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 题
前途无量
[美]亨利·斯莱萨文
周六下午,女佣瑟琳娜嘴上嘟哝着厨房的事情、怯生生地走进台球室时,他打球正酣。
“先生,后门来了个男人。他想要找点零活干。”斯坦利不耐烦地说:“带他去工棚,示范给他看要干的活儿。告诉他,管一顿饭,再加三美元的酬劳。”
过了一会儿,斯坦利觉得有些饿了,便向厨房走去。流浪汉正坐在厨房的角落,低着乱蓬蓬的脑袋,吃着一盘炖菜。他穿了件油渍斑斑的迷彩服,身体瘦长,衣服上挂着干活时留下的木屑,看起来约莫与斯坦利同岁。斯坦利掏出一根雪茄,点上火,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可能吧,”流浪汉咕哝着,“我这样的人多了。”
“戴夫·萨姆纳!”斯坦利突然叫嚷道,“戴夫,怎么会是你?”流浪汉用刺耳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老天啊,我是斯坦利·塔沃斯。”
流浪汉一脸茫然。
“塔沃斯,”斯坦利激动地说,“华盛顿大学,我们一级的。”
“塔沃斯,”流浪汉柔声说道,“当然记得。”
斯坦利大笑起来。他转过头,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
“戴夫,你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是所有同学中的佼佼者,是前途无量的尖子生。”
流浪汉说:“你喜欢听走霉运的故事?我可以说给你一大箩。”
“我想要听你说,真心的,来,”斯坦利心急地说,“来根雪茄怎样?喝点咖啡?”
“好的。”戴夫叹了口气,“刚毕业那阵儿,我申请了外交官职位,挺高层的,在华盛顿有大人物为我撑腰。随后发现薪水低得可怜,跳槽去了一家经纪公司,那是我老爹的朋友开的公司。最后,我娶了老板的女儿。两人处不好,我就甩了她。我用血汗钱付了六年赡养费,直到她钓上另一个傻男人。然后我开始酗酒。就混成现在这样了。”
“真叫人无法相信,”斯坦利笑着说,“我不像你,从来没把书本的知识装进脑子……我拿手的只有台球,现在我有一间自己的台球室。”
戴夫盯着那撮弄脏了地砖的烟灰。
斯坦利豪爽地说,“你记得我老爸开的那家机械作坊么?纯粹就是小打小闹,我继承了小作坊,然后把它壮大了。现在,我的工厂做各种包装。”
“祝贺你。”戴夫说。
斯坦利得意地说:“我赚到了很多钱。”
“你一定有什么成功的秘密,”戴夫嘟囔着,“我从没学会什么经营的窍门,也没学会存钱,往往刚攒到一小笔钱,就会出点事情。还要应付那该死的税收。”
斯坦利欣喜地说:“假如你做生意,那是你真正要学习的一课。你得要懂得耍诡计,你得要学会如何留住你赚到的钱。我想出了许多逃税的办法。我有一半的买卖都用现金,从来不记账。我的客户得到九折的优惠,我则获得逃税的好处。戴夫,这也许就是你我的区别。”
说话间,斯坦利拍了一下巴掌,“我希望你能见见我老婆,我老婆是一个百老汇演员。”他说道。
戴夫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戴夫,稍等一下。”斯坦利打开光滑的真皮钱包,摸出一张钞票后,犹豫一下,又摸了一张。两张都是二十美元的钞票。他说,“这不是借你的,而是一点点小馈赠。”
“保姆说给三美元。”
“甭管她。就为了旧时光,行么?”
戴夫接过钞票,匆忙地塞进口袋。斯坦利看着他的背影,嘴里的雪茄一翘一翘的。
塔沃斯夫人购物回家,闻到了马丁尼酒的味道。在客厅,她看到微醺的丈夫正在翻阅破旧不堪的大学纪念册。
“怀旧呢?”她说。
“他在这儿,”斯坦利笑道,“瞧瞧他,戴夫·萨姆纳,公认的前途无量的学生。”
“模样不错,”塔沃斯夫人说,“你在哪?”她皱起眉头,找到了丈夫的圆脸蛋,“你的脸在哪儿我都能找到。他们都怎么评价你的?”
“牌局老千。”斯坦利咬牙切齿地说,随即咧嘴一笑,把妻子拉进怀里,“我告诉你来龙去脉。”
六个月后,斯坦利再次见到了戴夫。
他收到传票,财政部办公室要求他回答几个有关所得税欺诈的问题。
结果,他发现政府的准备比他更充分。有一份来自他公司客户的证词记录,是他辩解不了的。一周后,他接受联邦大陪审团的审判。出庭时,他看见戴夫走进法庭,坐在检控官的桌子后面。戴夫依旧高高瘦瘦,但整个人和上次所见的截然不同,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还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西装。
同样的戴夫,俨然两人。
斯坦利转身问律师:“他是谁?”
