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篱 角
查一路
①作小学教师的母亲,工作曾有三次调动,记得每次她都在新住地门前支上篱角。篱角,就是用竹枝在门前造出的围墙。尖利的竹竿,“人”字形斜插进地面松土里,连成一串,三面围拢,简单构成,却把家的温暖圈在墙内。
②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此后,我成人了,漂泊,说到家的生活,满脑子里都是这个样子。
③各种藤蔓缠绕,瓜叶层层叠叠,将三面篱角覆盖成绿色的矮墙。丝瓜,是母亲在篱笆墙边种得最多的瓜,蔓儿像蚯蚓顺着竹竿爬,蓬蓬勃勃,毫无规则,跟我刚上学时信笔在草稿纸上的涂鸦一个样子。其实在春天,篱角就已经作为植物园存在,绿色一点点爬出来,渐渐地,花儿站在墙头,期待蜜蜂来作媒,随后,必然结果。终有一天,它们一起熟了。丝瓜像瓜中的瘦长秀才,甜瓜算瓜中的侏儒……风过小院,各种瓜很卖力地搔首弄姿。
④蝴蝶、蜜蜂和不知名的昆虫,终日盘旋在篱角和小院里。午后,常有一只猫从浓荫里钻出来,或是从竹架上跳下来,落地轻盈,两眼像金子一样闪光。鸡从绿色长廊里走出来,后面跟着鸭。我尤其喜欢它们小时候的样子,那时,鸡穿着花背心,鸭则一身黄色运动服,伏在篱角下的草丛里,一伸一缩,它们颈部像装了弹簧。
⑤若是没有猫和狗的骚扰,鸡鸭们的生活也可以比猪还悠闲。篱笆下有各种虫子,浮土里的蚯蚓,味美,且富含蛋白质,都可为大餐。可是,猫蹑手蹑脚跟在它们后面,伺机发动袭击,狗的攻击力更强,我家有条黄狗能够噌一声跳过篱角,每当此刻,院内鸡飞狗跳。
⑥太阳照过来,阴影一点点延伸,空隙中滤出的朵朵阳光在地上跳跃。猫在回眸,狗在喘息,鸡在刨土,鸭在唱歌,蟋蟀和昆虫也都有各自的生活……当酷热来临的时候,藤蔓上巨大的叶片就是这一方小天地绿色的肺。有阴风从篱笆的空隙袭来,人坐在一只大冬瓜上纳凉,摇蒲扇,月夜下亦如此,只是多了月下影处的竹榻,可以卧看天河与牵牛织女星。
⑦一天的开始和结束,我看着朝阳从篱角升起,又看着夕阳从篱角落下去,篱角与阳光配合着,在小院留下斑驳的光影。我也喜欢探寻绿叶丛中的虫子们,尤其是绿色的蟋蟀,大而雄壮,漂亮的触角和头盔,身披坚硬的铠甲,绷紧双腿,从一片绿叶弹射到另一片,划过的弧线,令人心动。动物、植物,大地上一些细微的事物,被圈在绿色的篱笆内,被聚拢的生命,盎然有生机,一蔓一枝、一动一静皆有趣。
⑧画家丰子恺画画累了,抛下画笔,去篱角张望。想必是个冬天,腊梅花开放,他从树上“借”了几枝,欣然插在胆瓶中,然后记下来。“篱角梅初发,一枝轻摘来,可怜心未死,犹向胆瓶开。”
⑨许多文人骚客的诗意,由篱角而触发。翻一翻唐诗宋词,看看“篱角”这两个字的使用频率有多高!孩提时从此处获得乐趣,中年漂泊它成了怀乡的意象。杜甫见了篱角上的一只秋瓜,曾老泪纵横地写道:“一辞故国十经秋,每见秋瓜忆故丘。”
⑩即便童年,秋天,我的心也变得空旷。当萧瑟的秋风吹起,篱角上藤蔓已变得枯黄,枯叶沙沙作响,萧萧而去,几只秋瓜孤悬于篱架,随风摇晃,有“秋瓜感霜霰,茎叶飒已槁”的凄清。
⑪儿时的某一天,一不小心,我无意走进了某种诗意。黄昏,夕阳爬过篱角上的衰叶,落入院内,风,像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蹭过去。独坐小马扎上的我,感到孤单,也感到美好,心里充满了倾诉的欲望。多年后的阅读,我一直留心“篱角”这个词,才知道彼时的心境可用姜夔《疏影》来描述:“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惆怅,且一往情深。
1.篱角下动物的生活有何特点?
2.赏析文中画线句。
(1)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
(2)惆怅,且一往情深。
3.探究“篱角”对于“我”人生的意义。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篱 角
查一路
①作小学教师的母亲,工作曾有三次调动,记得每次她都在新住地门前支上篱角。篱角,就是用竹枝在门前造出的围墙。尖利的竹竿,“人”字形斜插进地面松土里,连成一串,三面围拢,简单构成,却把家的温暖圈在墙内。
②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此后,我成人了,漂泊,说到家的生活,满脑子里都是这个样子。
③各种藤蔓缠绕,瓜叶层层叠叠,将三面篱角覆盖成绿色的矮墙。丝瓜,是母亲在篱笆墙边种得最多的瓜,蔓儿像蚯蚓顺着竹竿爬,蓬蓬勃勃,毫无规则,跟我刚上学时信笔在草稿纸上的涂鸦一个样子。其实在春天,篱角就已经作为植物园存在,绿色一点点爬出来,渐渐地,花儿站在墙头,期待蜜蜂来作媒,随后,必然结果。终有一天,它们一起熟了。丝瓜像瓜中的瘦长秀才,甜瓜算瓜中的侏儒……风过小院,各种瓜很卖力地搔首弄姿。
④蝴蝶、蜜蜂和不知名的昆虫,终日盘旋在篱角和小院里。午后,常有一只猫从浓荫里钻出来,或是从竹架上跳下来,落地轻盈,两眼像金子一样闪光。鸡从绿色长廊里走出来,后面跟着鸭。我尤其喜欢它们小时候的样子,那时,鸡穿着花背心,鸭则一身黄色运动服,伏在篱角下的草丛里,一伸一缩,它们颈部像装了弹簧。
⑤若是没有猫和狗的骚扰,鸡鸭们的生活也可以比猪还悠闲。篱笆下有各种虫子,浮土里的蚯蚓,味美,且富含蛋白质,都可为大餐。可是,猫蹑手蹑脚跟在它们后面,伺机发动袭击,狗的攻击力更强,我家有条黄狗能够噌一声跳过篱角,每当此刻,院内鸡飞狗跳。
⑥太阳照过来,阴影一点点延伸,空隙中滤出的朵朵阳光在地上跳跃。猫在回眸,狗在喘息,鸡在刨土,鸭在唱歌,蟋蟀和昆虫也都有各自的生活……当酷热来临的时候,藤蔓上巨大的叶片就是这一方小天地绿色的肺。有阴风从篱笆的空隙袭来,人坐在一只大冬瓜上纳凉,摇蒲扇,月夜下亦如此,只是多了月下影处的竹榻,可以卧看天河与牵牛织女星。
⑦一天的开始和结束,我看着朝阳从篱角升起,又看着夕阳从篱角落下去,篱角与阳光配合着,在小院留下斑驳的光影。我也喜欢探寻绿叶丛中的虫子们,尤其是绿色的蟋蟀,大而雄壮,漂亮的触角和头盔,身披坚硬的铠甲,绷紧双腿,从一片绿叶弹射到另一片,划过的弧线,令人心动。动物、植物,大地上一些细微的事物,被圈在绿色的篱笆内,被聚拢的生命,盎然有生机,一蔓一枝、一动一静皆有趣。
⑧画家丰子恺画画累了,抛下画笔,去篱角张望。想必是个冬天,腊梅花开放,他从树上“借”了几枝,欣然插在胆瓶中,然后记下来。“篱角梅初发,一枝轻摘来,可怜心未死,犹向胆瓶开。”
⑨许多文人骚客的诗意,由篱角而触发。翻一翻唐诗宋词,看看“篱角”这两个字的使用频率有多高!孩提时从此处获得乐趣,中年漂泊它成了怀乡的意象。杜甫见了篱角上的一只秋瓜,曾老泪纵横地写道:“一辞故国十经秋,每见秋瓜忆故丘。”
⑩即便童年,秋天,我的心也变得空旷。当萧瑟的秋风吹起,篱角上藤蔓已变得枯黄,枯叶沙沙作响,萧萧而去,几只秋瓜孤悬于篱架,随风摇晃,有“秋瓜感霜霰,茎叶飒已槁”的凄清。
⑪儿时的某一天,一不小心,我无意走进了某种诗意。黄昏,夕阳爬过篱角上的衰叶,落入院内,风,像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蹭过去。独坐小马扎上的我,感到孤单,也感到美好,心里充满了倾诉的欲望。多年后的阅读,我一直留心“篱角”这个词,才知道彼时的心境可用姜夔《疏影》来描述:“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惆怅,且一往情深。
