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 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 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 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 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 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 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 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 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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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6分)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 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 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 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 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诗歌鉴赏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返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种美德, 可许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跟老周一起下了车,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斜斜,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老周一声不吭。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的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的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啊?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节选自《小小说精粹》)
1.小说中的老周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简析。
2.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文后各小题,(共20分)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 。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 ,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 ”,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 ——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 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 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4分)
答:
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 (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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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
张炜
(1)真正的作家天生应该是个水手。这使我们想到了写出《白鲸》的麦尔维尔以及那个硬汉杰克•伦敦……他们都有过水手生涯,一生都在生活的激流中搏斗。
(2)长长的流浪,无边的海洋或漫漫的大河,水声,涛涌,遇险与生还。这一切都与文学的壮丽、传奇的声响交融在一起,难分难解。
(3)作家是思想者、记录者,也是个浪漫的儿子。他天生应该是长于行动的人,而不仅是思想,是精神的漫游:即便是躯体也要在这无边无际的世界上流荡才好,让冰凉的水流冲洗他,直到拍击冲刷出那难忍的欢乐和痛苦的歌声。
(4)真正有个水手名份的总是极少数。可是他们要有水手的实质,有那样的情怀和向往。不然,即便真的吃过甲板上的饭水,也不过是个乘船的人,改变不了骨子里的平庸气、小地方人的偏狭嫉恨。人一生下来就脚踏着一块甲板,区别是有人能迎着风浪始终站立;而有人不得不趴下,四肢并用。
(5)这块陆地眼下已是从未有过的颠簸和摇动,随时都会在击打挤压下碎裂。人哪,甲板上的人哪,不要因恐惧而逃遁,不要呻吟和出卖,不要背叛,不要放弃。同舟共济吧,生存着,互助着,同情着,英勇着。
(6)水手啊,人类的水手。
(7)水手护住了女人和儿童,护住了所有的母亲和未来的母亲。他们为孩子揩去泪痕,为老人披上寒衣。这艘拥挤的船已不堪重负,龙骨发出了格格响声。水手坚持着,准备着。他们默默自勉,那一刻来临时,他们将奋不顾身。
