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棋逢对手
〖英〗西瑞尔·哈尔
下面是警官的一份报告。
局长先生:
本月十日晚七时三十一分,本署接到电话:一个姑娘在帕尔瓦大街的维卡拉基巷被刺。打电话的人自称约翰·丹尼森。我认识这个青年人,他曾被指控欧斗殴和盗窃罪。
我随即赶赴现场,发现了芭尔京的尸体,时间是晚上八点三十七分。死者十八岁,住帕尔瓦大街的特雷斯胡同,胸部被一把长刃刺杀而亡。
丹尼森很快赶来了。他是从约有一百五十码外的公用电话间那儿来的,情绪十分激动。他告诉我当晚约好与死者会面,要陪她参加马克汉普敦市政厅的舞会。他们打算搭乘七点四十分的公共汽车进城。这时,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丛中跳出一个男人,面目在黑暗中无法辨认。他给死者一击后立即逃亡。
经过进一步询问,丹尼森认定凶手是帕克。
我对这个青年人亦有所闻,他住在马格拉街的河滨巷,曾被指控犯有蓄意伤害罪。丹尼森声称,帕克两度因他与死者的关系公然对他以武力相威胁。尸体运走的工作安排妥当后,丹尼森随我去警署。帕克也在那儿,金帕探长记录了他的陈述。从笔录中得知,帕克是在七点四十分到达警署的(我的实验结果表明,可以用十分零二十秒从犯罪现场跑到警署)。帕克陈述的大意是:他当晚与死者约会,准备去马克汉普敦的开罗电影院看电影,他坚信丹尼森就是凶手,并说丹尼森曾三次殴打过他。
在分别关押他俩的单间牢房里,我对两人都进行了仔细搜查。 丹尼森身上有一块弄脏的手帕,一份马克汉普敦的《每夜新闻》,一包香烟,一盒火柴,一个钱包,内有三先令六点五便士的现金,一把随身携带的小梳子和一把带鞘短刀。他说带刀主要是防备帕克。刀子是刚磨过的。他穿的是“无赖青年”式的衣服,右袖口处有血污。他承认这可能是死者的血迹。他说在她负伤倒地时,他扶过她。
帕克身上也有一块弄脏的手帕,一只打火机,三张淫秽照片,一个钱包,内装现金两镑十先令六点五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条皮带,上面挂个空刀鞘,刀子被他藏在牢房的通风器里,与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他声称带刀主是防范丹尼森。刀也是新近磨过的,刀上有血迹,他的手帕上也有血迹,他说是磨刀时划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确有一道新近愈合的伤口。他的服装式样与丹尼森的相仿,衣服上未发现有血污。
化验表明,所有的血迹均系O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帕克也是这种血型,丹尼森则是AB型。
十一日清晨,我重返现场勘察。虽然巷内路面泥泞,还是可以分辨出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点的脚印。我还从出事地点的一片灌木丛里,发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这脚印在这儿与那一对男女的脚印交错在一起,其中也混杂着我和其他警官的脚印。
我取来死者的鞋,证实了与脚印吻合。我又找来两个被拘者的鞋,两双鞋竟然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新的,黄褐色的微孔皮革,皱胶底,鞋码均为10号。经查明,两人先后相差几天在马克汉普敦的同一家商店里所购。两双鞋都沾了泥,不用说每一双鞋都适合那两组脚印。
我走访了死者的母亲和姐姐。其母对自己女儿的情况一无所知,她姐姐告诉我,死者和这两个年轻人中的每一个都经常外出,每个人都曾为她和另一个人的交往而威胁过她。她说不上她妹妹是和其中哪一个共度了出事的那个夜晚,可她说她妹妹是个舞迷,经常去市政厅跳舞,又说她妹妹很爱看德怀特·拜布尔主演的片子,而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恋歌》那天正好在开罗电影院上映。
审讯目前看来是无法进行下去了。两个年轻人都认定自己的供词全是事实,我简直没法确定谁在撒谎。要想找到更多的证据,希望十分渺茫。但两人之中必有一个是凶手。我非常遗憾,我没法在这种情况下将可疑的人犯逮捕归案。
警官:B·波特里斯
局长把这份报告仔细看了两遍,接着在页边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撒起谎来真是胆大包天,不过有一点他露了馅,如果他是带着芭尔京去参加舞会的话,他为什么竟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呢?”
(节选自《外国微型小说专辑》,有删改)
1.小说中报告的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4分)
2.请简要说明小说题目“棋逢对手”的含义,然后用一句熟语(俗语、成语、谚语、惯用语等)概括小说内容。(4分)
3.小说后面写办案警官“走访了死者的母亲和姐姐”,这段文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4.警察局长仅凭丹尼森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就断定他是凶手。你认为他这样断案正确吗?请说说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棋逢对手
〖英〗西瑞尔·哈尔
下面是警官的一份报告。
局长先生:
本月十日晚七时三十一分,本署接到电话:一个姑娘在帕尔瓦大街的维卡拉基巷被刺。打电话的人自称约翰·丹尼森。我认识这个青年人,他曾被指控欧斗殴和盗窃罪。
我随即赶赴现场,发现了芭尔京的尸体,时间是晚上八点三十七分。死者十八岁,住帕尔瓦大街的特雷斯胡同,胸部被一把长刃刺杀而亡。
丹尼森很快赶来了。他是从约有一百五十码外的公用电话间那儿来的,情绪十分激动。他告诉我当晚约好与死者会面,要陪她参加马克汉普敦市政厅的舞会。他们打算搭乘七点四十分的公共汽车进城。这时,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丛中跳出一个男人,面目在黑暗中无法辨认。他给死者一击后立即逃亡。
经过进一步询问,丹尼森认定凶手是帕克。
我对这个青年人亦有所闻,他住在马格拉街的河滨巷,曾被指控犯有蓄意伤害罪。丹尼森声称,帕克两度因他与死者的关系公然对他以武力相威胁。尸体运走的工作安排妥当后,丹尼森随我去警署。帕克也在那儿,金帕探长记录了他的陈述。从笔录中得知,帕克是在七点四十分到达警署的(我的实验结果表明,可以用十分零二十秒从犯罪现场跑到警署)。帕克陈述的大意是:他当晚与死者约会,准备去马克汉普敦的开罗电影院看电影,他坚信丹尼森就是凶手,并说丹尼森曾三次殴打过他。
在分别关押他俩的单间牢房里,我对两人都进行了仔细搜查。 丹尼森身上有一块弄脏的手帕,一份马克汉普敦的《每夜新闻》,一包香烟,一盒火柴,一个钱包,内有三先令六点五便士的现金,一把随身携带的小梳子和一把带鞘短刀。他说带刀主要是防备帕克。刀子是刚磨过的。他穿的是“无赖青年”式的衣服,右袖口处有血污。他承认这可能是死者的血迹。他说在她负伤倒地时,他扶过她。
帕克身上也有一块弄脏的手帕,一只打火机,三张淫秽照片,一个钱包,内装现金两镑十先令六点五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条皮带,上面挂个空刀鞘,刀子被他藏在牢房的通风器里,与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他声称带刀主是防范丹尼森。刀也是新近磨过的,刀上有血迹,他的手帕上也有血迹,他说是磨刀时划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确有一道新近愈合的伤口。他的服装式样与丹尼森的相仿,衣服上未发现有血污。
