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先生
赵 威
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
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是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
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大先生的眼睛又变得浑浊起来。
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金,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2月22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开头描写大先生以“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的“绝活儿”呈现其木匠形象,颇能吸引读者,并引出下文对大先生不平凡经历的叙述。
B. 文中写大先生“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可见其精明能干,一肚子墨水,有学问,这也是他成为村里人心中尊贵的好艺人和先生的契机。
C. 本文多次描绘大先生眼睛“变得浑浊”,分别表现了他对三婶的感激之情、李白诗句触动了他思乡之情、对国家给他发放退休工资的感恩之情。
D. 文中的“我”是线索人物,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更加真实地表现了一个乡村普通人物的悲喜人生,同时也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
2.大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写道:“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见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先生
赵 威
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
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是早年间逃荒来的。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望着三叔三婶的眼睛,变得浑浊了。
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大先生的眼睛又变得浑浊起来。
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金,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
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2月22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本文开头描写大先生以“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的“绝活儿”呈现其木匠形象,颇能吸引读者,并引出下文对大先生不平凡经历的叙述。
B. 文中写大先生“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可见其精明能干,一肚子墨水,有学问,这也是他成为村里人心中尊贵的好艺人和先生的契机。
C. 本文多次描绘大先生眼睛“变得浑浊”,分别表现了他对三婶的感激之情、李白诗句触动了他思乡之情、对国家给他发放退休工资的感恩之情。
D. 文中的“我”是线索人物,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更加真实地表现了一个乡村普通人物的悲喜人生,同时也有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
2.大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写道:“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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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先生
赵威
先生姓凌,有绝活儿,能把戏里的场景搬到木头上,一块巴掌大的破木板,只需半炷香的工夫,就能让人瞧明白刻的是“桃园三结义”还是“三英战吕布”。所以凌先生起初是凌木匠。
凌木匠不是本地人,早年间逃荒来的。可老话不是说了吗,荒年饿不死手艺人。凌木匠说,那是没尝尝小清河一带盐碱地的威力,十年九荒,一到冬天,家家都得出去讨饭。凌木匠来到村里的日子,是那年冬天日头最短的时候。薄暮下,先是一根打狗棍进了三叔家的院门,继而是一个身影,像用那根棍子挑进来的,破衣旧絮,褡裢挂在肩头,趿拉着一双单布鞋的脚,有一只似乎受了伤,缠着破布条。正在院里喂鸡的三婶,委实被吓着了,以为大白天撞到鬼。刚要喊人,“鬼”却先开口,怯生生地道:“大娘啊,要饭的来了,给口吃的吧。”三婶仔细一瞧,是个讨饭的。只见他端着搪瓷缸子的手捂在胸口,哀求就是从那里发出来的。给完吃的,三叔三婶看他可怜,天又冷,就留他在磨坊里过夜。凌木匠望着三叔三婶,①眼睛变得浑浊了。天亮后,他见磨坊里堆着打磨了一半的木料,知道这家要盖房。就对三叔说,他会做木工,可以帮忙,给口吃的就行。三叔寻思,正好雇的木匠有事,就让他试试吧。没想到,凌木匠的手艺精得很,不但会做门窗,还会木雕,窗棂花饰、门簪颂语,好看极了。聊着聊着,又知他不光有好手艺,还装着一肚子墨水。嘿,正好村小缺个先生。
就这样,凌木匠留在了我们村,成了凌先生。“手艺人”在村人口中格外尊贵,而凌先生的尊贵,一部分来自他的手艺,一部分来自肚子里的墨水。因此,“手艺人”和“先生”似乎都配不上凌先生了,村人便称他为“大先生”。
大先生活儿细,字儿好,可闷头做活儿可以,写信作文也行,只是嘴太笨,肚子里的学问也便像茶壶里的饺子,倒不出来。而大先生却总认为自己的理儿多,不光要讲个“知其然”,还要讲个“知其所以然”,于是越讲越糊涂,化简单为复杂了。渐渐地,就不受娃们待见,娃们老是捉弄他。一开始,大先生气得直跺脚,骂道:“朽木不可雕也!孺子不可教也!”后来,习惯了,也便没了火气,只顾讲他的,哪管下面乱成一锅粥!大先生是文人,文人最瞧不上文人,他总是跟我们讲,历代风流才子中只佩服李白,还是半个。他说李白一半是诗,一半是酒,他最讨厌喝酒,也便只佩服半个李白了。
大先生喜欢讲唐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先生说李白的床不是床,而是井栏。说这话时,身为木匠的大先生显得颇有把握。我们却哄堂大笑,床就是床,怎么可能是井栏呢?每次我们一笑,他就一窘,嗓门提高了,像是要争辩,说:“你们想想,床在屋里,窗户是木头的,还贴着纸,哪会看得见月光?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看到井栏,才会思乡,背井离乡嘛!”
