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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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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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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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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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上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了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了解。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相遇,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一个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有时会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每当这个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的时间。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爽,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每次碰到他,他都对中国十分好奇,有时候他好奇的问题超过了软件和技术的范围。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他觉得这能让他更多地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另外一个是我个人送给他的——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的退休让我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能达成共识,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第一次见盖茨是1992年在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针对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了解,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的退休令自己“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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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识见高超,理境澄彻
①1913年2月,周恩来随四伯父周贻赓从沈阳来到天津,考入南开学校就读。从15岁到19岁,正是一个年轻人思想、性格、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②从考入南开开始,周恩来就陷入物质生活清贫、苦寒的窘境,其求学费用主要靠四伯父供给,常有不济。但他以艰苦朴素为荣,一心向学,以优异的成绩赢得师长的喜爱、同学的尊敬。毕业时,同学为他写下这样的评语:“君家贫,处境最艰,学费时不济,而独能万苦千难中多才多艺,造成斯绩。”时任南开校长的张伯苓先生更称赞周恩来“是南开最好的学生”。
③1916年5月6日,在有260名同学参加的作文比赛中,周恩来以一篇《诚能动物论》荣获第一名。在这篇文章中,周恩来开宗明义,指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必须崇诚信、弃诈伪。在列举了中外历史上一些名人政绩后,深刻地阐明:“一人之智慧有限,万民之督察极严,期以一人之手欲掩天下目者,实不营作法自毙,以诈为利,以伪为真,卒至自覆自败,与人以可讥可耻之据”。文章结尾,他将矛头对准当时的反动统治者:“虚伪可惑少数人,惑人类一时,不能惑人类最长时期”,统治者欲驱使人民的“生命脑力以供一二私人之指挥,其智可悯,其愚不可及也”。阅卷的所有老师对此文激赏不已,批语道:“识见高超,理境澄沏”,“用笔之遒劲,布局之绵密”殊为罕见!作为南开创办人和校董的严修欣然题匾额“含英咀华”以示嘉奖。
④周恩来曾在南开校刊上撰文,论述好文章的三条标准:“全篇主意须具有识远超群之处;章法笔致须紧密完备;事实或议论应有关世道民俗。”这也正是他中学作文所具备的文风。
⑤周恩来在南开学习的4年中,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处在最危急的时刻。他将内心的悲愤凝聚在笔端,写下了《或多难以固邦国论》、《中国现实之危机》等多篇作文。在文中,他历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事实,大声疾呼:“莽莽神州,已倒之狂澜待挽;茫茫华夏,中流砥柱伊谁?弱冠请缨,闻鸡起舞,吾甚望国人之勿负是期也。”振聋发聩的语言表达了他拯救民族危亡的爱国革命思想。
⑥1915年1月,日本在强占山东胶州湾后,又向中国提出“二十一条”。2月11日,中国留日学生千余人举行抗议活动。在此历史背景下,周恩来在《尚志论》中,发出“是而人者,使之立国于二十世纪竞争潮流中,乌得使神州不陆沉耶”的感叹!文中运用古今中外大量典故,论述立志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抒发了献身国家民族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希望者何?志是也!”他在文中写道:“志在金钱者,其终身恒乐为富家翁;志在得官者,百计钻营不以为耻,此志卑之害也。”“‘立志者,当计其大舍其细,则所成之事业当不至限于一隅,私于个人也。”他所主张的“计其大”就是把个人志向与国家民族的命运前途紧密联系起来。全篇旁征博引,纵横捭阖,气象磅礴。国文老师的评语是“词腴气畅,生发不穹”,即语言丰富,文气通畅。
⑦1915年3月所作的《论名誉》一文,最能反映青年周恩来的伟大人格和高尚情操。在700多字的文章中,周恩来不仅对于名誉的发生、演变及其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提出自己的见解,而且对于如何对待名誉发表了正气磅礴的议论。文章慨叹:“智者遇之顿时其智,愚者当之益增其愚,颠倒世人,尽入壳中”。他列举孔子作《春秋》等事例,论述了舆论与名誉、名誉与气节之间的关系,主张有识之士珍惜自己的名誉,鄙视那些只谋求名誉,不计及实事,欺世盗名之徒:“若夫汲汲于利之徒,日惟名誉之是谋,不遑计及实事,虚声盗世,眩世眩俗,以淆乱风气者,是名誉之罪人也。”他告诫世人,要以正义为准绳决定如何行动,不要“幸存邀名之心”,相信“千载之下”历史会作出公正的结论。这不是周恩来伟大一生的真实写照吗?