化验表明,所有的血迹均系O型,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帕克也是这种血型,丹尼森则是AB型。
十一日清晨,我重返现场勘察。虽然巷内路面泥泞,还是可以分辨出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点的脚印。我还从出事地点的一片灌木丛里,发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这脚印在这儿与那一对男女的脚印交错在一起,其中也混杂着我和其他警官的脚印。
我取来死者的鞋,证实了与脚印吻合。我又找来两个被拘者的鞋,两双鞋竟然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新的,黄褐色的微孔皮革,皱胶底,鞋码均为10号。经查明,两人先后相差几天在马克汉普敦的同一家商店里所购。两双鞋都沾了泥,不用说每一双鞋都适合那两组脚印。
我走访了死者的母亲和姐姐。其母对自己女儿的情况一无所知,她姐姐告诉我,死者和这两个年轻人中的每一个都经常外出,每个人都曾为她和另一个人的交往而威胁过她。她说不上她妹妹是和其中哪一个共度了出事的那个夜晚,可她说她妹妹是个舞迷,经常去市政厅跳舞,又说她妹妹很爱看德怀特·拜布尔主演的片子,而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恋歌》那天正好在开罗电影院上映。
审讯目前看来是无法进行下去了。两个年轻人都认定自己的供词全是事实,我简直没法确定谁在撒谎。要想找到更多的证据,希望十分渺茫。但两人之中必有一个是凶手。我非常遗憾,我没法在这种情况下将可疑的人犯逮捕归案。
警官:B·波特里斯
局长把这份报告仔细看了两遍,接着在页边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撒起谎来真是胆大包天,不过有一点他露了馅,如果他是带着芭尔京去参加舞会的话,他为什么竟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呢?”
(节选自《外国微型小说专辑》,有删改)
1.小说中报告的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4分)
2.请简要说明小说题目“棋逢对手”的含义,然后用一句熟语(俗语、成语、谚语、惯用语等)概括小说内容。(4分)
3.小说后面写办案警官“走访了死者的母亲和姐姐”,这段文字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4.警察局长仅凭丹尼森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就断定他是凶手。你认为他这样断案正确吗?请说说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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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周 旋
九水
里德警官这几天精神高度紧张。副局长在特别会议上说,新局长马上就到任。新局长曾经是一个神探,破获过许多疑案大案,正因为这样,新局长也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这是他这种神探的特点。副局长声色俱厉,要求大家这几天务必谨慎小心,不能出现任何岔子,“否则当心饭碗!”屡获嘉奖的里德被派到这个混乱的小城最繁华的黄金街当巡警,要知道这是一个重大的责任,而且是一份不小的荣誉。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里德正在黄金街上巡视,突然一个怪异的红头发的男人出现在里德的视线里。就在二人目光相对时,红头发转身就跑。里德感到疑惑,急忙追了过去。这个小个子没跑多远就被里德逮到了。里德说:“先生,看来您要到警署吃午饭了。”红头发耸了耸肩,表现出一种无奈。
红头发自称叫吉米,曾经是一名心理学硕士。里德问道:“吉米先生,你见到我为什么跑?”吉米一脸冤枉:“警官,本国法律哪一条规定公民不准在街上跑步?”“可你是在见到我时才突然跑起来的。”“就算是我见到你时才开始跑的,可是你看,这有什么问题吗?”里德听着吉米不怀好意的笑声十分气愤,但没有一点办法,只好把他放了。
第二天依旧阳光明媚,里德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中还残留着那个红头发不屑的表情,里德觉得深受侮辱。突然,里德看到了一个红头发男人,那个小个子见到里德转身就跑。里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追了过去。吉米又被带回了警署,询问的结果和昨天一样,里德只能又将吉米释放了。他觉得吉米简直是个疯子。里德咬着牙根冲着警署门口的一个穿灰色风衣的老人大声呵斥,他已经多次看到他看热闹时幸灾乐祸的嘲笑,就将在红头发那里受的气,一股脑撒向这个可恶的家伙。灰风衣耸耸肩膀踱着步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德总是能看到那撮令人生厌的红头发,红头发也一如既往地“逃跑”。每次里德都想,最好让那红头发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倒。
现在的里德若是见不到红头发反倒觉着不正常了,甚至那个灰风衣不怀好意的嘲笑也变得像每天明媚的阳光一样寻常。这时,吉米又出现在里德的视线内,还是一看到里德就跑,里德压根就不想理会:“最好把这个红头发带到精神病院去!”就在这时,突然有人大喊“抢劫”,一个年轻女人跑过来气喘吁吁地说:“一个红头发的家伙……抢劫……”
里德赶紧追了上去。里德没费多少劲就抓到了吉米,不久女人也赶了上来说:“就是他!这个红头发的坏小子!”里德终于如释重负,将两人一同带回了警署。
里德喝了一口浓浓的咖啡,得意地问:“我的心理学硕士先生,这回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吉米笑着说:“警官先生,您难道看不出来她是个疯女人吗!”里德忙问那女人:“小姐,他抢了你什么东西?”“感情!”
“什么?”里德大吃一惊。这时女人又说:“我叫露丝,是吉米的女朋友,他不顾我们三年多的感情,像许多恶棍一样,抛下了我,您说他是不是抢走了我的感情?”说着,露丝就“呜呜”地哭了起来。里德此时抑制不住愤怒之情,他觉得自己受了这红头发和他所谓女朋友的玩弄,便气急败坏地喝道:“小姐,你说的抢劫对象,它应该是金表、皮包之类的财物!”
露丝擦了擦眼角说:“警官先生,这只是您将抢劫的概念局限化了,难道感情就不能抢劫吗?您可要好好处罚他,好好治理我们的城市,肃清我们的风气呀!”说完,她望着吉米又哭了起来。我只是个警官,风气?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荒唐的事,里德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好把他俩请出了警署。
没想到第二天,闹剧又重新上演了,阳光也依然明媚,只不过这次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叫玛丽的女人,所有的经过一模一样,连台词都如出一辙,只是临走时玛丽加上了一句:“警官先生,要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家伙可是抢走了不少女人的感情!您可要好好处罚他,肃清我们城市的风气呀!”
