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 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
佚名
①前几天跟一个朋友聊起了西藏。他说:“我觉得特别想去趟西藏。现世江湖混得我特别累,相信去了西藏,一定能找到一种超脱。”我大笑道:“哥们儿,别去了。没用!”
②很多人喜欢把旅行当做救命稻草,可谁知“救命稻草”这个词本身就是个谬论。传说“救命稻草”的出处有二:一个人溺水了,抓到了一根稻草,意念上觉得是抓到了陆地,靠意志游到岸边活了下来;二是说那个人靠着稻草的空心呼吸,最终等到了营救。不论哪个,时间长了都救不了命。旅行,其实也只是给了你思考人生的时间罢了,改变不了命运的。
③我是个有西藏情结的人。从很小开始,珠穆朗玛峰就成了我的终极梦想,到现在也一直认为,死也要死在珠峰上,给后人做路标都好。一年前,我也一样深信西藏是世间最后一片净土,是最接近佛祖的地方。江湖险恶,红尘世俗,再大的背负,到了西藏都能得到解脱。
④可是,从西藏回来后,我不再这么想了。出发之前,很多朋友给我打预防针,说不要对西藏抱太大幻想,你一定要失望的。回来后,我坚定了一开始的论点——西藏拯救不了谁。可是,我却更爱西藏了。
⑤西藏,是天堂也是地狱。过了唐古拉山脒,看见雪山的一刹那,那叫欣喜若狂。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水是那么清澈,这不就是天堂么?拉萨河的日落,珠峰星空,羊湖如玉带般的妖娆、山南河岸里的沙洲……睁着眼睛的时候,让你不能不相信这里就是天堂。那些深信着西藏是天堂的人,往往都是外人。他们来了,走了,看到了美景,膜拜了神明,就够了。
⑥我很幸运跟我一起去珠峰的有一群援藏医生,跟他们攀谈后,我开始相信西藏也是地狱。由于长期缺氧,心脏受到很大的负担,西藏当地人平均寿命比低海拔地区要短。由于交通因素,物资严重缺乏,很多人生了病却没有医药。珠峰大本营住宿那晚,帐篷的主人拿出了嫁妆,想要跟游客换手机,因为买不到。去林芝的路上导游笑话说,那曲挖虫草的人相当富有,有一次拦截了一辆自驾的越野车,从家里搬出好几十万现钞,愣是要买下车子来。我总觉得西藏是神用来测试众生的地方,因为身处苦难,你才会去相信;因为相信,才会满足感恩;因为感恩,才终究能与心魔和平相处从而幸福。
⑦西藏既是净土,也是俗世。很多人相信西藏是净土,是因为这里的信众。他们对神虔诚的信仰,在某个瞬间总能影响到你,让你也有片刻相信希望。我住的客栈就在大昭寺旁,早晚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去八廓街坐着.看藏民转寺。转寺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有的藏民跋山涉水而来,磕等身长头,一步一步都转得很认真;而更多的是拉萨本地人,跟例行公事一样走得很快,跟朋友聊着天,念着经文,10分钟转完了赶快去上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论快慢,他们多会来大昭寺或布达拉宫朝拜,信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混在这样的人流中,就算你不信,也是平和而幸福的。
⑧你要是这个时候就对着世界上的其他人说“看吧,这就是我说的西藏”,那你就错了,因为你一个转身,会发现你刚刚施与钱让她买文具的磕长头的小姑娘,也在伸手向其他的游客要钱。八廓街上满满的都是卖假的天珠、蜜蜡、绿松石的小店,并且一半都是外来人开的。你站在大昭寺广场前望出去,一半的人都穿着冲锋衣,扛着单反。
⑨西藏之所以感人,是因为有那么一大部分人,就算生存条件怎么恶劣,都相信着神灵。他们挖虫草挣了钱,就背着家当来拉萨朝圣,一路艰苦地吃着糌粑喝着酥油茶,却把一整年的收入都捐给了寺院。路上,谁如果生病或车祸去世了,同伴会割下他的头发,带上他的家当,到拉萨捐给寺院。这些信众对物质的欲望极低,低得让世人无法理解和想象,从而使很大一部分外人相信这样一种平和是西藏带来的,于是在俗世中劳累、受伤以后总想去西藏寻找一种解脱。殊不知,这种平和源于信仰,和西藏无关,因为信仰,这样的人在哪里都能幸福。.
