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 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C. 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D. 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 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C. 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D. 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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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15分)
乞丐与富翁的拥抱
(美国)斯坦利·巴比恩
很多年以前,在洛杉矶东部的劳工阶层生活区里居住着一位大富翁。
通常,只要他的门铃一响,就总会有人站在门外向他寻求帮助:有时,是他的某个陷入困境的邻居,他会冲他们微微一笑,然后热情地拥抱他们,并拿出很多钱塞在他们的手上;有时,是某个慈善机构为饱受饥寒折磨的儿童向他募捐,他也是会向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微笑一下,并且热情地拥抱了他们,然后开出一张大额的支票……
一天,一个不幸的乞丐幸运地遇见了这位善良的大富翁,而且久闻他的鼎鼎大名。“真是太好了!”乞丐自言自语地说,“他那么有钱,又乐善好施,他一定能够帮助我的!”虽然他这么想着,但是内心中却突然涌起一种羞耻的感觉,他立刻被这种感觉击垮了,连忙藏起了他的面孔。
大富翁觉得好奇,俯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摸了摸他那肮脏不堪的脸。顿时,乞丐仿佛触电似的,身子连忙向后退缩。一丝黯然的神色从富翁的眼里掠过,但是,他仍旧挤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缓缓地站起来离开了。
乞丐睁开双眼,坐了起来,突然之间,他的眼前一亮——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正静静地躺在他的脚下。他大喜过望,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好好地大吃大喝一通。但是,就在迈进便利店的一瞬间,他猛地想起了富翁对他充满怜悯的抚摸。他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决定从此以后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收住了即将跨进店铺的脚步,向一位老妇人讨得了两枚十分的硬币,来到了最近的公用电话亭。他要打电话给经纪人,咨询如何使用这100美元。经纪人不厌其烦地给他做了详细、全面的介绍。最后,他果断地说:“我只有100美元,就把它全部投到那个总裁看上去让人讨厌的公司里去吧,哦,就是那个叫微软的公司。”
从这以后,这个乞丐的生活也随着股市的巨变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很多年过去了,那位慷慨、仁慈的富翁仍旧一如既往地生活着——或者晚上吹着时髦的曲调,出门散散步,或者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客人。
一天,他的门铃又响了起来。他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位穿着漂亮的三件套西服的先生。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他像往常一样和蔼地问道,对于帮助别人他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噢,不,先生,我不需要您为我做任何事,”客人连忙申辩道,“因为,您已经为我做过了!”
“哦?做过了?那我究竟为您做过些什么呢?”他感到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来客神情严肃,郑重地说。看着富翁更加惊异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曾经是个乞丐,多年前您慷慨赠予了我100美元,我把它用来投资,从而使我的生活彻底地脱离了贫困。我不再生活在最底层了,而且,在大街上,在人群中我也可以昂首挺胸了。是您使我有了今天,因此,我要感谢您!”
富翁回忆起了往事,他说:“哦,不,先生,您不需要感谢我。那100美元是我给您的,并不是您向我要的。对于任何一个处于您当时那种境况的人,我都会给予帮助的。”
“先生,您听我说,不论是什么原因,我都要感谢您!”来客坚持道。
“可是,我有很多钱,”富翁答道,“我还有很多礼物可以帮助别人,我不需要您的任何回报。”
“是这样的,先生,”客人点点头说,“说实在的,我也没有任何可以用于回报给您的东西——因为不论我拥有什么,其实也都是您给予我的,只是给予的方式不同而已。今天,我来到您这儿,真的是要真诚地感谢您!”说完,他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了富翁。
富翁激动地睁大了眼睛,注视着他的客人——那个老乞丐。多年以来,他一直都是用这个友好的动作向那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示意的。但是,今天,却还是第一次有人以这种方式来回报他!
