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相关题目。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文中吉米具有怎么样的性格形象。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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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文中吉米具有怎么样的性格形象。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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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爱的牺牲
欧•亨利
(1)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
(2)乔•拉雷毕浑身散发着绘画艺术的天才。德丽雅把六音阶之类的玩意儿搞得出色。
(3)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
(4)拉雷毕夫妇租了一间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如果可能的话,让四堵墙壁挤拢来,你和你的德丽雅仍旧在里面;可是假若家庭不幸福,随它怎么宽敞——你从金门进去,把帽子挂在哈得拉斯,把披肩挂在合恩角,然后穿过拉布拉多出去,到头还是枉然。
(5)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应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
(6)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7)“乔,”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去学习了。别皱眉头啦,亲爱的。”
(8)“你倒不错,德丽,”乔说,“可是我怎么办呢?你认为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
(9)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乔,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10)“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
(11)“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12)“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丁克尔答应我在他的橱窗里挂上两张。如果碰上一个有钱的傻瓜,可能卖掉一张。”
(13)“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
(14)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桌子上。接着,乔带着基度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
(15)“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
(16)“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三十三块钱!今晚我们买牡蛎吃。”
(17)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
(18)“这是怎么搞的?”乔问道。德丽雅笑了,可是笑得并不十分快活。
(19)“克蕾门蒂娜,”她解释说,“上了课之后一定要吃奶酪面包。她浇奶酪的时候泼翻了许多,滚烫的,溅在手腕上。”
(20)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
(21)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但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22)“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今天下午,那家洗衣作坊的热熨斗烫了我的手。你不会生我的气吧,乔?如果我不去做工,你也许不可能把你的画卖给那个庇奥利亚来的人。”
(23)“他不是从庇奥利亚来的。”乔慢慢吞吞地说,“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24)“那你并没有……”
(25)“我的庇奥利亚来的主顾,”乔说,“和你的克蕾门蒂娜都是同一艺术的产物——只是你不会管那门艺术叫做绘画或音乐罢了。”
(26)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消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节)
1.请理解小说第(25)段中加点词语“同一艺术”在文中的含意。(2分)
2.小说围绕“爱的牺牲”展开,请分条简要梳理小说的情节。(4分)
3.小说中划线的“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这句话,在全篇结构上有何作用。(5分)
