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绝 技
冯 伟 山
一大早,卢憨家的门前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还有一辆写着什么电视台字样的车。派出所的老黄正在敲门,他的旁边是几个拿着话筒和扛着摄像机的人。村里有人见了,觉得蹊跷,就围上来看热闹。等卢憨擦着眼屎把门打开,看热闹的竟聚了一大堆。
大伙儿议论纷纷,说这小子终于犯事了,看这阵势,事儿还不小。
是呀,别看他平时不言不语,干起坏事来比谁都厉害!
……
老黄狠狠瞪了大伙儿一眼,说都闭嘴吧,你们咋知道人家犯事了?
大伙儿就闭了嘴,可肚子里还疑惑着,都梗着脖子想往院子里挤。
老黄对卢憨说,你是卢立群吧?这几位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给你拍节目的。
看着卢憨满脸的惊奇,老黄又说,我是派出所的老黄,是给记者们带路的,别误会呀。
卢憨笑了笑,把他们让到了院子里。
这下,看热闹的村里人可懵了。这个憨里憨气的家伙原来叫卢立群呀,这么些年大人孩子都叫他卢憨呢。至于给他拍电视就更觉邪乎了,卢憨父亲早亡,一直和一个精神不好的母亲生活,日子过得紧巴,都快三十了,还光棍一根。平日除了种点责任田,就关门在家里窝着,见了人脸红脖子粗地勉强点点头。就这么个人也能上电视,真给卢村丢大脸了。
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
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姑娘笑着对卢憨说,卢大哥,为了拍你的绝技,尽快让全国人一睹你的风采,我们可是星夜兼程过来的。说完,姑娘递给卢憨一张报纸。报纸上是一组照片,还配着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标题是“农家院里的绝技高手”。卢憨看了,用手挠了挠头皮,咧嘴笑了,淳朴得像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他想起来了,那天他正在院子里练倒立,有个背着相机的人在矮墙外看见了他,被他的技艺吸引,非要给他拍几张照片。通过交谈,卢憨知道那人是省城一家报社的记者,来乡下采风的。卢憨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赞叹不已,手里的相机也“咔咔”拍个不停。想不到这些照片,竟把电视台的记者引来了。
姑娘说,卢大哥,你不介意当众展示一下你倒立的绝技吧?
卢憨有些不好意思,说只是、只是我练得不好,你们可别笑话呀。
我们相信你挺棒的。老黄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卢憨走到老槐树下,提了提裤子,一个倒立,双腿就稳稳地贴到了树干上。紧接着两腿一分,双手撑着地面向前慢慢移动,边移动双腿边做着各种动作,什么“白鹤亮翅”“一柱擎天”“弯弓射月”,每个动作都惟妙惟肖,刚柔相济。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好久,掌声才一个劲地响起来。这时,卢憨的双手触地变成了单手触地,腾出的那只手朝大伙儿挥了挥,就叉在了腰上。一院子的人正看得起劲,突然他的那只手也脱离了地面,脑袋直直地扎下来。围观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生怕卢憨的脑袋开了花。就在卢憨脑袋触地的一刹那,他竟把双手放到胸前鼓起掌来,两腿还在半空做着动作。哎呀,这家伙平时蔫巴巴的,没想到还有这招呀,绝了!村里人鼓掌归鼓掌,心里还是有些嫉妒。
一套动作下来,卢憨的脸上也有了细细的汗珠。稍事休息,他又即兴表演了头顶在桌子上倒立,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飘飘袅袅的烟雾中,他一脸的惬意。突然,他把烟头一吐,身子一个鱼跃,就稳稳地坐在了地上,且双腿交叉,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瞬间,喝彩声、鼓掌声把小院塞得满满当当。
姑娘把话筒举到卢憨面前,说你是怎么练成这绝佳技艺的?