顿时,和来客一样,他的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拥抱着……老乞丐感受到满足的喜悦,可是,在富翁的心底里,却抽出一丝极细的失落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1.请概括小说中“乞丐”这一形象的性格特点。(4分)
2.作者塑造“富翁”这一人物形象时运用了哪些描写手法?选择其中一种描写手法,举例并简要分
析。(5分)
3.小说的结尾,富翁为什么会有一丝失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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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比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选自2012年第6期《读者》)
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 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 “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 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 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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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悔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0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选自2012年第6期《读者》)
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硝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洁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
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A. 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 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 “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 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6分)
4.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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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悔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0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选自2012年第6期《读者》)
1.下列对有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
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
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
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
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硝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洁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
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6分)
4.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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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2分)
老父如子
袁利霞
父亲70岁了,越来越像个小孩子,走路腿抬不起来,脚蹭着地,嚓嚓地响。从屋里听,分不清是他在走路,还是我那8岁的侄儿在走路。有时候饭菜不可口,他就不吃;天凉了,让他加件衣服,得哄好半天。在院子里,父亲边走边吹口哨——全没有一点父亲的威严。
父亲像孩子似的,越来越有点“人来疯”。家里来个客人,父亲会故意粗声大嗓地跟母亲说话,还非要和客人争着吃头锅的饺子——他明知道家里有客人,母亲不会和他吵架。客人一走,父亲马上又会低声下气地给母亲赔不是。
每次父亲从外边回来,第一句话都是:“你妈呢?”如果母亲在家,父亲便不再言语;如果母亲不在家,父亲便折回头去找,认认真真把母亲找回来。
有一次,父亲晨练回来,母亲说:“出去之前也不照镜子,脸都没洗净,眼屎还沾在上面。”父亲不相信:“我出去逛了一圈,别人怎么没发现,就你发现了?”母亲感到很好笑:“别人发现也不好意思告诉你呀,都这么大的人了。”
家里有一点破铜烂铁、废旧报纸或塑料瓶,父亲都会高高兴兴拿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卖得三元五元,不愿交给母亲,装进自己的腰包,作为公开的“私房钱”,用于自己出去吃饭或购买零食。
父亲以前特别节俭,从不肯到外边吃饭,也不吃任何零食。现在儿成女家,没什么大的开支,他也就大方了,经常到小摊上去吃“豆腐沙锅面”——不放肉,不放虾米、紫菜、海带和豆腐,一碗只要一元五角。父亲喜欢吃板肉夹烧饼。板肉是新疆特有的一种食品——把牛肉煮熟了,加上各种佐料,压成块状,吃时,用锋利的刀切成薄片,夹在刚出炉的热烧饼里。