⑧1917年6月,周恩来以优异的成绩从南开学校毕业,并获得“国文最佳者”特别奖。
(选自2013年2月27日《光明日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物质生活的清贫影响了青年周恩来的人生观,使他养成了以艰苦朴素为荣的优良品质,一心向学,埋头苦读,深受赞誉。
B.《诚能动物论》思路缜密,用中外历史名人政绩为例,阐明了必须崇诚信、弃诈伪的观点,并指斥当时反动统治者的愚蠢。
C.周恩来所写文章被老师激赏,并获得严修先生的盛赞,因为他面对民族危机敢于大声疾呼,影响了周围的许多青年同学。
D.周恩来在年轻时就立志为国家民族建功立业,把个人志向与国家民族的命运前途联系起来,不计个人得失,不求个人荣辱。
E.本文按照时间的顺序,选取了周恩来在南开读书时写文章激励人们的事迹,表现了他以天下为己任的高尚人格和崇高追求。
2.文中大量引用周恩来文章原文和老师的相关评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说明。(6分)
3. 周恩来所写文章“识见高超,理境澄沏”体现在哪些方面(6分)
4.年轻的周恩来在思想、性格、人生观三个方面所表现出的伟大与高尚对你有什么启发,请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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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美国细菌学家卡梅隆·柯里在《科学》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声称从5000万年前开始,以真菌为生的蚂蚁就有了自己的抗生素。研究者对一种名叫“真菌蚂蚁”的蚂蚁身上的白色斑点进行研究,发现不同“真菌蚂蚁”依靠种植不同的真菌类蘑菇来作为惟一的食物来源。这些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细小的腺窝,里面寄生着一种能产生抗生素的细菌。这些腺窝有一些细小的孔通向蚂蚁身体外部,这样它们就可以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抗生素可以杀死会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从而确保它们主人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这种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使得蚂蚁与作物的这种共生关系非常和谐。研究者发现,一些近缘的不种植真菌的蚂蚁身上则没有腺窝,也没有寄生菌。
科学家们研究了中美洲热带丛林中的切叶蚁的生活习性。切叶蚁只种一种蘑菇,这相当于人类的单一作物制,虽然开始时产量高,但重复种几季以后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人类是采用轮作不同作物来解决问题的。生物学家们采用基因分析法,确定了切叶蚁所种的菌种是源于2300万年前的单一菌株,从未换过品种,却能延续至今。
这个谜由多伦多大学的C·R·居里解开了。居里对包括切叶蚁在内的22种蚂蚁进行了仔细观察。他首先发现蚂蚁的蘑菇农场偶尔也会受到一种名为Es-covopsis的霉菌感染,使蘑菇在几天内全部死光,结果是整穴蚂蚁全部饿死。但尽管如此,切叶蚁还是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其奥秘在于,雌蚁会排出寄生在身上的活细菌分泌出的链霉素。切叶蚁蘑菇园中那些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一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就地将之消灭,以防止其蔓延。而且这种链霉素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真是一举两得。切叶蚁分群时,蚁后将蘑菇菌种含在口中,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所以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历经千万年而不衰。人类所用的抗生素多次使用后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而导致药效减弱,但蚂蚁所用的抗生素却并未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发现,蚂蚁身上的抗生素不但是蚂蚁赖以战胜自然环境的法宝,亦是人体必需的抗生素,今后应可仿此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更有效地治愈人类的疾病。