卢憨吭哧了半天,说为了俺娘呗。
为了你娘?主持人和大伙儿都愣了。
我十几岁时很顽皮,经常在院子里翻跟头和倒立。有一次,我倒立时看见我娘瞅着我笑呢。娘精神不好,我很少见她笑过,看来她是喜欢看倒立。我又倒立了几次观察她,她都认真地看着,笑得也开心,打那我就下决心天天倒立给娘看。这不,眨眼十几年了。说完,卢憨用手一指房门口。看,我娘刚才看我练倒立,还满脸欢喜呢。
大伙儿回头望去,摄像机的镜头也跟了过去。低矮破败的房门前,一个瘦弱的老女人在暖暖的阳光下正朝这张望,嘴巴微微张着,脸上堆满了笑。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着墨不多的一段环境描写,表现了小院的整洁、生机盎然。这说明卢憨的母亲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非常勤劳,并且热爱生活。
B.本文语言平实简洁,富有农村生活气息,非常符合小说塑造的普通平凡的乡村里的人和事的特点。比如作者把手挠头皮、咧嘴笑了的卢憨比作“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十分形象贴切。
C.小说题目为“绝技”,作者也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卢憨的绝技,除直接描写卢憨让人折服的动作之外,作者还很注重写围观者的神态和心理,从侧面衬托卢憨的高超技艺。
D.村里人开始时并不了解卢憨,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上电视会给卢村丢脸,但当他们观看了卢憨的绝技之后对他又十分佩服。小说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村里人由对卢憨心存误解到最终理解他的心理过程。
E.小说的构思十分精巧,在卢憨表演完绝技之后,作者又交代了卢憨练成绝技的原因,凸显了文章主旨。文末对卢憨母亲的描写是点睛之笔,让读者倍感温馨,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2)小说前三段写村里人聚在卢憨家门口看热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卢憨这一人物形象。
(4)卢憨的故事带给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绝 技
冯 伟 山
一大早,卢憨家的门前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还有一辆写着什么电视台字样的车。派出所的老黄正在敲门,他的旁边是几个拿着话筒和扛着摄像机的人。村里有人见了,觉得蹊跷,就围上来看热闹。等卢憨擦着眼屎把门打开,看热闹的竟聚了一大堆。
大伙儿议论纷纷,说这小子终于犯事了,看这阵势,事儿还不小。
是呀,别看他平时不言不语,干起坏事来比谁都厉害!
……
老黄狠狠瞪了大伙儿一眼,说都闭嘴吧,你们咋知道人家犯事了?
大伙儿就闭了嘴,可肚子里还疑惑着,都梗着脖子想往院子里挤。
老黄对卢憨说,你是卢立群吧?这几位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给你拍节目的。
看着卢憨满脸的惊奇,老黄又说,我是派出所的老黄,是给记者们带路的,别误会呀。
卢憨笑了笑,把他们让到了院子里。
这下,看热闹的村里人可懵了。这个憨里憨气的家伙原来叫卢立群呀,这么些年大人孩子都叫他卢憨呢。至于给他拍电视就更觉邪乎了,卢憨父亲早亡,一直和一个精神不好的母亲生活,日子过得紧巴,都快三十了,还光棍一根。平日除了种点责任田,就关门在家里窝着,见了人脸红脖子粗地勉强点点头。就这么个人也能上电视,真给卢村丢大脸了。
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
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姑娘笑着对卢憨说,卢大哥,为了拍你的绝技,尽快让全国人一睹你的风采,我们可是星夜兼程过来的。说完,姑娘递给卢憨一张报纸。报纸上是一组照片,还配着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标题是“农家院里的绝技高手”。卢憨看了,用手挠了挠头皮,咧嘴笑了,淳朴得像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他想起来了,那天他正在院子里练倒立,有个背着相机的人在矮墙外看见了他,被他的技艺吸引,非要给他拍几张照片。通过交谈,卢憨知道那人是省城一家报社的记者,来乡下采风的。卢憨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赞叹不已,手里的相机也“咔咔”拍个不停。想不到这些照片,竟把电视台的记者引来了。
姑娘说,卢大哥,你不介意当众展示一下你倒立的绝技吧?
卢憨有些不好意思,说只是、只是我练得不好,你们可别笑话呀。
我们相信你挺棒的。老黄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卢憨走到老槐树下,提了提裤子,一个倒立,双腿就稳稳地贴到了树干上。紧接着两腿一分,双手撑着地面向前慢慢移动,边移动双腿边做着各种动作,什么“白鹤亮翅”“一柱擎天”“弯弓射月”,每个动作都惟妙惟肖,刚柔相济。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好久,掌声才一个劲地响起来。这时,卢憨的双手触地变成了单手触地,腾出的那只手朝大伙儿挥了挥,就叉在了腰上。一院子的人正看得起劲,突然他的那只手也脱离了地面,脑袋直直地扎下来。围观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生怕卢憨的脑袋开了花。就在卢憨脑袋触地的一刹那,他竟把双手放到胸前鼓起掌来,两腿还在半空做着动作。哎呀,这家伙平时蔫巴巴的,没想到还有这招呀,绝了!村里人鼓掌归鼓掌,心里还是有些嫉妒。
一套动作下来,卢憨的脸上也有了细细的汗珠。稍事休息,他又即兴表演了头顶在桌子上倒立,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飘飘袅袅的烟雾中,他一脸的惬意。突然,他把烟头一吐,身子一个鱼跃,就稳稳地坐在了地上,且双腿交叉,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瞬间,喝彩声、鼓掌声把小院塞得满满当当。
姑娘把话筒举到卢憨面前,说你是怎么练成这绝佳技艺的?
