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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戴高乐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想法由来已久。“二战”后法国面临着一个抉择:是恢复被维希政府中断了的第三共和国,还是创建全新的第四共和国?在戴高乐的坚持下,通过全民投票,投票的结果赞成戴高乐的主张:选举制宪议会,制定新宪法。但是戴高乐关于制定新宪法、改革议会制的主张与当时仍然怀念第三共和国体制的各派势力形成尖锐对立,结果第四共和国宪法确立的仍是一种议会制度,具有这类体制所包含的一切弱点,政府更迭依然频繁。1958年5月阿尔及利亚危机(法属殖民地的独立运动)再次暴露了政府的软弱无能,历史又一次把戴高乐推到了法国政治的前台。戴高乐以有权修改宪法为条件,接受了议会的任命,担任第四共和国最后一任总理,在他的主持下,很快完成了新宪法的起草,并于当年以压倒多数通过。

——摘编自陈莉《戴高乐与第五共和国体制》

材料二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

第六条共和国总统由直接的、普遍的选举产生,任期七年。

第八条共和国总统任命总理,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免政府的其他成员。

第九条共和国总统主持内阁会议。

第十条共和国总统可以要求议会就法律或者法律的某些条文重新审议,议会不得拒绝。

第十二条共和国总统可以在征询总理和议会两院议长意见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

第十三条共和国总统签署经内阁会议审议的法令和命令。

第二十八条国会每年自行召开两次常会。

第三十条除议会自行召开会议外,特别会议应依共和国总统的命令召开并宣布闭会。

第三十四条法律应由议会投票通过。

——摘编自《法兰西第五共和宪法>(1958年10月4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958年戴高乐宪政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相比,1958年新宪法的特点。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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