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跛哥
李世袭
跛哥的大号叫郭苇。我想,应该是那种有思想的芦苇。
因为脚跛,他上学没少受人欺负。跛哥上初二的时候,新任的语文老师上第一次课时,让学生解释“蹒跚”的意思。一个调皮的学生说:“让郭苇给我们表演一下吧。”学生们一阵哄笑,老师也笑了,说:“郭苇,既然大家都同意,你就上来学一学吧。”跛哥听了,脸红得像灌了半斤老白干。他拿起语文书朝说话的那个学生砸过去,然后背起书包往外走。跛哥走的时候,一拐一拐地,正是“蹒跚”的“生动解释”。可学生们却不再笑了,老师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后来老师来到跛哥家,道了歉,希望郭苇能回去接着上学。跛哥说:“我早该不上了,家里没钱供我了。老师您不用过意不去。”说来说去,说去说来,老师还是没有劝动跛哥。
跛哥退学以后,就去大城市当了几年维修钟表的学徒。回来后到镇上开了个修钟表的小店,店名就叫“跛哥钟表维修店”。跛哥想开了,跛就是跛,为什么不让人家说?
一开始,跛哥的生意只是勉强有些进项,但他能钻研,肯努力,生意很快就火了。周边的人们都知道,没有跛哥修不好的钟表。几年过去,跛哥的店名换成了“跛哥钟表家电维修部”,生意多得忙不过来。但跛哥娘也开始发愁了:儿子老大不小了,上哪儿找个媳妇呀!跛哥却说:“急什么急,您儿子心眼好,脑子灵,挣钱多,咋都不愁个媳妇。说不定还会有人送上门来呢。”跛哥娘便勉强笑笑。
一天,跛哥店前来了个讨饭的孩子,脚也一拐一拐的。跛哥很是可怜他,给他了些钱,孩子便哭了。他告诉跛哥,他是出来找活干的,活没找着钱却花光了,又没脸回家,只好一边讨饭一边找活干。他还说跛哥对他最好,希望能收他做学徒。跛哥犹豫了一下答应了。这孩子心眼灵,又勤快,很快就能独当一面。跛哥把活儿干完,不等顾客来取,他就主动给人送去。维修部的生意更火了。
时针一圈又一圈地跑个不停,转眼间,孩子在跛哥这儿待了多半年了。这天,跛哥拿出一沓钱对孩子说:“这是你的工钱。你也该回家了。你手艺学得也差不多了,回去后自己开个店,只要勤快,好好干,日子肯定错不了。”孩子接过钱,对跛哥谢了又谢,依依不舍地走了。
半年时间又在“嘀嗒嘀嗒”声音中过去了,跛哥娘的叹息越发重了。
春节快到的时候,跛哥家来了两位客人,一位就是那孩子,另一位是那孩子的姐姐,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孩子和跛哥叙旧,姑娘和跛哥娘边唠嗑儿边准备饭菜。
这天晚上,姐弟两人住了下来。晚上,孩子对跛哥说,他想把姐姐介绍给跛哥。跛哥听了问:“你不是说梦话吧?”孩子说:“不是,你心眼好,又有本事,将来肯定会成大事,我们家里人都说,我姐跟了你肯定能享福。”跛哥不说话了,跛哥不是不想媳妇,有时想得还挺厉害。但跛哥想:找媳妇,得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呀。跛哥想好了,就说:“我怕委屈了你姐。”……
第二天,姐弟俩走了。后来孩子的姐姐嫁了人,日子过得挺不错。孩子每次来看跛哥,总免不了说上一句“你当初不该回绝这门婚事”的话。跛哥总是笑笑,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说:“我的爱情,总会来的。”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一段寥寥数语,在交代跛哥名字的基础上,写了“我”对名字的理解,为的是突出小说主人公身体残疾,像芦苇一样柔弱。
B. 调皮的学生说让郭苇通过表演解释“蹒跚”的意思,同学们一阵哄笑,老师就让郭苇上台表演,跛哥看到大家都歧视他,生气地走了。
C. “跛哥娘的叹息越发重了”这一段的交代既符合跛哥的职业特点,也说明跛哥岁数一天天增大,跛哥娘为给跛哥找媳妇越来越发愁了。
D. 受过跛哥照顾的“孩子”,要把自己的姐姐介绍给跛哥,但是跛哥拒绝了,他看出了姐弟俩的思想有些庸俗,和他的爱情观不相符。
2.小说中的跛哥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跛哥”为标题?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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跛哥
李世袭
跛哥的大号叫郭苇。我想,应该是那种有思想的芦苇。
因为脚跛,他上学没少受人欺负。跛哥上初二的时候,新任的语文老师上第一次课时,让学生解释“蹒跚”的意思。一个调皮的学生说:“让郭苇给我们表演一下吧。”学生们一阵哄笑,老师也笑了,说:“郭苇,既然大家都同意,你就上来学一学吧。”跛哥听了,脸红得像灌了半斤老白干。他拿起语文书朝说话的那个学生砸过去,然后背起书包往外走。跛哥走的时候,一拐一拐地,正是“蹒跚”的“生动解释”。可学生们却不再笑了,老师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后来老师来到跛哥家,道了歉,希望郭苇能回去接着上学。跛哥说:“我早该不上了,家里没钱供我了。老师您不用过意不去。”说来说去,说去说来,老师还是没有劝动跛哥。
跛哥退学以后,就去大城市当了几年维修钟表的学徒。回来后到镇上开了个修钟表的小店,店名就叫“跛哥钟表维修店”。跛哥想开了,跛就是跛,为什么不让人家说?