卢憨吭哧了半天,说为了俺娘呗。
为了你娘?主持人和大伙儿都愣了。
我十几岁时很顽皮,经常在院子里翻跟头和倒立。有一次,我倒立时看见我娘瞅着我笑呢。娘精神不好,我很少见她笑过,看来她是喜欢看倒立。我又倒立了几次观察她,她都认真地看着,笑得也开心,打那我就下决心天天倒立给娘看。这不,眨眼十几年了。说完,卢憨用手一指房门口。看,我娘刚才看我练倒立,还满脸欢喜呢。
大伙儿回头望去,摄像机的镜头也跟了过去。低矮破败的房门前,一个瘦弱的老女人在暖暖的阳光下正朝这张望,嘴巴微微张着,脸上堆满了笑。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着墨不多的一段环境描写,表现了小院的整洁、生机盎然。这说明卢憨的母亲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非常勤劳,并且热爱生活。
B.本文语言平实简洁,富有农村生活气息,非常符合小说塑造的普通平凡的乡村里的人和事的特点。比如作者把手挠头皮、咧嘴笑了的卢憨比作“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十分形象贴切。
C.小说题目为“绝技”,作者也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卢憨的绝技,除直接描写卢憨让人折服的动作之外,作者还很注重写围观者的神态和心理,从侧面衬托卢憨的高超技艺。
D.村里人开始时并不了解卢憨,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上电视会给卢村丢脸,但当他们观看了卢憨的绝技之后对他又十分佩服。小说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村里人由对卢憨心存误解到最终理解他的心理过程。
E.小说的构思十分精巧,在卢憨表演完绝技之后,作者又交代了卢憨练成绝技的原因,凸显了文章主旨。文末对卢憨母亲的描写是点睛之笔,让读者倍感温馨,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2)小说前三段写村里人聚在卢憨家门口看热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卢憨这一人物形象。
(4)卢憨的故事带给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绝 技
冯伟山
一大早,卢憨家的门前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还有一辆写着什么电视台字样的车。派出所的老黄正在敲门,他的旁边是几个拿着话筒和扛着摄像机的人。村里有人见了,觉得蹊跷,就围上来看热闹。等卢憨擦着眼屎把门打开,看热闹的竟聚了一大堆。
大伙儿议论纷纷,说这小子终于犯事了,看这阵势事儿还不小。
是呀,别看他平时不言不语,干起坏事来比谁也厉害!
……
老黄狠狠瞪了了大伙儿一眼,说都闭嘴吧,你们咋知道人家犯事了?
大伙儿就闭了嘴,可肚子里还疑惑着,都梗着脖子想往院子里挤。
老黄对卢憨说,你是卢立群吧?这几位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给你拍节目的。
看着卢憨满脸的惊奇,老黄又说,我是派出所的老黄,是给记者们带路的,别误会呀。
卢憨笑了笑,把他们让到了院子里。
这下,看热闹的村里人可懵了。这个憨里憨气的家伙原来叫卢立群呀,这么些年大人孩子都叫他卢憨呢。至于给他拍电视就更觉邪乎了,卢憨父亲早亡,一直和一个精神不好的母亲生活,日子过得紧巴,都快三十了,还光棍一根。平日除了种点责任田,就关门在家里窝着,见了人脸红脖子粗地勉强点点头。就这么个人也能上电视,真给卢村丢大脸了。
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
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姑娘笑着对卢憨说,卢大哥,为了拍你的绝技,尽快让全国人一睹你的风采,我们可是星夜兼程过来的。说完,姑娘递给卢憨一张报纸。报纸上是一组照片,还配着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标题是“农家院里的绝技高手”。卢憨看了,用手挠了挠头皮,咧嘴笑了,淳朴得像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他想起来了,那天他正在院子里练倒立,有个背着相机的人在矮墙外看见了他,被他的技艺吸引,非要给他拍几张照片。通过交谈,卢憨知道那人是省城一家报社的记者,来乡下采风的。卢憨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赞叹不已,手里的相机也“咔咔”拍个不停。想不到这些照片,竟把电视台的记者引来了。
姑娘说,卢大哥,你不介意当众展示一下你倒立的绝技吧?
