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个口袋,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娑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大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周老爷子开粥棚救济,但是他规定,领粥要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B. 小儿子在文中两次出场,衬托了周老爷子的心狠无情,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和内容。
C. 水灾过后,周老爷子名声很快变得臭不可闻,而他的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 这篇小说显示了作者对“持家”“行善”等的思考,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耐人寻味。
2.小说中的周老爷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小说在塑造周老爷子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请就其中主要的两种进行简要赏析。
3.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个口袋,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娑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大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是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周老爷子开粥棚救济,但是他规定,领粥要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大家的不满。
B. 小儿子在文中两次出场,衬托了周老爷子的心狠无情,丰富了小说的情节和内容。
C. 水灾过后,周老爷子名声很快变得臭不可闻,而他的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 这篇小说显示了作者对“持家”“行善”等的思考,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耐人寻味。
2.小说中的周老爷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小说在塑造周老爷子这个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请就其中主要的两种进行简要赏析。
3.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
铁公鸡施粥
光绪三年,淮河发大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河南济源偏北有一铁牛镇也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铁牛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悭吝,比铁公鸡还抠,大伙儿私下里称铁牛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周家忽然传出消息:周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铁牛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周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周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铁牛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周老爷子吝啬持家,周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菜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周家放出规矩:“领粥时,必须说‘周老爷真慷慨,周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周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周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周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周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用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婆婆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然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使铁牛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周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周老爷子做了件蠢事。周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周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周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周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朝周老爷子讨说法,周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周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铁牛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铁牛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周老爷子的名声在这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有时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年周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幺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打,所以我恨透了讨饭。”周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铁牛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周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周家孩子不孝,但周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周家还在,子孙兴盛,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规律,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12期,作者刘源,有删节)
1.这篇小说情节曲折起伏,用简洁的语言梳理出情节的发展脉络。(5分)
答:
________
2.分析小说中主要人物周老爷子的形象。(6分)
答:________
________
3.“小儿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试简析。(6分)
答: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4.周老爷子临终那番话颇有深意,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实际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
答: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善亦有道
刘 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迭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5分)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2.请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6分)
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4.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善亦有道
刘 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怡当的两项是(5分)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2.请分析小说中达老爷子的形象。(6分)
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4.小说的最后两段点明了题旨,尤其是达老爷子临终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传统文化,联系当今社会现实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善亦有道
刘源
光绪某年,黄河发火水,无数百姓流离失所,陕西关中东南有一长丰镇来了几十个衣衫褴褛的灾民。这长丰镇虽然有几个富户,但个个吝啬异常,真是铁公鸡一毛不拔,大伙儿私下里称长丰镇为“铁公鸡镇”。