一开始,跛哥的生意只是勉强有些进项,但他能钻研,肯努力,生意很快就火了。周边的人们都知道,没有跛哥修不好的钟表。几年过去,跛哥的店名换成了“跛哥钟表家电维修部”,生意多得忙不过来。但跛哥娘也开始发愁了:儿子老大不小了,上哪儿找个媳妇呀!跛哥却说:“急什么急,您儿子心眼好,脑子灵,挣钱多,咋都不愁个媳妇。说不定还会有人送上门来呢。”跛哥娘便勉强笑笑。
一天,跛哥店前来了个讨饭的孩子,脚也一拐一拐的。跛哥很是可怜他,给他了些钱,孩子便哭了。他告诉跛哥,他是出来找活干的,活没找着钱却花光了,又没脸回家,只好一边讨饭一边找活干。他还说跛哥对他最好,希望能收他做学徒。跛哥犹豫了一下答应了。这孩子心眼灵,又勤快,很快就能独当一面。跛哥把活儿干完,不等顾客来取,他就主动给人送去。维修部的生意更火了。
时针一圈又一圈地跑个不停,转眼间,孩子在跛哥这儿待了多半年了。这天,跛哥拿出一沓钱对孩子说:“这是你的工钱。你也该回家了。你手艺学得也差不多了,回去后自己开个店,只要勤快,好好干,日子肯定错不了。”孩子接过钱,对跛哥谢了又谢,依依不舍地走了。
半年时间又在“嘀嗒嘀嗒”声音中过去了,跛哥娘的叹息越发重了。
春节快到的时候,跛哥家来了两位客人,一位就是那孩子,另一位是那孩子的姐姐,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孩子和跛哥叙旧,姑娘和跛哥娘边唠嗑儿边准备饭菜。
这天晚上,姐弟两人住了下来。晚上,孩子对跛哥说,他想把姐姐介绍给跛哥。跛哥听了问:“你不是说梦话吧?”孩子说:“不是,你心眼好,又有本事,将来肯定会成大事,我们家里人都说,我姐跟了你肯定能享福。”跛哥不说话了,跛哥不是不想媳妇,有时想得还挺厉害。但跛哥想:找媳妇,得找一个志同道合的呀。跛哥想好了,就说:“我怕委屈了你姐。”……
第二天,姐弟俩走了。后来孩子的姐姐嫁了人,日子过得挺不错。孩子每次来看跛哥,总免不了说上一句“你当初不该回绝这门婚事”的话。跛哥总是笑笑,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说:“我的爱情,总会来的。”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开头一段寥寥数语,在交代跛哥名字的基础上,写了“我”对名字的理解,为的是突出小说主人公身体残疾,像芦苇一样柔弱。
B. 调皮的学生说让郭苇通过表演解释“蹒跚”的意思,同学们一阵哄笑,老师就让郭苇上台表演,跛哥看到大家都歧视他,生气地走了。
C. “跛哥娘的叹息越发重了”这一段的交代既符合跛哥的职业特点,也说明跛哥岁数一天天增大,跛哥娘为给跛哥找媳妇越来越发愁了。
D. 受过跛哥照顾的“孩子”,要把自己的姐姐介绍给跛哥,但是跛哥拒绝了,他看出了姐弟俩的思想有些庸俗,和他的爱情观不相符。
2.小说中的跛哥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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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芦苇
陈所巨
①滩上有一大片芦苇,大概可以称为“芦苇荡”了。早些年,一到秋天,芦苇就被人割了去,或当柴烧,或作造纸原料。不知是因为忙碌,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片芦苇没有在秋天里砍去,就这样以整体的阵势,经历了一整个冬天。寒冷无疑征服了它们,改变了它们。那种征服与改变是强有力的,无法抵御的,你只有接受它,听凭它摆布。你能做到的只是心中有数,紧紧地守住你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
②你这样做了,所以你才能这样依然故我,那寒冬只改变了你的外在,你的容颜,你的服饰。而你的心已经沉入脚下的土地,在那里顽强的过冬,如那些同样在泥土下越冬的小动物。
