽子里。他和儿子进浴室准备洗澡,浴盆里的水放满了,爸爸捧着书,没脱衣服就坐在了放满水的大浴缸里。爸爸捧着书,读得忘了脱衣服,忘了洗澡,儿子也依着爸爸,靠着浴缸低头继续看书……令人忍俊不禁的一对父子!
④又有一次,儿子一不小心将墨汁倒在地毯上。爸爸生气极了,出门去找树枝,准备狠狠揍这个臭小子一顿。可是,当爸爸找到树枝回到家,看见臭小子正用墨汁在地毯上作画,画了两只小猴子,生动极了,活灵活现。爸爸没想到儿子画得这么好,于是忍不住拿起树枝,趴在地毯上和儿子一起在地毯上画起来。只有童心未泯的爸爸懂得孩子的心啊!
⑤放假的第一天早晨,爸爸看着酣睡中的儿子,不忍心叫醒他。于是和朋友将儿子的小床搬上汽车,一直开到郊外的原野里。直到儿子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溪流潺潺唱着歌,马儿在草地上吃草,母鸡妈妈带着小鸡在散步,兔子竖着一对耳朵听小鸟唱歌……儿子摸摸大脑袋,我是在做梦吗?这是在哪里呀?爸爸看着儿子傻乎乎的憨样儿,躲在树丛后面偷偷乐了。
⑥成年后的我,第一次知道举世皆知的卜劳恩是他的笔名,他的原名是埃里西•奥塞尔,1903年生于德国,他自1934年起在《柏林画报》上连载他的《父与子》。1944年,被纳粹党逮捕入狱。当时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成了恐怖的人间地狱。卜劳恩因憎恨法西斯,常常以他的漫画讽刺法西斯的罪行。在监狱中他写下最后的书信,他写给爱子:“当我的声音因死亡而沉寂时,我的歌声仍在你活泼泼的心中唱着。”写给妻子:“我为德国而画……还望你将他(克里斯蒂安)抚养成人,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去了。”他写好留给亲人最后的书信,在狱中自杀,那一年,卜劳恩41岁。当我知道卜劳恩一生的命运之时,泪眼迷离。
⑦我为卜劳恩的那个一头乱发的小不点而难过,为年幼的他永远失去一位温情而才华横溢的慈父难过。因为,再没有人陪他嬉戏玩耍,再没有人以一支才华横溢的笔,画下孩子成长,画下欢笑,画下爱,画下天伦之乐时幸福的点点滴滴。可是,卜劳恩的《父与子》就是一首歌,一个世纪以来唱响在有爱的孩子心中。
⑧卜劳恩一直都活着,活在我心里。永远是书中的模样,大肚子,穿着黑背心,光光的脑袋,手里拿着一只烟斗。他身后跟着许多的孩子,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的孩子,他们跟着他,成长的路上就有了笑声、爱和温暖。因为,战争和杀戮都不能和他的温情与爱抗衡,没有什么能和浓浓的父子情深抗衡,不是吗?
⑨如果,父亲的爱是月光,近一个世纪依然盈盈地照着,照着千万家园,照着天下父亲和稚子的心灵,照着心中有爱的人。
⑩爱,永远没有国界。任光阴老去,唯有爱不老。卜劳恩和他的稚子不老,《父与子》不老。
1.作者为什么说漫画《父与子》是“照亮我童年一缕金色的阳光”?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①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溪流潺潺唱着歌,马儿在草地上吃草,母鸡妈妈带着小鸡在散步,兔子竖着一对耳朵听小鸟唱歌……
②卜劳恩的《父与子》就是一首歌,一个世纪以来唱响在有爱的孩子心中。
3.简要分析文章⑥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4.谈谈题目“不老的《父与子》”有何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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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的《父与子》
李娟
①我上小学时候,爸爸从外地回家,带回几本《少年文艺》给我。书中有一幅幅漫画,是一个光头爸爸和他的儿子之间的趣事。我读得津津有味,笑得直不起腰来,忘了吃饭和睡觉。
②漫画上,光头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小背心,挺着大肚子,爸爸身后总是跟着一头乱发的小不点,他永远六七岁的模样。一对幽默可爱的父子,一份浓浓的骨肉深情。我多么希望自己的爸爸也能和漫画中的爸爸一样幽默、开朗,每天能陪我一起嬉戏玩耍。可是,我的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年在家的时间不过几周。
③照亮我童年一缕金色的阳光,便是来自卜劳恩的漫画《父与子》。一次光头爸爸带着儿子去书店买书,那本书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儿子读得津津有味,爸爸也低着头,背着手,跟在儿子身后看书,痴迷极了。回家后爸爸觉得口渴了,拿起一包烟叶倒进了茶壶里。他端起茶壶去倒茶,结果将茶倒进了自己帽子里。他和儿子进浴室准备洗澡,浴盆里的水放满了,爸爸捧着书,没脱衣服就坐在了放满水的大浴缸里。爸爸捧着书,读得忘了脱衣服,忘了洗澡,儿子也依着爸爸,靠着浴缸低头继续看书……令人忍俊不禁的一对父子!