卢憨有些不好意思,说只是、只是我练得不好,你们可别笑话呀。
我们相信你挺棒的。老黄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卢憨走到老槐树下,提了提裤子,一个倒立,双腿就稳稳地贴到了树干上。紧接着两腿一分,双手撑着地面向前慢慢移动,边移动双腿边做着各种动作,什么“白鹤亮翅”、“一柱擎天”、“弯弓射月”,每个动作都惟妙惟肖,刚柔相济。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好久,掌声才一个劲地响起来。这时,卢憨的双手触地变成了单手触地,腾出的那只手朝大伙儿挥了挥,就叉在了腰上。一院子的人正看得起劲,突然他的那只手也脱离了地面,脑袋直直地扎下来。围观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生怕卢憨的脑袋开了花。就在卢憨脑袋触地的一刹那,他竟把双手放到胸前鼓起掌来,两腿还在半空做着动作。哎呀,这家伙平时蔫巴巴地,没想到还有这招呀,绝了!村里人鼓掌归鼓掌,心里还是有些嫉妒。
一套动作下来,卢憨的脸上也有了细细的汗珠。稍事休息,他又即兴表演了头顶在桌子上倒立,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飘飘袅袅的烟雾中,他一脸的惬意。突然,他把烟头一吐,身子一个鱼跃,就稳稳地坐在了地上,且双腿交叉,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瞬间,喝彩声、鼓掌声把小院塞得满满当当。
姑娘把话筒举到卢憨面前,说你是怎么炼成这绝佳技艺的?
卢憨吭哧了半天,说为了俺娘呗。
为了你娘?主持人和大伙儿都愣了。
我十几岁时很顽皮,经常在院子里翻跟头和倒立。有一次,我倒立时看见我娘瞅着我笑呢。娘精神不好,我很少见她笑过,看来她是喜欢看倒立。我又倒立了几次观察她,她都认真地看着,笑得也开心,打那我就下决心天天倒立给娘看。这不,眨眼十几年了。说完,卢憨用手一指房门口。看,我娘刚才看我练倒立,还满脸欢喜呢。
大伙儿回头望去,摄像机的镜头也跟了过去。低矮破败的房门前,一个瘦弱的老女人在暖暖的阳光下正朝这张望,嘴巴微微张着,脸上堆满了笑。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本文语言平实简洁,富有农村生活气息,非常符合小说塑造的普通平凡的乡村里的人和事的特点。比如作者把手挠头皮、咧嘴笑了的卢憨比作“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十分形象贴切。
B.“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着墨不多的一段环境描写,表现了小院的整洁、生机盎然。这说明卢憨的母亲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非常勤劳,并且热爱生活。
C.村里人开始时并不了解卢憨,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上电视会给卢村丢脸,但当他们观看了卢憨的绝技之后对他又十分佩服。小说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村里人由对卢憨心存误解到最终理解他的心理过程。
D.小说题目为“绝技”,作者也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卢憨的绝技,除直接描写卢憨让人折服的动作之外,作者还很注重写围观者的神态和心理,从侧面衬托卢憨的高超技艺。
E.小说的构思十分精巧,在卢憨表演完绝技之后,作者又交代了卢憨练成绝技的原因,凸显了文章主旨。文末对卢憨母亲的描写是点睛之笔,让读者倍感温馨,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2.小说前三段写村里人聚在卢憨家门口看热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________
________
3.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卢憨这一人物形象。(6分)
________
________
4.卢憨的故事带给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6分)
________
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在布热津卡,不知怎么,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在这里,太阳和煦、明亮,一排排高大的白杨树长势喜人,在门前不远的草地上,还有儿童在嬉笑、打闹。
这真像是一场噩梦,一切都可怕地颠倒了。在布热津卡,本来不该有太阳照耀,不该有光亮,不该有碧绿的草地,不该有孩子们的嬉笑。____________在布热津卡,从来就见不到阳光,青草都枯萎凋残,那才合乎情理,____________这里是一个无法形容的恐怖地方。
但是,每天都有许多人从世界各地来到布热津卡,这里可能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旅游中心。人们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这儿,有的是想看一看这里的情况是否像传说中所描绘的那样,有的是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这个悲剧,有的是想通过访问死难者受折磨的场所,来向他们致意。
材料二:奥斯威辛没有什么新东西可以报道。这里天气晴朗,树木青青,门前还有儿童在打闹、嬉戏。
1.材料一中第二段横线处应填写的关联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一开头说的这种幸福、祥和的场景为什么被作者称为“最令人毛骨悚然”,并且接下来作者又说“这真像是一场噩梦,一切都可怕地颠倒了”?
3.材料一中提到“这里可能是世界上最可怕的旅游中心”,那么人们为什么还要来?
