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日 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3.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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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3.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高教授是个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大家都知道:他的花绝不送人。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的饭桌上常见荤腥。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那是您不知道抗战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中文系主任,当代散文大师的大衣破得不能再穿,他就买了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粗毛氆氇一口钟穿在身上御寒。有些著作等身的教授,因家累过重,只能到中学去兼课。高教授卖花,皆无非议。
大家对这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不敢碰这些花了。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他的花圃,蔡德惠。他一毕业,就当了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门对门。他俩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个非常用功的学生。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的家大都在沦陷区。教育部每月发一点生活费。大部分学生在外面找个职业,对付着过日子。像蔡德惠这样没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联大男生大多数不衫不履,邋里邋遢。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他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除了鞋袜。他的衣服都自己洗,换洗得很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微微一笑。衬衫的肩头穿破了,缝好了依然是件完整的衬衫。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三,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门很枯燥的学问。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吗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
高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真正使高教授对他产生较深印象,是在他当了助教后。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他已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是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但并不孤癖。他的杭高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来坐坐。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标本夹在书里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他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点生活情趣。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结尾一段照应题目,呼应前文“日规”情节,且传达出斯人已逝、精神尚存的意蕴。
B. 文中两处写到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第一次重在写教授“卖花”后家里生活得以改善,香气里有种暂时摆脱困窘的喜悦;第二次重在引出高教授对蔡德惠死的悲痛与愧疚。
C. 原文中用了较多篇幅写联大师生生活窘迫,为了生计大都挤时间去兼职。这样写的主要是用来证明高教授“卖花”无可非议。
D. 作者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了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因贫困而死有种“斯人也有斯疾也”的痛心,同时也表现出他的自责,觉得自己未能尽力帮助蔡德惠。
2.概括蔡德惠这一形象特点,并指出其命运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思考。
3.小说中的“剑兰”,作者落笔很不一般,请指出这样写“剑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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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2.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3.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三)阅读下面的文章(文学类),回答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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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人生(节选)
路遥
天还没有明时,高加林就赤手空拳悄然地离开了县委大院。
他勿勿走过没有人迹的街道,步履踉跄,神态麻木。当他走到大马河桥上的时候,他一下子有气无力地伏在了桥栏杆上。桥下,清清的大马河在黎明前闪着青幽幽的波光,穿过桥洞,流向了看不见的远方。
他手抚着桥栏杆,想起第一次卖馍返回的时候,巧珍就是站在这里等他的;想起在这同一个地方,他不久前又曾狠心地和她断绝了关系。眼下他又在这里了,可是他现在还有什么呢?他幻想的工作和未来在大城市生活的梦想破灭了,黄亚萍又退回到了他生活的远景上;亲爱的刘巧珍被他冷酷地抛弃,现在已和别人结了婚。这一切怨谁呢?他恨起了自己:他的悲剧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为了虚荣而抛弃了生活的原则,落了今天这个下场!
黎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静悄悄地来临了。城里已经又开始纷纷攘攘了。高加林望了一眼罩在蓝色雾霭中的县城,就回过头,穿过桥面,拐进了大马河川道。
他走在庄稼地中间的简易公路上,心里涌起了一种从未体验过的难受。他已经多少次从这条路上走来走去。从这条路上走到城市,又从这条路上走回农村。这短短的十华里土路,对他来说,是多么的漫长!这也象征着他已经走过的生活道路——短暂而曲折!他一边走一边想:他回到村里后,人们会怎样看他呢?他将怎样再开始在那里生活呢?可是现在……他忍不住一下子站在路上,痛不欲生地张开嘴,想大声嘶叫,又叫不出声来!