③生命的顽强在于有它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它不必告诉别人,它必须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秘密。但芦苇毕竟真的变老了,一片褴褛,一片令人心酸的枯衰,只那一声不响的沉默还在显示着它本性的强硬。枯叶在风中呜咽,枯干的芦花在风中摇曳,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④这大片的无可奈何是不是让我也受了感染,情不自禁地无可奈何了呢?人生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就像那些无可奈何的芦苇一样。我们经历过,也可能为此沮丧过。
⑤我们同样在被岁月与生活征服和改变的时候,裹紧身子,守住信念与信心,摆出一副越冬的样子。或许我们的外在形体也确实被改变了,褴褛和枯衰了,但我们的心也在厚厚地泥土之中,那泥土就是我们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我们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呢?我们无疑是战胜了,保住了我们的本性与本质。我们无疑会为此庆幸,为此作为胜利者而越发目光敏锐,坚定不移,信心百倍。
⑥走近芦苇,想跟芦苇说些什么?芦苇无言,我亦无言,无言是否也是一种理解,一种沟通,一种心有灵犀呢?脚下泥土松软,头顶阳光充沛,泥土与阳光都是春天的样子了。芦苇和我近在咫尺,这是怎样的一种亲近?生命的亲近,躯体的亲近,思想和心灵的亲近,或者另外一些我们尚且弄不明白的思维和行为的亲近。我们同样在越冬之后,带着褴褛和枯衰走进早春的,在没有欢呼和荣誉的寂静之中,在容易被遗忘的一隅,在往往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鄙视的目光之下,我们是不是由衷地涌起一缕无可奈何呢?也许不会,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因经历太多,明了和洞悉一切而宠辱不惊了。我们明白了自身的价值和崇高之处,我们还需要那些烟云一霎的掌声和鲜花吗?
⑦脚下松软的泥土弹跳着,暗示我行走的节奏。我便感觉到了我的轻盈和愉悦,一种解透人生、战胜自己的轻盈与愉悦。这是一种越冬乃至更深层次的脱胎换骨的过程,涅檗的过程,也是自我解脱、自我净化的过程。我们经历过,战胜过,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也只在这时候,我们才真正感觉到了理解自己,在滚滚红尘之中守住自己善的本质,原来是最难的事情。
⑧猛然地发现脚下泥土的表层有些异样的东西,是密匝匝的褐色的小尖锥,那是芦苇的笋尖,那是又一茬新生的芦苇尖锐的宣言,那宣言同样是强大的、无可置疑和不可抗拒的。那就是生命,那就是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那就是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要不了多久,那些越冬的苍老的芦苇就要倒伏下来,代之而起的将是更加年轻的欣欣向荣的强大的阵势。
⑨我知道这才是必然,才是世间万物历尽苦难生死更替的本真。
(选自《品味书香》)
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芦苇为题材,但又不仅仅写芦苇,而是既写芦苇又写人生,写与芦苇的对话,揭示生命的意义。
B.“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就是在“征服与改变”到来时,要接受它,听凭它摆布,自己只是顽强地固守自己的本质。
C.第①②段对芦苇的称谓从第三人称变为第二人称,便于作者抒发感情,表现了作者对芦苇的理解和亲近。
D.第⑧段“那是……”“那就是……”等句子,运用了排比手法,增强了气势,突出表现了作者的欣喜之情。
E.文章意在告诉人们,以“笋尖”为代表的新生事物代替以枯老芦苇为代表的旧事物是历史必然,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
2.根据文意,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1)第③段中“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一句中,为什么要用“似乎”一词?
(2)第⑦段中“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一句中的“我”为什么要加上引号?