④又有一次,儿子一不小心将墨汁倒在地毯上。爸爸生气极了,出门去找树枝,准备狠狠揍这个臭小子一顿。可是,当爸爸找到树枝回到家,看见臭小子正用墨汁在地毯上作画,画了两只小猴子,生动极了,活灵活现。爸爸没想到儿子画得这么好,于是忍不住拿起树枝,趴在地毯上和儿子一起在地毯上画起来。只有童心未泯的爸爸懂得孩子的心啊!
⑤放假的第一天早晨,爸爸看着酣睡中的儿子,不忍心叫醒他。于是和朋友将儿子的小床搬上汽车,一直开到郊外的原野里。直到儿子一觉醒来,睁开眼睛,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溪流潺潺唱着歌,马儿在草地上吃草,母鸡妈妈带着小鸡在散步,兔子竖着一对耳朵听小鸟唱歌……儿子摸摸大脑袋,我是在做梦吗?这是在哪里呀?爸爸看着儿子傻乎乎的憨样儿,躲在树丛后面偷偷乐了。
⑥成年后的我,第一次知道举世皆知的卜劳恩是他的笔名,他的原名是埃里西•奥塞尔,1903年生于德国,他自1934年起在《柏林画报》上连载他的《父与子》。1944年,被纳粹党逮捕入狱。当时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成了恐怖的人间地狱。卜劳恩因憎恨法西斯,常常以他的漫画讽刺法西斯的罪行。在监狱中他写下最后的书信,他写给爱子:“当我的声音因死亡而沉寂时,我的歌声仍在你活泼泼的心中唱着。”写给妻子:“我为德国而画……还望你将他(克里斯蒂安)抚养成人,带着幸福的微笑,我去了。”他写好留给亲人最后的书信,在狱中自杀,那一年,卜劳恩41岁。当我知道卜劳恩一生的命运之时,泪眼迷离。
⑦我为卜劳恩的那个一头乱发的小不点而难过,为年幼的他永远失去一位温情而才华横溢的慈父难过。因为,再没有人陪他嬉戏玩耍,再没有人以一支才华横溢的笔,画下孩子成长,画下欢笑,画下爱,画下天伦之乐时幸福的点点滴滴。可是,卜劳恩的《父与子》就是一首歌,一个世纪以来唱响在有爱的孩子心中。
⑧卜劳恩一直都活着,活在我心里。永远是书中的模样,大肚子,穿着黑背心,光光的脑袋,手里拿着一只烟斗。他身后跟着许多的孩子,白皮肤、黄皮肤、黑皮肤的孩子,他们跟着他,成长的路上就有了笑声、爱和温暖。因为,战争和杀戮都不能和他的温情与爱抗衡,没有什么能和浓浓的父子情深抗衡,不是吗?
