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类文本阅读(21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8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文学类文本阅读(21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8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答:________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________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答:________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8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E、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4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表达了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15分)阅读下面的文字
偷 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再回过头去观察大门,没有问题呀!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呀!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动,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出来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来到门厅里,我让他站在长餐桌短头靠里一侧,自己站在靠外一侧,把窗帘叉收到自己这边,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你想过,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口气,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小学上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吧?”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冲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出去,对他说:“我知道,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了。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要去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人在卧房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子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里,那少年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了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并且回到了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前几年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茬,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就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可是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后来我听懂了,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的男人跑了。他爸把他拉扯大。他记得他爸,记得一切,记得那扎人的胡子茬,记得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是给老板挖,于是他讲到了去年那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没想,就先叫了声“爸”。他奇怪他爸的像怎么挂在了我屋里?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这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画像的油画,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竟自倏地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竟已经从人间蒸发,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读者》2005年第24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埋下了伏笔。
B.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时,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子。
2.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4分)
答:
3.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6分)
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胡同
朱湘
词不仅本身有高度的美,就是它的牌名,都精巧之至。即如《渡江云》、《荷叶杯》、《摸鱼儿》、《真珠帘》、《眼儿媚》、《好事近》这些词牌名一个就是一首好词。我常时翻开词集,并不读它,只是拿着这些词牌名慢慢的咀嚼。那对我所得的乐趣,真不下似读绝句或是嚼橄榄。京中胡同的名称,与词牌名一样,也常时在寥寥的两三字里面,充满了色彩与暗示。
胡同是街衢的省写,据说,与上海的弄一同源自巷字。元人李好古作的《张生煮海》一曲之内,曾经提到羊市角头砖塔儿猢侗,这两个字入文,恐怕要算此曲最早了。
京中的胡同有一点最引人注意,这便是名称的重复:口袋胡同、苏州胡同、梯子胡同、马神庙、弓弦胡同,到处都是:与王麻子、乐家老铺之多一样,令初来京中的人,极其感到不便,然而等我们知道了口袋胡同是此路不通的死胡同,与“闷葫芦瓜儿”“蒙福禄馆”是一件东西,苏州胡同是京人替住有南方人不管他们的籍贯是杭州或是无锡的街巷取的名字,弓弦胡同是与弓背胡同相对而定的象形的名称,以后我们便会觉得这些名字是多么有色彩,是多么胜似纽约的那些单调的什么“第五大道”、“ 第十四大道”,以及上海的侮辱我国的按通商五口取名的什么南京路、九江路。尤其是苏州胡同一名,它的暗示力极大。因为在当初,交通不便的时候,南方人很少来京,除去举子;并且很少住京,除去京官。南边话同京白又相差的那般远,也难怪那些生于斯、卒于斯、眼里只有北京、耳里只有北京的居民,将他们聚居的胡同,定名为苏州胡同了。梯子胡同之多,可以看出当初有许多房屋是因山而筑:那街道看去是如梯子似的。京中有很多的马神庙,也可令我们深思,何以龙王庙不多,偏多马神庙呢?何以北京有这么多马神庙,南京却一个也不见呢?南人乘舟,北人乘马,我们记得北京是元代的都城,那铁蹄直踏迸中欧的鞑靼,正是修建这些庙宇的人呢!燕昭王为骏骨筑黄金台,那可以说是京中的第一座马神庙了。
京中的胡同有许多以井得名,如甜水井、苦水井、二眼井、三眼井、四眼井、南井胡同、北并胡同、王府井等等,这是因为北方水份稀少,煮饭、烹茶、洗衣、沐面,水的用途又极大,所以当时的人,用了很笨缓的方法,凿出了一口井之后,他们的快乐是不可言状的,于是以井名街,纪念成功。
胡同的名称,不特暗示出京人的生活与想像,还有取灯胡同、妞妞房等类的胡同,不懂京话的人,是不知何所取意的;并且指点出京城的沿革与区分:羊市、猪市、骡马市、驴市、礼士胡同、菜市、缸瓦市,这些街名之内,除去猪市尚存旧意之外,其余的都己改头换面,只能让后来者凭了一些虚名来悬拟当初这几处地方的情形了。户部街、太仆寺街、兵马司、缎司、銮舆卫、织机卫、细砖厂、箭厂,谁看到了这些名字,能不联想起那辉煌的过去,而感觉一种超现实的兴趣?
