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第六表中规定“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材料主要表明该法
A. 维护私有财产
B. 条文清晰内容全面
C. 协调债权关系
D. 维护契约自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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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六表中规定“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材料主要表明该法
A. 维护私有财产
B. 条文清晰内容全面
C. 协调债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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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依‘现金借贷’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由此可见,上述规定体现出
A. 《十二铜表法》实际是习惯法
B. 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C. 《十二铜表法》兼顾奴隶利益
D. 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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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依‘现金借贷’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由此可见,上述规定体现出
A.《十二铜表法》实际是习惯法
B.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
C.《十二铜表法》兼顾奴隶利益
D.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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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依‘现金借贷’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上述规定体现出( )
A.《十二铜表法》实际是习惯法 B.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债务人利益
C.《十二铜表法》兼顾奴隶利益 D.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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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凡依‘现金借贷’的方式缔结契约的,其所用的语言即为当事人的法律……债务人在拘禁期间,得自备伙食,如无力自备,则债权人应每日供给谷物粉一磅,愿多给者听便。”上述规定体现出
A.《十二铜表法》实际是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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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第三表: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系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十五磅,愿减轻者听便。
第六表:凡主张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
——麦迪逊“美国宪法之父”
材料三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明美国1787年宪法是如何“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和“强制政府控制自己”的?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并指出其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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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的法律规定:“审判员不得审理与己有关的案件;举证的义务由主张者面不是否认者承担;单一证据不能证明,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可以证明;判决应当与请求相对应等,“这反映了古罗马法
A. 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B. 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C. 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D. 防止法官以权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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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物品之转让,必须由五个证人及一个司秤人在场时缔结契约的方式,并通过在出庭辩论时于最高审判官前对该物品所有权之否认的方式。这说明罗马法
A. 特别重视法律程序
B. 保留了落后的习惯旧俗
C. 竭力保护贵族利益
D. 强调法官至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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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所以恩格斯说,“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的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他旨在强调罗马法
A. 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B. 具有永恒性和普遍适用性
C. 适用商品交换且拥有持久生命力
D. 代表法学最高成就具有超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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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在程序法律方面确立了很多基本原则,如:审判员不得审理与己有关的案件;举证的义务由主张者而不是否认者承担;单一证据不能证明,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可以证明;判决应当与请求相对应等。确立这些原则的直接目的是为了
A.更好地维护奴隶主的利益
B.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
C.防止法官以权谋私
D.确保被告不受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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