讲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扭头望着窗外,我们也停止了议论,只有窗外不知谁家的羊在不知趣地叫着。大先生陷入沉思,②眼睛变得浑浊。然后,他又扭过头来,说:“这是思归之辞也!”教室里又是一片笑声,“死鬼之词”,大先生骂李白是个死鬼哩……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灵感,我站起来说了一句:“就是想家了嘛!”大先生用浑浊的目光向我投来赞许之意,似乎还念叨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农村撤点并校后,大先生也退了。教了几十年的书,一下子闲下来,不知所措,于是,大先生又拾起了木匠活儿。第一件作品,就是把祠堂里的旧课桌搬回家,拆掉,打磨,又合到一起,变成一口棺材,严丝合缝。漆了好多遍,晾干,放到厢房里,是留给自己的。不教书了,自己也老了,大先生认为剩下的日子也不多了,只等着哪天躺进去了,身为木匠,那是一生最大的幸福。可是,他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却越活越精神。
想不明白的事不只这一件。国家针对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出台后,给大先生补上了退休待遇。头次领到工资,他就跑到支书家里,不干了,说:“我教书时,每月不到300块,现在不教了,怎么还拿3000块呢?不能白拿这钱。”支书跟他掰扯了半天,也没讲明白,命令道:“国家的政策,不拿也得拿!” ③大先生的眼睛又浑浊起来。
后来,大先生用每月领到的钱买了好多木料,做了结实的课桌椅,给镇上的学校送去。再后来,还设了助学金,村里谁家的孩子考上大学,他就赞助一笔。直到有一天,他心满意足地躺进了自己打制的棺材。
大先生死的那天,我特地查了《辞海》,其中一条写:“床,井上围栏。”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2月22日)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画线部分采用动作、肖像、语言描写等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手段,形象生动地表现了大先生起初落魄、走投无路的窘况。
B. 小说中①②③处描绘大先生眼睛“变得浑浊”,分别表现了他对三婶的感激之情、对“我”能解其心意的赞许之情、对国家给他发放退休工资的感恩之情。
C. 小说结尾写“我特地查了《辞海》”,不仅印证了大先生确有学问,也表达了我对他的崇敬、怀念、惋惜之情。
D. 文中的“我”是小说中的线索人物,通过“我”的所见所闻,更加真实地表现了一个乡村普通人物的悲喜人生。
2.小说中的大先生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文末写大先生:“他心满意足地躺进自己打制的棺材。”请结合文本,探究大先生“心满意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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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奇石
琬琦
吴老先生的奇石店在郁林郡远近闻名,他的一手赏石绝活,更是诸多同行都一致钦佩的。不管是什么样的石头,只要往吴老先生跟前一摆,他立马就能说出石头的产地和价值来。
这日晨起开店不久,就来了个络腮胡子,指名道姓地要见吴老先生。先生那时正在后堂与两位知交品茶,见有客来访,便转出店堂来。
那络腮胡子身材魁梧,满脸横肉,却是满脸堆笑:“吴老先生,久仰大名,在下有一件石头,想请先生看看,如果合适,还请先生收留。”
这人脸生,外地口音,又带凶相,吴老先生有心想拒客。但看络腮胡子身后的两个壮汉呲牙咧嘴,肩上的铁扁担被压得半弯,扁担中挂的那件东西还用布盖着,显见是块大石头。店里好久没收过这么大块的石头,而且看这架势,络腮胡子对这石头又分外珍爱,吴老先生不禁起了好奇之心,说:“先看看东西再说吧。”
络腮胡子却是左顾右盼,显得有些为难。吴老先生忙将他们让进后堂,并满怀歉意地打发了两位知交。络腮胡子这才示意那两个壮汉将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下,然后挥手让他们出去。待后堂只剩下两个人后,络腮胡子抢前一步,将布轻轻撩开,一边撩,一边紧张地观察着吴老先生的神色。
只见先生先是大张着眼睛期待地看着,待整块布揭开之后,先生脸上微露惊讶之色,紧接着就是拈着胡须,颔首微笑。
络腮胡子心里不禁一喜,急问:“先生,这石头……”
吴老先生脸色一正,说:“还是我先来问你吧。你是否外地人?”