“真是太惨了,你竟然不知道他是谁,”律师酸溜溜地说,“他是财政部最前途无量的探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极具表现力。如文章的前半部分对戴夫的语言描写,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他不思进取、消沉颓废的流浪汉形象。
B.小说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当戴夫说记得斯坦利时,斯坦利大笑起来,“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其洋洋自得的神情如在眼前。
C.小说按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由于剪裁得当,情节看似简单却富于波澜,特别是结尾部分,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独具匠心。
D.斯坦利在学校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是毕业后依靠自己拿手的台球成了一个富人,文章以此告诉我们兴趣在成功的路上所起的作用很关键。
E.小说注重运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斯坦利的辉煌是通过戴夫的落魄来展示的,斯坦利的狡诈则是通过戴夫的诚实来衬托的。
2.小说为何以“前途无量”为题?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戴夫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戴夫用巧妙的方式查证了斯坦利的逃税行为,值得赞扬;也有人认为,戴夫为人不厚道,他调查斯坦利逃税行为的方式令人不齿。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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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途无量
[美]亨利·斯莱萨文
周六下午,女佣瑟琳娜嘴上嘟哝着厨房的事情、怯生生地走进台球室时,他打球正酣。
“先生,后门来了个男人。他想要找点零活干。”斯坦利不耐烦地说:“带他去工棚,示范给他看要干的活儿。告诉他,管一顿饭,再加三美元的酬劳。”
过了一会儿,斯坦利觉得有些饿了,便向厨房走去。流浪汉正坐在厨房的角落,低着乱蓬蓬的脑袋,吃着一盘炖菜。他穿了件油渍斑斑的迷彩服,身体瘦长,衣服上挂着干活时留下的木屑,看起来约莫与斯坦利同岁。斯坦利掏出一根雪茄,点上火,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可能吧,”流浪汉咕哝着,“我这样的人多了。”
“戴夫·萨姆纳!”斯坦利突然叫嚷道,“戴夫,怎么会是你?”流浪汉用刺耳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老天啊,我是斯坦利·塔沃斯。”
流浪汉一脸茫然。
“塔沃斯,”斯坦利激动地说,“华盛顿大学,我们一级的。”
“塔沃斯,”流浪汉柔声说道,“当然记得。”
斯坦利大笑起来。他转过头,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
“戴夫,你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是所有同学中的佼佼者,是前途无量的尖子生。”
流浪汉说:“你喜欢听走霉运的故事?我可以说给你一大箩。”
“我想要听你说,真心的,来,”斯坦利心急地说,“来根雪茄怎样?喝点咖啡?”
“好的。”戴夫叹了口气,“刚毕业那阵儿,我申请了外交官职位,挺高层的,在华盛顿有大人物为我撑腰。随后发现薪水低得可怜,跳槽去了一家经纪公司,那是我老爹的朋友开的公司。最后,我娶了老板的女儿。两人处不好,我就甩了她。我用血汗钱付了六年赡养费,直到她钓上另一个傻男人。然后我开始酗酒。就混成现在这样了。”
“真叫人无法相信,”斯坦利笑着说,“我不像你,从来没把书本的知识装进脑子……我拿手的只有台球,现在我有一间自己的台球室。”
戴夫盯着那撮弄脏了地砖的烟灰。
斯坦利豪爽地说,“你记得我老爸开的那家机械作坊么?纯粹就是小打小闹,我继承了小作坊,然后把它壮大了。现在,我的工厂做各种包装。”
“祝贺你。”戴夫说。
斯坦利得意地说:“我赚到了很多钱。”
“你一定有什么成功的秘密,”戴夫嘟囔着,“我从没学会什么经营的窍门,也没学会存钱,往往刚攒到一小笔钱,就会出点事情。还要应付那该死的税收。”
斯坦利欣喜地说:“假如你做生意,那是你真正要学习的一课。你得要懂得耍诡计,你得要学会如何留住你赚到的钱。我想出了许多逃税的办法。我有一半的买卖都用现金,从来不记账。我的客户得到九折的优惠,我则获得逃税的好处。戴夫,这也许就是你我的区别。”
说话间,斯坦利拍了一下巴掌,“我希望你能见见我老婆,我老婆是一个百老汇演员。”他说道。
戴夫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戴夫,稍等一下。”斯坦利打开光滑的真皮钱包,摸出一张钞票后,犹豫一下,又摸了一张。两张都是二十美元的钞票。他说,“这不是借你的,而是一点点小馈赠。”
“保姆说给三美元。”
“甭管她。就为了旧时光,行么?”
戴夫接过钞票,匆忙地塞进口袋。斯坦利看着他的背影,嘴里的雪茄一翘一翘的。
塔沃斯夫人购物回家,闻到了马丁尼酒的味道。在客厅,她看到微醺的丈夫正在翻阅破旧不堪的大学纪念册。
“怀旧呢?”她说。
“他在这儿,”斯坦利笑道,“瞧瞧他,戴夫·萨姆纳,公认的前途无量的学生。”
“模样不错,”塔沃斯夫人说,“你在哪?”她皱起眉头,找到了丈夫的圆脸蛋,“你的脸在哪儿我都能找到。他们都怎么评价你的?”
“牌局老千。”斯坦利咬牙切齿地说,随即咧嘴一笑,把妻子拉进怀里,“我告诉你来龙去脉。”
六个月后,斯坦利再次见到了戴夫。
他收到传票,财政部办公室要求他回答几个有关所得税欺诈的问题。
结果,他发现政府的准备比他更充分。有一份来自他公司客户的证词记录,是他辩解不了的。一周后,他接受联邦大陪审团的审判。出庭时,他看见戴夫走进法庭,坐在检控官的桌子后面。戴夫依旧高高瘦瘦,但整个人和上次所见的截然不同,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还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西装。
同样的戴夫,俨然两人。
斯坦利转身问律师:“他是谁?”
“真是太惨了,你竟然不知道他是谁,”律师酸溜溜地说,“他是财政部最前途无量的探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极具表现力。如文章的前半部分对戴夫的语言描写,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他不思进取、消沉颓废的流浪汉形象。
B.小说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当戴夫说记得斯坦利时,斯坦利大笑起来,“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其洋洋自得的神情如在眼前。
C.小说按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由于剪裁得当,情节看似简单却富于波澜,特别是结尾部分,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独具匠心。
D.斯坦利在学校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是毕业后依靠自己拿手的台球成了一个富人,文章以此告诉我们兴趣在成功的路上所起的作用很关键。
E.小说注重运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斯坦利的辉煌是通过戴夫的落魄来展示的,斯坦利的狡诈则是通过戴夫的诚实来衬托的。
2.小说为何以“前途无量”为题?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戴夫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戴夫用巧妙的方式查证了斯坦利的逃税行为,值得赞扬;也有人认为,戴夫为人不厚道,他调查斯坦利逃税行为的方式令人不齿。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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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亨利·斯莱萨文
周六下午,女佣瑟琳娜嘴上嘟哝着厨房的事情、怯生生地走进台球室时,他打球正酣。
“先生,后门来了个男人。他想要找点零活干。”斯坦利不耐烦地说:“带他去工棚,示范给他看要干的活儿。告诉他,管一顿饭,再加三美元的酬劳。”
过了一会儿,斯坦利觉得有些饿了,便向厨房走去。流浪汉正坐在厨房的角落,低着乱蓬蓬的脑袋,吃着一盘炖菜。他穿了件油渍斑斑的迷彩服,身体瘦长,衣服上挂着干活时留下的木屑,看起来约莫与斯坦利同岁。斯坦利掏出一根雪茄,点上火,说:“我是不是见过你?”
