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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材料二1906年通过的《防止腐败法》将《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规定的范围扩大到不仅包括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而且包括公共机构本身。……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对政府进行监督。司法机关完全独立于政府,不受政府管辖。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对政府滥用职权的一种有效制约,使腐败行为更容易暴露在阳光下,因而在实际上对腐败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

——《英国反腐机制的启示》

材料三参议院除立法权外,还享有非常广泛的监督权,特别是参议院在必要时还可以按法律程序弹劾总统、国务员,咨请政府查办官吏纳贿违法案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指出从汉朝到唐朝监察制度的变化趋势。

(2)概括材料二中英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3)概括材料三中中华民国监察制度的新发展。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其所反映的启蒙思想的基本原则。

高二历史连线题极难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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