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第一大法官
武原 陈伟德
能成为出任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第一人,在一般人眼中,是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而对于1946年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梅汝璈来说,则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当时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对这场国际审判并不重视,在庭审准备、证据提供、国际沟通等很多方面表现并不积极;国际方面,由于美苏冷战的对峙局面已经形成,东京审判中国际力量的对抗形势异常复杂,使审判受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内当时许多有名望、资历深的法学名家都不愿接这个“烫手的山芋”,生怕审判不顺利,不能让日本战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成为民族“罪人”。
重任落在梅汝璈的肩头,他没有退缩。临行前,他慷慨陈词:“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主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和国人瞩望。”4月,十一国法官齐集东京,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顺序来排列?按照惯例,庭长应居中坐首位,但是,第一、二把交椅由谁坐?为此,美、英、苏等国
法官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就在闹得不可开交时,梅汝璈神态平和地说:“个人坐次,本人并不介意”。见大家惊讶,他才神情郑重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因而不能不慎,我觉得应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大多数法官表示赞同,但仍有人反对。英国法官说:“那就是说让中国法官坐第二把交椅,这怎么行?”
一向温文尔雅的梅汝璈正言回敬:“怎么不行?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是东方反法西斯战场的主战场,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的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次,实属顺理成章。”说到这儿,他话锋一转,幽默地接着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次,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这样,纵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并可以此对国家有所交待,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人来替换我。”诙谐之言使各国法官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拍手叫好。
开庭前一天,开庭“预演”,庭长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面对这种不公道的行为,梅汝璈怒不可遏地脱下法袍,拒绝参加“彩排“,并要求庭长就自己的提议进行表决。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等国法官当即表示支持。面对梅汝璈的强硬态度,庭长只好召开紧急磋商会议。最终,入场顺序和座次都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中国法官坐稳了第二把交椅。这把椅子,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也为中国在审判中赢得了主动。审判进入尾声时,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这些罪大恶极的战犯如何量刑。由于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加上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在是否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主张判处死刑的人是少数。怎么办?“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梅汝璈暗下决心。为了伸展正义,在审判过程中,梅汝璈根据收集到的日军罪证,舌战群雄,据理力争,坚决主张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处以死刑,最终,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优势判处东条英机等战犯死刑。
耗时两年7个月,开庭818次的漫长而艰难的审判终于结束了。经商议,判决书由11章构成,有法官主张“判决书应统一书写”,但是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有发言权,日本侵华罪行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写。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议。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的最快部分。“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
审判结束后,梅汝璈在日本《朝日新闻》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写道:“经过这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的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和睦相处的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节选自《远东审判:为了迟到的正义》,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对于梅汝璈来说,在国内外动荡不安的形势下,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必然遇到很多困难。
B.梅汝璈性格温文尔雅、谦和平易,本不愿与人相争,但因为代表国家参与对战犯的国际审判,他才不得已在法庭上力争座次。
C.本文记叙了梅汝璈参加东京审判的经过,通过语言、动作、神态描写,再现了他热爱祖国、不惧困难,维护正义的人物形象。
D.如果不是梅汝璈据理力争,以大量不可辩驳的事实舌战群雄,最终说服部分法官,东条英机等罪大恶极的战犯就不会被处以死刑。
E.梅汝璈之所以要发表《告日本人民书》,是为了安慰和开导战败国人民,以免审判结果对日本民众造成不必要的刺激,给中国带来麻烦。
2.为什么称梅汝璈为“中国第一大法官”?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3.当时的舆论界曾评价梅汝璈“精通法学理论,善于雄辩而又头脑冷静”,请根据文中“力争座次”的相关内容,对其辩论技巧加以分析说明。
4.梅汝璈在东京审判未果时就立下了“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的悲壮誓言,这种爱国热忱似乎违背了“司法独立”“法官中立”的原则,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章,从“法与情”的关系这一角度加以探究。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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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大法官
武原 陈伟德
能成为出任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第一人,在一般人眼中,是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而对于1946年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梅汝璈来说,则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当时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对这场国际审判并不重视,在庭审准备、证据提供、国际沟通等很多方面表现并不积极;国际方面,由于美苏冷战的对峙局面已经形成,东京审判中国际力量的对抗形势异常复杂,使审判受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内当时许多有名望、资历深的法学名家都不愿接这个“烫手的山芋”,生怕审判不顺利,不能让日本战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成为民族“罪人”。
重任落在梅汝璈的肩头,他没有退缩。临行前,他慷慨陈词:“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主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和国人瞩望。”4月,十一国法官齐集东京,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顺序来排列?按照惯例,庭长应居中坐首位,但是,第一、二把交椅由谁坐?为此,美、英、苏等国
法官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就在闹得不可开交时,梅汝璈神态平和地说:“个人坐次,本人并不介意”。见大家惊讶,他才神情郑重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因而不能不慎,我觉得应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大多数法官表示赞同,但仍有人反对。英国法官说:“那就是说让中国法官坐第二把交椅,这怎么行?”