⑨如果,父亲的爱是月光,近一个世纪依然盈盈地照着,照着千万家园,照着天下父亲和稚子的心灵,照着心中有爱的人。
⑩爱,永远没有国界。任光阴老去,唯有爱不老。卜劳恩和他的稚子不老,《父与子》不老。
1.作者为什么说漫画《父与子》是“照亮我童年一缕金色的阳光”?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①太阳公公露出了笑脸,溪流潺潺唱着歌,马儿在草地上吃草,母鸡妈妈带着小鸡在散步,兔子竖着一对耳朵听小鸟唱歌……
②卜劳恩的《父与子》就是一首歌,一个世纪以来唱响在有爱的孩子心中。
3.简要分析文章⑥自然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4.谈谈题目“不老的《父与子》”有何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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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
铁凝
①自从儿子去北京念大学,一家人得全力以赴供应儿子每月的开销,老于连烟都戒了,哪儿还能挤出取暖的煤钱。又过了些时候,老同学项珠珠从省会调至老于的城市,做了这城市的副市长。自此,老于和家人常在电视屏幕上看见她。
②老于的老婆说,这个女市长和你不是同学么,能不能跟市长说说,给咱们找两间有暖气的房。老于说,怕不好开这个口。此时全家正吃晚饭,老于盯住女儿的双手,手肿着,青一块紫一块的。再看看孩子的耳朵,也冻了。女儿前不久刚参加全省高中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拿了个第二,回家后她对老于说,她的目标是北大、清华,非这两个学校不考。明年女儿高中毕业,最关键的一年,老于拿什么来支持女儿的关键时刻?也许真应该去找老同学项珠珠市长。
③老于家中无电话,第二天他特意早些上班,趁同事们还没进教研室,他给项市长打了电话。电话里的项珠珠很热情,热情而不罗嗦。稍事寒暄,便问老于是不是有什么事找她。这边老于连连说着没事没事真没什么事,声音挺大,就好像谁说有事谁就是诬陷了他似的。那边项市长说有事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帮忙。这边老于仍高声坚持说没事,只是想见面聊聊。
④这晚老于骑了五十分钟自行车,从城郊赶到项市长家。他被一个面孔清秀的小阿姨让进客厅,然后项市长出现了,和老于面对面落座在两张小沙发上。谈话一开始老于就觉得浑身燥热,他没有意识到,那是他穿了厚厚的棉袄、棉裤和棉鞋的缘故。在他那没有炉火的家里,他需整日这样穿戴,老婆和女儿甚至整日把毛线帽扣在头上。而在项市长温暖的家中,项珠珠就穿了一件薄薄的开司米圆领衫。老于一下子意识不到这些,他甚至看不见客厅里都摆列了些什么。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这些和老于无关,或者,越是置身此情此景,老于便越要使自己的谈话配得上这气氛和这气氛中的女市长。他于是就谈文学。
⑤他想起中学时的项珠珠是喜欢文学的,初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介绍给她的正是他老于。果然,如今的项珠珠对文学仍然保持着并不虚假的爱好,她很轻易地就说出了一大串当代作家的名字和他们的小说,并和老于探讨这些作家的作品。老于谈着自己的见解,他发现项珠珠脸上是信服的神态,她的表情使老于很满意自己,当他满意自己的时候便也开始焦虑:房子呢?房子的请求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开口呢。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却也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对付自己,心中的另一个老于在同他捣蛋。他的话题越是宽泛,他说出房子的可能就越是狭窄;他谈话的内容越是高雅,他的房子问题就越是俗不可耐;他越是想说出房子的事,就越是说不到房子上去。他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他在点点滴滴、一分一寸地折磨自己枪毙自己,他同情自己又痛恨着自己,可是他必须一直往前讲。
⑥时间已经十一点了,他的事还没说呢,可他已经没有理由再坐下去了。他站了起来,项珠珠也站了起来。以她的经验和洞察力,会猜出他是有求于她的,于是她又问老于真的没有别的事么?没有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老于边摆手边大步向门口走,叫人觉得你若再问反而是你对他的不礼貌了。项珠珠没有再问。出得门来,老于的脑子很乱。他解开棉袄领扣,让冷风吹一吹他那燥热的心。他推起自行车在便道上走了几步,站在一棵龙盘槐下。他是来求项珠珠解决两间带暖气的房子的,可他一晚上都说了些什么呀!