1.篱角下动物的生活有何特点?
2.赏析文中画线句。
(1)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
(2)惆怅,且一往情深。
3.探究“篱角”对于“我”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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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开暖瓶
刘心武
他一再叮嘱我,到了纽约,一定要当面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那回事。
他和她,30几年前,和我,同在工厂一个车间。他们是正式工人,我是教师,下放劳动。我比他们大十岁,但很合得来。我跟他学镟工活儿,叫他师傅。她是统计员,那时梳着俩抓鬏,走过来跑过去,扎着红头绳的大抓鬏前后晃荡,使人联想起硕大的蝴蝶。
工间休息的时候,在那间更衣室当中,大家围坐在一张长方形的大案子前,说说笑笑,用大搪瓷缸子,大口喝水。大案子上,常放着几只大暖瓶,是最粗糙的那种,铁皮条编的露着瓶胆的外壳,漆成浅蓝色。
他在我面前回味过很多次,就是挪开暖瓶的那件事。他非常喜欢她,休息时,却不敢坐在她近旁。她总大大方方地坐在案子一端,他呢,那天选择了一个离她最远的位置,就是案子的另一端。那天大家究竟议论些什么,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天他话多,正当他高谈阔论,她忽然大声说:“哎,把暖瓶挪开!”我坐在案子一侧,离暖瓶比较近,就把一只暖瓶挪了挪,他还在议论,她就更大声地对我说:“劳驾,把那个暖瓶也挪开!”我就把两只暖瓶都挪到一边去了。这些细节,经他提醒,我都还想得起来。
她要求挪开暖瓶,是因为暖瓶挡住了她的视线,使她不能看清楚大发高论的他。挪开了暖瓶,她就睁圆一双明亮的眼睛,直盯着口若悬河的他,两个抓鬏静止不动,仿佛一对敛翅的春燕。
后来社会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们的人生也随着发生了很大的转折、很大的变化。我成了所谓作家。她1978年考取大学,1983年赴美留学,1990年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终身教授。
他下岗后做过很多种事,现在比较稳定,是一家大公司的仓库管理员。那家工厂早已消失,原址成为一个华丽的专供“成功人士”享受的商品楼盘,底层是商场,商场附设星巴克咖啡厅,我和他正是在那里会面的。他知道我要去美国讲演,打电话说要见我,托我个事。我就约他到星巴克,他喝不惯咖啡,甚至闻不惯那里头的气息,他说完他的心事嘱托,就离开了。
我已经年逾花甲,他和她也都早已结婚,有了子女,我们应该都不算浪漫人士,但他却还是希望我能在美国见到她,并私下里问她,还记不记得挪开暖瓶的事情?那是不是意味着,在他们生命的那个时段,她喜欢他,以至他说话时,她不能容忍任何障眼的东西,她不但要倾听他,还要注视他。他只希望她在我面前表示,她还记得,确实,她那时喜欢过他,然后,我回国把她的回应告诉他,他就满足了。
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甚至于,从某种意义上说,完成好这个使命,不亚于要把我那演讲的任务达到圆满。
人的一生有许多美好的瞬间。使这些瞬间定格,使其不褪色,可以永远滋润我们那颗在人生长途跋涉中越磨越粗粝的心。
我演讲那天,她没有来。当地文化圈的人士聚餐欢迎我,她也没露面。我给她打去几次电话,都是英语录音让给留言,但我留了言也没有回应。
直到回国前一晚,再拨她家电话,才终于听到她的声音。她的声音一点没有变。她很高兴。说她们全家到欧洲旅游,昨天才回家。她说看到报道,祝贺我演讲成功。我就引导她回忆当年,提到好几个那时工厂里的师傅,其中有他,她热情地问:“都好吗?你们都还保持着联系吗?”我就先逐个说一下那些人的近况,然后特别提到他,提到他那时如何喜欢高谈阔论,那时候我们给他取的外号是“博士”……我都提到那张旧桌案了,她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还发出熟悉的笑声,但就在这关口,发生了一个情况,就是她先道了声“sorry”,然后分明对她那个房间里另外一个人,估计是她女儿,大声地说:“朱迪,你把那个花瓶挪开,我看不到微波炉了……”虽然她马上又接着跟我通话,但我的心一下子乱了,我都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跟她结束通话的。
回国很多天了。我没主动给他去电话。他也还没有来电话。如果他来电话问我,我该怎么跟他说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虽然篇幅短小,但是语言简洁流畅,结构精巧,体现了作者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和布局谋篇的匠心。
B.小说第一段不仅设置了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还巧妙地引出了下文“他”与“她”的故事。
C.“硕大的蝴蝶”和“敛翅的春燕”分别写出了“她”的动态美和静态美,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D.“我把他的嘱托,视为一个神圣的使命”,这句话不仅说明了“我”对“他的嘱托”的重视,也交代了赴美的原因。
2.小说中的“他”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通电话的过程中发生了“她”让人挪开花瓶的情况,作者这样安排有何用意?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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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为牛接生
莫言
记得有一天傍晚,我们家的母牛生小牛,不知道那母牛是以我母亲为榜样还是那小牛以我为榜样,竟然也是先生出一条腿,便卡住了。那老母牛憋得哞哞地叫,看样子非常痛苦。我爷爷我父亲都焦急万分,搓手,跺脚,转圈子,无计可施。牛可是农民的命根子啊,何况这牛是生产队放在我们家代养的,真要死了,那可了不得。母亲悄悄地对我姐姐说:嫚,我听到隔壁你姑姑回来了。没等母亲说完,我姐姐就跑了。父亲白了母亲一眼,说:你瞎胡闹,她是给人接生的!我母亲说:人畜是一理。
我姑姑跟着我姐姐来啦。我姑姑一进门就发脾气,说:你们想把我累死吗?给人接生就够我忙的了,你们还要我接牛!母亲笑着说:妹妹,谁让你是咱自家人呢?不找你找谁呢?人家都说你是菩萨转世,菩萨普度众生,拯救万物,牛虽畜类,也是性命,你能见死不救吗?
