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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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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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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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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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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答:________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________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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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8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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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懂。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遇到,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我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当我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的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澈,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有一次碰到他,他就对中国十分好奇,问了一些关于政府架构、大学教育方面的问题。有时候他好奇的范围超过了软件和技术。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这能让他更多地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我自己则送给他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退休我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达成共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作者第一次和盖茨交流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通过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懂,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退休令自己“感觉既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6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6分)
4.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从而“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而最终他却又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请你就对“梦想”“财富”“回馈”三个方面的理解,任选一个方面,结合文章内容和社会现象,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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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我所认识的盖茨
张亚勤
我第一次见比尔·盖茨是在1990年,在拉斯维加斯的Comdex大展上,盖茨做一个名叫“信息尽在指尖”的演讲,当时的盖茨是年轻人心目中的偶像。真正接触盖茨是在1992年亚特兰大的一个展览会上,那次他来展会做的主旨演讲是Windows95,他称之为“芝加哥计划”。我当时在从事视频方面的研究,在展会的一个展台上向众人演示我的视频压缩技术。忽然间,一个很特别的声音传了过来,问我压缩的速率是多少,压缩比例是多少,我回头一看,那个人就是盖茨。盖茨已经看过了好多个展台,他停留了下来,我们就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交流,聊了20分钟左右,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和他交流。
1998年我加入微软后,回国和李开复博士一起创办微软亚洲研究院。2000年我开始担任院长,经常向盖茨汇报工作。我第一次向他汇报工作是2000年夏天,我和微软研究院的十几个同事到雷蒙德微软公司总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汇报刚开始时,我认为他肯定对网络多媒体领域不太了解。令我惊讶的是,他不停地提问,问题都问得很深入,甚至走上前台去询问技术细节,比如做小波变换的编码、如何分层、频率分布、容错率等。他不是网络多媒体领域的专家,但他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并能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2004年1月,我被调回总部出任微软全球副总裁,按照微软的“导师制文化”,回到总部,我就需要一个导师,我找到盖茨,说希望他能做我的导师,他欣然答应了。有时候在电梯里相遇,他会叫我去办公室聊一聊。在这种畅所欲言的互动中,我颇有收获,也更多地感受到他的人格魅力。当时,我毕竟是一个刚从中国调去的“外来人”,有时会与总部的那些高管们有一些冲突,每当这个时候,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让我很是感动。那段时间,除了日常工作的交往,我们每个月都会有单独会面的时间。他看问题很深刻,总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和他聊完天,你会感觉整个人很清爽,思路很清晰。
2006年初我回到中国组建微软中国研发集团,并担任主席。我成了盖茨了解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窗口。我加入微软后在公司里每次碰到他,他都对中国十分好奇,有时候他好奇的问题超过了软件和技术的范围。有一次他问我,为什么中国的学生这么聪明?他来中国时也和一些中国领导人有交流,他说中国领导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强的,我相信他说的是真心话,不是外交辞令,因为对他来说,已没必要再为了什么目的说言不由衷的话了。我每次见到盖茨,他都会欣然接受我给他“洗脑”。比如“十七大”之后,我见到他就专门给他传达中国十七大的精神。他对中国很感兴趣,他觉得这能让他更多地了解中国。
2008年6月,在西雅图,我参加了盖茨的告别晚会,并代表微软中国的全体同仁向盖茨送了两件礼物。其中之一是一本《比尔在中国》的影集,记录了从1991年起比尔·盖茨十多次中国之行的精彩瞬间。另外一个是我个人送给他的——中国古代乐器埙、篪各一件,取意《诗经》“伯氏吹埙,仲氏吹篪”,埙篪相和,如兄弟之睦,如君子之交。
盖茨的退休让我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他又开始投入一项让他充满激情并对整个社会都有益的事业当中去了。盖茨是微软的灵魂人物和大家长,另一方面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过争论和探讨,有时能达成共识,但也有出现分歧的时候。当然,盖茨并没有完全离开微软,他还是微软的非执行董事长,他每个星期会来公司一天。
盖茨用30多年创立了微软公司,用创新的技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改变了世界。现在,他决定把所有的财富回馈给社会。他对于财富的态度和对梦想的不断追求,最值得世人学习,我十分敬佩他,他是我人生的楷模。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第一次见盖茨是1992年在亚特兰大,盖茨在展览会上做了主旨演讲Windows95,之后他们针对数字视频的传输和通信展开了20分钟的交流。