⑩话题回到旅行。最近在大学社团的群里,看到很多小孩毕业不到一年就在考虑间隔年,说是工作太累了或者觉得生活状态不是自己想要的,所以想出去走走。我在旅途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可是回来三两年后,他们该找不着工作的还是找不着工作,该没有方向的还是没有方向。对于迷失自我的人,旅行能够给与的,只是选开漩涡暂时的平静和更多的思考时间,并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式。就像你遗失了灵魂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
1.文章为什么从与朋友的聊天写起?
2.文中第②段画线的文字看似“闲笔”,实为妙笔,简析这些文字的作用。
传说“救命稻草”的出处有二:一个人溺水了,抓到了一根稻草,意念上觉得是抓到了陆地,靠意志游到岸边活了下来;二是说那个人靠着稻草的空心呼吸,最终等到了营救。不论哪个,时间长了都救不了命。
3.作者为什么说“西藏是天堂也是地狱,既是净土也是俗世”。
4.如今很多年轻人渴望来一场 “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本文结尾却说:“你遗失了灵魂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请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 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
佚名
①前几天跟一个朋友聊起了西藏。他说:“我觉得特别想去趟西藏。现世江湖混得我特别累,相信去了西藏,一定能找到一种超脱。”我大笑道:“哥们儿,别去了。没用!”
②很多人喜欢把旅行当做救命稻草,可谁知“救命稻草”这个词本身就是个谬论。传说“救命稻草”的出处有二:一个人溺水了,抓到了一根稻草,意念上觉得是抓到了陆地,靠意志游到岸边活了下来;二是说那个人靠着稻草的空心呼吸,最终等到了营救。不论哪个,时间长了都救不了命。旅行,其实也只是给了你思考人生的时间罢了,改变不了命运的。
③我是个有西藏情结的人。从很小开始,珠穆朗玛峰就成了我的终极梦想,到现在也一直认为,死也要死在珠峰上,给后人做路标都好。一年前,我也一样深信西藏是世间最后一片净土,是最接近佛祖的地方。江湖险恶,红尘世俗,再大的背负,到了西藏都能得到解脱。
④可是,从西藏回来后,我不再这么想了。出发之前,很多朋友给我打预防针,说不要对西藏抱太大幻想,你一定要失望的。回来后,我坚定了一开始的论点——西藏拯救不了谁。可是,我却更爱西藏了。
⑤西藏,是天堂也是地狱。过了唐古拉山脒,看见雪山的一刹那,那叫欣喜若狂。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水是那么清澈,这不就是天堂么?拉萨河的日落,珠峰星空,羊湖如玉带般的妖娆、山南河岸里的沙洲……睁着眼睛的时候,让你不能不相信这里就是天堂。那些深信着西藏是天堂的人,往往都是外人。他们来了,走了,看到了美景,膜拜了神明,就够了。
⑥我很幸运跟我一起去珠峰的有一群援藏医生,跟他们攀谈后,我开始相信西藏也是地狱。由于长期缺氧,心脏受到很大的负担,西藏当地人平均寿命比低海拔地区要短。由于交通因素,物资严重缺乏,很多人生了病却没有医药。珠峰大本营住宿那晚,帐篷的主人拿出了嫁妆,想要跟游客换手机,因为买不到。去林芝的路上导游笑话说,那曲挖虫草的人相当富有,有一次拦截了一辆自驾的越野车,从家里搬出好几十万现钞,愣是要买下车子来。我总觉得西藏是神用来测试众生的地方,因为身处苦难,你才会去相信;因为相信,才会满足感恩;因为感恩,才终究能与心魔和平相处从而幸福。
⑦西藏既是净土,也是俗世。很多人相信西藏是净土,是因为这里的信众。他们对神虔诚的信仰,在某个瞬间总能影响到你,让你也有片刻相信希望。我住的客栈就在大昭寺旁,早晚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去八廓街坐着.看藏民转寺。转寺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有的藏民跋山涉水而来,磕等身长头,一步一步都转得很认真;而更多的是拉萨本地人,跟例行公事一样走得很快,跟朋友聊着天,念着经文,10分钟转完了赶快去上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论快慢,他们多会来大昭寺或布达拉宫朝拜,信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混在这样的人流中,就算你不信,也是平和而幸福的。
