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答:________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________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答:________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2分)
A.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B.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
E、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6分)
答:________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答:________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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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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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2008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需的过程。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8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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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8分)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1)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2)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3)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4)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5)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6)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7)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8)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9)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1.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E、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2.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4分)
3.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表达了什么样的情感?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4.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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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胡同
铁凝
少年时,由于父母去遥远的五七干校劳动,我被送至外婆家寄居,做了几年北京胡同里的孩子。
外婆家的胡同地处北京西城,胡同不长,有几个死弯。外婆的四合院是一所座北朝南的两进院子,院落不算宽敞,院门的构造却规矩齐全,大约属屋宇式院门里的中型如意门。门框上方雕着“福”“寿”的门簪,垂吊在门扇上用作敲门之用的黄铜门钹,以及迎门的青砖影壁和大门两侧各占一边的石头“抱鼓”,都有。或者,厚重的黑漆门扇上还镌刻着“总集福荫,备致嘉祥”之类的对联吧。只是当我作为寄居者走进这两扇黑漆大门时,门上的对联已换作了红纸黑字的“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
这样的对联,为当时的胡同增添着激荡的气氛。而在从前,在我更小的时候来外婆家作客,胡同里是安祥的。那时所有的院门都关闭着,人们在自家的院子里,在自家的树下过着自家的生活。
偶尔,有院门开了,那多半是哪家的女主人出门买菜或者买菜回来,于是胡同里就有了谦和热情、罗嗦而又不失利落的对话。说她们罗嗦,是因为那对话中总有无数个“您慢走”“您有功夫过来”“瞧您还惦记着”“您呐……”等等等等。说她们利落,是因为她们在对话中又很善于把句子简化,比如:“春生来雪里蕻啦。”“笔管儿有猫鱼。”“春生”是指胡同北口的春生副食店,“笔管儿”是指挨着胡同西口的笔管胡同副食店。为了“春生”的雪里蕻和“笔管儿”的猫鱼,这一阵小小的欢腾不时为胡同增加着难以置信的快乐与祥和。
当我成为外婆家长住的小客人之后,也曾无数次地去“春生”买雪里蕻,去“笔管儿”买猫鱼,剩下零钱还可以买果丹皮和棕子糖。我也学会了说“春生”和“笔管儿”,才觉得自己真正被这条胡同所接纳。
后来,胡同更加激荡起来,这种罗嗦而利落的对话不见了。不久,又有规定让各家院门必须敞开,说若不敞开院中必有阴谋,晚上只有规定时间门方可关上。外婆的黑漆大门冲着胡同也敞开了,使人觉得这院子终日在众目睽睽之下。