一向温文尔雅的梅汝璈正言回敬:“怎么不行?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是东方反法西斯战场的主战场,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的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次,实属顺理成章。”说到这儿,他话锋一转,幽默地接着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次,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这样,纵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并可以此对国家有所交待,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人来替换我。”诙谐之言使各国法官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拍手叫好。
开庭前一天,开庭“预演”,庭长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面对这种不公道的行为,梅汝璈怒不可遏地脱下法袍,拒绝参加“彩排“,并要求庭长就自己的提议进行表决。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等国法官当即表示支持。面对梅汝璈的强硬态度,庭长只好召开紧急磋商会议。最终,入场顺序和座次都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中国法官坐稳了第二把交椅。这把椅子,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也为中国在审判中赢得了主动。审判进入尾声时,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这些罪大恶极的战犯如何量刑。由于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加上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在是否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主张判处死刑的人是少数。怎么办?“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梅汝璈暗下决心。为了伸展正义,在审判过程中,梅汝璈根据收集到的日军罪证,舌战群雄,据理力争,坚决主张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处以死刑,最终,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优势判处东条英机等战犯死刑。
耗时两年7个月,开庭818次的漫长而艰难的审判终于结束了。经商议,判决书由11章构成,有法官主张“判决书应统一书写”,但是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有发言权,日本侵华罪行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写。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议。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的最快部分。“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
审判结束后,梅汝璈在日本《朝日新闻》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写道:“经过这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的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和睦相处的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节选自《远东审判:为了迟到的正义》,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对于梅汝璈来说,在国内外动荡不安的形势下,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必然遇到很多困难。
B.梅汝璈性格温文尔雅、谦和平易,本不愿与人相争,但因为代表国家参与对战犯的国际审判,他才不得已在法庭上力争座次。
C.本文记叙了梅汝璈参加东京审判的经过,通过语言、动作、神态描写,再现了他热爱祖国、不惧困难,维护正义的人物形象。
D.如果不是梅汝璈据理力争,以大量不可辩驳的事实舌战群雄,最终说服部分法官,东条英机等罪大恶极的战犯就不会被处以死刑。
E.梅汝璈之所以要发表《告日本人民书》,是为了安慰和开导战败国人民,以免审判结果对日本民众造成不必要的刺激,给中国带来麻烦。
2.为什么称梅汝璈为“中国第一大法官”?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3.当时的舆论界曾评价梅汝璈“精通法学理论,善于雄辩而又头脑冷静”,请根据文中“力争座次”的相关内容,对其辩论技巧加以分析说明。
4.梅汝璈在东京审判未果时就立下了“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的悲壮誓言,这种爱国热忱似乎违背了“司法独立”“法官中立”的原则,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章,从“法与情”的关系这一角度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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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大法官
武原 陈伟德
能成为出任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法官第一人,在一般人眼中,是神圣而光荣的使命,而对于1946年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梅汝璈来说,则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
当时国民党政府正忙于内战,对这场国际审判并不重视,在庭审准备、证据提供、国际沟通等很多方面表现并不积极;国际方面,由于美苏冷战的对峙局面已经形成,东京审判中国际力量的对抗形势异常复杂,使审判受到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所以,国内当时许多有名望、资历深的法学名家都不愿接这个“烫手的山芋”,生怕审判不顺利,不能让日本战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而成为民族“罪人”。
重任落在梅汝璈的肩头,他没有退缩。临行前,他慷慨陈词:“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主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和国人瞩望。”
4月,十一国法官齐集东京,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顺序来排列?按照惯例,庭长应居中坐首位,但是,第一、二把交椅由谁坐?为此,美、英、苏等国法官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就在闹得不可开交时,梅汝璈神态平和地说:“个人坐次,本人并不介意”。见大家惊讶,他才神情郑重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因而不能不慎,我觉得应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大多数法官表示赞同,但仍有人反对。英国法官说:“那就是说让中国法官坐第二把交椅,这怎么行?”
一向温文尔雅的梅汝璈正言回敬:“怎么不行?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是东方反法西斯战场的主战场,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的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次,实属顺理成章。”说到这儿,他话锋一转,幽默地接着说:“当然,如果各位同仁不赞成,我们不妨找个体重测量器来,然后以体重之大小排座次,体重者居中,体轻者居旁。这样,纵使我被置末座亦心安理得,并可以此对国家有所交待,一旦他们认为我坐在边上不合适,可以派另一名比我肥胖的人来替换我。”诙谐之言使各国法官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拍手叫好。