⑧你要是这个时候就对着世界上的其他人说“看吧,这就是我说的西藏”,那你就错了,因为你一个转身,会发现你刚刚施与钱让她买文具的磕长头的小姑娘,也在伸手向其他的游客要钱。八廓街上满满的都是卖假的天珠、蜜蜡、绿松石的小店,并且一半都是外来人开的。你站在大昭寺广场前望出去,一半的人都穿着冲锋衣,扛着单反。
⑨西藏之所以感人,是因为有那么一大部分人,就算生存条件怎么恶劣,都相信着神灵。他们挖虫草挣了钱,就背着家当来拉萨朝圣,一路艰苦地吃着糌粑喝着酥油茶,却把一整年的收入都捐给了寺院。路上,谁如果生病或车祸去世了,同伴会割下他的头发,带上他的家当,到拉萨捐给寺院。这些信众对物质的欲望极低,低得让世人无法理解和想象,从而使很大一部分外人相信这样一种平和是西藏带来的,于是在俗世中劳累、受伤以后总想去西藏寻找一种解脱。殊不知,这种平和源于信仰,和西藏无关,因为信仰,这样的人在哪里都能幸福。.
⑩话题回到旅行。最近在大学社团的群里,看到很多小孩毕业不到一年就在考虑间隔年,说是工作太累了或者觉得生活状态不是自己想要的,所以想出去走走。我在旅途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年轻人,可是回来三两年后,他们该找不着工作的还是找不着工作,该没有方向的还是没有方向。对于迷失自我的人,旅行能够给与的,只是选开漩涡暂时的平静和更多的思考时间,并不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方式。就像你遗失了灵魂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
1.文章为什么从与朋友的聊天写起?
2.文中第②段画线的文字看似“闲笔”,实为妙笔,简析这些文字的作用。
传说“救命稻草”的出处有二:一个人溺水了,抓到了一根稻草,意念上觉得是抓到了陆地,靠意志游到岸边活了下来;二是说那个人靠着稻草的空心呼吸,最终等到了营救。不论哪个,时间长了都救不了命。
3.作者为什么说“西藏是天堂也是地狱,既是净土也是俗世”。
4.如今很多年轻人渴望来一场 “说走就走”的旅行,而本文结尾却说:“你遗失了灵魂的时候,你需要的是信仰,不是西藏。”请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后面的问题。
勋 章
【俄国】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后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5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了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普斯佳科夫,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特兰勃良!”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特兰勃良!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三级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三级勋章高一个等级,而符拉季米尔勋章又比安娜三级勋章高两个等级。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因为斯皮奇金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所以普斯佳科夫特地去跟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借来了勋章。
B.“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这样描写达到了强烈对比的效果,用多种手段刻画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故事向前发展。
C.“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当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使得“普斯佳科夫”顿时放松了戒心,不再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不好意思,这样写使得小说的结尾有了强烈的升华效果。