姑姑说,嫂子,幸亏你不识字,要是识上两箩筐字,和平村里如何能盛得下你!母亲说,即便我识上八箩筐字,也比不上妹妹一根脚指头。姑姑的脸上虽然还是怒冲冲的神情,但显然已经消了气。此时天色已暗,母亲点起家里所有的灯,剔大了灯草,都端到牛棚里。那母牛一见到姑姑,两条前腿一屈,跪下了。姑姑见母牛下跪,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我们的眼泪也都跟着流了下来。姑姑检查了牛的身体,半是同情半是戏谑地说:又是一个先出腿的。
姑姑把我们轰到院子里,怕我们看了受刺激。我们听到姑姑大声下令,我们想象着母亲、父亲在姑姑的指挥下帮母牛生产的情景。那晚是农历的十五,月上东南时分,天地一片皎洁的时候,姑姑喊:好,生下来了!我们欢呼着冲进磨坊,看到母牛身后,多了一个浑身黏液的小家伙。父亲兴奋地说:好,是头小母牛!姑姑气哄哄地说:真是奇怪,女人生了女孩,男人就耷拉脸;牛生了小母牛,男人就咧嘴乐!父亲说:小母牛长大了可以繁殖小牛啊!姑姑说:人呢?小女孩长大了不也可以生小孩儿吗?父亲说:那可不一样。姑姑说:有什么不一样!父亲见姑姑急了,不再与她争辩。
母牛调过头,舔舐着小牛身上的黏液。它的舌头上仿佛有灵丹妙药,舔到哪里,哪里就获得了力量。大家都感慨万端地看着这情景。我偷眼看到,姑姑的口半张着,眼神很慈爱,仿佛那老牛的舌头舔到了她身上,或者她的舌头舔到了小牛身上。等母牛的舌头差不多舔遍小牛身体时,小牛抖抖颤颤地站了起来。
我们张罗着找脸盆,倒水,找肥皂,拿毛巾,让姑姑洗手。奶奶坐在灶前,拉着风箱烧火,母亲站在炕前擀面条。姑姑洗完手,说:饿死我了!今晚我要在你们家吃饭。母亲说:这不就是你的家吗?奶奶说:是啊,才不在一个锅里摸勺子几年呢。
这时,大奶奶在我家院墙外呼唤姑姑回去吃饭。姑姑说:我不能白给他们家干活儿,我要在这里吃。大奶奶说:你婶子过日子急,你吃她一碗面,她会记一辈子的。我奶奶提着烧火棍跑到墙根,说,你要是馋了呢,就过来吃一碗,要不就滚回去。大奶奶道:我才不吃你的东西呢。
面条煮好后,母亲盛了一大碗,让姐姐给大奶奶端过去。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姐姐跑得急,摔了个狗抢屎,那碗面条泼了,碗也碎了。为了不让姐姐回来挨骂,大奶奶从自家碗橱里找了一个碗让姐姐端回来。
姑姑是个健谈的人,我们都愿意听她讲话。吃完面条后,她背靠着墙壁,侧坐在我家炕沿上,打开了她的话匣子。她踩过百家门子,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人,听过许许多多的逸闻趣事,转述时又毫不吝惜地添油加醋,这就使她的话像评书一样引人入胜。(上世纪)80年代初,当我们从电视里看到刘兰芳的评书连播时,母亲就说:这不分明就是你姑姑吗?她要是不当医生,说评书也是一张好嘴。
(节选自长篇小说《蛙》,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中“没等母亲说完,我姐姐就跑了”一句,显示出姐姐的活泼与敏捷。与此相同,其他地方的描写,也是寥寥几笔就能把人物写活。
B. “人家都说你是菩萨转世”的话,是母亲故意编出来消姑姑的气的,同时也是要使姑姑不好意思拒绝为牛接生,这说明母亲很有心计。
C. “月上东南”“天地一片皎洁”这样的环境描写,烘托出一种祥和愉悦的氛围,预示了母牛生下小牛的成功,也预示了我们家将来的幸福生活。
D. 最后一段与为牛接生的事没有什么关联,却并非赘余,是作者有意为之。这样写使姑姑的形象更为丰满,人物活灵活现,如在目前。
E. 文本的重点是描述姑姑为“我”家的母牛接生的事,从姑姑个性化的语言和动作中可以看出,她有很高的医学造诣,很受人尊敬。
2.小说开头的画线部分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姑姑”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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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舞者之歌
伊莎朵拉·邓肯
小时候,我的母亲相当贫困,她无法为我们请仆人或家庭教师,这种情况便赋予我一种自然发展的生命,使我能表露童稚之情且永保赤子之心。每次看见那些老是有保姆跟家庭教师随待在侧,一举一动都被保护、照顾的孩子们,就觉得他们十分可怜,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因为的确是肆无忌惮、不受拘束的童年生活激发了我的舞蹈创作灵感,即表现纯粹的、不受任何干扰的自由。
母亲出生于一个爱尔兰天主教家庭,原来是个虔敬的天主教徒。她离婚后,就抛弃了天主教信仰,转为一个十足的无神论者。在我小时候,母亲就向我们揭发了圣诞老人的不存在。有次在学校圣诞晚会上,老师边发蛋糕和糖果边说:“孩子们,你们看!圣诞老公公带什么东西给你们啊!”我站起来很严肃地说:“我不信,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圣诞老公公!一切都是骗人的。”这下可把老师给气坏了。她说:“只有相信圣诞老公公的同学才有糖果!”我说:“那我情愿不要你的糖果!”
