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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有关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古代社会是以“道德为主,法律为辅”的社会治理形式,而地方执法是由地方官员进行的,地方官员往往就是制度的代表。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案件能否得到合理的判断就依赖于地方官员的断案能力及道德水平。对百姓更为不利的是,在当时的案件审判技术限制下,为了能够尽快平息民愤和上级压力,许多封建朝代都将酷刑苛吏合法化,甚至都有一整套的刑具严刑逼供

——摘编自陈杰《中国古代冤案略议》

材料二中国法制起源较早。夏代有“禹刑”。周穆王命吕侯制作《吕刑》。春秋时期出现了《刑鼎》、《刑书》、《竹刑》。战国时魏文侯命李悝制定《法经》,秦朝时被发展为《秦律》。汉高祖命萧何参照秦律制作了《九章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上承秦汉,下启隋唐,《新律》和《北魏律》为代表。唐代制定《唐律疏议》颁行天下。唐律继承了古代立法传统,将各种法规熔为一炉,采取了刑事立法的形式,全部律条都围绕着“罪”和“刑”分别加以规定、解释。唐律规定了严惩十恶,依次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还规定如果赃证已经明确,“理不可疑”,犯人即使不招,也可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唐律疏议》成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也是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深刻影响着有交往的各地,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摘编自叶孝信《中国法制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指出古代中国发生冤案的原因。

(1)根据材料二,概括中国古代法制建设的主要特点。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怎样防止冤案的发生。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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