开庭前一天,开庭“预演”,庭长突然宣布入场顺序为:美、英、中、苏、法、加……面对这种不公道的行为,梅汝璈怒不可遏地脱下法袍,拒绝参加“彩排”,并要求庭长就自己的提议进行表决。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等国法官当即表示支持。面对梅汝璈的强硬态度,庭长只好召开紧急磋商会议。最终,入场顺序和座次都按各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中国法官坐稳了第二把交椅。这把椅子,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也为中国在审判中赢得了主动。审判进入尾声时,又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对这些罪大恶极的战犯如何量刑。由于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加上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在是否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判处死刑的问题上,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主张判处死刑的人是少数。怎么办?“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梅汝璈暗下决心。为了伸展正义,在审判过程中,梅汝璈根据收集到的日军罪证,舌战群雄,据理力争,坚决主张对东条英机等战犯处以死刑,最终,以六票对五票的微弱优势判处东条英机等战犯死刑。
耗时两年7个月,开庭818次的漫长而艰难的审判终于结束了。经商议,判决书由11章构成,有法官主张“判决书应统一书写”,但是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人受害最深,最有发言权,日本侵华罪行部分理当由中国人来写。法庭再次接受了他的提议。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梅汝璈和他的两个助手夜以继日地工作了一个月,向法庭提交了近300页、总计10万多字的判决书的第五章。这也是全部判决书中撰写的最快部分。“那些日子,我们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
审判结束后,梅汝璈在日本《朝日新闻》上发表了《告日本人民书》,他写道:“经过这次审判,日本军界首脑的暴虐行为和虚假宣传已昭然天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最后宣判,清除了中日两国间和睦相处的绊脚石,对于今后中日和平合作,相信必有贡献。”
梅汝璈曾说:“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节选自《远东审判:为了迟到的正义》,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 分)
A.对于梅汝璈来说,在国内外动荡不安的形势下,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更多地意味着艰难和挑战,必然遇到很多困难。
B.梅汝璈性格温文尔雅、谦和平易,本不愿与人相争,但因为代表国家参与对战犯的国际审判,他才不得已在法庭上力争座次。
C.本文记叙了梅汝璈参加东京审判的经过,通过语言、动作、神态描写,再现了他热爱祖国、不惧困难,维护正义的人物形象。
D.如果不是梅汝璈据理力争,以大量不可辩驳的事实舌战群雄,最终说服部分法官,东条英机等罪大恶极的战犯就不会被处以死刑。
E.梅汝璈之所以要发表《告日本人民书》,是为了安慰和开导战败国人民,以免审判结果对日本民众造成不必要的刺激,给中国带来麻烦。
(2)为什么称梅汝璈为“中国第一大法官”?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6分)
(3)当时的舆论界曾评价梅汝璈“精通法学理论,善于雄辩而又头脑冷静”,请根据 文中“力争座次”的相关内容,对其辩论技巧加以分析说明。(6分)
(4)梅汝璈在东京审判未果时就立下了“若不能严惩战犯,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的悲壮誓言,这种爱国热忱似乎违背了“司法独立”“法官中立”的原则,有妨碍司法公正之嫌。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文章,从“法与情”的关系这一角度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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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二教同传统儒家并称“三教”。三教自并立以来。既相互排斥争斗,也相互吸收、不断融合,成为中国文化一大特色。儒家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逐渐成为官方意识形态。与此同时,佛教精微的义理、道教长生不老等思想对皇帝贵族和一般士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因果轮回、鬼神报应又迎合了普通大众的迷信心理。故无论儒家如何抵制,佛道二教的声势和影响日渐扩大,包括小说在内的艺术领域亦受其浸染。
三教在融合的过程中,不断向世俗化推进,以求贴近广大下层民众,扩大影响。这在小说中有大量的反映,《太平广记》载唐代俳优李可及以倡优身份讲论三教,言释迎如来、太上老君、文宣王皆为妇人。将三教所奉教主作为取笑的对象,虽有不敬之嫌,但客观上反映了当时较为宽松的文化环境,以及三教间融洽的关系,而皇帝听罢“意极欢’宽赐颇厚”,也表明统治者乐见三教间和谐共处。
唐宋文言小说中三教思想的融合方式有两种:一是在小说中收入表现三家思想的故事,这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世说新语》《搜神记》等作品中就已有所表现;二是在一则故事中反映出两家甚至三家思想。唐宋文言小说中存在大量有意模糊佛道界限的作品,僧人道士化、道士僧人化。如《广异记·刘清真》中的五台山僧人便是佛道一体的形象。
中国古代的三教融合往往呈现“以儒家为主导,释道二教向其靠拢”的形态,如释道二教都将“忠”“孝”置于教义中的重要地位。唐代佛教类书《法苑珠林》中没有“君臣”“纳谏”“忠孝”等类目,显示了佛教典籍对儒家思想的吸收。道教作为本土宗教,对儒家伦理道德的提倡和强调较佛教更加主动,其戒律要求信徒“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可见在三教融合的过程中,忠孝节又等儒家伦理观念同样成为道教价值中的一部分。
释道二教向儒家的靠拢在唐宋文言小说中有诸多袁现,如五代杜光庭所撰《录异记》在“仙”“异人”后设有“忠”“孝”二门,是忠孝观念在道教小说中的反映。在道教小说中有一类因孝而得道成仙的故事,《仙传拾遗》写阳翁伯“事亲以孝”,他的父母死后葬于无终山,他在墓侧“昼夜号恸”,因此感动了神明,最终得结佳偶,双双得道成仙。
宋代三教融合更蠹深入,表现在小说上,就是不少作品中的三教思想浑然一体,无法截然区分。宋代李昌龄所编《乐善录》多辑因果报应之事,它出现于理学昌盛的南宋,受到上层文人的推重,称其“深有益于世教”,反映了当时三教融合已选相当之程度。
(摘编自周瑾锋《唐宋文言小说中的“三教合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儒释道能够融合,是因为佛教敬畏精微的义理和道教长生不老的思想对人们产生了吸引力。
B. 唐宋文言小说借收入表现儒释道三家思想的故事等方式,达到了融合三教思想的创作目的。
C. 佛教和道教都主动地提倡儒家伦理道德,把儒家的忠孝思想放到了教义中的重要地位。
D. 宋代时三教的融合较唐代更深入,其表现是三教思想在小说中浑然一体,无法截然区分。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前两段介绍三教融合的基本情况,后面四段论述三教在小说中的融合方式及表现。
B. 文章第四段是总分结构,前面讲儒释道三教融合的形态,后面则分别举例加以论证。
C. 文章提及魏晋南北朝小说,表明唐宋文言小说收入表现三教思想的故事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D. 文章举《录异记》《乐善录》中的内容,论证了唐宋文言小说中“三教合一”的观点。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虽然儒家是官方意识形态,对佛教、道教进行了抵制,但这并未阻止佛道二教日渐扩大的影响力。
B. 在儒释道三教融合的过程中,中国古代的三教之间~直呈现相互靠拢、相互吸引的形态。
C. 从宋人辑录的《乐善录》等文言小说来看,当时三教融合的程度较之于唐代更加深入。
D. 了解唐宋文言小说中的“三教合一”思想,有助于今人鉴赏唐宋文言小说并分析当时人的思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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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等处来看,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那时便已开始,并成为中国后世主要的建筑形式。与世界许多古文明不同,不是石建筑而是木建筑成为了中国建筑一大特色。在《诗经》等古文献中有“如翚斯飞”“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木建筑颇具规模,并具有审美功能。从“翼翼”“斯飞”来看,大概已有舒展如翼、四宇飞张的艺术效果。这时的建筑,不只为避风雨,更追求使人赞叹的华美,秦始皇大修阿房宫,使这种追求达到高点。