我真正的教育是从晚上开始,母亲会为我们弹奏贝多芬、舒伯特、肖邦等大音乐家的作品,或大声为我们朗读莎士比亚、雪莱、济慈的诗篇。这些时光总让我们心驰神往。在一次校庆上,6岁的我当众朗读了威廉·莱托的《安东尼致克娄巴特拉》,满座皆惊。
我6岁的时候,有一天母亲回家,发现我聚集了一大帮连走路都还不太稳的邻居小孩儿坐在地板上,而我则站在房间前面教他们做出各种舞蹈的姿势。母亲觉得很奇怪,我告诉她这是我开设的舞蹈学校。她十分高兴,并坐在钢琴前为我们的舞蹈伴奏。学校就这样办了下来且大受欢迎。后来邻近的小女孩也进了我的学校,我10岁的时候,这些舞蹈课已经排得满满的。
我们教舞的名气越传越远。一位曾住在维也纳的女长辈要母亲带我去跟旧金山一位著名的老师学芭蕾舞,但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的教学。他要我踮起脚尖站着,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回答说:“因为这姿态很美。”我认为这种姿态不但丑而且违反自然,在上到第三堂课时我就走了,再也没有回去。他称之为舞蹈的那种僵硬陈腐的体操徒然破坏了我的梦想。我所梦想的是一种与之有天壤之别的舞蹈。我当时还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样子,只是摸索着向一个看不见的世界前进,直觉告诉我,只要找到了那把钥匙,我就能登堂入室。
受所读书籍的影响,我决定离开旧金山到外地寻求发展。我就去找当时正在旧全山巡回演出的剧团经理,要求在他面前跳舞。考核在一个空荡的黑色大舞台上开始,母亲为我伴奏。我一身白色装束,随着孟德尔颂的《无言歌》翩翩起舞。音乐接近尾声,经理沉默了半晌后转身对母亲说:“这种东西不适合剧场,我看你还是带你的小女儿回家吧!”
在一个炎热的夏季,我们来到了芝加哥,所有的行囊只有一个小皮箱、一些姐姐留下来的珠宝首饰和25块钱。我带着我的白色舞服四处奔走,拜访了一个又一个剧场经理,一次又一次地在他们面前舞蹈,但是他们的回答全是一模一样:“很可爱,不过并不适合剧场。”
几个星期后,我们终于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只好流落街头。失望再次笼罩了我,有一天我试着向神殿大楼屋顶花园的经理求职。他叼着根巨大的雪茄,高高在上地看着我跳舞,瞧着我伴着孟德尔颂《春之歌》的旋律飘过来又舞过去。
“噢,你的确漂亮,”他说,“也很优雅。如果你愿意抛掉现在这种舞蹈方式,改跳另一种更具活力的,我就雇佣你。”
想到母亲在家里饿得快要昏倒,靠着最后一颗西红柿维生的情景,第二天,我带着褶边裙去见屋顶花园经理,经理十分周到地预付了我当周的50块薪水。
我以艺名在这个屋顶花园迅速走红,可是所有的这一切都让我厌恶至极。因此当这个星期结束,经理要跟我续聘,并承诺让我巡回演出时,我想也没想便拒绝了。我们虽然因此而脱离了饥饿,但我也受够了这种以违反自己理想的舞蹈讨好观众的日子——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做。
(节选自《舞者之歌》第一、二、三章)
【注】邓肯,曾在舞蹈艺术领域掀起了一场划时代的革命,是现代舞蹈的创始人,被誉为“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
1. 邓肯被誉为“时代最伟大的艺术家”。请根据文本,分点概述邓肯作为一位“伟大艺术家”所具有的特质。(4分)
2.邓肯在后来的回忆中谈起芝加哥的这段经历时说:“这个夏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时期之一。”在本文中,你看到她什么痛苦?她又是怎样面对的?(3分)
3. 一个人事业的成功,有人认为天赋是关键,有人则认为后天的影响更重要。请以邓肯为例,谈谈你的看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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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忘却的魅力
王蒙
⑴记忆是美丽的。我相信我有出色的记忆力。我记得三岁时候夜宿乡村客店听到的马匹嚼草的声音。我记得我的小学老师的面容,她后来到台湾去了,四十六年以后,我们又在北京重逢。我特别喜欢记诗,寂寞时便默诵少年时候便已背下来的李白、李商隐、白居易、元稹、孟浩然、苏东坡、辛弃疾、温庭筠……还有刘大白的新诗:
归巢的鸟儿,
尽管是倦了,
还驮着斜阳回去。
双翅一翻,
把斜阳掉在江上;
头白的芦苇,
也妆成一瞬的红颜了。
⑵记忆就是人。记忆就是自己。爱情就是一连串共同的、只有两个人能共享分享的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有死亡,才是一系列记忆的消失。记忆是活着的同义语。活着而忘却等于没活。忘却了的朋友等于没有这个朋友。忘却了的敌意等于没有这个敌意。忘却了的财产等于失去了这个财产。忘却了自己也就等于没有自己。
⑶我已不再年轻,我仍然得意于自己的记忆力。我仍然敢与你打赌,拿一首旧体诗来,读上两遍我就可以背诵。我仍然不拒绝学习与背诵新的外文单词。
⑷然而我同样也惊异于自己的忘却。我的“忘性”正在与“记性”平分秋色。
⑸一九七八年春,在新疆工作的我出差去伊宁市,中间还去了一趟以天然牧场而闻名中外的巩乃斯河畔的新源县。一九八二年,当我再去新疆伊犁的时候,我断然回答朋友的询问说:“不,我没有去过新源。”
⑹“你去过。”朋友说。
⑺“我没去过。”我摇头。
⑻“你是一九七八年去的。”朋友坚持。
⑼“不,我的记忆力很好……”我斩钉截铁。
⑽“请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记忆,那一年你刚到伊犁,住在农四师的招待所即第三招待所,从新源回来,你住在第二招待所——就是早先的苏联领事馆。”朋友提醒说。我一下子懵了。果真有这么一回事?当然。先住在第三招待所,后住在第二招待所,绝对没错儿!连带想起的还有凌晨赶乘长途公共汽车,微明的天色与众多的旅客众多的行李。那种熙熙攘攘的情状是不可能忘记的。但那是到哪里去呢?到哪里去了又回来了呢?似乎看到了几间简陋的铺面式的房子。那又是什么房子呢?那是新源?我去了新源?我去做什么去了呢?为什么竟一点儿也不记得?