有一次,父亲很委屈地向我告母亲的状:“我每次都夹一元钱的肉,有一次烧饼有点大,我夹了两元钱的肉,你妈就嫌我浪费。”我感到好笑极了,这哪是印象中严肃古板、不苟言笑的父亲啊,分明是一个馋嘴的孩子。我从口袋里掏出50元钱给他,让他专门用来买板肉夹烧饼,并刻意叮嘱他:“不准告诉母亲。”父亲高高兴兴地收下钱出去了。不一会儿,我从厨房经过,听见父亲以炫耀的口气对母亲说:“女儿给我50元钱,让我买板肉夹烧饼,你看,还是女儿疼我。”
我心里忽然一阵酸楚——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叫云亮的诗人写的诗——
父亲老了,站在那里,像一小截地基倾斜的土墙/……父亲对我的态度越来越像个孩子/我和父亲说话,父亲总是一个劲儿地点头/一时领会不出我的意思,便咧开嘴冲我傻笑……有一刻/我突然想给父亲做一回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玩具,天天做好饭好菜叫他吃,供他上学,一直念到国外,如果有人欺负他,我才不管它三七二十一/非撸起袖子,揍狗日的一顿不可……
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见父亲正向街口走去,我赶紧走过去叫住他,问他要去干什么。他像一个等到大人回家的孩子,咧着嘴笑,说是在等我,怕我找不着家。一种深深的感动涌上我的心头,我鼻子一酸,泪水模糊了眼睛。心想:你接我的方向都反了,自己都要走丢了,还挂念着我,深沉的父爱啊。我扭过脸,不让父亲看见我的泪水,让他带我回家。
走着走着,我停住脚步,但父亲毫无察觉,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金色。看着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泪水又一次模糊了我的眼睛。
1.本文共写了父亲的几件事?各用简单语言将其概括出来。(6分)
2.作者引用云亮的诗句的目的是什么?(4分)
3.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与作用(6分)
(1)我们越来越大了,父亲越来越小了。(3分)
(2)……依旧向前走着,夕阳给他全身镀上一层金色。(3分)
4.请从文中找出两个细节描写,简析其对描写父亲形象的作用。(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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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乞丐与富翁的拥抱
【美国】斯坦利·巴比恩
很多年以前,在洛杉矶东部的劳工阶层生活区里居住着一位大富翁。
通常,只要他的门铃一响,就总会有人站在门外向他寻求帮助:有时,是他的某个陷入困境的邻居,他会冲他们微微一笑,然后热情地拥抱他们,并拿出很多钱塞在他们的手上;有时,是某个慈善机构为饱受饥寒折磨的儿童向他募捐,他也是会向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微笑一下,并且热情地拥抱了他们,然后开出一张大额的支票……
一天,一个不幸的乞丐幸运地遇见了这位善良的大富翁,而且久闻他的鼎鼎大名。“真是太好了!”乞丐自言自语地说,“他那么有钱,又乐善好施,他一定能够帮助我的!”虽然他这么想着,但是内心中却突然涌起一种羞耻的感觉,他立刻被这种感觉击垮了,连忙藏起了他的面孔。
大富翁觉得好奇,俯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摸了摸他那肮脏不堪的脸。顿时,乞丐仿佛触电似的,身子连忙向后退缩。一丝黯然的神色从富翁的眼里掠过,但是,他仍旧挤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他缓缓地站起来离开了。
乞丐睁开双眼,坐了起来,突然之间,他的眼前一亮——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正静静地躺在他的脚下。他大喜过望,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好好地大吃大喝一通。但是,就在迈进便利店的一瞬间,他猛地想起了富翁对他充满怜悯的抚摸。他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他决定从此以后要彻底改变自己的生活。
于是,他收住了即将跨进店铺的脚步,向一位老妇人讨得了两枚十分的硬币,来到了最近的公用电话亭。他要打电话给经纪人,咨询如何使用这100美元。经纪人不厌其烦地给他做了详细、全面的介绍。最后,他果断地说:“我只有100美元,就把它全部投到那个总裁看上去让人讨厌的公司里去吧,哦,就是那个叫微软的公司。”
从这以后,这个乞丐的生活也随着股市的巨变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很多年过去了,那位慷慨、仁慈的富翁仍旧一如既往地生活着——或者晚上吹着时髦的曲调,出门散散步,或者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的客人。
一天,他的门铃又响了起来。他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位穿着漂亮的三件套西服的先生。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他像往常一样和蔼地问道,对于帮助别人他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噢,不,先生,我不需要您为我做任何事,”客人连忙申辩道,“因为,您已经为我做过了!”
“哦?做过了?那我究竟为您做过些什么呢?”他感到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来客神情严肃,郑重地说。看着富翁更加惊异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曾经是个乞丐,多年前您慷慨赠予了我100美元,我把它用来投资,从而使我的生活彻底地脱离了贫困。我不再生活在最底层了,而且,在大街上,在人群中我也可以昂首挺胸了。是您使我有了今天,因此,我要感谢您!”
