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2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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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2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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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4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4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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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在童年时,每天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却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像中,它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古板。但有时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的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我们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童年时,我对墙上的挂钟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在我的想象中,它只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古板,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
B.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总是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因此手表里的时间在我眼里便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C.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也就多了。时间像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D.梳头时的一根白发,刺痛了我的眼睛。这根银发的头发让“我”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惊叹时间的流逝和岁月的凋零。
E.时间是永恒的,永续向前,无论你知与不知、愿与不愿。人类的生命在时间长河里是有限的,我们总是以一种感伤的心绪接受生命的流逝。
2.在成长的不同阶段,“我”对时间的感受也在发生变化,请概括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3.为什么“我”对墙上的挂钟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请结合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4.“时间怎样地行走”作为文章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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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寒冷的高纬度
——我的梦开始的地方
迟子建
从中国的版图上看,我的出生地——漠河居于最北端,大约在北纬53度左右的地理位置上。那是一个小村子,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每年有多半的时间白雪飘飘。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里漫长的寒冷。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
我小的时候住在外婆家,那是一座高大的木刻楞房子,房前屋后是广阔的菜园。短暂的夏季来临的时候,菜园就被种上了各色庄稼和花草,有的是让人吃的东西,如黄瓜、茄子、倭瓜、豆角、苞米等;有的则纯粹是供人观赏的,如矢车菊、爬山虎等等;当然,也有半是观赏半是入口的植物,如向日葵。一到昼长夜短的夏天,这形形色色的植物就几近疯狂地生长着,它们似乎知道属于它们的日子是微乎其微的。我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当某一种植物还在旺盛的生命期的时候,秋霜却不期而至,所有的植物在一夜之间就憔悴了,这种大自然的风云变幻所带来的植物的被迫凋零令人痛心和震撼。我对人生最初的认识,完全是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而感悟来的。比如我从早衰的植物身上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我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生命的从容。因为许多死亡了的植物,在转年的春天又会焕发出勃勃生机,看上去比前一年似乎更有朝气。