⑾一片空白,全忘却了。
⑿不可思议。然而,这是真的。新源就是这样一个我去过又忘了等于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比没有去过,或者去了牢牢记住然而没有机会再去的地方还要神秘。
⒀我忘却的东西越来越多了。一篇稿子写完,寄到编辑部,还没有发表出来,已经连题目都忘了(年轻时候我甚至能背诵得下自己刚刚完成的长篇小说)。当别人叙述一年前或者半年前在某个场合与我打交道的经过的时候,我会眨一眨眼睛,拉长声音说:“噢……”而当我看到一张有我的形象的照片的时候,我感到的常常只是茫然。
⒁感谢忘却:人们来了,又走了。记住了,又忘却了,有的压根儿就没有记。谁,什么事能够永远被记住呢?世界和内心已经都够拥挤的了,而我们,已经记得够多的啦。幸亏有忘却,还带来一点好奇,一点天真,一点莫名的释然和宽慰。待到那一天,我们把一切都忘却,一切也都把我们忘却的时候,那就是天国啦。
1.文章第(1)段引用刘大白的新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2.请结合文章内容理解第(4)段中画线句的含义。(4分)
3.文章第(10)段中作者连用问句,对文章表达有什么作用?(4分)
4.文章开头称颂记忆,结尾却又感谢忘记,这两者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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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礼物
王宝国
乔处长七十七岁的老母亲从乡下来了。由于工作原因,乔处长经常在外面应酬吃饭,一天下来,难得有与母亲说话的机会。这天晚上,乔处长很晚才回来,一推门发现母亲一个人坐在客厅里。
妈,您还没睡呢。乔处长一脸惊讶。
母亲说:天这么晚了,我放心不下呀。
齐处长一听笑了:妈,我自己都习惯了。再说晚一点也没有关系,有车送呢。
母亲沉默了一会,叫着齐处长的乳名说,大水,能不能求你个事。
妈,您看您,有啥事尽管说。
“就是,能不能给我捎几条餐巾回来,我看那些餐巾挺好看的。”
“这好办,”齐处长说:“您要是喜欢,每次吃饭我都捎一条回来。
果真,不管在外应酬到多晚,齐处长都不忘给母亲捎一条餐巾回来。看到餐巾上栩栩如生的花鸟鱼虫,母亲都会喜滋滋地抚摸一阵子,可看完了又忍不住轻轻叹一口气。
母亲本来是住一段时间就要走的,后来又改了主意说不走了,等过了年再走。
过了年很快到了母亲的生日,齐处长决定好好庆祝一下。母亲提议把小水和三水也一起叫来,一家人团团圆圆吃顿饭。为了给母亲过个热闹的生日,齐处长早就订好了酒店。母亲说,难得凑得这么齐,还是在家吃才有团圆的味道。于是就又退掉了。
生日这天,小水和三水开着车早早来了。母亲也早早去了厨房忙活。大水媳妇不让,母亲非要亲自下厨。到了午饭时候,三个儿子纷纷拿出给母亲买的礼物。齐处长准备的是一对玉镯子,说夏天戴着清心静气,最适合养生。小水给母亲的礼物是一套唐装。不过,不是国内买的,而是去印尼考察时从雅加达捎回来的。三水干脆给母亲准备了一个万元现金的大红包,说喜欢啥就买点啥。
母亲说,你们有这份孝心就行。说完,母亲就走进厨房,端出三碗鸡蛋打卤面。三兄弟见了面面相觑。母亲说,我记得你们小时候最喜欢吃打卤面了,可那时家里穷,哪有肉呢,只能放一点青菜。今天可是真正的打卤面,放了油菜、牛肉末,荷包蛋,还淋了香油。尝尝,是不是跟原来一个味?
三兄弟看着母亲笑吟吟的脸,就端起碗吃了起来,果真十分筋道。
是不是吃饱了?母亲问。
“饱了,”二水说:“只是,这生日宴也太寒酸了。”三水接过话说,“就是,现在又不是没有条件。”
母亲没有搭腔,而是拿过从乡下带来的那只蓝底黄花的旧包袱说,我还给你们哥仨准备了礼物呢。
三兄弟一听笑了,都觉得母亲挺新鲜,这又不是他们过生日。
母亲打开包袱,里面是一个红布包裹,打开包裹,三个人一下子愣住了。母亲给他们的礼物竟然是三沓鞋垫。齐处长见了差点叫出声:那些鞋垫都是用他带回的餐巾缝制的。
母亲把鞋垫送到三个儿子手里说,你们兄弟都很争气,大水是处长,小水是局长,三水是公司老总。乡亲们都说是我教育得好。可是,每当看到电视上那么多当了官的不好好走路跌了跟头,我便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母亲好像终于了却了一桩大事,第二天就执意坐长途车回了乡下的老家。
以后,应酬的饭桌上少了齐处长的影子,连配给他的小车也不坐了。齐处长因此成了同事眼中的另类,都说他这么做不近人情。作为最年轻的中层,又是名牌大学毕业,前途是摆在那里的。再说,那些饭局又不花自己一分钱,既干了工作,又拓展了人脉,何乐而不为呢。
两年后,局长因财务问题被双规。就在人们纷纷猜测新局长人选时,齐处长被组织上破格提拔为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局里那些人对此一头雾水,都说他这是憨人有憨福。
齐局长听后淡淡一笑。他下意识里踩了踩脚下,母亲纳得鞋底温厚绵软,一股看不见的暖流直沁心脾……
(摘自2014年《中国小小说欣赏》,有删节)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 文章的开头写“母亲没睡”,说明母亲深知儿子在外腐败,为儿子担心,塑造了母亲的形象,同时引起下文。
B. 小说讲究伏笔和照应,文中前面交代“要餐巾”这一情节是伏笔,后面有“纳鞋垫”这一情节是照应。
C. 母亲过生日前要要齐处长把兄弟叫来,一家团员,说明母亲和儿子们交流很少,母亲孤独寂寞,隐含的批评子女对老人的疏忽。
D. 三个儿子在母亲的生日时分别准备了不同的礼物,但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十分贵重,插入这一情节的目的是让后面“母亲给儿子们鞋垫”这一情节的出现更加合理。
E. 文章中后面交代齐处长不再应酬,不再作配给自己的轿车,最后得到破格的提升,这说明要想在官场有所作为就必须不近人情、断绝人脉。
2.文章画线的句子中母亲又高兴有叹息,请简要分析原因。
3.文章的结尾言有尽而意无穷,请结合全文谈谈文章结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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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爱的信笺
施 倩
母亲有个爱写信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从1941年的冬天开始的。哥哥约尼自应征入伍后,一连数月没有音讯。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坐在厨房的大桌子前给他写信。
我弄不明白既然约尼从不回信,她干嘛还要写呀写。
“等着吧,我们总会收到他的来信的。”她总是那么自信。母亲常说,信同人的心灵是相通的,神圣的上帝之光会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她相信这束光芒能帮助她找到约尼。