3.简要分析第④段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4.文章以物喻人,请分条回答作者从芦苇中获得哪些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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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曹聚仁: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曹聚仁(1900-1972)浙江金华人,作家、记者、学者,一个传奇人物。
曹聚仁踏上罗湖桥,一步一回头。前面是香港,后面是大陆,他“如屈原一样眷怀反顾,依依不忍去”。
1950年,到香港第四天,曹聚仁在《星岛日报》的专栏“南来篇”上发表第一篇文章。第一句就是“我从光明中来!”他赞扬“中共治天下非常成功”,但又以不偏不倚的“中立派”自居,对肃反、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提出异议。
这样一个备受各方瞩目的人物,发出这样的声音,顿时引来舆论大哗。反对共产党新政权的人,指责他“对于中共大力而深心地似帮闲而帮忙,实际上帮凶,做中共文特文工所不能做的工作”,称“《南来篇》是矫情之作……称大陆是光明的地方,但自身却又舍光明而远徙”。
另一方面,左派文人却视曹聚仁为“反动文人”,认为他在文章中“一连串散布着毒素,我们不能再缄默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有抨击这些毒素的充分权利,指出这些毒素,提高读者警惕,作为一个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我们更有这些充分的权利”。这场“围剿”整整持续了20个月,批曹的文章,经人剪存,竟达800余篇。
事实上,曹聚仁在恪守中立、独立原则下,确实潜藏着内心的矛盾。1950年6月,他赴港之前一个月,艾思奇在北京大学的一次演说中谈道:“一块砖砌到墙头里去,那就推不动了,落在墙边,不砌进去的话,那就被一脚踢开了!”曹聚仁读后感触很深,他写道:“……像我这样离开了齿轮的地位,到自由主义的圈子中来,对于我以后的命运,关系是很大的。我也如屈原一样眷怀反顾,依依不忍去,然而我终于成行了,这也是我心理上的矛盾。”
有研究者对曹聚仁的定位是“自由报人”,并且指出,他的“自由”并非源自现代西方自由主义,而更像是讲究自由自在的中国文人传统,正如他自己所言:“我这个人,从来不领导别人,也不让别人来领导我。”
因为1950年这个“自由”的选择,曹聚仁在大陆和台湾几乎被湮没。虽然,他22岁时就笔录了国学大师章太炎奇崛深奥的讲演录,并以此出版了《国学概论》,被视为章太炎的关门弟子;虽然,他仅毕业于一个5年制师范学校,但却昂然走上复旦、暨南等大学的讲坛,当了20多年的教授。
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曹聚仁“脱下长袍,穿起短装,奔赴战场”,开始“书生有笔日如刀”的战地记者生活。由于他对淞沪战场出色的报道,不久被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聘为战地特派记者,曾首报道台儿庄大捷和首先向海外披露“皖南事变”真相。1941年,在江西赣南的蒋经国邀其创办《正气日报》,任总编辑,使该报成为当时东南三大报之一。抗战期间,他巡游东线战场江西、福建、浙江等地,写下了大量新闻报道、人物通讯和战地杂感,广为《东南日报》《前线日报》《大刚报》《立报》(香港)《星岛日报》(香港)等报刊登载,部分内家甚至编入战时教科书。
台湾作家回忆,当年岛内视曹为毒蛇猛兽,他的著作被列为禁书,胆敢偷偷带进台湾,“一旦被发觉,坐牢,绿岛管训,都很难说。”
大陆一方,也是直到1980年代之后才出版了少量的曹著。直至今日,提及曹聚仁,最好的定语不是其他任何身份,而是“凤凰卫视著名评论员曹景行的父亲”———知道“名嘴”儿子的多,而知道“名家”父亲的少。
曹景行说:“来香港后,曾看到好几篇文章,作者都讲到早年如何受益于我爸爸之教,对于我来说,这却是一种奢望,难以企及。其实,我连父亲的书都没看过,因为内地不出版。他的著作,我是在香港期间才看到的。”
1969年底,曹聚仁曾给在上海的女儿曹雷写过一封信,信中如此倾诉道:“19年来,我的孤独寂寞生活,只有窗外月知道,我要是不会写文章的话,我早变成疯子了。”所幸,曹聚仁会写作。他一生作品有论著《文史讨论集》《国学概要》《国学大纲》,散文集《我与我的世界》《今日北京》《万里行记》《文坛五十年》《北行小语》,报告文学集,《采访外记》《采访新记》《鲁迅评传》,辑有《现代中国影艺集成》等编著70种,4000多万字,单把这些文章的题目凑起来就有三四万字。他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笔写,也可以在各种各样的纸上写,他“好像随时都可以写”,甚至可以在陪人吃饭时突然掏出纸笔,在饭桌上写起文章来。他不爱带帽,因为这样会“影响写文章的思路”。
曹聚仁曾在重病住院期间写成《浮过了生命海》一书,谈病中所悟:“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里面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选自《民国那些人》,有删改)
【相关链接】
曹雷恐怕没有想到,她写父亲曹聚仁的文章《父亲原来是密使》刚刚在报端披露,便激起超乎想象的连锁反应。香港《信报》载文评述:“文章披露的大量史料证据,已逐步解开了几十年的难解之谜,并让‘谜一样的人物’曹聚仁身上的谜团终有玉宇澄清的机会。”台湾《联合报》为此文发表了编者按:“两岸密使过去大都停留在传闻阶段,曹雷此文重新描绘出1956至1972年曹聚仁奔波两岸港澳间传话的图像。”