童年围绕着我的,除了那些可爱的植物,还有亲人和动物。请原谅我把他们并列放在一起来谈。因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淳朴的边塞的缘故,他们是那么的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里到处是融融暖意。当然,他们也有自己的痛苦和烦恼,比如年景不好的时候他们会为没有成熟的庄稼而惆怅,亲人们故去的时候,他们会抑制住自己的悲哀情绪。我从他们身上,领略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至于那些令人难忘的小动物,我与它们之间也是有着难以理解的情缘。我养过猫和狗,它们都是公认的富有灵性的动物,我可以和它们交谈,可以和它们恶作剧,有时它们与我像是朋友一样亲密,有时候则因这我对他们的捉弄,而好几天对我不理不睬。在喧哗而浮躁的人世间,能够时常回忆起它们,内心会有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在这样一片充满了灵性的土地上,神话和传说几乎到处都是。我喜欢神话和传说,因为它们就是艺术的温床。相反,那些事实性的事物和一成定论的自然法则却因为其冰冷的面孔而令人望而生畏。神话和传说喜欢以两种方式存在,一种类似地下的矿藏,我们看不见摸不着,但能嗅到它的气息,这样的传说有待挖掘。还有一种类似于空中的浮云,能望得见,而它行踪飘忽,你只能仰望而无法将其捺入掌中。神话和传说是最绚丽的艺术灵光,它闪闪烁烁地游荡在漫无边际的时空中。而且,她喜欢寻找妖娆的自然景观作为诞生地,所以人世间流传最多的是关于大海和森林的童话。也许是因为神话的滋养,我记忆中的房屋、牛栏、猪舍、菜园,山川河流、日月星辰等等,它们无一不沾染了神话的色彩和气韵,我笔下的人物也无法逃脱它们的笼罩,我所理解的活生生的人,不是庸常所指的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而是被神灵之光包围的人,那是一群有个性和光彩的人,他们也许会有种种缺陷,但他们忠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从人性的意义来讲,只有他们才值得永久的抒写。
还有梦境。也许是我童年生活的环境与大自然紧紧相拥的缘故吧。我特别喜欢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有时我想,梦境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以风景人物为依托,是一种拟人化的现实,人世间所有的哲理其实都应该产生自它们之中。我们没有理由轻视它们,把它们视为虚无。要知道,在梦境中,梦境的情、景、事是现实,而孕育梦境的我们则是一具躯壳,是真正的虚无。而且,梦境的语言具有永恒性,只要你有呼吸、有思维,它就无休止地出现,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联想。
我对文学和人生的思考,与我的故乡,与我的童年,与我所热爱的大自然是紧密相连的。对这些所知所识的事物的认识,有的时候是忧伤的,有的时候则是快乐的。我希望能够从一些简单的事物中看出深刻来,同时又能够把一些貌似深刻的事物给看破,这样的话,无论是生活还是文学,我都能够保持一股率真之气、自由之气。
当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小的北极村。
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做了诗意的回顾,语言清新,情趣盎然。
B. 第3自然段中“爱总是那么不经意的写在他们的脸上”一句,凸显了故乡亲人的淳朴善良。
C. 第4自然段中所谓“活生生的人”,是指有种种缺陷的人。
D. 文章主、副标题相配,既点明故乡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又为全文笼罩上梦幻色彩,别具韵味。
2.概括说明文章第2自然段中,作者故乡植物的生命具有哪些特点?描写这些植物时作者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3.除了植物外,文章中出现了哪些影响作者“对文学和人生的思考”的元素?这些元素分别给予作者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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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与周瑜相遇
迟子建
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个纵马驰骋、英气逼人的三国时的周瑜。
那晚,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河岸上。凉而湿的水气朝我袭来,我不知怎地闻到了一股烧艾草的气息,接着是鼓角相闻,我便离开河岸,寻着艾草的味儿和凛凛的鼓角声而去,结果我见到了一片荒凉的旷野,那里的帐篷像蘑菇一样四处皆是,帐篷前篝火点点,军马安闲地垂头吃着夜草,隐隐的鼾声在大地上沉浮。就在这时,我见到了独自立在旷野上的周瑜。
周瑜也注意到了我,因为在这旷野上,睁着眼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就是周瑜。
我见到了我最想见到的一个男性,那一瞬间我说不出话来,我见到亲密的人时往往都是这个表情。
周瑜身披铠甲,剑眉如飞,双目炯炯,一股逼人的英气令我颤抖不已。
“战事还未起来,你为何而发抖?”周瑜说。我想告诉他,他的英气令我发抖,只有人的不可抗拒的魅力才令我发抖,可我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又有什么战事要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安营扎寨,这么使周瑜彻夜难眠的战事,一定非同一般。短兵相接,战前被擦得雪亮的军刀都会沾有血迹。只有刀染了血迹,战争才算结束。
周瑜并没有在意我的发抖,而是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便明白了艾草味的由来。可是先前所闻的鼓角声呢?周瑜转身走向帐篷时,我见到了支在地上的一面鼓,号角则挂在帐篷上。他拿起鼓槌,抑扬顿挫地敲了起来,然后又吹起了号角。他陶醉着,为这战争之音而沉迷,他身上的铠甲闪闪发光。
我说:“这鼓角声令我心烦。”
周瑜笑了起来,他的笑像雪山前的回音。他放下鼓槌和号角,朝我走来。他说:“什么声音不令你心烦?”
我说:“流水声、鸟声、孩子的吵闹声、女人的洗衣声、男人的饮酒声。”
周瑜又一次笑了起来。我见月光照亮了他的牙齿。
我说:“我还不喜欢你身披的铠甲,你穿布衣会更英俊。”
周瑜说:“我不披铠甲,怎有英雄气概?”
我说:“你不披铠甲,才是真正的英雄。”
我们不再对话了。月亮缓缓西行,篝火微明,艾草味由浓而淡,晚风将帐篷前的军旗刮得飘扬起来。我坐在旷野上,周瑜也盘腿而坐。
我们相对着。
他说:“你来自何方?为何在我出征前出现?”
我说:“我是一个村妇,我收割完芦苇后到河岸散步,闻到艾草和鼓角的气息,才来到这里,没想到与你相遇。”
“你不希望与我相遇?”
“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心愿。”我说。
“难道你不愿意与诸葛孔明相遇?”
