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6分)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6分)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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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 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 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 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 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诗歌鉴赏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 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 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 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 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3.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返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开车来接我。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我们发现前面路边上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
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种美德, 可许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我说:“老周,别管闲事。”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跟老周一起下了车,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象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斜斜,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
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老周一声不吭。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老周把前后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的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的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啊?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富丽华是本地最高档的酒店,我和老周还从来没有一起去过呢。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节选自《小小说精粹》)
1.小说中的老周是怎样的一个人?请简析。
2.小说结尾“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一句有什么含意和作用?
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文后各小题,(共20分)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 。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 ,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 ”,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 ——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 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 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2.小说中的老周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4分)
答:
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 (6分)
答:
4.小说描写了老周救助车祸中受伤的老人又坚持让老人在证明他不是肇事司机的字条上签名的故事。有人赞同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时注意保护自己;也有人反对老周的做法,认为老周救助他人不应有附加条件。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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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风流余韵话板桥
公元1765年12月12日,享年七十三岁的郑板桥离开了人世。在当世被板桥骂过的世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也许可以长长地舒一口气了。而那些专门以造伪为生的所谓“名士”书画家,从此也可以大胆地制造赝品以骗得附庸风雅的富贾大商们的金钱。
清代乾隆四十年(1775年)以后,道光以前,伪造板桥作品的现象一度达到高峰。张大镛说:“数十年来所见先生书画,不下百余件,真迹不过十之二三。直到20世纪40年代,赝作仍然多得吓人。”
不过这些赝品的出现,却从另一个侧面表明了板桥作品的生命力,以及板桥名声的生命力,尽管这些可以损害板桥的名声,模糊人们心目中板桥的形象。但是对于真正喜欢板桥、研究板桥的人来说,这些赝品是藏不住尾巴的,最终会露出作伪的破绽。最有趣的是,板桥生前卖书卖画,并未变富,以至于晚年嫁女时,不能陪出很多的嫁妆,只好画幅兰石图轴,聊以解嘲,而作伪者却凭借赝品由贫变富。曾经有一个叫谭子犹的人,他是乾隆时的一个木匠,曾经学板桥的字画。板桥去世后,他竟然卖赝品而稍稍变富,而且子孙因此而变成小康人家。板桥书画,可谓“活人一术”。