1950年7月,曹聚仁只身去了香港。行前,他曾写信给夏衍,邵力子等人,邵力子答复:在境外也一样可以为国家出力。他这一去结果就是羁留港澳22年,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奔走呼号,直到1972年在澳门走完了最后的人生。正如曹聚仁在家书中坦言,他是站在前哨的海外“哨兵”。他为祖国统一事业坚守阵地到生命的最后。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曹聚仁赞扬“中共治天下非常成功”,但又以不偏不倚的:“中立派”自居,对“肃反”“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提出异议。
B.有研究者对曹聚仁的定位是“自由报人”,并且指出,他的“自由”源自现代配方自由主义。
C.文章披露的大量史料证明,已逐步解开了几十年的难解之谜,并让“谜一样的人物”曹聚仁身上的谜团终有玉宇澄清的机会。
D.知道“名嘴”儿子的多,而知道“名家”父亲的也不少。
E.曹聚仁曾在重病住院期间写成《浮过了生命海》一书,谈病中所悟:“自己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里面最脆弱的东西,但孔明一分肥会思想的芦苇。”
2.周恩来称赞曹聚仁先生为“爱国人士”,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曹先生的爱国精神表现在哪些方面。
3.文章介绍曹聚仁时,称其为“一个传奇人物”,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曹先生的“传奇”之处表现在哪里。
4.作者认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结合文本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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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曹聚仁: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曹聚仁(1900-1972)浙江金华人,作家、记者、学者,一个传奇人物。
曹聚仁踏上罗湖桥,一步一回头。前面是香港,后面是大陆,他“如屈原一样眷怀反顾,依依不忍去”。
1950年,到香港第四天,曹聚仁在《星岛日报》的专栏“南来篇”上发表第一篇文章。第一句就是“我从光明中来!”他赞扬“中共治天下非常成功”,但又以不偏不倚的“中立派”自居,对肃反、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提出异议。
这样一个备受各方瞩目的人物,发出这样的声音,顿时引来舆论大哗。反对共产党新政权的人,指责他“对于中共大力而深心地似帮闲而帮忙,实际上帮凶,做中共文特文工所不能做的工作”,称“《南来篇》是矫情之作……称大陆是光明的地方,但自身却又舍光明而远徙”。
另一方面,左派文人却视曹聚仁为“反动文人”,认为他在文章中“一连串散布着毒素,我们不能再缄默了,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有抨击这些毒素的充分权利,指出这些毒素,提高读者警惕,作为一个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我们更有这些充分的权利”。这场“围剿”整整持续了20个月,批曹的文章,经人剪存,竟达800余篇。
事实上,曹聚仁在恪守中立、独立原则下,确实潜藏着内心的矛盾。1950年6月,他赴港之前一个月,艾思奇在北京大学的一次演说中谈道:“一块砖砌到墙头里去,那就推不动了,落在墙边,不砌进去的话,那就被一脚踢开了!”曹聚仁读后感触很深,他写道:“……像我这样离开了齿轮的地位,到自由主义的圈子中来,对于我以后的命运,关系是很大的。我也如屈原一样眷怀反顾,依依不忍去,然而我终于成行了,这也是我心理上的矛盾。”
有研究者对曹聚仁的定位是“自由报人”,并且指出,他的“自由”并非源自现代西方自由主义,而更像是讲究自由自在的中国文人传统,正如他自己所言:“我这个人,从来不领导别人,也不让别人来领导我。”
因为1950年这个“自由”的选择,曹聚仁在大陆和台湾几乎被湮没。虽然,他22岁时就笔录了国学大师章太炎奇崛深奥的讲演录,并以此出版了《国学概论》,被视为章太炎的关门弟子;虽然,他仅毕业于一个5年制师范学校,但却昂然走上复旦、暨南等大学的讲坛,当了20多年的教授。
1937年“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曹聚仁“脱下长袍,穿起短装,奔赴战场”,开始“书生有笔日如刀”的战地记者生活。由于他对淞沪战场出色的报道,不久被国民党中央通讯社聘为战地特派记者,曾首报道台儿庄大捷和首先向海外披露“皖南事变”真相。1941年,在江西赣南的蒋经国邀其创办《正气日报》,任总编辑,使该报成为当时东南三大报之一。抗战期间,他巡游东线战场江西、福建、浙江等地,写下了大量新闻报道、人物通讯和战地杂感,广为《东南日报》《前线日报》《大刚报》《立报》(香港)《星岛日报》(香港)等报刊登载,部分内家甚至编入战时教科书。
台湾作家回忆,当年岛内视曹为毒蛇猛兽,他的著作被列为禁书,胆敢偷偷带进台湾,“一旦被发觉,坐牢,绿岛管训,都很难说。”