我不知道她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为了让她自己或我们大家放宽心,但这毕竟把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约尼来信了——他还活着,正在南太平洋上。
母亲每次都在信末署上她的名字“赛西丽娅·卡普契”,这一直使我有些迷惑:“干嘛不写‘妈妈’?”原来,她从来就把自己当做赛西丽娅•卡普契,而不是妈妈。这使我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母亲,这位身材娇小、穿着不足5码的高跟鞋的意大利女人。
母亲从不化妆,也不佩戴首饰,除了一只金黄色的结婚手镯。她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又黑又直,盘在脑后,鼻梁上架着一副轻巧的银丝边眼镜。
每次写完信,母亲总是让父亲去发。然后,她端来咖啡壶,我们便边喝咖啡边回忆起以前一家10口人围坐在桌边时的美好时光——爸爸、妈妈,还有8个孩子。那时,我们这5个男孩3个女孩中谁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离开这个家,去工作,去参战或者结婚,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到了第二年春天,母亲写信的对象中又加上了另外两个儿子。每天晚上她要写3封不同的信,然后让父亲和我在信上加上我俩的问候。
母亲写信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一天上午,一位瘦小的妇人找上门来。她颤着声向母亲问道:“你能写信,这是真的吗?”“我常给儿子们写信。”
“你也能念信?”那位妇人又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
妇人急忙从提包里拿出一叠航空信:“念……请您快给我念念。”
这是那位妇人正在欧洲打仗的儿子寄来的。母亲还记得那个以前常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的红头发小伙子。她把信由英文译成意大利文,一封一封地念给那位妇人听。妇人听着,两眼闪着激动的泪光。“我得给他回信,”她说,“可怎么写呢?”“达菲,去做点咖啡。”母亲边吩咐我边把妇人领进里屋坐下,然后拿出钢笔、墨水和信纸开始写了起来。写好后,她给妇人念了一遍。
“你怎么知道我想说这些?”她问母亲。
“我常读儿子的信,知道一个母亲该对儿子说些什么。”
不久,那位妇人又来了,还带来了一位朋友——她们的儿子都在打仗,她们都想给儿子写信。于是,为街坊邻居写信几乎成了母亲的职业。有时她一整天都花在替别人写信上。
母亲对这些信末尾的署名看得很重要。那位妇人请母亲教教她:“我想学会写我的名字给儿子看。”于是,母亲就手把手一笔一划地教她写,一遍又一遍。这以后,每当母亲为她写好信,她便开心地在信尾写上自己的名字。
一天,那位妇人又来到我们家。母亲一眼便看出发生了什么事。妇人眼中再也看不到以前那种希望之光了。她们在一起久久地坐着,手拉着手。“也许我们该去趟教堂。”母亲轻声对她说。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母亲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着那位红头发小伙子。
战争结束后,母亲放下了纸和笔。“结束了。”她说。然而,她想错了。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
母亲曾经说过,她曾一直梦想当一名作家。“为什么不去实现这个梦想?”我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她说,“我的生活目标看来就是写信了。没有什么能够像信一样把人们凝聚在一起。它会让你痛苦,也能使你欢笑。”
最好的关心莫过于一封充满爱意的信笺,因为它可以让世界变得很小,可以让写信人和读信人成为自己的主宰。孩子,信就是生活!母亲的信一封也没有留到现在,但受到过她帮助的人们却依然在谈论着她,把她写的信装进了他们的记忆之中。
1.下面对文章的评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文中由母亲每晚坚持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举动写起,由此引出所有爱子母亲的心声,并使那种爱如潺潺流水一般,缓缓从心田流出,共同谱写了一曲爱的赞歌。
B.在一直收不到儿子约尼回信的情况下,母亲依然不停地写下去,依然坚信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找到约尼,这是母爱,是信任,更是一种信念。
C.母亲为村子里的人读信、写信,这主要表现了母亲的善良,母亲乐于助人的品格。
D.战争结束后,“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是为了分享收到儿子回信的喜悦。
E.本文以“爱”为主题,以“真”来取胜,通过“真”与“爱”赞扬了母爱的深沉与伟大。
2.文章开头一段和结尾一段在文章的结构中分别有什么作用?(4分)
3.文中妈妈给自己的儿子写信,为什么在信末写自己的名字而不写妈妈?(6分)
4.有人认为在“烽火连三月”的战争年代,像文中母亲那样用书信传达真爱,自然是“家书抵万金”了;但在现在的和平时期,网络、通讯技术如此发达,还用书信往来的方式来沟通感情,似乎落后时代了。你赞成这种观点吗?为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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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档
(台湾)吴念真
直到他医学院毕业、当完兵,然后进入著名的教学医院当第一年住院医师,并且把第一个月薪水拿给她之前,他从没看过母亲的笑容。
他记得那天母亲很认真地看着薪水袋,好久好久之后才自言自语地说:“人家说我这么拖磨,总有一日会出头天……,他们都不知道,最悲哀的是你,我是在等你出头天。”
他没父亲,没兄弟姊妹,跟妈妈同姓,身份证父亲那一栏之前始终写着“不详”,后来才改成空白。从小到大他从不曾像电影或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个年纪时会问母亲:“我为什么没爸爸?”
他说不懂事的时候不知道要问,到懂事的时候则根本不敢问。
小学的时候,母亲每天得帮三户人家洗衣兼打扫,至于下午的时间,他记得母亲曾经卖过臭豆腐、炸粿、蚵仔面线等,而且放学时刻就会把摊子推到学校附近来卖给学生,所以一下课他就必须赶过去帮忙,生意高峰过后他就在摊子旁边写功课,直到卖完为止,没卖完的母子俩当晚餐自己吃。每当几个特定的孩子走过摊子前面,母亲总会小声问他:“你考试有没有赢他?”无论他的答案是有或没有,母亲接下来的话永远是:“人家他们的爸爸不是有钱就是在做官,你爸爸是死在路边被狗拖,如果你连读书都赢不了人,那你以后就准备去帮他们做奴才倒尿桶!”