(8)是的,那些险奇的经历也许常常是止于幻想。这样也热血奔流。到遥远的地平线的那一端,把挚爱的生命系到纤若发丝的什么上,让其颤抖和惊惧。生命在这一刻变得光焰四射,璀璨绚烂了。疯狂的浪涛拍过来吧,拍到胸膛上、脸上,把桅杆打折吧。
(9)世界变大的一刻,人就变小了。不再为一己的荣辱而惴惴,不再为眼前的虚幻而激越。真实的存在、揪心的痛楚,这些都要伸手抓住。要有勇气面对它们。它们是我们自己、是我们的。我们也会化为它们。从这一刻开始就学会了藐视,学会了嘲笑,学会了安定。
(10)在浩淼的水波面前,人还剩下了什么?
(11)剩下了知性和自尊。那就紧紧地拥有它吧。
(12)人如果失去了它,就将一无所有。无限的大对无限的小,无限的沉默对无限的喧哗。这种尴尬让一个人感到了,他才能开始告别童稚状态。
(13)作家处于童稚状态是可怕的,也很可惜。这种“童稚”绝没有真正儿童的可爱。这是不堪一击的软弱和浅薄无知,是人类甲板上的多余人。
(14)被腥风苦雨洗刷过,踏上岸,大地也在摇动。真正的水手四处张望,寻觅自己的故园。到处都是一片汹涌,是呼叫和啸动,是未知的深度和难测的定数。
(15)人的命运之河,曲折之水。人能够感知的有多少?目击的有多少?真实记录的又有多少?作家,像水手一样的作家啊,他们手中握住的不是一支笔,而是命运的桅杆。
(16)桅杆被打碎的那一天,会化为屑沫飘动。但总有一支迎着潮涌挺立的桅,它将驶向地平线,在永恒的太阳下闪出金色。人的光荣凝聚在上边,人的尊严也凝聚在上边。
(17)水手啊,人类的水手。
(18)当过水手的人不一定能完成那个向往:一位作家。而真正的作家的确会拥有水手的性质。在这个狂想和梦呓交织的嘈杂世界上,各种垃圾正铺天盖地地堆积。
(19)可是水流仍旧像世纪之初、或更遥远的记忆中的时世一样,滔滔不绝。水流就这样平淡无奇地冲去了垃圾。水是洁净的、温柔的,也是无情的。在这世纪之水的分扯之下,什么都分崩离析了,只留下了一个个属于水手的岛屿。
(20)它们孤零零地立在那儿。天上的浮云与之对应。
(21)水手啊,人类的水手。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真正的作家天生应该是个水手”紧扣标題,总领全文,意谓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有水手的特质。
B. “这块陆地眼下已是从未有过的颠簸和摇动”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的思考,体现了他的社会责任感。
C. “总有一支迎着潮涌......在上边”运用象征,说明人类的光荣和尊严只会凝聚在率先驶到地平线上的桅杆上。
D. 文中几处“水手啊,人类的水手”,运用反复和呼告的修辞手法表达出对水手的深情呼唤和强烈赞叹。
2.请结合全文,说说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有怎样的品格。
3.文章为什么把水手称为“人类的水手”?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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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过蓝天
韩少功
它是一只名叫“晶晶”的鸽子,它饿了。平常,那个人早就回来了,老远打响一个长长的呼哨,“晶晶”飞过去,落在他的肩上,那个人会抚摸它,从口袋摸出一把稻谷或绿豆喂它。每当它飞向北山山谷从那里带回纸条,主人就会笑容满面,看完纸条后他会在地上翻一个斤斗,摸出一个闪亮的铁匣子塞进口里左右拉动,奇妙的声音就在这时发出来了。可现在,它正面临着孤独与饥寒。
它的主人是一个外号叫“麻雀”的人。
招工这件要命的事闹腾得他周身疲惫,结果对方还是摇头。“麻雀”必须投入最后的一搏,他长嘘了一口气,声音透出了沉重:“兄弟,这事只能你来帮我一把了。实在对不起,我舍不得你走,可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居然看上你了……”主人看着它,不再说话,眼里有了亮晶晶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主人把“晶晶”塞进一个暗而闷的硬纸盒,鸽子扑扑地挣扎,主人找来剪刀,给它挖了两个方方正正的透气窗,然后提着纸盒出门了,它不再听到主人的说话声。
它在剧烈晃荡的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眼前突然变得明亮,“晶晶”本能地往后一坐,再猛地一弹,就箭一般射了出去。一个中年人的粗嗓门留在了它身后,一个小孩的哭泣声也留在了它身后。
“晶晶”一头扑进了无边无际的开阔与自由。这地方空气太冷太干了,它记得家乡的群山中有个美丽的湖,还有主人圆乎乎的黑脸。它越飞越高。
一早醒来,少了鸽子的叫声,他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这次鸽子外交同样失败,虽然好容易讨得了招工师傅的欢心,但在“公社推荐”这一关仍踩了地雷。
此时,老队长正喊着他的名字,说:“还没吃早饭啦?要吹哨子了。上午在丝瓜冲散粪。”
“我……手痛。”
他右手腕一弯,好像再不能伸直了,“哎哟哟,哎哟哟,怕是骨折了。”
“那,那你就去看牛吧。”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山冲与泥粪打交道了。记得六年前刚下乡时,他有多么火热的幻想呵。他是瞒着母亲转户口的,是揣着诗集偷偷溜进下乡行列的。他渴望在瀑布下洗澡,在山顶上放歌,他还想靠自学当一个气象专家或林业专家。是什么使他学会了手腕表演术呢?他想不太清楚。他只知道,第一次招工给人们的震动太大了。现在一个个都走了,连山那边那位热情为自己掌管衣服钱粮的姑娘也一走就没了音讯。
“晶晶”感谢那只灰鸽,要不是它,自己早被老鹰撕成碎片了。灰鸽飞走了,不一会儿,带来一大群鸽子,这是个多么热闹的群体呵。咕咕咕——“晶晶”听出了它们的欢迎和安慰。
它吃饱了,喝足了,但还在东张四望。这里的一切没法使它忘记“那个地方”、“那个人”,它怎么能停留在这里?不,我要寻找!
