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
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2016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作了必要交代。
B. 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 文章最后一段写到几位挂着笑容、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老一代人仍然甘于贫穷的淡定心境。
D. 作者语言功底深厚,文章语言既给人简练朴实的感觉,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
2.作者写银杏树“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句中“娇羞”含义的理解。
3.本文写景与写人记事结合紧密,请举例分析这一特点,并指出其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
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2016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作了必要交代。
B. 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 文章最后一段写到几位挂着笑容、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老一代人仍然甘于贫穷的淡定心境。
D. 作者语言功底深厚,文章语言既给人简练朴实的感觉,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
2.作者写银杏树“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句中“娇羞”含义的理解。
3.本文写景与写人记事结合紧密,请举例分析这一特点,并指出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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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2016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一个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作了必要交代。
B. 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 作者语言功底深厚,文章语言既给人简练朴实的感觉,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
D. 文章最后一段写到几位挂着笑容、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老一代人仍然甘于贫穷的淡定心境。
2.作者写银杏树“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句中“娇羞”含义的理解。
3.本文写景与写人记事结合紧密,请举例分析这一特点,并指出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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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秋景话乡愁 刘醒龙
晓得大悟是小时候所读的书籍中,有太多关于河口与宣化店的描写。河口是红四方面军不得不撤离鄂豫皖的最后一战。那一战红四方面军倾尽全力,没有战败,也没有打赢,只能在万般无奈中“再见”大别山。宣化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新四军五师全部主力集结于此,面对十几倍敌对兵力,新四军五师的十万官兵,以自我牺牲的姿态,坚守到最后一分钟,才突围去向四方,成就了近代史上,不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那时候这地方被称为礼山,直到以胜利为目标的胜利在全中国实现后,这一县域才以铁血铸就的大悟山作了名字。
金岭,是大悟的一个小小村落,被人知晓的首先是那片土地上茫茫田野开着真如铺了黄金的向日葵花,以及那些不亚于任何一处久负盛名秋景的红叶。不知何时开始的,各种各样的自媒体上,标明大悟,说着金岭的炫目秋景。让南来北往的高铁,在一处叫孝感北的小站停了下来。与小站相比略显夸张的一群群人,大多行装简约,兴高采烈。
秋风一路所向,无一不是秋天的意志。那所有的银杏树上的所有黄叶子,或许是大悟山中,金岭之上,天太洁净,地太清淡,一切分明是在秋风中,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没过多久,真的踏上金岭土地,就明白这种娇羞也算是人的一种原始情怀。
山中的小小村落,注定会被大山掩藏。金岭的不同之处是藏得太深了,就连红军医院和新四军医院都能安然无恙地设在这里,在腥风血雨中是一种得幸天赐的安宁。一旦普天之下都安宁了,这些只供躲藏的缝隙,就成了连美景也无法输出的屏障。
银杏的娇羞还有一番难以出口的言说。金岭银杏再动人,面对如此小小村落竟有四十四户,四十四位孤寡衰弱老无所依的特级贫困者,能够示人的表情只剩下无地自容。
什么叫乡愁?乡愁是藏在心中最美的美,落在命运中最苦的苦,总是欲说还休,欲言又止;分明说不完,道不尽,却又是除非醉到昏天黑地,一个字也不想透露。就像叫着金岭,想着金岭,于心里偏偏苦不堪言。
枫檀秋色,是天下最奇幻的。与银杏那江河湖海一样的波澜壮阔不同,一枫一檀各自成趣,一样的阳光照耀,不一样的色彩斑斓;一样的秋风吹过,却没有一样的摇曳风姿。如此光怪陆离,就该有对策应运而生。哪一样颜色是命定,哪一种光彩是未来,需要精准认识,精准扶持。金岭成为精准扶持对象才几个月,情形就发生根本变化,农业示范板块、旅游乡村公路、古民居改造、河道整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农家乐旅游项目,在十平方公里的范围里,如枫檀一样展现出多姿多彩。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说的是求知。几位从省直机关下来驻村的干部,硬是在金岭的山上山下,田头地边,在这几个月里,人人行走了五百多公里。这样的行走,需要一腔热血与不掺一点杂念的拳拳深情。
金岭还有一种动人的植物名叫乌桕,秋风来时,这些参天的高大乔木,一树树的像玫瑰,像牡丹,像金箔,眼皮一眨,这样的乌桕就会变成那样的乌桕。稍等些时日,霜更浓时,各色树叶一一落尽了,所有乌桕便会不约而同地变得雪白,那是它们的果实!