4.欧•亨利的小说擅长以轻松、幽默的语言来讲述沉甸甸的故事,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表达效果。请以小说第(14)段为例,简要赏析这一语言特色。(3分)
5.小说题目为“爱的牺牲”,有评论者认为该改为“艺术的牺牲”,你同意哪种意见?请联系小说的主题、情节以及人物关系,举例予以探讨。(5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船魂
王海群
夕阳西下,晚风渐起。
乌蟒河缓缓地流,“半江瑟瑟半江红”。
河对岸静泊着水泥船,岸上还是低矮的小茅棚,它们的主人还是艄公何大伯吗?
何大伯是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的人。当年我和母亲去外婆家,搭的就是他的船。我和同船玩闹的另一个孩子都落水了。何大伯跳下水,救起了我,另一个孩子却让激流永远地卷走了。那是他自己的孩子小驹儿呀……
何大伯,今天我看你来了。
可是,我却怕何大伯认出我来。
一个老者走出了小茅棚,望望对岸。船过来了。是何大伯!我的心突突地跳起来。
他老了,背弯了,头发、胡子全白了。两只眼睛失去了神采,表情是那样的漠然。深深的愧疚压着我的心,假如他的驹儿不被激流卷走,假如他的第二个儿子还在他身边……
何大伯看了我一眼,扭过头,说了声:“上船吧,同志。”
难道他真不认识我了?我工作了,成了一名年轻的法官,已有9年没来看他了。不认识也好,哦,不,也许怪我没先叫他,可是……
上了船,他只是摇桨,默不作声,我打破了宁静,说:“今天没什么风浪嘛,老人家。” “有风 浪也不怕,撑船的怕什么风浪?”声音沙哑,却带着当年的豪气。
船到河心,夕阳已落,河水一片混沌。“这水比以前浑多了。”我说。
“清水也好,浑水也好,只要有船,就能渡人。”何大伯接过我的话,眼睛却不看我,只是摇桨。“还要有像你这样的老艄公才行啊。”我说。
“不行,老喽。再干6年,我小儿子白龙回来啦,就交给他。”
他说得那样平静,我的心却提上嗓子眼,不敢看他。
船到岸边,我身上没零钱,只好掏出一张百元钞给他。
“怎么,用大票子吓我?”他露出一丝笑意。
他边点钱边说:“现在我烟酒都断了。等儿子回来,我想买条新船。”
“买条新船好啊。”我说。“只是,我看,光靠我这条船不行啊。”大伯叹了口气:“别看我老了,但还看得清。你看,有些伢仔整天不务正业,偷吃扒拿,就是不上过日子这条船;有的当干部,不但不吃苦在前,还多吃多拿,坑害百姓,不给政府撑好船。最叫我憋气的是政府要法办,让他们吃点苦,受点教育,家里还护着,请客送礼,替他们开脱。要我说,没有政府这条大船,老百姓的一河清水就让他们搅浑了,迟早他们把自己给呛死。”
我边听边点头赞许。何大伯,你或许不知道,你的小儿子白龙的案子就是我判的啊。20年前,你为了救我失去了大儿子驹儿,可是后来,我却没给你的小儿子白龙留一点情面……
“你看,天不早了,快回去吧,我这人瞎啰嗦。”
我百感交集下了船。回望对岸又有人朝河边走来,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复又上船 ,“老人家,我想帮你摆一次渡。”
老人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我抓过竹篙,一头抵向岸边。
一双手,一双厚实、温暖的手死死地捂住了我拿竹篙的手。
我扭头看他,他却侧脸,目光投向了远方浩渺苍茫的水面,嘴中嗫嚅着什么……
(选自《小小说选刊十五年获奖作品精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运用第一人称写法,讲述主人公“我”在乘老艄公何大伯的船渡乌蟒河过程中和何大伯多次交往的故事。 |
B.写老艄公“两只眼睛失去了神采,表情是那样的漠然”,是以外貌描写来表现他因失去孩子驹儿后的沉痛心情。 |
C.何大伯对“我”有救命之恩,可“我”却没有因此而宽容他犯罪的小儿子,这说明“我”是一个秉公执法的法官。 |
D.“我”提出摆渡这一请求,是希望我与老人相互谅解,而“老人疑惑地看了我一眼”,是对我的要求一时的不理解。 |
E.“半江瑟瑟半江红”这一句景物描写展示了一幅十分美丽的夕阳西下时的河景,同时也起到了烘托人物的作用。
2.小说从“我”不主动介绍自己,自认为何大伯没有认出了“我”来这个角度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3.从小说的叙述和描写上,哪些地方能看出何大伯已认出我来了?请结合原文作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的题目“船魂”,含意丰富,请结合全文,从主题思想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黄昏
萨特
诺尔曼•葛尔特茨比坐在海德公园的长凳上。这是三月初的一个傍晚,暮色苍茫,笼罩大地,只有那微弱的月光和点点星星的亮光冲淡着昏暗的夜幕。马路和人行道都空落落的。然而,就在这样的夜色中仍有不少被人们遗忘的小人物在活动着。他们有的荡来荡去,无声无息;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无法辨认清楚。
葛尔特茨比此时觉得眼前的景色与他的心情完全和谐。黄昏,在他看来,是失败者的时刻。经过奋斗仍不免遭到惨败的男男女女,在这日薄西山的时候纷纷出来活动,躲避着好奇者的寻根问底。
长凳另一端,就在他身旁,坐着一位老先生。从他的神态里,可以看出他正在和社会抗衡,但是他的气概已趋衰退。坐了一会儿,老人起身离去,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空出来的位子几乎立刻就被一个年轻人占据了。但是他面部的神情并不比那位老人开朗,嘴里还狠狠地骂了一声,好像是要强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能使他称心如意。