“可能吧,”流浪汉咕哝着,“我这样的人多了。”
“戴夫·萨姆纳!”斯坦利突然叫嚷道,“戴夫,怎么会是你?”流浪汉用刺耳的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天啊,我是斯坦利·塔沃斯。”流浪汉一脸茫然。
“塔沃斯,”斯坦利激动地说,“华盛顿大学,我们一级的。”
“塔沃斯,”流浪汉柔声说道,“当然记得。”
斯坦利大笑起来。他转过头,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
“戴夫,你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是所有同学中的佼佼者,是前途无量的尖子生。”
流浪汉说:“你喜欢听走霉运的故事?我可以说给你一大箩。”
“我想要听你说,真心的,来,”斯坦利心急地说,“来根雪茄怎样?喝点咖啡?”
“好的。”戴夫叹了口气,“刚毕业那阵儿,我申请了外交官职位,挺高层的,在华盛顿有大人物为我撑腰。随后发现薪水低得可怜,跳槽去了一家经纪公司,那是我老爹的朋友开的公司。最后,我娶了老板的女儿。两人处不好,我就甩了她。我用血汗钱付了六年赡养费,直到她钓上另一个傻男人。然后我开始酗酒。就混成现在这样了。”
“真叫人无法相信,”斯坦利笑着说,“我不像你,从来没把书本的知识装进脑子……我拿手的只有台球,现在我有一间自己的台球室。”
戴夫盯着那撮弄脏了地砖的烟灰。
斯坦利豪爽地说,“你记得我老爸开的那家机械作坊么?纯粹就是小打小闹,我继承了小作坊,然后把它壮大了。现在,我的工厂做各种包装。”
“祝贺你。”戴夫说。
斯坦利得意地说:“我赚到了很多钱。”
“你一定有什么成功的秘密,”戴夫嘟囔着,“我从没学会什么经营的窍门,也没学会存钱,往往刚攒到一小笔钱,就会出点事情。还要应付那该死的税收。”
斯坦利欣喜地说:“假如你做生意,那是你真正要学习的一课。你得要懂得耍诡计,你得要学会如何留住你赚到的钱。我想出了许多逃税的办法。我有一半的买卖都用现金,从来不记账。我的客户得到九折的优惠,我则获得逃税的好处。戴夫,这也许就是你我的区别。”
说话间,斯坦利拍了一下巴掌,“我希望你能见见我老婆,我老婆是一个百老汇演员。”他说道。
戴夫站起身,说:“我得走了。”
“戴夫,稍等一下。”斯坦利打开光滑的真皮钱包,摸出一张钞票后,犹豫一下,又摸了一张。两张都是二十美元的钞票。他说,“这不是借你的,而是一点点小馈赠。”
“保姆说给三美元。”
“甭管她。就为了旧时光,行么?”
戴夫接过钞票,匆忙地塞进口袋。斯坦利看着他的背影,嘴里的雪茄一翘一翘的。
塔沃斯夫人购物回家,闻到了马丁尼酒的味道。在客厅,她看到微醺的丈夫正在翻阅破旧不堪的大学纪念册。
“怀旧呢?”她说。
“他在这儿,”斯坦利笑道,“瞧瞧他,戴夫·萨姆纳,公认的前途无量的学生。”
“模样不错,”塔沃斯夫人说,“你在哪?”她皱起眉头,找到了丈夫的圆脸蛋,“你的脸在哪儿我都能找到。他们都怎么评价你的?”
“牌局老千。”斯坦利咬牙切齿地说,随即咧嘴一笑,把妻子拉进怀里,“我告诉你来龙去脉。”
六个月后,斯坦利再次见到了戴夫。
他收到传票,财政部办公室要求他回答几个有关所得税欺诈的问题。
结果,他发现政府的准备比他更充分。有一份来自他公司客户的证词记录,是他辩解不了的。一周后,他接受联邦大陪审团的审判。出庭时,他看见戴夫走进法庭,坐在检控官的桌子后面。戴夫依旧高高瘦瘦,但整个人和上次所见的截然不同,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还穿着一套剪裁得体的西装。
同样的戴夫,俨然两人。
斯坦利转身问律师:“他是谁?”
“真是太惨了,你竟然不知道他是谁,”律师酸溜溜地说,“他是财政部最前途无量的探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极具表现力。如文章的前半部分对戴夫的语言描写,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他不思进取、消沉颓废的流浪汉形象。
B.小说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当戴夫说记得斯坦利时,斯坦利大笑起来,“兜住自己的胖下巴,直到它不再抖动”,其洋洋自得的神情如在眼前。
C.小说按时间顺序来叙述故事,由于剪裁得当,情节看似简单却富于波澜,特别是结尾部分,出人意料的结局更是独具匠心。
D.斯坦利在学校时不是一个好学生,但是毕业后依靠自己拿手的台球成了一个富人,文章以此告诉我们兴趣在成功的路上所起的作用很关键。
E.小说注重运用对比手法来刻画人物形象。斯坦利的辉煌是通过戴夫的落魄来展示的,斯坦利的狡诈则是通过戴夫的诚实来衬托的。
2.小说为何以“前途无量”为题?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戴夫具有怎样的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4.有人说,戴夫用巧妙的方式查证了斯坦利的逃税行为,值得赞扬;也有人认为,戴夫为人不厚道,他调查斯坦利逃税行为的方式令人不齿。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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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赌(节选)
契科夫
“明天十二点他就要获得自由。按契约我应当付他两百万。如果我付清款子,我就彻底破产,一切都完了……”
“该诅咒的打赌!”老人(银行家)嘟哝着,绝望地抱住头,“不,这太过分了!摆脱破产和耻辱的唯一办法就是让这个人死!”