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特点及可能,不以个别建筑物为目标,而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接连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因而重视建筑物的整体有机布局。秦汉、唐宋、明清建筑基本延续着且保持了相当一致的美学风格,而这个风格就是有中国建筑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中国建筑主要是宫殿建筑,即供君主居住的场所。大概从新石器时代的“大房子”开始,中国的祭拜神灵即在与现实生活紧相联系的世间居住的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
独尊儒术以来,在世俗的观念和礼仪中,神人同在的思想倾向得以进一步发展。于是,不是出世的、象征超越世俗生活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的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从而,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上苍的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人间的联想;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太过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木质等等,构成了中国建筑的艺术特征。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会使人慢慢游历在复杂多样的楼台亭阁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环境的和谐。入世的、实用的因素,在这里占着明显的优势,而对反理性的意识予以排斥,这种反理性意识又是构成许多宗教建筑审美的基本特征。
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的严格对称结构上,以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等的教堂来,它确实相对低矮、平淡,甚至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来说,它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却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格对称中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貌。随着晚期封建社会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格对称性被打破,迂回曲折、趣味盎然,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为目的的建筑美出现了。这种仍然以整体有机布局为特点的园林建筑,通过“虚实”“借景”等技巧方式,使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现了封建后期文人士大夫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但仍然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仍然是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过程,表达的仍然是现实世间的生活意绪,而不是超越现实的宗教神秘。
(选自李泽厚《美的历程》,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 方形土木建筑是中国后世主要的建筑形式。从《诗经》中有关描写来看,这种建筑在西周至春秋间已具规模,并有一定的审美功能。
B. 中国建筑主要是供君主居住的宫殿建筑,它威严庄重,高耸入云,给人神秘、超越世俗的巨大空间感受,而有神人同在的倾向。
C. 相对阴冷的石头,木质暖和,因此,中国古典建筑中楼台亭阁多以木建筑为主,人们徜徉其中,能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环境的和谐。
D. 中国建筑结构讲究对称,单个建筑都是气势雄浑、结构方正的,群体结构呈现对称中又有变化,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特点。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文章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写起,证明了中国主要建筑形式的源远流长,并引用《诗经》中的相关描写,形象生动地阐述了中国古代建筑的审美功能,很有说服力。
B. 文章第二段按照从古至今的时间顺序论证了有中国古代建筑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即中国建筑无论是宫殿还是宗庙,都是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世间居住中心。
C. 文章第三段主要运用对比论证,阐释了宫殿宗庙建筑和宗教建筑在艺术审美上的几个不同特征。其中最重要的不同是前者是入世的、实用的,后者是反理性的。
D. 文章第四段指出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的严格对称结构上,随着封建社会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这种严格对称性被打破,但建筑仍具理性精神。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中国建筑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接连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因此,秦始皇大修的阿房宫,其布局应该是宏伟壮观的。
B. 大概从新石器时代的房子开始,中国祭拜神灵场所就呈现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系在一起的特点,这对后来的中国建筑产生了影响。
C. 园林建筑通过多种方式,使建筑之美与山水之美沟通汇合,这反映园林建筑虽然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但已不再呈现对称性。
D. 儒家思想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后,入世的宫殿宗庙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社会意识形态的变化对建筑特点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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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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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可否分割?翻阅有关宋代的史书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慎刑》,就记载着宋朝统治者注重司法权分割一事,其将由法官一人享有的审判权分割为审理权与判决权,在中央分别由断司与议司执掌,在地方分别由鞫司与谳司执掌。换言之,断司或鞫司负责审讯与调查事实,议司或谳司负责检索和适用法律。不仅如此,最终如何判决还得由儒生出身的行政长官来决定。更有甚者,宋代统治者还强调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应当各自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从表面上看,宋代这种有关司法权分割的设计非常缜密,但是宋代统治者恰恰忘了,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的后果之一是,前面的事实审法官和法律审法官都无法做到真正独立,因为他们在审与判时都在揣摸着那个拥有最后决断权的行政长官的心思。
而且,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还违反了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让没有参与审理的人来决定审理的结果,其后果可想而知。事实上,从审判监督的基本原理看,审、判本身是一个连续性的任务,并不适合于分割或分立。将审判权人为分割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断的“审判碎片化”和随之而来的“监督碎片化”,最终决断者和监督者都缺失一种全面而系统的个案知识,其作出的决断或监督自然也是残缺的、失真的和武断的。
更为致命的是,虽然宋代统治者重视行政长官的法律素养,但是大多数官员仍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专业人士,而是一群从四书五经中找出一书(经)加以钻研的文科偏材,对于法律专业只能说是粗知一二。他们只知以儒家那套“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对于前述鞫司或谳司基于专业技能采取的法律行为自然难以理解,对于鞫司、谳司基于专业技能的玩法弄权行为也难以觉察。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仅司法无法独立,而且司法腐败也难以防止,司法权的分割及监督也就自然失灵。