郑板桥是一个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艺术家。他的艺术作品不仅在博物馆里收藏着,影响着有史可查的历史人物,而且更重要的是,还散落在广大的民间,在民众的口碑里广泛地流传着。
在我们今天的许多旅游胜地,几乎到处可以看到“难得糊涂”的横幅。这幅书法作品是板桥五十九岁时创作的,当时他正在潍县做七品县令,正赶上潍县连年的灾荒。在赈灾救灾的过程中,他为潍县人民做了不少的好事,却也得罪了不少的官绅。尤其使板桥困惑的是:为什么在灾难面前,政府不提前预防?为什么在赈灾、救灾之后,老百姓没有得到好处?为什么在赈灾过程中,那么多人冒领、滥领救灾物资,又有那么多的人被遗忘?就是在这种既知又不知,知又不能道破的人生困惑之中,板桥写下了这浓缩人生困苦又深含人生哲理的四个大字:“难得糊涂”。
“难得糊涂”在板桥的思想里,它的真意是不能糊涂。直到晚年,他还写下了这样的对联:“富于笔墨穷于命,老在须眉壮在心。”这样一位充满激情的人物,他能糊涂吗?现实的苦难,世道的不平,对一个心中流淌着正义热血的正直士人来说,他是不可能糊涂的,这样的人面对人间的种种不平,不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有时不得不装糊涂罢了,这是“难得糊涂”的精髓。
可是,对于那些为蝇头小利而偷生的势利小人,要他们在利益面前糊涂一下,放松一把,那也是难以做到的。
板桥当年为大商人写有一副对联:“打松算盘,得大自在。”劝诫商人在金钱面前糊涂一点,但这可能吗?这又是“难得糊涂”的警世之意。
当然,一些乡愿之辈,圆滑之辈,世故之辈,也可以把板桥的“难得糊涂”作为人生的座右铭,那就是清人钱泳在《履园从话》中对“难得糊涂”的庸俗解释:“郑板桥尝书四字于座右铭,曰‘难得糊涂’,此极聪明人语也。余谓糊涂人难得聪明,聪明人又难得糊涂,须要于聪明中带一点糊涂,方为处世守身之道。若一味聪明,变生荆棘,必遭怨尤,反不如糊涂之为妙用也。”这样解释,就把板桥作品中蕴含的“真气”、“真意”、“真趣”一扫而空了,使之了无余韵了。
在现实生活中,板桥敢于冲破种种流俗观念。在学术、艺术思想领域,板桥坚决主张独立思考,善于提出独立的见解,反对人云亦云,反对囿于古人,在今人之下。因此,板桥告诫他的弟弟要善于读书,只有“诚知书中有书,书外有书,则心空明而理圆湛,岂复为古人所束缚,而略无主张乎?”总而言之,“读书要有特识,依样画葫芦,无有是处。”
(节录自《郑板桥》世界伟人传记丛书)
1.本篇传记侧面写了郑板桥哪些事?各有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郑板桥告诫弟弟“读书要有特识”,请简要分析怎样做才能“有特识”?(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难得糊涂”在郑板桥思想里是“不能糊涂”,但郑板桥又劝诫商人在金钱面前“糊涂一点”,而清代钱泳把“难得糊涂”理解为一种“处世守身之道”。你怎么理解“难得糊涂”?
请联系本文,谈谈你的理解和看法。(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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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从乐器的角度看,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关键是,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的回答不上来,可以间接、侧面回答,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在其名篇《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两个重要特点: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珠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在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琵琶的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能把“尖、堂、松、脆、爆”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1.下面各项陈述中,最能说明“通感”特征的一项是
A. 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
B. 珠与玉的光彩,有着东方人的含蓄之美。
C. 在中国民族乐器中,琵琶最具珠玉之美。
D. 玉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
2.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赴。
B. 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 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D. 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3.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 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 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 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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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从乐器的角度看,一把好的琵琶,声音好当然是第一位的。但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呢?这实在是个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问题。不过办法总是有的,直接、正面回答不上来,可以用间接、侧面回答,最现成而著名的答案是白居易《琵琶行》中的那句“大珠小珠落玉盘”。然而,“珠落玉盘”所发出的压根就不是“乐音”。那么为什么一千多年来,人们不但认可而且还无数次地引用这句话呢?我想,它至少说出了琵琶在发音上的两个重要特点:弹拨乐器而具有某些打击乐器的发音效果;声音上要具备珠和玉的美学品质。