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里德坐在咖啡馆里发誓,再发生这类“感情抢劫”的事,我躲得远远的,绝不理睬。
里德在第三天上午耀眼的阳光里,在黄金街上巡视时,脑子仍然被可恶的红头发和他那些感情被抢劫的女人们搅得一团糟。里德又听到有人在喊“抢劫”,随着叫声,他又一次看到了那团红头发从他眼前跑过去。里德的忍耐已经超出了极限,他决定要兑现自己的诺言,于是就毫不犹豫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咖啡店。
几天以后,黄金街上换了一位新警官。里德因为前不久的那个上午,黄金街上最大的一家珠宝商店被一伙歹徒抢劫,而他竟然坐视不管而受了很重的处罚,据说为首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家伙。
第二天上午,依旧阳光明媚,街头人们步态悠闲。当里德去警署领取处罚通知单时,却惊讶地看见红头发吉米正被押上警车,而以前总是趾高气扬的副局长居然也接到了调离通知单,正在对着那个灰风衣哭丧着脸,点头哈腰。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由于与红头发吉米暗中串通的行为的败露,副局长最终受到了惩罚,被调离了职位,情节曲折,引人入胜。
B. 作品写里德多次将吉米称呼为“红头发”,是用借代的手法反映了里德对吉米的厌恶,从侧面写出了吉米的狡诈和小城警察的无能。
C. 文中反复出现“我是个警官,风气和我有什么关系”,可以看出吉米最终能顺利实施抢劫,也与里德警官的这种想法有关。
D. 小说多次描写阳光明媚的天气特征,交待了故事发生的背景,衬托了人物的心理变化,同时推动了情节的发展。
2.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对人物的塑造十分成功,有人认为里德警官是作品的主人公,也有人认为红头发吉米是作品的主人公。你认为呢?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杨福家:没有爵位的校长
2006年3月15日晚,同济大学一二九礼堂前学生排起了长队,为的是能拿到一张入场券。由校学生会为同济百年校庆组织的“同舟讲坛”首场报告即将开场,主讲者是复旦大学原校长、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院士。
杨福家是一位杰出的核物理学家。他在出任中科院上海原子核所所长期间,为促成同步辐射的立项作了很多努力。1996年,著名的美国McGraw-Hill公司出版了杨福家与美国名校凡登比尔大学杰出教授哈密尔顿合写的英文专著《现代原子和核物理》,在这一出版社出版专著被认为是一个科学家事业上达到一定高度的标志。在当时,世界上已发现的2000多个核素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发现的。在杨福家的带领下,经过漫长地攻坚,研究所终于率先合成了新核“铂-202”。1992年7月28日,这项研究成果正式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五星红旗终于插上了核素的版图!
杨福家是一位察事谏言的思想者。
杨福家有一个主张:既然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一个必然趋势,那么中国的大学校长就应该多走出去,你要了解世界,也要让世界了解你。
1997年2月6日,杨福家出席了克林顿总统的第45次早餐会,会上克林顿强调了“知识经济”的重要性,思维敏锐的杨福家瞬间意识到了这个词的特殊意义。1997年9月,上海高教系统的一次座谈会上,杨福家谈到国外正在讨论的知识经济概念,也是自那时起,他收到了很多要求做这方面报告的邀请。但杨福家没有停止思考,他又从英国等一些国家城市从传统产业成功转型到以服务业、文化内容产业等新型经济以及波士顿大学对周边地区经济贡献等实例来论证,对知识经济的特性作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阐述。他应邀作有关“知识经济”的专题演讲有很多场,有人称他为“将知识经济概念引进中国且引起广泛关注的第一人”。
近年来,对杨福家的报道已成为国内媒体的一个持续性现象,特别是从1997年围绕他对知识经济概念的阐释,到他对当下国内建一流大学的点评。他以自己一贯的直率和见识,直陈中国教育体制在培养创新人才、学科发展、学校管理诸多方面的弊端。
杨福家是一位孜孜不倦,卓越理念的追求者。
与杨福家相知近30年的美国德州大学现任副校长冯达旋教授对杨福家有过这样的评价:他不仅对自己研究的课题有深入的兴趣,而且对科学以外的领域,如教育、经济以及中国的未来、世界的发展、大学所扮演的角色等都有广泛兴趣。
2000年12月12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董会郑重宣布,“鉴于杨福家教授的学术成就及国际影响”,正式聘请中科院院士杨福家教授为该校第六任校长,也是诺丁汉大学历史上惟一一位没有爵位的校长。这是英国高校首次选举一位中国公民担任大学的第一要职。
在杨福家的建议下,诺丁汉大学还成立了中国政策研究所。2004年,中国宁波诺丁汉大学开始建设。此外,诺丁汉与上海复旦、上海交大分别建立了科研合作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的全面合作也实质性启动,上海诺丁汉金融中心也在筹备中。
对杨福家任职诺丁汉校长这件事的意义,杨先生的好友冯达旋教授这样评价道:“作为一个德州人和篮球迷,我虽然十分高兴地看到中国的篮球运动员创造了NBA的历史,然而,如果将姚明的成就与杨福家所取得的、打破了近千年的英国高等教育传统的丰功伟绩来比,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杨福家担任过的多种国内外社会团体职务中,他很看重的是国际大学校长协会执行理事一职,因为这也与他付出的努力有关,而从中也体现了他追求卓越的理念。1996年,杨福家受邀第一次参加国际大学校长协会的会议,这个协会成立30多年了,由于各种原因在执行理事会里一直没有中国内地的代表。杨福家决心争得这个席位。为此,他在参加会议前作了精心准备,包括演讲稿的内容等都反复作了斟酌。充分准备的结果是他被选上了。
1997年,在杨福家的建议下,国际大学校长协会首次在中国召开会议,100多位国外大学校长光临复旦大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开头写“同济大学一二九礼堂前学生排起了长队,为的是能拿到一张入场券”的场景,主要是为了表现杨福家很受学生欢迎,同时也起到了引出传主杨福家的作用。
B.作为一位核物理学家,杨福家取得了很多杰出的成就,如1992年7月新核“铂-202”的研究成果正式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这标志着核素的版图上有了中国一席之地。
C.“近年,对杨福家的报道已成为国内媒体的一个持续性现象”,因为杨福家将知识经济概念引进中国并作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阐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D.英国诺丁汉大学正式聘请杨福家教授为该校校长,这是英国高校首次选举一位中国公民担任大学的第一要职,从侧面说明了杨福家的学术成就和国际影响的巨大。
E.通过本文对杨福家成长经历的介绍,我们了解了杨福家院士作为物理学家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同时也认识到他作为教育家卓有建树、作为思想家充满使命感的一面。
2.文中哪些方面体现了杨福家是“察事谏言的思想者”?(6分)
3.文中两次提到好友冯达旋对杨福家的评价,有什么作用?(6分)