“看来您心情不好啊。”葛尔特茨比说道,心想他这番表演准是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
年轻人转过身来,脸上的神情非常坦然。但是葛尔特茨比反而因此一下子警觉了起来。
“要是陷入我的困境,您的心情也好不了,”他回答说,“我干了一件有生以来最傻的事。”
“是吗?”葛尔特茨比不动声色地问道。
“我今天下午到的伦敦,本打算在伯塔刚尼安饭店落脚,”年轻人接着说道,“可是到了那儿我才发现,饭店已经被拆掉了,我只好去了另一家旅店。到了我的住处,就出去买香皂了——我讨厌旅店里的香皂,可自己又忘记准备了。我在街上溜达一会儿,在酒吧喝了杯酒,又逛了逛商店,然后转身回旅馆。就在这时候,忽然意识到,我根本没记住旅馆叫什么,更不知道它在哪条街上。这多么尴尬!我在伦敦又举目无亲。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了一先令。买了块香皂,喝了杯酒,也就花得差不多了,只怕要落得个流浪街头,无处栖身了。”
年轻人讲完这段故事后,出现了片刻沉寂。这种沉寂是意味深长。“您大概想,我讲的这段遭遇荒诞无稽吧。”年轻人随后委屈地说道。
“这事也并非不可能。”葛尔特茨比像法官审理案件似的说。
听完,年轻人精神为之一振,“我大概得到河堤上过夜了,除非能找到个够朋友的人,他能相信这是确有其事。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因为您并没有认为我这段遭遇过于荒唐。”
年轻人往这最后一句话里倾注了不少热情,就好像有意向葛尔特茨比表示,他基本上已经具备了够朋友的人的必要条件。
“然而,”葛尔特茨比慢吞吞地说,“这段故事里的破绽就在于您拿不出那块香皂来。”
年轻人连忙向前探身,在大衣口袋里忙乱地摸了起来。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准把它丢了。”他怒气冲冲地嘟囔了一声。
“一个下午就丢了家旅馆,又丢了块香皂,这只能说明您存心粗枝大叶。”葛尔特茨比接着说道,可是年轻人没等他话音落地就走了。他顺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
“说来怪可惜,”葛尔特茨比想道,“整个故事中只有出去买香皂有说服力,然而在这细节上露了马脚。他要有一点先见之明,就应该事先准备下一块新的香皂。”
想到这里,葛尔特茨比站了起来,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候,他惊讶地喊了一声。只见地上,在长凳边上,躺着一个崭新的椭圆形小纸包。除了是块香皂,还能是什么!准是那年轻人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从衣兜里掉出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葛尔特茨比立刻去寻找这位年轻人的踪影。就在他感到无望的时候,忽然发现那个人正站在马车道的路边上,神态犹豫地站着。当他听到葛尔特茨比呼喊他的时候,他带着几分敌意,好像准备自卫似的猛然转过身来。
“能证明您那段遭遇真实性的重要证人找到了,”葛尔特茨比说道,伸出手来把香皂递了过去。“您走后,我在地上发现的。我曾经对您不信任,您一定要原谅。您如不嫌弃,我可以借给您一枚二十先令的金币……”
年轻人连忙接过金币,放进兜里。
“幸好给你找着了。”年轻人感激地说道,声音还有点呜咽。他急忙跑开了。
“这孩子真可怜,差点哭出声来。这对我也是个教训,不能自作聪明,不能仅仅凭一时的情况就给一个人下判断。”
葛尔特茨比顺着原路往回走去。经过那条长凳时——他看到一位老先生在长凳下面和四周望来望去,捅来捅去。葛尔特茨比认出这就是刚才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位老人。
“您丢什么东西了,先生?”他问道。
“对了,丢了一块香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第一段中提到那些小人物“荡来荡去、无声无息” “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毫不显眼”,是为了说明他们是一群被社会遗忘的人。
B.年轻人讲完故事后出现了片刻意味深长的沉寂,这沉寂里有年轻人想引起对方同情照顾的心理,也有葛尔特茨比对其故事有无破绽的思索。
C.年轻人的诡计被识破之后,顺着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表情高傲。这一份高傲,是对葛尔特茨比的不满,是对自己行为的肯定与满足。
D.本文主要使用语言、动作、神态描写来刻画葛尔特茨比和年轻人的形象,而塑造老人的形象主要采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
E.作者在文中塑造了三个失意者的形象,意在通过他们之间的曲折故事,来巧妙揭示小说“坏人防不胜防”的主题。
2.小说采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叙事,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样写的好处。(6分)