1.下列对“真菌蚂蚁腺窝”的特殊结构或功能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蚂蚁的嘴巴和前肢上隐藏着许多腺窝,这些腺窝非常细小。
B、蚂蚁的腺窝里寄生着一种细菌,这些细菌能产生抗生素。
C、为将抗生素传播给作物,蚂蚁的每一个腺窝上都有一个小孔通向身体外部。
D、传播出的抗生素可杀死使作物生病的寄生虫,确保蚂蚁的食物来源不受破坏。
2.对“切叶蚁的单一品种的蘑菇农场能延续至今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
A、尽管Es—covopsis霉菌会危害蚂蚁的蘑菇农场,但切叶蚁有办法控制这种灾难。
B、雌蚁分泌出的链霉素活细菌除能消灭Es—covopsis霉菌外,还能刺激蘑菇的生长。
C、忠于职守的蚂蚁勤于察看,发现Escovopsis霉菌就用随身携带的链霉素将之消灭。
D、切叶蚁分群时,蚁后会将蘑菇菌种连同随身的会分泌链霉素的细菌带到新穴传种。
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
A、研究人员发现,各种“真菌蚂蚁”的食物是一样的,都是靠种植同一种真菌类蘑菇来生存。
B、切叶蚁不换作物品种,是因为单一作物的种植方法产量高,轮作的不同作物很容易遭受病虫害侵袭。
C、卡梅隆·柯里研究小组根据蚂蚁身上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特征,正准备着手研发新一代的抗生素。
D、人类现在使用的抗生素同蚂蚁所用抗生素的不同在于,长期使用,前者会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后者却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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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残 缺
田洪波
我的职业是医生,爱好很广泛。我特别喜欢购买甚至收藏民间饰物,因此,我的业余生活并不像人们惯常思维中那样刻板。
这样就有了一些故事。当然,发生在那个名叫喜鹊的女子身上的故事最独特。
那几天,阴雨连绵。我们趁一个学术会议的空隙到清河泉旅游,看过一些景点后,就呈散花状开始购物。在一个很大的空地上,有一溜一字排开的简易商铺。商家主要经营与清河泉景点相关的饰物,自然,也有带当地风俗的钩针饰物,那是清河泉景点的独特品牌,我的眼睛就在那一刻被吸引了。
那是一双童鞋,却彰显出与众不同的个性。别的商家的钩针童鞋,多是与一般商场出售的无异。但那双鞋却是五彩斑斓的,要多有意思就多有意思。形状是一只小猪,前面一张突出的小嘴是红色的;两边嵌着的眼睛,却是黄色的,而鞋面则或黑或白。它就像一个小精灵,把我紧紧地抓住了。
一问价格,却不过十几元钱。
我认真挑选起来。钩编玩偶、碎花笨小猪、动物手机座等等,很快面前就垒起一堆。卖货的是一位淳朴的大嫂,她仔细地盯了我半天,未了,告诉我家里的饰物还有很多。说这些饰物都是她女儿钩编的,如果想要什么心仪的饰物,她女儿甚至可以现场钩编。
这不能不说稀奇了。对余下的景点,我一时失去了参观的兴趣。于是,在那位大嫂乐颠颠的引领下,我走进离景点不远的一个村落。在一处平淡无奇的房屋中,见到了那个叫喜鹊的女子。我惊讶的是她居然是个盲人,而且很漂亮。我难以想象,一个盲人如何钩编得出那么色彩斑斓的饰物。
喜鹊很敏感地从炕沿上下地了,她做出倾听的模样,而我则一直上下打量着她。很快,就有笑容在她的脸上绽开了。
“是来选钩编的吧?”她居然毫不意外。
我纳闷了:“你家常来顾客?”
她母亲自豪地笑了:“几乎每天都有,连蓝眼睛尖鼻子的外国人都有呢。”
我不得不正色地看她了,并打量起屋里悬挂的各种饰物。
应该说,我的震惊程度进一步加大。你想啊,有把蝴蝶钩成蓝色的吗?有把小狗钩成大鼻子的吗?有把小猫钩得脑袋奇大的吗?比卡通还卡通。她根本就是不按常理出牌!
我很快挑选了一大堆,但出于职业习惯,我还是问喜鹊:“你是先天看不见,还是后天失明?你怎么就想到要把小猫的脑袋钩大呢?你不觉得自己钩的和别人不一样吗?”