⑦他不能再将这请求原封带回家去。他应该说出来,他必得说出来,他鼓动着自己又朝龙盘槐靠近了一点儿,他把这棵树想成了项珠珠,他对着树说出了他那难以启齿的请求。他把满心的重负卸在了这棵树下,然后骑车离开了它。
⑧老于回到家时,已是夜半时分。他站在院子里没有立即进屋,因为他发觉自己又把另一个难以启齿的请求带回了家来:他准备请求老婆和女儿再也别让他去请求市长了。
(节选自《铁凝作品集》)
(1)1.下列对小说中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运用语言、神态、动作描写来刻画老于,如电话联系项市长时“声音挺大,“高声坚持说没事,
显示出他说话时的自豪心理。
B.小说使用第三人称全知全能式的视角,灵活的叙述方式,平实细腻的语言描写,展现了老于内心矛
盾复杂的斗争和辛酸无奈的心理。
C.老于最后对一棵龙盘槐倾诉,反映了知识分子维护自尊的心理,也直接批评了当今项市长之类的干
部目中无人、脱离群众的现实。
D.老于想请中学同学项市长帮忙却不好意思开口,但女儿正处于学业的关键阶段又让他觉得自己必须
开口。整个故事就在这两种心理的交叉冲突中展开。
E.看到项市长家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老于自感寒碜,为迎
合项市长的爱好,只好大谈文学。
(2)2.作品的第五段是如何表现老于的心理的?请简要分析。
(3)3.作品主人公老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4.请结合全文,探究“树”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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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痴气”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一部书,还是得认识书的作者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
钟书四岁起识字,并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家中收藏的《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这类小说,看完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后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钟书十一岁,伯父去世。伯母抽大烟,家败得很快。钟书读书时练习簿也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就没法写了,他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颠倒。
钟书十四岁考上苏州桃坞中学。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了严父管束,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父亲回家命他做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激起了他发奋读书的正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那时商务印书馆出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二十岁那年考上清华大学。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剧本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中,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仍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钱钟书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得名。他的确极爱看书,且不择精粗,像戏曲那样极俗的书,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B.钱钟书伯父去世后,生活十分拮据。可他仍能乐观对待这一切,买不起练习簿,就把毛边纸、纸捻子订成本子来写;钢笔尖撅断了头,就把毛竹筷削尖了当笔尖来用。
C.父亲的一顿痛打激起钱钟书奋发读书的正气,他从此用功读书,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他代父为钱穆的一本书所写的序文,十分成功。
D.“痴人有痴福”。钱钟书的“福”在于只要有书可读便别无营求,而供他阅读的书都很有价值,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
E.在这篇文章中,钱钟书夫人杨绛以时间为序,对钱钟书的生平进行了回忆。叙述中满怀深情,勾勒出一个充满“痴气”的钱钟书形象。
2.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3.《围城》重印后,钱钟书还想不想写小说?为什么没再写?请简要分析。(6分)
4.钱钟书“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这样的读书方式你赞成吗?请至少从三方面简述你的观点。(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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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 价
冰 心
我们家的老阿姨回安徽老家去给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对我说:“宋老师,我这次回去,可能不来了。我总觉着在您家里干活,挺轻松、挺安逸的。我的侄女昨天从乡下来了。她刚念完初中,她妈妈就死了,她爹又娶了后妻,待她很不好,尽叫她下地干农活。我听说了怪心疼的,就托同乡把她带来了,想让她顶我的缺。她什么都会,又有文化,比我强多了。”说着从身后拉过一个二十岁左右、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姑娘来,说她叫方玉凤,又催她说:“你快见见宋老师,她就是你的东家!”小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
那时我还没有退休,我女儿小真大学刚毕业,也在中学里教书。家中里里外外的事也不少,有小方来帮忙,我很高兴。
小方虽然瘦弱,却很利落麻利,来了不到一个月,我们就都十分喜欢她。她也因为久已没有家庭的温暖,在我们这个简单的小家庭里,似乎又得到了和睦融洽的“家”的滋味。小真总把自己穿过的衣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她俩就像姐妹一样地亲热。每天晚上小真还教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
两年过去了,忽然有一天,小方很难为情地来对我说:有个同乡介绍她到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每月工资有一百九十元,奖金除外。她几乎流着眼泪说:“我真是舍不得离开你们,可是我若想上学,不攒一点学费不行……”这时我已经退休了,足可以料理家务了,因此我和小真都连忙说:“这个我们了解而且也替你高兴,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
小方真的像回家一样,每个星期天都来。本来在我们家两年,她已经丰满光鲜得多了,这时再穿上颜色鲜艳的连衣裙,更是十分漂亮,我们都笑说几乎认不得她了。
她每次来,都带着果品,尤其常送些新鲜的南豆腐,她说:“从书上看到老人骨节疏松,最好吃些带‘钙’的东西,除了牛奶、鸡蛋之外,最好的是豆制品了。你们上街买菜时,不容易碰得到好豆腐。”当我们辞谢她时,她还对小真挤眼,笑说:“我的工资比你们都高,这点东西算不了什么。”我们也只好由她。
有一天,她拿来了一架小长方形的白色蓝面的收音机,放在我的书桌上,说:“这收音机才十八块钱,不到我工资的十分之一,你们早晨起来听‘新闻和报纸摘要’不比订那些报纸强么?从前我每次到邮局去替您订这个报、那个报的,我都觉得很浪费!其实那些报纸上头登的都是一样的话!”我一边赏玩着那架小巧的收音机,一边笑说:“报纸上也不尽是新闻,还有许多别的栏目呢。而且几份报纸看过了,整理起来,也是一大摞,可以卖给收买破烂的,不也可以收回一点钱?”