3.小说中的诺尔曼•葛尔特茨比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4.本篇小说的题目富有深意。请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黄昏”为题的妙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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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杰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杰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杰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 “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杰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杰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杰米•威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顶呱呱,凡是我要的都给了我。你的变化很大啊,杰米,我从来没有想到你会长得这么高,好像高了两三英寸。”
“哦,我二十年以后长高了一些。”
“杰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杰米•威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圆滑的’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溜到我们这边来,跟我们通知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巡警威尔斯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杰米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集》)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A. 语言凝练,是本文一大特色。情节简单平铺直叙。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惜墨如金。
B. 结构严谨,作者的安排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领进了故事使其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C. 尽管小说篇幅短小,但人物形象的刻画生动逼真,跃于纸上。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奔波处事十分镇定。
D. 本文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鲍勃和杰米两人珍视友情、信守承诺的人品。
E. 小说中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就是为了下文写杰米出场时的穿着“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做铺垫的。
2.第2段画线语句(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有什么作用?请作简析。
3.故事结尾便条上的内容体现了作者讲故事的匠心。说说你对此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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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郑樵的夹漈(jì)山 黄文山
几年不见,再见涵江,亲切中夹杂着几分疏陌。这座有着浓郁水乡风味的千年古镇,变繁华了,城区扩大了许多,现代化的建筑触目可见。
在一帘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我们来到宫河口。当年繁闹的江南水街景象已全然不见,河口旁仅存的一列欧式红砖拱形骑楼,正寂寞而无奈地凝望着身下淤塞的河道。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
社会的进程就是这样,我们正在得到些什么,同时也在丢弃些什么。
这种感觉不断困扰着我,直到我们走进一座山的怀抱,走进一个人的世界。
这座山叫夹漈山。普通地图册上没有它的标识,因为它太小了,如果把戴云山的群峰比做连绵起伏的海浪,夹漈山也许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簇浪花。
这个人叫郑樵,是生活在九百年前的一位民间史学家。他编撰的《通志》是继西汉司马迁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史学巨著,与唐杜佑的《通典》、元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并称为“三通”。自来有“士不读三通,是为不通”的说法,可知郑樵在中国古代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因了郑樵,这座在地图上看不到名字的小山被载入中国文化史册,而郑樵也因了这座小山而被世人称为“夹漈先生”。
喧闹的城市在我们眼里渐渐远去,清明的山色,正沿着盘旋的道路尽情铺展。这里已是戴云山脉的东段,处处林幽涧深,闲云悠游,野径明灭。忽然感到生活的节奏放慢了许多,心也变得宁静起来。在一片幽篁中,在一角翘檐下,恍惚中,夹漈先生似乎正缓缓向我们走来。
九百多年前的这位读书人,憎恶官场黑暗,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却立下宏志,要读尽天下古今之书,通百家之学。并决意隐居山野,以布衣之身为国家著述一部集史学大成的《通志》。
