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素以“龙的传人”自居,但在西方文化中,“龙”(Dragon)则是喷火食人的巨大怪兽,是邪恶的象征。为此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共关系学会副会长吴友富教授建议,放弃“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重塑能够真正代表当代中国形象的标志。
你同意吴教授的观点吗?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60字左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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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素以“龙的传人”自居,但在西方文化中,“龙”(Dragon)则是喷火食人的巨大怪兽,是邪恶的象征。为此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共关系学会副会长吴友富教授建议,放弃“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重塑能够真正代表当代中国形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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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素来以“龙的传人”自居,但在西方文化中,“龙”(Dragon)则是喷火食人的巨大怪兽,是邪恶的象征。为此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书记、上海市公共关系学会副会长吴
友富教授建议,放弃“龙”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重塑能够真正代表当代中国形象的标志。
你同意吴教授的观点吗?请就此谈谈你的看法,6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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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的主题标志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标志由汉字“文”、龙、长城三元素构成,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B.标志中昂首翻舞的巨龙,象征着龙的传人应该充满活力,快乐行走天下。
C.标志整体为草书的“文”字,象征着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表示了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含义。
D.长城的造型,既体现了中国的悠久历史,也代表了中国丰富的旅游资源,表示通过这个“行动计划”的实施,达到保护旅游资源,增强公民文明意识,弘扬礼仪之邦文明形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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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风华绝代钱钟书
有外国记者曾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简直把钱钟书看作了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其实如果没有《围城》,也许多数人并不知道钱钟书。他文风恣意幽默,作品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
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立即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使不少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清华。
孔庆茂的《钱钟书传》中曾写到他在清华学习的一则趣事:同学中一位叫许振德的男生爱上了一位漂亮女生,在课堂上就不住地向女生暗送秋波,钱钟书本来上课就不听讲,他把许的眼睛向不同方向观看的眼神变化都画了下来,题为《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他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
【甲】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可称得上幽默大师的,除了鲁迅、梁实秋、老舍之外,就要推钱钟书了。《围城》的幽默更是中国现代小说中首屈一指的。如:学国文的人出洋“深造”,听来有些滑稽。事实上,惟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到外国留学不可。因为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灌输进来的,早已洋气扑鼻;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好像中国官吏、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钱要换外汇,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值。甚至在《谈艺录》、《管锥编》等纯学术著作中也充满了机趣与幽默。
1991年,全国十八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要拍钱钟书,被他婉拒了,别人告诉他将要酬谢他钱,他淡淡一笑:“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东西吗?”
【乙】
钱钟书狂得直率、自然、可爱。其实,人们往往忽视了钱钟书性格中很重要的另一面,那就是谦虚、谨慎,并不以自己的博学才华而故步自封,沾沾自喜,他对自己要求更高、更严格,尤其在学问上。他的《谈艺录》、《管锥编》、《围城》,皇皇巨著,可谓尽善尽美了,但他并不满意,并不引以自豪自傲。他说他对《谈艺录》“壮悔滋深”,对《围城》“不很满意”,对《宋诗选注》“实在很不满意,想付之一炬”,因此他对这些既成著作不厌其烦地修正、补订,自我完善。他对自己著作中每个字句,每一条中、外引文都要逐处地查找核对,从不轻易放过,人们很难在他的书中挑出错误来,戏称之为“文正公”,他却自谦为“文改公”。