B.在向盖茨汇报在网络多媒体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时,作者认为盖茨肯定对该领域不太了解,可令他惊讶的是,盖茨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却能很快抓住问题的核心,问出很深刻的问题。
C.作为一个刚从中国调到微软总部的“外来人”,当作者与高管们发生冲突时,盖茨往往会亲自写邮件沟通,这种为了维护两国人民友谊而不辞辛劳的精神,让作者很是感动。
D.作者叙述送给盖茨中国古代乐器埙、篪这件事,既表明作者与盖茨之间有着诚挚的友谊,也与上一段中写盖茨对中国很感兴趣、渴望了解中国相照应。
E.本文以时间为顺序描述了“我所认识的盖茨”与自己交往的几件事,表现了盖茨对财富的明智态度和对梦想的孜孜追求。
2.作者说盖茨的退休令自己“既感到留恋,又替他感到高兴”,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4分)
3.作者在文章结尾说盖茨是自己“人生的楷模”,结合全文来看,盖茨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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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9分)
活 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 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 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3分)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6分)
(1)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3分)
(2)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3分)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4.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活着”为题目有什么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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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9分)
活 着
余 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 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第二年,我买牛的钱凑够了,看看自己 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是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转着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 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滩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 "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知道他们都在笑我,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哪些相似之处?请结合文本作简要概括。(3分)
2.分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6分)
(1)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3分)
(2)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3分)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4分)
4.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活着”为题目有什么好处。(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活着
余华
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夏季刚刚来到。
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叶子的树下,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和一头老牛。这位老人后来和我一起坐在了那棵茂盛的树下,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他向我讲述了自己: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去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可寿命长,我家里五口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孙子死后的第二年,看看自己还得活几年,我觉得牛还是要买的。牛是半个人,它能替我干活,闲下来时我也有个伴,心里闷了就和它说说话。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
买牛那天,我把钱揣在怀里走着去新丰,那里有个很大的牛市场。路过邻近一个村庄时,看到晒场上有一群人,走过去看看,就看到了这头牛,它趴在地上,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旁边一个赤膊男人蹲在地上霍霍地磨着牛刀,围着的人在说牛刀从什么地方刺进去最好。我看到这头老牛哭得那么伤心,心里怪难受的。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
我不忍心看它被宰掉,便离开晒场继续往新丰去。走着走着心里总放不下这头牛,它知道自己要死了,脑袋底下都有一摊眼泪了。
我越走心里越是定不下来,后来一想,干脆把它买下来。
我赶紧往回走,走到晒场那里,他们已经绑住了牛脚,我挤上去对那个磨刀的男人说:“行行好,把这头牛卖给我吧。”
赤膊男人手指试着刀锋,看了我好一会才问:“你说什么?”我说:“我要买这牛。”
他咧开嘴嘻嘻笑了,旁边的人也哄地笑起来。我从怀里抽出钱放到他手里,说:“你数一数。”赤膊男人马上傻了,他把我看了又看,还搔搔脖子,问我:“你当真要买?”
我什么话也不去说,蹲下把牛脚上的绳子解了,站起来后拍拍牛的脑袋。这牛还真聪明,知道自己不死了,一下子站起来,也不掉眼泪了。我拉住缰绳对那个男人说:“你数数钱。”
那人把钱举到眼前像是看看有多厚,看完他说:“不数了,你拉走吧。”
我便拉着牛走去,他们在后面乱哄哄地笑,我听到那个男人说:“今天合算,今天合算。”
牛是通人性的,我拉着它往回走时,它知道是我救了它的命,身体老往我身上靠,亲热得很,我对它说:“你呀,先别这么高兴,我拉你回去是要你干活,不是把你当爹来养着的。”
我拉着牛回到村里,村里人全围上来看热闹,他们都说我老糊涂了,买了这么一头老牛回来,有个人说:“福贵,我看它年纪比你爹还大。”
会看牛的告诉我,说它最多只能活两年三年的,我想两三年足够了,我自己恐怕还活不到这么久。谁知道我们都活到了今天,村里人又惊又奇,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像,我嘿嘿笑。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得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老人说着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向池塘旁的老牛喊了一声,那牛就走到老人身旁低下了头,老人把犁扛到肩上,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节选自余华《活着》,有删改)
1.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 )
A.小说中老人与牛的形象有许多相似之处,比如老迈年高、勤劳善良,饱尝活着的痛苦与艰辛,表现出生命的韧性等。
B.标题“活着”概括了老人、老牛的生存状态,,既代表活在人世的一种状态,也指人应该承受磨难,顽强地活下去的精神。
C.本文让读者体味“活着”的滋味,产生如何对待生命的思考。形象生动,言简意丰,耐人回味。
D.画线句子“牵着它去水边吃草,就跟拉着个孩子似的”运用借代的手法,形象生动地体现了老人对亲人的渴望。
E.这篇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以回忆方式推动情节发展,故事跌宕起伏,精彩纷呈。
2.分析文中画线句子“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3.请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