那时,外婆院子的西屋住着一对没有子女的中年夫妇——崔先生和崔太太。崔先生是一个傲慢的孤僻男人,早年曾经留学日本,现任某自动化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夫妇二人过得平和,都直呼着对方的名字相敬如宾。有一天忽然有人从敞开的院门冲入院子抓走了崔先生,从此十年无消息。而崔太太就在那天夜里疯了,可能属于幻听症。她说她听到的所有声音都是在骂她,于是她开始逃离这个四合院和这条胡同,胳膊上常挎着一只印花小包袱,鬼使神差似的。听人说那包袱里还有黄金。她一次次地逃跑,一次次地被街道的干部大妈抓回。街道干部们传递着情况说:“您是在哪儿瞧见她的?”“在‘春生’,她正掏钱买烟呢,让我一把就攥住了她的手腕儿……” 或者:“她刚出‘笔管儿’,让我发现了。”
拎着酱油瓶子的我,就在“春生”见过这样的场面——崔太太被人抓住了手腕儿。我曾经站在院里的枣树下希望崔太太逃跑成功,她是多么不该在离胡同那么近的“春生”买烟啊。
不久崔太太因肺病死在了里屋。这一切,我总觉着和院门的敞开有关。
十几年之后胡同又恢复了平静,那些院门又关闭起来,人们在自己的院子里做着自己的事情。当长大成人的我再次走进外婆的四合院时,我得知崔先生已回到院中。但回家之后他也疯了:他常常头戴白色法国盔,穿一身笔挺的黑呢中山装,手持一根楠木拐杖在胡同里游走、演说。除了作演说,他还特别喜欢在貌似悠然的行走中猛地回转身,将走在他身后的人吓那么一跳。之后,又没事人似的转过身去,继续他悠然的行走。
我曾经在夏日里一个安静的中午,穿过胡同向大街走,恰巧走在头戴法国盔的崔先生之后,便想着崔先生是否要猛然回身了。在幽深狭窄、街门紧闭的胡同里,这种猛然回身确能给后面的人以惊吓的。果然,就在我走近“笔管儿”时,离我仅两米之遥的崔先生来了一个猛然回身,于是我看见了一张黄白的略显浮肿的脸。可他并不看我,眼光绕过我,却使劲朝我的身后望去。那时我身后并无他人,只有我们的胡同和我们共同居住的那个院子。崔先生望了片刻便又返回身继续往前走了。
出人预料的是,当时我却没有受到崔先生的惊吓,只觉得那时崔先生的眼神是刹那的欣喜和欣喜之后的疑惑。他旁若无人地欣喜着自己只是向后看,然后便又疑惑着自己再转身朝前。
许多年过后,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崔先生那疾走乍停、猛向后看的神态,我也终于猜到了他驻步的缘由,那是他听见了崔太太对他那直呼其名的呼唤了吧?院门开了,崔太太站在门口告诉他,若去“笔管儿”,就顺便买些猫鱼回来。然而,崔先生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带着要演说的抱负朝前走去。
(《铁凝散文精品赏析》,有删节。原书题为《想像胡同》)
1.作者写了三个时期的胡同生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概括。(4分)
2.文中画线处的句子有何作用?(5分)
3.本文题为“想像胡同”,有何用意?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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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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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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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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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簿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翻开簿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便宜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谅……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主人公画绿叶的过程,就是反思自己一生的过程,更是检讨灵魂、滋养心灵的过程。心灵获得绿化、滋养,使人的性格和行为产生了很大变化,所以“他”的脾气变得平和了。
B.这篇小说故事简单,却引人深思。一个不经意的过失,经过主人公的努力,竟然成了工艺品,这启发我们即使人生出现失误,只要抱着积极的心态努力弥补,也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C.主人公本想买黑色的签字笔写回忆录,却下意识地选择了绿色签字笔,这暗示着他内心深处一直在怀念逝去的青春岁月,为自己年轻时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已。
D.小说第⑤段看似在写主人公对自己过去生活中种种失误的后悔,实际上是为了以小见大,表现了“文革”中上山下乡的一代人对时代的反思与总结。
E.“发小”本以为千叶瓶是名贵的古董,细看之下才失望地发觉它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算。小说借这一人物对当今社会中一些只重物质而精神空虚的人进行了批判。
2.小说第④段写到妻子和女儿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4分)
3.主人公在画千叶瓶的过程中,内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主题深刻,耐人寻味。请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谈谈你的理解。(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簿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翻开簿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便宜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谅……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选自2010年第1期《小说月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主人公画绿叶的过程,就是反思自己一生的过程,更是检讨灵魂、滋养心灵的过程。心灵获得绿化、滋养,使人的性格和行为产生了很大变化,所以“他”的脾气变得平和了。