从形式上看,宋代统治者人为地将审判这一行为纵向分割、隔离、分立为审与判之后,似乎使审判权更加易于为旁观者所监督。但是,广大民众并不享有审判监督权,而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官吏却基于“官官相护”的心理没有足够的监督动机。而且,即使民众被赋予审判监督权,他们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也难以有效地行使。
由于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所以宋代的审判分立制度不但没能带来立法者所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反而导致了诸如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在实行审与判等权力分割后,案件审判的链条被人为拉伸得很长,一个案子从受理到判决所要经历的时间也就更长,地方势力和部门长官来干预案件的机会也就更多。本来审与判、事实审与法律审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后者需要前者获得的亲历感知,在被人为切割、隔离后,反而不利于法官基于专业知识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实行审、判等分立以后,这些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较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协调成本,而且还无法保证在传递过程中信息不会失真。如此等等,诉讼迟延和司法腐败也就自在情理之中。
(摘编自李可《宋代司法权分割为何失灵》,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宋代的统治者认为司法权是可以分割的,为此还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这些在《历代名臣奏议》中有所记载。
B. 宋代判决案件,由中央机构议司或地方机构谳司为定罪提供适应的法律条款,尽管最终定刑未必完全如此。
C. 通俗地理解宋代的司法权分割,就是一个案件由两个法官分别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审判,最后由行政长官做出判决。
D. 宋代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判决案件时必须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按宋朝的制度设计,行政长官拥有最后决断权,法官如果不想让自己审与判的结果被驳回的话,就必须揣摸那个行政长官的心思。
B. 宋代的行政长官,读的是四书五经,对法律专业知识一无所知,他们不具备法律专业技能,对案件不能依法判决,对部下也不能论法辨奸。
C. 不能带来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廉洁,反而导致一些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的原因就是司法权分割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
D. 依照审判的基本原理,审和判应当连续进行,相互关联,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始终都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能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享有审判监督权的民众,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难以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所以必须让民众增强法律意识。
B. 如果在判决案件时单单用儒家“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一套来指导的话,与法律产生冲突从很大程度上说是难免的。
C. 司法权分割的制度设计不起作用,就是缘于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但司法无法独立,还难以防止其腐败。
D. 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如果由行政长官最后判决,他就应该亲自参与审理,否则,他作出的判决必然残缺、失真和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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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来看,当时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已形成,并成为中国后世主要建筑形式。与世界许多古文明建筑不同,不是石建筑而是木建筑是中国建筑一大特色,《诗经》中“如翚”“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木建筑颇具规模,并具有审美功能。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结构的特点,不以单一的独立建筑物为目标,而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接连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重视各个建筑物之间的平面整体的有机安排。从发掘的极为片段的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坑情况看,雄伟壮观;从陶俑的状貌直到建筑材料的坚实也无不显示难以想象的宏大气魄。
“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汉、唐、宋、明、清基本保持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建筑美学风格,这个风格就是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中国建筑主要是宫殿建筑,即供君主居住的场所,从新石器时代的“大房子”开始,祭拜神灵即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世间居住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更进一步发展了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庙宇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本质等等,构成中国建筑的艺术特征。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使人慢慢游历在复杂多样楼台亭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与环境的和谐。瞬间直观把握的巨大空间感受在这里变成长久漫游的时间历程,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占着明显的优势,排斥了反理性的迷狂意识,正是这种迷狂意识构成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基本特征。
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的严格对称结构上,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的特点。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来,它确实相对低矮、平淡,甚至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来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取胜,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格。随着晚期封建社会中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格的对称性被打破,迂回曲折、趣味盎然,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的建筑美出现了。空间有畅通,有阻隔,变化无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种仍然以整体有机布局为特点的园林建筑,通过“借景”“虚实”等方式,使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现了封建后期文人士大夫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但仍然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仍然是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过程,表达的仍然是现实世间的生活意绪,而不是超越现实的宗教神秘。