钱钟书65岁做《管锥编》,72岁出版《管锥编增订》,而年近八十又做《管锥编增订》之二,以如此之高龄对自己功业垂成的巨著作如此缜密繁琐的订补,且旁征博引涉及中西,仅引文就包括中、英、德、法、拉丁等数种语言。其治学精神着实让人感动且叹服,似在学界未有第二人。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他有一般才子恃才傲物的性格,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然而面对一系列相继而来的风雨,他的童心不得不跟着变得苍老,虽然他的才气仍不减当年,但他的热情与欲望却在逐年递减,钱钟书一度开始沉默。在许多年间,他开始由创作走向研究,他决定整天闭门自守,什么地方也不去了,终日沉入自己的学问事业,用半辈子寒窗的寂寞,默默地为世界文化奉献着自己的智慧。
也许正是由于当年的《围城》和后来的《管锥编》,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迄今为止,钱钟书被学界关注评论的历史已经有六十多年了。许多中外著名人士都对钱钟书作了极高评价,称之为“二十世纪人类最智慧的头颅”。
也有一些人认为,钱钟书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应该给他过高的评价。一位博士生曾发表《我看钱钟书》一文,声称:“在钱钟书身上体现着中国现当代学人的根本欠缺:缺乏体系性建构的能力。”表示要给钱钟书“上课”。
无论别人如何褒贬,钱钟书却等闲视之,保持着一个智者的淡定平和。
【相关链接】
①1933年钱钟书从清华外文系毕业,校长亲自告诉他要破格录取他留校,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他一口拒绝道: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②钱钟书,中国近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1910年11月21日生于江苏无锡,原名仰先,后改名钟书。1929年,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1937年,获牛津大学艾克赛特学院学士学位。学贯中西,主要学术著作有《谈艺录》《宋诗选注》《管锥篇》《七缀集》等,主要文学作品有《围城》《人兽鬼》《写在人生边上》等,主要译著有《〈毛泽东诗词〉英译本》等。1998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钱钟书学贯中西,一生笔耕不辍,著作颇丰,既是著名学者,又是著名作家,具有崇高的人格魅力,深受人们敬仰,被外国人看作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
B.作者在文中写钱钟书婉拒全国十八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的事件,主要是为了突出钱钟书淡泊名利的精神风貌。
C.从写作的结果上看,钱钟书的书中很难挑出错误,所以人们称他为“文正公”,而从写作的过程上看,他的著作是在不厌其烦地修改中写成的,所以他自谦为“文改公”。
D.钱钟书凭借他的优秀著作奠定了崇高的文学和学术地位,蜚声海内外。本文不落窠臼,另辟蹊径,从解读钱钟书精神特质的角度着笔,突显了“钱钟书作品和人品风华绝代”的主题。
E.钱钟书在清华上课就不听讲,画《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他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所以他数学只考了15分。
2.“也许正是由于当年的《围城》和后来的《管锥编》,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中,为什么说“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
3.【相关链接】①是从原文抽取出来的一段,将它还原到文中,你认为应放在【甲】处还是【乙】处?为什么?
4.钱钟书独特的性格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概括并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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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小题。
风华绝代钱钟书
有外国记者曾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简直把钱钟书看作了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其实如果没有《围城》,也许多数人并不知道钱钟书。他文风恣意幽默,作品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
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立即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使不少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横扫清华。
孔庆茂的《钱钟书传》中曾写到他在清华学习的一则趣事:同学中一位叫许振德的男生爱上了一位漂亮女生,在课堂上就不住地向女生暗送秋波,钱钟书本来上课就不听讲,他把许的眼睛向不同方向观看的眼神变化都画了下来,题为《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他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
【甲】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可称得上幽默大师的,除了鲁迅、梁实秋、老舍之外,就要推钱钟书了。《围城》的幽默更是中国现代小说中首屈一指的。如:学国文的人出洋“深造”,听来有些滑稽。事实上,惟有学中国文学的人非到外国留学不可。因为一切其他科目像数学、物理、哲学、心理、经济、法律等等都是从外国灌输进来的,早已洋气扑鼻;只有国文是国货土产,还需要外国招牌,方可维持地位,正好像中国官吏、商人在本国剥削来的钱要换外汇,才能保持国币的原来价值。甚至在《谈艺录》、《管锥编》等纯学术著作中也充满了机趣与幽默。
1991年,全国十八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要拍钱钟书,被他婉拒了,别人告诉他将要酬谢他钱,他淡淡一笑:“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东西吗?”