4.材料二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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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篱 角
查一路
(1)作小学教师的母亲,工作曾有三次调动,记得每次她都在新住地门前支上篱角。篱角,就是用竹枝在门前造出的围墙。尖利的竹竿,“人”字形斜插进地面松土里,连成一串,三面围拢,简单构成,却把家的温暖圈在墙内。
(2)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此后,我成人了,漂泊,说到家的生活,满脑子里都是这个样子。
(3)夏天,各种藤蔓缠绕,瓜叶层层叠叠,将三面篱角覆盖成绿色的矮墙。丝瓜,是母亲在篱笆墙边种得最多的瓜,蔓儿像蚯蚓顺着竹竿爬,蓬蓬勃勃,毫无规则,跟我刚上学时信笔在草稿纸上的涂鸦一个样子。其实在春天,篱角就已经作为植物园存在,绿色一点点爬出来,渐渐地,花儿站在墙头,期待蜜蜂来作媒,随后,必然结果。终有一天,它们一起熟了。丝瓜像瓜中的瘦长秀才,甜瓜善瓜中的侏儒……风过小院,各种瓜很卖力地搔首弄姿。
(4)蝴蝶、蜜蜂和不知名的昆虫,终日盘旋在篱角和小院里。午后,常有一只猫从浓荫里钻出来,或是从竹架上跳下来,落地轻盈,两眼像金子一样闪光。鸡从绿色长廊里走出来,后面跟着鸭。我尤其喜欢它们小时候的样子,那时,鸡穿着花背心,鸭则一身黄色运动服,伏在篱角下的草丛里,一伸一缩,它们颈部像装了弹簧。
(5)若是没有猫和狗的骚扰,鸡鸭们的生活也可以比猪还悠闲。篱笆下有各种虫子,浮土里的蚯蚓,味美,且富含蛋白质,都可为大餐。可是,猫蹑手蹑脚跟在它们后面,伺机发动袭击,狗的攻击力更强,我家有条黄狗能够噌一声跳过篱角,每当此刻,院内鸡飞狗跳。
(6)太阳照过来,阴影一点点延伸,空隙中滤出的朵朵阳光在地上跳跃。猫在回眸,狗在喘息,鸡在刨土,鸭在唱歌,蟋蟀和昆虫也都有各自的生活……当酷热来临的时候,藤蔓上巨大的叶片就是这一方小天地绿色的肺。有阴风从篱笆的空隙袭来,人坐在一只大冬瓜上纳凉,摇蒲扇,月夜下亦如此,只是多了月下影处的竹榻,可以卧看天河与牵牛织女星。
(7)一天的开始和结束,我看着朝阳从篱角升起,又看着夕阳从篱角落下去,篱角与阳光配合着,在小院留下斑驳的光影。我也喜欢探寻绿叶丛中的虫子们,尤其是绿色的蟋蟀,大而雄壮,漂亮的触角和头盔,身披坚硬的铠甲,绷紧双腿,从一片绿叶弹射到另一片,划过的弧线,令人心动。动物、植物,大地上一些细微的事物,被圈在绿色的篱笆内,被聚拢的生命,盎然有生机,一蔓一枝、一动一静皆有趣。
(8)画家丰子恺画画累了,抛下画笔,去篱角张望。想必是个冬天,腊梅花开放,他从树上“借”了几枝,欣然插在胆瓶中,然后记下来。“篱角梅初发,一枝轻摘来,可怜心未死,犹向胆瓶开”。
(9)许多文人骚客的诗意,由篱角而触发。翻一翻唐诗宋词,看看“篱角”这两个字的使用频率有多高!孩提时从此处获得乐趣,中年漂泊它成了怀乡的意象。杜甫见了篱角上的一只秋瓜,曾老泪纵横地写道:“一辞故国十经秋,每见秋瓜忆故丘。”
(10)即便童年,秋天,我的心也变得空旷。当萧瑟的秋风吹起,篱角上藤蔓已变得枯黄,枯叶沙沙作响,萧萧而去,几只秋瓜孤悬于篱架,随风摇晃,有“秋瓜感霜霰,茎叶飒已槁”的凄清。
(11)儿时的某一天,一不小心,我无意走进了某种诗意。黄昏,夕阳爬过篱角上的衰叶,落入院内,风,像猫一样蹑手蹑脚地蹭过去。独坐小马扎上的我,感到孤单,也感到美好,心里充满了倾诉的欲望。多年后的阅读,我一直留心“篱角”这个词,才知道彼时的心境可用姜夔《疏影》来描述:“篱角黄昏,无言自倚修竹。”——惆怅,且一往情深。 (有改动)
1.篱角下动物的生活有何特点?(3分)
2.赏析文中画线句。(4分)
(1)长方形的空间被开辟出来,家在右上角,像一枚信封贴上了邮票。
(2)惆怅,且一往情深。
3.第三段中“瘦长秀才”“侏儒”在另一版本中为“姚明”“潘长江”,你认为哪个更好?从正反两方面说明理由。(4分)
4.文中插入丰子恺作画的内容有何作用?(4分)
5.探究“篱角”对于“我”人生的意义。(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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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法律门前
[奥地利]卡夫卡
法律门前站着一名卫士。一天来了个乡下人,请求卫士放他进法律的门里去。可是卫士回答说,他现在不能允许他这样做。乡下人考虑了一下又问:他等一等是否可以进去呢?