小方打断了我,说:“您不知道,‘破烂’才不值钱呢!现在人人都在说,一切东西都在天天涨价,只有两样东西落价,一样是‘破烂’,一样是知识……”小方忽然不往下说了。
我的心猛然往下一沉,心说:和破烂一样,我们是落价了,这我早就知道!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方出场时,只见她“腼腆地向我鞠了一个深深的躬”。这一句话,就把小方的年龄、外貌、衣着和动作准确地描写出来了。
B.“我们家的老阿姨”出场时,人物语言特点是句式短,语言逻辑带着鲜明的口头表述方式;于是,一个形象生动、语言准确的农妇角色跃然纸上。
C.小真是中学教师,她把自己的衣服“一年四季给小方换上”,还教“小方”英语、数学等,鼓励她去考中专,这只是为给“小方”之后的拜金做铺垫。
D.小说对“我”的描写一般都是点到即止,轻描淡写,而到了文章最后一段,“我”这个人物的形象就丰满和独特起米,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E.两年后,“小方”去了一家面铺当售货员,“我”和小真表示“你去吧,有空常来走走”。这里可以看出,“常来走走”表示的则是引出下文。
2.根据小说内容,你认为小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6分)
3.这篇小说的线索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做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以“落价”为题,但主要内容却是写小方的事情,这样的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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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黑人司机载了一对白人母子,儿子问:“为什么司机伯伯的肤色和我们不同?”母亲答:“上帝为了让世界缤纷,创造了不同颜色的人。”到了目的地,黑人司机坚持不收钱,他说:“小时候,我曾问过母亲同样的问题,母亲说我们是黑人,注定低人一等,如果她换成你的回答,今天我定会有不同的成就。”
看了以上材料,你有什么感触?请你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选准角度,自定立意;②自拟题目;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且文体特征鲜明;④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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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听妈妈的话
箫子凰
儿子刚上小学时,父亲去世了。娘儿俩相互搀扶着,用一堆黄土轻轻送走了父亲。
母亲没改嫁,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儿子。那时村里没通电,儿子每晚在油灯下书声朗朗琅琅,写写画画,母亲拿着针线,轻轻、细细地为儿子缝补衣衫。
山的树木泛出秋意时,儿子考上了县重点一中。母亲却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干不了农活,有时连饭都吃不饱。那时的一中,学生每月都得带30斤米交给食堂。儿知道母亲拿不出,便说:“娘,我要退学,帮你干农活。”母亲摸着儿子的头,疼爱地说:“你有这份心,娘打心眼儿里高兴,但书是非读不可。放心,娘生你,就有法子养你。听妈妈的话,你先到学校报名,我随后就送米去。”儿子固执地说不,母亲说快去,儿子还是说不,母亲挥起粗糙的巴掌,结实地甩在儿子脸上,这是16岁的儿子第一次挨打…… 儿子终于上学去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母亲在默默沉思。
没多久,县一中的大食堂迎来了姗姗来迟的母亲,她一瘸一拐地挪进门,气喘吁吁地从肩上卸下一袋米。负责掌秤登记的熊师傅打开袋口,抓起一把米看了看,眉头就锁紧了,说:
“你们这些做家长的,总喜欢占点小便宜。你看看,这里有早稻、中稻、晚稻,还有细米,简直把我们食堂当杂米桶了。”母亲臊红了脸,连说对不起。熊师傅见状,没再说什么,收了。母亲又掏出一个小布包,说:“师傅,这是5元钱,我儿子这个月的生活费,麻烦您转给他。”熊师傅接过去,摇了摇,里面的硬币丁丁当当。他开玩笑说:“怎么,你在街上卖茶叶蛋?”母亲的脸又红了,支吾着道个谢,一瘸一拐地走了。
又到了一个月初,母亲背着一袋米走进食堂。熊师傅照例开袋看米,眉头又锁紧,还是杂色米。他想,是不是上次没给这位母亲交待清楚,便一字一顿地对她说:“不管什么米,我们都收。但品种要分开,千万不能混在一起,否则没法煮,煮出的饭也是夹生的。下次还这样,我就不收了。”母亲有些惶恐地请求道:“师傅,我家的米都是这样的,怎么办?”熊师傅哭笑不得,反问道:“你家一亩田能种出百样米?真好笑。”遭此抢白,母亲不敢吱声,熊师傅也不再理她。
第三个月初,母亲又来了,熊师傅一看米,勃然大怒,用几乎失去理智的语气,毛辣辣地呵斥:“哎,我说你这个做妈的,怎么顽固不化呀?咋还是杂色米呢?你呀,今天是怎么背来的,还是怎样背回去!”