络腮胡子点头不迭:“正是,在下昨夜才来到贵城。”
吴老先生又问:“是否以前从未玩过石头?”
络腮胡子继续点头:“先生真神人了。”
吴老先生的脸色越来越凝重了:“你是否才刚刚听说陆太守离任?并且不相信陆太守当真是清官?”
络腮胡子满脸喜色顷刻消失,惊讶与惶恐,还有几分恼羞成怒,但他还是极力按捺着:“吴老先生果然料事如神!但不知此话怎讲?”
吴老先生淡淡一笑:“这种石头在我们郁林郡随处可见,普通得很。但你手上这件,三天前就轰动了整个郁林郡,百姓们都称之为‘廉石’。论价格不值几文钱,论价值却也算无价之宝。我劝你还是尽早物归原主吧。”
络腮胡子悻悻离去,却把那块石头弃在店中。吴老先生上街去请了两个壮汉,又请了马车,很费了一番周折,才将石头运至郁州码头。
果然,有艘小船正静静地停泊在一个僻静处。吴老先生上船,一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那便是刚离任的郁州太守陆绩。陆绩虽不好玩石,但平日喜到市井走动,对吴老先生这位赏石奇才早有耳闻。当下吴老先生命人将石头抬上船。
吴老先生说:“太守受惊了。”陆绩哈哈一笑:“吴老先生果然眼光犀利,竟然一眼认出这件石头就是我船上的。”吴老先生说:“太守过奖。三天前,太守离任,因行李物品过轻,船工恐遇狂风急流会出事,太守叫人上岸搬来此石压舱。此事郁林城里无人不知,此石亦被我等尊为‘廉石’,在下怎敢轻易忘却?”
陆绩叹息:“本来三天前就该起程,刚行了数里水路,贱内忽染小疾,所以又转了回来。不想昨晚来了一帮汉子,硬说我刚离任,定然搜刮了很多财物,上来翻抄了一番,一无所获,竟以为我这块石头是什么稀世珍宝,硬是抢了去。”
吴老先生说:“这帮汉子想是从外地流窜至本城的,听市井传言太守携石上船,便以为是稀世珍宝,真是有眼无珠。若是郁林本地人,太守如此廉洁公正,端的是谁人不知?”
二人相视而笑。
是日午时,陆太守的小船悄悄离开郁林郡。这“廉石”被抢的故事,也迅速在市井中流传开来。
(选自《小小说月刊》2011年12期)
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廉石”被抢的故事,在市井中迅速流传开来,是人们对清官美名的传扬,也是对吴老先生鉴石眼光的高度赞扬。
B. 开篇交代吴老先生有一手赏石绝活,为后文他一眼就看出络腮胡子拿来的是个假奇石做了铺垫。
C. 吴老先生这个人物形象在小说中起着穿针引线的重要作用,是线索人物。同时,对揭示小说主旨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D. 小说在情节安排上独具匠心,在结尾处才点明奇石的真正来历,设置悬念,引人入胜,不忍卒读。
E. 吴老先生正是因为听说了太守石头被劫的事情,加之对络腮胡子身材、相貌的观察和口音的询问,才判断这“奇石”并非奇石,这与他鉴石眼光并无关系。
2.以“奇石”为题有什么好处?