“有可能,”卫士回答,“但现在不成。”
由于法律的大门始终都敞开着,这当儿卫士又退到一边去了,乡下人便弯着腰,往门里瞧。卫士发现了大笑道:“要是你很想进去,就不妨试试,把我的禁止当耳边风好了。不过得记住:我可是很厉害的。再说我还仅仅是最低一级的卫士哩。从一座厅堂到另一座厅堂,每一道门前面都站着一个卫士,而且一个比一个厉害。就说第三座厅堂前的那位吧,连我都不敢正眼瞧他呐。”
乡下人没料到会碰见这么多困难。人家可是说法律之门人人都可以进,随时都可以进啊,他想。不过,当他现在仔细打量过那位穿皮大衣的卫士,看了看他那又大又尖的鼻子,又长又密又黑的鞑靼人似的胡须以后,他觉得还是等一等,到人家允许他进去时再进去好一些。卫士给他一只小矮凳。让他坐在大门旁边。于是他便坐在那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其间他做过多次尝试,请求人家放他进去,搞得卫士也厌烦起来。时不时地,卫士也向他提出些简短的询问,问他的家乡和其他许多情况;不过,这些都是那类大人物提的不关痛痒的问题,临了卫士还是对他讲,他还不能放他进去。乡下人为旅行到这儿来原本是准备了许多东西的,如今可全都花光了;为了讨好卫士,花再多也该啊。那位尽管什么都收了,却对他讲:“我收的目的,仅仅是使你别以为自己有什么礼数不周到。”
许多年来,乡下人差不多一直不停地在观察着这个卫士。他把其他卫士全给忘了;对于他来说,这第一个卫士似乎就是进入法律殿堂的惟一障碍。他诅咒自己机会碰得不巧,头一些年还骂得大声大气,毫无顾忌,到后来人老了,就只能够独自嘟嘟囔囔几句。他甚至变得孩子气起来;在对卫士的多年观察中,他发现这位老兄的大衣毛领里藏着跳蚤,于是也请跳蚤帮助他使那位卫士改变主意。终于,他老眼昏花了,但自己却闹不清楚究竟是周围真的变黑了呢,或者仅仅是眼睛在欺骗他。不过,这当儿在黑暗中,他却清清楚楚看见一道亮光,一道从法律之门中迸射出来的不灭的亮光。此刻他已经生命垂危。弥留之际,他在这整个过程中的经验一下子全涌进脑海,凝聚成了一个迄今他还不曾向卫士提过的问题。他向卫士招了招手;他的身体正在慢慢地僵硬,再也站不起来了。卫士不得不向他俯下身子,他俩的高矮差距已变得对他大大不利。
“事已至此,你还想知道什么?”卫士问,“你这个人真不知足。”
“不是所有的人都向往法律么,”乡下人说,“可怎么在这许多年间,除去我以外就没见有任何人来要求进去呢?”
卫士看出乡下人已死到临头,为了让他那听力渐渐消失的耳朵能听清楚,便冲他大声吼道:“这道门任何别的人都不得进入,因为它是专为你设下的。现在我可得去把它关起来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以守门人和乡下人为主线层层展开,引出了作者对一系列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思考。
B.乡下人把注意力过多的集中在了第一个守门人身上,从而做出了许多无谓的努力和争取,换来的却是生命的代价。
C.守门人是一个呆板、守旧的角色,他拥有权力,却不知道变通,永远以自己魁梧凶狠的形象面对世人,使诸多拜访者望而却步。
D.作者通过大量生动形象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也使得故事内涵丰富,在人物的举手投足之间让人产生无尽的遐想。
E.守门人也有温和的一面,他善意地警告乡下人门内层层把守的状况,对乡下人的每一个问题都是有问必答,并提供一条凳子让其等待。
2.请概括乡下人这一形象的主要性格特点。
3.简析小说结尾的艺术效果。
4.为了进入法律之门,乡下人付出了所有,苦苦等待了一生也没有进去。请结合全文分析乡下人是否能够进入法律之门,并结合现实谈谈小说给予我们的启示。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张中行:“都市柴门”主 张昌华
张中行先生,自命寓所为“都市柴门”。我有缘为95岁的中行先生选编了一本《负暄絮语》,故曾叩“柴门”,与先生有一面之雅。
张先生的寓所门前一小块置放一张小饭桌,狭窄的过道上立着书架。室内静得出奇,迎面墙上老挂钟的咯嗒咯嗒声,声声入耳。更令我惊讶的是家中的摆设、物什都是旧物,停留在1970年代的水平。
张中行刚刚醒来,见我们来了,颔首致意。此前我已给他写过信并通了电话。他不感意外。室内简朴得令人咋舌。他一直坐在床上,床上都是花花绿绿的旧被。我们奉上随身带来的出版物,老人饶有兴趣地翻阅,字小看不清,他借用放大镜。我仔细打量:老人样子还硬实,头发全白,较胖,本就较小的眼睛显得更小了,嘴也有点瘪了。他的大女儿张文对我们说,老人上午要吸一个多小时的氧气,午觉时间长,也不大活动,基本谢绝访客。我们与老人合影后,又参观了他的书房,书卷气袭人,室内案几上陈着文房四宝,只是较嫌杂乱。张文谦称书房像仓库,我说“典藏的都是文物”。书橱内列着古玩,以石头居多。当我们告辞时,老人双手拱抱揖送。一句话也没说。我只是一周前在电话中听他说过“欢迎你们来”。
因编书需要,我较系统地拜读了张中行散文,尤其是自述性文字,对先生的为人与为文略知一二。