他自筑茅屋三间,取名“夹漈草堂”。他这样描绘自己的选择:“斯堂本幽泉、怪石、长松、修竹、榛橡所丛会,与时风、夜月、轻烟、浮云、飞禽、走兽、樵薪所往来之地。”于是,“结茅夹漈山中,与田夫野老往来,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
为什么郑樵偏要选择这样一处荒僻之地读书著作呢?
这和南宋初年的时局政治有很大关系。一个动荡的年代最容易滋养浮躁的心态,求功名的人多了,做学问的人少了。“靖康之变”后,年轻的郑樵也曾热血沸腾,多次上书枢密宇文虚中,请缨抗金,报效国家,但皆如泥牛入海。一番冷静之后,郑樵明白了许多,收起种种幻想,毅然选择了一条隐居修史的漫漫之路。在当时,私人修史是违法的事。郑樵此举,便注定了他一生要与穷困做伴、与寂寞为伍。
最初与郑樵一起在夹漈山读书做学问的还有他的堂兄郑厚。两人志趣相投,互为砥砺,一起度过了6年的光阴。这6年是兄弟俩最快活的日子,当知道谁家有藏书,他们甚至不远千里结伴前往,必将藏书读尽方归。春暖花开的季节,只要兴致来了,他们就提着酒饭到深山里去,在水石相激处,饮酒赋诗,畅论天下大事。兄弟俩一面读书,一面讲学授徒。当他们“讲学于芗林,四方从游者云集”。
郑樵29岁那年,在芗林寺旁建了一座修史草堂,作为今后长年修史著书的地方。他对这座草堂十分满意:“堂后青松百尺长,堂前流水日汤汤。西窗尽是农桑域,北牖无非花葛乡。”但就在这年,堂兄郑厚难耐孤寂,决意下山参加科考,在乡试、会试中均名列前茅。主考官夸赞他的文字:“索之古人中,当无一、二。”不久郑厚就被授了官,而且官越做越远,直做到湖南湘乡知县。而坚持在夹漈山读书修史的郑樵却因家庭变故而陷入了极度困穷之中,常常“厨无烟火”,但他仍然“风晨雨夜,执笔不休”,独力著述“汇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
出仕后的郑厚,似乎官声并不显赫,遗著也不太丰盛。而穷愁潦倒的郑樵,历30年的寂寞和30年的坚韧,最终完成了200卷近700万字的《通志》。
我们登上草堂后山,郑樵石雕坐像就静静地树立在苍翠的松林里。周围听不到喧闹的人声,只有游云、野鸟、流泉日日和他相伴。夹漈先生左手握卷,右手执管,双目微启,若有所得。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
选择僻静,选择孤独,选择坚持,也许,就是选择了成功。
夹漈草堂远在戴云山东麓,其实,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离尘嚣愈远,离先生愈近;离功名利禄愈远,离先生精神愈近。
1.请简要分析“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这句话在结构上和内容上的作用。
2.“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这里的 “选择”、“境界”分别指的是什么?(4分)
3.从文中看,郑樵选择荒僻的夹漈山读书著作的原因是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夹漈草堂明明远在戴云山东麓,可作者却又说“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请根据文意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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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樵的夹漈(jì)山 黄文山
几年不见,再见涵江,亲切中夹杂着几分疏陌。这座有着浓郁水乡风味的千年古镇,变繁华了,城区扩大了许多,现代化的建筑触目可见。
在一帘淅淅沥沥的春雨中,我们来到宫河口。当年繁闹的江南水街景象已全然不见,河口旁仅存的一列欧式红砖拱形骑楼,正寂寞而无奈地凝望着身下淤塞的河道。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
社会的进程就是这样,我们正在得到些什么,同时也在丢弃些什么。
这种感觉不断困扰着我,直到我们走进一座山的怀抱,走进一个人的世界。
这座山叫夹漈山。普通地图册上没有它的标识,因为它太小了,如果把戴云山的群峰比做连绵起伏的海浪,夹漈山也许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簇浪花。
这个人叫郑樵,是生活在九百年前的一位民间史学家。他编撰的《通志》是继西汉司马迁之后的又一部纪传体史学巨著,与唐杜佑的《通典》、元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并称为“三通”。自来有“士不读三通,是为不通”的说法,可知郑樵在中国古代史学界的地位和影响。
因了郑樵,这座在地图上看不到名字的小山被载入中国文化史册,而郑樵也因了这座小山而被世人称为“夹漈先生”。
喧闹的城市在我们眼里渐渐远去,清明的山色,正沿着盘旋的道路尽情铺展。这里已是戴云山脉的东段,处处林幽涧深,闲云悠游,野径明灭。忽然感到生活的节奏放慢了许多,心也变得宁静起来。在一片幽篁中,在一角翘檐下,恍惚中,夹漈先生似乎正缓缓向我们走来。
九百多年前的这位读书人,憎恶官场黑暗,不愿走科举入仕之路,却立下宏志,要读尽天下古今之书,通百家之学。并决意隐居山野,以布衣之身为国家著述一部集史学大成的《通志》。
他自筑茅屋三间,取名“夹漈草堂”。他这样描绘自己的选择:“斯堂本幽泉、怪石、长松、修竹、榛橡所丛会,与时风、夜月、轻烟、浮云、飞禽、走兽、樵薪所往来之地。”于是,“结茅夹漈山中,与田夫野老往来,与夜鹤晓猿杂处。不问飞潜动植,皆欲究其情性”。
为什么郑樵偏要选择这样一处荒僻之地读书著作呢?