我国历来把“珠”和“玉”视为“珍宝”,或者说它们是中国人“美的理想”。在大自然中,很少有接近球形正圆体的天成之物,而“珠”能接近正圆体,这恐怕是珠能引起美感的原因之一,所谓“物以稀为贵”。而“玉”则致密、细腻,是一种“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握在手里还有一种沉甸甸的分量感,这里“温”“润” “泽”都带有三点水,这使人联想起悦耳的“乐音”有“水灵灵”的特性。珠与玉都有一种光彩,这光彩粗看并不“耀眼”、“逼人”,但细察则“绚烂之极”,即所谓东方人的含蓄之美。说“声音上要具备珠与玉的美学品质”,具体地也是笨拙地说,就是声音要具有圆润、饱满、结实、细腻、有分量、有光泽、水灵灵等性质。把一类事物的特性比附到另一类不同的事物上去,或者说把一种感官对象的性质移到另一种感官对象上去,这在修辞学上叫“通感”或“移觉”。例如,用“高”“低”和“明亮”“甘甜”来称呼和形容声音。事实上作为听觉对象的声音,并不具有空间上的高低位置以及视觉对象和味觉对象才有的明亮、甘甜的性质,之所以这样来称呼和形容,就是“通感”的原理在起作用。
用“珠落玉盘”来描述琵琶的声音,浅层是“比喻”以“拟声”,深层是“通感”以“会意”。它不但在制作上,同时也在演奏上为琵琶的基本音质作了“指归”——“珠玉之美”。这话也许反过来说更有力,在中国的民族乐器中,其发音最具珠玉之美的,是琵琶。
其实,单从制作上来要求好的琵琶声音,历来也是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的,那就是行话所说的:“尖”,指高音区的发音明亮;“堂”,指低音区的发音洪亮;“松”,指按弹时发音灵敏,余音强而长;“脆”,指发音清脆;“爆”,指发音坚实而有分量。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因丝弦琵琶的丝弦张力小的缘故,也许在“余韵”和“声势”方面往往会感到不足,所以提出了从字面上看有点矫枉过正的五项标准,尤其是那个“尖”字,越来越难以使人认可,故已有人把它改为“亮”了。但对钢弦琵琶而言,这五条标准怕的不是做不到,而是过了头。所以把这五条标准结合“珠玉之美”这一条来综合考察,对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好的理解,应该是有裨益的。
1.文章开头说难以正面、直接回答什么样的琵琶声是好的,但最后一段又说历来有正面、直接而具体的标准,下面对此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 ( )
A.起到先抑后扬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长处。
B.起到以退为进的作用,从而强调“五字标准”的缺陷。
C.起到正反对比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优点。
D.起到前后比较的作用,能够说明“五字标准”的局限。
2.根据全文内容,下面说法不恰当的一项是 (3分) ( )
A.如果从“乐音”的角度考虑,以“大珠小珠落玉盘”形容琵琶声并不合适。
B.浑圆之珠,温润之玉,光彩绚烂,给人以美感,成为中国人“美的理想”。
C.中国传统的琵琶音乐,文曲讲究余韵,武曲注重声势,故而最具珠玉之美。
D.与丝弦琵琶相比,钢弦琵琶发音更“尖”、更“脆”,余音更长,声势更大。
3.在作者看来,怎样的琵琶声音才算是好呢?(3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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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 )既要提得起,又要放得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以,我们不要为得到而大喜,也不要为失去而大悲。
当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当然可以用恰当的方式来宣泄内心的苦闷,但不可颓废,人生路上充满 ,某一次失败是不足为怪的,何必过分去计较呢?失败后,我们不要气馁,不要灰心,不要放弃,更不能 、自暴自弃,因为时间是创伤的最好疗药。善待自己吧,因为善待自己是上帝赋予我们每个 人的一种权力。当收获成功时,我们当然可以欢呼雀跃,但不可 ,因为往往骄兵必败。我们大可以 尽快放下成功的花束,摒弃逆境的干扰,重新设置挑战目标,并为之不懈努力。虽然不至于 ,但我们可以收获另一个人生的成功。
笑对人生,以既定的目标为出发点,奏响每一个生命中的音符,奋然前行。尽管未来的路是否充满泥 泞,我们都要风雨兼程。如果成功了,那是人生的幸事;如果没有成功,那也是难能可贵的经历。
1.下列应补写在文中括号内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人生需要一种厚度。
B. 人生需要一种高度。
C. 人生需要一种态度。
D. 人生需要一种长度。
2.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风风雨雨 自怨自艾 得意忘形 立竿见影
B. 五风十雨 自怨自艾 得意扬扬 立竿见影
C. 风风雨雨 期期艾艾 得意扬扬 马到成功
D. 五风十雨 期期艾艾 得意忘形 马到成功
3.文中划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笑对人生,以既定的目标为出发点,奏响生命中的每一个音符,奋然前行。尽管未来的路是否充满泥泞,我们都要风雨兼程。
B. 笑对人生,以既定的目标为出发点,奏响生命中的每一个音符,奋然前行。不管未来的路是否充满泥泞,我们都要风雨兼程。
C. 笑对人生,从既定的目标为出发点,奏响每一个生命中的音符,奋然前行。尽管未来的路是否充满泥泞,我们都要风雨兼程。
D. 笑对人生,从既定的目标为出发点,奏响每一个生命中的音符,奋然前行。不管未来的路是否充满泥泞,我们都要风雨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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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
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
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8年第1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
A. 小说开头点题,描写湖荡的秀美风光,展现出人物活动和故事发生的的自然、社会环境。
B. 小说的语言清新自然,描写简练传神,如写月下苇草深处的露珠滴落声、青蛙跳水声等。
C. 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如棒子尽管年纪还小,但机智勇敢,胆大心细,临危不乱。
D. 小说结尾部分情节发生逆转,富有波澜性,引人入胜,既在读者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中的“大白马”串联了主要情节,请围绕“大白马”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3.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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