张中行是位从燕赵大地高粱窠里走出来的学人,苍苍百年丝毫未改他憨厚、淳朴的本色。在做学问、待人、处事以至生活上,古韵犹存。
张中行是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凡他受惠于人的,他都将账记在心上。从1937年到1952你那,他受三位友人惠助,一心想回报,有的已下世,欲报无门,他只能“长存于心,到盖棺时还不能还或报,就带到地下,永世不忘”。与此相比,他援手别人的 “数目不小,我都希望统统忘却”。有趣的是,某次他的一位同事遭窃,很难过,张中行知道后,送他被盗金额的一半,幽默地说:“就当我们两人被偷了。”
张中行对于向他索字、要签名、要书的人,他都来者不拒。写的字常常裱好后送人。还乐于帮别人向启功、金克木索墨宝、要签名。金克木一般不给人签名,他就把笔硬塞到他手里,命令他“签!”但他从不代子女向别人求墨宝,甚至连自己的字也不给子女。
张中行对人古道热肠,对小动物也怜爱有加。一次他抱回一只流浪猫,回家后又觉得这猫可能有主人,怕主人找不到会着急,于是又赶紧出去贴“招领启事”。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养了许多流浪猫,家里成了收容所。
张中行一介寒士,半生坎坷,到85岁时才分到一套普通的三居室。他对生活的要求很低。请启功吃饭也是楼下的小馆子,四菜一汤,喝点二锅头,真有点“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味道。有时在外面吃饭,一根豆腐丝掉在桌上,他都要捡起来吃,席毕若有剩菜,他很从容地打包带回去。布衣的他,深知一粥一饭来之不易。
张中行的仪表既不轩昂也不潇洒,甚而也乏学者那种雍容与儒雅。他是一位实实在在的凡人。但他行为高逸,虽隐身市井,却“道通天地”,虽身居陋巷,而“思入风云”。他讲“顺生”,但“不偏不竞,不依不傍,不卑更不亢”。他的言行自有准则:“心里有所疑就说,是自由;听着不以为忤,是容忍。”对不同意见,我一是尊重,二是欢迎,三是未必接受,四是绝不争论。
张中行的尊尚世道。他对前辈的尊崇、仰慕尽显在“负暄三种”字里行间,先生得(北大)红楼“自由”精神,“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以“写则以真面目见人”的原则,不视先贤为神,把师辈们凡人的一面也留在纸上,给读者一个完整、鲜活的形象。
譬如对梁漱溟。对梁氏的耿直、迂阔,张中行认为“由感情方面衡量,可敬;有理论方面衡量,可商。有的,说重一些,至少从效果方面看,还近于可笑”。接着张中行自责说他没有同梁先生沟通,责任的一半在我,另一半便退给梁先生。
北大九十华诞,学校请张中行写以“我与北大”为主旨的文章。他写了篇《怀疑与信仰》。他认为,他受北大最大的影响,是一种怀疑精神。因为怀疑而思考,因为思考而进一步怀疑。他总说:“老北大比新北大好,因为老北大让人疑,新北大让人信。”他欣赏培根的名句:“伟大的哲学始于怀疑,终于信仰。”
(选自《江淮文史》2014年4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张中行,河北省香河县河北屯石庄人,著名学者、哲学家、散文家。是二十世纪末未名湖畔三雅士之一,与季羡林、金克木合称“燕园三老”。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 这篇传记既有对传主张中行先生的直接描写、真切感人,又有对传主为人为学的间接描绘,生动风趣,人物形象刻画全面。
B 全文选择自己与张中行先生交往的事件加以记叙,运用外貌、语言等多种描写手段,传主形象生动,显得真实可感、可信。
C 家成了很多流浪猫的收容所,表现了张中行对小动物的怜爱有加,这样的事例既使得文章充满趣味,也反衬了传主的形象。
D 张中行先生在生活上不追求奢华,简朴、简约,崇尚节约,意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从不浪费,应该是大家学习的楷模。
E 对于同学遭窃,张中行慷慨解囊,“就当我们两人被偷了”一句,既显示了传主的生性幽默,也表达了传主对失主的同情。
2.张中行先生的为人有哪些特征?请结合有关内容简要概括。(6分)
3.作者把张中行称为“都市柴门”主,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其中的原因。(6分)