大陆一方,也是直到1980年代之后才出版了少量的曹著。直至今日,提及曹聚仁,最好的定语不是其他任何身份,而是“凤凰卫视著名评论员曹景行的父亲”———知道“名嘴”儿子的多,而知道“名家”父亲的少。
曹景行说:“来香港后,曾看到好几篇文章,作者都讲到早年如何受益于我爸爸之教,对于我来说,这却是一种奢望,难以企及。其实,我连父亲的书都没看过,因为内地不出版。他的著作,我是在香港期间才看到的。”
1969年底,曹聚仁曾给在上海的女儿曹雷写过一封信,信中如此倾诉道:“19年来,我的孤独寂寞生活,只有窗外月知道,我要是不会写文章的话,我早变成疯子了。”所幸,曹聚仁会写作。他一生作品有论著《文史讨论集》《国学概要》《国学大纲》,散文集《我与我的世界》《今日北京》《万里行记》《文坛五十年》《北行小语》,报告文学集,《采访外记》《采访新记》《鲁迅评传》,辑有《现代中国影艺集成》等编著70种,4000多万字,单把这些文章的题目凑起来就有三四万字。他可以用各种各样的笔写,也可以在各种各样的纸上写,他“好像随时都可以写”,甚至可以在陪人吃饭时突然掏出纸笔,在饭桌上写起文章来。他不爱带帽,因为这样会“影响写文章的思路”。
曹聚仁曾在重病住院期间写成《浮过了生命海》一书,谈病中所悟:“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里面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
(选自《民国那些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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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雷恐怕没有想到,她写父亲曹聚仁的文章《父亲原来是密使》刚刚在报端披露,便激起超乎想象的连锁反应。香港《信报》载文评述:“文章披露的大量史料证据,已逐步解开了几十年的难解之谜,并让‘谜一样的人物’曹聚仁身上的谜团终有玉宇澄清的机会。”台湾《联合报》为此文发表了编者按:“两岸密使过去大都停留在传闻阶段,曹雷此文重新描绘出1956至1972年曹聚仁奔波两岸港澳间传话的图像。”
1950年7月,曹聚仁只身去了香港。行前,他曾写信给夏衍,邵力子等人,邵力子答复:在境外也一样可以为国家出力。他这一去结果就是羁留港澳22年,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奔走呼号,直到1972年在澳门走完了最后的人生。正如曹聚仁在家书中坦言,他是站在前哨的海外“哨兵”。他为祖国统一事业坚守阵地到生命的最后。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曹聚仁赞扬“中共治天下非常成功”,但又以不偏不倚的:“中立派”自居,对“肃反”“土改”工作中的一些做法提出异议。
B.有研究者对曹聚仁的定位是“自由报人”,并且指出,他的“自由”源自现代配方自由主义。
C.文章披露的大量史料证明,已逐步解开了几十年的难解之谜,并让“谜一样的人物”曹聚仁身上的谜团终有玉宇澄清的机会。
D.知道“名嘴”儿子的多,而知道“名家”父亲的也不少。
E.曹聚仁曾在重病住院期间写成《浮过了生命海》一书,谈病中所悟:“自己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里面最脆弱的东西,但孔明一分肥会思想的芦苇。”
2.周恩来称赞曹聚仁先生为“爱国人士”,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曹先生的爱国精神表现在哪些方面。3.文章介绍曹聚仁时,称其为“一个传奇人物”,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曹先生的“传奇”之处表现在哪里。
4.作者认为是“一根会思想的芦苇”,结合文本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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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4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4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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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布鞋
童庆炳
我从小穿的就是母亲做的布鞋。每年一双就足够了。因为南方天气热,我们那里的习惯,早晨一起床,穿的是木屐。早饭后一出门,或干活儿,或赶路,或上学,都是赤脚的。只有在冬天或生病的时候才穿布鞋,而且是光着脚穿的。只有地主老爷或乡绅什么的才穿着长长的白袜子加布鞋。
1955年我来北京上大学,母亲给我做了两双布鞋,我以为这足够我穿一年的了。哪里想到来北京后,在去学校的路上看到:农民穿着袜子和布鞋在地里耕地。我们几个从福建来的学生大为惊奇,觉得这在我们家乡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们那里都是水田,一脚下去就没膝深,你穿着鞋袜如何下田?当然大学同学们平时进出都一律穿布鞋或胶鞋,个别有钱的穿皮鞋。我却觉得不习惯,不如赤脚自在。