他开始了新战略,他打定主意要让他们(当地领导)六神不宁放他走。那天,他在公社秘书面前耍赖,不几天,秘书的话就风传下来了:“那个叫‘麻雀’的,简直是城里的街痞子。”
今天看牛当然也不能太老实。一上山,他就一个大字躺在地上睡觉,结果收工时发现少了一头黑牛。社员们对他投射埋怨的目光。
它飞向南方。记得那天的暴风雨,真是惊心动魄,被风一次次掀倒,但它继续挣扎着向前,向前。现在终于有希望了,所见的多么眼熟呀!对于“晶晶”来说,寻找成了生命的寄托和生活的目的。
晨光从大树的枝缝里筛落,蜜蜂和蝴蝶又开始了工作……这里没有工作,这里有的是笑骂,扑克牌,空酒瓶以及来自父母的汇款单。“麻雀”现在已经学会了打扑克输了以后钻桌子和夹耳朵,学会了骂人……
这天,外号叫“瓦西里”的黑大个说:“你太懒了!今天罚你去打鸟或抓鱼。”
他没有争辩,提起气枪出发。“麻雀”转了两个山冲,并未见到鸟。忽然,有鸟叫的声音传来,就在不远处。他赶快上子弹,弓着腰潜身树下,悄悄向前方运动。嘣——糟糕,慢点,它还没走,再来一下。嘣——它闪了一下,就栽了下去。打中啦!他一跃而起,跑过一个草坡,看到了包谷地里的尸体。
这原来是一只鸽子。不过它太瘦了,也太脏了,全身都是泥灰。它是谁家的鸽子?射手想起了什么,上前捡起鸽子,摸摸鸟嘴边黑色的血污,身上的泥垢,大腿上化脓的伤口,还有胸前稀疏欲脱的羽毛。突然,他眨眨眼,惊得脸色突变:它腿上有一条破烂褪色的红绸带,还系着一个眼熟的鸽哨。
“晶晶!”他大叫了一声。
他捧着逐渐冷却的鸽子,带血的手指在哆嗦。
入夜了,他的思绪总离不开“晶晶”。不可想象,蓝天这么大,路途这么远,遥遥千里云和月,它居然成功地飞回来了。当他酒酣昏睡时,它却在风雨中搏击前进,喷吐着满嘴的血腥气味向他一步步接近。像突然悟到了一种什么,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上衣往肩头一搭,走向门口。
“我……再也不到这里来了。”
“‘麻雀’,你不要太娘娘心肠吧?不就是一只鸟么?”
他默默地走了,沿着山路走向自己的家,那里有他的柴刀、锄头、扁担,还有口琴和鸽巢,以及散发出桐油香味的斗笠。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作者韩少功是一位具有知青生活体验的作家,他在文中刻画了知青“麻雀”的形象,真切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留给人们心灵的创伤。
B. 送走心爱的鸽子,“麻雀”依然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离开农村,他采取了消极怠工的办法。
C. 故事的高潮是历经苦难的“晶晶”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主人,完成了自己长途跋涉的飞行理想。
D. 主人“麻雀”和鸽子“晶晶”都在不停地追寻着自己的理想,最终“晶晶”殷红的鲜血,引起了“麻雀”灵魂的震撼。
2.请简要分析“麻雀”的心理变化过程。
3.这篇小说构思精巧,体现在哪些方面?请找出两种,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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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江南
余显斌
①江南,是杜牧的。
②没有杜牧,江南,该是何等寂寞?就如淋沥的细雨中,没有油纸伞的古朴,从而缺乏一种古诗的典雅;就如长长的小巷里,没有一架紫藤萝,从而缺乏一种绿意荡漾的清新;就如断桥边,没有如烟的细柳,从而缺乏一种吴侬软语的娇媚。
③江南,是幸运的,在长久的沉寂之后,迎来了青衣飘飘的杜牧。
④江南女儿,也是幸运的,在长久的冷寂之后,又重现了青春的颜色。
⑤那时的江南,一定是寂寞得很久了,寂寞得连西湖的水也泛不起一点涟漪。那时的江南,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浪漫,江南采莲的曲子,已经凋谢在寒冷的池塘里;吴越争霸的战鼓,已半入江风半入云,渺茫难寻了。至于西施浣衣的样子,已经在传说中流向岁月的天尽头,白云的深影里。当然,包括当年的丝竹,当年的歌舞,当年的风流潇洒,都已经如周郎的微笑,隐入历史的硝烟中。
⑥江南,太寂寞了,寂寞成一池浮萍,连红叶也舞不起一点声音。
⑦就在这时,杜牧来了,在清明时节前后,嫩草如诗的日子里,一匹马,一身长衫,外带一支笔,踢踢跶跶走过丝雨江南,走过杏花如雪的江南,走过四百八十寺的江南,举一举杏花村的佳酿,饮醉了清明时节,饮醉了自己,也饮醉了唐诗。
⑧醉后不知故乡远,错把江南做故乡。
⑨从此,江南,收容了一颗漂泊的诗魂,也收容下一片灵秀,一片浪漫。
⑩在江南行走,杜牧一定是风神潇洒志气昂扬的,因为,他终于寻到了自己心中美的极致,诗的栖息地。在江南,杜牧一定是心情舒展眉宇青葱的,因为,长久的失落后,他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和安慰。
⑪二十四桥的夜晚,月光如昼,桂香如梦。秋来的江南,依然山温水软,草木含春。“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江南,就适宜于洒脱地生活,诗意地游走。小杜,深得江南三味。
⑫春风十里,柳丝飘飘,有哪一缕春风,美得过江南?有哪一处女儿,轻浅一笑,婉约过江南?