4.张中行在治学方面的哪些品质给你的印象最为深刻?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感受。(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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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元宵(汤圆)上市,新年的高潮到了 甲 元宵节(从正月十三到十七)。除夕是热闹的,可是没有月光 乙 元宵节呢,恰好是明月当空。元旦是体面的,家家门前贴着鲜红的春联,人们穿着新衣裳,可是它还不够美。元宵节,处处①,男男女女都踏月 丙 看灯,整条的大街像是办喜事,火炽而美丽。人们每每______(独具匠心/标新立异)地制成各样的冰灯,______________(玲珑剔透/巧夺天工),煞是好看。在旧社会里,过年时与迷信分不开的。②,关东糖,除夕的饺子,都须先去供佛,而后人们再享用。除夕要接神,大年初二要祭财神,吃元宝汤(混沌),现在大家都迷信了,特别值得提到的是现在的儿童只快活地过年,而不受那迷信的__________(熏染/熏陶),也许,现在过年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可是多么清醒健康呢。以前, 人们过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现在是大家劳动终岁,大家也应当快乐地过年。
1.加序号处字形和加横线字的注意都正确的一项是( )
A.悬灯结采 火炽(zhì)腊八粥 馄饨(hún dùn) 庇佑(pì)
B.悬灯结彩 火炽(chì)腊八粥 馄饨(hún tūn) 庇佑(bì)
C.悬灯结采 火炽(chì)蜡八粥 馄饨(hún dūn) 庇佑(pì)
D.悬灯结彩 火炽(zhì)腊八粥 馄饨(hún dūn) 庇佑(bì)
2.依次填入文中括号里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独出心裁 巧夺天工 熏陶 B.标新立异 玲珑剔透 熏染
C.独出心裁 玲珑剔透 熏陶 D.标新立异 巧夺天工 熏陶
3.在文中甲乙丙处依次填入真确的标点,恰当的一项是( )
A.: , 、
B.— ; ,
C., 。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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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元宵 (汤圆)上市,新年的高潮到了 甲 元宵节(从正月十三到十七)。除夕是热闹的,可是没有月光 乙 元宵节呢,恰好是明月当空。元旦是体面的,家家门前贴着鲜红的春联,人们穿着新衣裳,可是它还不够美。元宵节,处处 ① ,男男女女都踏月 丙 看灯 ,整条的大街像是办喜事,火炽而美丽。人们每每
(独出心裁/标新立异)地制成各样的冰灯, (玲珑剔透/巧夺天工),煞是好看。在旧社会里, 过年是与迷信分不开的。 ② ,关东糖,除夕的饺子,都须先去供佛,而后人们再享用。除夕要接神,大年初二要祭财神,吃元宝汤(馄饨),现在大家都不迷信了,特别值得提到的是现在的儿童只快活地过年,而不受那迷信的 (熏染/熏陶),也许,现在过年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可是多么清醒健康呢。以前, 人们过年是托神鬼的庇佑,现在是大家劳动终岁,大家也应当快乐地过年。
1.文中加序号处字形和加点字的注音都正确的一项是( )
A.①悬灯结采 火炽(zhì) ②腊八粥 馄饨(hún dùn) 庇佑 (pì)
B.①悬灯结彩 火炽(chì) ②腊八粥 馄饨(hún tun) 庇佑 (bì)
C.①悬灯结采 火炽(chì) ②蜡八粥 馄饨(hún dun) 庇佑 (pì)
D.①悬灯结彩 火炽(zhì) ②腊八粥 馄饨(hún dun) 庇佑 (bì)
2.依次填人文中括号里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 )
A.独出心裁 巧夺天工 熏陶 B.标新立异 玲珑剔透 熏染
C.独出心裁 玲珑剔透 熏染 D.标新立异 巧夺天工 熏陶
3.在文中甲乙丙处依次填入正确的标点,恰当的一项是 ( )
A. : , 、
B. —— ; ,
C. , 。 、
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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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洗 礼 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 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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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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