早晨的太阳照耀在初秋的原野上,大地立刻展现出了一片斑斓的色彩,脚下的土路潮润润的。高加林在路上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几步就站下,站一会再走。
高村子还有一里路的地方,他听见河对面的山坡上,有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地说话,其中听见一个男孩子大声喊:“高老师回来……”他知道这是他们村的砍柴娃娃,都是他过去的学生。突然,有一个孩子在对面山坡上唱起了信天游_______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 孩子们都哈哈大笑,叽叽喳喳地跑到沟里去了。
这古老的歌谣,虽然从孩子的口里唱出来,但它那深沉的谴责力量,仍然使高加林感到惊心动魄。唉!孩子们都这样厌恶他,村里的大人们就更不用说了。
他走不远,就看见了自己的村子。他忍不住停下了脚,忧伤地看了一眼他熟悉的家乡。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但对他来说,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许多刚下地的村里人,却都从这里那里的庄稼地里钻出来,纷纷向他跑来了。
他不知道这是怎一回事,村里的人们就先后围在了他身边,开始向他问长问短。所有人的话语、表情、眼神,都不含任何恶意和嘲笑。大家还七嘴八舌地安慰他哩。“回来就回来吧,你也不要灰心!”“天下农民一茬子人哩!逛门外和当干部的总是少数!……”
当高加林再迈步向村子走去的时候,感到身上像吹过了一阵风似的松动了一些。他抬头望着这单纯而又丰富的故乡田地,心中涌起了一种深厚的情感,就像他离开它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才回来……当他走到大马河湾的分路口上时,腿猛一下子软得再也走不动了。
他猛然发现,德顺爷爷正蹲在他面前。他不知道德顺爷爷是什么时候蹲在他面前的,他只是静静地蹲着,抽着旱烟锅。
“爷爷,我心里难过。我现在也知道,我本来已经得到了金子,但像土圪塔一样扔了。我现在觉得活着实在没意思,真想死……”
“胡说!”德顺爷爷一下子站起来,“你才二十四岁,怎么能有这么些混账想法?我,快七十岁的孤老头子了,无儿无女,一辈子光棍一条。但我还天天心里热腾腾的,想多活它几年!别说你还是个嫩娃娃哩!我虽然没有妻室儿女,但觉得活着总还是有意思的。我爱过,也痛苦过;我用这两只手劳动过,种过五谷,栽过树,修过路……这些难道也不是活得有意恵吗?一拿你们年轻人的词说叫幸福。幸福!你小子不知道,我把我树上的果子摘了分给村里的娃娃们,我心里可有多……幸福!我栽下一钵树,心里就想,我死了,后世人在那树上摘着吃果子……"
德顺爷爷大动感情地说着,像是在教导加林,又像是借此机会总结他自己的人生。他那 只拿烟锅的,衰老的手在剧烈的抖动着。
高加林一下子扑倒在德顺爷爷的脚下,两只手紧紧抓着两把黄土,沉痛地呻吟着,喊叫了一声:
“我的亲人哪……"
(注)①《人生》以上世纪70年代黄土高原作为故事大背景。把在当时社会中处于农村和城市之间“交叉地带”中的人们之间的矛盾表现得非常充分。②小说节选前的情节概拆:高加林是一个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奋斗,好不容易进入县委大院工作,却被人揭发走后门找工作的事情,最后只得离开县委大院。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这篇小说写的是关于农村人在城乡“交叉地带,奋斗的故事。小说通过主人公丰富的心理活动,启发我们思考人生含义。
B.文段中对小孩子唱起“信天游”片段的描写,从侧面真实而严肃地谴责了高加林为了个人利益,出卖良心的行为。
C.结尾句“我的亲人哪”给原本有点暗淡的故事收尾平添了一丝暖色,世上最亲的还是自己的故乡,还是自己的乡亲。
D.这篇小说借助德顺爷爷富有深刻含义的语言,表现了主人公高加林的复杂心理,巧妙地传达了作品的内在意蕴。
2.请简要分析高加林这一人物形象。