起初半个月,只好“入乡随俗”,勉强穿布鞋去上课。过了些日子,我们三个福建来的同学基于共同的感受,就议论着要“革命”,要把北京人的这个“坏习惯”改一改。我们约好同一天在校园里当“赤脚大仙”。①哦,赤脚走在水泥地上,吧嗒,吧嗒,凉凉的,硬硬的,平平的,自由自在,那种舒坦的感觉,简直美极了。虽然我们三人的举动引来学校师生异样的眼光和窃窃私语,但在我们看来这只是城里人的“偏见”罢了,他们看看也就习惯了,况且“学生守则”里并没有一条规定:学校里不许赤脚。就这样我们大概“自由”了半个月。有一次,校党委书记给全校师生做报告,在谈到学校当前的不良风气时,突然不点名地批评了最近校园里有少数学生打赤脚的问题。党委书记严厉地说:“竟然有学生赤着脚在校园里大摇大摆,像什么样子,太不文明了吧。”我们第一次听到赤脚“不文明”的理论。我们赤脚的自由生活方式不堪一击,“自由”一下子就被“剥夺”了。
于是母亲做的布鞋成为我生活的必需。似乎母亲是有预见的,要不她为什么要往我的行李里塞两双布鞋呢?可布鞋毕竟是布做的,并不结实。当北京的杨树掉叶子的时候,第一双布鞋见底了。等到冬天的第一场雪降落大地,让我这个南方人对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欢呼雀跃的时候,我发现第二双布鞋也穿底了。我那时每月只有3元人民币的助学金,只够买笔记本、墨水和牙膏什么的,根本没有钱买对当时的我来说很昂贵的鞋。我天天想着母亲临别时说的话:她会给我寄布鞋来。又害怕地想:她不会忘记吧?如果她记得的话什么时候可以做好呢?什么时候可以寄来呢?从家乡寄出,路上要经过多少日子才能到北京呢?路上不会给我弄丢吧?在等待布鞋的日子里,我能做的事是,将破报纸叠起来,垫到布鞋的前后底两个不断扩大的洞上维持着。可纸比起布的结实来又差了许多,所以每天我都要避开同学的眼光,偷偷地往布鞋里垫一回报纸。而且每天都在“检讨”自己:某次打篮球是可以赤脚的,某次长跑也是可以赤脚的,为什么自己当时就没有想到布鞋也要节省着穿呢?弄到今天如此狼狈不堪,这不是自作自受吗?②北京的冬天刚刚开始,我就嫌它太漫长了……我一生有过许多的等待,大学期间等待母亲的布鞋是最难熬的等待了。在这之前,我从未想过母亲做布鞋复杂的全部“工艺流程”,可在那些日子连做梦也是母亲和祖母在灯下纳鞋底的情景了。
在春节前几天,我终于收到了母亲寄来的两双新的布鞋,在每只布鞋里,母亲都放了一张红色的剪纸,那图案是两只眼睛都朝一面的伸长脖子啼叫的公鸡。我知道这肯定是母亲的作品,以“公鸡啼叫”的形象对我寄予某种希望。我从小穿的就是母亲做的布鞋,但从未如此认真地、细心地、诗意地欣赏过她做的鞋。我抚摸着那两双新布鞋,觉得每一个针眼里都灌满了母亲的爱意与希望,心里那种暖融融甜滋滋的感觉至今不忘。是的,世界上有许多你热衷的事情都会转瞬即逝,不过是过眼烟云,唯有母亲的爱是真实而永恒的。
(摘自北京大学出版社《旧梦与远山》一书,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恰当的一项是
A. 文章第一段写自己小时候上演是赤脚的,是为了表达对“地主老爷或乡绅什么的”憎恶之情。
B. 文章第三段中的“入乡随俗”“革命”“自由”被“剥夺”等词属于大词小用,使语言风趣幽默。
C. 文章写校党委书记严厉批评自己打赤脚的问题,表现出学校领导对来自偏远地区贫困学生的歧视。
D. 作者说“世界上有许多你热衷的事情都会转瞬即逝,不过是过眼云烟”,表现出他淡泊名利的特点。
2.阅读文中划线部分,完成下面题目。
(1)分析划线①处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哦,赤脚走在水泥地上,吧嗒,吧嗒,凉凉的,硬硬的,平平的,自由自在,那种舒坦的感觉,简直美极了。
(2)解释划线②处的含义。
北京的冬天刚刚开始,我就嫌它太漫长了……
3.文章以“布鞋”为标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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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2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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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生活赋
张晓风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她的一张皱巴巴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调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
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全文描写、抒情、议论有机融合,文字优美,画面感极强,带给读者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并让读者从中感悟生活。
B.作者几近夸张的笔调描写出祖母的丑陋和邪恶,目的是在对比中强化小女孩稚拙的美和生活的艰辛,极富感染力。
C.从糯糬的可口,到带给孩子的欢乐,到糯糬车的节奏,层层铺垫,自然引出作者对生活的反思,激发读者的共鸣。
D.作者用特写镜头细细描摹老人剥橘的过程,突显出老人的专心和认真,他身上的玄学家格物精神。
E.文章三个部分的顺序体现了作者对生活层层深入的感悟和思考,这种结构更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和回味。
(2)为什么“看到糯糬车”,作者“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3)作者描写老人食橘的过程采用了什么手法?有什么作用?