⑬多少人啊,走过江南?但匆匆的脚步,踏过满地红尘,能领略“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婉约?能体会到“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的繁华?能领略“村连三峡暮云起,潮送九江寒雨来”的神妙?只有杜牧,一身长衫,飘飘地走过江南山水,把自己的欢笑,自己的歌吟,留给江南,留给江南的天空和湖面,还有山水楼台。同时,也把江南留给岁月。
⑭在烟水渺茫的江岸,在细柳如眉的亭旁,总有风吹过,总是有诗人的脚步走过,这些,江南记得,竖行的方块文字也记得。
⑮当诗人漫步江南时,多少丝管,多少弦竹,在夜月下悠扬;多少忧伤,让一个沉沦历史的书生,怆然泪下。
⑯不是爱风流,似被红尘误。
⑰诗人并不想隐居入江南山水,诗人并不想在二十四桥的箫音中沉醉。“江南好烟月,门系钓鱼船”“霜叶红如二月花”,这些美妙,也不能让诗人沉醉。所有的音乐,所有的云烟风月,并没有遮住诗人的眼睛。
⑱诗人站在高山上,站在红楼上,日日凝目而视,翘首企盼,在等待着一个时代的到来,等待着万民欢乐的和谐盛世到来,“清时有味是无能,闲爱孤云静爱僧。欲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诗人总是心有不甘,在晚唐的夕阳残照中,遥望着太宗所开创的盛世,万民同乐,百国来朝。可是,诗人失望了,心冷了。天边,夕阳西下,一片暗影茫然。
⑲在一声长叹中,诗人走入江南。
⑳所有的肮脏,所有的红尘,与江南山水,与江南儿女相比,是如此不堪,如此肮脏。
㉑“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诗人轻轻叹息一声,定格在江南的烟雨中,静静地观看着,看“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美丽;看“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轻歌曼舞;看江南儿女在月夜里一把凉扇,笑扑流萤的娇憨情态;看扬州烟水,秦淮月光。
㉒江南,安慰着诗人。
㉓人,沉醉于江南。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2年第2期,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文章第②段,运用排比、对比的手法,指出没有杜牧,江南风景就少了特有的情趣韵味,从而强调了杜牧对于江南的意义。
B. 文章前六段多次写到江南的“寂寞”,然后在第⑦段中笔锋一转,“就在这时,杜牧来了”,用反衬的手法写杜牧给江南美景带来了神韵。“寂寞”指的是当时扬州的萧条。
C. 文章第⑫⑬段用了多个问句,赞美只有杜牧才能写出这样美丽的描绘江南的诗句。
D. “在一声长叹中,诗人走入江南”,指的是杜牧虽有报国之心,但因为盼不到国家重振声威,他只能沉醉于江南美景,以此来慰藉痛苦失望的灵魂。
E. 文章多用排比句和整句,语言风格典雅婉约,与江南美景和杜牧诗和谐统一,给人以美的享受。
2.全文多处引用、化用杜牧的诗句,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3.作者为什么说“江南,是杜牧的”?请结合自己读文的感受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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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余韵话板桥
公元1765年12月12日,享年七十三岁的郑板桥离开了人世。在当世被板桥骂过的世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也许可以长长地舒一口气了。而那些专门以造伪为生的所谓“名士”书画家,从此也可以大胆地制造赝品以骗得附庸风雅的富贾大商们的金钱。
清代乾隆四十年(1775年)以后,道光以前,伪造板桥作品的现象一度达到高峰。张大镛说:“数十年来所见先生书画,不下百余件,真迹不过十之二三。直到20世纪40年代,赝作仍然多得吓人。”
不过这些赝品的出现,却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板桥作品的生命力,以及板桥名声的生命力,尽管这些可以损害板桥的名声,模糊人们心目中板桥的形象。但是对于真正喜欢板桥、研究板桥的人来说,这些赝品是藏不住尾巴的,最终会露出作伪的破绽。最有趣的是,板桥生前卖书卖画,并未变富,以至于晚年嫁女时,不能陪出很多的嫁妆,只好画幅兰石图轴,聊以解嘲,而作伪者却凭借赝品由贫变富。曾经有一个叫谭子犹的人,他是乾隆时的一个木匠,曾经学板桥的字画。板桥去世后,他竟然卖赝品而稍稍变富,而且子孙因此而变成小康人家。板桥书画,可谓“活人一术”。
郑板桥是一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艺术家。他的艺术作品不仅在博物馆里收藏着,影响着有史可查的历史人物,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散落在广大的民间,在民众的口碑里广泛地流传着。