3.结合注解思考小说选段主要蕴含了作者哪些思想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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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与海明威相见
马尔克斯
①1957年春天一个阴雨连绵的日子,他偕同妻子漫步走过巴黎圣米歇尔大街时,我一下子便认出了他。他在街对面,正朝着卢森堡公园那个方向走去。当时他显得那样生气勃勃,富有活力。瞬间,我觉得自己被分割在自我的两个对立的角色之间。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上前请求谒见,还是穿过林荫大道,向他表达我谦卑的钦慕之心。我只是把两手握成杯形放在嘴边,朝对面大声喊道:“艺——术——大——师!”海明威转过身来,举起手,亮着孩子般的嗓音,对我高声叫道:“再见了,朋友!”这就是我见到他的唯一时刻。
②那时,我是个28岁的哥伦比亚记者,游荡在巴黎街头,毫无目的和方向。我的文学大师是两位各具特色的北美小说家。一位是威廉•福克纳,我从未有过眼福见到他。另一位就是从街对面向我道别的那个生命短暂的人,他留给我的深刻印象是:我生活中仿佛发生过某件事,而且这件事总是萦绕我的一生。
③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小说家读别人的小说只是想领会这些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我相信这话千真万确。我对浮现在纸页表面的那些秘诀并不满足:我们翻过书来就会发现隐于其间的缝口。我们以某种不可言喻的方法把书分解到它的实质部分,在弄清楚了作者的发条装置奥秘后,再把它回复原样。但把气力花在分解福克纳的书上,则是令人沮丧的,因为他似乎没有一个写作的有机体。人们力图剥去他纸页表面的东西,但随即映入眼帘的便是弹簧和螺丝钉,不可能再回复原样了。相比之下,海明威的灵感要少些,激情和狂热也少些。他极其严肃,把那些螺丝钉完全暴露在外.就像装在货车上那样。也许鉴于那个原因,福克纳便成为一位与我的心灵有着许多共感的作家,而海明威则是一位与我的写作技巧最为密切相关的作家。
④他阐明了这样一点——言简意赅对写作颇为有益:一个主要的困难就是如何把词句组织好。难以写下去时,重新读一读自己的作品还是颇为值得的。这样可以使自己时刻记住:写作始终是艰苦的劳动。“一旦写作变成你的主要癖好和极大的快乐”,他说,“那么只有死亡才能止住它”。
⑤海明威的所有作品都洋溢着他那闪闪发光、但却瞬间即逝的精神。他的短篇小说的精华在于使人得出这样的印象,即作品中省去了一些东西,确切地说来,这正是使作品富于神秘优雅之感的东西。它揭示出这一观点:写作如同冰山,如果要想得到下面的八分之七部分的支撑,就必须打好坚实的基础。
⑥注重技巧无疑是海明威始终未能在长篇小说领域里博得声望的原因所在。但是,在我看来,《过河入林》这部最不受青睐的小说却是最有魅力和最富于人性的。正如他自己披露的,这本书开始是当做短篇来处理的,后来误入了长篇小说的松树林中。它1950年问世时,招来的批评是猛烈的,但也是不正确的。这本书不仅是他的最佳之作,而且还是他最富于个人感情的作品。当时他对已经逝去的那些不可弥补的岁月怀有思念之情,对生命之余的最后那几年有着令人心碎的预感。他从没有在任何一本书中把自己放在这样一种与世无争的地位。他的主人公死得那么平静、那么自然,但却蕴育着他本人后来自杀的不祥之兆。
⑦意大利、西班牙、古巴——半个世界都留下了海明威的足迹。在古巴一个庄园的住所里,他一直居住到逝世的前夕。那座房屋在树荫中仍保持着完整无缺,里面仍旧陈列着他的各类藏书、猎物和写字台,以及他生前从世界各地弄来的许许多多的小玩意。现在他虽然离开了人间,但这些东西却仍然存在着,他曾经以占有它们的魔法赋予它们灵魂,而现在它们则同这颗灵魂共存。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文章主要谈论海明威的创作技巧、文学成就,“与海明威相见”不仅指作者曾见其本人,更指海明威的创作对作者有萦绕一生的影响。
B.第⑧段以“螺丝钉”为喻对福克纳和海明威的写作风格进行了对比,形象地表明前者更注重灵感和激情,而后者更看重写作技法本身。