D.契诃夫的这篇小说,有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自然,质朴的文风,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E.契诃夫是一位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他创作的小说《勋章》运用的是第三人称叙事方式,作者就以这种“全知视角”,不仅细致地描述了主人公“普斯佳科夫”的心理活动,而且也细致地描述了其他人物在宴会场合内外的不同神态、心理、言行,以及所发生的事情等。从而显得比第一人称视角更开阔,描写更客观,叙事更冷静,更能引发读者理性地思考。
2.《勋章》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4分)
3.小说《勋章》中出现了哪几次情节“摇摆”和主人公心理变化?从中刻画了“普斯佳科夫”的哪些性格特点?(5分)
4.语文选修教材《外国小说欣赏》中指出:对于小说而言,“主题鲜明”不是一个优点;主题应孕育于形象中;小说的主题通过对材料的客观描绘、隐喻、象征暗示出来。这样一来,人们对一篇小说的主题便有了多种解释的可能。请赏析契诃夫这篇小说的标题——“勋章”及其作用,结合文本内容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篇小说主题的理解和看法。(7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3分)
载人航天是高风险的事业,它要求航天员必须具备办事果断、处变不惊的心理素质。
航天飞行所处的特殊环境对航天员的生理冲击特别大,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航天员在太空所处空间狭小,身体活动受到限制,说话也不能随便。说什么,什么时间说,都有限制,所以这种信息交流的限制,也要求航天员能忍受孤独。
分条列举文段叙述的航天飞行时航天员将会面临的挑战。(每点不超过6个字)
① ________② ③ ________
高二语文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数学家的爱情 李伶伶
①数学家是朋友送他的绰号,因为他对数字特别敏感,数学运算得特别快。朋友都说他是数学天才。可是数学天才的爱情之路却一直不顺利。
②一次,他跟一个交往不久的女友去饭店吃饭,结账时却跟服务员吵了起来。那天饭钱应该是79.80元,如果服务员报出准确的数值,他也不会生气。可是服务员向他要80元。他说,不对吧。服务员说,账单上这么写的。说着把手写的账单递给他,他看账单上真写着80元,就说,你们算错账了,不是80元,是79.80元。服务员说,我们这里都是按四舍五入收费的。他说,你们怎么收费我不管,但是你们这账确实算错了。服务员说,差两角钱还算差呀?数学家说,怎么不算差?79.8元和80元能画等号吗?服务员说他小气,数学家就跟她吵了起来。
③女友很尴尬,劝了半天劝不住他,索性走了。当晚就跟他分手了。女友觉得他为两角钱就能跟人吵一架,以后她可过不了。
④数学家很苦恼。朋友劝他别上火,说总能遇到理解他的人。
⑤后来他真遇到了一个这样的人。她是个会计,也喜欢计算,也是看到一组数字就把它们加起来算出结果。两个人在一起时总比赛谁算得快。跟她在一起,数学家很开心。数学家想跟她结婚,却因为一件小事又黄了。
⑥那天是情人节,数学家陪女友去逛街。看到一家新开业的咖啡厅搞打折优惠活动,就进去了。要了两杯咖啡,又要了五样小点心。吃完去结账,看到结账的队伍排得很长。原来那天收银员有事没来,女老板临时顶替。她不太会算账,借助计算器也算得很慢。要结账的人在旁边催她,越催她越着急,越着急越算不好。数学家见状走过去说,你要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帮你算。女老板抬头看看数学家和他的女友,觉得他们不像坏人,就同意了。
⑦于是,数学家帮女老板算账,女友帮核实,女老板在旁边收钱。不一会儿,结账的队伍就消失了。剩了最后一位客人。就是这最后一个人的账,让数学家和女友出现了分歧。数学家算出客人应付182元,女友说是188元。让客人自己算,结果跟数学家一样。最后让女老板算,女老板算完后,看看数学家又看看他女友,说,这位先生算得对。数学家女友说,你说谎!女老板说,我为什么要说谎?我们三个算的结果都一样,说明你确实算错了。数学家女友说,我没错,不信我重新给你算一遍。客人有点儿不高兴,说,你这人怎么这样?算错了还不承认。女老板说,您别生气,我按您算的结果收钱。客人递过来200元钱,女老板找给他18元。客人拿着找回的零钱走了。数学家女友气愤不已,她看看女老板,又看看数学家,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数学家跑出去追女友。女友说,除非你承认自己算错了,否则别再来找我。数学家觉得女友不讲道理,就没再找她。