(摘编自李泽厚《建筑艺术》)
1.下列对于中国建筑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中国建筑的土木体制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形成,并且成为后世的主要建筑形式;从秦到清一直保持、延续着一致的建筑艺术风格。
B.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特点,建筑材料暖和、坚实,建筑物之间相互接连和配合,平面铺开,雄伟壮观。
C.中国建筑的代表主要是君主居住的宫殿建筑,它威严庄重而高耸人云,给人以神秘、超越世俗的巨大空间感受。
D.中国建筑以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为特征,表现了中国人实用的、人世的、理智的、历史的生活意绪。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A.《诗经》中“如翚”“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不仅说明当时木建筑具有一定的规模,而且表现了人们的审美情趣。
B.中国建筑讲究对称,重视各个建筑物之间的有机安排,因此,虽然它的风格严肃方正、缺少变化,但整体布局和谐统一。
C.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能使人在游历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与环境的和谐,这是中国建筑理性精神的很好体现。
D.新石器时代,人们祭拜神灵就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场所;儒学替代宗教后,神人同在的倾向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中国建筑以逶迤交错、气势雄浑的建筑群取胜,基督教、伊斯兰教建筑则以孤立高耸、出世脱俗的单个建筑见长,二者各具特色。
B.封建社会晚期,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的建筑出现了,打破了以前建筑的严格对称性,这反映出当时社会经济生活、意识形态的变化。
C.“借景”“虚实”等方式把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明了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逐渐取代充满理性精神的美学思想。
D.以阴冷的石头、空旷的空间等体现出的反理性迷狂意识是西方宗教建筑的审美特征,这与中国建筑的审美观念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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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来看,当时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已形成,并成为中国后世主要建筑形式。与世界许多古文明建筑不同,不是石建筑而是木建筑是中国建筑一大特色,《诗经》中“如翚”“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木建筑颇具规模,并具有审美功能。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特点,不以单一的独立建筑物为目标,而以空间规模巨大、平面铺开、相互接连和配合的群体建筑为特征,重视各个建筑物之间的平面整体的有机安排。从发掘的极为片段的秦始皇陵的兵马俑坑情况看,雄伟壮观;从陶俑的状貌直到建筑材料的坚实也无不显示难以想象的宏大气魄。
“百代皆沿秦制度”,建筑亦然。汉、唐、宋、明、清基本保持和延续着相当一致的建筑美学风格,这个风格就是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实践理性精神。中国建筑主要是宫殿建筑,即供君主居住的场所,从新石器时代的“大房子”开始,祭拜神灵即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世间居住中心,而不在脱离世俗生活的特别场所;自儒学替代宗教之后,在观念、情感和仪式中,更进一步发展了神人同在的倾向。于是,不是孤立的、摆脱世俗生活、象征超越人间的出世的宗教建筑,而是入世的、与世间生活环境联在一起的宫殿庙宇建筑成了中国建筑的代表。不是高耸入云、指向神秘的上苍观念,而是平面铺开、引向现实的人间联想;不是使人产生某种恐惧感的空旷的内部空间,而是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不是阴冷的石头,而是暖和的木质等等,构成中国建筑的艺术特征。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使人慢慢游历在复杂多样楼台亭阁的不断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与环境的和谐。瞬间直观把握的巨大空间感受在这里变成长久漫游的时间历程,实用的、入世的、理智的、历史的因素占着明显的优势,排斥了反理性的迷狂意识,正是这种迷狂意识构成许多宗教建筑的审美基本特征。
中国建筑的理性精神还表现在建筑物的严格对称结构上,展现严肃、方正、井井有条的特点。就单个建筑来说,比起基督教、伊斯兰教来,它确实相对低矮、平淡,甚至逊色一筹;但就整体建筑群来说,结构方正,逶迤交错,气势雄浑。它不是以单个建筑物的体状形貌取胜,而是以整体建筑群的结构布局、制约配合取胜,非常简单的基本单位组成了复杂的群体结构,形成在严格对称中仍有变化,在多样变化中又保持统一的风格。随着晚期封建社会中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变化,显示威严庄重的宫殿建筑的严格的对称性被打破,迂回曲折、趣味盎然,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的建筑美出现了。空间有畅通,有阻隔,变化无常,“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种仍然以整体有机布局为特点的园林建筑,通过“借景”“虚实”等方式,使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现了封建后期文人士大夫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但仍然没有离开平面铺展的理性精神,仍然是把空间意识转化为时间过程,表达的仍然是现实世间的生活意绪,而不是超越现实的宗教神秘。
(摘编自李泽厚《建筑艺术》)
1.下列对于中国建筑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建筑的土木体制新石器时代就已经形成,并且成为后世的主要建筑形式;从秦到清一直保持、延续着一致的建筑艺术风格。
B.中国建筑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木结构的特点,建筑材料暖和、坚实,建筑物之间相互接连和配合,平面铺开,雄伟壮观。
C.中国建筑的代表主要是君主居住的宫殿建筑,它威严庄重而高耸人云,给人以神秘、超越世俗的巨大空间感受。
D.中国建筑以平易的、接近日常生活的内部空间组合为特征,表现了中国人实用的、人世的、理智的、历史的生活意绪。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诗经》中“如翚”“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不仅说明当时木建筑具有一定的规模,而且表现了人们的审美情趣。
B.中国建筑讲究对称,重视各个建筑物之间的有机安排,因此,虽然它的风格严肃方正、缺少变化,但整体布局和谐统一。
C.中国建筑的平面纵深空间能使人在游历进程中感受到生活的安适和与环境的和谐,这是中国建筑理性精神的很好体现。
D.新石器时代,人们祭拜神灵就在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场所;儒学替代宗教后,神人同在的倾向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建筑以逶迤交错、气势雄浑的建筑群取胜,基督教、伊斯兰教建筑则以孤立高耸、出世脱俗的单个建筑见长,二者各具特色。
B.封建社会晚期,以模拟和接近自然山林的建筑出现了,打破了以前建筑的严格对称性,这反映出当时社会经济生活、意识形态的变化。
C.“借景”“虚实”等方式把建筑群与自然山水的美沟通汇合,表明了更为自由的审美理念逐渐取代充满理性精神的美学思想。
D.以阴冷的石头、空旷的空间等体现出的反理性迷狂意识是西方宗教建筑的审美特征,这与中国建筑的审美观念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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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女法官的泪水
奚同发
刘大爷走进那间两面流水檐的平房时,索小叶已在那个办公室当了七年的小镇法庭庭长。与以往不同的是,刘大爷面对热情让座的索小叶却摇头摆手说:不坐,不坐,小叶法官,跟我出来一下嘛!