C.作者既肯定了海明威在短篇小说领域取得的杰出成就,也客观地指出海明威由于过分在乎技巧而未能在长篇小说领域博得声望。
D.作者认为《过河人林》是海明威最富魅力的作品,原因在于海明威在写作中“误人了长篇小说的松树林”,并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体验。
E.文章结尾叙写了海明威生前的住所,通过对书籍、写字台、小玩意等物件生动细腻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海明威的深切缅怀。
2. 文章开篇写与海明威相见的情景,有什么作用?(6分)
3. 从全文看,马尔克斯从海明威那里得到了哪些写作启示?(6分)
4. 请结合本文和下面《老人与海》中的两段文字,简析海明威作品的独特魅力。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说服力。(6分)
①这是一个自己驾驶着小艇在墨西哥湾流里打鱼的老人,他现在已经出海84天而没有捕到一条鱼了。
②他想:这一回它们可把我打败了。我已经上了年纪,不能拿棍子把鲨鱼给打死。但是,只要我有桨,有短棍,有舵把,我一定要想法去揍死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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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题。
“这是你的战争!”
宗 璞
①昆明下着雪。红土地、灰校舍和那不落叶的树木,都蒙上了一层白色。几个学生从校门走出,不顾雪花飘扬,停下来看着墙上的标语:“这是你的战争!This is your war!”
②前几天,学校举行了征调大会,盟军为中国抗战提供了大批新式武器和作战人员,由于语言不通,急需译员。教育部决定征调四年级男生入伍,其他年级的也可以志愿参加。
③历史系教授孟弗之从校门走出,他刚上完课。无论时局怎么紧张,教学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刻。一起走的几个学生问:“做志愿者有条件吗?”弗之微笑答道:“首先是爱国热情。英语也要有一定水平,我想一个大学生的英语水平足够对付了。”他看着周围的年轻人。谁将是志愿者?他不知道。可是他知道那些挺直的身躯里跳动着年轻的火热的心。
④弗之走了一段路,迎面走来几个学生,恭敬地鞠躬。弗之不认得。一个学生走近说:“孟先生,我们是工学院三年级的,愿意参加翻译工作。”弗之想说几句嘉奖的话,却觉得话语都很一般,只亲切地看着那几张年轻而带几分稚气的脸庞,乱蓬蓬的黑发上撒着雪花,雪水沿着鬓角流下来,便递过一块叠得方整的手帕。一个学生接过,擦了雪水,又递给另一个,还给弗之时已是一块湿布了。
⑤雪越下越大了。弗之把那块湿布顶在头上,快步往回走。这时,一个年轻人快步跟上来,绕到前面,唤了一声:“孟先生。”弗之认得这人,是中文系学生,似乎姓蒋。他小有才名,文章写得不错,能诗能酒,也能书能画。“孟先生。”那学生嗫嚅着又唤了一声。弗之站住,温和地问:“有什么事?”蒋姓学生口齿不清地说:“现在四年级学生全部征调做翻译,我……我……”弗之猜道:“你是四年级?”“我的英文不好,不能胜任翻译。并且我还有很多创作计划……”“无一例外。”弗之冷冷地说,并不看他,大步走了。 蒋姓学生看着弗之的背影,忽然大声说:“你们先生们自己不去,让别人的子弟去送死!”弗之站住了,一股怒气在胸中涨开,他回头看那学生。学生上前一步:“只说孟先生是最识才的,叫人失望。”弗之转身,尽量平静的说:“你,你无论怎样多才,做人是不能打折扣的,一切照规定办。”弗之走得很慢,自觉脚步沉重,回到住处时,只见院子里腊梅林一片雪白。