⑧女老板很感激数学家那天帮她算账,他再去喝咖啡时,说啥也不要钱。一来二去,两个人成了朋友,后来又成了恋人。女老板是个年轻的单身女人,厌倦了职场的尔虞我诈,辞职开了这家咖啡厅。数学家经常来帮女老板算账,女老板对他的计算能力崇拜得五体投地。一年后的情人节,两个人结婚了。
⑨结婚那天,咖啡厅全体商品打八折。服务员问:开心果也打折吗?女老板说,当然不打,开心怎么能打折呢?数学家觉得这话耳熟,就问,开心果不打折,那去年怎么打了?女老板看着数学家笑了,说,去年也没打。最后那位客人买了一碟开心果,你算账时一并打了折,所以那天的账,你当时的女友算的是对的。数学家很意外,说,那你为什么说她算错了?女老板说,傻瓜,因为我看上你了呗!数学家很生气,说,你怎么能这样!
⑩数学家不能原谅女老板,执意跟她离了婚。女老板不理解,数学家为什么这么对她。
(选自《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小说第四自然段看似闲笔,其实承上启下,引导故事情节自然发展,引发阅读兴趣。
B. 数学家和女会计都乐于助人,因爱好相同而相恋,最终分手根本上是性格使然。
C. 小说题目匠心独运,既是对内容的准确浓缩,又包含明显的调侃意味。
D. 小说通过人物的肖像、言行、心理及环境描写,刻画了社会众生相。
E. 小说通过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启发读者思考爱情的真正涵义。
2.小说最后才交代一年前数学家算错了账,这样处理有何作用?结合作品加以分析。
3.数学天才为什么赢得爱情又为什么失去爱情?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你从这个人物身上得到了什么启示?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15分)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耳顺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遇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话中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4分)
3.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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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和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的写,而是一辑一辑的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所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来《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古稀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来,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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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来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2)余光中少年立志“将来一定要当作家”,最终成为中国文字的炼丹人。请结合文本,分析促使其成功的因素有哪些。
