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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中国,网络與论常常是针砭时弊、激浊扬清的力量。说办事群众“不是人民”的社区党总支书记,被网民怼得不再是书记了;堵住高铁门不让开车的彪悍女教师,也在网民的指责下黯然收敛了气焰。但对于两年前曾经在医患冲突中殴打医护人员的女老师参评正高职称,是否“宜将剩勇追穷寇”?对于疑因不堪压力而结束生命的寒门博士生的指导教师,是否一定要撤职砸饭碗?

离开了社会和集体,人很难再为人。因此,人类对道德规范有着内在的需要和呼唤。尤其是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对高洁道德君子的呼唤,对失德败德行为的抨击,几千年来始终是维持社会纲纪和人们心灵秩序的重要维度。因此,我们一方面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诚实守信、急公好义、见义勇为、乐善好施等传统美德大力提倡和褒奖;另一方面,也应顺应时代的要求,努力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之中。以法治安定天下,以道德温润人心。

一般而言,法律是针对大众所作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有时候,可能会有一些失德败德行为,没有受到法律的处置;也可能会有一些在道德上值得推崇的行为,没有得到法律的特别优待。这是因为那些达不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失德败德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的侵犯一般并不严重,所损害的往往是难以客观量化的社会道德感,法律很难对这些行为作出硬性的处罚规定。而某些道德上值得推崇的行为是否应予特别支持,法律也经常顾及不到。

但我们也必须同时认识到,法律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一种无奈,也有其道理。因为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处理,本来就是法律上极富争议的地方,对语意模糊的“社会公众”及其难以客观量化的社会道德感的侵犯就更难讲清楚了。法律对这种情况的“宽容”,体现了一种极其重要的严肃和审慎,是一种惩罚与行为相适应的重要理念。刑法上讲惩罚与犯罪相适应原则,行政法上讲处罚与违法相适应的比例原则,民法上也讲救济应该与侵权相当。对于违法犯罪,畸轻畸重的处罚都不是好的选择,更重要的是惩罚的及时性和必然性。法律当然要惩恶扬善,但它决不是情感宣泄的工具。只有惩罚规定清楚、程序正当,才能确保法律是我们的守护者,而不会沦为操之于情绪的喜怒无常的暴君。

法律与道德的完全匹配,始终是人类社会不懈追求但很难臻至的理想。我们在疾恶如仇的同时,不应失去宽和敦厚的品格。在法律作出惩罚之后,道德虽然可以继续谴责,但“治病救人”或许更加重要。明乎此,也许我们在审视文章开头那一连串问题的时候,能够得出更为理性的答案。

(支振锋《法律与道德,应有各自的坚守》)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难以对侵犯社会道德感的行为进行处罚,是法律的无奈,也是法律的“宽容”。

B. 网络舆论作为针砭时弊、激浊扬清的力量,能够呼唤有德君子、抨击败德行为。

C. 法律惩恶扬善,道德温润人心,两者的完全匹配很难,但这是我们追求的理想。

D. 对违法行为的判决,最重要的是惩罚的及时性、必然性,其次是判决的准确性。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首段两个事例论述网络舆论的作用,两个问句则引发读者对网络舆论导向的思考。

B. 文章主体部分先分析了法律对某些败德和有德行为的鞭长莫及,然后指出了原因。

C. 文章强调刑法的惩罚与犯罪相适应原则,旨在强调法律不能成为情绪宣泄的工具。

D. 文章首尾呼应,结尾处“得出更为理性的答案”一句实际已经回答了开头的问题。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对维持社会纲纪和人们心灵秩序而言,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同样重要。

B. 只要“治病救人”的理念得到认可,对失德败德行为的过度抨击就可能相对减少。

C. 法律如果沦为情绪宣泄的工具,会导致惩罚规定不清楚,达不到惩恶扬善的目的。

D. 作者的主张是,我们既要疾恶如仇,又要宽和敦厚,法律与道德应有各自的坚守。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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