3.小说中对络腮胡子的几处描写,从人物形象塑造或情节安排方面看别有寓意,请各举一例作简要分析。
4.“论价格不值几文钱,论价值却也算无价之宝。”吴老先生的话有何深意?请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五花肉
刘心武
一位年轻的女士来我家做客,偶然看见厨房阳台上挂着一块腊肉,先是惊叫了一声,然后便拍着巴掌大笑起:“啊呀!你吃肥肉……”她是个嫉肥如仇的人,本并不能算胖,却要每周三次去健康俱乐部花不菲的费用瘦身,这也使得她视吃肥肉为俗。她本是把我引为雅友的,忽然发现了那块腊肉,故有那样的反应。
说实在的,那块腊肉并不应以肥肉呼之,那是一块五花肉,是我的朋友老罗不远几千里,巴巴地从家乡带送给我的。那猪是他自养自宰的,卖掉了大半只的肉,剩下的都腌制成了腊肉。他给我带的那块,是精选出的,最外层的那圈肥花确实厚了一点,不过,老罗对肉的审美观与那位女客的审美观大相径庭,他正是觉得那圈肥花白亮得喜人,才特意提送我。那块五花腊肉限于自家条件的限制,腌得不是很成功,不像北京商场里售卖的那么地道。我们一家虽然都十分感激老罗的真情厚谊,却也很长时间都没有去尝它,主要是不知道究意怎么烹饪,就那么一直挂在阳台上任其风干。
年轻女士和我笑谈间,忽然瞥见楼下小花园里有个人在捡拾白色污染物,便随口建议道:“咱们城里人谁吃这个?你不如拿下去送给楼下那个捡脏的老头儿!”我朝楼下一看,只觉得仿佛有个宝贵的东西,被人轻率地弄脏了,再也不笑,闷闷地对那位女士说:“那正是老罗,这块五花肉就是他送给我的。”女士吐了一下舌头,满脸的歉意。
附近的居民,也大都称老罗为“捡脏的老头”,其实,他并非是个拾些破烂拿去卖钱的人,而是绿化队负责我们小区清洁的合同工;而且他与我同龄,逢到节庆日,也舍得花五毛钱坐到露天理发椅上修理一番门面,穿上他最好的衣服,那时他会显得红光满面,挺拔精壮,看去比我还年轻,哪儿能算老头?
我和老罗从搭话到往到成为好友,那过程大约有半年左右。我头一回去他们绿化队集体宿舍,正看见他买回一块肥膘,切碎了在伙房的大锅里炼大油。他们时兴自己做饭自己吃,伙房的场地、用具轮流使用。开头我疑惑,十好几个人,怎么轮得过?去了几次,发现他们的饭食真是非常地简单,主食往往是大家先用各自的容器装好米或干粮,在同一大锅里焖饭,副食呢,讲究时合熬一些处理贱卖的菜。像老罗,为把每月300元的工资尽量节省下汇回家里,往往就是一碗米饭,舀一勺搁好花椒盐巴的大油,就着一碗粗茶,呼噜呼噜地吃进去。我目睹时心里既有些不忍,却又很羡慕——因为他总是吃得很香;而我们,有时面对着满桌的鸡鸭鱼肉,却还总是提不起胃口。
我和老罗为什么投缘?我想我们确实有心灵上的契合点——我们都信奉以诚实的劳动去谋取自身生活的改善。我当然比老罗富裕得多。有时在邮局遇上,他把浸着汗水的钱往家里汇,我拿着汇款单兑稿费,相互就聊起各自的梦想。他想把家里的平房改建成两层小楼,我想攒足了钱买套商品房专用于写作。我告诉他干我这行有个好处,就是稿费里超过国家法定数额那部分应纳的税金,汇稿费的机构一定都会帮我代缴,拿到的都是心安理得的干净钱。他问我超过多少才需纳个人所得税?我说是一次800元,他笑了,摸着后脑勺说他怕永远难有那个财运。