“不。”我说,“诸葛孔明是神,我不与神交往,我只与人交往。”
“你说诸葛孔明是神,分明是嘲笑我英雄气短。”周瑜激动了。
“英雄气短有何不好?”我说,“我喜欢气短的英雄,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
周瑜不再发笑了,他又将一把艾草丢进篝火里。我见月光微微泛白,奶乳般的光泽使旷野显得格外柔和安详。
我说:“我该回去了,天快明了,该回去奶孩子了,猪和鸡也需要喂食了。”
周瑜动也不动,他看着我。
我站了起来,恋恋不舍地离开周瑜。走前我打着哆嗦,我在离开亲密的人时会有这种举动。我走了很久,不敢回头,我怕再看见月光下周瑜的影子。快走到河岸的时候,却忍不住还是回了一下头,我突然发现周瑜不再身披铠甲,他穿着一件白粗布的长袍,他将一把寒光闪烁的刀插在旷野上,刀刃上跳跃着银白的月光。战马仍然安闲地吃着夜草,不再有鼓角声,只有淡淡的艾草味飘来。我伸出一双女人的手,想抓住他的手,无奈那距离太遥远了,我抓到的只是旷野上拂动的风。一个司空见惯、平淡无奇的夜晚,我枕着一片芦苇见到了周瑜。那片芦苇已被我的泪水打湿。
(选自《小作家选刊》,有删改)
【注】《与周瑜相遇》是迟子建的一篇著名小小说,获得首届“小小说金麻雀奖”。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第二段的景物描写突出了梦境的清澈、素雅、荒凉、安静、开阔的特点,营造了一种战前暂时宁静、祥和的氛围,为下面的情节发展和刻画周瑜这一形象作了铺垫。
B. “我不喜欢永远不倒的神。英雄就该倒下。”作者认为真正的英雄应不惧怕失败,哪怕在战场倒下去了,仍是响当当的英雄。这是很典型的“本色英雄观”。
C. “周瑜笑了起来”,“又一次笑了起来”,“不再发笑了”,体现了周瑜对我的态度由不以为然到深有触动。
D. 文章通过描述一个村妇的内心世界,表现了厌恶战争、喜爱安宁而淳朴的生活这一主题。
2.文章最后一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从内容和写法两个方面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与周瑜相遇》是一个关于英雄的梦,又是一个关于平凡的梦。请根据这两个方面谈谈你对本文主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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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雪窗帘
迟子建
一进腊月,火车就拥挤得要爆棚了,盥洗室也被无座的乘客占满。天已黑了,列车的玻璃窗上蒙着霜花。有淘气的小孩子为了看窗外的风景,就不停地用手指甲刮着霜花,那声音“嚓嚓”响着,就像给鱼剐鳞的声音。
一个女列车员召唤旅客换卧铺票。她在车厢的过道里一遍一遍地吆喝:“还有没有没换票的?”见再没有旅客回答,就走了。
坐在下铺靠窗位置的是一个老女人,她大约是不常出门的,像小孩子一样用指甲刮开车窗上的霜花,不停地朝外张望着。
一个胖乎乎、醉醺醺的中年男人说他要睡觉,让老女人赶快让开。
老女人说:“这是我的铺,你咋让我走呢?”胖男人说:“这是我的铺,我刚刚补的铺!”
一个吸着烟的男人提醒老女人:“你再看看你的票,是不是这个铺的?”
还有的人说:“你是不是从票贩子手里买的假票啊?”
老女人很委屈地说:“这票是我闺女早晨四点钟上火车站排队给我买的。”说着,从裤兜里掏出票来。她的票是这张铺位的,可是,她没有跟列车员换票,所以她的铺被当作空铺卖给了别人!大家把她犯的过失说给她听时,她几乎要急哭了。
酒气熏天的胖男人用轻蔑的语气说:“连火车都不会坐,出的什么门呢?”
那个吸烟的男人对新来的铺位主人胖男人说:“哎,跟老太太说话客气点,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出趟门容易吗?”
“你想当雷锋是不是?那行啊,你把自己的铺让给老太婆睡不就行了么!”胖男人咄咄逼人。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呀?”吸烟者掐灭了烟,跃跃欲试地朝胖男人挥舞了一下胳膊。
“怎么着?是不是过年回家没什么带的,想挂点彩回去呀?!”胖男人挑衅地说:“过来呀,老子成全你!”
“你们可别因为我打架啊,这大过年的,把谁打了都不好。”老女人起身拉住胖男人的毛衣袖口说。
那个女列车员过来了。她对老女人说:“这事情怪不了别人,我喊让乘客换票,嗓子都要喊破了,大家都能证明吧?你不换票,火车开出半小时后,就等于放弃了对这铺的权利。这铺属于人家的了。”
老女人可怜巴巴地说:“那我这票就等于作废了?”
“作废倒不至于,不过现在卧铺都满员了,你只能坐着了。”
“那我上哪里坐着呀?”她颤着声问。
“坐边座上吧。”列车员说,“没别的办法了。”
“它立着我可怎么坐呀?”老女人的话引来一片笑声。
女列车员一伸手把那弹簧座拉了下来,说:“这是可以活动的座,你要是一起身,它就自动立起来了!”