时钟敲了三下。银行家侧耳细听:房子里的人都睡了,只听见窗外的树木冻得呜呜作响。他竭力不弄出响声,从保险拒里取出十五年来从未用过的房门钥匙,穿上大衣,走出房去。
“如果我有足够的勇气实现我的意图,”老人想,“那么嫌疑首先会落在看门人身上。”
他在黑暗中摸索着台阶和门,进了小屋的前室,随后摸黑进了不大的过道,划了一根火柴。这里一个人也没有。有一张床,但床上没有被子,角落里有个黑糊糊的铁炉。囚徒房门上的封条完整无缺。
火柴熄灭了,老人心慌得浑身发抖,摸到小窗口往里张望。
囚徒室内点着一支昏黄的蜡烛。从这里只能看到他的背、头发和两条胳膊。在桌子上,在两个圈椅里,在桌子旁的地毯上,到处放着摊开的书。
五分钟过去了,囚徒始终没有动一下。十五年的监禁教会了他静坐不动。银行家弯起一个手指敲敲小窗,囚徒对此毫无反应。这时银行家才小心翼翼地撕去封条,把钥匙插进锁孔里。生锈的锁一声闷响,房门吱嘎一声开了。银行家预料会立即发出惊叫声和脚步声,可是过去了两三分钟,门里却像原先一样寂静。他决定走进房间里。
桌子后面一动不动坐着一个没有人样的人。这是一具皮包骨头的骷髅,一头长长的女人那样的卷发,胡子乱蓬蓬的。他的脸呈土黄色,脸颊凹陷,背部狭长,胳膊又细又瘦 ,一只手托着长发蓬乱的头,那模样看上去真叫吓人。他的头发早已灰白,瞧他那张像老人般枯瘦的脸,谁也不会相信他只有四十岁。他入睡了……桌子上,在他垂下的头前有一张纸,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字。
“可怜的人!”银行家想道,“他睡着了,大概正梦见那两百万呢!只要我抱起这个半死不活的人,把他扔到床上,用枕头闷住他的头,稍稍压一下,……那么事后连最仔细的医检也找不出横死的迹象。不过,让我先来看看他写了什么……”
银行家拿起桌上的纸,读到下面的文字:
……
十五年来,我潜心研究人间的生活。的确,我看不见天地和人们,但在你们的书里我喝着香醉的美酒,我唱歌,在树林里追逐鹿群和野猪,和女人谈情说爱……在你们的书里我也坠入过无底的深渊,我创造奇迹,行凶杀人,烧毁城市,宣扬新的宗教,征服了无数王国…… 你们的书给了我智慧。不倦的人类思想千百年来所创造的一切,如今浓缩成一团,藏在我的头颅里。我知道我比你们所有的人都聪明。
我也蔑视你们的书,蔑视人间的各种幸福和智慧……你们丧失理智,走上邪道。你们把谎言当成真理,把丑看作美……
为了用行动向你们表明我蔑视你们赖以生活的一切,我放弃那两百万,虽说我曾经对它像对天堂一样梦寐以求,可是现在我蔑视它。为了放弃这一权利,我决定在规定期限之前五个小时离开这里,从而违反契约……
银行家读到这里,把纸放回桌上,在这个怪人头上亲了一下,含泪走出小屋。他一生中任何时候,哪怕在交易所输光之后,也不曾像现在这样深深地蔑视自己。回到家里,他倒在床上,然而激动的眼泪使他久久不能入睡……
第二天早晨,吓白了脸的看守人跑来告诉他,说他们看到住在小屋里的人爬出窗子,进了花园,往大门走去:后来就不知去向了。银行家带领仆人立即赶到小屋,证实囚徒确实跑掉了。为了杜绝无谓的流言,他取走桌上那份放弃权利的声明,回到房间,把它锁进保险柜里。
(有删节)
【注】囚徒:与银行家打赌,在银行家后花园的一间小屋中过了十五年囚徒生活的法学家。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当打赌时约定的期限来临,银行家为了避免自己破产,打算谋杀法学家,但却缺乏足够的勇气嫁祸于他人。
B.当看到法学家经历十五年的监禁,变得枯瘦如柴,相貌脱形以后,这位银行家已经动了恻隐之之心,这让他的谋杀行为变得犹豫了。
C.“生锈的锁一声闷响,房门吱嘎一声开了。”这一细节描写反衬了环境的寂静,表现出银行家内心的惊慌害怕,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
D.第七段中描写囚室内全是书,暗示了法学家每天主要的生活内容就是阅读,这与后文法学家临走前写的字条里的内容做了很好的照应。
E.“看守人跑来告诉他,说他们看到住在小屋里的人爬出窗子”,这说明银行家为了让“囚徒”顺利逃脱,故意对窗子做了手脚。
2.赏析文中的描写,回答下面的问题。
(1)“这是一具皮包骨头的骷髅,一头长长的女人那样的卷发,胡子乱蓬蓬的。他的脸呈土黄色,脸颊凹陷,背部狭长,胳膊又细又瘦,一只手托着长发蓬乱的头,那模样看上去真叫吓人。”对法学家的这段外貌描写,在文中有怎样的作用?
(2)“银行家读到这里,把纸放回桌上,在这个怪人头上亲了一下,含泪走出小屋。”这里对银行家的动作描写有什么作用?