但有一天老罗汗津津地找我,我以为他遭到了什么不测。听他细说,原他在清理绿地卫生时,拾到了一个公文包,马上拿去交给了派出所。那公文包是被盗后,被盗贼掏走了现金,扔在那儿的。失主虽然丢了现金,却因老罗及时上交,得以重获里面的文件、信用卡、护照和机票,而感谢得不得了,一定要奖励老罗1000元人民币;老罗执意不要,失主执意要给,最后民警也笑劝老罗收下,老罗这才收下了。但在回宿舍的路上,老罗忽然想起超过800元的部分要交税的规定,心里不安起,他找我,是诉说自己不知到哪儿如何交税的惶恐。我感动地握住老罗粗壮的上臂,一时竟说不出话。
老罗曾经跟我商量,自己收下了800元,那200元分给了宿舍里的伙伴,他说他们也该得到奖励,因为那绿地是他们共同的工作场所。这样他省得去交税,良心上也安稳,而伙伴们也皆大欢喜。
就是那以后过完春节回,老罗带一块五花肉,他从车站径直到我家,送给了我。他并没给自己带一块慢慢地用佐餐。我不能把这块五花肉还给他,更不能转送他人,我应该和家人一起,从中享受人间的一份可贵真情。谁有烹饪这种五花腊肉的绝佳方案?请快快告诉我?
1.文中两次写到年轻女士说的话,有什么作用?(4分)
2.作者善于描绘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请结合全文分析老罗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5分)
3.当老罗诉说自己不知到哪儿如何交税的惶恐时,“我”被老罗感动得说不出话,看到这里,你是否也被感动了呢?请结合文章内容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感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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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五花肉
刘心武
一位年轻的女士我家做客,偶然看见厨房阳台上挂着一块腊肉,先是惊叫了一声,然后便拍着巴掌大笑起:“啊呀!你吃肥肉……”她是个嫉肥如仇的人,本并不能算胖,却要每周三次去健康俱乐部花不菲的费用瘦身,这也使得她视吃肥肉为俗。她本是把我引为雅友的,忽然发现了那块腊肉,故有那样的反应。
说实在的,那块腊肉并不应以肥肉呼之,那是一块五花肉,是我的朋友老罗不远几千里,巴巴地从家乡带送给我的。那猪是他自养自宰的,卖掉了大半只的肉,剩下的都腌制成了腊肉。他给我带的那块,是精选出的,最外层的那圈肥花确实厚了一点,不过,老罗对肉的审美观与那位女客的审美观大相径庭,他正是觉得那圈肥花白亮得喜人,才特意提送我。那块五花腊肉限于自家条件的限制,腌得不是很成功,不像北京商场里售卖的那么地道。我们一家虽然都十分感激老罗的真情厚谊,却也很长时间都没有去尝它,主要是不知道究意怎么烹饪,就那么一直挂在阳台上任其风干。
年轻女士和我笑谈间,忽然瞥见楼下小花园里有个人在捡拾白色污染物,便随口建议道:“咱们城里人谁吃这个?你不如拿下去送给楼下那个捡脏的老头儿!”我朝楼下一看,只觉得仿佛有个宝贵的东西,被人轻率地弄脏了,再也不笑,闷闷地对那位女士说:“那正是老罗,这块五花肉就是他送给我的。”女士吐了一下舌头,满脸的歉意。
附近的居民,也大都称老罗为“捡脏的老头”,其实,他并非是个拾些破烂拿去卖钱的人,而是绿化队负责我们小区清洁的合同工;而且他与我同龄,逢到节庆日,也舍得花五毛钱坐到露天理发椅上修理一番门面,穿上他最好的衣服,那时他会显得红光满面,挺拔精壮,看去比我还年轻,哪儿能算老头?