银杏黄了,枫檀该黄的黄了,该红的红了。这时节,乌桕本该是这万般灿烂中的一部分。走在金岭正在修筑的大路和依旧保持原貎的小路上,偶尔有乌桕心不甘情不愿地透出初红。更多的乌桕仍旧继续着春天与夏天的青枝绿叶。相同的天气,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雨露,相同的风霜,乌桕们为何要与银杏们与枫檀们另做一番模样呢?
有这样一位老人,他年轻时,跟着新四军五师爬过千里大别山的每一条山沟与山头。老人年过九旬时,还带着满身的枪伤与弹痕,为这些山沟与山头的富饶奔走。乌桕不肯黄,不肯红,不肯玫瑰,不肯牡丹,不肯金箔,就在于乌桕比银杏和枫檀更懂得春天与夏天,懂得春天长一些,夏天长一些,多一些耕种时光,接下来的秋天才有实实在在的美妙。
在金岭,见过几位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那些沧桑纵横的脸上,挂着一些由衷的微笑,既望着一群群初来金岭的陌生人,又望着熟悉的村子一天变一个样子。这道风景在我心里比银杏、枫檀和乌桕更美!起云的天空忽然下起了小雨,今年秋天长江北岸的第一场雨眼看着就来了。雨落久了盼晴,天晴久了盼雨。大悟金岭盼的是将世世代代的青山变为真正的金岭。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散文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开篇从革命战争年代河口与宣化店的两场战斗写起,意在突出大悟是革命老区,为后文写金岭做了必要交代。
B. 文章所写的“乡愁”不是游子对家乡的思念,而是指对尚处在贫苦之中的乡村的忧虑和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情怀。
C. 文章语言既简练朴实,又不乏文采,尤其是拟人、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运用自如,表现出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底。
D. 文章最后一段写几位挂着由衷的微笑、在家门口做着简单事情的老人,表现了金岭的老一代甘于贫苦的淡定心境。
2.结合上下文,分析“偏偏透着一种含有某种深意的娇羞”中“娇羞”一词的含意。
3.本文将写景与写人叙事融为一体,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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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得中原雅音
刘醒龙
作为母语的湖北方言,有三个与众不同的词语。
2005年夏天,一家电视台派人来家中采访,他们想要了解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我回答说这句话只能是:你是个苕!在南方诸省,虽然多有使用苕字的,论起遍及程度和使用频率,任何地方都不如湖北,想表达的意思还没有吐露丝毫,便脱口指令对方是个苕。在湖北方言中,还有一个说起来十分动听的词:晓得。最好听的却是第三个词:兴。据说,苕、晓得、兴,是古汉语的一部分。当北方游牧民族用血与火外加他们的语言洗劫中原大地后,这些语言就成了残存于南方的化石。我常看凤凰卫视一位女主播的节目,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喜欢用晓得一词,来替代国语中的同义词——知道,每次听她说晓得或不晓得时,宛如天籁中飘来中原雅音。
作为一方水土中的母语,“苕”字是本地人最常用的,用起来后亦是最为夸张的。“苕”所对应的是现代汉语“傻”,真用起来意味却大不相同。当一个人对另一个说你真傻时,含意里往往多为惋惜。当这个人对那个人说你是个苕时,就不仅仅是惋惜了,更多的是这个人欲表达自己的见识,是个性的肆意张扬。在某件事情问答时,如今的人越来越多地选择“知道”或“不知道”,说“晓得”和“不晓得”的越来越少。细细揣摩与体会,这样的替代实在太遗憾。人们相信或者不相信,都不能改变这样的事实。就音乐性来说,“晓得”一词所传达的美感要超过正在趋于普及的“知道”。很多时候,人们说知道时,往往并不是真的知道,之所以那样说,部分原因是应付。当然,人们在说晓得时,也是多有不晓得的。那不要紧:晓而得,是一种参悟;知而道,却是俗套。
