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对此评述正确的是
A. 它强调保护公民财产及人身权利
B. 村民自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C. 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D.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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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发行的我国宪法大全套,是新中国邮票的精品之一。其中该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 它强调保护公民财产以及人身权利
B. 村民自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C.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
D. 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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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发行的我国宪法大全套,是新中国邮票的精品之一。其中该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它强调保护公民财产以及人身权利
B.村民自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C.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
D.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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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8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宪法强调保护公民的财产及人身权利
B. 村民自治制度可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C. 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历经曲折
D. 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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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82年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强调保护公民的财产及人身权利
B.村民自治制度可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C.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历经曲折
D.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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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对此评述正确的是
A. 它强调保护公民财产及人身权利
B. 村民自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做主
C. 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D.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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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第十条第四款所做修改,其背景是
修改前 | 修改后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
A.进行建国后土地改革 B.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
C.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D.开展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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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8条规定,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投资;1988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确认私营经济的法律地位;1993年修正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有企业”取代“计划经济”和“国营企业”。材料反映
A. 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B. 民主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C. 改革成果得到法律确认
D. 政府不再参与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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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以下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 武昌首义成功后,湖北军政府宣布湖北全省各地方一律改为共和政体。1911年11月9日,湖北军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在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正式成立之前,《鄂州约法》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并成为其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雏形。11月30日,在汉口英租界召开的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议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它规定临时政府实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修订《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但对于普通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未作任何规定。《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带有临时宪法性质。在孙中山的主持下,南京临时参议院组织编纂委员会,在修正《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基础上起草并修改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2日,《临时约法》正式公布。《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了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国性质,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责任内阁制以及人民的权利和民主、自由原则。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五四宪法”自通过之后到1975年1月17日由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然法律效力的时间为21年之久。但其真正实施的实际效力仅仅到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颁布。文革期间,“五四宪法”被完全抛弃。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八二宪法”为中国现行宪法。
——范进学《1954年宪法实施及其评价》
(1)根据材料一,概括民主共和确立过程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五四宪法”和“八二宪法”制定的时代背景,并谈谈文革时期“五四宪法”被抛弃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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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政治意义在于改革,即去除革命激进主义(“文化大革命”),确立宪法权威……重新构建社会与政治、经济秩序,并且首次宣示宪法作为根本大法,任何个人、组织均不得凌驾于宪法之上。”高全喜教授评论的这部法律文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B.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D.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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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材料一 严禁在承包土地上盖房、葬坟、起土。社员承包的土地,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荒废,否则,集体有权收回;社员无力经营或转营他业时应退还集体。
——1981年底《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材料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管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3月15日
(1)据材料一、二,比较前后两种土地政策的异同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土地流转政策的作用。
【答案】
(1)同: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有使用权、经营权;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效益。异:前者严禁土地转让,后者允许土地流转。(6分)
(2)作用: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进程;促进土地资源的集中使用,提高农业生产率;利于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城市化进程。(6分)
【解析】
(1)根据题干要求,本问主要考查学生对新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两种土地政策的比较,旨在考查学生归纳、概括,以及比较、分析的能力。正确解答本问,要注意明确题干“异同”,避免作答不完整。关于“异”,紧扣两则材料一信息“社员承包的土地,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让,不准荒废”和材料二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得出答案,即前者严禁土地转让,后者允许土地流转。关于“同”,紧扣材料一、二信息,从宏观上把握,重点把握到以下方面: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注重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效益等。
(2)本问考查的是对当今中国土地流转政策作用的认识与理解,旨在考查解读材料,正确认知的能力。紧扣材料二信息“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结合所学知识,注意围绕“带来的积极、进步作用”维度展开,可以把握到以下方面: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率、有利于剩余劳动力、有利于促进城市化进程等,所组织的答案言之有理即可。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经济体制改革·土地流转政策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局限性的认识。无可否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开始实行之初给农村带来了很大的福利,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农业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显露出了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家庭分散经营,经营规模过小,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二)农民不能自由处置土地,限制了农民的择业自由;(三)农村基础设施难以建设,农业生产长期高成本;(四)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五)家庭小块田地分散经营,增加了农业生产的管理成本;(六)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缺乏规范化的法律保障,制约了农民通过经营土地提高收入的能力等。
【题型】综合题
【适用】一般
【标题】【百强校】2015-2016学年海南琼海嘉积中学高一下期质量监测历史卷(带解析)
【关键字标签】
【结束】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英国于1601年颁布《济贫法》,由教会在全国各地设立济贫院,收容救济老人、孤儿、残疾人。1833年,英国颁布《工厂法》,它限制儿童的工作时间并为儿童提供教育机会。根据《工厂法》建立了检查员制度,并制订了有关通风、温度和工作时间之类的规则。根据1920年劳埃德·乔治的《失业保险法》,政府扩展了1911年的计划,几乎涵盖了所有年收入不超过250英镑的手工劳动者和非手劳动者。这样保险涵盖的范围就从400万工人扩大到1200万工人。依据《老年抚恤金法》的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享有获标准规模的抚恤金(每月5先令)的权利而不需支付任何税款。1919年又提高到10先令。在1919——1939年,英国共建筑了130万幢公用住宅,300万幢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所有房屋建筑都有政府补助。
——摘编自蒋蔚《英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失衡及其调整》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和提高人民基本生活水平,我国借鉴苏联的模式,创建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1951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对50人以上规模企业的职工提供养老、医疗、生育、工伤、遗属等方面的保障,奠定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1954年,宪法确立了社会保障在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1978年后,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逐步恢复,停滞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重建。1993年后,国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政策文件,从社会救济、养老改革、住房改革,到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改革等多个方面,极大推动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入新世纪,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失业、工伤等保障制度政策的完善,扩大了各项保险的覆盖范围。
——摘编自朱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英两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不同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英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共同特点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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