黄龙瓦、朱垩墙的皇城,如今已将拆毁尽了。将来的人,只好凭了皇城根这一类的街名,来揣想那内城之内、禁城之外的一圈皇城的位置罢?那丹青照耀的两座单牌楼呢?那形影深嵌在我童年想像中的壮伟的牌楼昵?它们那里去了?看看那驼背龟皮的四牌楼,它们手拄着拐杖,身躯不支的,不久也要追随早夭的兄弟于地下了!
破坏的风沙,卷过这全个古都,甚至不与人争、韬声匿影如街名的物件,都不能免于此厄。那富于暗示力的劈柴胡同,被改作辟才胡同了;那有传说作背景的烂面胡同,被改作澜缦胡同了;那地方色彩浓厚的蝎子庙,被改作协资庙了,没有一个不是由新奇降为平庸,由优美流为劣下。狗尾巴胡同改作高义伯胡同,鬼门关改作贵人关,勾阑胡同改作钩帘胡同,大脚胡同改作达教胡同;这些说不定都是巷内居者要改的,然而他们也未免太不达教了。阮太铖在南京的袴裆巷,伦敦马蝇幼虫街为贵族所居之街,都不曾听说他们要改街名,难道能达观的只有古人与西人吗?内丰的人,外啬一点,并无轻重。司马相如是一代的文人,他的小名却叫犬子。《子不语》书中说,当时有狗氏兄弟中举。庄子自己愿意为龟。颐和园中慈禧后居住的乐寿堂前立有龟石。古人的达观,真是值得深思的。
1.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开篇先从词写起,是为了由高雅的词引出同样高雅的胡同名称,表明北京胡同名雅俗共赏,相映成趣,由此激起读者兴趣,引发读者思索。
B. 古人很讲究胡同命名的艺术,“此路不通的死胡同”称为“口袋胡同”,“那街道看去如梯子似的”则称“梯子胡同”,比喻贴切而形象。
C. “充满了色彩与暗示”是本文的文眼。围绕此,作者用主要篇幅探究了北京胡同名称的丰富内涵,充分表现了对北京地名文化的喜爱和赞美。
D. 本文涉笔成趣,所写不过是日常平凡的事物,却给人以亲切自然的感觉,平淡无奇的胡同名称,经由作者生花妙笔,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2.作者认为“苏州胡同一名,它的暗示力极大”,结合原文,简要分析“苏州胡同”所暗示的丰富内涵。
3.对于把“劈柴胡同”改作“辟才胡同”、“烂面胡同”改作“澜缦胡同”、“蝎子庙”改作“协资庙”的风气,你怎么看?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
1.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4分)
2.文中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5分)
3.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人生树下
王开岭
① “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语出《诗·小雅·小弁》,意思是说:桑树、梓树乃父母所栽,见之必肃立,心生敬意。父母者,为何要在舍前植这两种树呢?答案是:“以遗子孙给蚕食、具器用者也。”即让子孙有衣裳穿、有家具使。后来,“桑梓”便成了“故里”的代称。
② 树,不仅实用,还意味着福佑、恩泽和繁衍;不仅赐人花果和木质,还传递亲情和美德,承载光阴与家世。树非速生,非一季一岁之功,它耐受、持久、长命,春华秋实,像一位高寿的家族长者,俯瞰儿孙绕膝。所谓“荫泽”、“荫蔽”、“荫佑”之说,皆缘于树。有祖必有根,有宅必有树。再穷的人家,也能给后人撑起一大片树荫。这是祖辈赠与子嗣最简朴最牢固的遗产了。