(4)作者感悟到哪些“生活赋”的内涵?就其中一点,联系文本内容和生活体验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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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以“新时代,共享未来”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已在上海落幕。在中国馆正中,大号字体向世界宣告: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一带一路”建设的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名为“共羽华平”的中国馆 ,让人在很短时间里感受到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动力,体会到向世界开放的姿态。在企业商业展上,贸易产品 ,一批新技术、新产品首次展示:在首届虹桥国际贸易论坛上,各界人士竞相参与,为推动全球贸易发展和世界经济增长 .....可以说,“高质量”“高品质”“高水平”的进博会,( )。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到2016年,按照不变美元价格计算,中国最终消费对世界消费增长的年均贡献率约23.4%左右。中国市场已经发展成为世界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而这种潜力将在首届进博会上得到进一步释放。
进博会既是展示中国理念的一项重要贡献,也是推动全球发展的一次生动实践,进博会不是中国的独唱,而是各国的大合唱。如果各国削减壁垒、扩大开放,国际经贸就能打通血脉;如果 、孤立封闭,国际经贸就会气滞血癖,世界经济也难以健康发展。我们举办这个进博会,就是用实际行动表明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发展自由贸易、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一贯立场,让世界看到开放市场、共享未来的共字末未的中国自信和中国担当。
1.文中画横线的句子中,没有语病的一项是( )
A. 以“新时代,共享未来”为主题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已在上海落幕
B.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的统计数据显示
C. 中国最终消费对世界消费增长的年均贡献率约23.4%左右
D. 进博会既是展示中国理念的一项重要贡献,也是推动全球发展的一次生动实践
2.依次填入文中横线处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A. 独树一帜 琳琅满目 出谋划策 以邻为壑
B. 独具匠心 丰富多彩 建言献策 嫁祸于人
C. 独树一帜 丰富多彩 出谋划策 嫁祸于人
D. 独具匠心 琳琅满目 建言献策 以邻为壑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既是国外商品近距离接触中国市场的良机,也是中国消费者邀约世界的盛会,更是世界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平台
B. 既是中国消费者邀约世界的盛会,也是国外商品近距离接触中国市场的良机,更是世界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平台
C. 既是世界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平台,也是中国消费者邀约世界的盛会,更是国外商品近距离接触中国市场的良机
D. 既是世界各国加强经贸合作的平台,也是国外商品近距离接触中国市场的良机,更是中国消费者邀约世界的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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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托尔斯泰灯
蒋子龙
最早这是一盏大号的煤油灯,吊挂在图拉州托尔斯泰故居(雅斯纳亚·波良纳庄园)的屋顶上。灯罩巨大,比灯罩更大的是下方一张直径近两米的圆桌,桌面上等距离地立着十几块隔板,隔板直接与灯罩连接,均匀地平分了灯光。
——这就是矗立在19世纪俄罗斯文学高峰上的巨人列夫·托尔斯泰的发明。
孩子长到三四岁就要开始识字读书,怎样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并从阅读中发现快乐?当了父亲的托尔斯泰就构思出这盏“连桌灯”,或者叫“桌连灯”。最初这张大桌子上只有三块隔板,宽宽敞敞地坐着他们夫妇和一个孩子。后来他的夫人陆续地为他生下了13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夭折,到最后这张大桌子上均匀地分布了13块隔板。
每到晚上,全家人都必须坐到这同一盏灯下开始阅读,可以读《圣经》,读课文或其他自己喜欢的书,找不到书读的孩子就得读托尔斯泰的手稿。教育的意义不全在内容,也包括教育的手段和方式。这捎带着也是一种测试,看哪些孩子或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喜欢或不喜欢他的手稿,他的哪部小说的手稿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或者相反。
这一习惯一直延续下来,煤油灯曾改成汽油灯,再后来有了电,灯就更亮了。即使托尔斯泰不在家的时候,孩子围着他们的母亲阅读,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孩子们自己围着灯读,他们“常常是充满期待地等着晚上的全家共同阅读”。
于是,久而久之便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了一盏灯。人不是由于决心才有毅力,应该是由于习惯而有毅力。一个人的精神成长史,取决于他的阅读史。只有阅读能最有效地培养精神生活细化,而好的习惯有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教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性格的培养。这需要有“长性”。而托尔斯泰正好是个有“长性”的人,他从12岁开始写日记,直到82岁去世,没有一天中断过。他的后人因得益于他的教育,至今还兴旺发达地生活在俄罗斯和欧洲其它地方。
1.“托尔斯泰灯”有过怎样的演变过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什么?(4分)
2. “托尔斯泰灯”具有怎样丰富的寓意?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答。(4分)
3.文章说“阅读培养精神生活习惯,好的习惯培养性格,性格决定人生”,文中有哪些内容可以印证作者的这个感悟,试作简要阐述。(6分)
4.作者认为孩子性格的培养需要“长性”,这种“长性”在文章中体现在哪些地方?你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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