富翁回忆起了往事,他说:“哦,不,先生,您不需要感谢我。那100美元是我给您的,并不是您向我要的。对于任何一个处于您当时那种境况的人,我都会给予帮助的。”
“先生,您听我说,不论是什么原因,我都要感谢您!”来客坚持道。
“可是,我有很多钱,”富翁答道,“我还有很多礼物可以帮助别人,我不需要您的任何回报。”
“是这样的,先生,”客人点点头说,“说实在的,我也没有任何可以用于回报给您的东西——因为不论我拥有什么,其实也都是您给予我的,只是给予的方式不同而已。今天,我来到您这儿,真的是要真诚地感谢您!”说完,他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住了富翁。
富翁激动地睁大了眼睛,注视着他的客人——那个老乞丐。多年以来,他一直都是用这个友好的动作向那些前来寻求帮助的人示意的。但是,今天,却还是第一次有人以这种方式来回报他!
顿时,和来客一样,他的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拥抱着……老乞丐感受到满足的喜悦,可是,在富翁的心底里,却抽出一丝极细的失落来……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A.这篇小说通过描写富翁多年来向需要帮助的邻居和慈善机构的施舍捐助的行为,表现了富翁的慷慨、仁慈、善良的人性。
B.一个流落街头的乞丐,仅仅凭借区区100美元的资本,就获得了成功。这一情节的安排缺少必要的铺垫,显得不合理。
C.大富翁在好奇心驱使下,俯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抚摸乞丐那肮脏不堪的脸,这让乞丐内心中突然涌起一种羞耻的感觉。
D.作者调动各种手法刻画人物形象,其中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环境描写等手法的运用,给人以深刻印象。
E.小说的人物关系简单,情节发展也起伏不大。结尾对富翁与乞丐拥抱情景的描写意蕴丰富,使小说的主题得到拓展和深化。
2.小说中的乞丐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用了哪些手法来塑造富翁这一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结尾,富翁为什么会有一丝失落?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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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1.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2分)
2.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
3.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
4.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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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面 具
魏炜
海森是一个二流演员,他的经纪人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大富翁费德诺聘请他去给父亲老费德诺演场戏。老费德诺病重住院了,费德诺先生本该在医院里陪着他,但费德诺先生很忙,根本挤不出那么多的时间。但他又怕这事传出去会败坏自己的形象,这时他就想到了和自己长得很像的海森。
海森是个演员,经过两天的练习,已学得惟妙惟肖,就连费德诺先生本人也分辨不出来。再戴上根据费德诺先生的面貌特制的橡皮面具,简直就是费德诺先生再生了。他就和费德诺先生签下了合同,正式演出了。
第一次走进病房时,海森还有些忐忑,他老老实实地坐到床边。老费德诺先生看到他到来很高兴,絮絮叨叨地说起了他童年的趣事。海森不敢搭腔,只是在一边不时地应和一句,或是笑笑。但老费德诺先生似乎已经很满足了,脸上一直带着微笑。海森看规定陪护的时间到了,就站起身来。老费德诺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乞怜地望着他,“再陪我一会儿吧,我知道你很忙,但我真的想跟你再说说话呀。好吗?”海森看到老人眼睛里那份热切的期待和隐隐的凄楚,不忍拒绝,就又坐到床前。老费德诺先生又说了10分钟,这才和他依依不舍地告别,并热切地要求他明天准时赶过来。一出医院,经纪人就递给他一张支票,海森高兴地收起了支票。这时,过来一个年轻人,声称是《太阳快报》的记者,听闻费德诺先生放弃了很多生意,每天都赶到医院来陪伴父亲,很是感动,特地来采访的。
海森不愧是一个演员,很快就酝酿出了情绪,来了一个现场表演。他诉说了自己对父亲的爱,诉说了父亲对自己的好,说到动情处,还流下了几滴眼泪,感动得记者眼圈儿都红了,不失时机地给他拍了一张大特写。
第二天一早,费德诺先生就打来了电话,说《太阳快报》登出了那篇专访,非常精彩,有很多人打电话对他表示敬意,还有几个合作伙伴要尽快跟他签订供货合同。他要提高付给海森的酬金,还要把合同期延长。
之后,海森继续如约赶到医院,慢慢地他不仅听老费德诺先生说话,还给他讲些笑话。老费德诺经常笑得前仰后合。像个孩子一样兴奋。