都说凡事都像耕种,一分辛苦,一分收成,所以“种”是沉重的,得下大力气,身手稍有不到都不行。种菜、种麦、种棉花、种黄豆等。一般人已经记不得还有一种说法:兴菜、兴麦、兴棉花、兴黄豆。在我们的方言母语中,“兴”即是“种”。对比之下,不难领悟,“兴”的美妙。“兴”是自然的,带着天籁气韵,仿佛之中有如天马行空,轻重缓急都在自由境界中。
形而上的艺术品,往往是“无用的”,正是因为艺术纯粹性的无用,才能保证它的美学吸引力——高贵、神奇而美丽的愉悦。在艺术之外,无用的东西也是很多。一如这里所列举的有限的方言母语,许多时候,她越来越显得一无是处,大多数人不说她,大多数人不写她,一旦她在合适的时机,出现在合适的艺术形式里,她存在的价值反而映衬出那些时尚的不值,时髦的无益。在艺术的眼界里,没有无用的东西,重要的,不是种,而是兴;不是知道,是晓得;不是傻,而应当由衷地苕。所谓无用并不等于真的无用,其原因往往是艺术的能力小了。
在人文传承中,母语起着无以替代的作用。从一九九九年至今,我用六年时间来写作长篇小说《圣天门口》,每天都用母语与上个世纪的一群人物进行交流。多年以来,因为背井离乡,我不得不用所谓国语与人交流,而生疏了的母语在一次次的重温中重新熟悉起来。前几天读《妇女闲聊录》,新近来武汉落户的林白,开门见山便用鄂东方言“笔直”取代标准国语“一直”,让我心中为之震颤。一句方言,传授的却是血缘,依赖着母语的写作是坚实的,而失去母语的写作总是可疑的。
当年将“苕、晓得、兴”等中原雅音信笔写满华章的废名先生,通过沈从文,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当代文学。总的看来,在湖北乡亲中所引起的反应却是不够。在母语显得至关重要的文学范畴中,在地域文化传承上能有多大建树,是一方水土中的作家能有多大建树的宿命。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文章第一段“作为母语的湖北方言,有三个与众不同的词语”开门见山,统摄全篇,并且制造悬念,起到激发读者阅读兴趣的作用。
B.“你是个苕”这句湖北方言,除了表达说话人的惋惜之情外,还表达了说话人对待事情的看法,张扬的是说话人的个性。
C.“当北方游牧民族用血与火外加他们的语言洗劫中原大地后”,作者运用比喻,生动形象地揭示了战争给中原语言带来的破坏和灾难。
D.许多时候,形而上的东西看上去往往是无用的,而一旦出现在合适的艺术形式里,就表现出高贵、神奇和美丽的愉悦的美学价值。
E.文章从地方方言说起,将自己对方言母语的体会娓娓道来,知识趣味性强,同时又以小见大,表达了作者的思考,同时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2.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文章标题在布局谋篇中的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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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第二段两次提到了电视台的事情,请说说作者这样写的用意。(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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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在文章中说:“在人文传承中,母语起着无以替代的作用。”请结合文本,自选角度,谈谈你对地方方言的看法。(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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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提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元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个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1.文中画线的“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为什么母亲以泪作答?