我和老罗从搭话到往到成为好友,那过程大约有半年左右。我头一回去他们绿化队集体宿舍,正看见他买回一块肥膘,切碎了在伙房的大锅里炼大油。他们时兴自己做饭自己吃,伙房的场地、用具轮流使用。开头我疑惑,十好几个人,怎么轮得过?去了几次,发现他们的饭食真是非常地简单,主食往往是大家先用各自的容器装好米或干粮,在同一大锅里焖饭,副食呢,讲究时合熬一些处理贱卖的菜。像老罗,为把每月300元的工资尽量节省下汇回家里,往往就是一碗米饭,舀一勺搁好花椒盐巴的大油,就着一碗粗茶,呼噜呼噜地吃进去。我目睹时心里既有些不忍,却又很羡慕——因为他总是吃得很香;而我们,有时面对着满桌的鸡鸭鱼肉,却还总是提不起胃口。
我和老罗为什么投缘?我想我们确实有心灵上的契合点——我们都信奉以诚实的劳动去谋取自身生活的改善。我当然比老罗富裕得多。有时在邮局遇上,他把浸着汗水的钱往家里汇,我拿着汇款单兑稿费,相互就聊起各自的梦想。他想把家里的平房改建成两层小楼,我想攒足了钱买套商品房专用于写作。我告诉他干我这行有个好处,就是稿费里超过国家法定数额那部分应纳的税金,汇稿费的机构一定都会帮我代缴,拿到的都是心安理得的干净钱。他问我超过多少才需纳个人所得税?我说是一次800元,他笑了,摸着后脑勺说他怕永远难有那个财运。
但有一天老罗汗津津地找我,我以为他遭到了什么不测。听他细说,原他在清理绿地卫生时,拾到了一个公文包,马上拿去交给了派出所。那公文包是被盗后,被盗贼掏走了现金,扔在那儿的。失主虽然丢了现金,却因老罗及时上交,得以重获里面的文件、信用卡、护照和机票,而感谢得不得了,一定要奖励老罗1000元人民币;老罗执意不要,失主执意要给,最后民警也笑劝老罗收下,老罗这才收下了。但在回宿舍的路上,老罗忽然想起超过800元的部分要交税的规定,心里不安起,他找我,是诉说自己不知到哪儿如何交税的惶恐。我感动地握住老罗粗壮的上臂,一时竟说不出话。
老罗曾经跟我商量,自己收下了800元,那200元分给了宿舍里的伙伴,他说他们也该得到奖励,因为那绿地是他们共同的工作场所。这样他省得去交税,良心上也安稳,而伙伴们也皆大欢喜。
就是那以后过完春节回,老罗带一块五花肉,他从车站径直到我家,送给了我。他并没给自己带一块慢慢地用佐餐。我不能把这块五花肉还给他,更不能转送他人,我应该和家人一起,从中享受人间的一份可贵真情。谁有烹饪这种五花腊肉的绝佳方案?请快快告诉我?
1.文中两次写到年轻女士说的话,有什么作用?(4分)
2.作者善于描绘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请结合全文分析老罗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5分)
3.当老罗诉说自己不知到哪儿如何交税的惶恐时,“我”被老罗感动得说不出话,看到这里,你是否也被感动了呢?请结合文章内容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感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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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后母的三巴掌
从6岁至今,跟后母一起生活了30年,烙在我骨血里磨不掉的是后母印在我屁股上的三巴掌。
第一巴掌是我8岁那年夏天,我同伙伴从卖甜瓜的老头儿筐里偷了一只甜瓜,跑回家躲在街门后头吃。
“哪来的?”后母看出不对劲儿了。
“偷的。”我还觉得挺得意,挺能耐。
“啪!”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拽过去照准屁股就是一巴掌,又响又干脆。疼得我腿肚儿直转筋,咧开嘴半天没哭出音来。
“做贼!与老鼠一个祖宗!恨死人!把瓜扔了!不许吃!给,给老头儿送钱去!”后母那严酷的表情是我从没见过的,我怕极了,不敢哭,接过两毛钱扔了瓜咧着嘴给卖瓜的送钱去。
从此,别人多稀罕的东西都没动过我的心。
第二巴掌是我10岁那年。
要过年了,父亲交给后母一沓钱说:“准备过年,再给二小买几袋奶粉,别光喝炒面糊糊了。”
二小是我刚出生的弟弟,后母没奶水,老喂他炒面糊糊。
我看见后母将钱压在席底下。
“阿巧”,前邻居二奶奶一大清早叫开我家门,喘着粗气在院子里跟后母说话,“章媳妇要生孩子生不出来得送医院,你手头有钱不?”