这天下午,海森像往常一样赶到医院。老费德诺脸色很不好,主治医生告诉海森,老费德诺的血液化验中发现了一种病毒变异。这种病毒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药物可以抑制它,它会要了老费德诺的命。
海森立刻给费德诺先生打了电话,通报了老费德诺的病情,恳求他抽出一些时间到医院去陪陪老费德诺,这可是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了。
费德诺连连推辞:“我没有时间,希望你能多陪陪他,我可以给你更多的钱。”
海森生气了,“费德诺先生,在你的眼里只有钱吗?他是你的父亲,他现在需要你。”
费德诺也生气了,“不用你来教训我,我知道该怎么做。请你按照合同做,不然……”他话里的意思很明白。海森将面临巨额合同赔款。
海森给气病了。医生对他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海森开上了玩笑:“你不会说是在我的血液里化验出了变异的病毒吧?”医生点了点头。海森猛地一惊,愤怒地吼道:“费德诺,这个混蛋,他骗了我!他是制药公司的老板,是赫赫有名的病理学专家,他一定猜到了老费德诺身体里的病毒有传染性。这个混蛋,他让我替他得了病!”
第二天下午,又到了他该去陪伴老费德诺的时间。他本来已经恨透了费德诺,下定决心不再替他装下去了,但时间一到,他就再也坐不住了,还是悄悄溜出医院,换上了行头,戴上了面具,赶到了老费德诺的病房。
老费德诺躺在病床上,有气无力地对他说:“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海森笑了,“为什么不来?我听到了好几个笑话,一定要讲给你呢。”
老费德诺欣慰地望着他,点了点头,眼睛里竟闪烁着泪光。他一挥手,从门外进来两个年轻人,他们是老费德诺的律师。老费德诺对海森说:“先生,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已经立下了遗嘱,要把财产全都转给你。”
海森一愣,“你早就看出了我不是你的儿子?”
老费德诺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辛酸,“儿子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装在了我的脑子里。自打你一进门,我就看出你是假冒的了。但我很喜欢你,孩子。你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我每天都在盼着你来呢,就连那个可怕的病毒,也被你的快乐赶跑了。我真要谢谢你啊,孩子。”
海森更是惊愕了,“你都好了?那,那个病毒……”老费德诺得意地笑了,“那是我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就是要考验考验你,我的孩子。”
海森心下一松,伸手准备去揭下脸上的面具。
老费德诺拦住了他,“别揭掉它,孩子。”
海森愣住了,“你都知道我是假冒的了,我还戴着它干什么呢?”
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的一点儿希冀吧!”
海森点了点头,重新又把那个费德诺的面具戴好。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海森的经纪人介绍他去替代富翁费德诺陪护他病重的父亲,他很卖力地模仿费德诺,并在陪护的时候用尽各种笑话取悦老费德诺,这一切不仅源于他需要钱,还源于他有一颗善良和同情的心。
B. 小说中的标题“面具”有丰富的涵义,它既是指费德诺用来欺骗父亲特制的橡皮面具,也是指费德诺的充满欺骗的伪善面孔,极具讽刺意义。
C. 当海森被当成费德诺被《太阳快报》记者突然现场采访时,海森说到了自己对父亲的爱,父亲对自己的好,感动了记者,这些都是因为他是一个很好的演员。
D. 老费德诺和医生合演的一出戏,使得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悬念顿生,同时也丰富了人物形象,深化了主题。
2.小说中海森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征?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小说的结尾“老费德诺痛苦地摇了摇头,‘你就给我留下这最后一点儿希冀吧!’”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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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冬日絮语
冯骥才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1.从全文来看,作者主要描写了冬天哪两种景物,从而表现出冬日怎样的特点?
2.文章中写“香棒”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3.有人评价冯骥才散文时写到“平凡的表象传达出深刻的哲思”,结合文章,谈谈你从中获得的思考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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