2.这段文字写了关于母亲的几件事?请用简明的语言加以概括。
3.从节选的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母亲的哪些优秀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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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两位小保姆的故事
刘醒龙
小时候住在山里,每当黄昏来临,如果没有被别的事情吸引,我就会出神地望着远处山腰上的那棵大樟树。传说黄昏是一天当中灵魂开始出没的时候,月光落地,清风入夜,这些都是它的背景。
女儿尚小的那几年,家里前后请过几位小保姆。之所以做不长,大部分是因为她们思家心切,但也有两位例外。
早来的那位女孩儿,初中毕业。朋友们特地介绍说,她家离大樟树只有两里路。大樟树本是一棵有名的树,那地方原本叫满溪坪。也就二三十年的时间,作为地名的满溪坪就没有人叫了,而换成了大樟树。女孩几来之前正在山上采茶。一见面我就问地,那棵大樟树还在不在。
女孩儿回答说:“在,已被列为县里重点保护的古树了。”
女孩儿一来就明确地表示自己最多只做半年。我开始还不太在意,以为是想家的另一种说法,后来才发现女孩儿是当真的。她之所以愿意出来,是想挣钱给父亲治病。从中介绍的朋友先前就说过,女孩儿的父亲患了食道癌。所以,女孩儿拿到第一份工资后就委托我们替她存起来,连一分钱都舍不得花。
正好到半年的那天晚上,女孩儿突然对我们说,她要去汉口中山大道的某个地方买能治食道癌的药。女孩儿要买的那种灵芝做成的药,媒体上已不止一次披露,其治癌的功效是假的,女孩子言之切切的样子,让我们不好直接提出忠告。只好答应说,我先去去看看情况。然后再带她去。同时费尽心机地将披露相关情况的文章找出来,放到她的房间里,希望她看过后,能有所转变。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女孩儿反而更加迫切地反复催问我们,何时让她去汉口买药。从汉口回来后,她一分钟都不肯等待。当即就要去车站。她说:“我要给我的父亲送药回去。”
送别的路上,我有些恍惚。坦率地说,这半年我们对女孩儿的表现不能说是十分满意。在车站里,上了车后,她回头默默看我的那一眼,突然让我心酸极了。
几年后的某一天,在东湖边的那处咖啡馆里,很静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座的人轻声提及一个曾经耳熟能详的名词。女孩儿走后不到一年,那种灵芝做成的名噪一时的所谓特效药,便从社会信息传播途径中全面消失了。邻座的人说,父亲生病后一向认为癌症是不治之症,不肯吃药花冤枉钱,也不知为什么,大概是广告做得太诱惑人了,突然同意试试那种药。他花了几万元买回来的药,还没吃完,父亲就走了。其实,他明白那种药是假的,可是父亲都痛成那个样子了,做儿子的还能做什么哩!听话声十分深情,但从面容上看却十分平静,就像长在几里外的大樟树,风暴来袭,也吹不动一片叶子。
乡村的大樟树是一种活生生的哲理。在远处遥望樟树的人,内心比每天都能享受樟树荫蔽的人还要丰富。明白真相的时候,倒让我们的内心变得格外无助。
之后来家带孩子的第二位女孩儿,心地十分善良,女儿和妻子十分满意,过年时,我们还专门开车送她到离家最近的小路口。说好,过完年她就回来,并且将回程的车票钱都给了她。女孩儿穿着妻子送给她的那件红色呢绒大衣,在冬日的原野上一路走走停停。我们一直等她到正月底,仍没有任何音讯。难得全家都很满意的女孩儿不辞而别。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小小的打击,于是我们决定,不再找小保姆了。家务事早前就请了钟点工来做,孩子则由自己来带。这样过了半年之后才听说,女孩儿非常想再来,却没有钱搭车,连同我们给的返程车票钱,她都给了她母亲,一半用作长期卧床不起的父亲的医疗费,一半用作年后弟弟上学时的学费。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女孩儿已再次来到武汉,跟着同村的人一起在离我们家不远的长江二桥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做零工。
几年之后,妻子还在提起这个女孩儿,想不通长江二桥离家如此近,她到武汉后。即便不来打个招呼,怎幺就不肯来个电话呢?或许,是那张返程车票梗在了中间,成了打不通的大岭关山。女孩儿一定是觉得自己做得不好,拿了车票钱,人却没来。
其实,真正惭愧的是我们,是我们在衣食无忧的生活中过得久了,用以体察周围的智慧锈蚀了。