4.杨福家教授虽然取得了卓越的人生成就,但他始终怀有浓浓的爱国情怀,这给了你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臧克家:诗比人更长寿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2004年2月5日晚8点30分,
臧克家先生在北京协和医院与世长辞,正月十五的万家灯火伴他西行。中国当代诗坛大师臧克家的《有的人》教育了几代人追求真善美,以耐人寻味而深深“烙印”在亿万国人脑海里。
臧克家从小生活在一个诗的王国,家庭的文化空气很浓。父亲和祖父都好诗,他的庶祖母给他讲《聊斋》,说《水浒》,话《西游记》……“这些故事,常引出我同情的眼泪和美好的幻想。”臧克家永久也不能磨灭这些在心上打上的深深的印记。
臧克家喜欢整天跟穷人的孩子在一起,“我同情他们,热爱他们。童年的一段乡村生活,使我认识了人间的穷愁、疾苦和贫富的悬殊。他们的纯朴、刻苦、良善深深地影响了我……我的脉管里流入了农民的血。我高兴,有人说我是‘农民诗人’。不错,我是‘泥土里的人’。”
1923年,在山东省立第一师范,臧克家接受到“五四”新文学思潮的影响。这时期,他读的新诗很多,如饥似渴地吞咽下去,也写了不少诗作。1930年,臧克家被国立青岛大学破格录取。这期间,在闻先生的指导下,他以难民、洋车夫、渔翁等一些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为着笔点,创作了不少好诗。并于1933年出版了轰动一时的诗集《烙印》。朱自清评曰:“从臧克家开始,我们才有了有血有肉的以农村为题材的诗。”王统照称道:“(臧克家的出现)真像在今日的诗坛上掠过一道火光。”
臧老经历了20世纪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及建设的全部过程,入过学,作过战,随军采访,主编杂志……这种生活境地、职业的变更,令诗人有了更丰富更鲜活的生活素材,也正是这些,触发了诗人的灵感。也正是这样,他在诗中抒发一个热血诗人的沸腾之情。激情勃发的臧克家,由“农民诗人”成了“人民诗人”。
臧老的床头高高的排放着一摞摞书刊,上面少不了他的圈圈点点或评论。他历来嗜书如命,到老年却自觉心里空虚,因此更以补课的心情拼命读书。他每天用于读书的时间不少于全部活动的三分之一,孤灯夜读,思接千载,名篇佳作,会心动情,是他生活的又一大乐趣。
他不仅读,而且写。其中,不少文章文情并茂,精辟独到颇有见地。臧克家从不想自己“来日无多”,只是笔耕不辍,依旧诗涌成潮,虽在文坛已耕耘了60多年,但他那颗跳动的诗心充满活力。他从未停止过写作,就是在病魔缠身、卧床不起的情况下仍不放下手中的笔。他把写作视为与病魔斗争的一种手段,进入九秩仍坚持天天定时伏案工作。近年,他还出版了《臧克家古典诗文欣赏集》、《臧克家序跋选》、《放歌新岁月》,并主编了《毛主席诗词鉴赏》等书籍。尽管因为年长,作品数量大为减少,但诗的内涵却愈加醇厚。诗作《我》寥寥10字,却滚热发烫:“我/一团火/灼人/也将自焚。”这诗是他性格、人格的写照。2000年1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中国诗歌学会授予“世纪诗翁”臧克家“中国诗人奖——终身成就奖”,如此崇高的荣誉,中国诗歌届史无前例。
诗人还有一个特别而又不特别的爱好,那便是喜爱跟孩子在一块。老先生已经走过了99个春秋,虽经历了世间沧桑,饱览了人生百态,晚年的他依然童趣不失、笑声爽朗。以前每次散步,小朋友见到了他,总是老远就“臧爷爷”喊个不停。他们的臧爷爷也乐于与他们在一起捉迷藏或踢沙包,这时候,臧老也变成了“老天真”。当小孩有什么不快的事时,也乐意哭着找臧爷爷说个痛快。这时,臧老只得边哄小孩别哭边给他们吃糖果。在孩子们中间,他成了“孩子王”,童心十足。诗人甚为关心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希望工程”刚开始启动时,他便长期资助甘肃武威市失学女孩常清玉;中国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破土动工,他得知后无偿捐献自己刚收到的10000元著作稿酬……
臧克家,一个与诗并就而行的名字,一个和他的诗同样光辉着的名字,像明亮的星斗,高标于中国诗坛的天空。臧克家当年为纪念鲁迅而作的《有的人》,今天,用来送别诗人自己仍是最好的挽歌:“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摘编自《大地》)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少年时代的生活,对臧克家以后的职业选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家庭浓厚的文化氛围使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人间的穷愁、疾苦和贫富的悬殊。
B.臧克家被国立青岛大学录取时出版的诗集《烙印》,因其鲜明的现实主义风格给朱自清和王统照评价为“有血有肉”“今日的诗坛上掠过一道花光”。
C.尽管已在文坛上耕耘了60多年,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年事已高的臧克家扔笔耕不辍,将生命的全部热情投入到阅读和创作中。
D.虽历经世间沧桑,饱览人生百态,晚年的臧克家依然笑对人生,像孩子一样天真单纯的生活着,他以极大的热情关心国家儿童事业的发展。
E.本文撷取成长经历、诗歌创作成就、读书写作的执着追求、童心未泯、爱心如火等侧面对臧克家的诗人生涯进行了清晰的介绍。
2.文章在开篇和结尾引用《有的人》中的诗句,请结合文本简析这样写的作用(6分)
3.文章说臧克家由“农民诗人”变成了“人民诗人”。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其转变历程。(6分)
4.文章题目说:“诗比人更长寿。”请结合臧克家的生活经历,谈谈怎样成就卓越的艺术人生。(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滋润
刘醒龙
(1)生活在南方,对湿润有着别样的感情。
(2)去年十一月,我去西北某地时,突然接到朋友的邀请,从干涸到十几个人共用一盆水洗脸的黄土坡上的窑洞,直接飞到宁波。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由于是深夜到达,直到第二天早起,才产生对她的第一感觉。一个在长江边玩水长大的人,去到那种干旱得对水都麻木了的地方,自然更加怀念天设地造的江河湖泊了。
(3)我是一个对水怀有不舍之心的人,偏偏宁波读懂了我。在我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就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好雨。
(4)那一天,只要在户外,自己就坚持不使用任何雨具。并说,自己是从西北来的,那里的人将打伞当成一种罪过。
(5)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人在室内时,她便下得激越而豪迈。一旦发现我们走到门口,那雨马上变得温婉而抒情,细细密密地从空气中弥漫下来,比打湿脸庞多一点,比浇透衣服少一点,让人实实在在地放心地走在雨中。
(6)说来很怪,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来宁波,来过一次后,不算因故没有成行的那几次,仅成行的,半年之内竞达三次。
(7)第二次从武汉自驾来宁波,时值四月,沿途都是艳阳高照。一到宁波,天就下起雨来,待我离开宁波,出城区不远,那雨就消失了。所以,第三次来宁波时,心里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假设了。从武汉开出的动车到上海后,不出站依然是动车转到宁波,七小时的动车车程,我一直在入神地看一位藏族肢残写作者的长篇小说打印稿。一旦放下书稿,朝着车窗外若有所思时,一定会在心里重复地问:宁波会再下雨吗?