母亲似乎早有预料,双膝一弯,跪在熊师傅面前,两行热泪顺着凹陷无神的眼眶涌出: “师傅,我跟您实说了吧,这米是我讨……讨饭得来的啊!”熊师傅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溜圆,半晌说不出话。
母亲坐在地上,挽起裤腿,露出一双僵硬变形的腿,肿大成梭形……母亲抹了一把泪,说:“我得了晚期风湿病,连走路都困难,更甭说种田了。儿子懂事,要退学帮我,被我一巴掌打到了学校……”
她又向熊师傅解释,她一直瞒着乡亲,更怕儿知道伤了他的自尊心。每天天蒙蒙亮,她就揣着空米袋,拄着棍子悄悄到十多里外的村子去讨饭,然后挨到天黑后才偷偷摸进村。她将讨来的米聚在一起,月初送到学校……母亲絮絮叨叨地说着,熊师傅早已潸然泪下。他扶起母亲,说:“好妈妈啊,我马上去告诉校长,要学校给你家捐款。”母亲慌不迭地摇着手,说:“别、别,如果儿子知道娘讨饭供他上学,就毁了他的自尊心。影响他读书可不好。师傅的好意我领了,求你为我保密,切记切记!” 母亲走了,一瘸一拐。
校长最终还是知道了这件事,不动声色,以特困生的名义减免了儿子三年的学费与生活费。三年后,儿子考进了清华大学。欢送毕业生那天,县一中锣鼓喧天,校长特意将母亲的儿子请上主席台,儿子纳闷:考了高分的同学有好几个,为什么单单请我上台呢?更令人奇怪的是,台上还堆着三只鼓囊囊的蛇皮袋。此时,熊师傅上台讲了母亲讨米供儿子上学的故事,台下鸦雀无声。校长指着三只蛇皮袋,情绪激昂地说:“这就是故事中的母亲讨得的三袋米,这是世上用金钱买不到的粮食。下面有请这位伟大的母亲上台。”
儿子疑惑地往后看,只见熊师傅扶着母亲正一步一步往台上挪。母子俩对视着,母亲的目光暖暖的、柔柔的,一绺儿有些花白的头发散乱地搭在额前,儿子猛扑上前,搂住她,嚎啕大哭:“娘啊,我的娘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物的内心,“母亲拿着针线,轻轻、细细地为儿子缝补衣衫”寥寥数语,母亲的爱子之心便表现了出来。
B.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一绺儿有些花白的头发散乱地搭在额前”,写出了母亲的朴实,写尽了几年来母亲的艰辛。
C. 小说中的校长虽然出场不多,但却是一个重要人物,他减免了“儿子”的学费、生活费,让“儿子”顺利读完高中。
D. 小说中的母亲、熊师傅、校长都为维护“儿子”的自尊心而隐瞒了“讨饭”的事实,可见,在他们心中尊严要比生命还要重要。
2.请简要分析“母亲打儿子”这一情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的主人公是母亲,而小说的题目却是“听妈妈的话”,请结合文章分析作者如此命题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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