⑥此刻,弗之的外甥、生物系学生澹台玮正在萧子蔚老师的房间里。玮是三年级,但学分已够四年级。师生两人对坐在小木桌旁,讨论着生物学的问题。子蔚感到玮有些心不在焉,已有点猜到他的心思。待讨论告一段落,玮道:“也是商量。”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只是觉得战场和敌人越来越近,科学变得远了,要安心念书似乎很难。” “可是你并不在征调之列。生物化学是新学科,需要人开拓,要知道得到一个好学生是多么不容易。我也很矛盾。”子蔚站起身,走到窗前。学已停了,腊梅林上的雪已消了大半。玮也走到窗前,默默地望着窗外。过了一会儿,玮转身向着子蔚:”我会回来的。”“那是当然。”子蔚说。玮向子蔚鞠了一躬。子蔚向前一步,拉着他的手郑重地说;“我尊重你的决定。”玮再鞠一躬,走出房间,回头说:“萧先生,我回去了。”子蔚默默地看着他下楼,又到窗前,看他出了楼门,沿小路往腊梅林中去了。
(节选自长篇小说《西征记》,有删改,标题为选者所拟。)
1.文中第3节师生问答的内容,与上下文的人、事叙述有何关联?(4分)
2.文中的手帕细节描写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情感活动?请具体说明。
3.孟弗之于蒋姓学生、萧子慰于澹台玮的对话场景,对比鲜明,请从学生形象和对话情景两个方面加以分析。(6分)
4.请探究文中自然景物叙写的深刻寓意,以及对表现人物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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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 文章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铺垫。
C. 文章结尾两段展现了浓郁的情感,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最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校歌展现的情感也是悲伤沉郁的。
D. 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难忘回忆,使其形象立体化。
2.如何理解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3.作者对五小时光在自己的文学写作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追溯,具体表现有哪些?由此对母校表达怎样的情感态度?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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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小兄弟
路翎
警察何奎文在热闹的人行道上叉着腰慢慢地走过来了,有时踢一下地上的摊子,有时掀一下挂在墙上的货品,严厉地命令这些摊子在十分钟以内一律滚开。但不久他就很疲劳了,满脸流汗,衣服完全汗湿。天气如此热,他觉得非常口渴,似乎要抓住谁毒打一顿才痛快。当发现有个酸梅汤担子摆在路边,他便觉得要对它发一下脾气,至少先弄杯冰酸梅汤吃吃再说。
守着担子的是两个小孩。他们恐怖而绝望地看着他的来临。“摊子为什么摆在路边上?"他凶狠地问,你们大人呢?”
两小孩是弟兄,大的叫王小二,小的叫王小三。他们睁大眼睛,几乎要哭出来了。“大人回家吃饭去了!”终于大的一个说。
“简直不像话,告诉他们,下回我就不客气了!”何奎文教训地说。……好,来杯酸梅汤!”犹豫了一下,他说。
听见他要酸梅汤,王小二忽地活泼、天真了,从凳子上跳下来,打开锅子掏了一大杯。他为能替警察办到这件事而得意。
“要不要冰?”他快乐地问。
“莫名其妙!”王小三插进来说,“警察喝酸梅汤当然要冰的!"
“屁!"小二愤怒地叫,“有时警察喝酸梅汤才不要冰!”他抬起头说:“不过我看你,警察先生要冰,我有的是!”
“少废话!"何奎文说。他被这两个小孩的对话弄得很苦恼,生怕会失去了尊严。
“那是要冰了!"小二喜悦地说。他取出冰来,敏捷地刨起来,同时不住地对警察何奎文说着话。他觉得他和这个警察很亲爱,他的心里是兴奋得要发狂了。
但小三说他刨得不好,走过来和他抢夺了。他自然不肯让,于是两人叫骂着揪打起来,小三被推跌到了地上。
“老子非刨,”那热情的小孩在地上哭着叫,“看哪个刨得好!”