(8)宁波后来用我所喜欢的湿润回答说,会,一定会的。
(9)事实上,在我前往的路上,宁波正下着一场少有的豪雨,只是当我们走近时,那雨才变得温情脉脉。对于外来者,走马观花是其永无休止的真理。第一次来宁波,只与浙东古代雕刻艺术最集中、最精致、内容最丰富的建筑之一林宅,有一些接触,它仿王羲之《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的诗意而建造。第二次来宁波,也只看了两个地方,除了少有人去的国内最早全木榫穹隆顶结构的保国寺,还有赫赫有名的天一阁。坦率地说,第三次宁波之行,所了解的是此天一阁的存在更让人为之心动的另一种事实,二O一0年十一月工日的宁波日报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八十四家,其中国办七十一家,民办十三家:由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三十一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十家;向社会免费开放六十六家。让人觉得惊讶,同时又更觉得欣慰的是,文章所说的十三家民间博物馆,馆舍总面积有四万四千八百余平方米,藏品总数已逾一万九千六百件。这样的事实如何不让人心动,如何不使人觉得,这是一场无声细雨在湿润这座城市!
(10)在宁波的最后一天下午,去阿育王寺,瞻望佛顶骨舍利。
(11)一行人一边排着队,一边听管事的僧人细说瞻望之要领与心得。说是自从佛顶骨舍利供人瞻望以来,无数得到佛祖引领的人,所看到的景象,再没有任何重复的,人所各畀,异所各人。终于轮到我们一行,并终于轮到我自己,诚惶诚恐地上前去,尽可能地贴着阿育王塔的小小飞檐,放飞自己的视野。或许只有十秒钟,这样短的时间,想要看清一种影像该是何等的不易,更何况是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之中。所以,我只能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种感觉。但至于是什么,则不敢轻易地说定。
(12)从寺庙里出来,上了车,迷迷糊糊中像是又遇到一片雨雾。
(13)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
(14)在阿育王寺内的阿育王塔中,我所看到的正是一种滋润,将人的渴望还给人,让人的渴求满足人的滋润。
(15)正如宁波的雨,可以轻浥心尘,却不会寒侵筋骨。
1.文章的第③段写道: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作者为什么说是一场“好雨”?(4分)
2.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极力地写宁波的雨,这有什么作用?(4分)
3.作者三次到宁波的感受各是什么?请概述。(4分)
4.文章第⑩段中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滋润”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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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吴宓的1944
①对吴宓先生而言。1944年是他生命里最逍遥的一个年度——这一年的夏天,他获得了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的国内带薪一年假期,他接到这个消息是在1944年的9月初,而在此之前的8月20日,恰恰是他50岁的生日。
②这一年的春天,和所有颠沛流离到大后方的大学教授一样,吴宓先生在昆明的清华大学(西南联大)艰难而且庄严地为华夏土壤培养“知识的种子”。这个时候的抗日战争已经接近尾声,日本军队的飞机已经没有能力轰炸昆明,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力量正在对日伪展开反击,原来的西南联合大学也悄悄地分裂,几所顶尖学府虽然名义上还在联大的招牌下,暗地里却各自为政,各自发展。这一年是昊宓先生在清华任教的第三十个年头,也是最后一年。
③1944年的春天,吴宓先生在艰苦的环境里写成了三部英文版著作:《世界文学史大纲》、《欧洲文学史大纲》和那部见解独到的《文学与人生》。也正是为了校订修改和翻译成中文,以培育桃李为己任的吴宓先生才接受了校长梅贻琦的休假建议。也有人说,吴宓先生之所以接受休假是因为和当时的系主任陈福田发生了激烈争执,二人矛盾重重,无法共事,天性率真的吴宓教授才动了离开清华的念头,于是,1944年的9月23日吴宓先生离开了风景如画的昆明,经过贵阳来到遵义的浙江大学,会见他的哈佛同窗竺可桢、梅光迪。10月13日,吴宓先生从遵义出发去重庆,和茅以升、潘伯鹰会面后,马不停蹄地赶到成都的燕京大学,去见他亦师亦友、寤寐思之的陈寅恪。
④关于吴宓、陈寅恪二先生的友情,实在是中国学界的一段佳话。在“文人相轻”、动辄诋毁诽谤的新文化以降的学者圈子里,吴陈二人的友情堪做万世楷模。且不说二位先生留学海外期间的真挚友谊,且不说共事清华的巅峰岁月,且不说1944年吴宓先生竞为了能够和陈寅恪先生做同事而留在燕京,且不说1961年吴宓先生南下广州拜会睽违16年的陈寅恪;即使到了山穷水尽的1971年,被摔断腿、被批斗到凡近心理崩渍的昊宓先生曾着极大的政治压力,给中山大学“革委会”写信,询问中山大学最大的“反动学术权威”陈寅恪的下落。吴宓先生根本不知道,陈寅恪夫妇早在两年前悲愤去世。60年后的2004年,作家叶兆言写到吴陈这一段情谊,动情地说:“友谊有时候正是因为距离,因为离乱,会产生特殊的美感。”
⑤1944年整个漫长的春天,吴宓先生都住在昆明大西门附近一栋老式木制楼房的阁楼里。每天从学校回来,吴宓先生要爬50多级楼梯,扶手已经很老了,像是经过了一百年,仿佛稍一用力就能拉倒。吴宓先生每次爬楼梯的时候心里总在嘀咕,“是它扶我还是我扶它”?战时的大后方没有电灯,晚上吴宓先生只能屏气吞声,慢慢地摸上楼去,像一条史书里的蠹鱼,没有丝毫的波澜。和昆明所有阁楼一样,屋子中间高四面低,吴宓先生进到屋里必须低头弓腰,才能过他一桌一椅一床一书架的教授日子,而他的三本英文著作,正是在这里写成的。
⑥就在吴宓先生即将离开昆明的时候,几名研究生去看他,好客而又寒酸的吴宓先生带着弟子们上街下馆子。先生要来菜单子,对照墙上悬挂韵菜谱,亲手在点菜单子上写上菜名和单价,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认真地计算总数,把钱数算好,和自己口袋里的钱数相符、不超,这才交给堂倌下厨。
⑦昆明的晚上有雾,师徒一行出得饭馆,光滑整齐的石板路在雾气里湿漉漉,雾蒙蒙。学生拥着老师,像一群依恋母亲的孩子。吴宓先生穿长衫,戴礼帽,携一文明棍,在那样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走在薪火相传的古道上,所有的喧哗和市声都被雾气清洗。没有人知道吴宓先生想什么、看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是对先生无比的依恋和浓浓离情,夜色渐深,两旁商铺的檐角偶尔有水滴滴落,打在同学的头上,打在吴宓先生的帽子上,打在后人记忆的湖面上,直到如今还在泛起层层涟漪,荡漾成1944年有关吴宓、有关清华、有关抗战、有关知识分子的种种回想。
1.结合全文,请简要概括吴宓的性格特征。(4分)
2.文中画线句子含意丰富,请简要分析。(4分)