③ 幼时,父亲带我回乡下祖宅,院子里有一棵粗壮的枣树,上住鹊窝,下落石几。逢孩子哭闹,祖母便将房梁上的吊篮钩下,摸出红油油的干枣来。后来,老人去世,老屋拆迁,“老家”便没了。虽非桑梓,但我知道,此树乃祖辈所植,在其下纳过凉、吃过枣子的,除了我,还有我的父亲,还有父亲的父亲……它是一轮轮人生的见证者,见证了他们从跌撞的蒙童、攀爬的顽少,变成拄杖的耄耋……
④ 这样的树,犹若亲属。
⑤ 老人们讲,闹饥荒时,都是树先枯、人后亡,因为果腹的最后一样东西,是树皮。人,只要熬到春天就不会饿死了,因为这时候,树抽芽,野菜生,槐花、榆钱、椿叶、杨穗,都是好食材。
⑥ 几千年来,凡户居,必在一棵大树下;凡村头,必有一棵神采奕奕的老树。民谣中唱,“问我祖先何处来,山西洪洞大槐树”,“祖先故里叫什么,大槐树下老鸹窝”。树,是家舍的象征,是地址的招魂幡。它比屋高,比人久。离家者,最后一眼回望的是它;返乡者,远远眺见的也是它。
⑦ 游同里古镇,听到个说法:江南殷实人家,若生女婴,便在庭院栽一棵香樟,女儿待嫁时,树亦长成,媒婆在墙外看到了,即登门提亲。嫁女之际,家人将树伐下,做成两只大箱子,放入绸缎做嫁妆,取“两厢厮守”之意。多美的习俗!女儿待字闺中时,对该树的感情定是窸窸窣窣的微妙,那是自己的树啊,盼它长大,又怕它长大。想想吧,像儿伴一样耳鬓厮磨,像丫环一样贴身随嫁,多么暖心,多么私密,多么亲昵。
⑧ 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
⑨ 如今的家业里,少了样东西:树。没有了庭院,没有了户外,没有了供树根深入的大地,只剩下盆栽、根雕和花瓶。这个时代,可稳定传续的东西越来越少,“不动产”越来越少,“祖宗”的符号和痕迹越来越少。“家”失去了树荫的覆护,光秃秃曝于烈日下。
⑩ 我们的家什、器皿、陈设,包括果蔬稻粟,几乎无一源于自产和自制。我们的双手不再沾染泥土,我们不再是播种者,不再是采摘者,我们最大的身份是购买者,是终端消费者,我们彻底“脱农”了。不仅如此,我们解除了与草木共栖的古老契约,我们告别了在家门口折朵撷果的劳作和浪漫,我们放弃了对一棵树一株花的亲近与认领,我们失去了对四季和年轮的辨识……大自然里,不再有我们的一方蒲团、一幅凉席、一具竹榻。
⑪ 树,在马路上流浪。我们只是乘车迅速地掠过它们,透过玻璃扫视它们。它们身上,没有我们的指纹和体温,没有儿童的笑声和攀爬的身影。人和树,亲情已断,形同陌路。
⑫ 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
(选自《古典之殇》,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标题“人生树下”,既点明了文章所写的内容——树与人生,又提示了全文所用的手法——象征。
B. “我若有女,必种一棵香樟”表达的并非是作者对香樟树的喜爱,而是对女儿美好人生的祝福与期盼。
C. 为了表达对树的敬畏、感恩,作者行文采用了多种写作手法,咏物抒怀便是其中之一。
D. 文章虽然把人生与树犹若亲属的种种亲昵叙写得丰满、细腻,其用意还是在于表达“我们成了路人”的悲哀。
2.围绕“这样的树,犹若亲属”一句,作者写了哪些具体事件?请简要概括。
3.文章结尾说“大自然中,没有了我们的亲属,我们成了路人”,请探究“我们成了路人”所蕴含的情感。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