灵魂出现在我们身边,并不总是伴随命运的起承转合。有时候,它宁可成为一张车票。或者干脆就是一包借灵芝之名的药。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写“我”一见到第一位做小保姆的女孩儿时,就向她打探大樟树的情况,表达了“我”对大樟树具有非常深厚的情感。
B. 文章写“我”费尽心机将披露“治癌假药”的文章放在第一位做小保姆的女孩儿的房间,女孩儿却仍然催促“我们”去买药。以此暗示了女孩儿的单纯幼稚。
C. 文章插入“我”在咖啡馆听到男子明知是假药却仍然花儿万元把药买回来给父亲吃的故事,有力地映衬第一位小保姆的行为。
D. 文章开头写“灵魂开始出没”,结尾又说“灵魂出现在我们身边”,首尾呼应,读完全文,我们发现作者时时在剖析“灵魂”。
2.作者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大樟树,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文章通过叙述两位小保姆的故事,抒发了作者的多种情感,试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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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变奏的乡愁
李新勇
多年以前,不管是在新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一旦出现“大凉山”“西昌”或者“安宁河”这些字眼,心头澎湃的情绪就如同初恋时节在路上遇见暗恋的女孩。那时候,我的文字总走不出由这三个字眼组成的故乡,连做梦都奔走在回家路上。因为那里有我的父母兄弟,有熟悉的乡音,有熟谙的粗茶淡饭,有熟稔的山山水水。
这些年,逮上个机会我就会回故乡住上几天。跟爷爷同时代的老人,走得一个不剩了;跟父亲同时代的,已都步入老年;我的同龄人已到中年,各忙各的生计;比我年轻的,我们彼此都不认识。小村无法挽留年轻人的脚步,翅膀稍硬,便飞进城市。小村的道路不断改变,房屋不断翻建。一次次回去,一次次积淀着陌生。故乡能被我感知的气息越来越微弱,乡愁变得越来越不可捉摸。
火车提速、机票打折,让曾经在火车上熬五十多个小时的漫长细节,一下子缩短为一二十个小时甚至三四个小时。快到我还没有把频道调过来,就到老家大门口了。还有电话和手机,从前四天才能寄达的情绪,如今动一下指头就搞定。还有微博、微信,故乡每天发生的大小事情,从天气到高原湿地开发、排污抗污,都在眼睛到手机屏幕那么短的距离间。我在第二故乡有了自己的孩子,她的出生让我有一种在脚下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的感觉,我将成为孩子的起点和圆心。孩子长大了,小学、初中、高中,眼看就要上大学了……我对老家的乡愁跟春天开河的冰凌一样,再坚强也无法阻止崩塌的命运。
我的父母在故乡替我留了一小块土地,希望我回去建房子。有现在这份工资,再在老家的自留地上经营一个梭罗笔下的庄园,那种无忧无虑的田野牧歌生活的确令人向往。我估计,待到退休,我早已没有这份心境。到那时候,我成了我女儿的故乡。
人生的维度就那么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却又非常简单。任何人心头都有一份乡愁,哪怕从来没离开过自己的出生地。比如我的邻居,买土豆要买本地土豆,买鸡蛋要买家户蛋,买鱼虾要买野生的,诸如此类。本地土豆、家户蛋、野生鱼虾我们也喜欢,虽然我从前生活在四川,他们一直生活在江苏,那是我们童年和少年时候共同的味道。良种蔬菜抑或转基因蔬菜吃到嘴里,口味差得跟从前的猪食一样。乡愁从味蕾开始,跟离不离开故乡没有多大因果关系。
这种乡愁已不属于地理范畴。
2011年,从鲁迅文学院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的梦境都在文学馆路、中国现代文学馆、鲁院的教室和宿舍里。后来多次到北京出差,无论时间多么紧张,都要挤出时间回去看一看。铁打的鲁院,流水的学员。树长高了,院子更美了,池中的红鲤鱼变大了。但在我心底,“我们”的气场还在。仿佛我们同届的学员都还在宿舍里指尖飞舞,构筑皇皇大著,只要在楼下喊一声“打球啰”“拔河啰”,就能把大家热热闹闹地招呼到楼下来……徜徉半日,徘徊于小径,在往事中流连忘返。临到要离开,人就落到现实了。落到现实是很痛的,不过,要是不落到现实,更痛。
这个别致的学院,成了多少中国作家的精神故乡。
乡愁如果有生长期,其童年、青年、壮年,大概也是一直生长着,变化着的吧。
1.文章开头用“多年以前”这种方式叙述有什么作用?