“有。”我听见后母只说了一个字便往屋里跑。我赶紧把席底下的钱换了地方。
“嗯?”后母揭开席一怔。“兴许是他爹又换了地方了,你先送人上医院,我去找他爹,随后给你送去,200块整。”
二奶奶小跑走了。我神秘兮兮地把钱给后母看:“过年呢,不借给她。”
后母二话没说,一把把我从被窝里薅出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我直蹦高,她却夺过钱跑出去了。
“小孩子家家的,不学理性,谁还能没个病灾的,等自己陷在坑里就找不着道儿了。
后母回来后并不哄我,还瞪着眼训我。
父亲知道了,说“该把屁股打碎”。
从此,“帮”字在我的理解里有了深刻而特殊的含义。
第三巴掌是我14岁那年。
我考上了县里的重点初中,但吃住自理家里负担不了。
“我不上了,帮娘喂猪吧。借人求人多难。”我吃饭时说。
后母二话没说,把我揪起来照准屁股“啪”就是一巴掌。疼得直钻心,但我没哭,因为我稍懂人事了,知道听后母巴掌后的教训才重要。
“一指头年纪,还没见事就先低头!抬起来!不念书,大了能中屁用!我去求人借,还用你费心!再有这想法眼睛抠出来喂猪!”
我哭了,不是因为屁股疼,而是在我理解后母一片心血之后感动得哭了。我在内心发誓:“等我会写文章时,一定先写后母。”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 文章以“后母的三巴掌”为线索,表现了后母对“我”的无限的爱。
B. 文章塑造人物时运用了多种描写方法,其中运用最多的是心理描写。
C. “腿肚儿直转筋”“直蹦高”“直钻心”等词语描绘出“我”挨打后的痛苦感受,表明了后母给“我”的教训之深刻。
D. 文中后母对“我”的教育方法虽然严厉,但“我”并没有埋怨她,依然理解并感激她。
2.简要概括引出“后母的三巴掌”的三件事,以及三巴掌分别带给“我”的深刻教益。
3.简析文中“后母”的性格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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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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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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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也看旷世逸才杨度
上海宋庆龄陵园寂寞的角落里拱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刻着“湘潭杨皙子先生之墓”几个大字,墓碑前还有个卧碑,上面赫然镌刻着“杨度同志”几个字,这与周围那些民国名人的墓碑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杨度,这个张之洞眼中的奇才,梁启超的至交,袁世凯的得力助手,孙中山和黄兴的好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杨度十三岁中秀才,天资聪颖,先师从王闿运,学习“帝王之学”(类似古代策士游说诸侯的纵横捭阖之术),后转习新学,自费留学日本。像那个时代胸怀救国理想的中国青年一样,杨度也有了新的信仰——君主立宪。在日本时,他与孙中山初次会晤,就认定孙中山是个磊落大丈夫,对主张民主共和的孙中山颇为敬重,但这并没有改变他的政治理想。他握着孙中山的手说:“我事成,愿先生助我;先生事成,我将助先生。”
杨度是袁世凯身边“六君子”之首。袁世凯认为他留学日本多年,精通宪法,才堪大用,把他留在身边,以“旷世逸才”称之。袁世凯的重用让杨度的才能得以发挥,一时如鱼得水。唐浩明在《杨度》一书中说到,即使是秉承“士为知己者死”的古训,杨度也甘愿为袁世凯驱驰,更何况袁世凯让他看到了“君宪救国”希望:衰老腐朽的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可望平稳地走上民主富强的现代化之路。但这一用心良苦却又落伍的主张,和以后那场复辟帝制的闹剧引发的众怒,几乎葬送了他。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随着袁世凯在阴霾的三峡里逆流而行,注定要翻船。