吴宓先生穿长衫,戴礼帽,携一文明棍,在那样一个浓雾弥漫的晚上走在薪火相传的古道上,所有的喧哗和市声都被雾气清洗。
3.文章第6段对于酒馆算钱的描写是不是有损吴宓的形象?为什么? (4分)
4.吴宓先生一生的经历非常丰富,作者为什么单单选择1944年发生的故事为吴宓作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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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关于多起抢劫案
老邱
孙警官接到报案后,感觉到了案情的严重:罪犯居然不带凶器,大模大样地坐在路中间,只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就把行人的财物给劫了。
报案人是个青年女子,她是在下夜班的路上被劫的。那个女子面带惊恐,在孙警官的面前还不断地发抖,她边哭边说:“天也黑,路也黑,那个劫道的,坐在路中间,我骑着自行车,差一点撞了他。他说话的口气并不很横,还有点像商量。”
“那你就把钱和金项链给他了?”孙警官有些不理解,“他又没拿刀,也没用枪逼你。”“我怎敢不给他?他不带凶器劫道,这说明他肯定是个高手。”
孙警官做过笔录,跟报案人来到现场,那是周庄到县城必经之路的中段,全长约两公里,路两侧生长着茂密的玉米。孙警官在案发现场查看了好一阵,没发现罪犯留下的任何踪迹后,又扩大了搜索范围,他想在玉米地里找到罪犯在作案前潜伏过的地方、或作案后穿越玉米地逃跑的路线,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孙警官决定蹲守。
一连几夜的蹲守,没有出现任何情况,计划便撤销了。孙警官又从周庄开始排查,可周庄连一个有劣迹的人都没有,周庄公路沿线的居民中,有过前科的有几个,可均没有作案时间。案子只好搁下。这天早上,孙警官刚到办公室,一位六十几岁的老人,由儿子陪着,来报案,说是昨晚,老人骑自行车夜里从县城到周庄,半路被劫了,1000多元钱归了那个抢劫犯,作案经过和那个青年女子被劫一模一样,罪犯也是坐在路中间,只说一句:“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说:“你才六十几岁,身体这么棒,怎么没反抗呢?”
“你说的轻巧,那贼人胆敢不拿家伙,还坐着,绝对是个高手。”老人心有余悸地说。
孙警官扩大了排查范围。因罪犯是在夜里作案,又是坐着,被害人无法提供体貌特征,调查陷入僵局。
时隔几日,又一个男青年报案。他的金戒指和50元钱被劫,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与前两起案件丝毫不差。孙警官有些冒火:“你年轻力壮,怎么不反抗?”男青年说:“他坐着劫道,不拿刀,也不带枪,证明他是有准备的,说不定玉米地里还有他的同伙呢!我可决不会为了一个金戒指搭上一条命。”
孙警官和办案人员再次蹲守多日,还是无功而返。
那条路上在平静了数日后,又接连发生了几起抢劫案,罪犯用的都是同样的手段。
这次孙警官憋足了火,他每天夜里,换上女人的衣服,骑上自行车,沿那条公路往返几次,勾引罪犯上钩。工夫不负有心人,在第6天的夜里,当孙警官骑车至多次案发路段时,路中间黑糊糊坐着一人,那人不动声色,看孙警官近了,就说:“哎!哎!哎!把钱和值钱的东西留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
孙警官装出吓坏了的样子,哆哆嗦嗦地往怀里掏,他想让罪犯以为是因为害怕掏不出来,从而赢得时间观察一下是否有同伙。孙警官哆嗦了半天,也掏了半天,既没有罪犯同伙的出现,罪犯也极有耐心地等着。孙警官这才放心大胆地掏出手枪,对准罪犯的脑袋,大喊一声:“我是警察,把手举起来,你被捕了。”
罪犯乖乖地举起了双手,但依然坐着。孙警官的怒火一下就顶了上来:“你还挺牛,站起来!”
“我早就跟你说了,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罪犯说的很平和,也没有动。
孙警官顿时警觉起来,以为罪犯站起来是什么信号。他抓紧手枪,掏出手电四下里照照,没发现什么,回头踢了罪犯一脚,说:“你给我站起来,我倒要看看是怎么个麻烦法。”在孙警官的逼迫下,罪犯艰难地从屁股底下摸出一副拐杖来,晃晃悠悠地站起。这时孙警官才看清,罪犯原来是个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
(选自《感动中学生的100篇微型小说》)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孙警官假装害怕是为了赢得时间观察罪犯是否有同伙,确认没有同伙才掏出手枪,可见,他的性格是勇敢而不失谨慎。
B. “案子只好搁下”,“调查陷入僵局”,“孙警官和办案人员再次蹲守多日,还是无功而返”,从侧面写出了罪犯的狡诈。
C. 小说的三个报案人的顺序安排是很讲究的,青年女子、六十几岁的老人和男青年,一个比一个强壮,但都没有一丝反抗,反映了受害者的胆小无能和罪犯的穷凶极恶。
D. 小说结尾表明罪犯原来是个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读者到此才恍然大悟,坐着劫道和“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的秘密得以揭开,受害者竟不敢反抗显得更加令人悲哀。
2.“把钱和值钱的东西放下,等我站起来就麻烦了”,在小说中反复出现,请分析其作用。
3.小说中的罪犯身体残疾,却三番五次作案轻易得逞,这一情形令人深思。请探究小说的内涵并谈谈小说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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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杨老实吃名菜
李德泽
杨老实今年70多岁了,一生都是在农村偏僻的山旯旮里度过的,正宗的乡巴佬。
近来,他儿子当了局长。在一个双休日,局长开着小车回老家,把他接到城里去享享福,报答养育之恩。
乡间“茅屋出公卿”,杨老实自然高兴,也就随小车进了局长之家。
局长对读高中的儿子说:“我没有空闲。你就陪爷爷到城里各个地方去逛一逛。爷爷老了,你把钱管好。他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吧。”
于是,孙儿陪着杨老实逛街。中午,孙儿牵着爷爷的手,走进一家名菜大酒楼,在豪华的餐厅内入坐。服务小姐走来递给一本名牌菜谱说:“你们要吃什么菜,请点吧。”
孙儿就说:“爷爷,你喜欢吃啥就点啥,我付钱就是了!”杨老实翻开菜谱一看,感到菜名很新鲜,一连点了5个菜。
不一会儿,服务小姐就端菜上桌。杨老实一看,顿觉奇怪,就指着一个个细瓷盘子问是什么菜名。服务小姐也就指着一个个盘子甜甜地做了介绍。
杨老实终于明白:“母子相会”,原来是凉拌的煮熟黄豆铺底,上面放着豆芽。“小二黑结婚”是在盘子里放了两个剥去黑壳的皮蛋。“青龙卧雪”是盘子里装点白糖,上面放一根青黄瓜。“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居然是红烧猪蹄,然后在四周镶一圈香菜。“一国两制”竟然是一盘煮花生米和炸花生米。
杨老实望着菜,默然沉思:这些东西,也不过是我们乡下常吃的东西而已。城里有文化的人真聪明,取些怪好听的名字。
服务小姐又送来一瓶酒,开瓶盖倒了两杯,放在他俩的面前,然后飘然而去。
孙儿一边给爷爷拈菜,一边劝爷爷喝酒。杨老实喝了两口酒,感到不舒服道:“这是什么酒?怎样像潲水味呢?”