2.第三段最后写道,“我对老家的乡愁跟春天开河的冰凌一样,再坚强也无法阻止崩塌的命运”。请具体说说哪些因素造成了这种“崩塌”。
3.“落到现实是很痛的,不过,要是不落到现实,更痛。”解释这句话在文中含意。
4.本文题为“变奏的乡愁”,说说作者表达了哪些形态的乡愁,并简析其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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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18分)
乡愁的滋味 肖复兴
关于乡愁最著名的一句话,莫过于台湾诗人余光中先生说过的:乡愁是一枚邮票。这样说,形象而具体地说明乡愁是远离家乡产生的一种情感,家乡和乡愁构成一种胶着状态的关系,而与家乡的距离是乡愁的必备条件,所以,乡愁才需要借邮票邮寄。也就是说,没有了这种距离,便无所谓乡愁。
记得几十年前,我到北大荒插队,第一次离开北京的家那么远,远得仿佛到了天之外。到达北大荒的第二年,中秋节那一天,一清早天就飘起了细碎的小雪花,渐渐变大,很快天地一片白皑皑。早知道北大荒冬天冷,没有想到冬天也来得这么早。但再大的雪,也要过中秋节呀!坐上一辆小型柴油车,赶到一百里外的富锦县城,买回来的月饼,掉在地上能砸个坑,咬得牙生疼。思念北京,那里毕竟是我的家,那种感情一下子浓得化不开,却又无从发泄。那时生产队的小卖部只剩下了罐头,其他可吃的东西早被知青抢购一空。最后,买了两筒罐头,是那种香蕉罐头,一个罐头里两根截成四节的香蕉。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香蕉的滋味伴随着乡愁的滋味。那是我第一次尝到了乡愁的滋味。
如今离开北大荒已经整整40年,却一次次地思念那片曾经风雪弥漫的荒原。这40年中,尽管我曾经前后回去过三次,却依然怀念那里的乡亲和那里的土地。40年让曾经的荒原变成了我的第二故乡,远离那里越久,这个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就越长,乡愁便不由而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乡愁随之加深。
后来看学者赵园的著作,她在论述荒原和乡土之间的差别时说:乡土是价值世界,还乡是一种价值态度;而荒原更联系于认识论,它是被创造出来的,主要用于表达人关于自身历史、文化、生命形态和生存境遇的认识。她还说,乡土属于某种稳定的价值情感,属于回忆;而荒原则由认识的图景浮出,要求对它的解说与认指。
赵园的话,让我重新审视北大荒。对于我们知青,它属于荒原还是乡土?属于乡土,那里却确实曾经是一片荒原,我们只是如候鸟一样的匆匆过客;属于荒原,为什么包括我在内的那么多知青如今把它当作自己的故乡一样频频含泪带啼地还乡?过去曾经经过的一切,都融有那样多的情感价值的因素。对于我们知青而言,北大荒这片中国土地上最大的荒原和乡土的关系,并不像赵园分割得那样清爽。这片荒原,既有我们的认识价值,又有我们的情感价值;既属于被我们开垦创造的荒原,又属于创造开垦我们回忆的乡土。
于是,我更加明白了,乡愁,除了和乡土或者说和故乡的时间与空间距离的关系之外,还需要一个必备的条件,那便是回忆。回忆,是填充乡愁情感的物质,像血脉一样,流淌在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中,让这种情感,在这样一次次回溯流淌中,日久弥新而情不自已。
今年的中秋节,我再一次要在美国度过。我居住的地方只是美国中部一个很小的大学城,我春天来这里的时候,这里只有一家华人超市,很小,只能买到一些简单的东西。而现在,仅仅半年的时间,已经又开张两家华人超市。前些天,听说新的一家华人超市开张,是占领了原来一家高档家具店的地盘,空间大许多,重新装修开业。慕名而去,一进门,便看见了熟悉的月饼,摆在了醒目的位置上。想必店家也是想赶在中秋节前开业。赶节日前开业,是中国店家传统的做法,为的就是讨个口彩,在这里是为赢得远离家乡海外人的乡愁。不管怎么说,毕竟可以吃得到家乡正宗的双黄莲蓉月饼了。
其实,年轻人已经不像我们那样喜欢吃月饼了,觉得油腻又太甜。但我去这家华人超市的时候,不少华人大学生花比买一个汉堡包贵几倍的价钱买一块双黄莲蓉月饼。排在我前面到收银台的一个女大学生拿着一块月饼付款的时候,和收银员对话说的是汉语,一听口音就知道是老乡北京人。和她说起话来,她举着月饼一笑:好几年没回家了,但也要过中秋节呀,怎么也得吃块月饼尝尝家的滋味呀,就当是回家了。