【乙】
钱钟书狂得直率、自然、可爱。其实,人们往往忽视了钱钟书性格中很重要的另一面,那就是谦虚、谨慎,并不以自己的博学才华而故步自封,沾沾自喜,他对自己要求更高、更严格,尤其在学问上。他的《谈艺录》、《管锥编》、《围城》,皇皇巨著,可谓尽善尽美了,但他并不满意,并不引以自豪自傲。他说他对《谈艺录》“壮悔滋深”,对《围城》“不很满意”,对《宋诗选注》“实在很不满意,想付之一炬”,因此他对这些既成著作不厌其烦地修正、补订,自我完善。他对自己著作中每个字句,每一条中、外引文都要逐处地查找核对,从不轻易放过,人们很难在他的书中挑出错误来,戏称之为“文正公”,他却自谦为“文改公”。
钱钟书65岁做《管锥编》,72岁出版《管锥编增订》,而年近八十又做《管锥编增订》之二,以如此之高龄对自己功业垂成的巨著作如此缜密繁琐的订补,且旁征博引涉及中西,仅引文就包括中、英、德、法、拉丁等数种语言。其治学精神着实让人感动且叹服,似在学界未有第二人。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他有一般才子恃才傲物的性格,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然而面对一系列相继而来的风雨,他的童心不得不跟着变得苍老,虽然他的才气仍不减当年,但他的热情与欲望却在逐年递减,钱钟书一度开始沉默。在许多年间,他开始由创作走向研究,他决定整天闭门自守,什么地方也不去了,终日沉入自己的学问事业,用半辈子寒窗的寂寞,默默地为世界文化奉献着自己的智慧。
也许正是由于当年的《围城》和后来的《管锥编》,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迄今为止,钱钟书被学界关注评论的历史已经有六十多年了。许多中外著名人士都对钱钟书作了极高评价,称之为“二十世纪人类最智慧的头颅”。
也有一些人认为,钱钟书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不应该给他过高的评价。一位博士生曾发表《我看钱钟书》一文,声称:“在钱钟书身上体现着中国现当代学人的根本欠缺:缺乏体系性建构的能力。”表示要给钱钟书“上课”。
无论别人如何褒贬,钱钟书却等闲视之,保持着一个智者的淡定平和。
【相关链接】
①1933年钱钟书从清华外文系毕业,校长亲自告诉他要破格录取他留校,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他一口拒绝道: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②钱钟书,中国近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1910年11月21日生于江苏无锡,原名仰先,后改名钟书。1929年,考入清华大学外文系。1937年,获牛津大学艾克赛特学院学士学位。学贯中西,主要学术著作有《谈艺录》《宋诗选注》《管锥篇》《七缀集》等,主要文学作品有《围城》《人兽鬼》《写在人生边上》等,主要译著有《〈毛泽东诗词〉英译本》等。1998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钱钟书学贯中西,一生笔耕不辍,著作颇丰,既是著名学者,又是著名作家,具有崇高的人格魅力,深受人们敬仰,被外国人看作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
B.作者在文中写钱钟书婉拒全国十八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的事件,主要是为了突出钱钟书淡泊名利的精神风貌。
C.从写作的结果上看,钱钟书的书中很难挑出错误,所以人们称他为“文正公”,而从写作的过程上看,他的著作是在不厌其烦地修改中写成的,所以他自谦为“文改公”。
D.钱钟书凭借他的优秀著作奠定了崇高的文学和学术地位,蜚声海内外。本文不落窠臼,另辟蹊径,从解读钱钟书精神特质的角度着笔,突显了“钱钟书作品和人品风华绝代”的主题。
E.钱钟书在清华上课就不听讲,画《许眼变化图》,没等下课就把画传递给其他同学,一时在班上传为笑谈,所以他数学只考了15分。
2.“也许正是由于当年的《围城》和后来的《管锥编》,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中,为什么说“他不幸成为神话或靶子”?
3.【相关链接】①是从原文抽取出来的一段,将它还原到文中,你认为应放在【甲】处还是【乙】处?为什么?
4.钱钟书独特的性格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概括并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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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类文本阅读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 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2.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3.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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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B.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C.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D.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E.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2.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6分)
3.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6分)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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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 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 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 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 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2.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3.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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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2.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3.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1分)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2.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4分)
3.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5分)
4.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7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