孙儿笑着说:“爷爷,这是名牌啤酒,不太醉人,喝习惯了就好喽。”
杨老实拈菜入口,皱着眉说:“这菜也少,味道也不合我的口。”
孙儿接上话:“爷爷,如今不像以往那些年成了,图多填肚子。现在好多人都讲究玩味了,还都讲究档次哩!你多吃几次,习惯了就合口味了。”
酒毕。孙儿说:“爷爷,再吃碗名牌‘羊拉面’吧?”
杨老实心想:羊怎么拉面呢?稀奇。又是啥鬼名堂?我得看看。想到此,他就答道:“要得。”
孙儿叫来服务小姐,立马就端来两碗“羊拉面”。杨老实用筷子一撬,竞没有一片羊肉,直问服务小姐是何道理。小姐灿然一笑说:“做面条的师傅姓杨。杨师傅有一手做面条的绝技,在食品技艺大赛上获过金奖,已成名人。以名人作广告,就将面条命名为‘羊拉面’喽。”
杨老实听完,叹了两口气:“唉!唉!真会骗人。”
吃罢。杨老实看见孙儿摸出三张100元钞票,买单结了账。他一下子头昏眼花,惊呼:“怎么这么贵哟!我们乡下要卖好多谷子才够哟!”
孙儿劝道:“爷爷,你辛苦一辈子,爸让你享受享受!”
杨老实愤然道:“我再也不来享口福喽!真是‘名菜’宰我们乡巴佬没商量。我还是回乡下去吃原汁原味的好!”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局长儿子开着小车接老人进城享享福,要报答养育之恩,可老人来后,局长却说白己没空,实际上这是一种托辞,表明局长眼里只有权钱,没有真正的孝心和亲情。
B.小说塑造杨老实人物形象的时候,综合运用了动作、语言、心理、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使形象更为立体、饱满。
C.小说语言口语化、个性化,如“你们要吃什么菜,请点吧”、“不太醉人,喝习惯了就好喽”、“怎么这么贵哟”等,具有鲜明的情感倾向和民族特色。
D.小说最后以“杨老实愤然”作结尾可谓匠心独运,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回味无穷。
E.对比是本文主要的表现手法,如杨老实的“老实”和城市人的“聪明”、儿子的初衷和拙劣的结果、杨老实的高兴而来享口福和最后心的煎熬等都构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有力地凸显了主题。
2.小说交代杨老实对于五道名菜的顿悟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杨老实的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立意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但对于小说的批判性主题,人们说法不一:有人认为是在批判城市的不“老实”现象,也有人认为是在批判杨老实为代表的农村人的“太老实”思想。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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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牛局长的辩证法
琅琊山僧
两个月前,淮海市人社局开了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人事问题,牛局长的提议没有通过,牛局长窝了一肚子火。
一星期前,局里的一位副局长调走,新来一位副局长。牛局长深思熟虑,决定把人事问题提上局党委会议事日程,免得夜长梦多,节外生枝。
星期五下午,临时主持局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胡运来通知局班子成员到小会议室开会。班子成员到齐后,胡运来去请牛局长。胡运来轻敲牛局长办公室门,轻步走进去,向牛局长报告开会的人到齐了。牛局长的办公桌上放着紫红色瓷器烟缸。胡运来端着牛局长在办公室用的紫砂壶茶杯,恭敬地跟在牛局长后面,向小会议室走去。牛局长走进小会议室,径直走到自己固定的位置稳稳地坐下,胡运来把紫砂壶轻轻放在牛局长面前的茶几上。茶几的一头摆放一盆生机盎然的君子兰。胡运来在会议室一角的桌前坐下,打开会议记录簿。会议室寂静无声。牛局长悠悠地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嗓子,不紧不慢地说:“为保障全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开创全局工作新局面,今天党委会专题研究办公室主任和综合科科长人选问题……”牛局长看了看大家,继续说:“我们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公开、公平、民主选拔优秀干部。会议之后就组织全局在岗中层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牛局长的提议,局纪检书记李端平感到有些意外。
一小时后,班子成员聚集小会议室。李端平通报推荐结果:办公室主任人选两人:郝春雨37票,票数超过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胡运来21票,票数刚过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综合科科长人选两名:郜笑笑33票,孔有才26票,两人票数均过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
推荐结果通报结束,会议室鸦雀无声。牛局长点上一支苏烟,吸了一口,轻轻吐出,望着华副局长说:“票数多少固然很重要,但我们不能只唯票数选拔干部,我们要辩证地看待票数,只要推荐票数过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一,都符合选拔条件。下面,先研究确定办公室主任人选。”
胡运来没有参加会议,苟副局长做记录。
会议室一阵沉默。
“郝春雨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团结同志,年富力强,是办公室主任最佳人选。”李端平带头发言。李端平始终坚持郝春雨是办公室主任人选的意见。李端平五十有余,为人正派,党性强,讲原则,在局里德高望重。
郝春雨是局办公室副主任,资历比胡运来老,能力也比胡运来强。胡运来是去年从县人社局调到市人社局的。
苟副局长说:“我认为胡运来是办公室主任理想人选,他在县局担任过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运作比较熟悉。”苟副局长是牛局长一手提拔起来的。开会的前两天,牛局长找苟副局长说了自己的想法。
华副局长说:“我来局里没几天,对人员情况不熟悉,我服从多数人的意见。”
牛局长说:“胡运来业务能力虽然差些,但政治纪律性强,这是胜任办公室主任的首要条件,也是必备的素质。胡运来票数之所以不高,一是他来局里的时间不长,二是他平时原则性太强,工作太认真,得罪了不少人……”
表决结果:胡运来以3人同意、1人反对当选办公室主任人选。
在确定综合科科长人选上,李端平态度鲜明地提议孔有才为综合科科长人选。李端平一一列举了孔有才的优点和长处。
苟副局长提议郜笑笑为综合科科长人选。
华副局长默不吭声。
牛局长说:“团结就是生产力。综合科是局里最大的业务科,人员多,能不能把综合科的人团结好,拧成一股绳,是选拔综合科科长的一个重要条件。孔有才虽然业务能力强,但从推荐的结果来看,他的群众基础不如郜笑笑……”
郜笑笑不到四十岁,颇有姿色,性格开朗,和局里的中层干部打成一片。局里的中层干部八成是男性。
表决结果不言而喻,郜笑笑被确定为综合科科长人选。
没多久,胡运来、郜笑笑的任命正式下文。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推断,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淮海市人社局其中有一副局长调走,根据牛局长急于讨论人事安排问题来看,是由于被调走的副局长的意见与牛局长意见不合。
B. 牛局长面前的茶几上,,一头摆放了一盆生机盎然的君子兰,是一种象征,暗示了淮海市人社局富于生机和牛局长的人品。
C. 牛局长提议公开、公平、民主选拔优秀干部,局纪检书记李端平感到有些意外,是因为平时他错误地评价了牛局长的作风。
D. 作品中安排局纪检书记李端平这个人物,他为人正派,党性强,讲原则,为牛局长的前途命运埋下伏笔,下届换届会被换掉。
E. 淮海市人社局开了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人事问题,是局纪检书记李端平与那位调走的副局长联手阻止了牛局长的提议。
(2)牛局长的辩证法具体的含义是什么?