B.这篇小说故事简单,却引人深思。一个不经意的过失,经过主人公的努力,竟然成了工艺品,这启发我们即使人生出现失误,只要抱着积极的心态努力弥补,也能实现人生的价值。
C.主人公本想买黑色的签字笔写回忆录,却下意识地选择了绿色签字笔,这暗示着他内心深处一直在怀念逝去的青春岁月,为自己年轻时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已。
D.小说第⑤段看似在写主人公对自己过去生活中种种失误的后悔,实际上是为了以小见大,表现了“文革”中上山下乡的一代人对时代的反思与总结。
E.“发小”本以为千叶瓶是名贵的古董,细看之下才失望地发觉它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算。小说借这一人物对当今社会中一些只重物质而精神空虚的人进行了批判。
2.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小说第④段写到妻子和女儿的话的作用。(6分)
3.请作简要概括分析主人公在画千叶瓶的过程中,内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6分)
4.这篇小说主题深刻,耐人寻味。请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谈谈你的理解。(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千叶瓶
刘心武
①那只花瓶是他二十几年前从农贸市场买来的。造型一般,素白,底部连瓷窑标志都没有。花瓶陪伴他度过整个青壮年时期,见证了他娶妻生子,也接受了他“哎,我退休啦!”的招呼。花瓶随他搬了两次家,在家里的位置多次变易,近些年则一直搁放在书桌一角。花瓶插过鲜花、干花和假花,最后所插的是三根孔雀翎。
②退休以后,他试图圆多年来写回忆录的梦。为此他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的十六开薄册,还准备了一盒十二支的绿色签字笔。为什么要选择绿色?完全是下意识驱使。在出售文化用品的货架前,他本是要拿黑色签字笔,忽然眼睛扫到了这种绿色的,好奇地抽出一支,在店里提供的试用纸上画了画,笔尖滑动的感觉和呈现的绿色都让他愉快,于是买了下来。
③但是,他翻开薄册,拿起绿笔,郑重地宣布:“别打扰我,我要开笔啦!”却愣在那里,满脑子飞花飘絮,却不知该如何写出第一句来。好不容易写出了几行,却实在不能满意,狠心用左手撕下那一页,却不料纸张一剐,反弹力使他握笔的右手杵到花瓶,花瓶一斜,忙去扶正,结果签字笔笔尖就在瓶体上画出了一个弯线。拿抹布擦,去不掉,又找来去污粉,还是没用,涂上衣领净再擦再用水冲,那道绿痕似乎更加分明。
④传来了妻子的声音:“你把弄脏的一面朝墙,不就结了吗?”又传来正好回娘家的闺女的声音:“爸,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宝贝,您干吗着那么大的急?还是写您的回忆录吧,写出来,我给您录入电脑……”他望着破了相的花瓶,只是发愣。
⑤第二天他用绿色签字笔,把那涂不掉的一个弯道,勾勒成了一小片绿叶,看上去,顺眼点。但瓶体和那么小一片绿叶,在比例上实在不相称。于是,他决定从那片绿叶开始,再连续勾勒出更多的、形态并不雷同、而又凹凸锯齿互补的叶片。勾勒第一个叶片时,他当然是一种后悔的心情,责备自己把素白的瓶体,不小心给玷污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心理态势的惯性作用吧,勾勒别的叶片时,接二连三,全是后悔的思绪。后悔小时候,不该为了贪摘树上的果子,急躁地把整个枝丫扯断。又后悔上小学时,同桌向自己借圆珠笔用,死活就不借给人家。再后悔上山下乡的时候,队里培养自己当“赤脚医生”,却没有能把常见的草药形态认全。回城进工厂,先开大货车,后开小面包,再当上司机班长,更调进科室,好赖算是个干部了,就不免神气活现起来,给一起进厂的“插友”取不雅的外号大呼小叫,后来人家下了岗,找到自己借钱,虽说也拿了一千给人家,却又跟人家说了一大车风凉话,仿佛人家困难全是不争气造成的……
⑥闺女又回门,小声在问妻子:“爸的回忆录写出多少了?怎么抱着个花瓶在鼓捣?”妻子小声回答:“着了魔似的,每天总得花两三个钟头在瓶子上画树叶……不过他脾气倒好多了,下楼一块遛弯儿,还总跟我回忆以往的事儿,动不动还说,哪件事上对不起我,哪回的吵架请我原惊……咳,其实我早忘啦!不过听他那么说,心里倒是挺舒服的……”
⑦渐渐的,他那只花瓶,半壁外表都画满了绿叶,那些单线勾勒的叶片,大大小小,连续不断,看上去,仿佛当初入窑出窑时,就已经有了,而且,是工艺师事先就构思好,精描出来的,显得非常自然,也非常和谐,堪称雅致秀美。
⑧他继续在花瓶另一面上勾勒绿叶。妻子说:“难道你非得把叶子画满吗?铺满怕得上千片叶子,你累不累啊?”他边慢慢画,边沉吟地说:“我还真怕那画满的一天到来呢!”
⑨有一天,一位现在迷上古玩收藏的“发小”来看望他,忽然眼睛一亮,吼出一声:“老兄,你从哪儿收来这么个千叶瓶?”他不做声。那“发小”走近,小心捧起细看,哑然失笑:“原来根本不是古董,连当代高级工艺品都不是啊!”他让来客小心轻放,说:“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他只简单解释了几分钟,来客便肃然起敬,并感叹:“如果那些对社会负有更大责任的人士,都能有你画千叶瓶的心思,该多好啊!”
(选自2010年第1期《小说月报》)
1.在画千叶瓶的过程中,主人公的内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作简要概括分析。(6分)
2.小说在第④段写妻子和女儿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分析。(4分)
3.第⑨段划线句子“对我而言,这是无价之宝!”有什么含义?(6分)
4.小说以“千叶瓶”为题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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