灾民们等待施舍,但富户们家家大门紧闭。饥肠辘辘的灾民们正绝望之时,镇北的达好仁家忽然传出消息:达家将开粥棚!消息震惊了长丰镇!要知道,在众多铁公鸡中,达老爷子的吝啬可是鼎鼎有名的。达老爷子今年七十了,家里虽不是长丰镇的首富,但财力着实雄厚,只是达老爷子吝啬持家,达家上下连一个胖子都没有,他自个更是瘦骨嶙峋。前阵子他的小儿子成亲,宴席上的馒头居然是一半白面一半糠麸,莱也是素多荤少,规格比有些穷人家的婚宴还差。
如今他居然肯设粥棚,颇令人大惑不解。可眼瞅着几口大锅支了起来,家丁们劈柴烧火,不像是假的。很快,达家放出话来:“领粥时,必须说‘达老爷真慷慨,达老爷真是大善人’,然后跪下来朝达家大门磕个头……”一碗稀粥居然让人家磕头,太过分了。但饿肚子的滋味真不好受,灾民们只好自觉地排起了长队。水滚开时,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达家的伙计朝大锅里下了两瓢米,不由嘀咕道:“这么大的锅,下这么点儿米,这粥可真够稀的!”这时,那伙计又打开另一口袋子,舀出来一瓢东西,大伙儿一看,惊叫道:“米糠?”一锅粥,两瓢米加五瓢糠,粥是稠了,味道可就……没想到老爷子做善事也打折扣,这不明摆着让大家戳脊梁骨吗?家里人很不满,小儿子年轻气盛,跑到堂屋跟老爷子吵了起来。“爹,韩信衣锦还乡本可杀了那个让他钻裤裆的家伙,但他让那人做了官,赢得了好名声。可你呢?做个粥棚,一天花上一袋米,一个月也就三十袋米而已………”“你有本事给我弄三十袋米来,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辛苦攒下的家业迟早要被你们这些败家子败光!”达老爷子气呼呼地走了。灾民们感谢达家做善事,跪在地上朝坐在太师椅上的达老爷子磕了个头,才换得一碗黄粥,泪眼汪汪地蹲在一边喝。牺牲了尊严才换来的东西,虽能果腹,心里却在滴血……灾民们磕头讨饭,眼泪汪汪地喝粥,这幅凄惨的情景让长丰镇的上空弥漫着悲伤的气氛。
达老爷的慈善活动没有收到预期效果,反而被人骂得狗血淋头,那些没有施舍的富户们则耻笑达老爷子做了件蠢事。达老爷子似乎也意识到了,便改了规矩,领粥时可以不跪,但必须为达家做一天活。这个规矩倒还不错,但达家哪有那么多活给人干?于是达老爷子将家里的佣工全部遣走,这些人聚拢起来向达老爷子讨说法,达老爷子的回话倒也简单:谁干活只要三餐饭,不要工钱,就可以留下。小儿子担心:“爹,灾民们固然用着便宜,可他们总有走的一天,到时候咱们家再找人可就难了。”达老爷子说他们肯定会非常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活计。小儿子豁然开朗,这老爷子真算计到家了,够狠!结果长丰镇的小工价格直线下降。
水灾过后,长丰镇又恢复了原样。但是,达爷子的名声迅速在半年里变得臭不可闻,人们提起他,干脆以“老鬼”相称。
这一年达老爷子病重,临死前对孩子们说:“我知道你们对我颇有微词,但你们不知道,我这么做,既为他们好,也是为你们好。我原来也讨过饭,当时和我一起讨饭的好朋友,他一生都在讨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大家惊奇地听着。“因为他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人家,大米饭白馒头管够,让他觉得讨饭的日子真不错;而我运气不好,讨饭被狗咬,被人欺,所以我恨透了讨饭。”达老爷子沉痛地说,“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别人不做粥棚,我做,但我不会让灾民们觉得讨来的饭特别香。钱花好了能帮人,花不好就毁人,我落了个坏名声,却总好过给长丰镇增加一批乞丐……”
说罢,溘然长逝。达家子孙将丧礼办得非常寒酸,百姓们纷纷议论达家孩子不孝,但达家人不在意。几十年后,达家还在,子孙兴盛,还出了好几个人才,而其他富户没有逃过“富不过三代”的宿命,相继败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2011年4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饥民流落“铁公鸡镇”,吝啬的达老爷子将开粥棚。但是达老爷子规定,饥民领粥时必须先干活再磕头,那米少糠多的粥引起了饥民和家人的不满。
B.达老爷子施舍遭骂,他也意识到自己做得过分了,于是不得不改规矩,变磕头为干活,并遣走佣工。
C.水灾过后,达老爷名声臭不可闻,临终之语却让家人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
D.达家为老爷子的丧事办得非常寒酸,让镇子上的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反倒让达家在几十年后子孙兴盛。
E.这篇小说的内容涉及“勤俭持家”“行善亦有道”的主题,有很强的现实警示作用。语言质朴通俗,读来令人沉思良久,受益颇多。
2.请概括小说中达老爷子这一形象的特点。(6分)
3.小说中的“小儿子”出现了两次,请简要分析这个角色在小说中的作用。(6分)
4.小说结尾处达老爷子临终的那番话启人深思。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
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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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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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写了三件有关种树的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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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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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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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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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孔子不是圣,只是人,一个终生一直梦想恢复周公之治,安定天下百姓的人。他很栖皇,也很无奈,唇焦口噪,颠沛流离,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犹如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恰如其份地讲,他是个堂吉诃德。他是那般执着,“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即使走头无路之时,也不 甲 (推脱/推托)自己的责任。
孔子不是神,只是人,一个感情炽(zhì)热的人。他会怒不可遏地呵(hē)斥昼寝的宰予“朽木不可雕也”;也会对他欣赏的颜回微微颔(hán)首;对他 乙 (不以为意/不以为然)的举动,他会莞(wǎn)尔一笑,笑过之后又连忙解释“前言戏之耳”。
虽然《论语》以记言为主,但我们从中 丙 (不止/不只)可以了解他的思想,还可以看到一个栩栩如生的孔子形象。
1.文中加点字的注音和字形都不正确的是
A.呵 (hē)斥 唇焦口噪 B.炽(zhì)热 恰如其份
C.颔(hán)首 走头无路 D.莞(wǎn)尔 栩栩如生
2.在文中甲乙丙处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推脱 不以为然 不只 B.推脱 不以为意 不止
C.推托 不以为然 不止 D.推托 不以为意 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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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
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
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二战之后,“垮掉的一代”风靡美国,这对年轻的迪伦有很深刻的影响。这种挑战体面的传统价值标准的思想或许催促着迪伦摆脱传统的教育模式,寻找属于自己的传奇。
B.作为“垮掉的一代”作家群中的代表,艾伦·金斯堡在思想上与迪伦产生了高度共鸣,非常肯定迪伦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C.摇滚乐《像一块滚石》是迪伦的代表作,它体现了歌手对自身灵魂的探索,使迪伦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
D.音乐与文学对于迪伦来说,具有相通性,都意义非凡,两者的价值与魅力在他身上得到了圆融体现。
2.作者为什么称鲍勃·迪伦是“迷人之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鲍勃·迪伦几次受到诺贝尔文学奖青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
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二战之后,“垮掉的一代”风靡美国,这对年轻的迪伦有很深刻的影响。这种挑战体面的传统价值标准的思想或许催促着迪伦摆脱传统的教育模式,寻找属于自己的传奇。
B.作为“垮掉的一代”作家群中的代表,艾伦·金斯堡在思想上与迪伦产生了高度共鸣,非常肯定迪伦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C.摇滚乐《像一块滚石》是迪伦的代表作,它体现了歌手对自身灵魂的探索,使迪伦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
D.音乐与文学对于迪伦来说,具有相通性,都意义非凡,两者的价值与魅力在他身上得到了圆融体现。
2.作者为什么称鲍勃·迪伦是“迷人之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鲍勃·迪伦受到诺贝尔文学奖青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