行!女法官说着双手整理一下头发,把放在桌头的大盖帽拿起来,戴端正,跟刘大爷出门。左腿跨出门槛,右腿还在门里,眼前的情形让她大吃一惊。院里站着一个个树桩似的小伙子,少说也有三四十人,个个身强力壮,而且不像往常庄稼人那样穿得松松垮垮。
刘大爷说话时嗓音有些沙哑,态度却异常坚决:小叶法官,你可不能走呀。索小叶一头雾水:我到哪儿去啊?刘大爷说,乡亲们都知道了,都在传,你要调走哩。他们找到我,让我一定把你留下。我知道,你三十多岁,要相亲哩,咱这儿有的是好小伙。你看,刘大爷用手一指院子说,这是我从各村找来的,你随便挑哪个都行……
索小叶的脸“腾”一下红了,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心里翻江倒海,五味涨潮,双眼噙上泪花子……
原来,几天前索小叶与外地来的同学在镇上小饭馆吃饭,同学给她介绍对象,并说对方有能力把她调到市里。这事被乡亲听到,就传开了。
索小叶当法官的小镇,依山天成,其权力范围有很大一部分延伸到山的深处。加上经济不发达,穷乡僻壤,几乎没有一个法官可以干三年以上。索小叶却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村民们已习惯了有事就找索法官。针对村民的官司,索小叶尽量庭外调解,以减少当事人的花费;就是开庭,也常常是带着书记员把法庭搬到农家的小院或炕头。断案环境一变,案子办得顺利多了。农村乡邻,鸡零狗碎,哪有什么解不开的结呀!
七年中,索小叶调走的机会多的是。她不走,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她不会跟别人说,也不能跟别人说。
索小叶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书记员做起,由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后来参加考试的优异成绩,很快成为审判员。当法官,是她儿时的梦,农村的童年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邻居上访被警察打死在派出所里,虽然行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可判给他家的经济赔偿,一直因为派出所缺少经费而不能执行。一位身躯如弓的老人,从此踏上漫漫的上访路,一床黑乎乎的被卷外裹塑料布走南过北,让人心酸。当时年幼的索小叶咬牙,立志长大要做一名法官,虽然如愿了,但她的理想很快被破坏了……
那是一个让她感到无比屈辱的过程。看完卷宗,经历几年的职业训练早已能平静如水的她怒气冲天地把材料摔在案头:严惩!脑海里飞快地以各条款法律量刑。这时电话响了,是市委副秘书长打来的。对方暗示她这个案子不能判有罪,而且说这不是他本人的意思,是谁谁的意思。她的大脑乱起来,第一次面临艰难的选择:一边是法律的公正,一边将影响到她未来的发展,甚至是这个案子后她的直接命运。
最终让她崩溃的是她无法回避的制度。虽然想顶住,但由于院长的压力,三人的合议庭两位陪审员以二对一的比例,压倒她的意见。作为审判长,她不得不第一次流着泪去写判决书,几次把笔摔了,又不得不捡回来,这是她的职责,不仅要写,还要找理由,把这个她本来反对的结果写得有理有据。作为一名法官,自己竟然受到法律的伤害……最终选择离开,在得知小镇的情况后,她毫不犹豫地来了。在这个小天地里,她才找到了当法官的感觉。
怎么可能走?她能到哪里去?
望着刘大爷,索小叶哽咽着说:都回吧,让大伙……都回吧……
老人像做错了事似的,结舌说,看……不上,再,另寻……
她强忍着泪说:回吧,让大家回吧……我不走……
说出最后一句最关键的话,她摇摇手回到办公室,顺手关了门。腿发软,背倚门,泪水肆无忌惮地奔泻而下,已听不清小院里的人是如何离去的……
这是索小叶当法官后第二次流泪。
果真一诺千金,她在小镇上生活了近二十年,一直没有出嫁,49岁因病而逝。临终时她说:真的舍不了小镇,就让小镇作为我最后的家吧!