乡土是价值世界,还乡是一种价值态度。这一点,赵园说得对,正因为如此,乡愁才有了价值。乡愁升华的最高形式,便是还乡,无论是千里迢迢真正意义上的还乡,还是如这位女大学生一样精神还乡。
(选自2014年9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有删节)
1.文中写了哪些“乡愁”?请依据文本加以概括。(4分)
2.作者对学者赵园关于“荒原和乡土”的论述持什么态度?(4分)
3.文章详细叙述女大学生买月饼的情景,有何作用?(4分)
4.统观全文,你认为作者对于“乡愁”有怎样的深刻认识?并选择其中一点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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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连环画从它萌芽的时候起,就与文学有________。明、清时期的许多文学书籍都绘有线描插图,有的书一回故事就有一幅插图,即“回回图”。这种“回回图”既使线描插图受人民大众所熟悉和喜爱,又增加了书籍视觉美。当20世纪20年代连环画正式诞生的时候,人民大众已经熟悉了这种绘画形式并________地接受了它。可以说,连环画是插着文学的翅膀飞向人民大众的,是人民大众最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形式之一。( ),所以连环画很快地普及开来,并逐步走向成熟。1950年至1985年是中国连环画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当时的连环画已经走出单纯少儿读物的范围,成为全民的读物。单册连环画的印量也从几万册增长到100万册,甚至300万册。连环画的艺术表现形式也变得________,线描、素描、水墨、木刻、漫画、电影、国画、彩色等绘画技法都在连环画中出现了。连环画成了各种绘画艺术________的大舞台。人民大众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绘画艺术的熏陶。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藕断丝连 大势所趋 五花八门 尽态极妍
B. 不解之缘 自然而然 丰富多彩 争奇斗艳
C. 藕断丝连 自然而然 丰富多彩 争奇斗艳
D. 不解之缘 大势所趋 五花八门 尽态极妍
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这种“回回图”既增加了书籍视觉美,又使线描插图受人民大众所熟悉和喜爱。
B. 这种“回回图”既使线描插图为人民大众所熟悉和喜爱,又增加了书籍视觉美。
C. 这种“回回图”既增加了书籍视觉美,又增加了线描插图被人民大众熟悉和喜爱。
D. 这种“回回图”既增加了书籍视觉美,又使线描插图为人民大众所熟悉和喜爱。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由于受到人民大众的欢迎
B. 由于还是正式诞生的时候
C. 由于人民大众喜爱连环画
D. 由于插上了文学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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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滋润
刘醒龙
(1)生活在南方,对湿润有着别样的感情。
(2)去年十一月,我去西北某地时,突然接到朋友的邀请,从干涸到十几个人共用一盆水洗脸的黄土坡上的窑洞,直接飞到宁波。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由于是深夜到达,直到第二天早起,才产生对她的第一感觉。一个在长江边玩水长大的人,去到那种干旱得对水都麻木了的地方,自然更加怀念天设地造的江河湖泊了。
(3)我是一个对水怀有不舍之心的人,偏偏宁波读懂了我。在我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就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好雨。