(3)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4)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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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目。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中说,“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又说,读了这些作品,“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这是不错的。从《诗经》里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秦风·蒹葭》),《楚辞》里的“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九歌·________》),到汉武帝《秋风辞》的“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魏曹丕《________》的“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都是写秋景秋意,至于唐宋以后的诗文,更是不胜枚举。郁达夫说,其中的原因是“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这就恐怕有点以偏概全了。________的《秋声赋》写秋,说“秋之为状”,“其色惨淡”,“其意萧条”,把秋声描摹为“淅沥”“萧飒”“凄凄切切”,________的《雨霖铃》说“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样写秋,说带颓废色彩,是不无道理的;但是,古代诗文写秋,并不都带颓废色彩,写得优雅清丽令人赏心悦目的也不少,写的慷慨洒脱意境深远的也不乏其例。
“秋风何冽冽,白露为朝霜。……高志局四海,块然守空堂。壮齿不恒居,岁暮常慷慨。”这是南朝齐代诗人左思《杂诗》中的诗句,由秋风霜露勾起壮志未伸而老之将至的感慨,写得意气豪迈,催人激励自勉。
再如唐代诗人杜牧的《九日齐山登高》:“江涵秋影雁初飞,与客携壶上翠微。尘世难逢开口笑,菊花须插满头归。但将酩酊酬佳节,不用登临恨落晖。古往今来只如此,牛山何必独沾衣!”全诗意境开朗,襟怀旷达,毫无伤感哀愁之情。
写秋不仅不带颓废色彩,而且写得慷慨悲壮的还有宋代的范仲淹和叶梦得。范仲淹《渔家傲》词的上片是:“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这后两句把边塞风光的肃杀雄壮描绘得十分出色。叶梦得一生跨北、南两宋,他亲身经历北宋末年的战乱,晚年退居江南,虽有报国之志却难以实现。他的《水调歌头》词的下片是这样写的:“秋色渐将晚,霜信报黄花。……却恨悲风起,冉冉云间新雁,边马悲胡笳。谁似东山老,谈笑净胡沙。”词中“东山老”一语用东晋谢安的典故。谢安在淝水之战中以少胜多,一举击溃前秦苻坚的百万大军,扭转东晋危局。叶梦得在词里借此表达自己虽已暮年(秋将晚),仍渴望抗金报国的爱国热情。
1.填入文中横线处的作家或作品,正确的一项是
A.湘夫人 短歌行 欧阳修 李清照 B.湘君 燕歌行 苏轼 李清照
C.湘君 短歌行 苏轼 柳永 D.湘夫人 燕歌行 欧阳修 柳永
2.对文中画线句所陈述的观点,作者用了哪些例子加以佐证?
3.同样是秋天,却在文人笔下呈现出不同色彩,对此你是怎么看的?请阐述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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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杨丽萍:舞蹈是种信仰
执拗地穿着绣花衣、麻布裤和布鞋,身形特别瘦小,说话时语调低沉轻缓。
近日,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上,杨丽萍带着倾心打磨的歌舞乐《藏谜》,再度艳惊了上海滩。谈起舞蹈,她冷静又痴迷,“舞蹈是什么?是语言、是信仰、是一种生活的方式……”
再度亮相艳惊舞台“我是山里人,跳舞就是生活的一部分”沉寂一段时间后,杨丽萍再度亮相舞台,这次,她表演的是藏族唐卡中的荷花度母。一朵红荷中,荷花度母被老阿妈的虔诚唤醒,翩然轻舞,恍若踏水而行……另一次亮相,她身着黑衣长靴,和藏民们跳起狂放的夏拉舞,舞姿自在快活,几乎颠覆了舞迷们对她的既有印象。
这位从云南深山里走出来的白族女子,完全可以凭《雀之灵》、《两棵树》等作品,满足于“中国当代知名度最高的舞蹈家之一”这个角色。但之后,她却倾尽全力制作《云南映象》,将一群普通人推上舞台,让原生态歌舞一度成为舞台热潮。
杨丽萍从不认为自己要借这种方式来延长艺术生命,她甚至不乐意别人称自己为舞蹈家。她说,“我是山里人,我的家人对着山林田野都在起舞,汲水能歌、取火能跳。跳舞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这是永久性的,对吧?”