喜鹊脸上露出孩童般的笑:“管它呢!我想要钩什么颜色就钩什么颜色,想要它什么样就什么样!”
她的解释让我无话可说。听她母亲介绍,她是四岁时因一场病失明的。她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钩编,说要给自己攒够嫁妆。
我不能不为这样的女子动容了。我告诉她,她的眼睛可以治,我就是一位眼科专家。我希望她们去医院找我。
她母亲听我这么说,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扑咚”一声给我跪下了。
我吓了一跳:“大嫂,千万别这样。”
喜鹊也激动得浑身颤抖:“你说的是真的?”
我连连点头:“当然。”
她们娘儿俩一下子拥抱在了一起。
不久,她们果真去医院找了我,而我那会儿也早为她做好了手术准备。那时,医院正在加大农村医疗保障力度,她的手术费用被减免了大半。
她术后的效果非常好,很快就睁开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她喜极而泣,她的母亲也哭出了声,一个劲儿地说:“这下好了,我们喜鹊可以开钩编工厂了。”
我这才知道,那一直是她们娘儿俩的理想。
我们从此各忙各的。我不知道她的工厂是否如期开工,她的钩编饰物是否更受人欢迎。好在多年后,我有了再到清河泉旅游的机会。
在那一溜排开的商铺前,我又见到了那位大嫂。她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原因是她面前的饰物无人问津。而我看那些饰物,与普通饰物则没什么两样。这难道是喜鹊钩的吗?
见到我,大嫂眼光十分复杂,想说点什么,嘴唇嚅动了一下却没出声。我隐隐感到了什么……
(l)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残缺”为题,意蕴丰富,既紧扣了主人公一开始作为盲人的特征,也暗指她恢复视力后,人和作品的神采变化。
B.喜鹊见到“我”后的笑容和对话,表明她知道自己的作品畅销,人也因此非常自信,钩编时随意而不拘谨。
C.相比“我”和母亲,小说对喜鹊的描写不多,人物形象更多地是通过侧面烘托出来,读来让人感觉喜鹊的形象不免单薄。
D.“大嫂”再见到“我”时的反应,与当初听说“我”能治好喜鹊眼睛时的感激、与喜鹊眼睛治好后的喜悦形成反差,表明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E.失明之时,喜鹊母女对开钩编工厂的理想念念不忘;手术之后,喜鹊的作品不进反退,更不用说开工厂了,表明她们不能坚守自己的理想。
(2)文章画线部分对于童鞋的描写有何作用,试作分析。
(3)试分析“我”在文中的作用。
(4)喜鹊失明时的钩编饰物魅力十足,而恢复视力后的钩编饰物平淡无奇;有人以为这样的情节安排不合情理,你以为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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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骆家辉:一英里梦想
提到61岁的骆家辉,总有两个离不开的话题,一是他的华裔血统,二则是“美国梦”。
“100年前,我的祖父乘蒸汽船到了美国华盛顿州。他在一个白人家庭当佣人,这户人家距离州长官邸不到一英里路程。我们家族用了一个世纪,才从那幢当佣人的房子搬到了州长的房子里。”“我的父亲骆荣硕在二战爆发前加入美国陆军,战后回到西雅图,开了个小杂货铺,在美国扎下根来。”这是骆氏家族的转折点,也是他整个人生的开端。
骆家辉1950年出生于西雅图,上幼儿园前,骆家辉还不会讲英语,因为家里人只说台山话;在幼儿园时,他还因为不爱吃美式早餐而被教员打了手板。现在,他喜欢喝星巴克的摩卡咖啡,有时还亲手调制,并用流利的美式英语与记者畅谈咖啡文化。
1968年,骆家辉考上耶鲁大学。几年后,又取得了波士顿大学法学学位。因为出色的法学教育背景,骆家辉受聘在华盛顿州金县的检察院办公室工作。1982年,成功竞任华盛顿州议会众议员。1996年更是以58%的优势选票当选华盛顿州州长,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亚裔州长——而该州只有约5%的亚裔人口。这也是骆家辉第一次完成他的家族百年来的“一英里梦想”。“骆家辉就是美国梦的主角。”在1997年的国情咨文中,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如此评价骆家辉的当选。时隔12年,这一评价被另一位民主党总统奥巴马重新复述了一遍。“骆家辉懂得‘美国梦’,他令‘美国梦’鲜活起来。”2009年,已离任州长近6年的骆家辉正式宣告复出,就任奥巴马政府的商务部部长。
“我的成功,大概要归功于我的家庭教育。”骆家辉在接受采访时提及,“我们家庭的基本理念就是重视教育。作为第二代移民,我的父母从祖父那里看到了文化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华人在美国创业的艰辛,他们对教育的重视影响了我。我对自己的华裔身份非常自豪。”