(3)牛局长这个中心人物有哪些性格特点?
(4)本篇小说篇幅虽短,但刻画了一批次要人物,请就李端平这个人物,再结合从胡运来、苟副局长、华副局长中选出的一位,谈谈次要人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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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钱基博先生学行小传
姜晓云
钱基博,字子泉,江苏无锡人。他十岁在经学教育基础上从伯父学策论,熟读《史记》、诸氏唐宋八家文选,学习史学,十一岁熟读《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纲鉴易知录》,十六岁作四万言的《中国舆地大势论》,刊于《新民丛报》,梁启超亲自写信鼓励。青少年时期,钱基博先后接受国学、科举、新学(改良主义)、西学(近代西方的物理、化学、生理卫生等)的思想。
“学问贵乎自得,际遇一任自然。”他在成为国学大师前,有一番独特的成长经历:江西提法使陶大均招之入幕,筹办司法改良;1911年辛亥革命兴起,任锡金军政分府秘书,后随部队驻镇江;应邀请,先后历任十多所大学教授;应内兄王蕴章邀约,担任《小说月报》《妇女杂志》副主编,发表文学作品。
钱基博先生对经史子集有深入研究,对当时的“民情国故”也有独到看法,“故于学术文章得失利病,多抉心发奥之论”(《钱基博自传》)。四书五经,都在先生“考镜源流,发明指意”之列,重要的史书、史论,能“观其会通”。周秦诸子均有涉猎。先生自谓“集部之学,海内罕对”,并不过誉。张謇读钱基博先生文而感叹说:“大江以北,未见其伦。”
钱基博先生“以文章教学后生”,治学与教学紧密相连,诚如《钱基博自传》所言:“其为教也,必诚必信,以为卷怀不可以宏道,乃开诚以示物;显言不可以避患,故托古以明义;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
先生提倡读书治学最重视方法,在学生“穷思极索”写出习作之后,将自己的创作成果直接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比较中提高。重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改变圣约翰大学重英文而轻国文这一教学现状,主动开设中国文学史,其名作《现代中国文学史》就是在教学研究相结合的状态下写出来的。
因民族救亡需要,西学被大量引入,传统文化作为一个整体遭遇到学术界的片面否定。在这样的背景下,先生力求以古为新,“发国性之自觉”(钱基博《〈国学文选类纂〉总叙》)。在《治学篇》中,先生借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示人以治学的基本方法:“究其原始,叙其流变,条理通贯,别有会心。”
这一时代,“学潮激荡,长傲纵欲”,以至于许多学生忘了读书使命,有些大师也“与为町畦”,甚至“不屑枉己以容悦不学之后生”。而先生“严气正性,不与诸生翕翕然。……从学者初惮其严,久则相悦以解”(《钱基博自传》)。
1938年先生来到抗战前沿,任湖南蓝田国立师范学院教授,并为守军讲授《孙子兵法》,将此书作为学校教材,以图激发学生爱国热情。1944年长沙等地失守,学院被迫西迁,先生自请留守,欲以身殉国。先生的这种身体力行,为中国“找出了精神的新泉”。抗战胜利后,先生受聘于华中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与其子钱钟书等均选择留在国内。1950年先生将5万余册藏书全部赠给华中大学。1952年把历年收藏的甲骨、陶瓷、历代货币、书画等文物200余件捐赠给华中师范学院历史博物馆。
钱基博先生的学行,有一种精神贯穿其中,那就是自信,这种自信来自人生历练,更主要来自学术的砥砺。先生学术上的自信最集中的表现,在于始终坚持学术独立,撰写《现代中国文学史》,主张“论治不缘政党,谈艺不入文社”。胡适作为光华大学同事,梁启超作为前辈大师,先生不为“亲者”、长者讳,秉笔直书。所以当先生“以稿相示”梁任公,“任公晤谈时,若有不愉色然,辄亦无以自解也”。先生的这种自信,体现了“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标志着中国现代学术高度的自觉,具有永恒的价值。
钱基博是学行结合的一代鸿儒,他不仅读书和做学问,而且还要使自己的学问和行动能够直接有益于国家、有益于民族、有益于社会。
(选自《古典文学知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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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百年之大计在树人,而树人必先自树;倘社会动荡而吾亦与为动荡,无心问学,以自暴自弃;长此以往,天下之读书种子将绝,聪明亦以渐灭,人道或几乎息,此则吾之所大惧。
(钱基博《答诸生论今日之大学》)
②在对待东西文化方面,钱基博认为中西文化乃异质不同之文化,非有先进、落后之差别,肯定东方文化自身的独特性和价值所在,反对西方文化取代东方文化或用科学方法来整理国故。
(孔祥增《文化两昆仑:钱基博与钱穆》)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钱基博青少年时期接受国学、科举、新学、西学的思想,在对比东西文化后,认为虽“中西文化乃异质不同之文化”,但更肯定东方文化自身的精髓。
B. 钱基博先生有一番“入幕府、入军政、入教育、入文坛”的独特经历,这对他后来的“学行”有益于国家、民族、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C. 钱基博先生选择留在国内以及将其历年收藏的200余件文物捐赠出来,彰显出了其言传身教、家国情怀等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
D. 本文引用《钱基博自传》的相关内容,可使文章增添真实性和提高可信度;引用“大江以北,未见其伦”突出先生“集部之学,海内罕对”并不过誉。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钱基博少年时期在父辈们的熏陶下,经历了经学教育、史学和文学方面的教育过程,这些为他以后的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B. 在“学潮激荡,长傲纵欲”时代,学生忘了读书的使命,大师也“不屑枉己以容悦不学之后生”,而先生却“严气正性”,用自身行为引领示范。
C. 钱基博学术上的自信,尤其是学术独立,体现出其思想独立和精神自由,标志着中国现代学术高度的自觉,具有永恒价值。
D. 在钱基博看来,天下最恐惧的事是因为社会出现动荡而无法“树人”与“自树”,这样,天下将无读书人,“聪明亦以渐灭,人道或几乎息”。
E. 钱基博认为中西文化没有先进、落后之差别,肯定东方文化自身的独特性和价值所在,反对西方文化用科学方法来取代东方文化和整理国故。
3.结合文章,简要概括钱基博先生在学行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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