(4)那一天,只要在户外,自己就坚持不使用任何雨具。并说,自己是从西北来的,那里的人将打伞当成一种罪过。
(5)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人在室内时,她便下得激越而豪迈。一旦发现我们走到门口,那雨马上变得温婉而抒情,细细密密地从空气中弥漫下来,比打湿脸庞多一点,比浇透衣服少一点,让人实实在在地放心地走在雨中。
(6)说来很怪,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来宁波,来过一次后,不算因故没有成行的那几次,仅成行的,半年之内竞达三次。
(7)第二次从武汉自驾来宁波,时值四月,沿途都是艳阳高照。一到宁波,天就下起雨来,待我离开宁波,出城区不远,那雨就消失了。所以,第三次来宁波时,心里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假设了。从武汉开出的动车到上海后,不出站依然是动车转到宁波,七小时的动车车程,我一直在入神地看一位藏族肢残写作者的长篇小说打印稿。一旦放下书稿,朝着车窗外若有所思时,一定会在心里重复地问:宁波会再下雨吗?
(8)宁波后来用我所喜欢的湿润回答说,会,一定会的。
(9)事实上,在我前往的路上,宁波正下着一场少有的豪雨,只是当我们走近时,那雨才变得温情脉脉。对于外来者,走马观花是其永无休止的真理。第一次来宁波,只与浙东古代雕刻艺术最集中、最精致、内容最丰富的建筑之一林宅,有一些接触,它仿王羲之《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的诗意而建造。第二次来宁波,也只看了两个地方,除了少有人去的国内最早全木榫穹隆顶结构的保国寺,还有赫赫有名的天一阁。坦率地说,第三次宁波之行,所了解的是此天一阁的存在更让人为之心动的另一种事实,二O一0年十一月工日的宁波日报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八十四家,其中国办七十一家,民办十三家:由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三十一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十家;向社会免费开放六十六家。让人觉得惊讶,同时又更觉得欣慰的是,文章所说的十三家民间博物馆,馆舍总面积有四万四千八百余平方米,藏品总数已逾一万九千六百件。这样的事实如何不让人心动,如何不使人觉得,这是一场无声细雨在湿润这座城市!
(10)在宁波的最后一天下午,去阿育王寺,瞻望佛顶骨舍利。
(11)一行人一边排着队,一边听管事的僧人细说瞻望之要领与心得。说是自从佛顶骨舍利供人瞻望以来,无数得到佛祖引领的人,所看到的景象,再没有任何重复的,人所各畀,异所各人。终于轮到我们一行,并终于轮到我自己,诚惶诚恐地上前去,尽可能地贴着阿育王塔的小小飞檐,放飞自己的视野。或许只有十秒钟,这样短的时间,想要看清一种影像该是何等的不易,更何况是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之中。所以,我只能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种感觉。但至于是什么,则不敢轻易地说定。
(12)从寺庙里出来,上了车,迷迷糊糊中像是又遇到一片雨雾。
(13)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
(14)在阿育王寺内的阿育王塔中,我所看到的正是一种滋润,将人的渴望还给人,让人的渴求满足人的滋润。
(15)正如宁波的雨,可以轻浥心尘,却不会寒侵筋骨。
1.文章的第③段写道: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雨。作者为什么说是一场“好雨”?(4分)
2.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极力地写宁波的雨,这有什么作用?(4分)
3.作者三次到宁波的感受各是什么?请概述。(4分)
4.文章第⑩段中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滋润”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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