3.法学家在离规定期限到来还剩五个小时的时候逃离小屋,从而违反契约,他为什么这么做?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4.文章的结尾耐人寻味,银行家“取走桌上那份放弃权利的声明,回到房间,把它锁进保险柜里”,你是如何理解这一行为的?请加以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美好的声誉
比尔·盖瑟
一天下午,本吉和我一起在院子里工作,这正是大学的暑假期间,在我儿子前途未卜的时候。我真想向他说些什么。
休息时,本吉环视着我那15英亩的土地,有溪流,有树林,还有如碧波起伏的青草地。
“这地方真美。”他说,显出沉思和迷恋。
于是,我就将这片土地的来历告诉了本吉。
我们的第一个孩子苏珊娜出生不久,格洛丽亚和我在我长大的那个镇上教书。我们很需要一块土地来建造房子。我注意到在镇南面农民放牧牛群的那片土地,那是92岁的退休银行家尤尔先生的土地。他有许多土地,但一块也不卖。他总是说:“我已对农夫们许诺,让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放牧牛群。”
尽管如此,格洛丽亚和我还是到银行拜访了他。他依旧在银行里消磨退休的岁月。我们走过一扇森严可畏的桃花芯木制的门。进入一间光线暗淡的办公室。尤尔先生坐在一张办公桌后面,看着《华尔街日报》。他几乎没有挪动一下,只从他那副眼镜上方看着我们。“不卖,”当我告诉他我们对这块土地感兴趣时他自豪地说,“我已经将这块土地许诺给一个农民放牧了。”
“我知道,”我有点紧张不安地回答,“但是我们在这里教书,也许你会卖给打算在这里定居的人。”他噘起嘴,瞪着眼看着我们,“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盖瑟。比尔·盖瑟。”
“嗯!和格罗费·盖瑟有什么亲戚关系吗?”
“是的,先生,他是我的爷爷。”
尤尔先生放下报纸,摘下眼镜,然后他指着两把椅子。于是我们就坐下来。“格罗费·盖瑟是我农场里曾经有过的最好的工人。”他说,“他到得早,走得晚,他把所有要干的事都干了,用不着吩咐。”老人探身向前。“如果有拖拉机要修理,让它搁着,他觉得不好受。”尤尔先生眯缝着眼,眼神中流露出遥远隐约的记忆,“你说你要什么,盖瑟?”
我又将买地的意思对他说了一遍。
“我想一想,你们过两天再来。”
一周后我又到他的办公室。尤尔先生说,他已经考虑过了。我屏住气息。“3800美元怎么样?”他问。以每亩3800美元计,那我要付出约6万美元,这不明摆着是拒绝吗?“3800美元?”我喉咙里仿佛梗塞着什么。“不错,15英亩卖3800美元。”我无限感激地接受了。
将近30年后,我和本吉漫步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本吉。”我说,“这全都因为一个你从未见到过的人的美好的声誉。”
在爷爷的丧礼中,许多人对我说,爷爷宽容、慈祥、诚实和正直。这使我记起了一首诗:“我们要选择的,是美好的声誉,而不是财富,是爱的恩泽,而不是金银财宝。”美好的声誉就是爷爷盖瑟留给我们的遗产,我希望本吉将来在这片温柔的地上散步时,也将这个故事告诉他的儿子。”
(选自《青年文摘》2006年第2期)
1.文章第一节,“我”想对儿子本吉说些什么? “我”为什么选择在儿子前途未卜的时候讲这个故事?
2.文章在第五、第六两节为什么极力渲染银行家尤尔先生不肯卖土地?
3.分析文章结尾所引用的那首小诗的作用。
4.文章是如何刻画“爷爷”这一人物形象的?请试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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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16分)
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1.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4.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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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幸福的玫瑰
[美] 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韦尔福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8点准时送到。
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次我都看着奥森老爹轻轻地用绿棉纸和羊齿叶把花托好,放入盒中,然后,就拿着那个狭长的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周薪只有3美元,不过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不少了。
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别忘了把送花人的名片给我。
他像个慈祥的小妖魔似的从眼镜后面窥视着我说:“没有名片,詹姆斯。而且,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她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城里最有本领的年轻单身之一。她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医院实习生时她还在等他。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所有的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
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马洛,从大城市来的。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凯洛琳小姐不老也不丑,可是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潘尼曼医生和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几乎是一副傲岸自尊的神气,是那种表面上遭受挫败而心里却明白仍然受人珍惜、爱怜的女子的态度。
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
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
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它对我说起星期六的夜晚,快乐的星期六夜晚……”
我紧抓住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先生那凌乱的文件夹,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先生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奥森老爹还像往常一样在做一个栀子花束。
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就是接受玫瑰的那一位。”
“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霍尔西,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
“一位太太。”奥森先生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小说》)
1.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我”,也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玫瑰”。你认为呢?请结合小说的情节进行分析。(4分)
2.结合全文,请你分析标题“幸福的玫瑰”的象征意义?(6分)
3.结合对凯洛琳和克丽丝汀两个人物形象的分析,请分别谈谈她们给你的启示。(5分)
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A.潘尼曼对感情的背叛与凯洛琳的痴情,是凯洛琳爱情受挫、精神受打击的直接原因,奥森老爹与镇上女人的行为代表了小镇人的爱心。