这些年,她拒绝了不少制作演出的邀请,直到藏族歌手容中尔甲找到她,希望能为“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的藏族人打造一部原生态歌舞。在她看来,舞蹈不再只是创作,而是学习、采集、呈现。“我走的地方越多,越是心焦。民间好多好东西都在逐渐消失,再不抢救就来不及了。”
涵盖藏区典型音乐元素。“做《藏谜》,是件很有福气的事”《藏谜》几乎涵盖了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四川五省区藏区最典型的民间歌曲、乐器及舞蹈,比如音色悠扬的六弦琴、祭祀超度的大法号等与藏族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这部作品是我们对藏族文化的虔诚之心”,为此,她走遍了藏区。
《藏谜》的主角,是一年前还在放牧的藏民们。他们并不知道舞台是什么,他们只是在舞台上自由奔放地舞蹈,纯粹展示着对生活、自然、神灵的歌颂与膜拜。正是这种扑面而来的最原始的生命力,使得观众在台下感动得落泪。每次谢幕,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她说,“做《藏谜》是件很有福气的事,是从身体到灵魂的一种体验。”
这是个地道的民间艺术团,杨丽萍是这支团队里惟一的非藏族人。排练整整一年,艺术团没有任何收入,制作人容中尔甲背上大笔贷款,总编导杨丽萍一分编舞费都不肯收。“她是一个很单纯的艺术家,对艺术严谨到有些苛刻,对人却特别宽容。”容中尔甲说,从剧本的策划、编舞、主创班子搭建、服装道具设计到找衣服布料,事无巨细,杨丽萍都全力而为。
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副总裁韦芝曾在西藏生活工作多年,她评价说,“这部作品是近年来最有想象力的西藏歌舞集大成者。”从《云南映象》到《藏谜》,杨丽萍从未特意从商业角度考虑舞蹈。“不用担心这个,认真的态度,再加上自我审美的品位,人们都需要好的精神食粮嘛。”
这份坚持,让很多同行钦佩。“云门舞集”创始人林怀民就曾公开赞扬,“这些年,无论在艺术道路上遇到多少挫折,杨丽萍都没有退缩。不跳舞,完全可以有很多选择,可她还是一直在舞台上跳,这让我很佩服。”
“有生命的舞蹈,离人很近,它会像树一样生长,像河流一样流淌。”杨丽萍说,“我们跳的是命。”杨丽萍常说,如果不跳了,她会回归自然,找个地方安安静静住下来。“外面有山,有水,有农田和民居,岛上有人捕鱼,有人织布,还有人在大榕树下晒太阳……”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杨丽萍表演了藏族唐卡中的荷花度母,她和藏民们跳起狂放的夏拉舞,完全颠覆了舞迷们对她的既有印象。
B.杨丽萍倾尽全力制作《云南映象》,将一群普通人推上舞台,让原生态歌舞一度成为舞台热潮,再度艳惊了上海滩。
C.杨丽萍创作的歌舞乐《藏谜》几乎涵盖了所有藏区典型的音乐元素,歌舞的主角是一年前还在放牧的藏民们。《藏谜》展示的是对生活、自然、神灵的歌颂与膜拜,表现的是最原始的生命力。
D.从《云南印象》到《藏谜》,杨丽萍从未特意从商业角度考虑舞蹈,她的这份坚持,让很多同行钦佩,“云门舞集”创始人韦芝就曾公开赞扬过她。
E.杨丽萍在准备《藏谜》素材的过程中走遍了藏区,有机会亲密接触藏区文化最典型的民间歌曲、乐器及舞蹈等与藏族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
(2)“舞蹈是种信仰”,文章在哪些方面表现了杨丽萍的这一观念?请简要叙述。
(3)最后一个自然段,在文中有何作用?