袁世凯的皇帝梦落空了之后,中国的政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杨度成为政府的通缉犯,恩师王闿运也在此时突然去世。杨度终于大彻大悟,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近来读老庄的书,心思开窍多了,我都想通了。大红大紫也好,淡淡雅雅也好,君主立宪也好,民主共和也好,无所谓好看不好看,中用不中用,全在逢时不逢时。逢时就好,不逢时就不好,我先前的折腾,就是因为没有看穿这一点。”
杨度一度披发入山,学佛参禅,成为“无我宗”的创始人——虎禅师。杨度虽有心学佛,但仍旧抛不下那份救世的志向。在他的书房里,悬挂着他自写自裱的六句话:“随缘入世,满目疮痍,除救世外无事,除慈悲外无心,愿作医生,便医众疾。”陈炯明叛变,孙中山有难,刘成禺来找他帮忙时,他没有拒绝。他说:“我的确是全心思在钻研佛事,不过问俗事,但此事关系到孙中山先生事业的成败,我不能袖手旁观。我与中山先生有约,我要践约。”他受孙中山委托,游说曹锟,制止吴佩孚援助陈炯明,帮助孙中山度过危局,国民政府得以保全。此时的杨度倾向共和,并于1922年加入国民党。
此后,杨度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并与李大钊等共产党人相识。1929年秋,由潘汉年介绍、周恩来批准,杨度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有人讥讽杨度投机多变,他驳道:“方今白色恐怖,云何投机?”杨度以秘密党员的身份坚持党的地下工作,利用住所掩护进步人士,并周旋于各色人物间搜集情报。1931年9月17日,杨度因病在上海逝世。葬礼时,周恩来亲自来吊唁,杨度后半生的功绩得到了周恩来的首肯。杨度的党员身份一直鲜为人知,直到四十多年之后,周恩来总理在临终时才公之于众。
乱世落魄人,赤子寂寞心;皆云皙子痴,谁解其中味?去世之前,一向善写挽联的杨度也为自己预备了一个:“帝道真如,如今都成过去事;医民救国,继起自有后来人。”
(金满楼《杨度:不甘寂寞的旷世逸才》,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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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杨度助袁世凯称帝,举国声讨,杨度恩师王闿运在日记中写道:“弟子杨度,书痴自谓不痴,徒挨一顿骂耳。”(《唐浩明文集·杨度》)
②杨度被民国政府通缉,蔡锷在遗嘱中说:“湘人杨度,曩倡《君宪救国论》,附袁以行其志,实具苦衷,较之攀附尊荣者,究不可同日语。望政府为国惜才,俾邀宽典。”(《唐浩明文集·杨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杨度帮助袁世凯复辟帝制,成为时代的风云人物,因此他和陵园中那些平庸的民国人士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B.杨度怀有旷世之才,但是因为复辟帝制,逆历史潮流而动,所以一时身败名裂,可见追随袁世凯是杨度人生的败笔。
C.杨度在“大彻大悟”后学佛参禅,但他虽曰“无我”,并非真“无我”,可见他的大彻大悟其实并不彻底。
D.杨度遁入佛门后依然出山帮助孙中山度过危局,既信守了他在日本时的诺言,又体现了他崇高的人生情怀。
E.杨度的功绩得到了周恩来的首肯,周恩来亲自吊唁,说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勇于改过,终会得到历史的认可。
2.杨度为什么会为袁世凯效力?请简要分析。(6分)
3.后人评价杨度“所作一切确实不能说处于私心,即使有,也是自己解万民于倒悬的大志向”。杨度的“无私心”具体体现在哪些事情上?请简要说明。(6分)
4.有人认为杨度一生思想多变,没有文人节操。你是否认同?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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