B.小说巧妙地通过送美国红玫瑰,对凯洛琳进行语言、动作、神态、心理描写等,详略有致地展现了她战胜感情挫折,恢复正常生活的过程。
C.詹姆斯替人送花,花上却没有送花人的名片,这不仅激起了詹姆斯的好奇,为后文寻找真正的送花人埋下伏笔,也为后文设置悬念。
D.小说通过叙述人詹姆斯的眼睛,造成潘尼曼是送花人的错觉,最后情节突转,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形成一波三折、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
E.在别人的眼里,凯洛琳小姐与克丽丝汀都是有骨气的女人。既为情敌,又同为女人,所以她们表现出的“骨气”内涵应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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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禅与儒家的同异似乎比较清楚。儒强调人际关系,重视静中之动,强调动。如《周易》的“生生不息”、“天行健”等。从而,儒家以雄强刚健为美,以气胜。无论是孟子、韩愈,不仅在文艺理论上,而且在艺术风格上都充分体现这一点。即使是杜甫,沉郁雄浑中的气势凛然,也仍然是其风格特色。像那著名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陈子昂),虽也涉及宇宙、历史、人生和存在意义,但它仍然是儒家的襟怀和感伤,而不是禅或道。
禅与道(庄)的同异比较难做清晰区分。特别是艺术领域中,庄、禅更常常浑然一体难以区分,但二者仍有差别。庄子实质上仍执着于生死,禅则以参透生死观自许。所以前者(庄)重生,也不认世界为虚幻,只认为不要为种种有限的具体现实事物所束缚,必须超越它们;后者(禅)视世界、物我均虚幻,真实的存在只在于心灵的顿悟觉感中。它不重生,亦不轻生。世界的任何事物对它既有意义,也无意义,都可以无所谓,所以根本不必去强求什么超越,因为所谓超越本身也是荒谬无意义的。从而,它追求的便不是什么理想人格,而只是某种彻悟心境。
所以,“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于四海之外”(《庄子·齐物论》)便是道,而非禅。“空山无人,花开水流”(苏轼)便是禅,而非道。因为后者尽管描写的是色(自然),指向的却是空(那虚无的本体);前者即使描写的是空,指向的仍是实(人格的本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王维)是禅而非道;尽管它似乎很接近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陶潜),却是道而非禅,尽管似乎也有禅意。但如仔细品味分辨,则陶诗虽平淡却阔大的人格气韵与王、苏的精巧聪明的心灵妙境仍有所不同。这也正是道与禅的相似和相关处。从而就更不用说李白(道)与他们的差异了。陶、李均基本属道,但一平宁静远,一高华飘逸。由此略可见出儒道禅的不同风味:儒的入世积极,道的洒脱阔大,禅的妙悟自得。当然,上述所有这些,都只具有非常相对的意义,千万不可执著和拘泥,特别是在文艺评论和审美品味上,划上一个非此即彼的概念分类是很愚蠢的。陶(潜)李(白)是身合儒、道,王(维)苏(轼)便可说是身属儒家而心兼禅、道。儒、道、禅在这里已难截然划开了。
与屈(原)相比,禅更淡泊宁静。屈那种强烈执着的情感操守,那种火一般的爱憎态度,那对生死的执着选择,在禅中是早已看不见了。存留着屈骚传统的玄学时代的士大夫和文艺家们的纵情伤感,那种“木犹如此,人何以堪”,对生的眷恋和死的恐惧,在这里也完全消失了。无论是政治斗争的激情怨愤,或者是人生感伤的情怀意绪,在禅悦里都被沉埋起来。
所以,充满禅意的作品,即以上述的王维、苏轼的诗来说,比起庄、屈来,便更具有一种充满机巧的智慧美。
(摘编自李泽厚《华夏美学》)
1.下列关于儒、道、禅的理解,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孟子、韩愈的雄强刚健,杜甫沉郁雄浑中的气势凛然和陈子昂的苍凉悲壮,无不是儒家思想、儒家精神的具体体现。
B.道家的庄子执着于生死,重视生,认为要超越具体现实事物的束缚;禅则不重生,亦不轻生,任何事物对它都无所谓。
C.“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禅,“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似乎有禅却是道,它们正是道与禅相似的具体体现。
D.儒、道、禅之间“不同的风味”都是非常相对意义上的区别,三家是不能明确分类的,特别是在文艺和审美方面。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禅与儒家的同异似乎比较清楚,与道(庄)则比较难做清晰区分,因而不必在文艺评论和审美品味上做非此即彼的概念分类。
B.“空山无人,花开水流”描写的是自然,即所谓“色”,指向的却是虚无的本体,即所谓“空”,所以它不是道,而是禅。
C.屈原执着于生死,庄子实质上也执着于生死,但屈原的强烈执着的情感操守和庄子的精神的区别事实上是非常清楚的。
D.王维的诗和苏轼的诗因为大都充满了禅意,所以比起庄子、屈原来,便更具有一种充满机巧的智慧之美。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比较了禅与儒、道的异同,认为在文艺评论和审美品味这些艺术领域里,儒、道、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
B.那种“木犹如此,人何以堪”的对生的眷恋和死的恐惧,在玄学时代的士大夫和文艺家那里都消失了,只留下了纵情感伤。
C.儒强调人际关系,道要超越现实束缚,禅追求顿悟觉感,由此呈现出各自不同的风味:儒人世积极,道洒脱阔大,禅妙悟自得。
D.儒的现实,道的超越,禅的虚幻,互相交融,影响了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从而造就了王维、苏轼这样风格独特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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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神秘的玫瑰
[美]艾尔·科丹
有一段时间,每星期六的晚上詹姆斯都要给卡洛琳·威尔弗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都会送达。
那朵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个周六晚上,詹姆斯从店主奥森老爹的手里接过包装好的玫瑰,就跳上自行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它送到卡洛琳小姐的手上。
詹姆斯是一个13岁的男孩,每天放学后和节假日都会到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然而,从第一次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花开始,他就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老爹,我想您忘记放送花人的名片了。”当时,他这样说道。
奥森老爹盯着詹姆斯说道:“没有名片,小伙子。而且,送花人要求保密。所以,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事。”
詹姆斯对奥森老爹的话虽然感到很纳闷,但有人给卡洛琳小姐送花,他还是感到很高兴,因为全镇的人都可怜她。大家都知道她被人抛弃了。
卡洛琳小姐与杰弗里·班尼已订婚多年。杰弗里在大城市某医学院读书很多年,她在家一心一意等着他。然而,杰弗里毕业后,却和他的同学克里斯汀·马洛结了婚。詹姆斯见过克里斯汀,的确很漂亮。
其实,卡洛琳小姐长得也不丑。然而被杰弗里抛弃后,她就足不出户。她不再参加那些她喜欢的活动,甚至也不到教堂弹风琴了。
詹姆斯也很可怜卡洛琳小姐,他希望这神秘的玫瑰能带给她新的希望。然而,当詹姆斯把第一朵玫瑰送到她家时,除了有点惊讶,她没有任何的反应。她的样子也让詹姆斯吓了一跳:脸色苍白,头发凌乱。
不过,詹姆斯相信玫瑰花能重新给卡洛琳小姐生活的勇气。果然,在第四次送去玫瑰花时,卡洛琳小姐很快就开门了。詹姆斯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她的脸颊已经恢复往日的红润,头发也不那么乱了。