胖男人一头钻进了被窝,人们都对他投以鄙夷的目光。
先前与胖男人险些大打出手的那个吸烟男人很同情地看了老女人一眼,说:“唉,可惜我买的是上铺,您也爬不上去,要不我就让给您去睡得了。”
老女人说:“不用,你们年轻人觉大,你去睡吧。”
这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说:“我是下铺的,我能爬到上铺去,你让老太太睡我的铺,我睡你的不就把问题解决了吗?”
那个吸烟男人连连摆着手说:“你这么大岁数了,我可不能让你到上铺去!”
“别说爬个上铺了,就是让我上树都没问题!”老人拍着胸脯保证着。
“哎,那可不行,万一你有个闪失,我可负担不起!”那人的脸涨红了,他急忙说自己拉肚子,得赶快上厕所,逃之夭夭……
天逐渐地亮了,经过了一夜寒冷的旅行,车窗积满了厚厚的霜雪,所以即使它没有挂窗帘,却仿佛挂了似的,那是一幅严严实实的雪窗帘。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开头描写淘气的小孩子“不停地用手指甲刮着霜花”的声响“就像给鱼剐鳞的声音”,折射出人们内心的烦躁,烘托列车拥挤的混乱氛围。
B. 女列车员召唤旅客换卧铺票是推动故事发展的关键情节,它交代了“老女人”买了卧铺票却没有铺位的原因,也为后面矛盾的展开作铺垫。
C. 作者文笔朴实,用白描手法描写了在春运这一特定环境下的火车车厢中相关人物的各种表现,铺展和透视了世事百态,引发读者的深思。
D. “老女人的话引来一片笑声”,这是乘客对老女人的肆意嘲笑,与乘客形成对比的是善良的女列车员,她告诉老人去边座坐,并教给她坐法。
2.请分析小说标题“雪窗帘”在文中的作用。
3.请结合社会生活,谈谈作者创作“吸烟男人”这个人物形象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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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 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C. 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D. 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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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如果让我写一本小说,以北平作背景,我不至于害怕,因为我可以捡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所不知道的。但让我把北平一一道来,我没办法。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我知道的真是太少了,虽然我生在那里,一直到廿七岁才离开。以名胜说,我没到过陶然亭,这多可笑!以此类推,我所知道的那点只是“我的北平”,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
可是,我真爱北平。这个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在我想作一件讨她老人家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我独自微微地笑着;在我想到她的健康而不放心的时候,我欲落泪。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表达出来。我爱北平也近乎这个。
……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节选自老舍《想北平》)
【注】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
1.第二段作者是怎样来表达自己对北平的爱“几乎是想说而说不出的”感情的?(3分)
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3分)
3.作者在结尾说“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要落泪了”包含了哪些情感?请结合课文作简要的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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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枚硬币
侯德云
①俗话说,好吃的不如饺子,舒服的不如躺着。刘二说,老辈人留下的这句话,真是有道理。他说,他从小到现在,最爱吃的就是饺子,干了一天的活之后,又累又乏,最爱做的事,就是躺着。他说他小时候不爱躺着,在村子里到处乱跑。他说他虽然瘸了一条腿,却能跑得很快,好腿的孩子也落不下他。
②当然,让刘二感到最自豪的事情不是吃饺子,也不是躺着。他感到最自豪的事情,是小时候妈妈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③妈妈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④这句话妈妈一连说了很多年。刘二24岁那年,妈妈一个人搬到荒山上去住了,从此不再给家里人包饺子,也不再说那句话了。
⑤小时候,刘二家里的日子是很穷的。可是再穷,过年也总要吃顿饺子。过年嘛,不吃顿饺子能算过年?