后来洗衣机方便了,摆摊子也常被警察抓,母亲只好转业,去一家当时开始流行的地下酒家当内侍,那时候他已经念高中。
他的便当和晚餐换成母亲从酒家带回来的剩菜,比起小学时代不仅花样多,而且豪华又丰盛,蹄筋、龙虾、鲍鱼、鱼翅不稀奇,他说:“甚至还经常吃到里头附送的牙签、酒瓶盖和烟头。”
考上第一志愿医科的那一年春节,母亲终于带他回中部的老家“返外家”,听到母亲以那种故作卑微的语气跟几个脸上没什么表情的阿姨和低头抽闷烟的舅舅们说:“没想到这个从小被我用馊水养大的孩子也会考到医生!”
回来的火车上,他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你少年的故事到底是怎样?”没想到母亲闭着眼睛装睡,很久很久之后才说:“免问啦,看电视就知道啦,我的故事……连续剧常常在扮。”
几年后他的小阿姨心脏开刀,成了他的病人,查房的时候偷偷问她母亲的遭遇,没想到阿姨也同样说:“现在想想……,很像八点档的连续剧。”
他说自己想像过无数次,原本以为会曲折离奇、悲情万分的故事,经阿姨一讲果然老套又无趣:母亲小学毕业后先在家乡的裁缝店当学徒,之后也没跟家里讲,自己偷跑到台北,介绍所帮她找到一个带小孩的工作,谁知道没多久却被这家人的大儿子侮辱了,人家是当官的人,给钱了事可以谈,其他打死不认帐,外公和舅舅们无力对外,只会骂母亲贱,母亲从此一去不回,带着小孩自力更生。
就这样。
“不过,结局还不错。”他说。
两三年前一个夜晚,他被紧急叫进开刀房,救回一个知名官员的命,忙了一整夜,第二天他还主持记者会,跟媒体讲病况。
当他累歪歪地回到家,听见母亲在房里叫他。他走过去 ,却发现门锁着,他敲敲门隔了好久之后他才听见母亲说:“我没事,免烦恼……我是说……我前辈子一定欠那个xxx非常多……让他侮辱没关系,还要这么辛苦替他养儿子,来……来……救他那条狗命!”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结构艺术极为高超,开头部分采用倒序的方式,仅凭借“他”最终“出头天”就形成了悬念,引发了读者的阅读欲望。
B.在他小时候,母亲询问他考试成绩时说的话,可以看出年轻时的遭遇是她一生永远的伤痛,她内心充满对有钱人的仇恨。
C.他念高中时常吃母亲从饭店带回来的剩菜,剩菜中“附送的”东西这一细节描写,表现出作者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批评。
D.在他考上医科后母亲第一次带他回老家这一段叙述中,“终于”和“故作卑微”两个词语流露出母亲压抑多年后的骄傲。
E.小说以“八点档”为题,是因为“母亲”的故事在小说中人物看来,与晚上八点钟的连续剧故事十分相似,平淡而老套。
(2)小说中有一些文字暗示了“他”的出身与平常人不同,从文本中找出相关内容。
(3)小说中母亲的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最后两段,有人认为可以删掉,有人认为应该保留,你赞同哪种看法?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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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勤:“一些的一切,一切的一些”
刘国忠
李学勤先生1933年生于北京。母亲很早就教他认字,四岁之前已可识字读书。父亲给他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他用两年时间学完了小学教材,但因年幼,1941年进小学时仍需上三年级。由于课堂内容远不能满足其求知欲,上课之余,他阅读了众多的课外书籍。
李先生的读书范围也非常广泛,但由于家里经济条件有限,他经常不吃早饭或午饭,省吃俭用,去书店和书摊买旧书,看完后再卖掉,换买其他的书来读。当时商务印书馆印行了许多学术著作,李先生阅读了其中的大部分,甚至一度计划要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全部图书搜集齐备,足见他对读书学习的痴迷程度。
20世纪50年代,李先生刚到清华大学读书时,他的同学钱耕森等人曾应邀去他家玩,对于其藏书的丰富留下了深刻印象:“只见四壁都摆着一排书架,每个书架上都摆满了书,几乎全是中外古今的学术名著。”
侯外庐先生晚年撰写回忆录时,对青年时期的李学勤评价是“博闻强记,熟悉典籍”,可以说是切中肯綮。
在李先生阅读的大量典籍中,符号一类的书籍是他特别钟情的,越是看不懂的书他越感兴趣。李先生喜欢阅读那些能够启迪人们智慧,而又多少能给人以一种神秘感,需要费一番气力才能看得懂的作品。金岳霖先生的《逻辑》一书,他先后读过多次,书中第三章“介绍一逻辑系统”介绍了数理逻辑,里面都是他不认识的各种符号,让他十分着迷。1951年,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就是想追随金岳霖先生研究数理逻辑,不过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最终他没有能够实现这一愿望。
还在中学读书时,李先生就曾听人说,最难学的是甲骨文,这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于是,他开始留心甲骨文,一有时间就到位于文津街的北京图书馆自学甲骨文。在他看来,那些刻写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也像符号一样,特别有意思。
长期潜心治学的结果,使李先生养成了一个良好的读书习惯,只要一有时间,他就自觉投入到学习和科研工作之中,不肯浪费点滴时光。青年时代的勤奋使他具备了渊博的学识,即便到了后来,虽然长期担任行政领导职务,要处理繁忙的公务,一有闲暇,他还是用来读书和写作,并发表了大量的科研成果。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之后,清华大学变成一所工科院校。李先生没有和大多数的学生那样转到北大求学,而是到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参与编撰《殷虚文字缀合》,从此走上了学术道路。1953年年底,中国科学院筹建历史研究所,李先生又被选中,到新成立的历史研究所,作为侯外庐先生的助手,参加《中国思想通史》的写作。到了20世纪70年代,由于马王堆帛书、定县汉简、云梦秦简等简牍帛书的发现,他又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考古和古文字学方面。2003年,他离开了工作长达50年的历史研究所,回到了清华大学,为母校文科的重建竭尽心力。
在6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李先生取得了累累硕果,共出版著作40多部,发表论文1000多篇,其成果之丰富、所涉领域之广博,令人眼花缭乱。对此,李先生戏称这是“杂学”:“我这个人兴趣相当广泛,所学杂而不纯,又由于工作的经历,从事过不同方面的研究,写过的东西很难理出一条思想发展的线索。”