在送去第五朵玫瑰花后,卡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她的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坐在前排的杰弗里和他的妻子连看都不看一眼。“真是一位勇敢、有骨气的姑娘。”在场的家庭主妇们轻声慨叹。
詹姆斯仍然在每个周末的晚上送去那朵最好的玫瑰花,卡洛琳小姐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詹姆斯明白,是这朵神秘的玫瑰给了她自豪,让她觉得仍然有人珍惜她,爱怜她。
然而,詹姆斯要跟随家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他有些不舍。他还想继续给卡洛琳小姐送玫瑰。奥森老爹告诉他,他会找人代替他给卡洛琳小姐送花的。在最后一个送玫瑰花给卡洛琳小姐的晚上,卡洛琳小姐领着詹姆斯来到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美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爷爷的。”她说,“我送给你。詹姆斯,感谢你给我带来了那些玫瑰,带来了快乐。”顿了一会儿,她拿起玫瑰花,继续说:“这朵花让我期待星期六的晚上,快乐的星期六晚上,它告诉我有一个人跟我一样寂寞……。”
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做了一件他以前不敢做的事情。他打开奥森老爹的抽屉,找到了一个文件夹。文件里有他想要找的东西。那是一张奥森老爹记录顾客的信息的清单:杰弗里·班尼,52朵红玫瑰,每朵1美元,共计52美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詹姆斯暗忖道。
10年后,詹姆斯再次回到奥森老爹的花店。一切都没变。詹姆斯跟奥森老爹聊了一会儿,随后问:“卡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卡洛琳小姐?”老爹点点头,“哦,她嫁给了一个药店老板。那人心地很好。他们生了对龙凤胎。”
“我真为卡洛琳小姐感到高兴。不过,我想那些玫瑰花不是他丈夫送的吧。”詹姆斯笑着说道。老爹看着詹姆斯。詹姆斯想让老爹知道其实他很精明,继续说:“你猜,如果班尼太太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情人,会不会跟他大闹一场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说:“詹姆斯,看来你并不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班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事。” “那会是谁?”詹姆斯瞪大了眼睛。
奥森老爹拿起一朵红玫瑰闻了闻,说:“一位太太。她说她不能坐视卡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是的,送花的人是杰弗里·班尼的太太克里斯汀·马洛。”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2年第17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因为送花人对奥森老爹保密,所以他无法告知詹姆斯送花人是谁。这样写制造悬念,激起读者的兴趣,吸引读者读下去,一探究竟。
B.小说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詹姆斯一直不知道送玫瑰事情的真相,也不知道他离开10年以来卡洛琳的情况,所以叙述属于有限视角。
C.詹姆斯是线索人物,将故事内容串连起来,见证了玫瑰的神奇作用;他的好奇和追问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揭开了事情的真相。
D.卡洛琳有一段时间每周六都收到了玫瑰,她知道送花的詹姆斯跟她一样寂寞,她期待星期六能收到玫瑰,在期待中感受到了快乐。
E.插叙卡洛琳的婚恋往事,巧妙地交代了卡洛琳、杰弗里·班尼和克里斯汀·马洛三人的关系,并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展开作了铺垫。
2.画横线的“詹姆斯骑车回到花店”一段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的克里斯汀·马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作者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刻画这个人物?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从多个方面展示了人性之美,请结合小说中的卡洛琳小姐、詹姆斯和奥森老爹,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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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儒学在两千多年的演进过程中,尽管有时式微,但总体来说却生生不息。孔子在“礼崩乐坏”的社会环境下,为救世而奔走于各诸侯国,整理编纂“六书”。整理编纂的同时,孔子吸取了前人理论思维的营养,创立了儒家学派,建构了儒学理论思维的基本框架,使儒学成为“显学”。
从诸侯割据到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社会实现了大变革、大转型。如何适应社会大转型的需要,如何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是当时法、道、儒各家所议论的热门话题。汉武帝为使刘汉政权“传之亡(无)穷”,而举贤良文学之士,以对策的形式“垂问乎天人之应”。董仲舒经过“三年不窥园”的殚精致思,吸收先秦名家、法家、道家、阴阳家等各家思想入儒,创立了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新儒学理论思维体系,回应了汉武帝“天人之应”的“垂问”,为当时社会治理中所存在的政治制度、伦理道德、政令刑罚、礼乐教化、学术思想等方面的冲突和由此产生的现实危机,提出了化解之道,使儒学获得了新生命。
自汉末至唐,由于内外种种因素的影响,儒学未能创造出化解现实社会中错综复杂的冲突和危机的方法,从而淡化了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理论思维、价值观念、伦理道德等领域应有的效能和作用。尽管如此,在儒释道三教长期的冲突和融合的过程中,儒学以其特有的理论思维、礼乐制度,获得了生命的意义。
面对佛教的强势文化,宋、元、明、清时的理学家以其“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精神,出入佛道,“尽究其说”。他们援佛道入儒,适应了新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终极关切的需要,体现了时代精神的精华,使颠错于秦火、兴盛于汉代、幽沉于六朝的儒学,焕然大明于世。由于理学家的创新,儒学不仅获得新生命,而且发展到顶峰。
儒学之所以得以开创,董仲舒和宋明理学之所以赋予了儒学新生命,归根到底就在于创新。创新是指在继承往圣和诸子的基础上,超越往圣和诸子,既不是照着讲,也不是接着讲,而是在“穷理尽性而至于命”的效能上,充分体会和把握时代的现实需求和时代的主流精神,以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新话题,建构新的哲学理论思维体系,是自己讲,讲自己。
在当代,若要开创儒学的新局面,赋予儒学新生命,必须借鉴宋明理学的经验,建构“自家”哲学理论的新体系、新观点、新话题和新方法。若仍是唱唱老调子,就会使儒学愈唱愈衰落,愈唱愈脱离社会发展的实际。若执著于对儒家文本的照着讲,或者以秉承衣钵的方式接着讲,就会使儒学愈讲愈枯燥,愈讲愈贫乏。为改变这种状况,使儒学得以新生,必须“自家”创造出新理论体系、新核心话题、新诠释文本,激发新儒学的生命智慧。
(节编自张立文《儒学的生命在于创新》)
1.下列对于“儒学”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3分)
A.在“礼崩乐坏”的社会环境下,孔子整理编纂“六书”时吸取前人理论思维的营养,创立了儒家学派,建构了儒学理论思维的基本框架。
