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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胡佛)主张救济主要应由地方政府和社区、私人慈善团体进行;救济重点在照顾处于困境中的大工业资产者、金融家和大农场主。他说:“联邦政府一干预,这种保险或干预,就会一成不变地堕落为仅仅的布施。”“对我们国家的理想和精神来说,自愿自觉的行动总比国库里拨出款来要强上千倍。”

——黄安年《罗斯福和1935年社会保障法》

材料二  罗斯福认为,(联邦)政府对于全体公民的福利负有一种终极的责任。如果私人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努力,未能为那些愿意工作的人提供工作和为不幸的人提供救济,那么,那些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遭遇困难的人就有一种要求政府予以援助的权利,他宣称“所有的人”,都有权“享受充分保障不必在经济上担心老、病、事故和失业的权利”。

——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美利坚合众国成长史》

材料三  1933—1939年,美国政府各项救济工作的支出总额达到了约180亿美元。这样的结果,毫无疑问的造成了美国政府的连年赤字……1936年财政年度的赤字为43亿美元,……但客观效果却使整个国家的境况有所好转,大大减轻了失业者的贫困和痛苦。

——温荣刚《罗斯福实行赤字财政政策的原因分析》

(1)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比较胡佛和罗斯福在社会救济方面的主张有何不同。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为提供“工作”和“救济”,罗斯福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评价罗斯福新政中的社会救济举措。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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