这和南宋初年的时局政治有很大关系。一个动荡的年代最容易滋养浮躁的心态,求功名的人多了,做学问的人少了。“靖康之变”后,年轻的郑樵也曾热血沸腾,多次上书枢密宇文虚中,请缨抗金,报效国家,但皆如泥牛入海。一番冷静之后,郑樵明白了许多,收起种种幻想,毅然选择了一条隐居修史的漫漫之路。在当时,私人修史是违法的事。郑樵此举,便注定了他一生要与穷困做伴、与寂寞为伍。
最初与郑樵一起在夹漈山读书做学问的还有他的堂兄郑厚。两人志趣相投,互为砥砺,一起度过了6年的光阴。这6年是兄弟俩最快活的日子,当知道谁家有藏书,他们甚至不远千里结伴前往,必将藏书读尽方归。春暖花开的季节,只要兴致来了,他们就提着酒饭到深山里去,在水石相激处,饮酒赋诗,畅论天下大事。兄弟俩一面读书,一面讲学授徒。当他们“讲学于芗林,四方从游者云集”。
郑樵29岁那年,在芗林寺旁建了一座修史草堂,作为今后长年修史著书的地方。他对这座草堂十分满意:“堂后青松百尺长,堂前流水日汤汤。西窗尽是农桑域,北牖无非花葛乡。”但就在这年,堂兄郑厚难耐孤寂,决意下山参加科考,在乡试、会试中均名列前茅。主考官夸赞他的文字:“索之古人中,当无一、二。”不久郑厚就被授了官,而且官越做越远,直做到湖南湘乡知县。而坚持在夹漈山读书修史的郑樵却因家庭变故而陷入了极度困穷之中,常常“厨无烟火”,但他仍然“风晨雨夜,执笔不休”,独力著述“汇天下之书为一书”的《通志》。
出仕后的郑厚,似乎官声并不显赫,遗著也不太丰盛。而穷愁潦倒的郑樵,历30年的寂寞和30年的坚韧,最终完成了200卷近700万字的《通志》。
我们登上草堂后山,郑樵石雕坐像就静静地树立在苍翠的松林里。周围听不到喧闹的人声,只有游云、野鸟、流泉日日和他相伴。夹漈先生左手握卷,右手执管,双目微启,若有所得。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
选择僻静,选择孤独,选择坚持,也许,就是选择了成功。
夹漈草堂远在戴云山东麓,其实,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离尘嚣愈远,离先生愈近;离功名利禄愈远,离先生精神愈近。
1.请简要分析“河边的大树,垂拂下枝条轻轻地拨弄着水面,似乎想捡拾一些往昔的回忆”这句话在结构上和内容上的作用。
2.“这里是先生一生的选择,也是先生一生的境界。”这里的 “选择”、“境界”分别指的是什么?(4分)
3.从文中看,郑樵选择荒僻的夹漈山读书著作的原因是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夹漈草堂明明远在戴云山东麓,可作者却又说“夹漈草堂又近在人们身旁”,请根据文意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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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你的温暖
江文胜
这天晚上,天下大雪,出奇的冷。养猪专业户王老汉蜷缩在家里的火盆前,他不敢出门。
忽然,狗叫。王老汉极不情愿地打开屋门,一股刺骨的寒风迎面刮来,他打了一个激灵。王老汉哆哆嗦嗦地来到院子里,没见到任何人,可狗还在叫。
院子左边的一排房屋,是猪圈。他逐一查看猪圈,仔细地数,总共60 头猪连毛发都没少一根。猪没被盗,狗为啥叫呢?肯定有情况,不然,通人性的狗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瞎叫的。果然,王老汉在那排距自己的住房最远的饲料库发现了“敌情”:喂猪的苕片饲料少了一袋!
王老汉立马来了精神,他赶紧回到屋里,拉上三十岁出头的儿子金华出来寻找。原来下了雪,现在雪停了,院子里从院门到饲料库、从饲料库到院门各有两行脚印,清晰可辨。金华说:“咱们跟着脚印去追那偷饲料的人!”王老汉说:“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咱俩去追,可以对付,铁证如山,看他如何狡辩。”
父子俩一前一后顺着脚印一口气追到了蜡子山矿区宿舍。脚印通到一间砖房的门前没了,别的砖房都熄了灯,只有这间房没有熄灯。
真是胆大包天啊!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王老汉这样想。
窗是玻璃窗,玻璃上结满了冰花。左下角的一块玻璃没了,糊上了报纸。王老汉用舌头舔湿了窗户纸,用手指轻轻一捅,报纸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孔:一个黑黑的瘦瘦的中年汉子,坐在屋里的矮凳上,他的头上还冒着热气。啊!那袋装有红苕片的大编织袋赫然放在他的面前。床沿坐着一个双手笼在袖头里的老头,床头的被子下露出一个小脑袋,一个中年妇女站在这个黑汉子的对面。
王老汉父子猫着腰蹲在窗户外,大气不敢出,倾听着屋里的动静。“粮,借来了。这就是,红苕片,100 斤。你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熬苕片汤!”汉子的声音。“妈,快熬,我饿坏了,我要吃苕片汤。”小孩的声音。“亚龙,这粮是咋借来的?”老人的声音。“爹,我事先写好了借条,借条压在袋子下。”汉子的声音。王老汉一愣,心想,我怎么没注意到那借条!真的有?