B.如何适应社会大转型的需要,如何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这些热点问题引发了当时法、道、儒各家学派的议论,促进了儒学的发展。
C.董仲舒吸收名、法、道等各家思想入儒,建构了新儒学的理论思维体系,提出现实冲突和危机的化解之道,使儒学获得了新生命。
D.自汉末至唐,儒学未能找到化解现实冲突和危机的方法,原因在于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和作用。
2.根据原文信息,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宋元明清时的理学家,援佛道入儒,适应了新时代的需要,体现了时代精神的精华,使儒学不仅获得了新生命,而且发展到了顶峰。
B.儒学的开创和发展,归根到底在于创新。但创新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开往圣和诸子,而是强调在继承往圣和诸子的基础上去超越他们。
C.在当代,若要使儒学获得新生命,必须在全盘接受宋明理学经验的基础上,建构“自家”哲学理论思维新体系、新观点、新话题和新方法。
D.儒学如要在当代得到发展,必须充分体会和把握时代的现实需求和时代的主流精神,而不能仍是唱唱老调子,否则就会愈唱愈衰落。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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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孝”
两千多年前神州大地上一对师徒的对话,揭开了人类这条河流之所以生生不息的秘密。徒弟子路在河边问道:“老师,我想听听您的志向。”老师孔丘想了想,说了十二个字:“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孔子的这三句话,也可以用三个简单的字概括:老者安之,是孝;朋友信之,是信;少者怀之,是慈。请注意,为什么孔子把孝而不是信、慈排在了首位?同样,为什么此后世世代代的中国人,也同样把孝称为百善之首呢?
也许有人会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所以当然要孝敬老者。然而此情非中国独有,世界上各个文明都是如此,这一点不足以说明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而且考古资料也表明“孝为首”的情况未必自远古就如此。在已经发现的我国最早文字——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
我们不妨先看看荀子对人类生存处境的一段论述。荀子认为,“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类相对于其他物种,在力量、速度上都没有什么优势,却能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胜过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懂得群体合作。人为什么能做到群体合作,就在于每个人都知其本分,各行其正,各安其所。所以,人不能无群,既在群体中,就不能不讲本分,否则,就不免会陷于纷争、动乱和瓦解。无疑,为了群体的共存,人还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
孟子曾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端”,是起点的意思。仅仅有一个起点,当然是不够的,关键在于这些合作、利他的因素,通过怎样的道路,渗透到人们点点滴滴的生活实践中去。似乎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文明和世界上的其他文明,渐渐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在基督教文明等神教文明和佛教文明等相信轮回的文明中,这些合作性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的。人们安守本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诚实善良,“不杀人”,“不偷盗”,才能在死后获得拯救去往天堂,或修得善果减除后世轮回之苦。
然而在中国,在热衷鬼神祭祀的商代被周代取代之后,人们似乎渐渐形成了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便是对这一传统的精练表达。相应地,中国人摸索到了一条立足于现实世界、发扬合作利他天性的道路。这条道路,自然要从一个人出生时最先相遇的两个人——父母开始,从自己和这两个人无法割舍的关系开始。如此设想,我们似乎就容易理解,孝为什么被无数中国人作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
在人类社会中,代际关系具有不可选择性。人能够选择职业、住所、生活方式,却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这一不可选择的事实从消极的一方面理解,是无法逃避的深深的无奈。不过,从积极的一面来理解,代际关系的不可选择性,恰恰使“孝”在中国文化中成为修身的起点,成为百善之首。每个人都无可回避地处于与父母的实际关系中,正因为如此,“孝”是每个人都不能不终生面对的事情,同时也就为每个人的合作利他品德的修养提供了牢固的依靠。你想修养你的德行,成为一个仁慈、有合作精神的人吗?请从那个你一出生起就必须与之合作的人开始,请从孝开始。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孝”字的结构:上面是一个老人,下面是一个孩子。老在上,子在下。孝的含义,就这样清晰地呈现着。(摘自《国学》,有删改)
1.下列对“孝”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说的“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可以用“孝、信、慈”三个字来概括,以“孝”为先的思想影响了世世代代的中国人。
B.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但这不足以说明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
C.一个人从一出生,最先遇到和自己无法割舍的两个人——父母,这样看来,“孝”成为百善之首,正是因为无数中国人把它作为修身的起点。
D.甲骨文中并没有“孝”字,孝字出现于更晚些时候的商周金文中,“孝为百善首”也未必自远古即有,但这并不能说明孝在中国不具有至高地位。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商代热衷鬼神祭祀,周取代商以后,传统发生了变化。孔子的“不知生,焉知死”的说法就是对人们关注现实世界、慎言死后世界的传统的精练表达。
B.“人生不能无群”,“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这是荀子对于人类能胜过其他动物以适应严酷生存环境的原因的重要论述,群体的合作让人类能够在生存劣势中获得发展。
C.基督教、佛教是以来世许诺的形式向信众颁布合作、利他因素,这似乎让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逐渐有了很大差距,从而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D.孟子把人的天性中固有的四种合作、利他的因素,称为“四端”,但仅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实践中表现出来。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有人说,老人是智慧的化身,后辈需要向老人学习,来传承各种知识和技能,但这不能成为孝在中国具有至高地位的根本原因。
B.孔子以孝为先的说法、孟子的四端说、荀子的合作说,都是对于孝的理解和认识,对我们今人有非常好的启示作用。
C.人需要把自己天性中那些合作、利他的因素利用起来,对这些因素的利用就是群体合作,是为了群体的共存。
D.“孝”字的结构本身就很好地诠释了孝的含义。“孝”有助于培养我们的合作精神,让人变得仁慈、有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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