在我们今天的许多旅游胜地,几乎到处可以看到“难得糊涂”的横幅。这幅书法作品是板桥五十九岁时创作的,当时他正在潍县做七品县令,正赶上潍县连年的灾荒。在赈灾救灾的过程中,他为潍县人民做了不少的好事,却也得罪了不少的官绅。尤其使板桥困惑的是:为什么在灾难面前,政府不提前预防?为什么在赈灾、救灾之后,老百姓没有得到好处?为什么在赈灾过程中,那么多人冒领、滥领救灾物资,又有那么多的人被遗忘?就是在这种既知又不知,知又不能道破的人生困惑之中,板桥写下了这浓缩人生困苦又深含人生哲理的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难得糊涂”在板桥的思想里,它的真意是不能糊涂。直到晚年,他还写下了这样的对联:“富于笔墨穷于命,老在须眉壮在心。”这样一位充满激情的人物,他能糊涂吗?现实的苦难,世道的不平,对一个心中流淌着正义热血的正直士人来说,他是不可能糊涂的,这样的人面对人间的种种不平,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有时不得不装糊涂罢了,这是“难得糊涂”的精髓。
可是,对于那些为蝇头小利而偷生的势利小人,要他们在利益面前糊涂一下,放松一把,那也是难以做到的。
板桥当年为大商人写有一副对联:“打松算盘,得大自在。”劝诫商人在金钱面前糊涂一点,但这可能吗?这又是“难得糊涂”的警世之意。
当然,一些乡愿之辈,圆滑之辈,世故之辈,也可以把板桥的“难得糊涂”作为人生的座右铭,那就是清人钱泳在《履园从话》中对“难得糊涂”的庸俗解释:“郑板桥尝书四字于座右铭,曰‘难得糊涂’,此极聪明人语也。余谓糊涂人难得聪明,聪明人又难得糊涂,须要于聪明中带一点糊涂,方为处世守身之道。若一味聪明,变生荆棘,必遭怨尤,反不如糊涂之为妙用也。”这样解释,就把板桥作品中蕴含的“真气”、“真意”、“真趣”一扫而空了,使之了无余韵了。
在现实生活中,板桥敢于冲破种种流俗观念。在学术、艺术思想领域,板桥坚决主张独立思考,善于提出独立的见解,反对人云亦云,反对囿于古人,在今人之下。因此,板桥告诫他的弟弟要善于读书,只有“诚知书中有书,书外有书,则心空明而理圆湛,岂复为古人所束缚,而略无主张乎?”总而言之,“读书要有特识,依样画葫芦,无有是处。”
(节录自《郑板桥》世界伟人传记丛书)
1.本篇传记侧面写了郑板桥哪些事?各有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郑板桥告诫弟弟“读书要有特识”,请简要分析怎样做才能“有特识”?(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难得糊涂”在郑板桥思想里是“不能糊涂”,但郑板桥又劝诫商人在金钱面前“糊涂一点”,而清代钱泳把“难得糊涂”理解为一种“处世守身之道”。你怎么理解“难得糊涂”?
请联系本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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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间接、侧面回答,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两个重要特点: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珠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琵琶的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尖、堂、松、脆、爆”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1.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A. 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 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C. 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D. 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赴。
B. 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 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D. 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 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 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 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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