⑥饺子是必须要吃的,而且,乡间的习俗,饺子里还要包上一两枚硬币,谁吃到了,就预示着谁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⑦刘二8岁那年,在自己的那碗饺子里吃出了一枚2分钱的硬币。他把一个圆滚滚的饺子填进嘴里,用力一咬,就听见喀嗤一声,他兴奋得差一点跳起来。他把嘴里的硬东西吐出来,大声宣布:“我吃到钱啦。”
⑧刘二的妈妈捡起他吐在桌子上的2分钱硬币,用手指擦干净之后又送给他,喜滋滋地对他说:“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
⑨听妈妈这样说,刘二咧开大嘴笑了,还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的后脑勺上轻轻挠了两下。
⑩刘二8岁那年,他开始上小学了,他的一条瘸腿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在村子里到处乱跑的时候不是这样。村子里的孩子没有嘲笑他的,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儿,看不见刘二的瘸腿,或者是,他们觉得,刘二天生就应该有一条瘸腿,没啥好奇怪的。学校里的孩子还没有修炼到这种程度,他们一看见刘二的瘸腿,就大呼小叫起来,后来还把他的瘸腿编成了顺口溜到处传唱。那些日子,刘二每天肚子都气得鼓鼓的。
⑪自从吃到了2分钱的硬币,刘二就不跟那些嘲笑他的孩子计较了。他在心里对他们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我不会在乎你们说什么。”
⑫从8岁到23岁,刘二年年嘴里都要“喀嗤”一声,年年都能从饺子里吃到2分钱硬币,妈妈也年年都要重复一遍她说过的话。妈妈的话,给了刘二做人的底气,他觉得,这辈子,他一定会做出一件让人高看一眼的大事情。
⑬刘二23岁那年,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年夜饭的饺子已经煮好了,却迟迟没有端上来。刘二着急了,进厨房去看,他看见妈妈正在用手指头去捏那些煮好的饺子,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说:“我做了记号呀,怎么找不到了?”
⑭那年的饺子,有不少让妈妈的手指头捏破了。吃饺子的时候,刘二的眼圈一直是红的。
⑮刘二23岁那年,他总共积攒了16枚亮晶晶的带有齿痕的2分钱硬币。
16妈妈去世以后,刘二用那16枚硬币买了一棵槐树苗,栽在妈妈的坟前。转过年,他向村委会递了申请,承包了那座荒山。
17从此,每年的年夜饺子刘二都是跟妈妈在一起吃的。他把一碗饺子端到妈妈的坟前,说一句,妈,过年了,就大口大口吃起来。自然而然的,他的嘴里会“喀嗤”一声。他从嘴里吐出2分钱硬币,对妈妈说,妈,二小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说完,他的泪水,会像溪水一样从眼眶里涌出来。
18如今,刘二妈妈坟前的那棵槐树已经长得很高了,刘二承包的荒山也绿得不能再绿了。雨后,山沟里到处都是清清的溪水。他不想让那些溪水白白流掉,就在山下修了一个池塘,种上了莲花,养上了鱼。
19夏天的中午,刘二喜欢躺在池塘边的树阴里,看粉红粉白的莲花在微风中摇曳,看鲤鱼在水面上撒欢,听草鱼吃草的嚓嚓声。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常常,就这样不知不觉的,他沉浸到好梦当中了。
20村里有人看见过刘二在树阴里酣睡的模样,感慨地说:“舒服的不如躺着,这个刘二,真是好福气。”
差点忘了说,刘二现在已经不叫刘二了,他的大名叫刘志福。
1.“二小,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孩子,也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5分)
2.文中⑬、19段划线的句子各揭示了怎样的含义?请简要分析。(4分)
3.请概括这篇小说的主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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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13分)
光明在低头的一瞬 迟子建
俄罗斯的教堂,与街头随处可见的人物雕像一样多。雕像多是这个民族历史中各个阶层的伟大人物。大理石、青铜、石膏雕刻着的无一不是人物肉身的姿态,其音容笑貌,在各色材质中如花朵一样绽放。至于这躯壳里的灵魂去了哪里,只有上帝知道了。
莫斯科与圣彼得堡那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并没有给我留下太美好的印象,因为它们太富丽堂皇了。五彩壁龛中供奉的圣像无一不是镀金的,圣经故事的壁画绚丽得让人眼晕,支撑教堂的柱子也是描金钩银,充满奢华之气。宗教是朴素的,我总觉得教堂的氛围与宗教精神有点相悖。
即使这样,我还是在教堂中领略到了俗世中难以感受到的清凉与圣洁之气。比如安静地在圣洗盆前排着长队等待施洗的人,在布道台上神情凝重地清唱赞美诗的教士。但是这些感动与我在一座小教堂中遇见扫烛油的老妇人相比,就微不足道了。
莫斯科的东南方向,有一座被森林和草原环绕的小城——弗拉基米尔,城边有一座教堂,里面有俄罗斯大画师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作品。我看过关于这位画师的传记电影,所以相逢他的壁画,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教堂里参观的人并不多,我仰着脖子,看安德烈•鲁勃廖夫留在拱顶的画作。同样是画基督,他的用色是单纯的,赭黄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仿佛又老又旧的夕照在弥漫。人物的形态如刀削般直立,其庄严感一览无余,是宗教类壁画中的翘楚。我在心底慨叹:毕竟是大画师啊,敢于用单一的色彩、简约的线条来描绘人物。
透过这些画作,我看到了安德烈•鲁勃廖夫故乡的泥土、树木、河流、风雨雷电和那一缕缕炊烟,没有它们的滋养,是不可能有这种深沉朴素的艺术的。
就在我收回目光,满怀感慨低下头来的一瞬,我被另一幅画面所打动了:有一位裹着头巾的老妇人,正在安静地打扫着凝结在祭坛下面的烛油!
