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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

材料一:关于法律,东西方先哲的认识不尽相同。孔子认为法律的推行与统治者关系密切,“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圣人治国依靠礼乐,所谓“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他还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认可亲人之间包庇犯罪。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政体在法律推行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城邦人的习惯和教育不服从政体的精神,最卓越的法律也没有用。”他还强调执法要公正,认为“法律控制所有的人”。良好的社会秩序基于对法律的遵守。

(1)阅读材料一,指出孔子和亚里士多德在法律认识上的差异。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部分条款

第134条依法订立的契约,对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仅得由当事人双方相互的同意、或根据法律许可的原因,始得取消。

第544条所有权为对物完全按个人意愿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法律及规定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

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并在事前受公正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第1384条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件所造成之损害,均应负赔偿之责任。

(2)近代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在《拿破仑法典》以上条款中均有体现。阅读材料二,请将序号填写在相应的空白处。结合所学,简述上述原则产生的背景。

原则一:损害赔偿原则对应条款序号:

原则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对应条款序号:

原则三:契约自由原则对应条款序号: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得享有各项之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3)阅读材料三,任选其中一部法律文件,从时代需要的角度分析其历史作用。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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