李先生常说,一个人不见得要做理论的工作,但必须有理论的高度,在研究过程中可能考证的只是一个字,但心里得想着一个大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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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先生很喜欢用一句英文俗语“一些的一切,一切的一些”来说明自己的治学体会。“一些的一切”即学什么东西就要对这个领域已有的一切都懂;“一切的一些”即对其他领域的知识也都应懂一些。
②李先生曾总结说:“我认为研究古代文明的这一段,最好采用多学科结合和比较研究的方法。所谓多学科结合,是指历史学、文献学(包括传统的经学)、考古学、古文字学、美术史……诸方面研究的融会贯通,尤其要注意文献与考古的互相印证;所谓比较研究,是指以我国与世界各个古代文明对比参照,把中国古代文明放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背景中去考察。”
(《李学勤集》自序)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李学勤很聪明,不仅四岁之前就识字读书,而且用两年时间就学完了小学教材,但因年纪小,读小学时仍需上三年级。
B. 李学勤为了多读书,常常将早饭或午饭的钱省下用来买旧书,甚至计划把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全部图书搜集齐备。
C. 李学勤很喜欢符号一类的书籍,金岳霖先生的《逻辑》一书,里面都是他不认识的各种符号,因此让他十分着迷。
D. 李学勤涉及的领域很广博,令人眼花缭乱,他认为自己是“杂学”,所学杂而不纯,这其实体现了他谦虚的精神品质。
2.下列对文本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 侯外庐先生认为青年时期的李学勤博闻强记,这一评价非常到位,而这源于李学勤是他的助手,他对李学勤非常了解。
B. 李学勤认为甲骨文也像符号一样,特别有意思,还在中学读书时,他对甲骨文就有极大的兴趣,一有时间就到北京图书馆自学甲骨文。
C. 李学勤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工作长达50年,一直进行考古和古文字学方面的学术研究工作,取得了辉煌的学术成就。
D. 李学勤自从全国院系调整之后就正式走上了学术研究之路,也认为在研究过程之中即使不是做理论工作,也要有理论的高度。
E. 李学勤认为研究学问,应采用多学乎结合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其中多学科结合是指诸方面研究的融会贯通。
3.李学勤在6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取得了累累硕果,请概括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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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答案的叩问
陈 益
时光漫漫似水。至今回想起来,只读过三年小学的母亲并没有给我留下金钱和尊荣,甚至从没说过一个“爱”字,但我始终感受着。这令我明白,“做”永远比“说”来得重要。最难忘的情景,是一灯如豆的夜晚,她在缝纫机旁默默劳作,而我们在饭桌上写着作业。忽然发觉空气中有焦臭味,原来是灯火燎到了我的头发。偶尔,母亲也会抱怨,也会唠叨,可是手脚从来也不肯停歇。她始终是温厚而乐观的。到了晚年,右脚的脚弓蜷曲变形,乃至神经性瘫痪,只得躺在床上,与“尿不湿”为伴,她不过为再也无法干活而沮丧。或许,这么多年来我以六根清净的心态在寂寞中案牍劳形,正是继承了她的秉性吧?
我为母亲做过一件事,写了一篇散文《十八双鞋》。自幼,我们兄妹四人就习惯于穿母亲做的布鞋。千针百纳的布鞋,凝聚着少年时代温馨而艰涩的记忆,历久弥新。散文是由此引发的岁月与亲情的写实,没有一点儿虚构。记得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翻译家中由美子来中国,为了翻译《十八双鞋》,特意从上海去往锦溪古镇访问母亲。分手时,她向母亲讨了一只买菜用的竹篮带回日本。她在信中对我说,你有一个可敬的母亲,这是你的幸福。
这没有故意夸赞的水分。母亲是平凡的、朴素的,甚而因过度劳累而病残,却让每一个认识她的人敬重。印象中,她右边乳房明显下垂,颇不对称。这是哺育四个孩子的结果。自小我的耳畔总有她脚踩缝纫机,为我们缝缀衣服的声音。然而命运弄人,多年来,我偏偏不能给脚弓畸形的母亲买到一双合适的鞋,令人无法言说的疼痛……
平心而论,我们并非上一辈人的复制,没必要,也没可能。时代给了我们不同的人生岁月。若干年以后,我也会像母亲一样走完最后一步,消逝得无影无踪。我想得最多的,是如何把每一天作为最后一天,珍惜它,不浪费,度过余生。我不再有挥霍的资本。远离那些虚名假誉,似是而非,妄想攫取,烦嚣纷扰,让自己脱离桎梏,真正做到从心所欲不逾矩,也许还能做点事,对社会有用。
过分地强调自我,仿佛是给自己设置了一具牢笼,人的一生都可能局促在这难以突破的牢笼里。理智扰乱天真无邪的快乐,让人陷入无边的忧虑,最终却告诉我们行为的旨归。正是在精神与肉体的冲突间,我们品尝到了忧虑与痛苦的真实内涵。
可惜,往往很晚才懂。
当年,子贡对孔子诉苦说,自己一直在如此艰辛地奋斗,感到太累了,心里实在是畏难和厌倦,很想歇下来干一些不太累的事情。一贯主张安贫乐道和没有远虑必有近忧的孔子耐心地回答道,作为君子要尽一切义务,即使是厌倦了,也要勉而为之。只有当像山峰一样、像大鼎一样的坟墓与自己相伴时,君子才可以享受安息。这就是“大哉死乎,君子息焉”。
死亡,是人生的终点。走向那一站无非两种方式:快快乐乐地踱步,充满忧虑地攀缘。结局也只有两种:有的人活着仿佛死了,有的人死了依然活着。是不是因为谁也不知道何时到达终点,所以我们永远会在两者之间徘徊呢?
我的叩问没有答案。不必求答案。
(选自《散文》)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 母亲虽然没有给我们留下丰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几乎没有对我们说过一个“爱”字,但“我”依然能感受到深深的母爱。
B. 母亲对我的影响很大,她让我明白,做永远比说重要。这么多年来“我”在寂寞中案牍劳形,正是受到了浓烈饱满的母爱鼓舞。
C. “我”为母亲而写的散文《十八双鞋》,回忆了自己少年时代温馨而艰涩的生活,没有一点虚构,是岁月与亲情的写实。
D. 文中写灯燎到“我”的头发而产生焦臭味的细节,凝聚着作者温暖而艰涩的记忆,主要是为了突出那时家庭的困窘,生活的艰难。
E. 母亲身上有多种优秀品质,不仅深深地影响着儿女,也使得每一个认识母亲的人都很敬重她,包括日本翻译家中由美子。
2.日本友人在信中对作者说:“你有一个可敬的母亲,这是你的幸福。”从全文看,母亲有哪些“可敬”之处?请概括作答。
3.文章后半部分引用子贡与孔子的对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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