她起码有六十岁了,她扫烛油时腰是佝偻的,直身的时候腰仍然是佝偻的,足见她承受了岁月的沧桑和重负。她身穿灰蓝色的长袍,戴蓝色的暗花头巾,一手握着把小铁铲,一手提着笤帚,脚畔放着盛烛油的撮子,一丝不苟地打扫着烛油。她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面色白晳,眼窝深陷,脸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微微抿着嘴,表情沉静。教堂里偶尔有游客经过,她绝不张望一眼,而是耐心细致地铲着烛油,待它们聚集到一定程度后,用笤帚扫到铁铲里,倒在撮子中。她做这活儿的时候是那么虔诚,手中的工具没有发出一声刺耳的响声,她大概是怕惊扰了上帝吧一一虽然说几个世纪以来,上帝不断听到刀戈相击的声音,听到枪炮声中贫民的哀号。
我悄悄地站在老妇人的侧面,看着祭坛,看着祭坛下的她。以她的年龄,还在教堂里做着清扫的事务,其家境大约是贫寒的。上帝只有一个,朝拜者却有无数,所以祭坛上蜡炬无数。它们播撒光明的时候,也在流泪。从祭坛上蜂飞蝶舞般飞溅下来的烛泪,最终凝结在一起,汇成一片,牛乳般润泽,琥珀般透明,宛如天使折断了的翅膀。老妇人打扫着的,既是人类祈祷的心声,也是上帝安抚尘世中受苦人的甘露。
如果我是个画家就好了,我会以油画,展现在教堂中看到的这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画的上部是安德烈•鲁勃廖夫的壁画,中部是祭坛和蜡烛,下部就是这个扫烛油的老妇人。如果列宾在世就好了。这个善于描绘底层人苦难的伟大画家,会把这个主题表达得深沉博大,画面一定充满了辛酸而又喜悦的气氛。
这样一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使弗拉基米尔之行变得有了意义。她的形象不被世人知晓,也永远不会像莫斯科街头伫立的那些名人雕像一样,被人纪念着,拜谒着。但她的形象却深深地镌刻在了我心中!镌刻在心中的雕像,该是不会轻易消失的吧?
我非常喜欢但丁在《神曲》的《天堂篇》中的几句诗,它们像星星一样闪耀在结尾《最后的幻象》中:
无比宽宏的天恩啊,由于你
我才胆敢长久仰望那永恒的光明,
直到我的眼力在那上面耗尽!
那个扫烛油的老妇人,也许看到了这永恒的光明,所以她的劳作是安然的。而我从她身上,看到了另一种永恒的光明:
光明的获得不是在仰望的时刻,而是于低头的一瞬!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3分)
A.文章开篇伊始,作者用生动的语言赞美了俄罗斯各式人物雕像栩栩如生,具有非凡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委婉地批评了其肤浅和表面化,既丰富了文章内容又巧妙地引出下文。
B.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几座著名的东正教堂没有给作者留下好印象,原因是教堂内的金银装饰太多,整个教堂装饰格调太过绚丽,让人有一种炫目的感觉。
C.安德烈•鲁勃廖夫无论描摹故乡的风景,还是描绘教堂壁画中的基督都用单一的色彩和简约的线条来表现,这是他深沉朴素的艺术观所决定的。
D.作者认为只有列宾才能把教堂中那一幕令人震撼的情景完美地再现出来,因为列宾的绘画在主题的博大深沉和画面情感的丰富多彩上都要比鲁勃廖夫更为出色。
2.你如何理解文中所说的“清凉与圣洁之气”? “神情凝重的唱赞美诗的教士”为什么会给予作者这种感受?请简要分析。(5分)
3.本文突出的表现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举例并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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