“这不是偷吗?自打你从娘胎里出来,我是怎么指教你的?做人要本分!还好,留下了借条,人要凭良心。但借粮容易还粮难哪!矿上不开工资,啥时候能还上?”老人的声音。
“爹,这个我想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还有一双手。到春天,矿上如果还不能开支,我就到农村去帮工。听说王老汉厚道,日子也过得殷实,不然我干吗要借他的。我想去他那里,帮他干活,用工钱抵粮钱……”汉子的声音。
“快走!”王老汉在心里喊。他拉起儿子往家里赶。进了院子,王老汉急奔饲料库,果然发现了那张借条:
家里无米下锅。借一袋红苕干片。春天还。蜡子山矿区吴亚龙,此据。
某某年某月某日
上面还有一个用墨水作印泥盖的“吴亚龙”的私章。
太阳从蜡子山上露出头来。吴亚龙推开屋门,见门口堆了一些东西:一袋大米、一袋面粉、一大块猪肉、几条鲜鱼和一袋冻豆腐……吴亚龙像见到了天外来物似的翻来覆去地找,竟找不出一张哪怕是手指宽的字条……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很善于设置悬念和伏笔,如“忽然狗叫”“喂猪的苕片少了一袋”“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等。
B.小说运用了外貌、神态、动作、心理、对话、细节等描写手法,生动形象地刻画了王老汉和吴亚龙的形象。
C.这篇小说讲了一个感恩的故事,他把人物放在大饥饿的时代,用简洁的文字给人物设置了一个道德困境。
D.小说篇幅虽短,但作者围绕“借”字,将故事情节设置得曲折离奇,跌宕起伏。
E.小说以“借给你的温暖”为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表现了淳朴的人性美。
2.小说中两处写到“雪”,分别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3.小说的结尾在设置上有何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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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2分)
石榴
川端康成
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得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这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真的……忘了。”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
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
那是仅仅半个月以前的事,表亲家的孩子来玩时,很快就注意到了石榴。7岁的男孩莽莽撞撞地爬上了石榴树。纪美子觉得他很生龙活虎,便站在廊道上说:“再往上爬,有大个的。”
“唔,有是有,我摘了它,就下不来啦。”
的确,两手拿着石榴是无法从树上下来的。纪美子笑起来了。孩子非常可爱。
孩子到来之前,这家人早已把石榴忘了。而且,直到今早也不曾想起石榴。
孩子来时,石榴还藏在树叶丛里,今早却裸露在半空中。
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纪美子走出屋子,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
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10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说着话。
“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
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出征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找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
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
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的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
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
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启吉,你更要……”
纪美子话未说完,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
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
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目光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
母亲在厨房里把这个石榴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
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
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
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
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吃剩下的东西。
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了吧。
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喜悦,可面对母亲,又感到难为情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满意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
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
对纪美子来说,她再也不敢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了。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小说开头描绘了在寒风肆虐下万木凋零的凄冷景象,为故事的展开营造了凄凉而美丽的氛围,主要是为了烘托纪美子与启吉相见的喜悦心情。
B.石榴子儿很美,当石榴掉下去时,偏偏是露子儿的那面朝下,这一描述体现了作者越是美好的东西越容易受到伤害,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容易消逝的深刻哲思。
C.虽然“落叶”和“围在圈中的泥土”无语,但那种隐藏在土地下的勃勃生机依旧未变,在严寒的冬天更加展现出一种凛然的坚强。
D.“纪美子,注意身体啊”“启吉,你更要……”,难以相见而彼此思念的人,见了面却只表达了简短的、最为平常的问候。这种写法是欲扬先抑。
E.“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喜悦”是因为纪美子此刻吃的是她的爱人吃剩下的石榴,“悲哀”是因为心中离别的忧伤。
2.小说主人公纪美子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4分)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爱情,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题是反战,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的看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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