此前,小镇从来没有立碑的习惯,但是大家在进镇的路口为她立了一块两米多高的石碑。石碑正面,因大家争执不休,不得不写成“闺女姐姐妈妈”三个并列竖排称谓,下面才是“法官索小叶”,但是老人们还是玩了个心眼儿,前两个字写得稍大,由于每年清明都有人用金粉为字一层层上色,进镇的人远远地就可以看见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闺女。
(选自《北方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为了让索小叶安心在小镇工作,刘大爷费尽心思地找来许多小伙子让索小叶相亲,索小叶被深深地感动,因而答应大家不离开小镇。
B.童年的烙印使索小叶把法官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成为法官后的一次屈辱的断案又使索小叶来到经济落后、地处穷乡僻壤的小镇工作。
C.索小叶调走的机会很多,她不想走的原因是以前自己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案时得罪了上级领导,她怕这件丑事被乡亲们知道。
D.小说通过典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如“立碑”的情节就体现了索小叶在村民特别是老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突出索小叶为人民服务的形象特点。
E.作者善于通过神态描写表现人物心理,以形写神,如“脸‘腾’一下红了……双眼噙上泪花子”就写出了索小叶当时的羞涩和感动。
2.小说中的索小叶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叙述索小叶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主人公索小叶是可敬的,但她的一生也让人觉得可怜,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索小叶“可敬”和“可怜”的原因。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司法权可否分割?翻阅有关宋代的史书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慎刑》,就记载着宋朝统治者注重司法权分割一事,其将由法官一人享有的审判权分割为审理权与判决权,在中央分别由断司与议司执掌,在地方分别由鞫司与谳司执掌。换言之,断司或鞫司负责审讯与调查事实,议司或谳司负责检索和适用法律。不仅如此,最终如何判决还得由儒生出身的行政长官来决定。更有甚者,宋代统治者还强调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应当各自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从表面上看,宋代这种有关司法权分割的设计非常缜密,但是宋代统治者恰恰忘了,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的后果之一是,前面的事实审法官和法律审法官都无法做到真正独立,因为他们在审与判时都在揣摸着那个拥有最后决断权的行政长官的心思。
而且,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还违反了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让没有参与审理的人来决定审理的结果,其后果可想而知。事实上,从审判监督的基本原理看,审、判本身是一个连续性的任务,并不适合于分割或分立。将审判权人为分割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断的“审判碎片化”和随之而来的“监督碎片化”,最终决断者和监督者都缺失一种全面而系统的个案知识,其作出的决断或监督自然也是残缺的、失真的和武断的。
更为致命的是,虽然宋代统治者重视行政长官的法律素养,但是大多数官员仍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专业人士,而是一群从四书五经中找出一书(经)加以钻研的文科偏材,对于法律专业只能说是粗知一二。他们只知以儒家那套“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对于前述鞫司或谳司基于专业技能采取的法律行为自然难以理解,对于鞫司、谳司基于专业技能的玩法弄权行为也难以觉察。在 “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仅司法无法独立,而且司法腐败也难以防止,司法权的分割及监督也就自然失灵。
从形式上看,宋代统治者人为地将审判这一行为纵向分割、隔离、分立为审与判后,似乎使审判权更加易于为旁观者所监督。但是,广大民众并不享有审判监督权,而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官吏却基于“官官相护”的心理没有足够的监督动机。而且,即使民众被赋予审判监督权,他们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也难以有效地行使。
由于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所以宋代的审判分立制度不但没能带来立法者所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反而导致了诸如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在实行审与判等权力分割后,案件审判的链条被人为拉伸得很长,一个案子从受理到判决所要经历的时间也就更长,地方势力和部门长官来干预案件的机会也就更多。本来审与判、事实审与法律审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后者需要前者获得的亲历感知,在被人为切割、隔离后,反而不利于法官基于专业知识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实行审、判等分立以后,这些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较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协调成本,而且还无法保证在传递过程中信息不会失真。如此等等,诉讼迟延和司法腐败也就自在情理之中。
(摘编自李可《宋代司法权分割为何失灵》,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宋代的统治者认为司法权是可以分割的,为此还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这在当时人所著的《历代名臣奏议》中有所记载。
B. 宋代审理案件,由中央机构断司或地方机构鞫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独立审讯,对犯罪事实进行独立调查。
C. 宋代判决案件,由中央机构议司或地方机构谳司为定罪提供适应的法律条款,尽管最终定刑未必完全如此。
D. 通俗地理解宋代的司法权分割,就是一个案件由两个法官分别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审判,最后由行政长官做出判决。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按宋朝的制度设计,行政长官拥有最后决断权,法官如果不想让自己审与判的结果被驳回的话,就必须揣摸那个行政长官的心思。
B. 宋代的行政长官,整体表现是严重缺乏法律素养的,他们不具备法律专业技能,对案件不能依法判决,对部下也不能论法辨奸。
C. 不能带来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廉洁,导致一些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的原因就是司法权分割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
D. 依照审判的基本原理,审和判应当连续进行,相互关联,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始终都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能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如果由行政长官最后判决,他就应该亲自参与审理,否则,他作出的判决必然残缺、失真和武断。
B. 儒家的四书五经,特别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与专业的法律知识是背道而驰的,是不能拿来指导人们的行动的。
C. 司法权分割的制度设计不起作用,就是缘于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但司法无法独立,还难以防止其腐败。
D. 宋代的广大民众并不享有审判监督权,即便被赋予了这种权利,也会因法律知识缺乏而无法行使。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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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栏杆拍遍(有删改) 梁衡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这就是辛弃疾。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他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掠,22岁时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他不计较“为五斗米折腰”,也不怕馋言倾盆。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老实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他永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象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我敢大胆说一句,《破阵子》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5000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唐代诗人卢纶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像、抒发和描述。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辛词比其他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个爱国臣子,一遍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象。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可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是一首好词了。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虬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棵草。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当的吗?有思想光芒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所以,积三百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1.作者认为,辛词有别于其他诗人,别具特色,具体指哪两个方面?(4分)
2.请分别说出下列句子在文中的意思。(6分,每小题3分)
(1)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
答:________。
(2)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虬劲的龙头拐杖。
答:。
3.作者说“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其理由是:(4分)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第二段概述辛弃疾一生的经历,既是对第一段内容的具体解释,也为下文全面展开评述作了必要的铺垫。
B、第三段例举杜甫、卢纶的诗句,意在通过对比,突出辛词的笔力之深。
C、第五段通过苏轼与辛弃疾的比较,说明了动荡的时代,坎坷的人生对于一个文人的特殊意义,“身穷诗乃亨”,就是这个道理。
D、最后一段是全文内容的总结,高度评价辛弃疾在中国诗歌史上的独特地位和价值,也阐明了作为文人具有才能和思想的重要性。
E、本文以记叙为主,兼抒情性的议论,笔力纵横驰骋,内容博杂丰富,见解独到深刻,有散文大家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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