“不哭啦,小家伙!”警察何奎文吃着冰说,“谁创还不是一个样……”
“他会刨个屁!"王小三爬起来猛力推开哥哥,抓起一块冰,“警察你再吃一杯,看我来刨!”
他踮起脚,高举手臂刨着。他太矮了,还没有摊子高,刨了很久只刨了一点点。忽然,右手的拇指在刨子上割破了,血流了出来。
他用嘴吮吸一下流血的手指,跑去搬了张小凳子,爬上去,重又刨起来了。这一次他创得很顺利,只是把冰弄碎了,糟蹋了很多。他一点也没有想到那块冰究竟要值多少钱,迅速地就把它刨去一大半。
“够了,装不下了!”警察何奎文说。
他满脸都是快乐的光荣:“我刨得好不好?”
“好个屁!”小二一面恨恨地说,一面把他挤了开去,动手替警察刨第三杯。两兄弟互相叫骂、讥笑,各个都怀着英雄的心愿和天真的爱情,把整块冰都拿来献给这可怕而可爱的警察。警察何奎文,先是根本不关心,现在却快乐了,疲劳也恢复了,不住地赞美他们:
“我是公正人,你们两个都卖力,刨得都好!哎,你这个样子要把你弟弟吃下去了,世间没有再比亲弟兄好的……我吃不下了,好了——喂, 叫你们不要吵,你们轮流一个一个地……
不知为何他心里非常感动,丢了几百块钱在摊子上,走开去。但两个小孩却又叫喊着向他追了过来。“不要钱,哪个要钱不是人!"小二喊。“还他!一个钱都不要!"小三狂热地叫。
他们在这种奇特的爱情上做着竞争,不顾一切地表达着赤诚的心。警察何奎文站了下来。“为什么不要钱呢?我这个人是吃白食的?"他动情地生气地说,觉得他自己真是太软弱了。“不要!不要!"
“算了吧!不要就拿来还我!”他忽地生起气来了,“告诉你们大人,下回摊子还是不准摆在路边上!以为两杯酸梅汤就买得动我?哼!我又不是不给钱,是你们不要!”
警察何奎文做出一副蛮横的样子来,看了两个娃儿一眼,走开去了。
两个小孩呆站着看着他,失望和空虚袭击了他们。他们走了回来,发觉冰已经弄光了,而这一块冰是起码要卖两千块的。
“怎么办呢?”小三差不多要哭出来了。
“全是你!拍那个瘟警察的马屁!有什么稀奇,老子长大了还是会当警察的!”这时他们的母亲走来,看着泼得满摊子的酸梅汤说:"怎么弄的呀。卖了多少钱?”
“是一个瘟警察!”小三哭着说,但王小二觉得说出这个来是丢人的——他觉得泄漏出他心里的刚才的那一阵热情来是丢人的,赶紧堵住了他弟弟的嘴巴。
“妈,是我口渴自已吃的!"他坚决地说。“我揍不死你!说,卖了多少钱?”“没有卖钱。”
那失望、痛心的妇人举手猛力打在他脸上。他摇晃了一下,狠狠地咬着嘴唇。看见他这样的顽强,那愤怒的母亲拿起一根木棍对着他打去。可他仍不作声,心里倒觉得很快乐。
一九四六年八月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部分用了“叉着腰”“踢”“掀”等动词,写出了警察何奎文巡检道路时的趾高气扬。
B. 小兄弟俩从起初的“恐怖而绝望”转为“忽地活泼、天真”,是因为从警察何奎文的态度中看到了不被驱赶的可能。
C. 两兄弟间疯狂的创冰竞争深刻地反映出内心对警察的恐惧感,既借此讨好何奎文,又意图转移他履行职责的视线。
D. 两兄弟觉得何奎文“可怕而可爱" ,"可怕”是因为何奎文是警察,他可以决定酸梅汤摊子的去留,“可爱”指何奎文没有了警察的凶狠威严。
2.小说在人物称谓上为什么反复强调“警察何奎文”?
3.探究文末部分小二行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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