(4)“原生态”艺术引起了人们的争议,有人认为“原生态”歌舞对继承和保护民族文化艺术有积极作用,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赶时髦”的表现。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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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匕首藏在哪里
向 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A.小说借一个曾经的酒店保安讨要工资的事件,写出了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表现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主题。
B.男医生拒绝了“我”打绷带的请求,可以看出他的医德,但他又恶意地推荐我到精神病医院,又可见其缺德。
C.“我”为了能合理地打上绷带不惜花钱施起苦肉计,终于把匕首藏在一个安全又能派上用场的地方。这一情节幽默搞笑,令人放松。
D.酒店大厅里“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的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与我落魄的生活状况形成对比,也引出马经理的出场,为下文做铺垫。
E.作者运用了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等方法来刻画人物,突出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2.小说的标题“把匕首藏在哪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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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共12分)
酒 事
于德北
17岁那年,我离开了学校,走上了社会。我父亲是一个古板而严谨的人,他当时是一家报纸的副总编,在人群里总有点面子,特别希望我能去一家好一点的高中重读。我生来就倔,小事还犹豫,大事从来是一去不回头。当时,我外语不好,数学不好,考上大学的希望十分渺茫,所以,我毅然选择离家,到外面的世界去漂泊。
我曾在一个建筑工地当力工。
力工的活苦,没技术,让人瞧不起,不像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电工那么气派,受人尊敬。力工像杂役,什么地方缺人都得顶上。
心中就苦闷。
苦闷也没有办法,因为,这毕竟是自己的选择。
那年夏天,雨水大,工期被耽误了,大家都很着急。有一天,我被分到李师傅带的混凝土班,跟着大家打立柱。一天的任务是11根立柱,打到下午的时候,云彩就来了。李师傅抬头看看天,凭空叫了一句:“爷儿几个,加把劲,抢雨前干完了,我管酒。”
我知道这个李师傅,他是建筑公司的劳模。他有一个疯老婆,已经疯了三十几年,但三十几年里,李师傅从来没让她磕着、碰着,从来没让她弄脏了衣服,从来没让她走失过。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师傅有一个女儿,刚刚上大学,李师傅的负担不轻,平日里花钱节省人人尽知。
“真管酒?”有人问。
“管!”
李师傅平时是一个话语极少的人,他这一喊,有点一诺千金的意思,身边的人陡然增了一股劲,硬是抢在倾盆大雨下来之前,把立柱打完了。
酒、肉都有价,酒是9毛钱一斤,肉是8毛钱一盘。
六个人,围坐在工棚里,大呼小叫地吃开了。
我不会喝酒,自然往后挪挪身子,我感到有点冷。这时,一只粗糙的大手扶住了我的后背,并用力地往回拢了拢。
是李师傅。
他把发乌的饭盒递到我眼前,说:“啁一口。”
我摇了摇头。
“啁一口。”
语气是命令似的。
我接过饭盒盖,抿了一口里边的白酒,顿时被呛得咳嗽起来。
李师傅拍了拍我的后背,鼓励说:“再啁一口。”
我抬头看看他,突然在他的目光里发现了一种异样的东西——那是父亲般的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
我又喝了一口。
是喝,不是抿。
一股热浪从喉头一直冲到胃里,又从胃里反到心上。
工友们都笑了。
那天,我喝多了,李师傅领着我,站在工棚的门口,冲着如注的大雨说:“喊一声,喊一声就什么都好了。”
说着,他“啊——”地大喊了一声,那声音撕心裂肺,神鬼皆惊。
“啊——”
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如同悲怆的《命运交响曲》,渗入雨水里,向四周溅落了。
“啊——”
我也叫了起来。
“啊——”
随着喊声,我的眼泪流了出来。
“啊——”
随着眼泪的掉落,我心中的块垒也一点点地坍塌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师傅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孩子,喝了酒了,是男人了,不哭了。”
随着李师傅的话音儿,雨突然停了。那一刻,我觉得我长大了。
【小题1 】下列对作品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作品中写到了两个父亲,李师傅“慈爱和让人无法抗拒的关怀”使“我”倍感温暖,体会到自己父亲身上少有的鼓励之情。
B.随着李师傅的喊声,“身后的工友们也纷纷叫了起来”,“这些声音合在一起”将劳动的热情和团结的力量抒发得真切感人。
C.作品通过人物语言来表现性格,“爷儿几个,加把劲”“真管酒?”等语言描写,将人物豪爽、直率的性格表现得生动传神。
D.作品在语言运用方面相当准确,同样表现饮酒,“啁”的痛快,“抿”的羞涩,“喝”的坦然,这些词既叙写动作,又传达心理。
E.作品以“酒事”为题,“酒”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只有饮下这碗苦酒,才能面对这坎坷的人生。这是“我”步入社会的第一课。
1.倒数第三段中“我心中的块垒”,在作品中具体指什么?(4分)
2.结合作品,简析李师傅这一人物的形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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