在华盛顿州长任上一年多后,骆家辉才和祖先的家乡第一次发生了联系。1997年10月,骆家辉以私人身份开始了自己的寻根之旅,借道香港回台山祭祖。对新任州长的骆家辉来说,这多少有点“衣锦还乡”的感觉。他和夫人先乘车来到了水步镇,再按照台山的习俗,下车扛着大烧猪,点了香烛拜祭祖先。对骆家辉来说,返乡祭祖,也是他个人政治生涯的另一个开端。从这一年开始,骆家辉开始为中国高层所熟知。他在北京受到了江泽民的接见。在骆家辉访华之前,中美关系正处在由低谷趋向缓和的敏感期,他的寻根之旅,也因此被媒体评论为“中美关系融冰的一次试探”。《香港商报》则报道说,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国高官几乎每次访美时,都会与骆家辉见面。也许,这种源于血统的关系,使得骆家辉成为中美两国关系特殊的“润滑剂”。
骆家辉言谈温和,态度理性,尤其注重家庭生活,完全符合传统的在美华人形象。但一旦涉及国家利益和价值观的问题,他的言谈就会变得格外谨慎。骆家辉说过:“我以我的中国血统而自豪,我以我的祖先而自豪,我以华裔为美国的贡献而自豪,但我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骆家辉曾感慨地回顾了自己年少时如何想做“标准的美国人”而挣脱中华文化影响的心路历程。整个青少年时代,他既要面对教师要求的“美国化”,又要面对父母的“努力往同拉”——有的时候,骆家辉希望自己的午饭能像美国同学一样带烤苹果派,而不是米饭。他挣扎得非常痛苦,甚至为此和父母关系紧张。成年以后,他才开始在热爱美国的同时,深深认同自己的华裔身份。他意识到,亚洲移民因为人种原因,很难像大部分欧洲移民那样被完全同化,华人实际上永远摆脱不了“美国人”前面的“华裔”二字。尽心尽力维护和争取美国利益的言谈和行动,相信会一直伴随着骆家辉的外交生涯。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华裔血统使骆家辉在中美交流活动中具备了特殊的优势,可能是这种优势让他在中美关系的敏感时期起到了改善两国关系的作用。
B.本文记述了骆家辉的成长过程,着重表现了他同时受中美两国文化影响的特点,在世界逐渐走向一体化的今天,他的经历值得关注。
C.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骆家辉回中国寻根,如同很多成功人士的“衣锦还乡”,完全按照家乡的习俗祭祖的行为赢得了华人的赞誉。
D.从骆家辉的祖父起,他的家庭就扎根美国,三代的努力为他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他的成长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E.和奥巴马的成功之路类似,骆家辉从政的成就也得益于他的少数族裔身份,因而他能在亚裔人口仅占5%的华盛顿州当选州长。
2.骆家辉曾说他以他的祖先而自豪,以华裔为美国的贡献而自豪,骆家辉为祖先自豪的原因是什么?骆家辉为美国做出了哪些贡献?(6分)
3.请结合课文内容,谈谈你对“一英里梦想”含义的理解。(6分)
4.请结合文本分析骆家辉对中美文化的态度,经历了那几个历程?这些对你有怎样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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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9分)
活 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 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 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3分)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6分)
(1)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3分)
(2)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3分)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4.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活着”为题目有什么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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